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机设备 钢筋 水泥招标公告(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025)



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泵站水机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 招标人为 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中央财政性资金84.40%、银行贷款15.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 遵义市
2.2 建设规模: 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境内,工程任务是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工程等别为II等,工程规模属大(2)型。工程总体由水库枢纽工程及供水灌溉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供水灌溉工程依据受水区的不同分为遵义供水工程、仁怀供水工程和灌溉输水工程。本工程共设置6座泵站和1座坝后电站,其中6座泵站分别为遵义供水工程的遵义供水一级泵站(4×800kW)、遵义供水二级泵站(4×1600kW);仁怀供水工程的仁怀一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二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三级泵站(4×800kW);灌溉输水工程的蔡家坝泵站(2×400kW);坝后电站装机13MW(2×6MW+1×1MW)。
2.3 项目总投资(元): 3465850000.00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37500000.00
2.4 建设工期(天): 1320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材料名称: 遵义供水一级泵站(4×800kW)、遵义供水二级泵站(4×1600kW)、仁怀供水工程的仁怀一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二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三级泵站(4×800kW)、灌溉输水工程的蔡家坝泵站(2×400kW)6个泵站的水机设备采购以及6座泵站的水泵电动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阀门及其附属设备、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辅助系统设备的采购,具体以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为准
2.7 数量: 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技术规格: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6个泵站的主厂房,安装现场以招标人指定位置为准
2.10 交货期(天): 90
2.11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规范相关要求、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款要求、项目业主使用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须为水泵的生产制造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供电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只接受一个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须同时提供水泵生产制造商及电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水泵及电机分别只接受一个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5年09月02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08日 23时59分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25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 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29号 电话: 0851-8563716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5号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84号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5号

联??系??人:
龙留书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
龙留书

电????????话:
0851-85371388
电???????????????话:
0851-8537138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5年09月01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扫描件_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泵站水机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文件.GZTYZB

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泵站水机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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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泵站水机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招标人为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性资金84.40%、银行贷款15.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2.2建设规模: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境内,工程任务是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工程等别为II等,工程规模属大(2)型。工程总体由水库枢纽工程及供水灌溉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供水灌溉工程依据受水区的不同分为遵义供水工程、仁怀供水工程和灌溉输水工程。本工程共设置6座泵站和1座坝后电站,其中6座泵站分别为遵义供水工程的遵义供水一级泵站(4×800kW)、遵义供水二级泵站(4×1600kW);仁怀供水工程的仁怀一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二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三级泵站(4×800kW);灌溉输水工程的蔡家坝泵站(2×400kW);坝后电站装机13MW(2×6MW+1×1MW)。2.3项目总投资(元):346585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37500000.002.4建设工期(天):1320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材料名称:遵义供水一级泵站(4×800kW)、遵义供水二级泵站(4×1600kW)、仁怀供水工程的仁怀一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二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三级泵站(4×800kW)、灌溉输水工程的蔡家坝泵站(2×400kW)6个泵站的水机设备采购以及6座泵站的水泵电动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阀门及其附属设备、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辅助系统设备的采购,具体以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为准2.7数量: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2.8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2.9交货地点: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6个泵站的主厂房,安装现场以招标人指定位置为准2.10交货期(天):902.1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规范相关要求、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款要求、项目业主使用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应具备以下资格: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为水泵的生产制造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提供电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只接受一个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2、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同时提供水泵生产制造商及电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水泵及电机分别只接受一个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8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1页/共2页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29号电话:0851-85637162。9..联系方式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招标人: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任公司贵州省贵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5,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地址:,地址:号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84号,发区锦江路5号从业人员姓名及编联系人:龙留书,龙留书号:电话:0851-85371388,电话:0851-85371388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025年09月01日第2页/共2页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泵站水机设备采购(二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标段名称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支渠1标、3标剩余工程合并标钢筋、水泥集中采购招标人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龙留书0851-85371388代理机构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龙留书0851-85371388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是口否回2要求投标人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是口否3要求投标人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是口否回4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是口否回5要求投标人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口否回6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是口否回7根据投标人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回8根据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回9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回10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回11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是口否回11异性得分;是口否回12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口否回13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例外情形。