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开发招标公告(江阴新国联睿新置地有限公司2025)
[WXJY202509002-X01]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B分区勘察、方案、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项目名称)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B分区勘察、方案、初步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澄街行审投核[20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新国联睿新置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江阴新国联睿新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阴市澄江街道西横街西侧、人民中路北侧、西大街南侧、环城西路东侧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7338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42484平方米。商业住宅用房、人防设施兼地下车库、管理用房、公厕等按规定设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要求按规定设置。高标准居住建筑工程。
工期:5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12.34万元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概念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 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的概念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并提供成果文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本项目方案报批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含抽水试验)详细报告、抗浮专项勘察方案、全专业扩初设计、日照分析设计;示范区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单体建筑外立面设计、定板定样及外立面方案深化设计;同时包括完成规划、方案、扩初阶段效果图。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①和②资质: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至/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诚信承诺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具体要求详见《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②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连续缴费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含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或由当地行政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证明。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3日16:00时至2025年09月08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09日9时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V7.0系统,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阴新国联睿新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阴市澄江街道香山路158号
地址:
江阴市凤凰大厦15楼1515室
邮编:
214400
邮编:
214400
联系人:
韩女士
联系人:
顾女士、吴女士
电话:
0510-86002510
电话:
1590616645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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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评标方法.pdf
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B分区勘察、方案、初步设计)(项目名称)(招标编号:W1200090招标文件招标人:江阴新国联睿新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设计招标。二、《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五、《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B分区勘察、方案、初步设计)(项目名称)(招标编号:WXJY202509002-X01)招标文件招标人:江阴新国联睿新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9月3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江阴新国联睿新置地有限公司地址:江阴市澄江街道香山路158号联系人:韩女士电话:0510-86002510电子邮箱:/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阴市凤凰大厦15楼1515室联系人:顾女士、吴女士电话:15906166456电子邮箱:/传真:/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项目名称)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B分区勘察、方案、初步设计)(标段名称)1.1.5建设地点江阴市澄江街道西横街西侧、人民中路北侧、西大街南侧、环城西路东侧。1.1.6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7338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42484平方米。商业住宅用房、人防设施兼地下车库、管理用房、公厕等按规定设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要求按规定设置。高标准居住建筑工程。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概念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的概念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并提供成果文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本项目方案报批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含抽水试验)详细报告、抗浮专项勘察方案、全专业扩初设计、日照分析设计;示范区规划1.3.1招标范围及建筑方案设计;单体建筑外立面设计、定板定样及外立面方案深化设计;同时包括完成规划、方案、扩初阶段效果图。1.3.2设计服务期限总设计服务期限为50日历天。(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5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设计深度达到报批要求;(2)方案设计通过后2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1.3.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①和②资质: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诚信承诺书》。(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具体要求详见《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②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连续缴费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含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或由当地行政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证明。(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5)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总则条款“1.4.3”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网上系统以答疑澄清文件发出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需经招标人同意。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资质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9日16:00前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以答疑澄清文件发出2.2.3招标人答疑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10日17:00前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生成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以答疑澄清文件发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自行关注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生成3.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一般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结算时不作调整。所有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设最高限价为212.3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本次勘察、设计服务收费基准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执行。2.工程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2.1、本工程暂定投资规模为22000万元;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附录一: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表》规定计算。2.2、建筑工程设计费:建筑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本项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其余系数一律不取,中标后不调整)收费基价=566.8+(1054-566.8)/(40000-20000)*(22000-20000)=615.52万元收费基准价=615.52万元*1.0*1.0=615.52万元*35%=215.43万元2.3、本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215.43万元2.4、各投标单位必须统一按215.43万元作为收费基准价进行报价,招标范围内的收费基价结算时不作调整。2.5、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215.43*80%=172.34万元3.工程勘察费采用固定总价。3.1工程勘察费最高限价=40万元4、最高限价=172.34(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40(工程勘察费最高限价)=212.34万元3.2.4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勘察费包含地块勘察费、抗浮验算、抽水试验费等其他一切勘察费用。各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地情况,自行报价,结算不作调整。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范围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的设计范围、设计周期以及设计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先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并在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设计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获招标人批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人不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选项)银行保函(必选项)其他形式:□保险机构保单(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担保公司保函(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信用承诺(可选项,根据苏政务办发〔2023〕29号文及锡信用办〔2023〕10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2、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肆万元3、递交方式和要求(投标人不按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方式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银行账号:从会员系统中获取方式2、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担保公司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担保:(1)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单)”的原则。