青海省气压泵治疗仪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青海省人民医院2025)
项目概况
青海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气压泵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开盛公招(货物)2025-148
项目名称:青海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气压泵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6843600.00
最高限价(元):6843600.00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投入正式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7、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若采购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0:00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2、本项目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4、线上CA 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 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60分钟,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人民医院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共和路2号
联系方式:0971-8066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D座(6号楼)7A
邮箱:kstendering@vip.163.com
联系方式:0971-6368214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
附件信息:
2025-148青海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气压泵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doc911.1K
附件1:注册入驻操作指南【通用版】-供应商(1).pdf2.9M
附件2:e签宝 – 天谷云CA 供应商应用手册(1).pdf2.2M
附件3: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pdf16.6M
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开盛公招(货物)2025-148采购项目名称:青海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气压泵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采购人:青海省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9一、说明91.适用范围9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93.投标费用9二、招标文件说明94.招标文件的构成9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9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8.投标报价及币种119.投标保证金1110.投标有效期1211.投标文件构成12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13.投标文件的提交13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3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3五、开标1316.开标13六、资格审查程序1417.资格审查14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418.评标委员会1419.评审工作程序1620.评审方法和标准19八、中标21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122.中标通知22九、授予合同2223.签订合同22十、其他2324.串通投标的情形2325.废标24十一、中标服务费2426.中标服务费24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6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0封面(上册)40目录(上册)41(1)投标函4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4(4)投标人承诺函45(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46(6)资格证明材料47(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8(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9(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0(10)投标保证金证明51目录(下册)53(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54(12)分项报价表55(13)技术规格响应表56(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57(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8(17)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60(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1(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62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3(一)投标要求631.投标说明632.重要指标633.商务要求63(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65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人民医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气压泵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开盛公招(货物)2025-148采购项目名称青海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气压泵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额度684.36万元最高限价684.36万元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各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7、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若采购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1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地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马女士电话:0971-6368214电子邮箱:kstendering@vip.163.com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按政采云电子平台要求提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9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60分钟。投标及开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2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青海省人民医院联系人:苟老师联系电话:0971-8066129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共和路2号代理机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971-6368214邮箱地址:kstendering@vip.