是口否回真实性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因虚假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审查意见:招标人(金学):招标代理机(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2-固投代码:2019-000052-76-01-002744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泵站水机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文件招标人: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1/380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评标办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7、发布公告的媒介8、异议与投诉9、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响应和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2/3804.1投标文件的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3/3805.4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专业审查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书7.6履约保证金7.7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中标候选人公示附表二:中标结果公示附表三:中标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3.4评标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4/380第五章设备采购清单第二卷第六章供货要求及技术条款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已报价清单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七、技术支持资料八、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九、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十、其他资料十一、技术标5/380第一卷6/3807/380第一章招标公告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泵站水机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固投代码2019-000052-76-01-002744)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性资金84.40%、银行贷款15.6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境内。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境内,工程任务是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工程等别为II等,工程规模属大(2)型。工程总体由水库枢纽工程及供水灌溉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供水灌溉工程依据受水区的不同分为遵义供水工程、仁怀供水工程和灌溉输水工程。本工程共设置6座泵站和1座坝后电站,其中6座泵站分别为遵义供水工程的遵义供水一级泵站(4×800kW)、遵义供水二级泵站(4×1600kW);仁怀供水工程的仁怀一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二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三级泵站(4×800kW);灌溉输水工程的蔡家坝泵站(2×400kW);坝后电站装机13MW(2×6MW+1×1MW)。2.3招标范围:遵义供水一级泵站(4×800kW)、遵义供水二级泵站(4×1600kW)、仁怀供水工程的仁怀一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二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三级泵站(4×800kW)、灌溉输水工程的蔡家坝泵站(2×400kW)6个泵站的水机设备采购以及6座泵站的水泵电动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阀门及其附属设备、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辅助系统设备的采购,具体以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为准。2.4交货地点: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6个泵站的主厂房,安装现场以招标人指定位置为准。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以招标人具体计划及要求执行。8/380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规范相关要求、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款要求、项目业主使用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2.7合同估算价:约375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应具备以下资格: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为水泵的生产制造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提供电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只接受一个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3.2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同时提供水泵生产制造商及电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水泵及电机分别只接受一个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一个生产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授权经销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生产制造商和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时00分至2025年9月8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通过CA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等内容)。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不再接收投标文件。6.3本项目应缴纳投标保证金75万元,降幅40%,实际缴纳投标保证金45万元。9/380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发布。8、异议与投诉投诉受理部门:贵州省水利厅,联系电话:0851-85933710异议受理部门: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851-853713889、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5号联系人:龙留书联系电话:0851-85371388电子邮箱:/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29号电话:0851-8563716210/38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5号联系人:龙留书电话:0851-85371388电子邮箱:/1.1.4项目名称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泵站水机设备采购(二次)1.1.5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境内1.1.6建设规模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境内,工程任务是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工程等别为II等,工程规模属大(2)型。工程总体由水库枢纽工程及供水灌溉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供水灌溉工程依据受水区的不同分为遵义供水工程、仁怀供水工程和灌溉输水工程。本工程共设置6座泵站和1座坝后电站,其中6座泵站分别为遵义供水工程的遵义供水一级泵站(4×800kW)、遵义供水二级泵站(4×1600kW);仁怀供水工程的仁怀一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二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三级泵站(4×800kW);灌溉输水工程的蔡家坝泵站(2×400kW);坝后电站装机13MW(2×6MW+1×1MW)。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中央财政性资金84.40%、银行贷款15.6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遵义供水一级泵站(4×800kW)、遵义供水二级泵站(4×1600kW)、仁怀供水工程的仁怀一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二级泵站(4×800kW)、仁怀供水三级泵站(4×800kW)、灌溉输水工程的蔡家坝泵站(2×400kW)6个泵站的水机设备采购以及6座泵站的水泵电动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阀门及其附属设备、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辅助系统设备的采购,具体以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为准。1.3.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以招标人具体计划及要求执行。1.3.3交货地点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6个泵站的主厂房,安装现场以招标人指定位置为准。1.3.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规范相关要求、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款要求、项目业主使用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一、资质条件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应具备以下资格: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为水泵的生产制造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提供电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只接受一个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2、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同时提供水泵生产制造商及电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水泵及电机分别只接受一个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二、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本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三、业绩要求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仅作为评分标准。四、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4.3款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近三年内是指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4.3(1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条。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踏勘地点: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响应和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偏离(工程量、质量要求、交货期、投标有效期、报价等),非实质性要求允许偏离,视为细微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发布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澄清(如有)、答疑(如有)及通知(如有)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问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上传。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时间及发布网站发出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第2.2.2款指定网站下载。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时间及发布网站发出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第2.3.1款指定网站下载。2.4.1异议的提出提出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上传。2.4.2异议的答复答复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上传。