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建设招标公告(梁河县农业农村局202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5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C2025-C2-00679-DHZH-0054
项目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68.31
最高限价(万元):68.309837
采购需求: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二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03 06:00至2025-09-1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9-1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55号梁河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二次): 保证金金额:5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交纳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如因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9-15 09:00 其他:1.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计算收取。 (2)保证金 ①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②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③交纳形式: 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交纳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如因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户名: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芒市支行 账号:820021010000097453 联行号:313754000014 2.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远程智能开标) 投标人通过网上解密响应文件完成参与交易,原则上不再到现场参与开标,如特殊情况需要现场解密响应文件,现场解密的投标单位需携带 CA 锁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选择网上解密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及签名。(网上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政采云电子交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400 881 7190。 3.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监督部门及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692-12388 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梁河县财政局 0692-301905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
联系方式:1333045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55号
联系方式:0692-2270999 18387513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自涛
电 话:0692-2270999 18387513432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二次)-工程量清单.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定版)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二次)-磋商文件.docx
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工程量清单建设单位:梁河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单位:德宏安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8日F-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2025年8月18日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工程概况项目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单位:梁河县农业农村局;设计单位:保山市天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工程地点:在遮岛镇、九保乡、曩宋乡、平山乡、小厂乡、芒东镇、养镇7个乡镇;工程规模:浇筑混凝土路面:1730m,镀锌钢管护栏:500m,混凝土挡土墙:118m,清理管道沟2300m、维护混凝土排水沟180m、双壁波纹管17m等。二、编制范围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范围为本项目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新建开展村内道路、浇筑混凝土挡土墙、钢管护栏及沟渠维护等工程。三、编制依据1、签订造价咨询合同;2、建设单位提供实施方案3、本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出图日期2025年7月)及相关标准图集;4、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云建标【2021】1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6、税金按云建标[2019]62号文执行文件中规定9.54%(不在县城、镇)计算;7、主要材料价格参考《云南德宏建筑经济信息》2025年7月份梁河基价信息价。四、编制其他说明1、本拦标预算未考虑市场及国家政策调整的风险因素;2、本项目采用国际清单计算3、本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及措施项目工程量均是根据本工程施工图,按照“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规定进行计算,仅作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价款的依据,工程量的变化调整以业主与承包商签字的合同约定为准,或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规定执行;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详细情况见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及相关标准图集。组价时应结合投标人现场勘查情况包括完成所有工序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还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风险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5、本说明未尽事项,以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计价管理办法、招标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为准;6、本工程燃料动力费价差已计入其他项目费中相应的项目;7、材料价格各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进货渠道、风险承受能力、市场供应情况、自主报价,所有材料价格均为到工地的最终结算单价;8、本项目未计取:“绿色施工措施费”,如果发生,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8-2020)的相关规定执行。编制单位:德宏安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F-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法定代表人招标人:或其授权人:(单位盖章)(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造价咨询人:或其授权人:(单位资质专用章)(签字或盖章)1民共和国二级注册造价T北国一级注册造价工杨恩源占树头21225300000376德安安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镇宏安L公司编制人L公司有数期至:2026年06月123复核人:-一(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2025年8月18日复核时间:2025年8月18日招标控制价公布表工程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三期)序号名称金额(元)小写大写1分部分项工程费660,999.40陆拾陆万零玖佰玖拾玖元肆角2措施费5,909.78伍仟玖佰零玖元柒角捌分.2.1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0.00零元整-2.2费的合计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大机进出场及安拆5,909.78伍仟玖佰零玖元柒角捌分2.3其他措施费0.00零元整3其他项目费14,779.25壹万肆仟柒佰柒拾玖元贰角伍分4其他规费0.00零元整5税金1,409.94壹仟肆佰零玖元玖角肆分6其他7招标控制价总价683098.37陆拾捌万叁仟零玖拾捌元叁角柒分8备注编制单位:(公章)招标人:(公章)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注册章):花和卢树兵B11215300002418德宏安可工程管遛咨询有限公司在效明至:202907月29日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程名称:河县“千江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标段:采河县“千万工程”示区建设项目(二期)第1页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定额人工费规费遮岛镇1040203007001土路面20cm厚C30混凝1.名称:20cm面厚C30混凝土路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厚度:20cm4.混凝土类型:现浇混凝王5.刻纹,平缓地段间距350mm刻纹一道,纹间距200mm,陡坡满刻纹6.做法详见施工图m2200九保乡2040309001001金属栏杆1.金属栏杆2.栏杆材质、*2镀锌钢管,规格:立柱DN50间距1.438m:横杠DN50*2镀锌钢管,3道;立杆DN32*1.5镀锌钢管间距13.高:1.2m10mm4含制作、运输及安装、五金配件m100本页小计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梁网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明标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第2页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定额人工费规费3040203007002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1.名称: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厚度:20cm4.混凝土类型:现浇混凝王5.刻纹,平缓地段间距350mm刻纹一道,纹间距200mm,陡坡满刻纹6.做法详见施工图m24004010504004001混凝土挡土墙1.混凝土种类:现浇混凝土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混凝土调整费4.含模板措施费m310曩宋乡5040501004001波纹管DN80OHDPE双壁1.材质及规格:波纹管DN8OOHDPE双壁2.连接形式:热熔带接口m176040501004002管塑料管混凝土包1.塑料管混凝土包管2.混凝土类型:现浇混凝王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4.含现浇混凝土调整费5.