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15613
预算金额:284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薛业生
项目负责人:吴继辉

项目概况

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531Z1975785
项目名称: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8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4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理由是本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方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报价)函承诺相关内容)。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报价)函承诺相关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至 2025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如下:
(1)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gdgpo.czt.gd.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供应商登录口(如果没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展开“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
(3)选中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未参与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
①查看报名开始/结束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②查看采购清单信息
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邮箱;点击【确认参与】,即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下载。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操作如下: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
联系方式:020-83203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020-37860612、020-37860530、020-378605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诗韵、黎安翘、薛业生
电话:020-37860612、020-37860530、020-37860545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招标文件(2025090402).zip

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补充文件】.docx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15613采购项目编号:0724-2531Z1975785项目名称: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15613采购项目编号:0724-2531Z197578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84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84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2,84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理由是本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方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报价)函承诺相关内容)。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报价)函承诺相关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联系方式:020-832031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联系方式:020-37860612、020-37860530、020-378605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诗韵、黎安翘、薛业生电话:020-37860612、020-37860530、020-37860545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农用地环境质量状况事关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安全,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2021年1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级行政区开展污染溯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作,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试点工作的函》(环办土壤函〔2019〕874号)和《关于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31号),要求选择跨行政区域的成片受污染耕地(集中连片区),开展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研究源头管控对策及建议。2023年12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提出,“强化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整治,全面启动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推动各县(市、区)应查尽查,分阶段应治尽治。根据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广州市需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全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分析农用地周边的污染特征和状况,调查和评估企业(或园区)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农用地的影响,通过对全市农用地污染成因进行排查和分析,明确污染源,提出针对性污染源治理方案,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提供技术支撑。2025年拟开展两方面内容:一是在制定《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实施方案》基础上,收集整理广州市各排查区土壤环境调查数据、潜在污染源数据和辅助资料等数据资料,以及各类图件资料,全面梳理受污染农用地土壤环境信息,对广州市农用地污染成因进行初步研判,确定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疑似污染源清单;同时,根据项目总体进度安排和专项资金下达情况,2025年先行全面开展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通过人员访谈、现场查勘、污染源现场排查和必要的采样监测,分析和追溯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来源及途径,确定从化区污染源清单,提出污染源管控对策建议,提交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信息数据上图成果。二是从农用地污染源头防控角度,对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清单中5个未开展采样调查的地块,依法开展重点监测,掌握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为后期地块周边农用地污染溯源,以及地块制度控制、环境监测和工程控制提供依据,有效保障“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二、项目目的(1)根据国家相关农用地溯源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资料和数据收集及分析,编制《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对从化区受污染农用地开展全覆盖溯源工作,明确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来源和污染途径,形成从化区农用地污染源清单,编制从化区农用地污染源整治方案/对策建议,为农用地土壤污染精准防控提供支撑。(2)对广州市第四批5个优先监管地块开展重点监测工作,初步掌握优先监管地块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状况,推动重点监测项目中超标地块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不同超标情况提出管控建议或进行污染管控工作,各县区联动建立优先管控地块管理重点监测项目台账并动态更新,整体确保优先监管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不对人体健康及周边环境安全产生影响。三、项目开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3年12月27日)(6)《关于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31号)(7)《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8)《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435号)(9)《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10)《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11)《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8〕4号);(12)《广东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13)《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相关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924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352号);(15)《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9〕78号);(1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17)《关于进一步稳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818号)。