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的补充(如有)、澄清(如有)等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税金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如遇到国家相关税率调整,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3.2.3报价方式总价及清单报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37329347.67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所需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3、投标报价应包含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3.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要求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符合相关规定的有效形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投标保证金交纳流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http://ggzy.guizhou.gov.cn/))。备注:(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未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量不足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二、为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担保等方式缴纳的①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②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应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上传扫描件,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投标人提供查询方式,未提供查询方式或者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或者无法核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要求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存在投标人须知第3.4.4款、5.4.1款和9.2款情形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的文件格式)4.2.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4.2.2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交易平台名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为远程开标5.1.2解密方式和时长解密方式:远程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登录电子开标系统。(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网上开标会开始,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使用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并无合理原因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4)投标人解密成功后,网上开标系统只显示该投标人自身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对系统提取的报价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内。投标人解密成功后,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5.2开标程序身投标报价不正确,可通过系统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暂停开标,由交易中心技术人员通过网上开标系统核实报价情况,核实确定是否修正异议投标人报价后,继续开标进程。(5)确认报价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应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各投标人在确认报价环节后,应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章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7)开标结束。特别提示:1.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为保证项目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参与投标和开标时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确保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自行负责参与网上开标的网络环境、硬件环境正常。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利用参与开标的电脑提前1至2天登入开标系统进行电脑配置环境检测,并按提示设置电脑环境。2.电子交易系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监督部门报告:(1)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2)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4)交易系统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6)其他非投标人(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系统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的,项目开标重新启动;三个小时内未排除的,另行通知网上开标时间。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7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7.1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方式交易平台名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7.4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日。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现金(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支票)等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为合同总金额5%;银行保函的为合同总金额的10%)。不要求8.1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通知书发放和合同订立招标人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3〕363号)的要求在各交易平台在线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在线订立项目合同。10.2中标后需提交的纸质或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文件5份。电子文件5份(U盘)。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10.3异议、投诉处理(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异议受理单位: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851-85371388。投诉受理单位:贵州省水利厅,联系电话:0851-85933710。10.4关于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对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10.5注意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资格证书、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投标人的客观现况,如有伪造、隐瞒或不真实证件、材料的,按《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若上述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通报。10.6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的投标人、项目经理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项目经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无效。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特别说明:若投标人超出本文件规定的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质疑权利,招标人自行答疑(澄清)除外。18/380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制造或供应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第二章第3.5款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第二章第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19/380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代表联合体各方真实情况。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交易平台或其运营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国家、贵州省(含贵州省内任意地区)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近三年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反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自行踏勘,踏勘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2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应对该资料的理解、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20/3801.10投标预备会1.10.1不召开。1.10.2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按第二章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处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实质性要求应响应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实质性要求是指:投标报价、招标范围、交货期、投标保证金、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合同条款等要求。1.12.2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偏离,非实质性要求允许偏离,视为细微偏差。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除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委托人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技术标准和要求;(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第二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发出的时间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须留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款所列网站发布的澄清通知,在浏览澄清通知后,投标人自行下载该澄清通知,不需要确认。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380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第二章第2.2.1款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要求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须留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款所列网站发布的修改通知,在浏览修改通知后,投标人自行下载该修改通知,不需要确认。