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招标公告(广南县南屏镇人民政府202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5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C2025-C2-00902-DSYN-0004
项目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0
最高限价(万元):99.985356
采购需求:1.道路硬化5189㎡,厚度0.2m,包括路面原路面破碎、清运,压实、拓宽、找平、护边,混凝土强度为C25; 2.排污管道建设580m,DN300波纹管300m,DN200波纹管120m,DN160PVC管150m; 3.挡墙60?,满浆砌筑; 4.安装太阳能路灯27盏,(多晶硅100W光伏太阳能板,80AH锂电池,LED光源功率80w,灯杆高6米)(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90日历天(具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1)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3.2拟派人员要求 3.3分账管理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03 06:00至2025-09-1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9-1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华泓国际商贸城三期21栋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本次采购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采购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远程解密,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首轮报价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供应商提前熟悉“政采云”平台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南县南屏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屏镇南屏街52号
联系方式:0876-3065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烁(云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
联系方式:0876-5160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菱鑫
电 话:0876-516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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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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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核表项目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SZC2025-C2-00902-DSYN-000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已拉布采购人:广南县南屏镇人代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破(签字或盖章)日期:)325.4.2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已书积,同意发布采购代理机构:鼎烁(云南)须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9.2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广南县南屏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鼎烁(云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及主要条款(仅供参考)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SZC2025-C2-00902-DSYN-0004项目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99.985356最高限价(万元):99.985356采购需求:1.道路硬化5189㎡,厚度0.2m,包括路面原路面破碎、清运,压实、拓宽、找平、护边,混凝土强度为C25;2.排污管道建设580m,DN300波纹管300m,DN200波纹管120m,DN160PVC管150m;3.挡墙60㎥,满浆砌筑;4.安装太阳能路灯27盏,(多晶硅100W光伏太阳能板,80AH锂电池,LED光源功率80w,灯杆高6米)(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如拟投标单位成立未满一年,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时)及其附注(如有时);如无财务报表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②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②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人员要求:按《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或待建项目(提供承诺书),若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有在建项目的,取消中标资格;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所有拟派施工管理人员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相关承诺),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人员证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说明;3.3分账管理承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并提供相应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09-03至2025-09-10,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1509: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时间:2025-09-1509:00(北京时间)地点:鼎烁(云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本次采购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次采购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远程解密,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首轮报价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供应商提前熟悉“政采云”平台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南县南屏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南县南屏镇南屏街52号联系方式:0876-30658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鼎烁(云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华泓国际商贸城三期21栋5号联系方式:0876-51606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菱鑫电话:0876-51606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磋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单位采购人:广南县南屏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南县南屏镇南屏街52号联系人:余顶来联系方式:0876-30658992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鼎烁(云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华泓国际商贸城三期21栋5号联系人:张菱鑫联系电话:0876-51606783项目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4项目编号WSZC2025-C2-00902-DSYN-00045实施地点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村委会安王自然村6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专项资金7出资比例100%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全部范围10最高限价¥:999853.56元(大写:玖拾玖万玖仟捌佰伍拾叁元伍角陆分);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报价文件。11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14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14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如拟投标单位成立未满一年,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时)及其附注(如有时);如无财务报表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②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②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人员要求:按《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或待建项目(提供承诺书),若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有在建项目的,取消中标资格;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所有拟派施工管理人员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相关承诺),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人员证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说明;3.3分账管理承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并提供相应承诺。15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6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7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8分包不允许19偏离允许细微偏离,细微偏差仅限缩短期限和工程创优20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单位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前5个日历天2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25磋商文件有效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60天26磋商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28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网上递交: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生成格式为*.jmbs格式加密标书后在提交截止时间前(2025-09-1509:00)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未按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29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电子标书: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辑制作。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学习相关操作,(电子招投标操作视频-供应商,网址: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yunnan&topicId=53901&manualId=6621)特别注意:(1)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得与磋商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磋商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注,也可以不填(空白)。但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0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电子磋商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只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或签名,无需逐页电子签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必须加盖造价工程师签章及签名。31开标方式开标时间:2025-09-1509:00(北京时间);开标方式:网上开标,需远程解密。供应商应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投标程序,应提前(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31开标方式文件。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需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程序,供应商应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厅中的提示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的构成:三人及以上单数,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采购人代表不能超过评审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2定标说明磋商小组按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人。34履约保证金不采用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6号文件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交纳中标总价(合同价格)3%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5.2成交公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35.3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5.4重新招标除磋商须知正文规定的情形外,在磋商时间截止前响应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5.5同义词语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项目概况”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进行理解。35.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须知、磋商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35.7成交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取成交金额的0.6%,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35.8未尽事宜供应商授权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及申请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须有明确的起止日期,且不短于投标文件有效期。