含模板措施费m321.38本页小计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标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第3页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定额人工费规费7=040203007003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1.名称: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厚度:20cm4.混凝土类型:现浇混凝土5.刻纹,平缓地段间距350mm刻纹一道,纹间距200mm,陡坡满刻纹6.做法详见施工图m21308040201022002灌溉沟清理1.灌溉沟清理2.人工淤泥清理3.排水沟尺寸:500*400mm4.外运:就近堆放m10009040501001001管道清淤1.管道清淤2.人工淤泥清理3.按暂估价14元/m(综合单价)m1300平山乡10040309001002金属栏杆1.金属栏杆2.栏杆材质、规格:立柱DN50*2镀锌钢管,间距1.438m;横杠DN50*2镀锌钢管,3道:立杆DN32*1.5镀锌钢管间距1|3.高:1.2m10mm4.含制作、运输及安装、五金配件m100本页小计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程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标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第4页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其中合价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定额人工费规费小厂乡11-.010504004002混凝土挡土墙1.混凝土种类:现浇混凝土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混凝土调整费4.含模板措施费m345.芒东镇12040309001003金属栏杆1.金属栏杆2.栏杆材质、规格:立柱DN50*2镀锌钢管,间距1.438m:横杠DN50*2镀锌钢管,3道:立杆DN32*1.5镀锌钢管间距13.高:1.2m10mm4.含制作、运输及安装、五金配件m30013040203007004土路面20cm厚C30混凝1.名称: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厚度:20cm4.混凝土类型:现浇混凝王5.刻纹,平缓地段间距350mm刻纹一道,纹间距200mm,陡坡满刻纹6.做法详见施工图m21000本页小计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明标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第5页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定额人工费规费14.-010504004003混凝土挡土墙1.混凝土种类:现浇混凝土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混凝土调整费4含模板措施费m345.15040201022003排水沟沟1.混凝土排水2.混凝土类型:现浇混凝王|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4.混凝土调整费5.含模板措施费m390勐养镇16040201022004排水沟1.混凝土排水沟2.混凝土类型:现浇混凝王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4.混凝土调整费5.含模板措施费m390本页小计合计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F-15-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标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定额人工费规费104110600100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1.履带式挖掘机进出场费(m3)1以内台次1-本页小计合计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F-19: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标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第1页共1页二期)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合计注: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在计价时需列出具体费用名称:2.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调整费率和金额。F-2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标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第1页共1页目(二期)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详见明细表F-212暂估价2.1材料(设备)暂估价16614详见明细表F-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详见明细表F-23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详见明细表F-243计日工详见明细表F-254总承包服务费详见明细表F-265索赔与现场签证详见明细表F-276优质工程增加费7提前竣工增加费8人工费调整9机械燃料动力费价差合计注:1.工程结算时第1.1项、第1.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2.工程结算时第2.3项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内计列;3.材料(设备)暂估单价进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4.索赔现现场签字在工程结算期计列。F-21: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标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第1页共1页目(三期)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合计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2.工程结算时序号第1项、第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F-2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标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第1页共1页目(三期)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1管道清淤m14.0016610.18-合计注:1.此表“暂估单价”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设备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设备计人相应的工程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2.本表中“确认”栏在工程各结算期内按合同双方确认值计列。F-23: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价)表工程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标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第1页共1页目(三期)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1`合计0.00注:1.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2.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如合同约定按具体计价子目计价时,也可在项目相应计价表内计列。F-2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结算价)表工程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标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第1页共1页目(三期)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合计注:1.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2.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如合同约定按具体计价子目计价时,也可在项目相应计价表内计列。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标段: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第1页共1页目(三期)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序号项目名称2合计田司-限复核人(造价宝程师)编制人(造价人员):主要材料价格表d酒第1页共1页工程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10401555105普通硅酸盐水泥20403004101级配砂石30405002105碎石4BCCLFO金属栏杆5172500110101HDPE双壁波纹管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P.052.5(散装)粒径:40DN800单位tmmmm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产地厂家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二次)项目编号:DHZH2025-060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梁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注意事项各投标供应商:一、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远程解密或者现场解密;二、投标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有不清楚操作的,提前查看视频学习(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detail?roomId=2044);三、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建设标准31第四章评审办法32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书样式4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HZH2025-060;2.项目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83100.00元;5.最高限价:683098.37元;6.采购需求:浇筑混凝土路面1730㎡,镀锌钢管护栏500m,混凝土挡土墙118m³,清理管道沟2300m、维护混凝土排水沟180m³、双壁波纹管17m等。具体内容为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7.合同履行期限: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①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时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行编制的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10日,上午06: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仅通过线上获取,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m: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网上获取说明:①有意参加磋商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或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hhzb.