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会议活动服务招标公告(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2025)
项目概况
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4600
最高限价(元):4546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46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完成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至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怡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72872801
质疑联系人:吴忠键
质疑联系方式:13858192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肖云忠、王敏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39、0571-85283136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9.3发售稿)-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doc472.0K
磋商文件(9.3发售稿)-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doc
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采购单位: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9月3日目录电子交易须知第一章采购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审办法20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2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54600元最高限价(元):4546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454600元简要规格描述:完成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备注:不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全部项目工作。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递交(上传)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8号项目联系人:陈怡雯项目联系方式:18072872801质疑联系人:吴忠键质疑联系方式:138581920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肖云忠、王敏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39、0571-85283136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一章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5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6磋商报价1、本项目响应应以人民币报价;2、响应报价为采购范围内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及提交成果资料所需的一切费用,如人工成本、软件费用、接口费、资料费、差旅费、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务、利润、税费、验收费、免费质保期内的维护费用、完成项目所需但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所有费用;以上“相关费用”指采购文件中虽未明确而项目实施中必须考虑的费用,如:风险费以及采购文件中合理隐含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增支付。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备注:本磋商文件中除非有特别说明,所有的报价均指含税价。7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8样品□提供不提供9演示□ 要求 不要求10采购文件澄清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纸质)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1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响应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4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8)。收件人:王敏瑛16磋商时间和地点1、开启时间:2025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17开启(解密)响应文件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18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9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20进口□ 允许 不允许21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22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2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50%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02064655202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25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合法获取采购文件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采购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为重要条款。(三)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四)联合体参加磋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磋商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五)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六)特别说明: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采购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七)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供应商的风险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资格文件(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响应);2、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可以不提供);(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响应);(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5)供应商情况介绍;(5)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6)业绩表(格式见第六章);(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详细情况(8)项目人员能力及组织方案主要指本项目管理和服务团队人员定员定岗的明细计划: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以及成交后的管理团队的人员姓名、学历、年龄、资格证书持有情况、工作经验或业绩、联系方式以及各服务岗位人员数量配置等详细情况。(9)承诺书(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1)与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3、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2)报价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①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磋商报价1.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2.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纸质)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六)响应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四、磋商(一)磋商形式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磋商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二)磋商程序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3.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6.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响应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复,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8.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否则视为退出磋商。9.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10.