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采购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
2025-09-02 09:18:41
截止时间

2025-09-05 09:20:00

期望收货期
2025-09-06 — 2025-09-16
交货期要求
自下单后10天内交货至指定地点

价格有效期
2025-09-02 — 2026-08-31
询价单编号
210015825821083

收货地区
宁夏 银川 贺兰县 洪广镇金山村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项目施工第1标段

商机详细信息

采购类型:标准订单(单次采购)
询价类型:现货/标准品

采购清单

行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品牌
型号
采购量
是否送样
对供应商附言

1

商品混凝土 物料描述:无

C20
100方
不送样

2

商品混凝土 物料描述:无

C25
1000方
不送样

3

商品混凝土 物料描述:无

C30
100方
不送样

采购要求

报价要求:需要报含税价、发票需要包含运费、报价需要包含运费、不允许对询价单部分物料报价、不允许供应商报价可改数量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票(不限开具方)
交易方式:账期支付(在结算对账后60天内付款)
支付方式:网商银行融易收(对公转账)、线下支付
补充说明描述:
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同时具采购标的物生产、销售的企业或经销商(销售或经销商的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必须有采购标的物这一项,可根据实际采购材料选用)。
2)质量要求:所报材料必须满足(相应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图纸技术参数等)中相关规定,同时符合采购人具体项目工程质量要求。
3)采购数量: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实际采购中将预留出部分数量由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单位供应(如有)。
4)所报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供货方将材料运输至采购方指定场地的货价、出库费、运费、装车费、包装费、交货前的采保费、自检费、资料费、财务费、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一切费用,供货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需方另行索要其它费用。税前单价为固定价格,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税前单价不做调整。
5)付款方式:正常供应期按月结算,每月20日前凭项目出据的结算单、当月全额发票进行结算,甲方收到发票并核对无误后次月按所开发票额的70%支付(剩余款项不计利息);如乙方供货过程中无环境保护问题、无质量问题,以及不存在其他纠纷,在执行完本合同约定任务的,当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账面余额的80%,次年6月30日前支付至账面余额的85%,次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账面余额的90%,第三年6月30日前7日支付至账面余额的95%,第三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账面余额的100%。
6)中标方式:最低价法:一次报价,评审价为含税总价,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名,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所报价格为成交价。(评审价必须明确是总价还是单个商品的价格)。
7)合同签订:线下签订采购合同,使用采购方标准合同模板;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验收标准:供货方须随货提供材料出厂材质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加盖公司鲜章,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以第二条质量要求中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检验以采购方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数据为准,如所供材料有质量问题或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每次处2倍不合格材料货款的罚金,并进行退换,超过2次出现质量问题或与提供的样品指标不一致时,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供货方承担合同总价的5%的损失以及因为保证施工生产从其他供货方购买材料产生的差价,同时须承担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9)合同纠纷: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采购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10)卸货地址:项目具体地址。
交货期限:采购方通过短信、截图、微信或书面等形式通知供货方,供货方接到通知后10天内并按采购方提出的供货数量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双方点收无误后签字确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品混凝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