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校园服务招标公告(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玉龙县中小学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5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5-C3-00708-LJQH-0050
项目名称:2025年玉龙县中小学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65
最高限价(万元):165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完成全县138间数字教室建设服务,满足教室多媒体课堂教学、课堂录制、课堂共享等教学活动需求,满足学校开展在线巡课、网络教研、直播公开课等教育教学活动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2025年玉龙县中小学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期):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03 06:00至2025-09-1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9-1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丽江谦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2025年玉龙县中小学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期):    保证金金额:15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9-15 09:00 其他: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本项目实行网上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活动。因未完成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的,自行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新县城
联系方式:0888-53914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
联系方式:15812124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建平
电 话:1581212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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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2025年玉龙县中小学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期)项目编号:LJZC2025-C3-00708-LJQH-0050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9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4第五章采购需求51第六章评审方法5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玉龙县中小学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JZC2025-C3-00708-LJQH-00502.项目名称:2025年玉龙县中小学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期)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650000.00元5.最高限价:1650000.00元6.采购需求: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完成全县138间数字教室建设服务,满足教室多媒体课堂教学、课堂录制、课堂共享等教学活动需求,满足学校开展在线巡课、网络教研、直播公开课等教育教学活动需求。注:(1)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2)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8.交付(或实施)地点:丽江市玉龙县。9.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规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此部分提供承诺书)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1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1.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后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可以参与本项目磋商。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启地点,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供应商无需到达开启地点,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3.本项目实行网上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活动。因未完成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的,自行承担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地址: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新县城联系方式:李文化0888-53914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联系方式:杨建平158121245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建平电话:1581212456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名 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地 址: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新县城 联系方式:李文化 0888-5391437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联系方式:杨建平 15812124560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玉龙县中小学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期)项目编号:LJZC2025-C3-00708-LJQH-00502.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3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4合同履行期限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5交付(或实施)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1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1现场考察☑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考察地点:____________ 6.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10.1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3询问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1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5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7.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18.1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R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或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 壹万伍仟元整 (¥ 15000.00 元)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数额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至:账户名称: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西安支行银行账号:24141201040005245磋商保证金交纳说明:(1)缴款回单或电子凭证即为缴纳凭证。 (2)保证金的缴纳由供应商按规定数额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至指定账户,并须备注栏内须注明“(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字样。(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4)若缴纳保证金时出现下列情形:①未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编号错误、②缴纳账户错误、③缴纳金额与规定不符,视为未缴纳磋商保证金,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9.4响应文件盖章及签署响应文件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名或签章处逐一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等电子件。