磋商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的澄清内容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审小组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时,经供应商澄清后以合理的报价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不适用为本次磋商采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适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3.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五、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依法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二)履约保证金无。第三章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项目的评审。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90分。递交了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审小组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资信、商务及技术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二、响应无效的情形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4)未提供磋商声明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响应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而采用联合体响应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响应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9)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响应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的;(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四、评审内容及标准(一)资信、商务及技术部分(90分)序号评分细则分值打分方式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活动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1客观分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活动项目的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无法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供由合同用户盖章的佐证材料。注: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最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3客观分3项目团队能力(除项目负责人):1)项目团队需由 8 人及以上组成,其中若有 5 名及以上成员具有类似活动项目经验,得 3 分;若满足人数要求但具有类似活动项目经验的成员不足 5 人,每少 1 人扣 1 分(即具有活动项目经验成员为 2 人及以下,则不得分)。团队规模未达 8 人的,不得分。(3 分)2)项目团队成员中需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外语能力证书。其中:持有外语能力证书的人员,每位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持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人员,每位得 1 分,最多得 3 分。(6 分)证明材料:1)提供项目组成员类似活动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合同、项目验收报告、业主证明等形式不限),供应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提供项目组成员证书,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应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最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9客观分4采购需求响应程度:对供应商针对“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每有一项“●”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每项扣1.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15客观分5服务时间和地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3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6接受本项目的支付方式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7可以保证活动结束后30天内完成活动总结并上报总结、图片、视频等各项资料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8满足知识产权保障要求,承诺承担侵权责任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9团队成员无违法不良记录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10总体策划方案:①依据对金砖国家的政治经济背景,以及对本次活动主题理解制定活动策划方案,对供应商的活动议程总体策划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②提供适宜的活动场地解决方案,方案中包含的活动场地应符合交通便利、位置优越要求,契合活动需要,能满足召开国际会议标准要求,且有合适的场地空间保障会议用餐。(评分范围:5,4,3,2,1,0)10主观分11宣传报道方案:根据宣传报道方案的目标明确性、内容相关性、渠道选择、时间安排等因素,对供应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关于“宣传推广”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2.5,2,1.5,1,0.5,0)2.5主观分12团队组织方案:根据完成项目工作内容配备的项目团队及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①项目团队具备清晰完善的组织架构;(评分范围:2,1,0)②方案保证项目团队人员岗位职责清晰、人员分工明确;(评分范围:2,1,0)③方案能保证团队人员的稳定性、纪律性,激发团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评分范围:2,1,0)④人员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评分范围:2,1,0)8主观分13现场管理措施:根据现场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执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4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措施:根据活动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可执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 2.5,2,1.5,1,0.5,0)2.5主观分15供应商具备项目支持资源的情况:供应商能够提供拟邀请与金砖合作及特殊经济区主题相关的国际国内嘉宾与会人员的数量情况进行评审。1、相关国际组织代表(10人及以上),不足10人的,每少一个扣0.5分。(3分)2、金砖国家驻华大使馆、特殊经济区及商务机构代表(20人及以上)不足20人的,每少一个扣0.5分。(3分)3、相关跨国公司代表(5人及以上)不足5人的,每少一个扣1分。(2分)4、相关商协会代表(10人及以上)不足10人的,每少一个扣0.5分。(2分)要求自拟表格的形式,表格中至少应包括公司名称、嘉宾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未完整提供上述信息不得分。10客观分16会场搭建方案:根据方案能否完全满足采购需求、达到预期的活动效果以及是否可行可靠等进行综合评分。1、活动区域主题表达鲜明、核心内容清晰以及空间利用率并同时兼顾区域分布(评分范围:3,2,1,0)2、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展示。(评分范围:3,2,1,0)3、主题设计构想,包括①布置符合国际化活动氛围。②布置以及同传间、媒体区等功能性区域的规划。(评分范围:3,2,1,0)注:未提活动区域设计方案的不得分。9主观分注:根据有关规定,为防止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针对评标办法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等资料,请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保证,供应商可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价格部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评审小组的评标依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1.2预算金额:人民币45.46万元。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项目内容:本项目是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服务商需按照国际化活动的规则标准,配合主办方要求,高质量完成活动承办,高效完成方案编制、组织嘉宾参会、搭建活动会场,负责开展活动宣传、物料定制、翻译及后勤保障服务。1.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中旬(拟)。1.6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1.7经费保障: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项目预算经费为45.46万元,主要用于活动组织、会场搭建、宣传设计、翻译及后勤保障等全方位优质服务。要求竞标单位的报价支出合理,符合财政要求。1.8标的物序号名称数量所属行业预算1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人民币45.46万元二、承办要求根据活动组织要求,成交承办单位承担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的活动方案制定、国际国内嘉宾组织参会、布置搭建会场及场外环境、规划完善功能性区域,开展活动宣传设计和所需物料定制(中英文版),做好现场后勤保障服务。