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服务机构 教学设备招标公告(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第1.3.4包件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2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JZC2025-G3-01179-YNYS-0034
项目名称: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第1.3.4包件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181.08
最高限价(万元):181.08
采购需求:1包:聚集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技能人才需求,加强基础知识、核心技术、安全规范、智能应用等技术培训,大力培养电网运维、新能源装备生产与运维、煤矿智能化建设等急需紧缺技能人才;3包:聚集高原特色农业领域蔬菜、水果、坚果、鲜花、畜牧养殖等优势产业分布,加强种苗培育、种养管理、病虫害防治、成品加工、包装储藏、产品营销等环节人才培训;4包:围绕打造文旅名县,加强民宿管家、酒店服务、景区管理、文旅创意等技能人才培养;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签订培训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至少完成一个班培训任务,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90%的培训任务,2026年12月31日前100%完成培训任务 标段2:自签订培训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至少完成一个班培训任务,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90%的培训任务,2026年12月31日前100%完成培训任务 标段3:自签订培训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至少完成一个班培训任务,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90%的培训任务,2026年12月31日前100%完成培训任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二次招标(绿色能源产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二次招标(高原特色农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二次招标(文旅产业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1)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证明材料 (2)取得有效的所投包件对应的职业(工种)资质证明材料或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内招生专业网页截图或人社部门批复文件 (3)自2022年以来在各类督查、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在核查、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已核查、整改完成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涉及需要整改的培训机构提供不涉及问题整改的声明函,涉及需要整改的培训机构,承诺“若中标后发现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的,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9-05 06:00至2025-09-1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 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 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通过CA证书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曲靖市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开发区金湘源2-1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特别说明: (1)已中选“项目编号:QJZC2025-G3-01004-YNYS-0029”其他包件的培训机构,不再推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按照包件1、包件3、包件4的顺序依次评审,已推荐为上一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余下其他包件评审,以此类推。 (3)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须分包件制作、递交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曲靖市罗平县白龙路与万峰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874-82122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开发区金湘源商业区2-11
联系方式:0874-3985757 13619440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凯 施汝飞 蒋亚楠
电 话:0874-3985757 136194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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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第1.3.4包件二次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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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招标文件(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第1.3.4包件二次招标).pdf
(包件名称)投标文件包号: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目录投标函第一部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部分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函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第二部分详细评审部分一、类似经验二、教学设施设备三、师资配置四、培训过程管理五、培训后实现就业以及后续就业跟踪服务六、管理制度第三部分其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四、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其他资料1.1.1.1.*投标函致:(采购人)1.根据你方“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二次招标”招标文件的要求,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约,并作如下服务承诺:(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及要求自主动员、组织学员参加完成培训任务。(2)培训费用计取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政策文件执行。(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处理。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1)若我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训任务或中标后不诚信履约、中途放弃办学、放弃培训等情况,培训机构将作为失信机构记录在案,不得参加接下来三年内罗平县的职业培训投标活动。(2)保证按照培训服务质量要求完成培训任务,严格履行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约定的所有服务承诺。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项目执行统一价格标准,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请各投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报价直接填写本项目预算金额。第一部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部分1.1.1.2.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后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1.1.1.3.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亲自出席贵方组织的(包件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后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签名或签章)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1.1.1.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函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2.1办学许可证2.2培训资质职业(工种)许可范围证明材料2.3关于各类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审查要求承诺函1.1.1.5.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资质类别(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院校证明文件请选填一项)所投职业(工种)注明所投职业(工种)附所投职业(工种)资质许可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许可证明材料里清晰标注。第二部分详细评审部分1.1.1.6.