20.1报价(1)供应商必须对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磋商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响应报价包括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运输费、差旅费、保险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的总和。(3)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最后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后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6)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21.1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6.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7.1评审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3.3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R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34.1履约保证金R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 元(大写: 元整);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期限及退还: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待合同履行完毕后六个月内根据履约情况无息退还。若本项目提前终止,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提前终止之日。37.1采购代理服务费(1)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收费执行。由中标人承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2)代理费缴纳账户:账户名称: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福慧支行 银行账号:241405010400136983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8.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有:供应商名称: 。38.2符合要求供应商家数符合以下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①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38.3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信息化服务 ;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提供的合同应包含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价格、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信息,否则不予认可。38.4撤回响应文件或其响应文件无效情形以下情况视为供应商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响应文件或其响应文件无效: (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 (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38.5知识产权构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8.6解释权(1)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引用某一供应商的技术规格或要求,只是为了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采购范围的技术规格,未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意思,供应商所投内容的技术标准可优于或相当于此采购范围的技术要求。(3)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38.7其他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2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1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项目基本情况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需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交付(或实施)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联合体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1.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4.1.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协议,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联合协议。联合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1.3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协议中各自承担的工作提供相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中有同类资质并根据联合协议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4.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5.现场考察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5.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潜在供应商自理。5.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基本情况,仅供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潜在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6.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召开磋商前答疑会。7.费用承担7.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8.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依据8.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9.1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审方法9.2根据本章规定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10.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10.3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供应商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响应文件。1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1.4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三、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12.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3.语言文字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或照片等形式的电子文件。15.2响应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6.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编写。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8.磋商保证金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到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8.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的编制19.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活动。因未完成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的,自行承担责任。19.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9.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扫描件、照片等)、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4响应文件盖章及签署: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报价和报价货币20.1响应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供应商的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于供应商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0.4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是全新的,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0.5报价货币:人民币。四、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加密21.