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采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②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后进入政采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③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④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注:我公司仅接受报名,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以磋商小组审查结果为准。5.售价:免费提供。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注: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完成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操作;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五、开启时间1.时间:2025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及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55号)注: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无需到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前请勿退出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相关费用及保证金(1)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计算收取。(2)保证金①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严格按照要求执行。②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③交纳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交纳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如因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户名: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芒市支行账号:820021010000097453联行号:3137540000142.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远程智能开标)投标人通过网上解密响应文件完成参与交易,原则上不再到现场参与开标,如特殊情况需要现场解密响应文件,现场解密的投标单位需携带CA锁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选择网上解密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及签名。(网上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政采云电子交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8817190。3.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监督部门及电话纪检监督电话:0692-12388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梁河县财政局0692-3019055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梁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联系方式:杨儒忠13330450379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55号联系方式:0692-2270999183875134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儒忠(采购人)、李峰连、廖文凯、闫自涛、周岩团所、李叶萍、杨晓倩、孟罕伎(代理机构)电话:13330450379(采购人)、0692-2270999、18387513432(代理机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名 称:梁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联系方式:杨儒忠 133304503791.1.3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峰连、廖文凯、闫自涛、周岩团所、李叶萍、杨晓倩、孟罕伎电 话:0692-2270999 、183875134321.1.4项目名称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二次)1.1.5 建设地点遮岛镇、九保乡、曩宋乡、平山乡、小厂乡、芒东镇、勐养镇1.1.6 采购预算683100.00元1.2.1资金来源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浇筑混凝土路面1730㎡,镀锌钢管护栏500m,混凝土挡土墙118m³,清理管道沟2300m、维护混凝土排水沟180m³、双壁波纹管17m等。具体内容为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1.3.2合同履行期限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1.3.3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①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时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行编制的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总则1.4.3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1分包□允许:非主体、非关键。■不允许1.10.2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2.1实质性要求施工范围、磋商报价、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磋商有效期等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供应商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质量标准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2.2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组成外,无其他材料要求。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3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3.2.4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683098.37元。3.2.5报价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现行有关配套计价文件。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其计价费率在磋商时不得调整。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其计算费率和税率在磋商时不得调整。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岀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除非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中另有规定。3.磋商报价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磋商时有关承诺、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考虑,须完整报价,少报、漏报、错报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4.磋商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2)工程情况及说明;(3)施工现场条件情况;(4)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5.供应商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磋商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或低于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单价进行认价。3.2.7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工程结算费用=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固定单价(磋商响应文件所报单价)× [1- |下浮率| ]备注:下浮率=(1-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报价)×100%。3.3.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3.4.1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2)截止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交纳形式:保证金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交纳,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芒市支行账号:820021010000097453联行号:313754000014注意事项:交纳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项目编号或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过长的可以简写。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允许3.7.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上传1份电子文件4.1.1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CA加密4.1.2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需要签章的地方进行签章,无需逐页签章(可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具有授权委托书。5.1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及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55号)5.2磋商程序按磋商文件要求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抽取系统中随机抽取。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名7.2.1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8是否采用电子标□否■是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相关费用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计算收取。标准如下:《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计价金额服务类型货物服务工程费率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50-100万元(含)1.5%100-500万元(含)1.3%1.3%1%500-1000万元(含)1%0.5%0.7%1000-5000万元(含)0.7%0.4%0.4%5000万元-1亿元(含)0.25%0.1%0.25%1亿-5亿元(含)0.05%5亿元-10亿元(含)0.035%10亿元以上0.008%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万元—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2.