四、项目工作内容(一)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投标人需通过收集和分析广州市受污染农用地及周边土壤环境调查数据、潜在污染源数据和辅助资料等数据资料,以及各类图件资料,对广州市农用地污染成因进行初步研判;基于典型区域现场查勘,确定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疑似污染源清单;同时,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和中央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在从化区全面开展污染溯源工作,工作内容包括现场查勘、人员访谈、污染源现场排查、必要的采样监测等,分析和追溯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来源及途径,确定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清单,提出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管控对策建议,并提交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信息数据上图成果。1.信息资料收集和分析在项目实施方案基础上,基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已有相关调查数据和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综合考虑广州市受污染农用地分布、涉重潜在污染源分布和历史上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等情况,通过资料数据收集和分析,掌握受污染农用地周边涉重企业、灌溉水、化肥、农药和固废堆场等潜在污染源,以及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基本情况,并对典型区域进行踏勘。2.污染成因初步研判在信息资料收集和分析基础上,对广州市受污染农用地污染成因进行初步研判,重点判断典型的水力输移型、大气重金属沉降型、交通污染型、事故污染型、面源污染性、混合污染型等,以及典型的成因不明农用地(即根据现有数据和资料难以判断污染类型的农用地)。3.建立疑似污染源清单在信息资料分析和污染成因初步研判基础上,分析广州市受污染农用地、河流水系、潜在涉重金属污染源等相对关系,结合历史监测数据,形成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疑似污染源清单。4.现场调查投标人按照采购人下发的从化区农用地溯源排查范围,开展从化区现场查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查清各排查单元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灌溉水、重点行业企业、固体废物、农业投入品、环境污染事件、畜禽养殖、地质高背景和其他污染等方面的情况,填写调查问卷。同时对前期确定的疑似污染源开展全面排查。5.补充采样监测投标人根据现场排查、调查结果,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指南要求在从化区开展大气沉降、灌溉水、底泥、农业投入品、畜禽粪污、土壤、废水等样品的点位布设,样品类型和个数以满足项目实际需求为准。样品制备和流转按照《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耕地土壤重金属输入输出因素调查监测技术要求》等有关要求开展。投标人应当采用《耕地土壤重金属输入输出因素调查监测技术要求》等文件推荐的分析测定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或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权威部门规定或推荐的分析方法。6.成果集成项目成果应包括整个项目的报告成果、数据成果、清单成果。报告成果包括《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初步研判报告》、《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报告》、《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管控对策建议》。数据成果包括《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信息数据上图成果》。清单成果包括《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疑似污染源清单》、《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清单》。(二)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投标人需完成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清单中5个未开展采样调查地块的基础信息调查、布点采样方案、现场采样、样品检测分析、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编制、图件制作等工作,建立实施污染管控地块清单,形成系列成果,对逐个地块提出下一步调查或管控建议;遴选典型地块包括但不限于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技术帮扶、对其隐患排查报告开展技术评审。1.重点监测对象核实确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载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地块清单,中标人对拟分配的重点监测对象开展核实确认,确定本采购包的重点监测对象。2.基础信息核实与调查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2017〕67号)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手册(试行)》(环办土壤函〔2018〕884号)等文件要求,采集重点监测地块基础信息。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方式收集地块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历史使用信息、污染源信息、迁移途径信息、敏感受体信息等,包括文字信息和影像信息;二是核实、分析所收集的地块信息,开展污染识别,说明地块有无可能的污染源,并说明污染类型、污染状况和来源,为后期布点采样做准备。需明确资料收集的方式和主要内容,列出资料清单,明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主要内容和重点。3.点位布设参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2017〕67号),布设土壤和地下水点位。需明确土壤和地下水点位的布点方法,预估布点数量、钻探深度,明确样品采样深度的确定方式等。项目实施中每个地块需编制布点采样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核。4.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结合地块土壤类型、水文地质条件和现场条件等,描述土壤、地下水的钻探方法(可包括拟采用的主要设备和仪器等)、监测井建井方法、材料选择和洗井方法等。根据HJ25.1、HJ25.2、《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2017〕67号)等要求,明确样品采集方法、采样要求等,并同时采集密码平行样品。土壤和地下水密码平行样品应分别不少于地块总样品数的10%,每个地块至少采集1份。每份平行样品需要采集2个,与其他样品统一送检测实验室。开展外部质控工作的地块,每份平行样品需要采集3个,其中2个由现场采样人员采集后与其他样品统一送检测实验室,另1个送质量控制实验室进行实验室间比对分析。针对样品类型(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类型)的不同,制定各个类型样品的分装容器及规格、保护剂、保存条件、保存时限、采样量等;根据样品的保存时限,制定样品运输方式及计划送达实验室时间等,样品的保存和流转应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HJ25.2、HJ/T166和HJ164等相关要求进行。5.分析测试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应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以及地块特征污染物(根据污染识别结果确定);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应包括地块特征污染物。原则上优先选择《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下简称GB3660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以下简称GB/T14848)推荐的分析方法,对于GB36600和GB/T14848中未给出推荐方法的,可选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内的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方法。6.空间信息调查主要包括采集地块影像底图和地块矢量数据两部分。调查要求、成果制作与整合等相关要求参照《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技术要点(建设用地地块空间信息调查类)》,并满足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空间矢量数据上传要求。7.数据报送采用“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先监管模块”进行重点监测地块基础信息管理、监测数据与空间信息管理和进展管理;采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手持终端软件”完成样品采集保存与流转和质量管理等工作;实现各环节数据报送。8.数据分析评价土壤:对规划用途明确的地块土壤,污染物采用GB36600中对应用地类型的筛选值进行评价;规划用途不明确的地块土壤,污染物根据现状用途采用对应用地类型的筛选值进行评价。对GB36600未涉及的污染物,可采用其他土壤标准进行评价,也可参照HJ25.3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推导确定。地下水:对地块疑似污染区域、地块边界的地下水,污染物采用GB/T14848中IV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对地下水敏感目标处的地下水,污染物采用GB/T14848中III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对GB/T14848未涉及的污染物,可采用其他水质标准进行评价。开展数据统计分析时,可参照GB36600和GB/T14848中各标准值进行不同污染程度的统计。9.