35.9信誉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前进行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一、总则1.项目概况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采〔2014〕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我公司受广南县南屏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见“磋商前附表”。2.资金来源2.1政府采购资金已落实,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及建设范围: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3.2合同履行期限要求:见“磋商前附表”。3.3实施地点及质量要求:详见《磋商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4.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磋商前附表”第十四条要求。4.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货物及项目建设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4.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磋商费用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2、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前附表”中规定的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此项费用。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八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及主要条款(仅供参考)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现场踏勘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疑问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磋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磋商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澄清,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锁)查看澄清内容。2.4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答疑和澄清后,请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收取修改内容。供应商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2.5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答疑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答疑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了让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提供磋商所需的证明文件,采购单位可酌情推迟竞争性磋商的日期,并将此变更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3.3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中的清单、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3.4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答疑和澄清后,请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收取修改内容。供应商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3.5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文件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后,按照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磋商响应文件。1.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的承诺。1.3磋商文件中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均提供清晰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3.报价和报价货币3.1项目采购最高限价:见磋商前附表第10条;3.2本工程报价以第三章采购清单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报价;3.3供应商须就“采购清单”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3.4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设备、材料及各类价格。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项目建设、利润及税金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一旦评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施工、安装限制、机械设备进场及材料运输的特殊性、装卸限制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5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将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二次报价后进入综合评分程序。3.6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3.7报价货币为人民币。3.8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一定中标。4.有效期4.1在“磋商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4.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申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5.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29条中规定的内容。如磋商文件提供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5.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为加密生成格式为*.jmbs。必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2)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如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标操作视频-供应商)进行学习。(网址: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yunnan&topicId=53901&manualId=6621)(3)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6.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1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本磋商须知有关规定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完成网上递交;6.2待成交候选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日历天,成交候选人须把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打印并装订成册,份数为叁本,补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处存档,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主;7.保证金(1)保证金的缴纳:详见磋商前附表第26条规定。(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A.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B.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响应文件应满足磋商前附表的其他内容。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1网上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1.2现场不再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文本标书,待成交候选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日历天,成交候选人须把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打印并装订成册,份数为叁本,补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处存档,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主;1.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开标现场不再接受U盘或者光盘。2.开标方式网上开标,需远程解密。供应商应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投标程序,应提前(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需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程序,供应商应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厅中的提示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2.评审2.1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按相关规定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内容和通过初审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磋商小组按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评审过程的保密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六、成交结果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2.成交通知书2.1成交候选人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公告,成交公告发出同时向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签订合同3.1成交候选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以磋商文件中的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及主要条款为准。3.2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候选人之后第一位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候选人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履约保证金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约定。七、其他事项1.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注意:本项目为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提出质疑与作出答复可通过平台以上传书面扫描件形式完成或线下接收纸质文档。质疑接收1.1.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1.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上传书面扫描件形式递交或线下接收纸质文档。采购代理机构:鼎烁(云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6-5160678通讯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华泓国际商贸城三期21栋5号采购人:广南县南屏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76-3065899通讯地址:广南县南屏镇南屏街52号1.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1.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上传书面扫描件的形式或线下发送纸质文档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3投诉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注意:本项目为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提出投诉与作出答复可通过平台以上传书面扫描件形式完成或线下接收纸质文档。1.3.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监督部门:广南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76-3058915通讯地址:广南县莲城镇永安社区白云中路106号1.3.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1.3.3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2.实质性变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内容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前附表”第35条。4.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内容1.1项目编号:1.2项目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万元):99.9853561.5最高限价(万元):99.9853561.6采购需求:采购需求:1.6.1道路硬化5189㎡,厚度0.2m,包括路面原路面破碎、清运,压实、拓宽、找平、护边,混凝土强度为C25;1.6.2.排污管道建设580m,DN300波纹管300m,DN200波纹管120m,DN160PVC管150m;1.6.3.挡墙60㎥,满浆砌筑;1.6.4.安装太阳能路灯27盏,(多晶硅100W光伏太阳能板,80AH锂电池,LED光源功率80w,灯杆高6米)(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1.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二、采购清单(见系统附件,请自行下载)第四章评审办法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一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磋商前附表”第14项规定上述评审标准,供应商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和最终磋商报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二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只有一个低于最高限价的完整有效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是否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磋商响应文件按要求盖签章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签字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内容非正常一致供应商之间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非正常一致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上述符合性评审标准通过者,才能进入最终磋商报价和综合评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三综合评分施工技术方案评审评分(满分15分)第一个档次(15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的;第二个档次(13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施工措施具体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全面的;第三个档次(10分):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第四个档次(5分):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部分存在有明显错误的;无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三综合评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8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6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3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有重大缺陷或错漏的;对质量无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磋商文件的。