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D座(6号楼)7A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支行收款人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5022114848其他事项1、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2、本项目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4、线上CA 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60分钟,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971-3660357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9月1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依据《青财采字〔2024〕1412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线上质疑、投诉试点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通过电子化系统线上受理并进行线上答复。线上质疑渠道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质疑试点期间,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也可线下提出书面质疑函。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通过政采云客户端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36148.00元(壹拾叁万陆仟壹佰肆拾捌元整)收款单位: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支行银行账号:105022114848交纳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附言中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9.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由投标人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9.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1.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1.1、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投标保证金证明11.2投标文件(下册)(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2)分项报价表(13)技术规格响应表(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17)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提交13.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4.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6.开标1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3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通过政采云客户端进行解密程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程序17.资格审查1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上册)进行审查。17.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8.评标委员会18.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1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评审工作程序19.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1.1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招标保证金的;(3)未按第11.2(11)-(13)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产品交货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采购预算额度、最高限价的和预算单价的;(7)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8)存在串通投标行为;(9)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9.1.3进行确认的;(10)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9.2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属监狱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9.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6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0.评审方法和标准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0.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30分)(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投标报价比重(30%)(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安置的残疾人数量不得小于企业总人数的20%,且人数不得少于10人)、监狱企业、所投所有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 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注: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条;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本条。)2技术水平(56分)(1)技术参数(50分):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0分,每一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2)节能和环保(1分):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每提供有一项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得0.5分,满分1分;非节能、环保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3)类似业绩(5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的(提供的业绩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27日)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需提供合同复印(或扫描)件)3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14分)(1)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2分):投标人制定方案须体现科学合理性、条理性、可行性、完善性、针对性。包含:①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②项目管理措施及质量保障方案。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1分,满分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供货及配送方案(4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货物供货及配送方案。包含:①完善的供货计划②完善的运输计划及运输配置③完善的供货保证措施④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措施等。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1分,满分4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5分):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流程和服务质量③售后服务中应包含的人员培训、定期回访等④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等⑤售后服务相关承诺。