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9.2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9.3中小企业1.小型和微型企业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7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4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对本企业类型判断有困难的,可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在“公共服务平台”模块中,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测定。9.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9.6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磋商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9.7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其他若施工单位为云南省企业:使用全国统一电子证书,原已下载旧版电子证书失效;提供的电子证书需带有使用用途。2、总则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项目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合同履行期限和质量标准1.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磋商,否则各相关单位响应文件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磋商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实质性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给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和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确需要变更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获得最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和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代理机构发布的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3.1.2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供应商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自行报价,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岀满足采购要求的竞争性报价。报价均为人民币元,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在履行合同时,工程单价须经过采购人的核实和确认。除工程范围、设计变更外,综合单价及合价不作任何调整或变更。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7结算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8最后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自行报价。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容。3.2.9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认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3.3磋商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3.4.3未成交人保证金的退还。采购失败的,终止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返;保证金退返未成交人无需上门办理。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3.4.4成交人的保证金的退还。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无需上门办理,在规定时限内退回供应商原交纳账户。3.4.5特殊情况的保证金,供应商已交纳保证金,但因不参与磋商等特殊情况要求退还保证金的,在规定时限内审核退回供应商原交纳账户。3.4.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的;②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资格的;③由于成交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的;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格要求。3.6备选磋商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磋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磋商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磋商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3.7.4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3.7.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要求4.1.1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响应文件的签署: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重要提示:政采云系统评审程序为第一步:资格审查;第二步:符合性审查;第三步:商务技术评分;第四步:报价符合性审查;第五步:评审汇总。投标人在政采云上传投标文件模块分为: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确保符合性评审时可以完整查阅供应商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商务技术文件”模块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评审过程如因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评审步骤要求,如符合性审查时不能完整查阅完整投标文件等原因,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5.磋商会议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5.2磋商会议程序磋商会议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2)介绍有关参会单位;(3)宣布磋商会议纪律;(4)开启电子响应文件;(5)异议:供应商对磋商会议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会议现场或者政采云开标系统里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6.磋商及评审6.1磋商小组6.1.1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文件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1.4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磋商结束之前保密。6.1.5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评审结束后,至确定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6.1.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7.1.1评定成交的原则:响应文件能够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评审总得分最高。7.1.2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直接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7.13最终报价超预算的供应商将不予推荐或确定。7.2成交通知书7.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进行成交结果公告;7.2.2发出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7.2.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4.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方和成交方具有法律效力。7.4.3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7.4.4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4.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6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7.4.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资格,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质疑与投诉8.5.1质疑(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55号,联系电话:0692-2270999。(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8.5.2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④事实依据;⑤法律依据;⑥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②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③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④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9.是否采用电子标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磋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三章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建设标准一、图纸、工程量清单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免费获取(https://www.zcygov.cn/)。二、工程建设标准1.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遵照设计施工图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执行。2.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库[2012]6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审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保密”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评审只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二、评审纪律1.对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3.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不得向外泄露;4.