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麻辣香锅酱料物资 麻辣香锅 白汤草本底料 红汤底料 红汤底油招标公告(江苏大学2025)
江苏大学-竞价公告(CB102992025000294)
发布时间:2025-09-01 17:01:31
截止时间:2025-09-04 17:11:16
申购单号:CB102992025000294 签约时间:发布竞价结果后7天内签约合同
申购主题:三食堂麻辣香锅酱料物资采购 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送达
采购单位:江苏大学 安装要求:无需安装服务
报价要求:国产含税 收货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币种:人民币
预算:164061.0
付款方式:1、货款按月结算,每月26日-28日(节假日顺延),供应商提供经食堂确认签字的收货验货单进行对账。 2、次月15日前供应商提供按双方确认金额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如遇寒暑假等特殊情况可顺延。
备注说明:一、项目需求 1、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外包装印有品名、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供应时间:签订合同日至2026年7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采购的品种、规格、预计用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单价结算)、最高限价等,详见报价清单,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报价清单为固定式样,不可变动,投标供应商须逐项进行价格填报,单价须为大于零的正数且不可缺项、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产品包装: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买方要求,按品种、数量分别打包。同时,符合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确保品质不受影响。中标人需按照各食堂实际订货情况在配送前预先分装好。 5、根据食堂每周一18点前下单,供应商在接到订单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至各校区内食堂,并在监控范围内下货至指定地点进行验收。相关人员现场验收,并与供应商核准实际供货量。如有临时增加,中标人务必保障供应。 6、送货人员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健康证,将复印件交至招标人备案。 7、招标人不接收任何来自于供应商关于暂停供应或者终止供应的申请,从订单发送时间起,供应商24小时内未按合同要求完成配送,则视为供应商不能供应同时放弃履行合同,其履约保证金及未结货款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如个别品种不在采购清单中,在招标人提出需求后,供应商应积极参与报价,以镇江市周边市场价格为依据,洽谈确定供应价格。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变化,结合平台手续费、自身经营成本等进行合理报价。报价为含税价,包含供货及售后服务、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指定地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及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费用等。 2、投标人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统一报价清单报价。不得改动清单中规格、数量等信息,所有品种均须报价,如有漏项,该标段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最高限价:单品种限价(详见附件),超出最高限价该标段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定价、调价机制 一次性定价物资中标价格即为供应价格,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四、考察 1.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及其合作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考察不合格单位将不得列入中标人。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进行考察(含现场考察),视考察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供应,如考察不合格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人车管理 1、人员管理:所有服务人员不得在校内从事任何与服务内容无关的工作,否则按合同严肃处理。 2、中标供应商入校服务车辆应相对固定,停车服务费按《江苏大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3、所有入校人员及车辆应严格遵守《江苏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否则按合同严肃处理。车辆保持整洁,报备后进入校园,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机动车限速25km/h;非机动车限速15km/h,注意避让减速并按规定停车。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须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期内须保证履约保证金足额有效,合同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开户行:镇江工行江苏大学支行; 账户:1104 0805 19000000 796。 七、商务服务需求 1、货款按月结算,每月26日-28日(节假日顺延),供应商提供经食堂确认签字的收货验货单进行对账。 2、次月15日前供应商提供按双方确认金额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如遇寒暑假等特殊情况可顺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主任88791958,送货地点:江苏大学。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单价
品牌
型号
规格参数
质保及售后服务
附件
1
三食堂麻辣香锅酱料物资采购
1(项)
164061.0
心味佳
-
请在附件中查看报价表,并按照要求报价上传至附件。
按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三食堂麻辣香锅酱料物资采购 报价清单.xlsx
三食堂麻辣香锅酱料物资采购 报价清单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序号
名称
品牌/制造商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单价最高限价(元)
外包装图片
1
麻辣香锅
心味佳
20kg
桶
30
1050
**
2
白汤草本底料
心味佳
20kg
桶
30
1325.7
3
番茄调味酱
心味佳
20kg
桶
30
1031
4
红汤底料
心味佳
18kg
桶
30
1031
5
红汤底油
心味佳
18kg
桶
30
1031
总计
人民币(大写):
¥:
注:1.以上数量为一年的模拟用量,具体用量以实际订货为准,单价结算;
2.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需求
1、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外包装印有品名、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供应时间:签订合同日至2026年7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采购的品种、规格、预计用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单价结算)、最高限价等,详见报价清单,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报价清单为固定式样,不可变动,投标供应商须逐项进行价格填报,单价须为大于零的正数且不可缺项、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产品包装: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买方要求,按品种、数量分别打包。同时,符合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确保品质不受影响。中标人需按照各食堂实际订货情况在配送前预先分装好。
5、根据食堂每周一18点前下单,供应商在接到订单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至各校区内食堂,并在监控范围内下货至指定地点进行验收。相关人员现场验收,并与供应商核准实际供货量。如有临时增加,中标人务必保障供应。
6、送货人员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健康证,将复印件交至招标人备案。
7、招标人不接收任何来自于供应商关于暂停供应或者终止供应的申请,从订单发送时间起,供应商24小时内未按合同要求完成配送,则视为供应商不能供应同时放弃履行合同,其履约保证金及未结货款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如个别品种不在采购清单中,在招标人提出需求后,供应商应积极参与报价,以镇江市周边市场价格为依据,洽谈确定供应价格。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变化,结合平台手续费、自身经营成本等进行合理报价。报价为含税价,包含供货及售后服务、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指定地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及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费用等。
2、投标人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统一报价清单报价。不得改动清单中规格、数量等信息,所有品种均须报价,如有漏项,该标段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最高限价:单品种限价(详见附件),超出最高限价该标段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定价、调价机制
一次性定价物资中标价格即为供应价格,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四、考察
1.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及其合作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考察不合格单位将不得列入中标人。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进行考察(含现场考察),视考察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供应,如考察不合格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人车管理
1、人员管理:所有服务人员不得在校内从事任何与服务内容无关的工作,否则按合同严肃处理。
2、中标供应商入校服务车辆应相对固定,停车服务费按《江苏大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3、所有入校人员及车辆应严格遵守《江苏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否则按合同严肃处理。车辆保持整洁,报备后进入校园,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机动车限速25km/h;非机动车限速15km/h,注意避让减速并按规定停车。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须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期内须保证履约保证金足额有效,合同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开户行:镇江工行江苏大学支行;
账户:1104 0805 19000000 796。
七、商务服务需求
1、货款按月结算,每月26日-28日(节假日顺延),供应商提供经食堂确认签字的收货验货单进行对账。
2、次月15日前供应商提供按双方确认金额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如遇寒暑假等特殊情况可顺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麻辣香锅酱料物资 麻辣香锅 白汤草本底料 红汤底料 红汤底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