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1分,满分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3分):针对所投产品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在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的,得3分;投标人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的,得2分;投标人在3小时内响应,36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20.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0.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八、中标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作最低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1.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中标通知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备注: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备案。(所有合同必须胶装成册,活页装订不予备案)23.2签订合同时,可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2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3.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3.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3.8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3.9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3.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其他24.串通投标的情形2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废标25.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25.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十一、中标服务费26.中标服务费26.1收取对象:中标人。26.2收费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 1.0% 100—5001.1%0.8% 0.7% 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开盛公招(货物)2025-148.采购项目名称:青海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气压泵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采购合同编号:QHKS-2025-1480采购内容:.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中标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2025年9月28日注:本合同书草案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修订,但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9月28日(青海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气压泵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青海开盛公招(货物)2025-148)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青海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审核)表;7.履约保证金回单。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免费质保期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交货地点:青海省人民医院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按合同总额的100%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即人民币:元,大写:)。合同签订前,乙方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等产品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且提供产品无质量问题证明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无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捌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如有遗失,概不负责。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本项目具体交货时间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商务要求填写)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上册)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投标包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上册)(1)投标函……………………………………………………………………所在页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4)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0)投标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1)投标函投标函致: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________________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方2025年9月28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3、2024)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加盖税务局公章)。(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须显示“报告查看时间”,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投标保证金证明投标保证金证明致: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下册)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下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投标包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下册)(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12)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13)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所在页码(17)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元投标人名称投标包号投标报价大写:小写:交货时间优惠条件及其他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交货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时间。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2)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包号: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免费质保期1234…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不得修改格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投标人名称:包号: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12…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不得修改格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相关支撑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产品相关支撑材料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4.