污染管控建议对土壤或地下水监测超标的地块,逐一提出下一步调查或管控建议。10.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技术帮扶与隐患排查报告技术评审组织各辖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报告技术帮扶工作,不限于现场踏勘、座谈交流、技术培训等形式,并对其隐患排查报告开展技术评审。11.预期成果项目成果应包括整个项目的报告成果、数据成果和实施污染管控地块清单等。报告成果包括地块重点监测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等。地块重点监测报告需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下一步调查或管控建议;项目总结报告需对整个项目开展情况、技术方法、各地块监测结果、污染管控进行总结,提出管理建议。数据成果包括所有本采购包地块的检测分析数据汇总表、检测报告、空间信息等。五、投标人资质要求(一)技术力量服务及支持投标人须按工作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包括环境管理、土壤学、水文、环境工程、环境规划、环境科学、环境控制与分析、生态学、地质学等领域。(二)投标人责任投标人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建立健全质量审核制度,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对信息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布点与采样、样品保存与流转、样品分析测试等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自觉接受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及质量控制实验室组织的质量检查。投标人需选取符合资质的采样单位及检测实验室。采样单位需满足有至少2年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验,并负责设置密码平行样、有机污染物检测样品运输空白样。检测实验室需满足国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检测分析实验室标准,并负责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制备和分析测试,对其最终报出的所有样品分析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综合的质量评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统计表、质控数据和质量评估报告等信息。采样单位和检测实验室配合省质量控制实验室和环境保护部门对工作质量监督检查,检查要点参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三)调查报告及材料编写投标人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广州市的技术规范和完成时限要求,完成项目数据核实、报告编写、修改完善等工作。(四)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完成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六、项目进度要求项目工作从项目合同签订至2026年9月30日。(1)前期准备阶段: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制定《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工作方案》,完成5个优先监管地块监测对象核实、地块的基础信息核实与调查、空间信息调查,点位核实、布点方案编制(需经过专家论证)等;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编制《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实施方案》(需经过专家论证),完成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信息资料收集和分析,确定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疑似污染源清单;(2)现场排查、采样检测与数据报送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完成5个优先监管地块现场钻探与采样、样品分析测试、数据报送等,编制广州市第四批5个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报告(单个地块重点监测报告共5份)、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数据集、广州市第四批污染管控地块清单(建议稿)。同步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技术帮扶与隐患排查报告技术评审;2026年2月底前,完成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初步研判;完成从化区受污染农用地所涉行政村现场查勘和人员访谈、监测布点等工作。(3)数据分析与成果集成阶段:2026年4月底前,完成《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总结报告》编制。2026年9月底前,完成从化区受污染农用地各类样品采集、分析测试等工作,编制《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报告》,制定从化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清单,提交《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管控对策建议》和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信息数据上图成果》。本项目进度可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定、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的最新工作要求,作相应调整。七、成果验收和提交数量(一)成果要求(1)报告成果:《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初步研判报告》1份、《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报告》1份、《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管控对策建议》1份、《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总结报告》《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工作方案》1份、广州市5个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布点方案(单个地块重点监测布点方案共5份)、广州市第四批5个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报告(单个地块重点监测报告共5份)、《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总结报告》1份。(2)数据成果: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信息数据上图成果1份、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数据集1份(含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数据、档案资料、空间信息及影像数据集、整合后的地块空间信息数据库)1套。(3)清单成果:《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疑似污染源清单》1份、《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清单》1份、《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清单(建议稿)》1份。(二)验收要求(1)工作成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和满足主管部门管理需要。(2)项目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3)项目成果需支撑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和污染源初步研判,为完善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提供技术支持。八、资金预算及付款方式本项目资金预算(最高限价)为284万。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预算包含但不限于招投标相关费用,资料收集、实地调研、项目汇报、专家咨询(评审)、技术培训/服务、验收、人员工资及社保福利、车辆、差旅、通讯、利润、成果编制、成果印制、成果维护及税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一)付款进度1.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50%的经费;2.完成《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疑似污染源清单》、《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工作方案》、广州市5个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布点方案(单个地块重点监测布点方案共5份)、广州市第四批5个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报告(单个地块重点监测报告共5份)、《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数据集》《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清单(建议稿)》,通过专家论证,支付合同20%的经费;3.完成《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初步研判报告》、《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报告》《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管控对策建议》、《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信息数据上图成果》、《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总结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支付合同30%的经费。(二)结算材料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成果报告。九、保密要求(一)技术服务单位必须对项目研究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进行保密,不得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二)技术服务单位必须对项目在研究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进行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公开有关研究成果。