具体完成以下工作内容:●2.1成交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活动承办服务各项工作的组织筹划、推进落实和安全保障等工作。统筹活动全环节,建立日常工作制度,编制议程设计、应急预案及人员分工等详细方案并有序执行。组织成立专业团队,细化分工,责任明确,提供专职项目团队全程驻场协调,确保整体环节衔接紧密。按照国际化活动的规制标准,高质量完成活动承办。2.2组织实施●(1)启动北京推介会暨战咨委筹备会议。拟于2025年10月在北京举办本次大会,策划并筹备活动各流程环节,需高效组织方案编制,重点宣推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的工作情况和战略咨询委员会的专题交流,做好组织协调、物料制作、活动接待、服务保障等工作。(2)参会组织。按照主办方要求,邀请与金砖合作及特殊经济区主题相关的国际国内嘉宾与会,包括相关国际组织代表(10人及以上)、金砖国家驻华大使馆、特殊经济区及商务机构代表(20人及以上)、相关跨国公司代表(5人及以上)、相关商协会代表(10人及以上)等不少于50位嘉宾,其中需包含正高级技术职称以上专业人员参会交流及工作指导,同步做好预邀请名单及活动实际参会名单整理。●(3)会场搭建。会场应选择交通方便、通勤时间合适的场所。会场布置需满足120人同时参会,会场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符合国际化活动氛围的会场及场外环境,搭建主会场、户外及序厅以及主要功能性区域,包括舞美、主背景、坐席等布置以及同传间、媒体区等功能性区域的规划,显示设备、灯光音响设备等会场设备租赁。(4)宣传推广。成交承办单位按照主办方要求,协调做好会前会后的活动专题宣传,通过多样化媒介营造活动氛围,提升影响力和实效性。●(5)物料定制(中英文版)。根据与会人数,定制会议配套物料,包括会议桌签、议程、手册等会议资料,以及主背景、喷绘板、资料袋、证件、指示牌、会议流程画面等内容和平面设计定制。●(6)后勤保障。保障会议所需交通、用餐、翻译等需求,包括用车安排、场地预订、翻译服务等。包含在京期间嘉宾工作用车保障,会议中英同传翻译以及采访、对接交流、会见等环节交传翻译(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语种);做好活动期间的嘉宾管理、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系列活动成效统计及总结。●(7)严格落实《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精神,承办单位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严守安全底线,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活动期间根据需求,承担安全防范和公共、交通秩序的维护,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及相关预案,协助相关机关参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重点加强对活动现场公共设施的保护,活动结束后的1天内完成活动现场清理,确保活动的顺利推进。2.3总结评估服务结束后30天内,承办方完成承办活动的结项报告(图片、视频等)。三、服务要求:●3.1认真、及时、高质量完成主办方委托的各项工作;●3.2统筹资源,做好大会活动项目执行方案,环节设置要符合国际化活动规制标准;●3.3提供会场组织布局方案;3.4提供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形成宣传矩阵;3.5提供活动安全保障及应急处置预案;●3.6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四、项目实施要求4.1项目团队:项目团队配备齐全。组成8人以上项目组,并确定1名项目组负责人。项目小组主要人员需承担过国际经贸领域大会的相关活动承办工作,无违法不良记录。4.2实施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提升务实合作水平、强化组织影响力、促进相关机构交流合作的会议、活动项目业绩大于3次。五、商务要求:5.1验收标准:项目中标单位活动服务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服务商需提供活动结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5.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2)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六、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响应货物及其相关配套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66号联系人:吴忠键电话:0571-88151595电子邮箱: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项目经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承办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相关活动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活动内容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以下简称北京推介会)时间:地点: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2.1根据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总体方案,协调处理相关事宜。2.2牵头做好与有关方面的协调、衔接工作,指导北京推介会相关活动的开展。2.3协助主要嘉宾的迎接和活动宣传等工作。2.4指导乙方按要求完成有关任务。2.5享有活动涉及的全部知识产权。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3.1负责落实活动举办场地,并做好场地布置安排等工作。3.2协助组织北京推介会参加活动代表、接受报名咨询,汇总上报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并做好会务保障工作。3.3负责落实活动总体方案,拟定活动实施方案、客商接待方案。3.4负责北京推介会参加人名单汇总及联络,工作餐安排等工作。3.5根据甲方要求,设计、制作活动相关材料,并做好资料发放和活动摄影工作,按照甲方要求7个工作日内提供宣传影像资料。3.6乙方作为项目安全责任主体,履行安全责任:乙方应建立并落实本项目的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配备与项目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保卫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为项目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或经费保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并向甲方报告;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临时设施;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本项目活动秩序的行为;保障活动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必要时及时向甲方及公安机关报告。3.7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谈判、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对其获取的甲方所有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合同及其谈判、签订、内容及履行相关的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在提供信息时告知为保密信息的信息,以及根据性质应当保密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前述约定不适用于:(1)在披露时已公开的信息,且该等公开并非因丙方的过错而导致;(2)在甲方向其披露相关保密信息之前,乙方已合法拥有此类保密信息;或者(3)具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或政府机构要求丙方披露此类信息,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要求披露,在上述任一情况下,乙方应在披露之前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拟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且乙方只能在被要求披露的范围内进行披露。第四条价款和支付时间4.1本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万元(大写:元整)。乙方应最晚于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本次活动承办费用清单,供甲方审核。该费用清单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对双方具有拘束力。4.2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1)种付款方式:(1)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费用承担比例支付项目费用的70%,即万元(大写:元整);项目验收审计合格后支付剩余30%款项,即万元(大写:元整)。(2)一次性付款方式,后支付项目费用共计元。(3)其他付款方式,4.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而不构成违约。4.4甲方将相应款项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视为履行付款义务。户名:开户行:账号:第五条违约责任5.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5.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5.3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不以活动承办费用总额为限,守约方有权主张因违约行为对其造成的实际损失。5.4除本合同约定、由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和补救措施外,如果乙方违反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应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而给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解决任何相关争议而承担的所有【可得或可期待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以及差旅费。