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2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22.响应文件的提交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名、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2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及响应文件解密24.响应文件的开启24.1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前应确保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启。24.3响应时间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25.响应文件的解密25.1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会在政采云系统显示,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响应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响应,不再进入评审阶段。25.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六、磋商26.磋商小组26.1磋商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线上磋商。26.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7.评审27.1评审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2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27.3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7.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评审结束后,至确定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8.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原则2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9.报价修正原则29.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响应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30.采购活动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成交结果3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3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成交通知书32.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3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人可以依法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3.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4.履约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否则,视为放弃成交项目,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2签订合同后,如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质疑投诉35.质疑35.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3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35.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同询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10栋。36.投诉36.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事项37.采购代理服务费37.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2付费方应按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或在成交人接受“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3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8.1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问题澄清通知致:公司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小组,对贵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贵公司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书面澄清:贵公司响应文件中。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页关于评审过程中“澄清有关问题”的规定,请贵公司对以上问题做出澄清回复。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00时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小组成员(签字):日期:年月日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致:公司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小组,对贵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贵公司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书面澄清:贵公司响应文件中。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页关于评审过程中“澄清有关问题”的规定,请贵公司对以上问题做出澄清回复。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00时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磋商小组日期:年月日问题澄清回复致: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我公司已收悉,现澄清如下: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电话: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章或签字):售后联系人(签字):乙方户名:乙方开户行:乙方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玉龙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格式中标记了▲号的为实质性格式文件,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号的格式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或照片等形式的电子文件。2025年玉龙县中小学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期)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部分▲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满足本项目磋商公告中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其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帐号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电子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商务文件部分▲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磋商总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质量交付(或实施)地点项目负责人磋商保证金(形式及金额)注:因本项目为电子采购项目,上述磋商报价一览表中供应商填写的内容应与电子交易系统中开标一览表填写内容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电子交易系统中开标一览表填写内容为准。供应商:(电子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其它商务资料以下内容根据项目商务部分评分内容进行编制:(1)拟投入人员情况;(格式附后)(2)类似项目业绩;(格式附后)(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1、拟投入人员情况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本项目拟任岗位相关证书(如有)备注注:后附人员相关证件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123…业绩证明材料后附供应商:(电子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技术文件部分以下内容根据项目技术部分评分内容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项目理解;(2)服务方案;(3)应急服务方案;(4)后续服务方案;(5)招标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不符合或不享受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无需填写及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工作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③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④温馨提示: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及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以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实施和完成本项目。