(2)需将有效的投标担保文件扫描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投标文件中。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3.4.1投标保证金①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②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采用保险机构保单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保险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②保险机构保单必须为已生效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单(保单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否则无效。保单的承保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单扫描件或电子保单、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单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单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核验方式;保单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单原件的,保单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采用担保公司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担保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②担保公司保函必须为已生效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函手续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否则无效。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方式3、采用信用承诺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按招标文件附件要求签署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②具有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2023版)》(苏信用办发〔2023〕8号文)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并经江阴市信用办审核备案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和经江阴市信用办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4、其他要求(1)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2)考虑到异地、跨行等到账延迟的问题,请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好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理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5)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的各类资质证书、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主体库内信息为准,必须从主体库内挑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主体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提供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3.7.3投标文件签字或投盖章要求标文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使用无锡市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生成有JSTF后缀形式的文件,用于网上递交。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无需提供纸质资料。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58.215.18.247:58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1开标(递交标书)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江阴市长江路188号4楼第四开标室)。递交标书:开标当天,投标人仅需在场外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58.215.18.247:58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5.2开标程序详见附件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及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人,经济技术专家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委专家库内随机抽取7人。6.3评定分离本项目采取“评定分离”法,由评标委员会确定5家定标候选人(不排序),直接进入定标程序;由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第一、第二、第三预中标候选人。6.3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候选人数量:5。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法时: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法;7.3.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8.5.2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8.5.3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0-86071301江阴市大桥南路18号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形式,无见面符合性审核环节,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地址:http://58.215.18.247:56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注:详见附件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及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否则如由于无法及时联系相关授权委托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随时保持通信畅通。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授权委托人须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30分钟内做出回复,回复方式为短信回复确认,回复内容中须注明单位名称及回复人姓名。若授权委托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回复,则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3、招标代理将根据各投标单位办理主体库入库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各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更新联系人、联系方式或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解密时间为60分钟。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视为放弃其投标。4、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5、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有关规定: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①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按照文件执行。②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存在投标报价畸形的情况及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评审并写入评标报告。6、经定标委员会评定后,所有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成果资料均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同意,用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成果资料均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未中标的设计成果文件均不做设计补偿。本次招标中技术标为设计方案,勘察和初步设计后续由中标单位进行深化设计。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发包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商务)及投标函(报价);(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设计费用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设计方案;(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场。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全部入围。竞争性的判断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定标候选人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定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6.5评标结果异议6.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5.2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6.5.3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成立的,因异议、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继续定标还是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的具体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6定标6.6.1定标方法: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评定分离)中的所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定标工作完成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定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中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与形式评审(第一阶段)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暗标)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1.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响应性评审(第一阶段)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3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形式评审(第二阶段)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1.2投标函(报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响应性评审(第二阶段)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3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2.1技术标详见评标方案1.2.2经济标详见评标方案1.2.3商务标详见评标方案2.3.4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1、评标方式定性评审定量评审定性+定量评审2、评审因素:技术标:设计方案(暗标)商务标:类似业绩、获奖情况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经济标:投标报价3、评审顺序: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2.3.5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第一阶段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方式按以下约定执行:(1)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16个的,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前11名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12-15个(含)的,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前9名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9-11个(含)的,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同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当进入本阶段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等于)5名时,所有有效投标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仍应按照招标文件对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作为招标人定标参考依据。