第六条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疫情等。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期间内中止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免除违约责任。主张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书面证明。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甲、乙双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8.1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或其关联企业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8.2本合同首页所载的联系信息(包括邮政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信息”)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及争议发生后被用作送达地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文件和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开庭或仲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和和解协议)应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送达并且在发往接收该等通知、文件和法律文书的一方的送达地址后视为有效送达。对联系信息的任何修改仅在依照本条送达之后生效。8.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8.4对本合同的任何放弃、修改、修正和补充,除非以书面形式由双方加盖公章,对任何一方均不具约束力。8.5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8.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5年月日签名日期:2025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3.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附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_____(供应商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件:资格声明书资格声明书致: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_____(供应商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声明如下我单位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供应商:(盖章)年月日4.商务技术文件目录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附件:磋商声明函格式磋商声明函致: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_______(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____(姓名)系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_项目的磋商采购,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我方就参加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日。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我方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况:(注: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5.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磋商。6.我方委托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_______(姓名)系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联合协议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响应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的扣除)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采购需求响应表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偏离情况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1●2.1 成交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活动承办服务各项工作的组织筹划、推进落实和安全保障等工作。统筹活动全环节,建立日常工作制度,编制议程设计、应急预案及人员分工等详细方案并有序执行。组织成立专业团队,细化分工,责任明确,提供专职项目团队全程驻场协调,确保整体环节衔接紧密。按照国际化活动的规制标准,高质量完成活动承办。2●(1)启动北京推介会暨战咨委筹备会议。拟于2025年10月在北京举办本次大会,策划并筹备活动各流程环节,需高效组织方案编制,重点宣推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的工作情况和战略咨询委员会的专题交流,做好组织协调、物料制作、活动接待、服务保障等工作。3●(3)会场搭建。会场应选择交通方便、通勤时间合适的场所。会场布置需满足120人同时参会,会场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符合国际化活动氛围的会场及场外环境,搭建主会场、户外及序厅以及主要功能性区域,包括舞美、主背景、坐席等布置以及同传间、媒体区等功能性区域的规划,显示设备、灯光音响设备等会场设备租赁。4●(5)物料定制(中英文版)。根据与会人数,定制会议配套物料,包括会议桌签、议程、手册等会议资料,以及主背景、喷绘板、资料袋、证件、指示牌、会议流程画面等内容和平面设计定制。5●(6)后勤保障。保障会议所需交通、用餐、翻译等需求,包括用车安排、场地预订、翻译服务等。包含在京期间嘉宾工作用车保障,会议中英同传翻译以及采访、对接交流、会见等环节交传翻译(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语种);做好活动期间的嘉宾管理、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系列活动成效统计及总结。6●(7)严格落实《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精神,承办单位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严守安全底线,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活动期间根据需求,承担安全防范和公共、交通秩序的维护,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及相关预案,协助相关机关参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重点加强对活动现场公共设施的保护,活动结束后的1天内完成活动现场清理,确保活动的顺利推进。7●3.1 认真、及时、高质量完成主办方委托的各项工作;8●3.2 统筹资源,做好大会活动项目执行方案,环节设置要符合国际化活动规制标准;9●3.3 提供会场组织布局方案;10●3.6 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供应商后续可自行填写)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采购要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采购需求响应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销售业绩表格式业绩表项目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123456789……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姓名本项目职务工作时间段过往参与工作岗位及具体职责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响应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格式仅供参考)服务时间和地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承诺书致: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供应商),作为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项目名称)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1.服务时间承诺:•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服务,确保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在项目执行期间,我们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服务按期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服务延期,我公司将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并采取补救措施。2.服务地点承诺:•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在指定的服务地点提供服务。3、活动安全保障严格遵循《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3号),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活动全程安全有序。4.其他承诺:•我公司承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如因我公司原因导致服务时间或地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我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本承诺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格式仅供参考)接受本项目的支付方式承诺书致: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供应商),作为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项目名称)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接受本项目的支付方式。