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2.4.2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报价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技术要求;(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二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二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22/380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第二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在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回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未回复或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以现金形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支票)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3.4.2投标人不按第二章第3.4.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投标人采用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用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的投标担保,将要求保函开立人或保险人承担保证责任;采用投标承诺的,将提请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自愿放弃中标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二章第1.4条规定的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项目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3/3803.5.4“正在供应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项目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的投标报价、招标范围、交货期、投标保证金、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的编制应使用各交易平台制作软件进行编制;若招标项目技术文件采用“暗标”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第二章第4.1.1款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完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交易平台将会提醒投标人上传成功。4.2.3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与交易平台管理机构联系处理。24/380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第二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上传通道一直开通,投标人可以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也可以对撤回的投标文件重新修改后,按第二章第4.1款、第4.2款要求重新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理5.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且无合理原因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4.2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交易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开标无法进行等情况的,按交易平台管理机构相关预案(或办法)处理。5.4.3开标过程中,如交易中心出现停电、断网等情况导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无法登录交易平台、无法开标的,按交易平台管理机构相关预案(或办法)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且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25/380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2评标委员会对本招标项目只能作出唯一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采用“一人一票”投票表决制,采纳半数以上通过的投票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应在评标报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评标结果专业审查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可根据项目特点和技术难度,组织专业审查团队对评标结果和中标单位履约能力进行确认,如确认结果与评标结果存异,可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告中标结果。7.5中标通知书在第二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通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26/3807.6.2中标人不能按第二章第7.7.1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7/380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款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380附表一: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的(项目名称)已于年月日时分在(交易平台名称)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评审得分: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报价:质量标准:交货期: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评审得分: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报价:质量标准:交货期: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评审得分: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报价:质量标准:交货期: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公示内容(如有):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异议受理部门:;联系电话:。)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部门:;联系电话:。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29/380(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30/380附表二:中标结果公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中标结果公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的(项目名称)(项目标段)已于年月日时分在(交易平台名称)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于年月日结束,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中标人名称:中标人资质:投标报价:质量标准:交货期:招标人:;联系电话:。年月日31/380附表三:中标通知书固投代码/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交货期:日历天。质量标准:,。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项目交易场所(交易中心):。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32/380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对信用状况良好且近3年无失信信息的市场主体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其他情况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但不得违反公平择优的原则。2.1.1形式评审标准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性不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2(4)目的情形。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及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款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款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报价清单符合第五章“设备采购清单”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供货要求及技术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3/380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技术部分:35分2、商务部分:15分3、投标报价:40分4、其它因素:10分5、细微偏差:-3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采用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数确定评标基准价:a1a2anMN(n)5S=n2a1a2an(n)4n式中,S-评标基准价ai(i=1,2,......n)投标人有效报价(报价不高于投标最高限价)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数量M-最高有效报价N-最低有效报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报价公式偏差率(P)=100%×|投标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P保留两位小数。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4(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35分)设计方案(7分)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评判:1、设计方案先进性、安全可靠性等;2、水力模型分析方面;3、结构分析(壳体、轴系等强度校核)方面;4、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方面;5、提供资料方面。优5.7~7.0分;良4.3~5.6分;中2.9~4.2分;差0.1~2.8分;缺项0分。制造技术方案(7分)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评判:1、主要零部件及结构件的材质、加工;大型锻、铸件加工;焊接件加工等;2、水泵壳体铸造方案;3、零部件加工方案;4、锻件、焊接件等加工等;5、企业标准化作业流程等。34/3805.7~7.0分;良4.3~5.6分;中2.9~4.2分;差0.1~2.8分;缺项0分。设备配置情况(7分)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评判:1、设备的结构和布置对厂房和起重设备的影响;2、水泵、电动机等主要设备零部件图及说明等;3、设备起升高度、重量等描述;5.7~7.0分;良4.3~5.6分;中2.9~4.2分;差0.1~2.8分;缺项0分。设计能力、装备水平及试验(5分)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评判:1、厂家的设计能力;2、厂家的设备装备水平和制造能力;3、出厂及工地试验等。4.1~5.0分;良3.1~4.0分;中2.1~3.0分;差0.1~2.0分;缺项0分。运输方案(5分)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评判:1、运输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和合理性;2、包装、运输方案的描述。4.1~5.0分;良3.1~4.0分;中2.1~3.0分;差0.1~2.0分;缺项0分。项目组织协调(4分)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评判:1、项目组织机构树状图,项目人员情况介绍;2、技术服务保障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响应;3、与其他承包人配合情况;4、人员培训计划;3.3~4.0分;良2.5~3.2分;中1.7~2.4分;差0.1~1.6分;缺项0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4(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5分)投标人类似制造、供货业绩(15分)近10年承担过的国内工程:(1)制造或供应过单泵设计扬程≥167m、流量≥1263m3/h的单级双吸泵,且设备安全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1个计1分,最多得2分。(2)制造或供应过单泵设计扬程≥240m、流量≥1840m3/h的中开多级泵,且设备安全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1个计1.5分,最多得3分。