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5.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统一组织办理;6.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7.磋商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三、评审目的评审工作的目的: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文件、证书,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推荐出合格的成交候选人。四、评审程序1.第一步:资格审查2.第二步:符合性审查3.第三步:磋商4.第四步:详细评审即综合评分5.第五步:统计评审结果并出具评审报告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格式详见附件一。2.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格式详见附件二。3.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六、响应文件修正错误的原则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七、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磋商会议1.磋商小组组建根据项目特点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抽取系统中随机抽取2人,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2.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无效,资格审查标准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资格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电子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磋商开始前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加盖电子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自行提供说明并加盖电子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电子公章)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提供说明并加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提供说明并加盖电子公章)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响应文件无效,审查标准如下:序号评审因素符合性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授权委托书签字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3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磋商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一份响应文件,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的货物(工程)只有一个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5磋商保证金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6暂列金暂列金(如有)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中金额一致7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如有)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中金额一致8澄清要求供应商须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9实质性响应要求供应商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0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款11其他情形磋商小组认为不存在响应文件无效的其他情况4.磋商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采购人不公布各轮次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填报最后磋商报价。5.综合评分(1)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干扰和阻碍评审工作,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询问评审情况,任何影响和干扰评审工作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被取消本次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法进行(百分制),评分标准如下: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一、报价评审(10分)1磋商报价1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分值磋商基准价: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统一按上述磋商报价公式计算。注:①最后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书处理;②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二、技术、商务评审(90分)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至少包括:①总体概况表述;②部署及措施(组织结构设置、总体部署等);③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④环保、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采用了四新技术;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20分;每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具体或表述不够清晰或可行性差的,扣2.5分,分数扣完为止。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至少包括:①质量承诺;②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③质量管理制度;④实施与监控措施;⑤项目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案等内容。质量承诺切实可行,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内容可行性强的得15分;每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具体或表述不够清晰或可行性差的,扣1.5分,分数扣完为止。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至少包括:①安全承诺;②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③安全管理制度;④实施与监控措施。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内容可行性强的得16 分;每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具体或表述不够清晰或可行性差的,扣 2分,分数扣完为止。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至少包括:①环保管理承诺;②环保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③环保管理制度;④实施与监控措施环境管理。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可行性强的得12分;每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具体或表述不够清晰或可行性差的,扣1.5分,分数扣完为止。5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进行评审,至少包括:①工期承诺;②施工进度计划;③保证措施;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保证措施符合项目实际,可行性强的得6分;每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具体或表述不够清晰或可行性差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6资源配备计划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源配备计划进行评审,至少包括:①劳动力计划;②周转材料计划;③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进场计划;④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相呼应,能很好满足施工需求,调入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的得12分;每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具体或表述不够清晰或可行性差的,扣1.5分,分数扣完为止。7项目管理机构配置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进行评审,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求且针对性强,专业搭配合理、职责、分工明确,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得5分;持证上岗或专业配置较低的扣2.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职称证(如有)、劳动合同或社会证明材料复印件。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评审,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图示标识准确,且针对工程实际的得4分;施工总平面图标识不够清楚、准确,针对性差的,扣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统分原则(1)磋商小组按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分值进行打分,并由政采云平台计算出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2)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九、评审报告1.评审报告由政采云平台生成。2.政采云平台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按照磋商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最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当第一成交候选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5.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送邮件至(邮箱号码)。采用发送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磋商小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书样式(此合同仅为合同格式,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但不得改变本次磋商的实质性内容,合同履行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乙方: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 址:地 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永久占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实施合同工程需要临时占地的范围,包括图纸中可供承包人使用的临时占地范围,以及发包人为实施合同需要的临时占地范围。