十、其他要求(一)本项工作需与广州市已开展和拟开展的各项土壤环保工作相结合。(二)按照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相关技术规范和时限要求,完成各阶段成果。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50%,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50%的经费。2期:支付比例20%,完成《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疑似污染源清单》、《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工作方案》、广州市5个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布点方案(单个地块重点监测布点方案共5份)、广州市第四批5个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报告(单个地块重点监测报告共5份)、《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数据集》《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清单(建议稿)》,通过专家论证,支付合同20%的经费。3期:支付比例30%,完成《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初步研判报告》、《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报告》《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管控对策建议》、《广州市从化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信息数据上图成果》、《广州市第四批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总结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支付合同30%的经费。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工作成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和满足主管部门管理需要。 (2)项目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3)项目成果需支撑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和污染源初步研判,为完善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提供技术支持。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版本。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项1.002,840,000.002,84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本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发改价[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服务类),按前述收费标准计算不足6000元人民币的按6000元收取。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郭春曦电话:020-37860711传真:020-37860699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9楼邮编:51008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节能、环保产品 ——1%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5%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根据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项目中的重要性、所占比重等因素确定。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报价)函承诺相关内容)。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报价)函承诺相关内容)。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理由是本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方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历天。2投标报价(1)对本采购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3)投标报价不超过单价限价和采购预算;(4)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3投标函提交《投标函》,并按要求签署、盖章。4投标授权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签署、盖章。5“★”号条款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其他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4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15.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需求分析、研究技术路线、各项实施工作步骤): 1.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备系统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技术路线清晰、科学,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具备可操作性,得15分; 2.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全面,具备系统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技术路线基本清晰,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具备可操作性,得11分; 3.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够完整也不够全面,但具备系统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有技术路线,质量、进度保证措施仍具备可操作性,得7分; 4.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且简单笼统,系统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欠缺,无技术路线,质量、进度保证措施不具备可操作性,得3分; 5.未供总体实施方案或其他情况得0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10.0分)投标人分析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针对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以保证完成工作的质量及进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合理化建议): 1.响应内容有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应对措施具体完整,具备操作性,符合地方实际情况,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10分; 2.响应内容有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应对措施完整但不够具体,扔具备操作性,基本符合地方实际情况,能保障本项目实施的,得7分; 3.响应内容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有缺漏,应对措施不够完整也不够具体,操作性欠缺,但基本符合地方实际情况,能基本保障本项目实施的,得3分; 4.响应内容无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应对措施不具备操作性,符合地方实际情况,无法保证本项目实施的,得1分; 5.未提交响应内容或其他情况得0分。质量控制保障措施和方法 (10.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控制、保障措施和方法、组织管理结构等情况进行评审: 1.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完善,具备针对性强,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10分; 2.有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但不够具体,有针对性,基本能保障本项目实施的,得7分; 3.质量保证措施简单粗略,缺乏可行性和针对性,无法保证本项目实施的,得3分; 4.未提交响应内容或其他情况,得0分。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 (10.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等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的保密制度具体完善,保密措施具备可行性,得10分; 2.投标人的保密制度完善但不够具体,保密措施仍具备可行性,得7分; 3.投标人的保密制度简单粗略,保密措施可行性欠缺,得3分; 4.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 (10.0分)投标人近3年以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的相关项目业绩,包括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优先监管地块监测,满足其中1项即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业绩以项目业主与投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提供合同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服务响应的便利性 (5.0分)在1小时内(含1小时)能提供服务响应,得5分; 在2小时内(含2小时)能提供服务响应,得3分; 在4小时内(含4小时)能提供服务响应,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管理体认证情况系 (9.0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9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 (10.0分)投标人拟投入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具有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建设用地调查经验,得3分。 