为重大偏差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施工主要工序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的;第二个档次(4分):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基本得当,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第三个档次(3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基本全面,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但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不可行的;第四个档次(1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基本全面,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不可行的;无施工主要工序阐述的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响应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在商务部分报价清单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第二个档次(8分):响应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在商务部分报价清单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第三个档次(6分):响应文件中有基本具体、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在商务部分报价清单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第四个档次(3分):响应文件中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且在商务部分报价清单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但不具体存有错漏的;响应文件中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或在商务部分报价清单中没有相对应的费用的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是指:除技术、组织等方面的阐述针对招标工程的实际外,商务部分报价中相对应的费用组成合理。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具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二个档次(4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三个档次(3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四个档次(1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工期保证措施存在问题,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无工期承诺或工期承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具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4分):施工进度计划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3分):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投标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1分):施工进度计划中工序搭配逻辑关系有错误,关键线路不明确有错误的;无施工进度计划的不得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4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但针对性和指导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3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1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能呼应;无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的不得分。施工机械投入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合理、准确且明确的,有相对应的费用的;第二个档次(4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基本合理、基本准确且有相对应的费用的;第三个档次(3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应、基本满足工程要求,但施工机械搭配不当的;第四个档次(1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相呼应的、不满足工程要求的。施工机械投入未作说明的不得分。施工总平面图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且针对工程实际的;第二个档次(4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3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基本合理,但没有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1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合理,存在重大问题的;无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的;第二个档次(4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3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1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不得分。商务部分报价评审评分(满分30分)本项目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备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单位的招标控制价)四定标说明1、经磋商小组经过评审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磋商小组按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出现供应商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四定标说明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出现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1.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初步评审要求,质量和服务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初步评审标准2.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见“评审标准前附表”。2.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审标准前附表”。3.综合评分标准满分100分,评分时不得采用插入法评分,评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次招标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3%的扣除参与评审。例如:某小微企业投标报价为100万,如按3%给予价格扣除,该供应商的评标价格就应该是:100-100×3%=97万。评审专家应将此97万作为该供应商的评标价用于计算此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未尽事宜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4.评审程序4.1初步评审4.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第2.2项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磋商。4.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1.3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申请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4.2磋商、比较与评价4.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4.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4.2.3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4.2.4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2.5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2.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4.3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按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磋商申请候选人。如出现供应商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磋商申请候选人,如出现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本次采购(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供应商需对项目做整体的响应。4.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精神,投标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报价给予3%~5%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实自身是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作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进行价格扣除。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5.节能环保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数据规范》的通知(财办库﹝2017﹞3号)”的精神。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产品。本次采购不属于节能产品,无需考虑该项条款。4.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及主要条款(仅供参考)合同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政府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具体内容由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遵照设计施工图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社会环境的保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适用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但不限于有关现行标准或规范及其最新版本的要求。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年月日注: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格式编制(编制页码)。磋商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1磋商报价(元)2项目负责人及注册证号姓名:证号:3合同履行期限4质量承诺注:1.此表中的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2.此表无须放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在最终磋商报价时作为附件上传。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1资格文件格式1.1基本资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电话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注后附:营业执照(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开户许可证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如拟投标单位成立未满一年,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时)及其附注(如有时);如无财务报表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②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②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格式1.2特定资质3.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人员要求:按《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或待建项目(提供承诺书),若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有在建项目的,取消中标资格;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所有拟派施工管理人员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相关承诺),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人员证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说明;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基本情况表岗位姓名性别职称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岗位要求项目负责人专职:□可兼任:□技术负责人专职:□可兼任:□施工员专职:□可兼任:□安全员专职:□可兼任:□质量员专职:□可兼任:□标准员专职:□可兼任:□材料员专职:□可兼任:□机械员专职:□可兼任:□劳务员专职:□可兼任:□资料员专职:□可兼任:□注:1.此表须符合采购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要求;2.表中“岗位要求”一栏,“专职”“可兼任”由供应商在“□”内打“√”;3.本表后应附身份证、学历证、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F-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广南县南屏镇人民政府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F-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单位盖章)