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相关检测报告、彩页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定)。(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27日)。(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或扫描)件)。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1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7)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致: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名称:(公章)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为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提供本项目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彩页等相关资料。(格式自定)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产品相关支撑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产品相关支撑材料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1.5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2.重要指标2.1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相关接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2.2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2.3招标文件中“★”为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2.4此项目核心产品为:气压泵治疗仪3.商务要求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投入正式使用。3.2.交货地点:青海省人民医院指定地点。3.3.质保期及免费服务期:整机保修三年(包含人工及配件等所有费用),终身维修服务。3.4.所供应的设备须为最新生产设备(签订合同之日前,一年内生产的设备)。3.5付款方式: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按合同总额的100%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前,乙方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等产品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且提供产品无质量问题证明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2)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采购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限价(万元/台)是否允许进口是否为核心产品1除颤监护仪1台4.8否是2便携式除颤监护仪10台4否否3心电监护仪26台4否否4鹅颈灯1台0.08否否5高流量呼吸湿化仪5台4否否6高流量呼吸湿化仪1台4.8否否7高流量湿化氧疗机4台3否否8高频电刀2台3否否9宫腔检查镜3台3否否10火罐(大号)20台0.004否否火罐(中号)80台0.004否否火罐(小号)20台0.004否否11脊柱板2台0.2否否12降温毯2条2否否13降温仪1台4.97否否14可视喉镜4台3.5否否15普通喉镜2台0.8否否16空气压力波治疗仪1台0.6否否17气压泵治疗仪21台5否是18气压治疗仪4台2否否19临时起搏器1台4.8否否20临时起搏器2台5否否21排痰仪4台4否否22排痰仪1台4.8否否23铅屏1台3否否24升温仪1台4.98否否25输血输液加温器8台1.995否否26输液泵20台0.7否否27输液泵10台0.8否否28输液泵5台0.98否否29输液泵18台1否否30输液泵3台0.3否否31注射泵(微量泵)单道9台0.48否否32注射泵(微量泵)双道25台0.5否否33注射泵(微量泵)双道3台0.65否否34微量泵(双道)40台1.12否否35微量泵(双道)16台0.7925否否36微量泵(双道)6台6.5否否37微量泵(三道)10台1.5否否38微量泵(三道)2台0.78否否39微量泵四道泵(级联泵)6台3否否40肠内营养泵20台0.5否否41洗胃机2台3.8否否42移动心电图机5台2否否43床旁心电图机1台0.25否否44心电图机1台2.5否否45心电图机1台3.5否否46多导联心电分析系统1台1否否47血气分析仪2台10否否48转运床2台1.2否否49足浴桶10台0.05否否50骨髓穿刺输液枪1台4.8否否51艾灸排烟设备2台0.4否否52超声波清洗机1台1.5否否53电子灸治疗仪5台0.2否否54火龙罐5套0.38否否55竹罐80台0.004否否56内镜转运车1台0.3否否57电针仪10台0.2否否58足底加压泵1台4.38否否59恒温箱1台1.5否否60温箱1台0.5否否61呼吸机臭氧消毒机2台1.5否否62电子血糖仪1台0.02否否63储镜柜1台0.3否否64脉搏血氧仪1台0.24否否65特定电磁波治疗仪5台0.08否否66喉镜4台0.93否否67起搏器程控仪1台5否否68血酮仪(血糖血酮测试仪)1台0.05否否注: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产品的单价限价,否则响应无效。一、除颤监护仪技术参数;数量:1台;单价限价:4.8万元1.重量:≤4.2kg(标配,含电池)。2.彩色电容触摸屏≥8英寸,分辨率1024×768像素,可显示≥5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支持手势操作、自动亮度调节。3.提供图形化故障排除指引。4.支持中文操作界面。5.屏幕显示心电波形扫描时间≥36s。6.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7.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8.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可达360J。9.配置体内除颤手柄,体内手动除颤能力选择:1/2/3/4/5/6/7/8/9/10/15/20/25/30/50J。10.体外除颤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一体化设计,支持快速切换。11.电极板支持能量选择,充电和放电三步操作,满足单人除颤操作。12.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对于抢救过程支持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时长≥6小时。13.开机到可正常使用时间≤2s,符合临床使用。14.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4s。15.除颤后心电基线恢复时间≤2.5s。16.从开始AED分析到放电准备就绪≤10s。17.支持病人接触状态和阻抗值实时显示。18.支持智能分析功能,手动除颤模式下也可提供自动节律分析和操作指引。19.配备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20.配备CPR辅助功能,CPR传感器设计符合2020AHA指南,提供即时的按压反馈,设备界面提供按压深度、频率实时参数显示。21.配备基于脉搏氧波形分析的心肺复苏质量指数,实现无创、实时评估人工心肺复苏质量。22.提供CPR按压干扰滤过功能,通过除颤电极片或CPR传感器自动检测按压干扰并实时滤波,减少按压中断。23.抢救结束后自动生成抢救报告,并可通过网络将除颤和按压数据自动上传至急救数据分析系统;急救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抢救数据复盘、分析工具。24.支持培训模式,包含CPR操作培训、抢救操作培训;可提供培训考核系统,支持多台设备同时接入进行在线培训、考核。25.心电波形速度支持50mm/s、25mm/s、12.5mm/s、6.25mm/s。阻抗呼吸和呼吸末二氧化碳波形速度支持25mm/s、12.5mm/s、6.25mm/s。血氧饱和度波形速度支持25mm/s、12.5mm/s。26.通过心电电极片可监测的心律失常分析种类≥27种。27.支持ST/QT实时分析。28.阻抗呼吸率范围:0-200rpm。29.配备监护功能:血氧饱和度、无创血压、呼吸末二氧化碳。30.提供的监护参数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31.脉率范围:20-300bpm。32.无创血压收缩压测量范围:25-290mmHg(成人)、25-240mmHg(小儿)、25-140mmHg(新生儿),舒张压测量范围:10-250mmHg(成人)、10-200mmHg(小儿),10-115mmHg(新生儿)。