一、类似经验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评审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编写。1.1.1.7.1.1.1.8.二、教学设施设备序号投标职业(工种)对应教学设备标注证明材料对应页码12…注:1.提供自有设备购买票据或租赁合同,设备配比清单及实物图片。2.根据自身情况扩展表格。1.1.1.9.三、师资配置1.1.1.1.类别1.1.1.2.人数1.1.1.3.姓名1.1.1.4.教学职业1.1.1.5.(工种)1.1.1.6.文化程度1.1.1.7.职业资格或技术职称1.1.1.8.专职/兼职1.1.1.9.标注证明材料对应页码1.1.1.10.专职教学管理人员1.1.1.111.1.1.121.1.1.131.1.1.141.1.1.151.1.1.161.1.1.171.1.1.181.1.1.191.1.1.201.1.1.211.1.1.221.1.1.231.1.1.24.…1.1.1.251.1.1.261.1.1.271.1.1.281.1.1.291.1.1.30.专兼职教师1.1.1.311.1.1.321.1.1.331.1.1.341.1.1.351.1.1.361.1.1.371.1.1.381.1.1.391.1.1.401.1.1.411.1.1.421.1.1.431.1.1.44.…1.1.1.451.1.1.461.1.1.471.1.1.481.1.1.49注:证明材料附师资配置表后。1.专职教师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扫描件;2.学历证书、与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扫描件。1.1.1.10四、培训过程管理五、培训后实现就业以及后续就业跟踪服务六、管理制度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评审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编写。第三部分其他部分1.1.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包件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注:投标人若没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此处填“非监狱企业”。1.1.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四、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自行编写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第1.3.4包件二次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QJZC2025-G3-01179-YNYS-0034采购人: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管现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om)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为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odb1311ec8cfbc9f613d30204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第1.3.4包件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JZC2025-G3-01179-YNYS-0034。2.项目名称: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第1.3.4包件二次招标。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需求:包号包件名称预算金额(万元)计划培训人数(人)任务内容资质要求1包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二次招标(绿色能源产业)50.40600聚集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技能人才需求,加强基础知识、核心技术、安全规范、智能应用等技术培训,大力培养电网运维、新能源装备生产与运维、煤矿智能化建设等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同时具备:1.应急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2.应急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3包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二次招标(高原特色农业)69.60600聚集高原特色农业领域蔬菜、水果、坚果、鲜花、畜牧养殖等优势产业分布,加强种苗培育、种养管理、病虫害防治、成品加工、包装储藏、产品营销等环节人才培训。同时具备:1.“电子商务师”资质;2.“农业技术员”资质。4包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二次招标(文旅产业类)61.08540围绕打造文旅名县,加强民宿管家、酒店服务、景区管理、文旅创意等技能人才培养。同时具备:1.“无人机驾驶员”资质;2.“互联网营销师”资质。特别说明:(1)已中选“项目编号:QJZC2025-G3-01004-YNYS-0029”其他包件的培训机构,不再推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按照包件1、包件3、包件4的顺序依次评审,已推荐为上一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余下其他包件评审,以此类推。(3)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须分包件制作、递交投标文件。5.培训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6.服务期限及要求:自签订培训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至少完成一个班培训任务,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90%的培训任务,2026年12月31日前100%完成培训任务。7.培训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若服务期间上级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8.培训地点:罗平县各乡(镇、街道)。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1.7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证明材料。2.2取得有效的所投包件对应的职业(工种)资质证明材料或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内招生专业网页截图或人社部门批复文件。2.3自2022年以来在各类督查、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在核查、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已核查、整改完成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涉及需要整改的培训机构提供不涉及问题整改的声明函,涉及需要整改的培训机构,承诺“若中标后发现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的,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的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9月5日06:00至2025年9月19日23:59。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通过CA证书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招标文件费: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9月26日09时00分。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2025年9月5日06:00至2025年9月19日23:59。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技术支持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曲靖市罗平县白龙路与万峰路交汇处联系方式:0874-82122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曲靖开发区金湘源商业区2-11联系方式:0874-3985757136194401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凯施汝飞蒋亚楠电话:0874-82122840874-39857571361944010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工程□货物。1.2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3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1.4投标保证金无。1.5履约保证金无。1.6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3.1投标相关费用1.代理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执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1包:¥7560.00元3包:¥10440.00元4包:¥9162.00元2.公证费:无。3.招标文件费:无。4.采购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名称: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曲靖翠峰支行;银行账户:53050164613600000105。3.2投标文件退还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5.1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8投标文件构成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实质性格式要求对于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标记“*”的为实质性格式。