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200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财建[2004]369号等国家及云南省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国家颁布勘察、设计、施工规范标准及相关行业规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一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项目全套施工设计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总计划及各单项工程施工方案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加盖单位公章),附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甲方现场办公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现场办公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现场办公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提供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的“三通一平”,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三通一平”所含内容当中任何一项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出现偏差即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协调工程相关的各种关系,监督各方工作责任,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利。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三通一平”,开工前或实施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配合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完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相应的水源点、电源点,并由承包人装表计量且负责管理和保护相应的水、电设备。施工场地内的管、线由承包人自行完善并包括在承包人报价中,承包人据实用量和相应的耗损交纳水电费。若承包人未交纳,而影响发包人其他工程建设时,经监理及发包人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竣工结算款中扣除后交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开工前;(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七天;(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由发包人现场确定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双方商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按要求进行保护,发生的费用,经发包人现场签认后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及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承包人承担;(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协商解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支付担保金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支付担保的退还时间:/。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的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文档4套。(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②承包人与第三方的关系: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要求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与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关系: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国家、云南省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合同的约定,负责对工程全过程的投资进行控制。承包人必须接受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应配合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与发包人委派的其他造价咨询单位的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有可能委派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造价咨询单位对承包人的已完工程进行工程资料、造价等方面的复核工作,承包人必须配合该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并有对复核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及对复核后咨询成果进行确认的义务。以上各单位的职责有的有交叉,但不妨碍对承包人的管理。上述各单位的意见不一致时,发包人有最终的决策权和解释权。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利与职责;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个月的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如少于22天,则每人少于一天罚款1000元)。承包人的主要人员离开工地,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发包人或监理方发现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人员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增派相关人员,承包人应立即执行,否则将视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交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视为违约,提交给发包人违约金5万元,且发包人保留解除施工合同的权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违约,承包人将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为违约,罚款2万元,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为违约,罚款2万元,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违约,罚款2万元,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违约,提交发包人违约金1万元,且发包人保留解除施工合同的权利。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违约,每人不少于罚款1000元/天。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合同范围内。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成本)控制;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管理和全面地组织协调工作。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工程质量;(2)工程工期;(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事项等。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严格按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02号文《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本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如发现无安全防护违章作业,每人次罚款1000元,承包人完全承担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并确实做到持证上岗,以备随时查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正式开工前三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七天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七天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七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5000元/天、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5%或人民币金额为:/。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4小时内降水量100-120mm的暴雨;(2)风速7级以上的台风;(3)连续3天及以上的38度以上的高温或者低于-8度的低温。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照监理人指示报送。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双方协商确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双方协商确定。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双方协商确定。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通用条款明确的变更情形外,凡实际完成工作内容与磋商时设计图纸不一致,均需按发包人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发包人签署的变更审批表是变更成立予以结算的唯一依据。10.4变更估价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7天内与承包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具体调整方法参照《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8-2020)执行。(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成交价/招标控制价)×100%(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调整方法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8-2020)执行。(6)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计价标准执行云建科[2021]15号文等有关配套计价文件。(7)发包人提出的设备、材料变更,结算时设备、材料价格准予调整。(8)需要发包人甄选确定的材料,综合单价结算时按实际定价进行结算。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0.5条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0.5条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另行协商。