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进行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方案规定的报价(经济标)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评标价偏离基准价的绝对值最少5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取第一阶段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经济标评标方案。2.5.2竞争性判断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竞争性判断方式: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候选人推荐数量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全部入围;少于等于1家时不推荐,重新招标。竞争性判断依据:有≥2家有效投标文件且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得分达到该项分值70%(含)以上的,即认为有竞争性(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一、评标方案1、详细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家数少于3家时重新招标。本项目对投标文件评审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方式。当进入某一阶段(评审因素)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5名中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一阶段评审(定量评审)(1)技术标评审内容(80分):序号评审内容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1项目总体设计理念及指标符合度(16分)对项目任务书理解透彻,功能策划完善,并符合任务书要求。8总体方案符合标书提出的建筑指标及性能指标要求,包括:合理利用容积率计算规定、建筑高度、建筑退让、建筑间距、停车泊位、出入口方位、地下空间利用。82项目构思与创意(23分)构思严谨、创意新颖,设计理念符合任务书要求8建筑对低碳、环保、绿色建筑设想全面4建筑方案经济性好,维护方便5建筑空间处理合理,合理布置室外活动空间63总平面及平面布局功能配置(18分)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5各功能区面积配置合理,各功能区建筑面积占比符合任务书要求4人车交通组织体系、出入口设置合理5消防设计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44设计方案及效果展示(13分)效果图表现得当、充分反映各投标人的设计理念、效果图不少于3张(包含透视图、鸟瞰图、室内外环境等)。135设计说明各专业协同(9分)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设计等专业协调统一,与方案设计符合性强。96设计深度(1分)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备注:(1)方案设计评审时,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项满分的70%。由各评委单独打分,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低得分后,取其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投标人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2)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2)商务标评审内容(2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得分1业绩企业近五年(2020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有一项得2分,共4分。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注:业绩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业绩有效期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所注为准,如设计合同中未注明的,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为准,仍未注明的,则提供该业绩的发包人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为准,否则不作为本项目有效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业绩为有效业绩。42获奖情况、信誉企业近五年(2020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以来,投标人完成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为准,否则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业绩为有效业绩。43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1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评分项满分为1分,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为准,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基本人员配置(7分)2.1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五个专业配置齐全(每个专业至少配1名负责人、1名设计人员)的得2分。上述人员不可相互兼任。不满足要求的,本项不得分。2.2项目组中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123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2.3项目组中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和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2.4项目组中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2.5项目组中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2.6项目组中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和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3、其他人员配置(4分)3.1可配备市政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道路工程专业)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1分,本评分项满分为1分。注:道路工程专业指:路桥、市政、市政路桥、道路、道路桥梁、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城市道路桥梁、道路与桥梁隧道等。若职称证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专业或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注明专业为准。3.2可配备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评分项满分为1分。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若职称证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专业或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注明专业为准。3.3可配备造价管理负责人1名,同时具备高级(含)以上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评分项满分为2分。12注: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上述人员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的缴费证明。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备注: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3)经济标评审内容(定性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且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进入经济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大于5名(不含)时,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最少的前5名的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取第一阶段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进入经济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小于等于5名,大于等于3名时,经竞争性判断,具备竞争性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3)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进入经济评审环节且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相关参考表式第一阶段评审汇总表:(技术标、商务标)(样本)招标工程名称:评标时间:年月日序号投标人名称技术标(设计方案)相关评分点得分商务标相关评分点得分总分(技术标和商务标)是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保留意见:专家姓名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情况专家签名第二阶段评审汇总表:经济标(样本)招标工程名称:评标时间:年月日序号投标人名称评标价评标基准值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是否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保留意见:专家姓名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情况专家签名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样本)招标工程名称:评标时间:年月日推荐方法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序号投标人名称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评标委员会签名:评标专家保留意见专家姓名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情况专家签名备注:1、本表为评标委员会最终评标报告;2、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定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二、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详细评审标准1.2.1商务标主要由业绩、其他评分因素、信用分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1.2.2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1.2.4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分值制订。2.评标程序2.1评标准备(清标)2.1.1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二)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四)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2.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2.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2.2初步评审2.2.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2.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2.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2.2.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2.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0)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1)电子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而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16)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8)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19)设计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3详细评审2.3.1采用定性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并推荐定标候选人。2.3.2采用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推荐定标候选人。2.3.3采用定性+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部分定量评审项,在合格基础上评价其优良程度,并推荐定标候选人。2.3.4评审顺序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前附表。