1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的加密需要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13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9月26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2025年9月26日09时00分;地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开发区金湘源2-11开标室。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部分工种可能存在培训人数较少导致不能开班或开班成本过高等各种风险因素,已产生的投标成本不作任何补偿。2.为保证招标结束能及时开展工作,不影响全县进度,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入驻“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系统”。3.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40分钟,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4.投标人在关联标书环节时须将整本投标文件(含封面)关联至“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并签字盖章。二、总则1.项目属性1.1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标的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现场考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相关费用及投标文件退还3.1投标相关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文件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所有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四、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6.3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7.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7.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部分;(2)商务部分;(3)技术部分;(4)其他部分。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9.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对于招标文件格式部分标记“*”的为实质性格式,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的格式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培训费用计取标准执行统一标准(若服务期间上级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10.1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等规定执行。10.2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按实际培训符合补贴标准的人数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文件执行,补贴标准上浮20%(若服务期间上级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10.3培训工种属于云南省特色优势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特色优势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62号)及后续批次文件执行,补贴标准上浮30%,与10.2所列上浮比率不叠加计算。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及份数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修改、撤回12.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的加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在政采云平台修改或撤回己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六、开标与评标15.开标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15.2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40分钟,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16.评标16.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审慎、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6.3评标工作程序1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6.3.2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6.4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采取任何试图影响评标结果不公正的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七、中标结果19.中标人的确定1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0.中标通知书20.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0.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21.签订合同21.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2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1.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八、其他事项2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九、质疑和投诉24.质疑2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4.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24.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4.6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投诉25.1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相关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包件名称:包件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方就(项目名称)培训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培训目标及内容1.培训目标:严格按照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并提供后续服务。2.培训职业(工种)、人数、取证类别、等级、取证条件:职业(工种)培训人数(人)取证类别取证等级学员取证条件3.培训要求:中标培训机构不能按规定的培训服务期限及要求开展培训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二、培训服务期限及要求1.培训期限:自签订培训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2.培训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至少完成一个班培训任务,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90%的培训任务,2026年12月31日前100%完成培训任务。三、培训方式及要求1.培训方式:采用线上与线下集中教学,以理论和实操结合、实操为主的方式进行。2.培训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若服务期间上级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2.1甲方明确培训工作负责人,指导、监督乙方完成培训任务。2.2乙方委派培训工作负责人,负责制定培训方案、组织招生、实施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2.3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开班前将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学员信息等开班审批资料报甲方审核。2.4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开班审批资料后,及时回复审核意见。2.5乙方应根据“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不少于一个课时的教学和课程计划。2.6乙方负责培训人员的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对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培训人员,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其培训。2.7培训结束,乙方聘请具备资质的评价鉴定机构对学员进行评价鉴定考试(考核),并将评价鉴定考试(考核)成绩、取证情况和鉴定发票(培训合格证类工种无需提供鉴定发票)在申报补贴时一并提交给甲方。2.8甲方协助乙方为参训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乙方须在培训期间或培训后两个月内为参训人员提供推荐就业岗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后续跟踪等服务。四、培训费用及结算方式1.培训费用(若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文件规定执行)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人社通〔2025〕19号)等规定执行。