(签字或盖章)

造价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单位资质专用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复 核 时 间:
年 月 日

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时间:2025年9月1日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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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部分项工程费
785,320.17
柒拾捌万伍仟叁佰贰拾元壹角柒分

2
措施项目费
108,375.41
壹拾万捌仟叁佰柒拾伍元肆角壹分

2.1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的合计
18,664.16
壹万捌仟陆佰陆拾肆元壹角陆分

2.2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费、脚手架工程费、模板工程费、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排水降水费的合计
70,694.94
柒万零陆佰玖拾肆元玖角肆分

2.3
其他措施项目费
19,016.31
壹万玖仟零壹拾陆元叁角壹分

3
其他项目费
18,343.53
壹万捌仟叁佰肆拾叁元伍角叁分

4
其他规费
735.73
柒佰叁拾伍元柒角叁分

5
税金
87,078.72
捌万柒仟零柒拾捌元柒角贰分

6
其他

7
招标控制价总价
999853.56
玖拾玖万玖仟捌佰伍拾叁元伍角陆分

8
备注

编制单位: (公章) 招标人:(公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注册章):

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时间:2025年9月1日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小写
大写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785,320.17
柒拾捌万伍仟叁佰贰拾元壹角柒分

2
措施项目费
108,375.41
壹拾万捌仟叁佰柒拾伍元肆角壹分

2.1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的合计
18,664.16
壹万捌仟陆佰陆拾肆元壹角陆分

2.2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费、脚手架工程费、模板工程费、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排水降水费的合计
70,694.94
柒万零陆佰玖拾肆元玖角肆分

2.3
其他措施项目费
19,016.31
壹万玖仟零壹拾陆元叁角壹分

3
其他项目费
18,343.53
壹万捌仟叁佰肆拾叁元伍角叁分

4
其他规费
735.73
柒佰叁拾伍元柒角叁分

5
税金
87,078.72
捌万柒仟零柒拾捌元柒角贰分

6
其他

7
招标控制价总价
999853.56
玖拾玖万玖仟捌佰伍拾叁元伍角陆分

7.1
其中
人工费合计
176549.81
壹拾柒万陆仟伍佰肆拾玖元捌角壹分

人工占比(%)
17.66

8
备注

编制单位: (公章) 招标人:(公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注册章):

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时间:2025年9月1日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小写
大写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785,320.17
柒拾捌万伍仟叁佰贰拾元壹角柒分

2
措施费
108,375.41
壹拾万捌仟叁佰柒拾伍元肆角壹分

2.1
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
18,664.16
壹万捌仟陆佰陆拾肆元壹角陆分

2.2
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合计
70,694.94
柒万零陆佰玖拾肆元玖角肆分

2.3
其他措施费
19,016.31
壹万玖仟零壹拾陆元叁角壹分

3
其他项目费
18,343.53
壹万捌仟叁佰肆拾叁元伍角叁分

4
其他规费
735.73
柒佰叁拾伍元柒角叁分

5
税金
87,078.72
捌万柒仟零柒拾捌元柒角贰分

6
其他

7
招标控制价总价
999853.56
玖拾玖万玖仟捌佰伍拾叁元伍角陆分

8
备注

编制单位: (公章) 招标人:(公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注册章):