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格式仅供参考)保密承诺书致: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我方________(供应商名称)承诺:在参与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_(项目名称)过程中,对获悉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于非项目用途。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要求,仅限授权人员使用信息,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若违反保密义务,我方愿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及接受处罚),并接受委托方终止合作。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不因项目结束失效。承诺方(盖章):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5.项目支持资源的情况表序号人员类别姓名所在机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备注1相关国际组织代表234567......1金砖国家驻华大使馆23456......1特殊经济区及商务机构代表234567......1相关跨国公司代表23456......1相关商协会代表23456......供应商:(盖章)日期:6.报价文件目录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附件.磋商响应函格式:磋商响应函致: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采购邀请(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供应商名称)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报价为。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澄清(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参加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日起_90_日。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如成交,我公司将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6.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此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盖章)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附件.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单位:元序号供应商报价(元人民币)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组成总报价的各项费用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1.11.2…2.12.2…本项目磋商总价1、总价须与开标一览表一致;2、总价包含的内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并在此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承诺方(供应商)法定名称:(盖章)承诺方(供应商)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联系传真: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采购单位: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9月3日目录电子交易须知第一章采购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审办法20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2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5215979(重新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54600元最高限价(元):4546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454600元简要规格描述:完成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备注:不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全部项目工作。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递交(上传)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8号项目联系人:陈怡雯项目联系方式:18072872801质疑联系人:吴忠键质疑联系方式:138581920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肖云忠、王敏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39、0571-85283136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一章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5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6磋商报价1、本项目响应应以人民币报价;2、响应报价为采购范围内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及提交成果资料所需的一切费用,如人工成本、软件费用、接口费、资料费、差旅费、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务、利润、税费、验收费、免费质保期内的维护费用、完成项目所需但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所有费用;以上“相关费用”指采购文件中虽未明确而项目实施中必须考虑的费用,如:风险费以及采购文件中合理隐含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增支付。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备注:本磋商文件中除非有特别说明,所有的报价均指含税价。7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8样品□提供不提供9演示□ 要求 不要求10采购文件澄清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纸质)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1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响应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4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8)。收件人:王敏瑛16磋商时间和地点1、开启时间:2025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17开启(解密)响应文件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18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9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20进口□ 允许 不允许21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22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2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50%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02064655202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25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合法获取采购文件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采购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为重要条款。(三)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四)联合体参加磋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磋商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五)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六)特别说明: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采购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七)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供应商的风险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资格文件(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响应);2、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可以不提供);(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响应);(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5)供应商情况介绍;(5)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6)业绩表(格式见第六章);(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详细情况(8)项目人员能力及组织方案主要指本项目管理和服务团队人员定员定岗的明细计划: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以及成交后的管理团队的人员姓名、学历、年龄、资格证书持有情况、工作经验或业绩、联系方式以及各服务岗位人员数量配置等详细情况。