33.可根据病人类型自动切换除颤默认能量、CPR提示和参数报警限。34.支持连接中央站,与医院床旁监护仪共用监护网络。35.支持通过中央站远程修改病人信息和系统时间同步。36.支持提供IHEHL7协议,满足医院急救系统的联网通信。37.配备1块外置智能锂电池,可支持200J除颤≥300次。38.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通过声音、文字和灯光3种方式进行报警。39.配置50mm记录纸记录仪,可同时打印不少于3通道波形;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单次波形记录时间最大不小于30s;支持连续波形记录。40.可存储120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41.关机状态下设备支持每天定时自动运行自检(含监护模块和治疗模块),支持定期自动大能量自检(最大放电能量)。42.支持设备状态指示灯用户检测。43.设备自检后支持对于自检报告进行自动打印或按需打印。44.支持自检放电能量精度显示和打印。45.自检报告可自动发送至中央站,支持除颤设备状态集中查看。46.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防尘防水级别IP55。47.具备抗跌落性能,满足救护车标准EN1789中6.3.4.3关于跌落试验的要求,裸机可承受0.75米跌落冲击。48.工作环境,温度范围:-20°C-55°C,湿度范围:5%-95%,大气压范围:57.0kPa~106.2kPa。二、便携式除颤监护仪技术参数;数量:10台;单价限价:4万元1.重量:≤4.2kg(标配,含电池)。2.彩色电容触摸屏≥7英寸,分辨率1024×768像素,可显示≥5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支持手势操作、自动亮度调节。3.提供图形化故障排除指引,帮助医护人员快速解决设备故障。4.支持中文操作界面。5.屏幕显示心电波形扫描时间≥36s。6.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7.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8.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可达360J。9.配置体内除颤手柄,体内手动除颤能力选择:1/2/3/4/5/6/7/8/9/10/15/20/25/30/50J。10.体外除颤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一体化设计,支持快速切换。11.电极板支持能量选择,充电和放电三步操作,满足单人除颤操作。12.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对于抢救过程支持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时长≥6小时。13.开机到可正常使用时间≤2s,符合临床使用。14.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4s。15.除颤后心电基线恢复时间≤2.5s。16.从开始AED分析到放电准备就绪≤10s。17.支持病人接触状态和阻抗值实时显示。18.支持智能分析功能,手动除颤模式下也可提供自动节律分析和操作指引。19.可配备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20.可配备CPR辅助功能,CPR传感器设计符合2020AHA指南,提供即时的按压反馈,设备界面提供按压深度、频率实时参数显示。21.可配备基于脉搏氧波形分析的心肺复苏质量指数,实现无创、实时评估人工心肺复苏质量。22.提供CPR按压干扰滤过功能,通过除颤电极片或CPR传感器自动检测按压干扰并实时滤波,减少按压中断。23.抢救结束后自动生成抢救报告,并可通过网络将除颤和按压数据自动上传至急救数据分析系统;急救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抢救数据复盘、分析工具。24.支持培训模式,包含CPR操作培训、抢救操作培训;可提供培训考核系统,支持多台设备同时接入进行在线培训、考核。25.心电波形速度支持50mm/s、25mm/s、12.5mm/s、6.25mm/s。阻抗呼吸和呼吸末二氧化碳波形速度支持25mm/s、12.5mm/s、6.25mm/s。血氧饱和度波形速度支持25mm/s、12.5mm/s。26.通过心电电极片可监测的心律失常分析种类≥27种。27.支持ST/QT实时分析。28.阻抗呼吸率范围:0-200rpm。29.可选配监护功能:血氧饱和度、无创血压、呼吸末二氧化碳。30.提供的监护参数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31.脉率范围:20-300bpm。32.无创血压收缩压测量范围:25-290mmHg(成人)、25-240mmHg(小儿)、25-140mmHg(新生儿),舒张压测量范围:10-250mmHg(成人)、10-200mmHg(小儿),10-115mmHg(新生儿)。33.可根据病人类型自动切换除颤默认能量、CPR提示和参数报警限。34.支持连接中央站,与科室床旁监护仪共用监护网络。35.支持通过中央站远程修改病人信息和系统时间同步。36.支持提供IHEHL7协议,满足医院急救系统的联网通信。37.配备1块外置智能锂电池,可支持200J除颤≥300次。38.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通过声音、文字和灯光3种方式进行报警。39.配置50mm记录纸记录仪,可同时打印不少于3通道波形;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单次波形记录时间最大不小于30s;支持连续波形记录。40.可存储120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41.关机状态下设备支持每天定时自动运行自检(含监护模块和治疗模块),支持定期自动大能量自检(最大放电能量)。42.支持设备状态指示灯用户检测。43.设备自检后支持对于自检报告进行自动打印或按需打印。44.自检报告可自动发送至中央站,支持除颤设备状态集中查看。45.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防尘防水级别IP55。46.具备抗跌落性能,满足救护车标准EN1789中6.3.4.3关于跌落试验的要求,裸机可承受0.75米跌落冲击。47.工作环境,温度范围:-20°C-55°C,湿度范围:5%-95%,大气压范围:57.0kPa~106.2kPa。三、心电监护仪技术参数;数量:26台;单价限价:4万元1.适合危重患者抢救使用的多功能心电监护仪2.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2个;3.≥15英寸高清液晶显示屏,电容屏;分辨率≥1280×768;4.无风扇设计,低噪音;5.配置≥2个USB接口,支持连接存储介质、鼠标、键盘、条码扫描枪等USB设备;6.基本功能模块支持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通道体温的同时监测;7.ECG支持3/5导心电监测;8.心电监护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9.支持≥20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分析;10.心率测量范围:成人为15bpm~300bpm;小儿/新生儿为15bpm~350bpm;11.具有强大的心电抗干扰能力12.安全:ECG,TEMP,IBP,SpO2,NIBP监测参数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13.RR呼吸率测量范围:0~200rpm;14.配置指套式血氧探头,支持浸泡清洁与消毒;15.无创血压袖带,支持可反复消毒16.无创血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17.提供手动,自动,连续和序列4种测量模式,并提供≥24小时动态血压统计结果;18.NIBP测量范围:收缩压25~290mmHg,舒张压10~250mmHg,平均压15~260mmHg19.配备双通道有创压监测,动脉压监测时支持同步监测PPV,适用于成人,小儿;20.支持升级EtCO2监测模块,采用旁流技术,支持升级顺磁氧监测技术进行氧气监测,水槽要求易用快速更换。21.支持升级移动监护功能或配置同样功能的便携移动监护仪,医用级穿戴传感器,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22.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满足医护团队快速管理患者报警需求,产品用户手册提供报警限自动设置规则。23.支持肾功能计算功能。24.具有图形化技术报警指示功能,帮助医护团队快速识别报警来源。25.支持≥120小时趋势图和趋势表回顾,支持选择不同趋势组回顾。26.支持≥10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27.支持≥1000组NIBP测量结果的存储与回顾。28.支持≥120小时(分辨率1分钟)ST模板存储与回顾。29支持≥48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30.支持监护仪历史病人数据的存储和回顾,并支持通过USB接口将历史病人数据导出到U盘。31.支持RJ45接口进行有线网络通信,和除颤监护仪一起联网通信到中心监护系统。32.支持监护仪进入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模式和待机模式。33.配置临床评分系统,包括MEWS(改良早期预警评分)、可支持定时自动EWS评分功能。