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肠内营养制剂 固体饮料招标公告(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2025)
肠内营养制剂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2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预算金额:
420,000.00元 (非财政资金)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2日 至 2025年9月15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9月15日 14:1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9月15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2号楼1层眼科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5年9月15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2号楼1层眼科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阳老师
采购人电话:8851664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嘉陵一村1号
九、附件
2.肠内营养制剂采购9.1.pdf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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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编号:HHYY-CG-HW-2025-014-01项目名称:肠内营养制剂采购人: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二〇二五年九月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拟对肠内营养制剂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供应商参加响应。一、磋商内容包号项目名称服务期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1肠内营养制剂1年4200001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非生产企业须提交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文件,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鲜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下载采购文件、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2(二)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及售价: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同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2号楼1层眼科会议室。(五)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北京时间14:10-14:30(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六)评审时间:2025年9月15日北京时间14:30,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七)评审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二)超过提交截止时间、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恕不接受。(三)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采购联系人:阳老师电话:023-88516648技术联系人:易老师电话:023-88519086地址:江北区嘉陵一村1号,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3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标准:1.供应商需要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分装服务(提供分装设备彩色图片加盖公章,提供分装设备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规格、营养素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清洁干燥。2.供应商需要按采购清单提供肠内营养制剂产品的图片(提供彩色图片,能清晰展示产品名称、产品规格、营养素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加盖公章)。3.货票同行:送货时,需同时提供营养制剂的质量检测报告、送货单及发票。4.所供产品要求是出厂3个月内的产品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产品说明书提供免费质保;若离保质期3个月还未使用完,须无条件退货或换货。5.订货周期:订货后1-2天内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紧急情况下按采购人需求1-2小时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量,不论数量多少,供应商都须无条件配送。6.供应商需承诺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若未及时送到导致需求物品或产品出现过期、变质、与需求产品不一致等一切异常情况,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或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如在供货期间出现产品配方、包装更改或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需提前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并立即终止合同。供货商在合同期内供应给采购人的产品,在合同期满后院方仍未使用完毕的,供应商仍应免费提供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8.供应商严禁分包、转包等形式供货。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二)肠内营养制剂采购清单及限价序号名称品种单位规格产品技术要求年预估数量最高限价序号名称品种单位规格产品技术要求年预估数量(元)1特殊膳食短肽型400g/听蛋白质产热比:22%-25%;脂肪产热比:≤5%;碳水化合物产热比:70%-80%;能量kcal/100g:≥380kcal1681972特殊膳食均衡型400g/听蛋白质产热比:12%-20%;脂肪产热比:25%-35%;碳水化合物产热比:45%-60%;能量kcal/100g:≥440kcal8401063特殊膳食乳清蛋白粉320g/听蛋白质产热比:≥80%(80%乳清);脂肪产热比:≤10%;碳水化合物产热比:≤10%;能量kcal/100g:≥390kcal8401654固体饮料匀浆膳纤维型包1000g/包蛋白质产热比:15%-20%;脂肪产热比:25%-30%;碳水化合物产热比:50%-60%;能量kcal/100g:≥420kcal42965固体饮料匀浆膳常规型包1000g/包蛋白质产热比:15%-20%;脂肪产热比:25%-30%;碳水化合物产热比:50%-60%;能量kcal/100g:≥430kcal420966特殊膳食低GI型400g/听蛋白质产热比:20%-25%;脂肪产热比:30%-40%;碳水化合物产热比:35%-45%;能量kcal/100g:≥430kcal3781407特殊膳食低脂型360g/听蛋白质产热比:15%-20%;脂肪产热比:5%-10%;碳水化合物产热比:60%-80%;能量kcal/100g:≥380kcal421268特殊膳食高蛋白型360g/听蛋白质产热比:20%-25%;脂肪产热比:20%-30%;碳水化合物产热比:50%-60%;能量kcal/100g:≥420kcal131269特殊膳食低蛋白型360g/听蛋白质产热比:5%-10%;脂肪产热比:20%-35%;碳水化合物产热比:50%-60%;能量kcal/100g:≥435kcal1713610特殊膳食支链氨基酸型360g/听蛋白质产热比:20%-30%;脂肪产热比:20%-30%;碳水化合物产热比:50%-60%;能量kcal/100g:≥410kcal1724911特殊膳食肿瘤型盒40g*6/蛋白质产热比:15%-25%;脂肪产热比:35%-45%;碳水化合物产热比:35%-45%;能量kcal/100g:≥450kcal23812固体饮料膳食纤维5g*20/不含蛋白质、脂肪;膳食纤维≥90%1267813营养食品水溶性维生素2g*20/每3g含:维生素B1≥1mg、维生素B2≥1.2mg、维生素B6≥1.2mg、维生素B12≥2.5μg、维生素C≥70mg、泛酸≥5mg、烟酰胺≥12mg、叶酸≥220μgDFE179014营养食品维生素3g*20/每3g含:维生素A≥320μgRE、维生素D≥2.6μg、维生素E≥13mgα-TE、维生素B1≥1mg、维生素B2≥1.2mg、维生素B6≥1.2mg、维生素B12≥2.8μg、维生素C≥75mg、泛酸≥5mg、烟酸≥14mg、叶酸≥220μgDFE1714015营养食品微量元素3g*20/每3g含:铁≥10mg、锌≥5mg138016固体饮料麦芽糊精400g/包碳水化合物产热比:100%;能量Kcal/100g:≥380kcal2517特殊膳食谷氨酰胺5g*20/谷氨酰胺含量:85%-90%;能量Kcal/100g:≥380kcal12018固体饮料益生菌颗粒盒3g*20/1、含七种及以上益生菌;2、两种及以上益生元;3、每条含活菌数≥100亿株/3g14313019辅助食品小分子米粉听558g/听能量Kcal/100g:≥380Kcal;蛋白质产热比:5%-10%;脂肪产热比:1%-10%;碳水化合物产热比:85%-95%255620营养配制袋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个350ml/个容量:350ml。产品符合GB/T19741-2005《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要求,微生物总数≤1,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应检出8401.821营养配制袋肠内营养专用个500ml/个容量:500ml。