(9)承诺书(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1)与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3、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2)报价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①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磋商报价1.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2.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纸质)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六)响应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四、磋商(一)磋商形式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磋商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二)磋商程序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3.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6.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响应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复,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8.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否则视为退出磋商。9.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10.磋商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的澄清内容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审小组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时,经供应商澄清后以合理的报价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不适用为本次磋商采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适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3.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五、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依法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二)履约保证金无。第三章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项目的评审。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90分。递交了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审小组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资信、商务及技术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二、响应无效的情形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4)未提供磋商声明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响应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而采用联合体响应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响应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9)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响应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的;(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四、评审内容及标准(一)资信、商务及技术部分(90分)序号评分细则分值打分方式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活动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1客观分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活动项目的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无法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供由合同用户盖章的佐证材料。注: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最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3客观分3项目团队能力(除项目负责人):1)项目团队需由 8 人及以上组成,其中若有 5 名及以上成员具有类似活动项目经验,得 3 分;若满足人数要求但具有类似活动项目经验的成员不足 5 人,每少 1 人扣 1 分(即具有活动项目经验成员为 2 人及以下,则不得分)。团队规模未达 8 人的,不得分。(3 分)2)项目团队成员中需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外语能力证书。其中:持有外语能力证书的人员,每位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持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人员,每位得 1 分,最多得 3 分。(6 分)证明材料:1)提供项目组成员类似活动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合同、项目验收报告、业主证明等形式不限),供应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提供项目组成员证书,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应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最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9客观分4采购需求响应程度:对供应商针对“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每有一项“●”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每项扣1.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15客观分5服务时间和地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3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6接受本项目的支付方式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7可以保证活动结束后30天内完成活动总结并上报总结、图片、视频等各项资料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8满足知识产权保障要求,承诺承担侵权责任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9团队成员无违法不良记录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10总体策划方案:①依据对金砖国家的政治经济背景,以及对本次活动主题理解制定活动策划方案,对供应商的活动议程总体策划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②提供适宜的活动场地解决方案,方案中包含的活动场地应符合交通便利、位置优越要求,契合活动需要,能满足召开国际会议标准要求,且有合适的场地空间保障会议用餐。(评分范围:5,4,3,2,1,0)10主观分11宣传报道方案:根据宣传报道方案的目标明确性、内容相关性、渠道选择、时间安排等因素,对供应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关于“宣传推广”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2.5,2,1.5,1,0.5,0)2.5主观分12团队组织方案:根据完成项目工作内容配备的项目团队及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①项目团队具备清晰完善的组织架构;(评分范围:2,1,0)②方案保证项目团队人员岗位职责清晰、人员分工明确;(评分范围:2,1,0)③方案能保证团队人员的稳定性、纪律性,激发团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评分范围:2,1,0)④人员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评分范围:2,1,0)8主观分13现场管理措施:根据现场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执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4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措施:根据活动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可执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 2.5,2,1.5,1,0.5,0)2.5主观分15供应商具备项目支持资源的情况:供应商能够提供拟邀请与金砖合作及特殊经济区主题相关的国际国内嘉宾与会人员的数量情况进行评审。1、相关国际组织代表(10人及以上),不足10人的,每少一个扣0.5分。(3分)2、金砖国家驻华大使馆、特殊经济区及商务机构代表(20人及以上)不足20人的,每少一个扣0.5分。(3分)3、相关跨国公司代表(5人及以上)不足5人的,每少一个扣1分。(2分)4、相关商协会代表(10人及以上)不足10人的,每少一个扣0.5分。(2分)要求自拟表格的形式,表格中至少应包括公司名称、嘉宾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未完整提供上述信息不得分。