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4、如我方响应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政府采购合同,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交货、服务或工程,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行为。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与本响应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磋商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电话: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JZC2025-C3-00708-LJQH-00502.项目名称:2025年玉龙县中小学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期)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650000.00元5.最高限价:1650000.00元6.采购需求: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完成全县138间数字教室建设服务,满足教室多媒体课堂教学、课堂录制、课堂共享等教学活动需求,满足学校开展在线巡课、网络教研、直播公开课等教育教学活动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8.交付(或实施)地点:丽江市玉龙县。9.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规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采购需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有关推进教育数字化精神,以教育数字化支撑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玉龙县结合实际认真谋划推进,确保全县数字校园建设的全面实施;在服务期间,完成覆盖全县中小学138间数字教室建设服务。(一)数字教室服务1.数字教室实施要求满足教师多媒体课堂教学、课堂录制、课堂共享等教学活动需求,满足学校开展在线巡课、网络教研、直播公开课等教育教学活动需求。具体数字教室需满足以下服务:(1)提供互动课堂服务:支持互动课表排课、开课、上课、课堂接入,支持教室之间音视频交互、录制、导播、自动跟踪、存储、互动、直播等服务;(2)提供直播课堂服务:支持通过直播构建“1+N”的网上同步上课的方式,支持多画面查看直播课程;支持展示课程相关资源;(3)提供区域教学教研服务:支持发起课程教研相关内容,支持创建区域内学校开展线上教学、教研活动,区域内学校自主添加主播学校与接收学校和共享教学资源;(4)提供名师服务:支持展示名师、名师课表、名师视频回放;(5)提供巡课服务:支持按区域和按督导组进行巡课;支持督导评课、查看督导记录等;(6)提供校本资源服务:提供直播课程回放功能、支持搜索课程资源;支持上传视频资源;(7)提供直播安全管理服务:支持违规举报、直播停播等内容;(8)兼容对接:本次提供的数字教室录播系统服务能与原录播系统实现无缝对接,要求能与一期、二期设备兼容,仅需设备自身就能实现两个教室间的互动功能,无需借助云端服务或“MCU”类设备接入;同时,考虑到后期AI分析需求,本期数字教室服务设备要能与前期AI分析服务设备无缝对接。(提供原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可对接承诺函并加盖原厂公章)。2.数字教室建设服务要求(1)数字教室服务功能要求:提供数字教室摄录一体化集成服务,内置Linux操作系统,满足录制、导播、自动跟踪、存储、互动、直播等功能服务;(2)数据传输服务要求:采集设备到终端提供POE或POC供电模式,提供音视频传输、供电、控制一线通服务。(3)声画同步服务要求:要求提供精确的音视频同步服务,视音频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进行任何编码或解码,避免图像质量的损失,确保音视频同步误差在100毫秒以内,以保证录制的视频内容质量。(4)教学视频采集服务要求:确保提供4K分辨率的高清视频信号采集服务,其中教师画面需提供自动跟踪拍摄服务,能够自动识别并跟踪教师在课堂环境中的移动,无需人工干预即可完成拍摄任务,教师始终处于录制画面的中心,保障教学画面采集的质量。(5)教学音频采集服务要求:确保提供专业的音频采集服务,提供至少2个音频采集服务单元完成授课区、学生区的高质量音频采集服务,确保在各种环境和条件下,能够捕捉到高质量、无失真的音频信号;(6)提供多画面同步录制与直播服务,全面捕捉课堂互动和教学内容,确保关键信息不遗漏,包括教师摄像头画面、学生摄像头画面以及教室电脑屏幕画面的录制;(7)音频处理服务要求:提供高质量的音频后期处理,包括音量调整、降噪、混音等操作,以确保录制的音频清晰、平衡,提升教学视频的整体质量和听众体验;(8)智能存储管理服务要求:按照既定的存储时长,当系统检测到存储空间接近满载时,能自动触发清理机制,教室端存储服务提供不低于100节课存储中转,应用层支持灵活的存储机制管理服务;(9)高效互动管理服务要求:提供便捷的互动管理服务,能够轻松管理并发起教室间的互动。服务支持多种互动方式,包括快速联系人选择、网络短号连接以及互动群组的创建与管理,实现高效的信息交流和讨论,满足1080P@30FPS画质互动服务;(10)便捷导播服务要求:提供全面的导播能力,可通过物理控制设备、软件WEB界面或客户端软件进行导播服务应用,视频管理界面可显示视频的主题、主讲人、录制时间等关键信息,便于在同一界面进行高效的课堂内容录制和管理;(11)智慧黑板同屏交互服务要求:提供互动状态下的智慧黑板同屏交互协作服务。可通过客户端应用软件在会议、教学或远程协作场景中进行实时批注,支持画笔、橡皮擦等工具,以提升沟通与协作效率;(12)录制视频处理服务要求:提供视频录制的时间分段处理服务,根据时间维度对录制视频进行精准切割。服务支持至少三种不同的分段方式,以满足多样化的视频编辑和管理需求;(13)综合视频管理服务要求:需提供对视频录制、检索、播放、下载、推流、互动服务。服务包括对录制视频的模糊检索、视频指标查看、自定义推流设置、互动功能自定义应答以及支持多种协议的视频会议功能;(14)录播服务:为满足一线教师能高效录课,节省时间与操作成本,应支持教师在大屏客户端上,一键完成录播开启与结束;支持录制过程中取消录制;录制结束时,为方便教师“即录即下”,应支持教师在大屏客户端上,直接将录制课程下载至本地(包括但不限于U盘设备);(15)直播服务:为满足一线教师能高效开课,节省时间与操作成本,直播应用应支持教师在大屏客户端上,三步操作内完成直播开启与结束;并且观看端可通过二维码分享、网页链接和海报下载等方式便捷进入直播课堂观看;(16)精准识别和稳定跟踪服务要求:针对多人同时出现在拍摄画面中的场景。服务能够确保系统持续跟踪预定的目标不受其他人物的干扰。即使在跟踪对象暂时离开画面后,系统能够迅速重新识别并锁定目标,继续进行稳定跟踪,从而保障视频录制的连续性和完整性;(17)扩声系统服务要求:提供的扩声系统服务需为教室提供清晰、均匀的音频扩声覆盖,确保音质纯净、细腻,并且扩声麦克风能够提供配对、音量加减功能、调频等场景服务。(二)供应商应具有在玉龙县保障本次数字校园建设所涉及设施安装调试、售后技术保障的能力。(三)供应商要配合各级学校提供三年的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内容包括:(1)日常实地巡检每年不少于1次,巡检覆盖所有学校;(2)全年针对数字教室设备排障、调试并及时处理故障;(3)为确保学校各项活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要求供应商在所投标中的县(区)均能够按要求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服务,并制定相应的保障管理架构,数字教室重要活动中的重点保障和系统数据处理、系统测试,并且向每个学校提供培训服务;(4)供应商必须明确1名技术负责人,确保协调解决全年全县数字教室使用过程中的保障、系统调试、技术巡检、现场保障等具体工作。并为每个学校提供实时技术保障服务、解决各类突发问题的工作需求。三、标的物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标的名称所属行业2025年玉龙县中小学数字校园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六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2.1资格审查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项规定;2.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7.1项规定;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1项规定;磋商申请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盖章、签名或签章的地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名或签章;报价最后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其它实质性条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部分标注▲号的,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3详细评审标准1)评审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审因素权重磋商报价F1:10分。技术部分F2:85分。商务部分F3:5分。3)磋商报价得分F1(满分1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即:F1=[C/(B1,B2,…,Bn)]×10说明:C为磋商基准价,即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且价格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磋商报价。