2.3.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2.3.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4.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5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定标候选人。2.5.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定标候选人数量时,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以及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见本章前附表。2.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定标方法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及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并在定标过程中同步录音录像,音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招标人在定标前可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约谈,并形成报告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定标委员会作为参考。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等内容开展定标活动。及时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委员会的讨论。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成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1.2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定标因素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以及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设计方案文件、“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到的投标人近两年内失信行为记录情况作为定标因素。定标因素及要求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定标因素详见以下:(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与基准价偏离小的优于偏离多的;若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相同的,第一阶段排名靠前的优于靠后的,以第一阶段评分汇总为准。(最优的N票,其次N-1票,以此类推(N=5,排名N以后的得0票))(2)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以及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综合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综合得分及技术咨询建议,综合评价高的优于评价低的。(最优的N票,其次N-1票,以此类推(N=5,排名N以后的得0票))(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中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得分高的优于得分低的。(最优的N票,其次N-1票,以此类推(N=5,排名N以后的得0票)(4)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文件: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为准。方案设计评价高、图纸完整、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优于评价低、图纸不完整的。(最优的N票,其次N-1票,以此类推(N=5,排名N以后的得0票))(5)“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到的投标人近两年内失信行为记录情况:以定标当天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的记录为准,未有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优于有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若都无相关处罚或失信记录的,票数均为最优票数。有处罚或失信记录的,一条减1票。(最优的N票,其次N-1票,以此类推(N=5,排名N以后的得0票))3、定标方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每项定标因素分别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独立评审后进行票决,并确定得票总数最多的为中标人。总得票数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按照企业信用分顺序排名,排名靠前的为中标人。4、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标准和方法等;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评价意见和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推荐理由。定标会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5、中标候选人数量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若中标候选人数因异议、投诉成功导致取消相应候选人资格后,导致不足3人时,按实际数量确定。6、特殊情况的考虑。6.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6.2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7、拟定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尽快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拟定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8、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9、中标人公告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10、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1、签订合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2、相关参考表式票决定标选票(样本)招标标段名称:定标因素排名支持的投标人名称支持理由第1名第2名第3名....第1名第2名第3名....第1名第2名第3名...第1名第2名第3名...第1名第2名第3名....定标地点:定标委员(签名)票决定标选票计票汇总表(样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2投标单位3投标单位4投标单位5评委A定标因素1定标因素2定标因素3定标因素4定标因素5评委B定标因素1定标因素2定标因素3定标因素4定标因素5评委C定标因素1定标因素2定标因素3定标因素4定标因素5得票总数排名定标委员会组长(签名):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计票人签名:监票人签名: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5-0209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B分区勘察、方案、初步设计)工程地点:江阴市澄江街道西横街西侧、人民中路北侧、西大街南侧、环城西路东侧。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江阴新国联睿新置地有限公司设计人: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江阴新国联睿新置地有限公司设计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B分区勘察、方案、初步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B分区勘察、方案、初步设计)2.工程地点:江阴市澄江街道西横街西侧、人民中路北侧、西大街南侧、环城西路东侧。3.规划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57338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42484平方米。商业住宅用房、人防设施兼地下车库、管理用房、公厕等按规定设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要求按规定设置。高标准居住建筑工程。4.建筑功能: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5.投资估算:工程费用约22000万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该项目主要包括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概念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工作、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工作等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的概念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本项目方案报批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工程地质勘察详细报告、抗浮专项勘察方案、全专业扩初设计、日照分析设计;示范区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单体建筑外立面设计、定板定样及外立面方案深化设计;同时包括完成规划、方案、扩初阶段效果图。1.1勘察部分:勘察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勘察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可行性勘察、初步、抽水试验、抗浮专项等相关设计内容。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对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地段应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发包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上述工作深度均应满足当地送审及发包人要求。1.2设计部分: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的概念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本项目方案报批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全专业扩初设计、日照分析设计;示范区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单体建筑外立面设计、定板定样及外立面方案深化设计;同时包括完成规划、方案、扩初阶段效果图。2.工程设计阶段:概念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3.1方案设计阶段:3.1.1与发包人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方案规划;3.1.2完成总体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和规划意见书要求的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3.1.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3.1.4协调各专业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发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3.1.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等方面的咨询工作;3.1.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3.1.7委派设计代表,配合发包人协调相关设计及咨询工作。3.2初步设计阶段:3.2.1负责完成并制作全专业初步设计,与周边建筑物衔接、防水、防火、消防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全部设计内容的概算编制用图,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3.2.2制作报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供电、市政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指标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3.2.3委派设计代表,配合发包人协调相关设计及咨询工作。品的的海烈AD20281230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B分区勘察、方案、初步设计)项目招标信用承诺书为落实《招标投标法》要求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诚信建设万里行”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填写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二、我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划分标段,施工招标的标段内容不超出一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三、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故意压低最高限价,迫使投标人低价竞标。