10客观分16会场搭建方案:根据方案能否完全满足采购需求、达到预期的活动效果以及是否可行可靠等进行综合评分。1、活动区域主题表达鲜明、核心内容清晰以及空间利用率并同时兼顾区域分布(评分范围:3,2,1,0)2、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展示。(评分范围:3,2,1,0)3、主题设计构想,包括①布置符合国际化活动氛围。②布置以及同传间、媒体区等功能性区域的规划。(评分范围:3,2,1,0)注:未提活动区域设计方案的不得分。9主观分注:根据有关规定,为防止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针对评标办法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等资料,请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保证,供应商可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价格部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评审小组的评标依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1.2预算金额:人民币45.46万元。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项目内容:本项目是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服务商需按照国际化活动的规则标准,配合主办方要求,高质量完成活动承办,高效完成方案编制、组织嘉宾参会、搭建活动会场,负责开展活动宣传、物料定制、翻译及后勤保障服务。1.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中旬(拟)。1.6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1.7经费保障: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项目预算经费为45.46万元,主要用于活动组织、会场搭建、宣传设计、翻译及后勤保障等全方位优质服务。要求竞标单位的报价支出合理,符合财政要求。1.8标的物序号名称数量所属行业预算1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服务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人民币45.46万元二、承办要求根据活动组织要求,成交承办单位承担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的活动方案制定、国际国内嘉宾组织参会、布置搭建会场及场外环境、规划完善功能性区域,开展活动宣传设计和所需物料定制(中英文版),做好现场后勤保障服务。具体完成以下工作内容:●2.1成交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活动承办服务各项工作的组织筹划、推进落实和安全保障等工作。统筹活动全环节,建立日常工作制度,编制议程设计、应急预案及人员分工等详细方案并有序执行。组织成立专业团队,细化分工,责任明确,提供专职项目团队全程驻场协调,确保整体环节衔接紧密。按照国际化活动的规制标准,高质量完成活动承办。2.2组织实施●(1)启动北京推介会暨战咨委筹备会议。拟于2025年10月在北京举办本次大会,策划并筹备活动各流程环节,需高效组织方案编制,重点宣推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的工作情况和战略咨询委员会的专题交流,做好组织协调、物料制作、活动接待、服务保障等工作。(2)参会组织。按照主办方要求,邀请与金砖合作及特殊经济区主题相关的国际国内嘉宾与会,包括相关国际组织代表(10人及以上)、金砖国家驻华大使馆、特殊经济区及商务机构代表(20人及以上)、相关跨国公司代表(5人及以上)、相关商协会代表(10人及以上)等不少于50位嘉宾,其中需包含正高级技术职称以上专业人员参会交流及工作指导,同步做好预邀请名单及活动实际参会名单整理。●(3)会场搭建。会场应选择交通方便、通勤时间合适的场所。会场布置需满足120人同时参会,会场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符合国际化活动氛围的会场及场外环境,搭建主会场、户外及序厅以及主要功能性区域,包括舞美、主背景、坐席等布置以及同传间、媒体区等功能性区域的规划,显示设备、灯光音响设备等会场设备租赁。(4)宣传推广。成交承办单位按照主办方要求,协调做好会前会后的活动专题宣传,通过多样化媒介营造活动氛围,提升影响力和实效性。●(5)物料定制(中英文版)。根据与会人数,定制会议配套物料,包括会议桌签、议程、手册等会议资料,以及主背景、喷绘板、资料袋、证件、指示牌、会议流程画面等内容和平面设计定制。●(6)后勤保障。保障会议所需交通、用餐、翻译等需求,包括用车安排、场地预订、翻译服务等。包含在京期间嘉宾工作用车保障,会议中英同传翻译以及采访、对接交流、会见等环节交传翻译(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语种);做好活动期间的嘉宾管理、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系列活动成效统计及总结。●(7)严格落实《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精神,承办单位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严守安全底线,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活动期间根据需求,承担安全防范和公共、交通秩序的维护,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及相关预案,协助相关机关参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重点加强对活动现场公共设施的保护,活动结束后的1天内完成活动现场清理,确保活动的顺利推进。2.3总结评估服务结束后30天内,承办方完成承办活动的结项报告(图片、视频等)。三、服务要求:●3.1认真、及时、高质量完成主办方委托的各项工作;●3.2统筹资源,做好大会活动项目执行方案,环节设置要符合国际化活动规制标准;●3.3提供会场组织布局方案;3.4提供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形成宣传矩阵;3.5提供活动安全保障及应急处置预案;●3.6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四、项目实施要求4.1项目团队:项目团队配备齐全。组成8人以上项目组,并确定1名项目组负责人。项目小组主要人员需承担过国际经贸领域大会的相关活动承办工作,无违法不良记录。4.2实施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提升务实合作水平、强化组织影响力、促进相关机构交流合作的会议、活动项目业绩大于3次。五、商务要求:5.1验收标准:项目中标单位活动服务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服务商需提供活动结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5.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2)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六、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响应货物及其相关配套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秘书处)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66号联系人:吴忠键电话:0571-88151595电子邮箱: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项目经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承办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相关活动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活动内容名称:2025年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北京推介会暨战略咨询委员会筹备会议活动(以下简称北京推介会)时间:地点: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2.1根据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总体方案,协调处理相关事宜。2.2牵头做好与有关方面的协调、衔接工作,指导北京推介会相关活动的开展。2.3协助主要嘉宾的迎接和活动宣传等工作。2.4指导乙方按要求完成有关任务。2.5享有活动涉及的全部知识产权。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3.1负责落实活动举办场地,并做好场地布置安排等工作。3.2协助组织北京推介会参加活动代表、接受报名咨询,汇总上报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并做好会务保障工作。3.3负责落实活动总体方案,拟定活动实施方案、客商接待方案。3.4负责北京推介会参加人名单汇总及联络,工作餐安排等工作。3.5根据甲方要求,设计、制作活动相关材料,并做好资料发放和活动摄影工作,按照甲方要求7个工作日内提供宣传影像资料。3.6乙方作为项目安全责任主体,履行安全责任:乙方应建立并落实本项目的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配备与项目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保卫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为项目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或经费保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并向甲方报告;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临时设施;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本项目活动秩序的行为;保障活动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必要时及时向甲方及公安机关报告。3.7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谈判、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对其获取的甲方所有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合同及其谈判、签订、内容及履行相关的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在提供信息时告知为保密信息的信息,以及根据性质应当保密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议活动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