注:1)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若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标的物均由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则对提供的所有标的物均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服务或承建工程)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针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供应商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85分)项目理解(满分15分):(1)对采购需求理解透彻,能够很好把握工作重点,整体服务框架条理清楚、思路清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全面科学合理,并提出针对性很强的解决方案的,得15分;(2)对采购需求理解较为透彻,能较好把握工作重点,整体服务框架条理较清楚、思路较清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较为全面科学合理,并提出针对性较强的解决方案的,得12分;(3)对采购需求理解基本透彻,能基本把握工作重点,整体服务框架条理基本清楚、思路基本清晰,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基本合理,并提出针对性基本可行的解决方案的,得9分;(4)能部分理解采购需求,对工作重点的把握性欠佳,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有一定合理性,提出的解决方案科学性欠佳的,得6分;(5)对采购需求中的理解简单粗略,对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及难点的分析理解不足的,得3分;(6)对采购需求理解错误或无理解分析的,得0分。服务方案(满分50分):(1)服务方案(满分10分):①服务方案内容详尽,措施得力、可行性、针对性强,思路清晰,方案科学、详细、操作性、针对性、适用性强,得10分;②服务方案内容较详尽,措施较得力、可行性、针对性较强,思路较清晰,方案较科学、详细、操作性、针对性、适用性较强,得8分;③服务方案内容基本详尽,措施基本得力、可行性、针对性欠佳,思路基本清晰,方案基本科学、详细、操作性、针对性、适用性欠佳,得6分;④服务方案内容不详尽,措施不得力、无可行性、无针对性欠,思路不清晰,方案不科学、不详细、无操作性、无针对性、无适用性,得4分;⑤服务方案内容不详尽且存在明显错误,措施不得力、无可行性、无针对性欠,思路不清晰且存在明显错误,方案不科学、不详细、无操作性、无针对性、无适用性得,2分。(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0分):①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详尽、针对性强,保证措施合理、操作性强,得10分;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内容完整、针对性较强,保证措施合理、操作性较强得,8分;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保证措施、操作性一般,得6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不完整、内容宽泛有缺漏,④保证措施差、操作性差得2分。⑤无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不得分。(3)风险控制(满分10分):①风险控制内容全面,思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10分;②风险控制内容较全面,思路较清晰,控制计划编制较合理;控制措施可行的,得7分;③风险控制内容基本全面,思路基本清晰,控制计划编制基本合理;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得5分;④风险控制内容不全面,思路不清晰,控制计划编制不合理;控制措施不可行的,得2分;⑤未提供风险控制计划的不得分。(4)工作进度计划(满分10分):①工作进度计划内容全面,思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10分;②工作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思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的,得7分;③工作进度计划内容基本全面,思路基本清晰,计划编制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的,得5分;④工作进度计划内容不全面,思路不清晰,计划编制不合理;措施不可行的,得2分;⑤未提供工作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的不得分。(4)驻场服务(满分10分):①驻场服务内容详尽,措施得力、可行性、针对性强,思路清晰,方案科学、详细、操作性、针对性、适用性强,得10分;②驻场服务内容较详尽,措施较得力、可行性、针对性较强,思路较清晰,方案较科学、详细、操作性、针对性、适用性较强,得8分;③驻场服务内容基本详尽,措施基本得力、可行性、针对性欠佳,思路基本清晰,方案基本科学、详细、操作性、针对性、适用性欠佳,得6分;④驻场服务内容不详尽,措施不得力、无可行性、无针对性欠,思路不清晰,方案不科学、不详细、无操作性、无针对性、无适用性,得4分;⑤驻场服务内容不详尽且存在明显错误,措施不得力、无可行性、无针对性欠,思路不清晰且存在明显错误,方案不科学、不详细、无操作性、无针对性、无适用性得,2分。应急服务方案(满分10分):(1)应急服务方案内容详尽,措施得力、可行性、针对性强,思路清晰,方案科学、详细、操作性、针对性、适用性强,能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得10分;(2)应急服务方案内容较详尽,措施较得力、可行性、针对性较强,思路较清晰,方案较科学、详细、操作性、针对性、适用性较强,能预防事故发生的,得8分;(3)应急服务方案内容基本详尽,措施基本得力、可行性、针对性欠佳,思路基本清晰,方案基本科学、详细、操作性、针对性、适用性欠佳,基本能预防事故发生的,得6分;(4)应急服务方案内容不详尽,措施不得力、无可行性、无针对性欠,思路不清晰,方案不科学、不详细、无操作性、无针对性、无适用性,较难预防事故发生的,得4分;(5)应急服务方案内容不详尽且存在明显错误,措施不得力、无可行性、无针对性欠,思路不清晰且存在明显错误,方案不科学、不详细、无操作性、无针对性、无适用性,不能预防事故发生的,得2分。后续服务方案(满分10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后续服务方案中包括“①后续服务承诺、②后续服务保障措施。每项内容5分,满分10分。以上内容如出现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5分)类似业绩(满分3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类似业绩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2条为准,响应文件业绩列表需附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该项不得分快速响应服务能力(满分2分):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需求,需在响应文件中作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无相关承诺不得分。一、评审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2]69号)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项目采购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评审标准1.资格审查标准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2.1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标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2.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2.2符合性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3.磋商及最后报价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予以退还。4.详细评审及统分原则4.1磋商小组各成员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评审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报价评分、技术部分评分、商务部分评分3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4.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4.4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5.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的情形,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三、其它1.关于中小企业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工作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7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国家最新政策文件及采购文件约定执行。1.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10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关于监狱企业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5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表及承诺书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承诺内容:最后磋商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或实施)地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 期:注:此表不需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时使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校园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