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时间:2025年9月1日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小写
大写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785,320.17
柒拾捌万伍仟叁佰贰拾元壹角柒分

2
措施费
108,375.41
壹拾万捌仟叁佰柒拾伍元肆角壹分

2.1
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
18,664.16
壹万捌仟陆佰陆拾肆元壹角陆分

2.2
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合计
70,694.94
柒万零陆佰玖拾肆元玖角肆分

2.3
其他措施费
19,016.31
壹万玖仟零壹拾陆元叁角壹分

3
其他项目费
18,343.53
壹万捌仟叁佰肆拾叁元伍角叁分

4
其他规费
735.73
柒佰叁拾伍元柒角叁分

5
税金
87,078.72
捌万柒仟零柒拾捌元柒角贰分

6
其他

7
招标控制价总价
999853.56
玖拾玖万玖仟捌佰伍拾叁元伍角陆分

7.1
其中
人工费合计
176549.81
壹拾柒万陆仟伍佰肆拾玖元捌角壹分

人工占比(%)
17.66

8
备注

编制单位: (公章) 招标人:(公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注册章):

F-11: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南屏镇安王村委会安王自然村。
3、项目建设单位:广南县南屏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1、道路硬化 5189㎡,厚度 0.2m,包括路面原路面破碎、清运,压实、拓宽、找平、护边,混凝士强度为 C25。
2、排污管道建设580m,DN300波纹管300m;DN200波纹管120m;DN160PVC管150m。
3、挡墙 60 m³,满浆砌筑。
4、安装太阳能路灯 27 盏,多晶硅 100W 光伏太阳能板80AH 锂电池,LED 光源功率 80w,灯杆高6米。
三、编制依据
本拦标价编制以本结算编制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云南省市政工程计价标准》、《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3-2020)、DBT53/T-61-2020)、《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9-2020)为依据,采用清单计价模式(普通清单),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编制基础。
四、编制说明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填入的单价包含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总价含完成清单范围内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
2、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规定的统一格式填报。
3、税金及利润计算执行云南省相关规定,税金按县、城镇以外9.54%计取 。
4、本工程材料价格以《文山州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为依据,综合考虑项目现场情况确定。
5、价格币种为人民币。

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1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 注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定额
人工费
规费

1
041001001001
拆除路面
1.材质:混凝土类(无筋)
2.厚度:15cm
m2
5189

2
040202001002
路床(槽)整形
1.部位:机动车道
2.范围:路面找平,压实
m2
5189

3
040203007001
水泥混凝土
1.混凝土强度等级:C25
2.掺和料:水泥
3.厚度:20cm
m2
5189

4
040103001003
回填方
1.密实度要求: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2.填方材料品种:可利用沟槽土方
3.填方粒径要求: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4.填方来源、运距:就地土方
m3
307.02

5
040501004001
DN300波纹管
1.材质及规格:DN300波纹管
2.连接形式:胶圈接口
3.铺设深度: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
m
300

6
040101002001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
2.挖土深度:1m 以内
m3
150

7
040501004002
DN200波纹管
1.材质及规格:DN200波纹管
2.连接形式:胶圈接口
3.铺设深度: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
m
120

本页小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2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 注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定额
人工费
规费

8
040101002002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
2.挖土深度:1m 以内
m3
48

9
040501004003
塑料管
1.材质及规格:pvc管DN160
2.连接形式:黏接接口
3.铺设深度: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
m
150

10
040101002003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
2.挖土深度:1m 以内
m3
42

11
040103001001
回填方
1.密实度要求: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2.填方材料品种:可利用沟槽土方
3.填方粒径要求: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4.填方来源、运距:就地土方
m3
212.22

12
040103002001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沟槽土方
2.运距:5km以内
m3
27.78

13
010403004001
石挡土墙
1.石料种类、规格:平毛石
2.石表面加工要求: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3.勾缝要求:原浆勾缝
4.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水泥砂浆1:3
m3
60