34.提供计时器功能,界面区提供设置4个计时器,每个计时器支持独立设置和计时功能,计时方向包括正计时和倒计时两种选择。35.支持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功能。36.动态趋势界面可支持统计1-24小时心律失常报警、参数超限报警信息,并对超限报警区间的波形进行高亮显示,帮助医护人员快速识别异常趋势信息。37.提供屏幕截图功能,将屏幕截图通过USB接口导出到U盘。38.支持它床观察,可同时监视12它床的报警信息。四、鹅颈灯技术参数;数量:1台;单价限价:0.08万元1.灯头体及底盘罩壳为优质ABS成型,底盘采用铸造成型,升降杆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立柱为优质钢材,表面喷涂。2.产品适用于耳、鼻、口腔、泌尿科、妇科检查以及手术室辅助照明。照度≥12,000lx色温≥3000电源电压AC220V±10﹪50Hz灯泡额定电压AC24V灯泡额定功率25W输入功率30VA注:冷光源四.基本配置:灯头部分1件立柱部分1件底盘部分1件手柄1件灯泡1个保险丝2个5、高流量呼吸湿化仪技术参数;数量:5台;单价限价:4万元1.全中文操作界面。主机构成包括:涡轮、加热板、氧气调节阀、主显示屏、数码显示模块等主要部件。2.双屏显示:主显示屏为高清彩屏,尺寸≥5.7英寸,可同时监测温度、氧浓度、流量、治疗时间、血氧脉率、呼吸频率、ROX指数等参数;具有数码管显示模块,双屏分区实时显示温度、流量、氧浓度、血氧脉率等5个基本参数。主机屏幕具备锁屏功能。3.流量设置调节范围:2L-80L/min。支持1L和5L两种流量调节步长,流量2L-25L/min时调节步长为1L/min、流量25L-80L/min时调节步长为5L/min。4.支持高流量模式、低流量模式、高湿度模式、CPAP模式。5.支持CPAP模式:呼气正压范围4cmH2O-20cmH2O;爬坡时间范围0min-20min;爬坡起始压力范围4cmH2O-20cmH2O,CPAP模式下可显示压力。6.支持高湿度模式,无需手动设置即可恒定37℃输出,在可设定的流量范围内,实现100%相对湿化。7.温度设置调节范围值为:29℃-37℃,步长1℃。在低流量模式下温度自动锁定为34℃,高湿度模式下自动锁定为37℃。8.高流量模式、低流量模式、高湿度模式具备流量爬坡功能,流量爬坡范围可设。9.采用安全气道设计,供气回路和患者回路相互独立,加温管路不直接与机器主机连接取电,无需对主机内部气路进行消毒。10.内置趋势回顾模块,具备数据存储功能,可显示1-7天的温湿度、流量、氧浓度、治疗压力(CPAP模式)、血氧脉率、ROX指数等。11.机器内置空氧混合模块,氧浓度调节通过主机旋钮调节,氧浓度设置范围:21%-100%,调节步长:1%。内置氧浓度实时监测系统,无需使用氧电池等耗材。12.机器同时具备高压氧气输入口和低压氧气输入口,可直接连接中心供氧,无需外接空氧混合阀或流量瓶。13.机器具备开机自检功能。14.具有湿度补偿功能,7档可调,可根据环境变化手动湿度档位。15.可预设单次治疗时间,到时自动提醒,设置范围0-48小时。16.提供与主机配套使用的原厂同品牌耗材,包括加温呼吸管路、湿化水罐、患者连接界面。17.无需选择加温湿化器加水方式,使用过程中水盒自动加水。18.提供设备厂家自产鼻氧管(大、中、小号)、设备厂家自产儿童鼻氧管(XS,XXS),设备厂家自产气切界面等多种患者连接界面。19.提供配套移动台车和吊臂。20.采用可拆卸式H13级高效过滤器,可过滤直径0.075μm的气溶胶颗粒,过滤效率可达99.9%.21.内置Wi-Fi模块,可实现数据远程管理。22.机器具有USB接口,miniUSB接口,RJ45接口,可实现多方式等数据传输功能。23.报警提示功能:呼吸管道检测报警、氧源压力报警、堵塞报警、水罐水位报警、气体温度报警、电源断电报警、环境温度监测提示、氧浓度提示、治疗使用时间提示。24.具备独立的静音键,提供复位静音功能。25.可提供高流量联合雾化治疗专用加温呼吸管路,实现高流量联合雾化吸入治疗。六、高流量呼吸湿化仪技术参数;数量:1台;单价限价:4.8万元1.全中文操作界面。主机构成包括:涡轮、加热板、氧气调节阀、主显示屏、数码显示模块等主要部件。2.双屏显示:主显示屏为高清彩屏,尺寸≥5.7英寸,可同时监测温度、氧浓度、流量、治疗时间、血氧脉率、呼吸频率、ROX指数等参数;具有数码管显示模块,双屏分区实时显示温度、流量、氧浓度、血氧脉率等5个基本参数。主机屏幕具备锁屏功能。3.流量设置调节范围:2L-80L/min。支持1L和5L两种流量调节步长,流量2L-25L/min时调节步长为1L/min、流量25L-80L/min时调节步长为5L/min。4.支持高流量模式、低流量模式、高湿度模式、CPAP模式。5.支持CPAP模式:呼气正压范围4cmH2O-20cmH2O;爬坡时间范围0min-20min;爬坡起始压力范围4cmH2O-20cmH2O,CPAP模式下可显示压力。6.支持高湿度模式,无需手动设置即可恒定37℃输出,在可设定的流量范围内,实现100%相对湿化。7.温度设置调节范围值为:29℃-37℃,步长1℃。在低流量模式下温度自动锁定为34℃,高湿度模式下自动锁定为37℃。8.高流量模式、低流量模式、高湿度模式具备流量爬坡功能,流量爬坡范围可设。9.采用安全气道设计,供气回路和患者回路相互独立,加温管路不直接与机器主机连接取电,无需对主机内部气路进行消毒。10.内置趋势回顾模块,具备数据存储功能,可显示1天、3天、7天的温湿度、流量、氧浓度、治疗压力(CPAP模式)、血氧脉率、ROX指数等。11.机器内置空氧混合模块,氧浓度调节通过主机旋钮调节,氧浓度设置范围:21%-100%,调节步长:1%。内置氧浓度实时监测系统,无需使用氧电池等耗材。12.机器同时具备高压氧气输入口和低压氧气输入口,可直接连接中心供氧,无需外接空氧混合阀或流量瓶。13.机器具备开机自检功能。14.具有湿度补偿功能,7档可调,可根据环境变化手动湿度档位。15.可预设单次治疗时间,到时自动提醒,设置范围0-48小时。16.提供与主机配套使用的原厂同品牌耗材,包括加温呼吸管路、湿化水罐、患者连接界面。17.无需选择加温湿化器加水方式,使用过程中水盒自动加水。18.提供设备厂家自产鼻氧管(大、中、小号)、设备厂家自产儿童鼻氧管(XS,XXS),设备厂家自产气切界面等多种患者连接界面。19.提供配套移动台车和吊臂。20.采用可拆卸式H13级高效过滤器,可过滤直径0.075μm的气溶胶颗粒,过滤效率可达99.9%.21.内置Wi-Fi模块,可实现数据远程管理。22.机器具有USB接口,miniUSB接口,RJ45接口,可实现多方式等数据传输功能。23.报警提示功能:呼吸管道检测报警、氧源压力报警、堵塞报警、水罐水位报警、气体温度报警、电源断电报警、环境温度监测提示、氧浓度提示、治疗使用时间提示。24.具备独立的静音键,提供复位静音功能。25.可提供高流量联合雾化治疗专用加温呼吸管路,实现高流量联合雾化吸入治疗。26.提供快速操作指南,可了解如何使用呼吸湿化治疗仪,如参数设置、报警信息及处理等。七、高流量湿化氧疗机技术参数;数量:4台;单价限价:3万元1.全中文操作界面。主机构成包括:涡轮、加热板、氧气调节阀、液晶屏等主要部件。2.彩屏,尺寸≥4.3英寸,可同时监测温度、氧浓度、流量、治疗时间等治疗参数。3.流量设置调节范围:2L-80L/min。4.可实现80L/min高流速的情况下气体温度达37℃,同时氧浓度可设置为100%。5.支持1L和5L两种流量调节步长,流量2L-25L/min时调节步长为1L/min、流量25L-80L/min时调节步长为5L/min。6.支持高流量模式、低流量模式、CPAP模式。7.支持CPAP模式:呼气正压范围4cmH2O-20cmH2O;爬坡时间范围0min-20min;爬坡起始压力范围4cmH2O-20cmH2O,CPAP模式下可显示压力。8.温度设置调节范围值为:29℃-37℃,步长1℃。在低流量模式下温度自动锁定为34℃。9.采用安全气道设计,供气回路和患者回路相互独立,无需对主机内部气路进行消毒。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10.内置趋势回顾模块,具备数据存储功能,可显示1天、3天、7天的温湿度、流量、氧流量治疗趋势。11.主机实时显示温度监测、流速监测以及氧浓度监测。12.机器内置空氧混合模块,氧浓度调节通过主机旋钮调节,氧浓度设置范围:21%-100%,调节步长:1%。13.机器具备高压氧气输入口,可直接连接中心供氧,无需外接空氧混合阀或流量瓶。14.内置氧浓度实时监测系统,无需使用氧电池等耗材。15.具有湿度补偿功能,7档可调,可根据环境变化手动湿度档位。16.可预设单次治疗时间,到时自动提醒,设置范围1-96小时。17.可设置机器保养时间,到时提醒,设置范围:960-1500小时。18.提供与主机配套使用的原厂耗材,包括加温呼吸管路、湿化水罐、患者连接界面,并提供注册检验时机器与管路、水罐的整机连接方式说明。19.加温呼吸管路:内置加热丝,可监测温度,具备独立的注册证。20.无需选择加温湿化器加水方式,使用过程中水盒自动加水。21.提供设备厂家自产鼻氧管(大、中、小号)、设备厂家自产儿童鼻氧管(XS,XXS),设备厂家自产气切界面等多种患者连接界面,患者连接界面。22.提供配套移动台车和吊臂。23.采用可拆卸式海绵过滤架,方便更换过滤海绵,防止过滤海绵脱落。24.可在主机上手动选择水位报警功能的开启和关闭。25.报警提示功能:呼吸管道检测报警、氧源压力报警、堵塞报警、水罐水位报警、气体温度报警、电源断电报警、环境温度监测提示、氧浓度提示、治疗使用时间提示。26.具备报警复位静音功能。27.具备锁屏功能,锁屏可开启或者关闭。八、高频电刀技术参数;数量:2台;单价限价:3万元1.用途:适用于各种外科开放及腔镜下手术中组织的切割、凝血,包括普外、心脏、泌尿、妇科、肛肠、骨科、胸外、肿瘤、神外等。2.至少具备三个单极切割模式:纯切、混切1、混切2;切割最大输出功率≥300W3.至少具备两个单极凝血模式:喷射凝、强力凝;单极凝血最大输出功率≤120W4.至少具备一个双极模式:双极电凝最大输出功率≥90W5.具备手控、脚控输出功能。6.主机在激活时可根据需求调节功率输出大小,40W以内步进为1W。7.采用三路输出功率数字式显示,输出时伴有不同的声光指示。8.单极切割、单极凝血和双极功能为三个独立的功能区域,均具备独立显示屏、独立功率调节按钮。