四、我单位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发布的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均是真实准确的;我单位在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评标办法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五、我单位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我单位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六、我单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通过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或评标办法等方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七、我单位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八、我单位知道虚假的承诺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招标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九、以上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单位在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25年09月02日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与形式评审(第一阶段)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暗标)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1.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响应性评审(第一阶段)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3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形式评审(第二阶段)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1.2投标函(报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响应性评审(第二阶段)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3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2.1技术标详见评标方案1.2.2经济标详见评标方案1.2.3商务标详见评标方案2.3.4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1、评标方式定性评审定量评审定性+定量评审2、评审因素:技术标:设计方案(暗标)商务标:类似业绩、获奖情况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经济标:投标报价3、评审顺序: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2.3.5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第一阶段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方式按以下约定执行:(1)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16个的,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前11名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12-15个(含)的,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前9名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9-11个(含)的,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同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当进入本阶段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等于)5名时,所有有效投标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仍应按照招标文件对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作为招标人定标参考依据。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进行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方案规定的报价(经济标)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评标价偏离基准价的绝对值最少5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取第一阶段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经济标评标方案。2.5.2竞争性判断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竞争性判断方式: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2.5.2竞争性判断的定标候选人推荐数量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全部入围;少于等于1家时不推荐,重新招标。竞争性判断依据:有≥2家有效投标文件且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得分达到该项分值70%(含)以上的,即认为有竞争性(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一、评标方案1、详细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家数少于3家时重新招标。本项目对投标文件评审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方式。当进入某一阶段(评审因素)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5名中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一阶段评审(定量评审)(1)技术标评审内容(80分):序号评审内容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1项目总体设计理念及指标符合度(16分)对项目任务书理解透彻,功能策划完善,并符合任务书要求。总体方案符合标书提出的建筑指标及性能指标要求,包括:合理利用容积率计算规定、建筑高度、建筑退让、建筑间距、停车泊位、出入口方位、地下空间利用。2项目构思与创意(23分)构思严谨、创意新颖,设计理念符合任务书要求建筑对低碳、环保、绿色建筑设想全面建筑方案经济性好,维护方便建筑空间处理合理,合理布置室外活动空间63总平面及平面布局功能配置(18分)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区面积配置合理,各功能区建筑面积占比符合任务书要求人车交通组织体系、出入口设置合理消防设计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4设计方案及效果展示(13分)效果图表现得当、充分反映各投标人的设计理念、效果图不少于3张(包含透视图、鸟瞰图、室内外环境等)。135设计说明各专业协同(9分)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设计等专业协调统一,与方案设计符合性强。96设计深度(1分)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备注:(1)方案设计评审时,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项满分的70%。由各评委单独打分,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低得分后,取其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投标人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2)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备注: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2)商务标评审内容(2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得分1业绩企业近五年(2020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有一项得2分,共4分。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注:业绩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业绩有效期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所注为准,如设计合同中未注明的,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为准,仍未注明的,则提供该业绩的发包人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为准,否则不作为本项目有效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业绩为有效业绩。42获奖情况、信誉企业近五年(2020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以来,投标人完成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为准,否则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业绩为有效业绩。43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1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评分项满分为1分,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为准,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基本人员配置(7分)2.1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五个专业配置齐全(每个专业至少配1名负责人、1名设计人员)的得2分。上述人员不可相互兼任。不满足要求的,本项不得分。2.2项目组中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2.3项目组中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和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123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2.4项目组中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2.5项目组中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2.6项目组中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和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3、其他人员配置(4分)3.1可配备市政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道路工程专业)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1分,本评分项满分为1分。注:道路工程专业指:路桥、市政、市政路桥、道路、道路桥梁、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城市道路桥梁、道路与桥梁隧道等。若职称证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专业或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注明专业为准。3.2可配备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评分项满分为1分。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若职称证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专业或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注明专业为准。3.3可配备造价管理负责人1名,同时具备高级(含)以上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评分项满分为2分。12注: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上述人员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的缴费证明。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备注: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3)经济标评审内容(定性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且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进入经济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大于5名(不含)时,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最少的前5名的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取第一阶段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进入经济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小于等于5名,大于等于3名时,经竞争性判断,具备竞争性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3)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进入经济评审环节且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品房开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