本页小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3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 注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定额
人工费
规费

14
030412007001
一般路灯
1.名称:太阳能路灯
2.型号:第三代LED灯具
3.规格:80AH锂电池,LED光源功率80w
4.灯杆材质、规格:G235钢材
5.灯架形式及臂长:组装
6.附件配置要求:多晶硅100W光伏太阳能板灯杆高6米
7.灯杆形式(单、双):单
8.基础形式、砂浆配合比:C20混凝土
9.杆座材质、规格:金属

27

15
010501006001
设备基础
1.混凝土种类:现浇混凝土
2.混凝土强度等级:C20
3.灌浆材料及其强度等级:细石混凝土
m3
4.32

16
010516002001
预埋铁件
1.钢材种类:普通碳素钢
2.规格:柱脚预埋件
t
0.135

本页小计

合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5-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注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定额
人工费
规费

1
041102001001
混凝土模板

m2
2075.6

本页小计

合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9: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
(元)
备注

1

绿色施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1
041109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

9.42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1.2
041109001002
临时设施费

2.24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1.3
04B001
绿色施工措施费

6.02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2
04110900400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5.48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3
041109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0.38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4
04B002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0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5
04B003
压缩工期增加费

0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6
041109005001
行车、 行人干扰增加费

0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7
041109007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

8
04B004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0

合 计

注: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在计价时需列出具体费用名称;
2.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调整费率和金额。

F-2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详见明细表F-21

2
暂估价

2.1
材料(设备)暂估价

详见明细表F-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详见明细表F-23

2.3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详见明细表F-24

3
计日工

详见明细表F-25

4
总承包服务费

详见明细表F-26

5
索赔与现场签证
-

详见明细表F-27

6
优质工程增加费

7
提前竣工增加费

8
人工费调整

9
机械燃料动力费价差

合 计



注:1.工程结算时第1.1项、第1.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2.工程结算时第2.3项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3.材料(设备)暂估单价进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4.索赔现现场签字在工程结算期计列。

F-21: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合 计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序号第1项、第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F-2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暂估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注:1.此表“暂估单价”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设备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设备计人相应的工程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2.本表中“确认”栏在工程各结算期内按合同双方确认值计列。

F-23: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1

合 计
0.00

'注:1.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2.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如合同约定按具体计价子目计价时,也可在项目相应计价表内计列。

F-2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合 计



注:1.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2.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如合同约定按具体计价子目计价时,也可在项目相应计价表内计列。

F-25:计日工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人工

1

人工小计


材料

1

材料小计


施工机械

1

施工机械小计

总 计

注:1.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招标报价时,单价由招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招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且本表与表F-28计列内容不得重复计价。

F-2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发包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

1.1

1.2

2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

2.1

2.2

合 计
-
-

-

注:1.此表项目名称、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报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本表各项价值(或计费基础)是否调整由合同双方商定。

F-28:主要工日一览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工日名称(类别)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
1.“工日名称(类别)”“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填写,合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或减少内容;
2.“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
3.“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

F-29: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交货方式
送达地点
备注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F-30: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圆钉 (综合)
kg

2
铁件 (综合)
t

3
矿渣硅酸盐水泥 P.S 32.5
t

4
矿渣硅酸盐水泥 P.S 42.5(散装)
t

5
级配砂石
m3

6
细砂
m3

7
碎石 粒径:15
m3

8
毛石 (综合)
m3

9
脱模剂
kg

10

m3

11
木模板
m3

12
其他材料费


13
预拌混凝土 C25
m3

14
塑料管 DN160
m

15
单臂悬挑灯架 单抱箍


16
灯具


17
难燃波纹管 DN200
m

18
难燃波纹管 DN300
m

19
太阳能电池板


20
蓄电池


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
1.“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和调整。
2.“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
3.“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

F-31: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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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机械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
1.“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
2.“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
3.“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标段: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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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其他规费
工伤保险费+环境保护税+工程排污费

1.1
工伤保险费
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定额人工费

0.5

1.2
环境保护税

1.3
工程排污费

2
税金
税前工程造价

9.54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广南县南屏镇安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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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产地
厂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