2.结算方式(若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文件规定执行)培训费、评价费、生活交通费(若有)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结算。培训结束评价鉴定考试(考核)后,乙方按规定提交有关凭证,向甲方申请各项补贴,甲方按规定及时审核拨付。2.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培训结束评价鉴定考试(考核)合格率达95%及以上,按100%拨付培训补贴;考试(考核)合格率达到80%(含)-95%的,按80%拨付培训补贴;考试(考核)合格率低于80%的,不给予培训补贴。评价鉴定考试(考核)合格率=考试(考核)合格人数÷参加考试(考核)人数。2.2按时按质做好培训期间及培训后推荐就业、后续跟踪服务。培训期间及培训后两个月内为参训人员提供推荐就业岗位和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后续跟踪服务,按100%拨付职业培训补贴;没有为参训人员提供推荐就业岗位和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后续跟踪服务或所推荐就业岗位与培训内容关联度过低、后续跟踪服务质量过低的扣减10%拨付职业培训补贴。2.3培训期间能及时报送甲方所需影像资料、文字资料,按以上相应比例拨付职业培训补贴,否则扣减5%拨付职业培训补贴。2.4对培训期间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不按要求和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次扣减当期培训班5%培训补贴。2.5以上规定先按2.1约定拨付比率计算后,在此基础上按2.2、2.3、2.4的约定计算最终拨付金额。鉴定(认定)补贴始终按符合补贴人数100%拨付。2.6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予拨付职业培训补贴。2.7报送纸质补贴申报资料不规范、不严谨,存在错误、漏洞、涂改情形,退回补充完善三次仍未达到要求的,不予拨付职业培训补贴。3.收款人账户3.1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收款账户信息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全称):。开户行(全称):。账号:。3.2乙方名称若与收款人名称不一致的,乙方应作以下说明:。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审查乙方的培训方案,对培训方案提出修改要求。2.审查乙方的师资配备,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提出更换要求。3.检查培训工作质量,对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4.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事项等方面要求。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监管规定,甲方有权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系统”进行培训申报、过程管理和补贴申报。2.制定培训方案,配备培训设施、设备,安排符合培训目标和要求的师资力量,确保培训质量。3.对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期间出勤、考勤、纪律管理和培训质量管理。4.为培训人员办理进入培训、实习场所的相关手续。5.建立健全参训人员基本情况、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期次、培训时间、考核结果、就业创业及跟踪服务档案痕迹资料,严格按照就业机构规定内容归档。档案痕迹管理应以培训班次为单元,在档案袋上标明档号、案卷题名、日期、保管期限等。6.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职业培训标准规定的教学大纲和计划,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认真组织培训教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内容,每日如实填写考勤记录等相关管理资料,加强各项管理,保证培训质量。7.使用规定职业培训教材;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虚报学员数量套取补贴;不得缩短学时、变更教学计划、扩大培训学员范围;未经允许不得以人社局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展培训;不得非法颁发或者伪造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8.培训期间和培训后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及后续跟踪服务,促进培训学员实现就业创业,并达到约定(承诺)的培训效果。9.乙方应保证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安全。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培训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七、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验收时间: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般程序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实施验收、出具采购项目验收书。5.履约验收内容:①组织培训开班情况(包括教学内容、考勤记录、教学管理情况记录、培训方式、考核事项等);②申报补贴情况;③培训后实现就业以及后续就业跟踪服务;④对培训期间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⑤培训任务履约率;⑥廉洁纪律情况;⑦培训期间影像资料、培训全过程资料归档情况案。6.履约验收标准: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政策文件”等规定。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若服务期间上级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八、保密在合同履行期间,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甲乙双方负有保密义务。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乙方培训任务的。2.乙方违约责任2.1乙方擅自委托其他机构或分包、转包和刷课的培训项目,一律不纳入补贴范围,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并纳入职业培训失信管理,接下来三年内不得参加罗平县的职业培训投标活动。2.2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训任务或不诚信履约、中途放弃办学、放弃培训或未按合同相关约定、出现重大负面影响及上级部门的监管规定执行等情况,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培训机构将作为失信机构记录在案,接下来三年内不得参加罗平县的职业培训投标活动。十、合同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2.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合同内的职业(工种)培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标不能实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的。3.2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纪律规定,被勒令终止培训的。3.3培训机构不能按规定的培训服务期限及要求开展培训的。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1.本合同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若有)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联系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 月 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话:年 月 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招标培训计划包号包件名称预算金额(万元)计划培训人数(人)任务内容资质要求1包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二次招标(绿色能源产业)50.40600聚集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技能人才需求,加强基础知识、核心技术、安全规范、智能应用等技术培训,大力培养电网运维、新能源装备生产与运维、煤矿智能化建设等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同时具备:1.应急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2.应急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3包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二次招标(高原特色农业)69.60600聚集高原特色农业领域蔬菜、水果、坚果、鲜花、畜牧养殖等优势产业分布,加强种苗培育、种养管理、病虫害防治、成品加工、包装储藏、产品营销等环节人才培训。同时具备:1.“电子商务师”资质;2.“农业技术员”资质。4包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二次招标(文旅产业类)61.08540围绕打造文旅名县,加强民宿管家、酒店服务、景区管理、文旅创意等技能人才培养。同时具备:1.“无人机驾驶员”资质;2.“互联网营销师”资质。特别提示: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要严格对应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后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培训机构应注意核实是否有国家职业标准,是否有评价鉴定机构、充分考虑学员是否符合取证条件(如户籍、学历、专业、工作岗位及年限、持有上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避免无法认定取证的情况出现。