9.具备中性电极面积检测功能,实时监测中性电极与病人皮肤的接触,一旦接触面积减少,机器自动报警并停止输出。10.具备功率反馈识别功能,即组织密度及时反馈,可及时检测组织阻抗大小的变化,输出功率大小自动调节以维持功率的恒定。11.采用CPU控制,可记忆关机前的工作状态。12.具有刀笔遥控调节输出功率大小功能。13.具有开机自检功能,可有效判定外围配件是否良好并有代码报警提示。14.无外置风扇自然散热,适用于层流净化手术室。15.具备额定功率过压保护功能,即实际输出功率高于设定值时停止输出。16.具备高频漏电流保护功能。17.具有双极电凝阻抗识别功能,超过设定的阻抗值,设备自动停止输出。18.具备闭环回路功率校准电路。19.连接高频电缆可进行各种内镜手术20.防电击保护类型IECI类,防电击保护程度CF型,除颤型。21.工作频率:400KHz-480KHZ22.供电电源:AC220V±22V,50Hz±1Hz23.运行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0%,大气压力:86.0kPa~106.0kPa。九、宫腔检查镜技术参数;数量:3台;单价限价:3万元1、内镜镜体全部采用进口不锈钢管2、窥镜采用进口光学玻璃、光钎、光锥3、采用柱状透镜、图像清晰、视场明亮4、带有方向标、蓝宝石镜头5、直管宫腔镜:Φ3.0mm*302mm6、外鞘15Fr×209mm、内鞘12Fr×230mm7、可连接OLYMPUS、STORZ、WOLF、ACMI光缆配置12°内窥镜:规格Ф3mm×302mm,数量3支外鞘:规格15Fr×209mm,数量3把内鞘及闭孔器:规格12Fr×230mm,数量3把进水接门:3把出水接门:3个光缆:规格Ф4mm×2m,数量3条十、火罐(大号)技术参数;数量:20台;单价限价:0.004万元火罐(中号)技术参数;数量:80台;单价限价:0.004万元火罐(小号)技术参数;数量:20台;单价限价:0.004万元5号:内径:5.5cm外径:7cm罐口厚度0.75cm单罐重量258g罐体高度9.5cm4号:内径:5cm外径:6.5cm罐口厚度0.75cm单罐重量234g罐体高度8.5cm3号:内径:4.5cm外径:6cm罐口厚度0.75cm单罐重量185g罐体高度8cm2号:内径:3.5cm外径:5cm罐口厚度0.75cm单罐重量124g罐体高度7.2cm1号:内径:2.5cm外径:4cm罐口厚度0.65cm单罐重量104g罐体高度6.2cm1-2号罐:适用颈部、脸部、脚心等部位3-4号罐:适用肩部、腰腹部、大腿、小腿、后背等部位5号罐:适用腰背部、背部走罐十一、脊柱板技术参数;数量:2台;单价限价:0.2万元1、采用无释放污染的HDPE材料中空吹塑一次成型;2、可在水上漂浮,并可进行X光透视、CT扫描;3、配有安全带,可配备蜘蛛带使用;4、可与头部固定器结合使用。5、展开尺寸:≥185x45x6cm6、自重:≥7kg7、承重:≥181kg8、尺寸:≥187x49x7cm十二、降温毯技术参数;数量:2条;单价限价:2万元1.应用于脑炎、脑水肿、脑出血、脑外伤、颅高压心肺复苏及高热惊厥、中枢性高热患者,进行物理降温。特别是对颅脑损伤及术前、术后亚低温治疗、以及脑内出血、喉部患者、扁桃体发炎及术后的康复和对顽固性高烧,禁忌使用药物的患者进行亚低温治疗。2.制冷系统:旋转式高分倍医用压缩机二次水循环无氟环保制冷技术。3.系统结构:双路输出,双温控制,可降温毯、降温帽同时使用。4.温控范围:-4℃~40℃,降温速度每分钟≥2℃。毯帽温度设定范围:-2℃~30℃任意可调,降温速度每分钟≥2℃。5.毯面温度:降温毯和降温帽的表面温度围绕水温的±1℃显示表面温度不均匀度:≤2℃6.体温设定范围:30.00℃~40.00℃,步进0.01℃。7.显示界面:薄膜按键式控制面板,液晶显示屏,LED背光。8.系统控制方式:两种控制模式手动控制模式和自动控制模式,即毯帽监测模式和人体体温监测模式。自动控制模式体温设定范围:31℃-37℃,五种体温控制档,分别为:31±0.5℃(中度低温)、33±0.5℃(颅脑降温)、35±0.5℃(发热降温)、37±0.5℃(防褥疮护理)以及自定义模式(医嘱);9.内置传感器监测毯帽温度。10.体温传感器监测范围:26℃~43℃11.腋温和肛温传感器可任意选择。12.记忆功能:设备断电后自动存储上次设定参数,以供下次使用参数,一键启动13.自锁快速接头,使用操作更方便、简捷、移动自如,防漏。14.毯帽材质:TPU(热塑性聚氨酯)材料,耐臭氧,耐低温,耐酸碱腐蚀;蜂窝状设计,水循环通畅。表面柔软,可任意折叠、卷曲、清洗、消毒,并配有同规格特定毯套和帽套,易拆洗。可配置玻璃钢硬帽,铜质内层,3cm内置保温层,降温效果明显。两种降温帽可任选其一。15.毯子作用面承载压力:≥135kg水循环正常16.安全报警:缺水故障报警,水位超限报警,传感器脱落报警。17.噪音:≤49dB18.配置:主机1台,降温毯1条,降温帽1个,人体探头2个。19.毯帽存储便捷性;主机附带可折叠式毯帽存储篮。20.使用年限:≥十年。21.电磁兼容:应符合YY9706.102-2021的标准要求。十三、降温仪技术参数;数量:1台;单价限价:4.97万元1.对患者进行亚低温治疗及围手术期进行复温使用的一款双重功能的设备。有效提高生存率;并对重症病人长时间手术后恢复体质,增强机体免疫力,降低术后愈合时间,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效果显著。2.设备原理:加热系统:防腐碳钢加热盘制冷系统:旋转式高分倍医用压缩机二次水循环无氟环保制冷技术。3.系统结构:三路输出,独立控温。4.温控范围:-4℃~40℃,升降温速度每分钟≥2℃。5.毯面温度:降温毯和降温帽的表面温度围绕水温的±1℃显示,表面温度不均匀度:≤2℃6.体温设定范围:30℃~40℃7.显示界面:≥7寸彩色液晶触摸屏,屏幕亮度具有弱、中、强三挡可调。8.系统控制方式:两种控制模式手动控制模式和自动控制模式,即毯帽监测模式和人体体温监测模式。8.1降温系统自动控制模式:体温设定范围:31℃-37℃,五种体温控制档,分别为:31±0.5℃(中度低温)、33±0.5℃(颅脑降温)、35±0.5℃(发热降温)、37±0.5℃(防褥疮护理)以及自定义模式(医嘱);8.2升温系统自动控制模式:体温设定范围分三档:36±2℃、40±2℃以及自定义模式。9.内置传感器监测毯帽温度。10.体温传感器监测范围:26℃~43℃11.腋温和肛温传感器可任意选择。12.记忆功能:设备断电后自动存储上次设定参数,以供下次使用参数,一键启动13.自锁快速接头,移动自如,防漏。14.毯帽材质:TPU(热塑性聚氨酯)材料,耐臭氧,耐低温,耐酸碱腐蚀;蜂窝状设计,水循环通畅。表面柔软,可任意折叠、卷曲、清洗、消毒,并配有同规格特定毯套和帽套,易拆洗。可配置玻璃钢硬帽,铜质内层,3cm内置保温层,降温效果明显。两种降温帽可任选其一。15.毯子作用面承载压力:≥135kg水循环正常16.安全报警:缺水故障报警,水位超限报警,传感器脱落报警。17.噪音:≤49dB18.配置:主机1台,升温毯1条,降温毯1条,降温帽1个,人体探头4个。9.毯帽存储便捷性;主机附带可折叠式毯帽存储篮。十四、可视喉镜技术参数;数量:4台;单价限价:3.5万元1.镜体结构为全包型结构设计2.搭载一次性使用全包喉镜片3.显示屏尺寸≤3″TFT4.显示器有触摸/WiFi功能5.设备与APP可通过WiFi互联,可同步控制拍照和录像6.显示器前后转动角度110°±10%7.显示器左右转动角度270°±10%8.充电时间<3h9.待机时长>3.5h10.软管长度UET-A3(儿童及成人):115±5mm11.软管直径UET-A3(儿童及成人):5.3±2mm12.头端长度UET-A3(儿童及成人):6±1mm13.镜片支架部件防水等级IPX714.连接方式:直插式15.观察视角60°±15%16.光照度≥150Lux17.摄像头分辨率≥7.87lp/mm18.景深5-100mm19.可分辨灰阶度≥3220.储存空间≥32G21.可储存照片数量>30万张,照片格式为JPG,像素为1088*72022.可储存录像时长>16小时,视频格式为AVI,像素为1088*72023.支持低电量提示功能:电量不足时橙灯亮24.喉镜片和喉镜配合后具备防雾性能25.充电次数>300次26.使用期限6年或戊二醛3000个消毒周期十五、普通喉镜技术参数;数量:2台;单价限价:0.8万元光纤喉镜的手柄,采用网纹设计,防止操作者有汗或水导致滑落。喉镜采用冷光源设计,灯泡光源在手柄上,通过光纤光亮,使用LED灯泡,使光源更亮,麻醉师和医生看的更清楚。无残留,易于清洁,高品质的不锈钢(表面亚光处理),可用132℃(持续时间三分钟)。强大的光纤线束,放置了不小于5000束极光米以上线束,医生看的更清楚,可更换普通光纤喉镜有五种叶片可供选择:(标配是1个手柄+3个叶片)0号--婴儿(80×8.8mm)1号--儿童(92×9.6mm)2号--少年(112×11.5mm)3号--成人(130×13.2mm)4号--成人+(155×13.5mm)可更换普通直光纤喉镜有三种叶片可供选择:(标配是1个手柄+3个叶片)00号--新生儿(65×10.5mm)0号--婴儿(75×10.5mm)1号--儿童(102×10.5mm)十六、空气压力波治疗仪技术参数;数量:1台;单价限价:0.6万元1.采用对多腔体充气囊进行波浪式充气、膨胀、放气,具有方向性、渐进性、累积的“挤出作用”,促进淤积的静脉血及淋巴液的回流,加强动脉灌注,改善病变部位的血液循环,稀释疼痛及炎症因子,促进渗出物的吸收。达到消除水肿,促进愈合,改善周围血管功能的疗效。2.主要技术性能2.1.治疗仪压力设置范围5Kpa、7Kpa、10Kpa、12Kpa、15Kpa、20Kpa、25Kpa七个固定压力,默认为10Kpa2.2.循环治疗模式:P1~P3(三种模式)2.3.时间数字显示范围:10、20、30、60min四个固定范围2.4.超压报警:仪器压力超过30kpa,长鸣报警,停止工作2.5.欠压报警:仪器压力低于设定压力,间断鸣声报警,停止工作2.6.结束报警:完成设定的治疗时间后报警,断续报警,停止工作2.7.实时显示设备运行模式动态、压力及时间。2.8.选用TPU材质四腔充气套筒。3.参数要求3.1.治疗仪外型尺寸:≤330mm(L)×320mm(W)×240mm(H)3.2.输入功率≤80VA3.3.电源要求:AC220V±10%,50Hz±2%4.配置要求4.1.主机1台。4.2.配件1个上肢四腔气囊,1个下肢四腔气囊4.3.