2.具有正高职称得4分,副高职称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3.具有博士学位得3分,硕士学位得2分,学士学位得1分;其他不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建设用地调查经验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职称证书和学位证明及外部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 (6.0分)投入到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每具有1名生态环境领域(环境管理、土壤或水文相关知识、环境工程、环境规划、环境科学、地质学、生态学、环境控制与分析等领域)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得1分;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得0.5分。 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服务团队人员需同时提供上述职称证书或学位证明及外部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以下顺序排列:(1)技术得分由高到低;(2)商务得分由高到低;(3)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以上都相同,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合同甲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乙方:委托方(甲方):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受托方(乙方):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724-2531Z1975785),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元整(¥元)2.结算方式:2.1分期付款。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地址:帐号:2.2支付款项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2.2.1合同;2.2.2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2.2.3中标/成交通知书。三、合同组成详细价格、服务细则及其它有关合同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服务履行情况,并向乙方提出修改。1.2当发生服务违约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1.3在乙方提供服务时,如对甲方的设备造成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1.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和本合同维护细则要求执行进行服务,发生任何服务的变更均须向甲方提出交书面报审报告。2.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2.3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如损坏了甲方的设备,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更换同等设备。若因设备的损坏而引起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作出合理赔偿(以甲乙双方协商或行政仲裁的结果赔偿)。五、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3.在本项目的工作成果所产生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报告(包括且不限于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及乙方为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六、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以最短时间完成服务内容,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或选择要求乙方返工。若甲方要求返工的,工期按甲方要求顺延,乙方承担由此而增加的费用。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当调整项目进度,并根据进度调整付费。七、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甲方联系人需要配合技术服务进度,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确认阶段性成果。2.乙方联系人需要定期向甲方报告技术服务完成情况,代表乙方签收甲方的书面文件。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八、合同转让与分包本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将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其他供应商。九、合同终止1.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2.合同解除后,没有履行的,终止履行,未付款不再支付;已经履行的,根据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作进度或实际已完成工作量衡量,乙方按比例退回已付款。(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决定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核算)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十一、法律诉讼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委托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十三、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各种书面承诺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15613采购项目编号:0724-2531Z1975785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0724-2531Z1975785],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 2 3 4 … …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格式六:(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0724-2531Z1975785]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格式九:(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九)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格式十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 2 3 4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2.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123456789 ……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七:(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___年___月___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3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4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质保期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0724-2531Z1975785),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1 2 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格式二十二: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格式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15613采购项目编号:0724-2531Z1975785项目名称: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15613采购项目编号:0724-2531Z197578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84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84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2,84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理由是本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方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第2页-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报价)函承诺相关内容)。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报价)函承诺相关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联系方式:020-832031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联系方式:020-37860612、020-37860530、020-378605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诗韵、黎安翘、薛业生电话:020-37860612、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