产品复合GB/T19741-2005《液体食品包装用4202.221营养配制袋配制袋个500ml/个塑料复合膜/袋》要求,微生物总数≤1,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应检出4202.222分装袋一次性肠内营养分装袋(铝箔卷)卷10kg/卷使用的材质等应为镀铝膜;感官上不得有异味;色泽正常;成型品不能有裂缝口及填装缺陷;无油污、尘土、霉变及其他异物;表面平整洁净、质地均匀,无划痕,无皱褶,无剥离,无破裂,无穿孔等。17485说明:因两江院区和五里店院区目前暂未开业,考虑开业后实际运行存在从不饱和到日趋饱和的情况,相应营养制剂的年预估量不好界定。因此,营养制剂的年预估量结合磋商前三年医院观音桥院区的实际运行情况,综合考虑和预估两江院区和五里店院区的运行情况而综合设定。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算)(二)服务地点: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送达后,供应商需在采购人验收人员及监督人员在场时,当面核查包装破损、产品信息(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及数量。若未达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合格产品,不得影响临床工作。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记录,作为交付及结算依据。验收产生争议由采购人邀请第三方机构检测,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包装要求防腐、防撞击、防水、全新包装,确保到达采购人目的地完好无损。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接箱单和合格证等并进行现场交货及验收。确保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厂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货物技术资料、送货清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采购人需要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6.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7.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8.供应商应保留和提供所有营养产品的溯源信息依据。如产地、生产商、生产批次、有疑议的货物有权提取样品送权威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支付。配送货物的质量、数量以接收货物单位现场验收、清点的结果为准。8※9.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营养制剂应是合格安全的产品,若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供应商配送营养制剂所引发的医疗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产品均需提供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二、报价要求(一)报价时需要报出整个肠内营养制剂项目的整体折扣(在单价最高限价内报价),报价范围为0-10之内(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例如供应商欲报价九折,折扣大写:“玖点零零”,折扣小写:“9.00”),供应商中标后,则按照中标折扣乘以最高限价单价计算单价金额,乘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二)折扣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涵盖产品成本、设备、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验收费用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全部费用。若存在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需分别列出对应报价,不得混合报价,投标报价超过限价报价无效。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供应商需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或修改报价。三、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清单单价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金额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依据医院财务制度,按月据实结算。四、考核方式实行每月考核,由营养科制定考核标准对供应商的营养制剂配送服务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营养制剂配送服务考核标准项目考核指标考核说明配送产品质量(30分)产品质量与包装(15分)产品出现破损每例扣5分、污染每例扣10分,质量合格证明(10分)每批次产品需提供出厂质量检验报告,缺1次扣2分。第三方检验报告(5分)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缺1次扣5分配送产品符合性(30分)品种与品牌(10分)配送品种/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每例扣5分。规格与参数(15分)产品规格(如容量、剂型、品类)、营养参数(如热量、蛋白质含量)不符,每例扣10分特殊要求(5分)需配送或避光保存等特殊要求未达标,每例扣5分9配送服务质量(40分)仓储条件(5分)抽查发现仓库(温控、防潮、分区)等要求不符合标准,扣5分配送车辆资质(5分)抽查发现配送车及驾驶员相关证件、维保记录不合格,扣5分。配送时效(10分)未按约定时间送达,普通订单(1-2日送达),超时每次扣5分;紧急订单(1-2小时内)超时扣10分。分装服务(10分)按照科室要求提供免费的分装服务,无分装服务扣10分/次漏送/错送(10分)出现漏送、错送,每例扣10分。考核结果每月考核1次,由临床营养科考核评分≥90分:合格,全额支付服务费。85-89分:基本合格,限期整改并扣减5%服务费。80-84分:警告,扣减10%服务费并暂停合作1个月。<80分: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五、其他(一)严禁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若发现此类情况,取消磋商资格,若已中标、成交,视为无效,相关供应商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投标。(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六、违约责任如因所供产品质量或品质问题造成人员身体不适、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供应商须立即派专人到现场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向医院赔付招标项目预算总金额50%的违约金;未及时送货,第一次承担500元违约金,第二次承担1000元违约金,第三次承担2000元违约金,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如发现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存在转包、分包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向医院赔付招标项目预算总金额50%的违约金。10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一、采购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提供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备查,不能按时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11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响应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采购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组织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采购人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作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如供应商无故不作出二次报价,采购人将视供应商首次报价作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四)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一)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12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结果记录表。(六)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七)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40%)4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服务、技术(30%)30分1.供应商有库房得4分;库房有温控设施得2分、库房有防潮设施得2分、库房有分区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2.供应商提供一对一的密封箱式车及配送服务(车辆及人员),1辆密封箱式车2分、1名驾驶员2分、1名卸货员2分,应急储备车辆及人员4分。(附有证件:驾驶证、身份证及健康证等)本项最多得10分;3.投标方案中提供无理由退换货政策符合产品使用条件且承担退换货运费得10分,提供有条件退换货政策得5分;无退换货政策不得分。自有库房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加盖章;租赁库房提供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库房及相应设施图片及工作区域流程图加盖公章;提供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驾驶证、身份证及健康证等3商务部分(30%)30分1.