二、培训方式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报批开班审批手续。每个工种培训学时、补贴标准、条件要求等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及省市相关政策执行(若服务期间上级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每期参训学员培训结束鉴定考试或认定考试或考核(考试)合格率要求达到95%以上,并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三、项目目的提高全县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城乡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帮助群众掌握一技之长,促进多渠道、高质量转移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四、招生要求各中标机构负责动员、组织学员参加培训,按职业(工种)自行组织招生。五、严格开班审核备案1.各职业培训机构在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时,应在开班前,向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开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培训。2.各职业培训机构在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教材选取时,要按规定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规划教材选用目录》中选用正规出版社教材,凡未按规定使用教材的班次,不得批准开班。六、严格落实培训制度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规定开展中标项目培训(若服务期间上级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七、加强培训教学管理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员考勤管理制度、就业服务制度等各项培训内部制度,加强教学管理。特别要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学员个人信息、培训内容、学习成绩、行为表现、参加鉴定考试或认定考试或考核(考试)、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情况记入学员培训档案,要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大对理论培训、技能实操现场等场所的消防和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学员上下课途中交通安全教育。八、培训机构绩效管理采购人将对中标培训机构在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进行绩效管理。绩效管理将与下一年度的投标活动密切相关。九、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培训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培训机构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学员反映问题的渠道,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十、政策文件包含但不限于: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文旅创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6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通〔2025〕15号);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33号);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特色优势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62号);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6.《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50号);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8.《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人社通〔2025〕19号);9.《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2024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10.《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0〕31号)。特别提醒:为保证招标结束能及时开展工作,不影响全县进度,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入驻“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系统”。第五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情况下提供)。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样式相应条款进行承诺。投标人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办学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证明材料。资质职业(工种)许可范围证明材料取得有效的所投包件对应的职业(工种)资质证明材料或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内招生专业网页截图或人社部门批复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许可证明材料里清晰标注。关于各类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审查要求自2022年以来在各类督查、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在核查、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已核查、整改完成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涉及需要整改的培训机构提供不涉及问题整改的声明函,涉及需要整改的培训机构,承诺“若中标后发现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的,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的承诺函。2.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投标文件签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格式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内容内容全面、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其它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详细评审(满分100分)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如下: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及分值1类似经验(5分)每提供1个类似职业培训项目成功经验,培训合格率100%得1分,满分5分。赋分说明: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率证明材料。2教学设施设备(10分)本机构自有(或租赁)拟投标职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设施设备及器材(10分)按每班60人为例,小型教具设备与学员配比大于等于1:5、大型教具设备与学员配比大于等于1:20得10分,低于以上配比得0分。赋分说明:提供自有设备购买票据或租赁合同,设备配比清单及实物图片。以本包件投标所需具备的工种资质对应提供佐证材料。3师资配置(25分)①专职教学管理人员(5分)配备1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得1分,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5分,没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得0分。②专兼职教师资质要求(10分)本机构具有所投职业(工种)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兼职教师6人得6分,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10分,6人以下或未提供得0分。③专兼职教师文化程度(10分)本机构专兼职专业课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3人得3分,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10分,3人以下或未提供得0分。赋分说明:提供(1)专职教师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扫描件;(2)学历证书、与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扫描件。4培训过程管理(25分)一、培训前管理(9分)包括:①需求分析(包括岗位技能要求、培训对象意愿调查、学员就业状况调查、市场用工需求调查);②制定计划(根据需求分析结果,确定培训目标、课程内容、开班申报计划、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方式);③资源准备(包括:培训教材选取及到位时间、培训场地及设施设备)。1.以上3项内容明确、具体、针对性强,每项得3分;2.以上3项内容明确、具体、针对性较强,每项得2分;3.以上3项内容基本明确、具体、有一定针对性,每项得1分;4.以上3项内容不具体、针对性差,每项得0.5分;5.内容存在缺陷的不得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情形、套用其他项4培训过程管理(25分)目、内容前后矛盾、交叉混乱、错用、层次粗略等任一情形。二、培训中管理(10分)包括:①学员管理(包括:考勤管理、流失率控制、优秀学员挖掘);②师资管理;③过程监控;④培训质量管控。1.