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5:《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通用条款10.7.1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通用条款10.7.2第1种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①属成品价的项目,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②需要设计完成的项目,承包方提出合理意见,由发包方委托设计方进行设计后交于发包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按照本规范第10.4节相应条款的规定确定工程价款,并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③暂估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单价确定后,在综合单价中只取代原暂估单价,不再在综合单价中涉及企业管理费或利润等其他费用的变动。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只能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剩余部分扣回给发包人。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的《云南德宏建筑经济信息》同期材料价格信息、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的《云南德宏建筑经济信息》梁河县材料价格信息。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合同方式确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约定材料单价涨跌幅度以基准单价为基础±5%以内(含±5%)不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发承包双方约定材料的风险范围为签订合同时约定。发承包双方约定材料的风险幅度为±5%风险幅度计算公式:材料单价发生上涨或下降幅度=(施工期间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拦标价编制使用的《云南德宏建筑经济信息》材料价格)÷拦标价编制使用的《云南德宏建筑经济信息》材料价格×100%;其价差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过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价差计算公式:材料单价差价=施工期间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拦标价编制使用的《云南德宏建筑经济信息》材料价格×(1±5%)。注: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期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订合同时约定。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签订合同时约定。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进行计价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时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合同签订时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如发生,双方另行协商。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发生,双方另行协商。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如发生,双方另行协商。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如发生,双方另行协商。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5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1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审核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2)结算总价的3%;(3)其他方式:无。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双方另行协商。(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顺延。(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期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期顺延。(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2)承包人人员在工地制造暴力治安事件;(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施工规范;(4)承包人在非发包人原因条件下,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或供货商款项,造成民工或供货商到发包人办公地点索赔或其他影响发包人正常办公的事件。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另择第三方完成该部分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2)承包人人员在工地制造暴力治安事件,承包人每次赔偿发包人拾万元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或相关人员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施工规范,每次赔偿发包人违约金壹仟元,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迅速通报发包人,并由承包人全责按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及时恰当处理,如处理不及时或不恰当,为发包人带来不良影响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赔偿发包人损失。(4)承包人在非发包人原因条件下,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或供货商款项,造成民工或供货商到发包人办公地点索赔或其他影响发包人正常办公的事件,承包人每次赔偿发包人5000元违约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是。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共选三名争议评审员,双方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双方共同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发生14天内。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一半。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4: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证金退还签订合同时约定。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承包人:(公章)(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4:4-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4-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4-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梁河县“千万工程”示范建设项目(二期)(二次)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报价小写: (元)大写: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项目经理磋商保证金说明注: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服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包装运输费、水电费、垃圾清运费、保险费、税金等直至完成工程交付使用所须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预算书(本项无格式,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提供)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磋商响应承诺书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组织的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并提交相应响应文件。据此函,我方愿意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保证金金额)元,作为本次磋商的保证,并承诺如下:1、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更正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4.若我方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我方同意保证金不用退还给我方。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材料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成交结果。7.我方所供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8.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9.不存在供应商须知“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规定的情形:10.一旦我方成交,我们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打印或签字)性别:年龄:部门:职务: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磋商有效期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五、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通过(交纳形式)交纳(保证金金额)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开户银行:供应商银行账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保证金交纳凭证或保函单或保险单。六、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评审因素资格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电子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磋商开始前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加盖电子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自行提供说明并加盖电子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电子公章)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提供说明并加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提供说明并加盖电子公章)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注: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完整。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3.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单价和总价。(若响应文件文件中无上述材料,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优惠。)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示范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