供应商具有医疗机构营养制剂销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三级医院)业绩得5分;每提供一个(二甲医院、一级医院)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在重庆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重庆本地有授权服务机构,得10分;3.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构架、服务人员配置、供货期及售后响应时间、质量保证等实施方案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及授权机构名称、地址相关支撑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4加分项(5%)5分供应商提供采购清单中名称为“特殊膳食”的肠内营养制剂产品实物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产品实物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八)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法律、法规和磋商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14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一)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供应商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响应。(四)法律责任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二、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磋商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采购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www.gec123.com)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三)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以公告形式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6(一)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二)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三)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四)响应报价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供应商的报价在响应有效期内固定不变。3.本项目每个分包只接受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修正错误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17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六)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磋商(一)磋商在采购文件中“采购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磋商由采购人主持,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三)磋商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按程序进行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进行磋商采购。(四)磋商过程应由采购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服务、技术、商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医院及上级监督部门报告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监督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六、质疑和投诉(一)质疑1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项目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19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时,应当同时签署廉洁购销合同,列明企业指定销售代表姓名,以及不得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后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条款。20(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21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合同具体内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协商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采购人(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询价通知书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23-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文件(一)报价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如果有)二、技术(质量)、服务文件(一)技术(质量)、服务条款差异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供应商应答产品响应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果有)1.应答产品对应宣传彩页;2.技术白皮书;3.应答产品使用说明书;以上资料若单一项能证明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则只提供该项资料即可,若需要多项资料共同证明产品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则需要提供对应项资料并做好标注。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24(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25一、经济文件(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分包号及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折扣)(小写)数量/服务期限合计报价(折扣)(小写)合计报价(大写):备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26(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如果有)项目名称:分包号及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27二、技术(质量)、服务文件(一)技术(质量)、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名称:分包号及名称:序号技术、服务要求应答差异说明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8(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供应商应答产品响应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果有,格式自定)29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项目名称:包号及名称: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采购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采购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30(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名称:包号及名称:序号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31(三)其他商务资料32四、其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33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采购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5(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采购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磋商、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签署或盖章)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36(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37(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3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肠内营养制剂 固体饮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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