以上4项内容明确、具体、针对性强,每项得2.5分;2.以上4项内容明确、具体、针对性较强,每项得1.5分;3.以上4项内容基本明确、具体、有一定针对性,每项得1分;4.以上4项内容不具体、针对性差,每项得0.5分;5.内容存在缺陷的不得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情形、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前后矛盾、交叉混乱、错用、层次粗略等任一情形。三、培训后管理(6分)包括:①效果评估(通过问卷调查、考试、行为观察、业绩数据对比等方法收集评估数据,为后续培训提供改进依据);②培训转化(推动学员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制定行动计划、导师辅导、定期跟踪等方式,帮助学员解决转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培训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③资料归档。1.以上3项内容明确、具体、针对性强,每项得2分;2.以上3项内容明确、具体、针对性较强,每项得1.5分;3.以上3项内容基本明确、具体、有一定针对性,每项得1分;4.以上3项内容不具体、针对性差,每项得0.5分;5.内容存在缺陷的不得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情形、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前后矛盾、交叉混乱、错用、层次粗略等任一情形。5培训后实现就业以及后续就业跟踪服务(30分)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学员就业有成效。包括:①推荐就业岗位信息来源和渠道;②培训后实现就业(要求培训内容和岗位需求结合、企业需求和职工技能提升结合);③上岗后的动态跟进(包括稳岗率和二次推荐);④企业及学员反馈与培训优化;⑤针对就业困难学员后续支持计划。1.以上5项内容明确、具体、针对性强,每项得6分;2.以上5项内容明确、具体、针对性较强,每项得4分;3.以上5项内容基本明确、具体、有一定针对性,每项得2分;4.以上5项内容不具体、针对性差,每项得1分;5.内容存在缺陷的不得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情形、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前后矛盾、交叉混乱、错用、层次粗略等任一情形。6管理制度(5分)包括:①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制度);②财务管理制度;③安全管理制度;④学员考勤管理制度。6管理制度(5分)1.以上4项内容明确、具体、针对性强,每项得1.25分;2.以上4项内容明确、具体、针对性较强,每项得1分;3.以上4项内容基本明确、具体、有一定针对性,每项得0.5分;4.以上4项内容不具体、针对性差,每项得0.2分;5.内容存在缺陷的不得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情形、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前后矛盾、交叉混乱、错用、层次粗略等任一情形。二、评标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评标程序。2.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评标程序。3.详细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分,缺失某项评审因素的,该项计零分。4.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达到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要求。三、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四、分值构成详见详细评审。五、评分要求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其余部分由各评委独立评分。3.统计分数原则: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标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值得出每个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六、评标结果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三人,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2.若总得分相同,按培训后实现就业以及后续就业跟踪服务、培训过程管理、师资配置、教学设施设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如上述评审内容得分也相同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票数高低排序。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办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办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2评标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特别提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同中标结果同时公布。如提供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包件名称)投标文件包号: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目录投标函第一部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部分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函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第二部分详细评审部分一、类似经验二、教学设施设备三、师资配置四、培训过程管理五、培训后实现就业以及后续就业跟踪服务六、管理制度第三部分其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四、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其他资料*投标函致:(采购人)1.根据你方“罗平县2025年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二次招标”招标文件的要求,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约,并作如下服务承诺:(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及要求自主动员、组织学员参加完成培训任务。(2)培训费用计取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政策文件执行。(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处理。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1)若我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训任务或中标后不诚信履约、中途放弃办学、放弃培训等情况,培训机构将作为失信机构记录在案,不得参加接下来三年内罗平县的职业培训投标活动。(2)保证按照培训服务质量要求完成培训任务,严格履行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约定的所有服务承诺。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项目执行统一价格标准,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请各投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报价直接填写本项目预算金额。第一部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部分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后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亲自出席贵方组织的(包件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后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签名或签章)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函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2.1办学许可证2.2培训资质职业(工种)许可范围证明材料2.3关于各类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审查要求承诺函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资质类别(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院校证明文件请选填一项)所投职业(工种)注明所投职业(工种)附所投职业(工种)资质许可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许可证明材料里清晰标注。第二部分详细评审部分一、类似经验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评审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编写。二、教学设施设备序号投标职业(工种)对应教学设备标注证明材料对应页码12…注:1.提供自有设备购买票据或租赁合同,设备配比清单及实物图片。2.根据自身情况扩展表格。三、师资配置类别人数姓名教学职业(工种)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或技术职称专职/兼职标注证明材料对应页码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注:证明材料附师资配置表后。1.专职教师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扫描件;2.学历证书、与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扫描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业培训服务机构 教学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