导气管1个一分一导气管,1个一分二导气管。十七、气压泵治疗仪技术参数;数量:21台;单价限价:5万元1.采用对多腔体充气囊进行波浪式充气、膨胀、放气,具有方向性、渐进性、累积的“挤出作用”,促进淤积的静脉血及淋巴液的回流,加强动脉灌注,改善病变部位的血液循环,稀释疼痛及炎症因子,促进渗出物的吸收。达到消除水肿,促进愈合,改善周围血管功能的疗效。2.主要技术性能2.1.结构形式:标准机柜一体不可拆分落地推车式2.2.压力设置范围:5-25kpa,精度±3kpa2.3.循环治疗模式:P1~P8(八种模式)2.4.时间数字显示范围:00—99,单位有分钟/小时两种,调节步长为1,2.5.欠压报警:仪器压力低于设定压力,间断鸣声报警,停止工作2.6.超压报警:仪器压力超过30kpa,长鸣报警,停止工作2.7.结束报警:完成设定的治疗时间后报警,断续报警,停止工作2.8.可以关闭任意腔室,以方便部位创伤或手术后的患者让开某个部位的加压。2.9.任意调节运行中的腔室压力。2.10.有线手柄遥控器可远程控制主机停止工作,患者感觉不适,可随时关机。2.11.实时显示设备运行模式动态、压力及时间。附可拆冼内衬。2.12.选用TPU材质八腔叠加式充气套筒,每一套筒内附可拆冼内衬。2.13.正常工作的整机噪音<50dB。3.基础参数3.1.治疗仪重量:≤16kg3.2.治疗仪外型尺寸:≤390mm(L)×385mm(W)×920mm(H)3.3.输入功率≤110VA3.4.电源要求:AC220V±10%,50Hz±2%4.配置要求4.1.主机:1台。4.2.配件:1个上肢八腔气囊、2个下肢八腔气囊4.3.导气管:2个一分一导气管、2个一分二导气管十八、气压治疗仪技术参数;数量:4台;单价限价:2万元1.采用对多腔体充气囊进行波浪式充气、膨胀、放气,具有方向性、渐进性、累积的“挤出作用”,促进淤积的静脉血及淋巴液的回流,加强动脉灌注,改善病变部位的血液循环,稀释疼痛及炎症因子,促进渗出物的吸收。达到消除水肿,促进愈合,改善周围血管功能的疗效。2.主要技术性能2.1.结构形式:标准机柜一体不可拆分落地推车式2.2.压力设置范围:5-25kpa,精度±3kpa2.3.循环治疗模式:P1~P5(五种模式)2.4.时间数字显示范围:00—99,单位有分钟/小时两种,调节步长为1,2.5.超压报警:仪器压力超过30kpa,长鸣报警,停止工作2.6.欠压报警:仪器压力低于设定压力,间断鸣声报警,停止工作2.7.结束报警:完成设定的治疗时间后报警,断续报警,停止工作2.8.有线手柄遥控器可远程控制主机停止工作,患者感觉不适,可随时关机。2.9.可以关闭任意腔室,以方便部位创伤或手术后的患者让开某个部位的加压。2.10.任意调节运行中的腔室压力。2.11.实时显示设备运行模式动态、压力及时间。2.12.选用TPU材质四腔叠加式充气套筒,每一套筒内附可拆冼内衬。2.13.配有DVT专用气囊,预防深静脉血栓的形成。2.14.正常工作的整机噪音<50dB。3.基础参数3.1.治疗仪重量:≤16kg3.2.治疗仪外型尺寸:≤390mm(L)×385mm(W)×920mm(H)3.3.输入功率≤110VA3.4.电源要求:AC220V±10%,50Hz±2%4.配置要求4.1.主机:1台。4.2.配件:1个上肢四腔气囊、1个下肢四腔气囊、1个DVT气囊4.3.导气管:1个一分一导气管、1个一分二导气管十九、临时起搏器技术参数;数量:1台;单价限价:4.8万元1.获得NMPA认证2.起搏模式:SSI(AAI,VVI),SOO(AOO,VOO)3.起搏频率:40-180ppm4.脉冲波形恒定电压5.脉冲幅度:1-9V6.脉冲宽度:0.1-1.8ms7.感知灵敏度:1-20mV8.输入阻抗:≥150KΩ9.不应期:≥250ms10.频率上限:200ppm11.紧急起搏:有12.指示灯:起搏、感知、低电量指示灯:有13.腔内心电图(EGM):有,实时显示14.自检功能:开机自检,设备运行过程中不间断实时监控15.安全性能:电除颤保护、静电保护,噪声反转,奔放保护16.电池使用寿命:最短14天17.电池类型:两节1.5V碱性电池18.取出电池后的运行:不少于60秒。二十、临时起搏器技术参数;数量:2台;单价限价:5万元获得NMPA起搏模式SSI,SOO起搏频率40-180ppm脉冲波形恒定电压脉冲幅度1-9V脉冲宽度0.1-1.8ms感知灵敏度1-20mV输入阻抗>150KΩ不应期≥250ms频率上限200ppm紧急起搏:有指示灯起搏、感知、低电量指示灯:有腔内心内图(EGM)有,实时显示P/R波峰值测量1mV-18.0mV,阻抗测量300-3800Ω,自检功能开机自检,设备运行过程中不间断实时监控安全性能电除颤保护、静电保护,噪声反转,奔放保护电池类型两节1.5V碱性电池电池使用寿命最短14天。取出电池后的运行不少于60秒。二十一、排痰仪技术参数;数量:4台;单价限价:4万元1.设备用途:运用高频胸壁震荡技术进行呼吸气道清除排痰治疗。适用于分泌物排出困难或由粘液阻塞肺部引起的肺膨胀不全患者,促进气道清除排痰或改善支气管引流。2.结构形式:标准机柜一体不可拆分落地推车式3.显示方式:≥9.7寸彩色液晶触摸屏,彩色液晶界面全中文显示方式。4.导气方式:采用二级导气软管同步向充气背心充、放气。每个背心同时连接2根导气软管,使背心充气均匀。5.导气管:内置金属丝支撑,可自动锁定,接口处软硅胶接头,管路闭合严密,不易损坏。6.正常工作条件标准a)环境温度:5℃-40℃;b)相对湿度:30%-85%;c)电源电压:220V±10﹪d)频率:50Hz±1Hz。7.排痰机振动频率范围:5Hz--20Hz,频率连续可调,步距增量为1Hz,误差为±20%。8.治疗过程中的压强:治疗仪具有压强指示装置,压力调节范围分为10档,压强为0.5Kpa--3.2Kpa,误差±15%,初始值为3档。9.工作模式:治疗仪具有手动模式、五种自动程序模式及用户自定义模式。自动模式按体型不同而分级定制,共有5种自动程序模式:儿童(1-7岁)模式、儿童(7-15岁)模式、成人(瘦弱)模式、成人(正常)模式、成人(丰腴)模式。自定义模式:治疗前设定各时段的压力、频率及时间,治疗中不可调。10.定时功能:自动模式定时时间5min--20min,手动模式定时时间1min--60min,步距为1min。11.排痰机工作噪声:正常工作的整机噪音≤60dB。12.手持控制器:设备配有手持控制器,具有暂停、启动和停止输出功能。13.充气背心:背心由外套及气囊两部分组成,可以拆卸,外套可按普通衣物的方式随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可选配一次性充气背心及胸带。14.背心尺寸(单位:mm,尺寸可供选配):标配:标准全胸充气背心3个、简易半胸充气带3个。成人背心尺寸:1450*6401300*6401020*640成人胸带尺寸:1350*2001120*200920*200儿童背心尺寸:946*600827*526737*472儿童胸带尺寸:800*180650*180500*180二十二、排痰仪技术参数;数量:1台;单价限价:4.8万元1.设备用途:多频振动排痰机采用机械振动的传输方式,运用其特有的振动功能,通过模拟人工手法叩击、震颤和挤推的工作方式,协助术后或体弱患者增强排除呼吸系统痰液等分泌物的能力,改善瘀滞的肺部血液循环状况,预防或减少呼吸系统并发症的发生。2.机柜外形采用ABS工程塑料机箱,采用一次出模成型,流线型外观设计。显示方式:全电脑控制液晶大屏幕显示,中文菜单操作。3.操作方式采用一键飞梭的旋钮操作方式。分为手动操作模式和自动操作模式。四种自动程序模式P1、P2、P3、P4,分别为轻柔、标准、加强、超强模式。自动程序模式直接由电脑自动控制的,无需人为去改变频率就能为使用者提供可选择的各种组合频率。4.治疗头及软轴结构震动幅度≥7mm,治疗效果更加突出。动力头外径尺寸:成人型传动动力头直径90mm±2mm操作过程中手柄可以360度自由转动,软轴不易损坏。治疗软轴可以自由插拔,方便更换。传动软轴长度≥1.8m5.电机:稀土永磁低压直流电机,治疗过程中动力无衰减、无卡滞。6.安全电压:24V安全操作电压7.输入输出功率:采用伺服电路设计,使设定振动频率与动力头实际输出振动频率保持一致,无功率衰减。8.结构形式:双路成人机柜一体不可拆分落地推车式9.治疗头的尺寸成人治疗头每路输出配置5个,一共10个。长方形海绵头1个:长240mm±5mm,宽70mm±5mm;特定型,肋部、肩部等治疗或护理圆形平面橡胶头1个:直径130mm±5mm;增强型,治疗用圆形海绵头1个:直径90mm±5mm;标准型,治疗或护理用圆形海绵头1个:直径78mm±5mm;柔和型,护理或儿童专用圆形海绵头1个:直径68mm±5mm;柔和型,儿童专用10.频率范围:成人10Hz-60Hz,频率可调,步距1Hz,误差为±20%。11.定时时间手动模式定时时间:1min-60min,步距为1min,误差为±10%自动模式定时时间分四档:5min、10min、15min、20min,误差为±10%,12.噪音≤58dB二十三、铅屏技术参数;数量:1台;单价限价:3万元1.尺寸规格:≥1800*1600mm(三联式)观察窗铅玻璃≥150*200mm。2.铅当量:2.0mmpb。3.防护材料:铅板≥纯度99.9%。4.表面材料:全不锈钢拉丝表面,内包纯铅铅板加多层衬板加镀锌钢管焊固为一体。5.适用范围:120kv管电压。6.结构设计:配备6个脚轮,其中4个带刹车,便于移动和固定。7.制作工艺:底部采用不锈钢三角支架,设计稳固防止倾倒。二十四、升温仪技术参数;数量:1台;单价限价:4.98万元1.加热方式:热空气对流式加温2.温度设定范围应包括:室温(降温档)、33℃~43℃3.温度准确度误差:≤±1℃(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超温断电报警保护:45℃软/硬件双重独立保护5.温控超限报警:出风口温度超过设定温度±1.5℃6.加温时间:到达设定温度应≤2分钟(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7.最大送风量:42CFM(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压泵治疗仪等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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