(3)制造或供应过单泵设计扬程≥82m、流量≥1571m3/h、轴长≥31m的长轴泵或设计扬程≥128m、流量≥1015m3/h*、轴长≥31m的长轴泵,且设备安全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1个计3分,2.2.4(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5分)投标人类似制造、供货业绩(15分)最多得6分。(4)制造或供应过电机功率≥800kw的立式异步变频电动机,且设备安全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1个计1分,最多得2分。(5)制造或供应过电机功率≥1600kw的卧式同步电动机,且设备安全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1个计1分,最多得2分。注:①同一合同同时满足上述(1)、(2)、(3)、(4)、(5)中两项及以上的可重复计分。②提供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封面、供货内容及规格型号、签字盖章页)及设备使用方出具的“设备已安全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须加盖设备使用单位公章并附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③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显示的时间为准。④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可由投标人或其唯一授权的制造商任意一方或共同提供。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偏差率(P)偏差率(P)=100%×|投标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P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分(40分)报价分按下式进行计算,保留2位小数。Y=C-P×K×100Y–投标人报价分(Y≥0)C–报价分标准分值P–偏差率K–偏差扣分值ai大于S时,K取1;ai小于S时,K取0.25;ai等于S时,K取0。主要单价合理性(5分扣分项)1、工程量清单中标注“★”为主要工程单价。2、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各主要设备单价中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主要设备拦标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数G。(算术平均值法中去掉的最高、最低评标价投标人主要工程单价不参加计算。)3、投标人主要设备单价组成、分析、计算出现错误,每错1个在报价分中扣1分。4、投标人主要设备单价组成、分析、计算虽未出36/380现错误,但超出(大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设备拦标单价或低于0.90G时,每个在报价分中扣1分。5、若招标人设置分项拦标价时,计算方法、扣分方法同主要设备单价扣分。6、投标文件有修正报价时,仅对总报价进行修正,没有对单价进行修正的,在报价分中扣5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财务状况(2分)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2021、2022、2023)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连续三年盈利的得2分,连续两年盈利的得1分,只有一年盈利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注:须提供投标人自身的财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服务及质保期承诺(3.5分)1、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技术人员配备齐全,且承诺向项目业主免费培训技术人员,无条件配合安装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承诺提供终身服务,并保证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对服务请求做出响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产品质保期、交货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承诺质保期延长一年的加0.5分、延长两年的加1分,延长三年的加1.5分,本项满分1.5分。注: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格式自拟。认证证书(4.5分)1、水泵制造商具有国家级检验中心出具的回转动力泵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精度证书的得1.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2、电机制造商高压电动机获得过国家级节能认证(二级及以上)或国家级工业节能技术推荐(二级能效及以上)的得1.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自身的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注: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37/380标人公章。②除第3条三体系认证外,其余条款证明材料可由投标人或其唯一授权的制造商任意一方或共同提供。2.2.4(5)细微偏差扣分标准(-3分)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的内容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的内容,具体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12款。偏差1处扣0.2分,同一错误出现两次以上的,按一次计扣。本项最多扣3分。3.2.3投标人最终得分计算方法1、投标人得分=A+B+C+D+E;2、A是评委个人公正评判投标人投标文件主观内容的反映,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A为所有有效的评委主观分的算术平均值。为确保公正,有效的评委主观评分Z须满足:0.8H≤Z≤1.2H。H为所有评委主观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3、B、C、D、E是评委共同公正评判投标人投标文件客观内容的一致反映,必须统一。3.3.1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以书面形式发出。3.3.2投标人澄清时间澄清要求发出1小时内。38/380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第三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对信用状况良好且近3年无失信信息的市场主体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其他情况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但不得违反公平择优的原则。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它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细微偏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细微偏差扣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39/380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的;(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4)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审时提交评标委员会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况。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报价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经查重分析,存在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5)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时,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中。3.1.4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投标人仍然具备竞争性的,应继续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投标人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第三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第三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第三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第三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5)按第三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细微偏差计算出得分E。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E。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40/380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41/38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及技术条款”的文件。1.1.1.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42/380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1.1.7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8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1.1.9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43/380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1.1.13工程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44/380(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7转让45/380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2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3.2.2交货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46/3803.2.4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如果依照合同第9.1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3.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47/380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2交货前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3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4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包装48/3805.1.1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5.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5.2标记5.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5.2.2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5.3运输5.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5.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5.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5.3.4卖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49/380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5.4交付5.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5.4.2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5.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开箱检验6.1.1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6.1.3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50/3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机设备 钢筋 水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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