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道路工程招标公告(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2025)



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9-04

项目概况

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3-00135

项目名称: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2090.53

采购需求:查看

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包括新建机动车道、人非混行道,安砌边石、土方挖填、外运、拆除现状路面、新建盲道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4日15时00分至2025年09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文档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银河街68号

联系方式:
024-89621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A座0811

联系方式:
024-31890749

邮箱地址:
lnzrzb@126.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崇山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01009409200003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曲宏达

电话:
1394014574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

行政区域
沈北新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14: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15: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曲宏达

项目联系电话
13940145744

采购单位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银河街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8962172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A座08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31890749

附件:

附件1
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二次)0904.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窗体顶端窗体底端窗体顶端窗体底端项目名称: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二次)项目编号:JH25-210113-00135编制单位: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采购公告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6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3第三章采购需求49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69第五章评审办法70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01.(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二次))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113-00135项目名称: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400万元最高限价:3602090.53元采购需求: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包括新建机动车道、人非混行道,安砌边石、土方挖填、外运、拆除现状路面、新建盲道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1.3.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1.4.四、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时间:2025年09月04日15时至2025年09月11日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1.5.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代理机构将按顺序接备份文件1.6.六、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2)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文档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5)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银河街68号联系方式:024-896217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A座0811联系方式:024-31890749邮箱地址:lnzrzb@126.com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崇山东路支行账户名称: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3010094092000032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曲宏达电话:024-31890749;13940145744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2.1.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银河街68号联系人:李丽电 话:024-89621725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A座0811联系人:曲宏达电 话:024-31890749;13940145744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是£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R没有1.3.7是否有《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有,具体为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400万元最高限价:3602090.53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响应无效处理。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R不组织£组织,时 间:地 点:联系人:电 话:£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递交样品联系人:递交样品联系电话: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2、演示要求:(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13.1磋商保证金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请务必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合同PDF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以便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录入合同,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确认。15.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1、线上提交电子版文件1份。重要提示: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的PDF格式响应文件必须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若线上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备份电子文档1份(U盘)需提供承诺函,保证线上电子文件、备份文件一致。注:以线上提交的电子版文件为准,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并上报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费服务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后,启用备份文件评审,供应商应按照代理机构要求在现场进行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响应无效。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成交后提供纸质文件3份(一正两副)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家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R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R保函 □支票 R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账 号: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支付形式:电汇、现金支付时间:发布成交通知书之前由成交供应商将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众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曲宏达 联系电话:024-31890749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A座0811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其他关于新版政府采购平台开评标相关事宜的特殊说明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新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电子文件和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3、报价解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款中写明要求采购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服务及伴随货物,且该要求在第五章评审方法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中列为符合性审查内容的,如供应商所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为非《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产品、服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2.4.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工程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叁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12.3工程量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2.4工程量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它(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12.5工程量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单中其它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2.6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工程量单数量及项目进行复核,否则视为供应商已对此清单予以认可。没列项目视含在综合报价中。12.7工程量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12.8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表示。12.9工程量单计价格式中所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12.10工程量单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12.11本清单包含工程量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内容应结合现场和规范要求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2.12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1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不适用)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网上上传电子文件为正本文件。以正本为准。★16.3响应文件的正本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上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2.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6.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关于最后报价的重要事项说明:1、供应商应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通过CA锁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在线填报最后报价。疫情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现场的,应确保电话畅通,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通过CA锁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在线填报最后报价。2、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后,代理机构将集中进行最后报价解密。3、由于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或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按时提交最后报价的,将视为供应商放弃进行最后报价,退出磋商,不继续参加成交候选人排序★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工程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工程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工程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5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6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9资格证明文件(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9/1011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12报价一览表1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34商务条款偏离表145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56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167电子文件与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17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189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1910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20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212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223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4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且能证明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附件授权委托人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3.1.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日期:3.23.33.4.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11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电子文档1份及备份文件1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3.5.格式12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项目名称响应总价履约期限履约地点质量要求备注小写:大写:合格最终报价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合计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填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报价。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否则按废标处理3.6.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备注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结算审计后付至工程最终结算审计金额的 40%,余款两年内付清,每年各支付 30%。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经采购人和相关单位人员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4★质量标准合格5★质量保证期1年6★验收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填表说明:“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6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采购人:我单位若在项目磋商中,有幸成为成交人,将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除响应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质量有如下承诺:在此工程施工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编排好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在此项工程施工中,同业主或监理单位密切合作,严把材料质量关,决不偷工减料,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调动我方积极因素,做到小毛病不放过,大事故不出现,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工程竣工后,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或我方提出的高于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在施工中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标准,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与我方有直接责任时,我方愿受任何处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注:可自行拓展。格式17电子文件与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的电子文件与现场递交的备份文件内容、格式完全一致,特此承诺。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或者递交的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的,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致采购人:对于项目名称,如我公司有幸中标,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维修项目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承诺如下:第一条:承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第二条: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条:承诺方的责任与权力(1)我公司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校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二)我公司负责为所有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三)我公司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四)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五)从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六)施工现场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与校方无关。第四条: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二)施工前及施工期间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三)施工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四)未经校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六)不得在施工现场烧火;(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第五条:违约处罚(1)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50.00元,凡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中的任何一款及其他安全规定的,每人次罚款200.00-600.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2)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三)由于我公司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四)安装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我公司负全部责任,并由我单位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五)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我方承担;(六)如因我公司或本部门安装施工人员过错给校方造成损失,我公司负责向校方赔偿,校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第六条: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项工程施工全过程及后续的质保维修过程,本承诺具有法律效力。承诺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签订日期:格式19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包组(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20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和检查。一经发现存在拖欠参加本项目施工的农民工工资行为,保证立即发放所拖欠的民工工资,并愿意接受招标人或发包人的任何针对性的惩罚措施。承诺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或发包人代扣本项目的进度款直接支付给农民工的权利,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我方对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辽宁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辽人社规【2018】3号)、《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辽人社规【2018】4号)、《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建发【2019】46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22]5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条)和《辽宁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辽住建〔2019〕131号)和《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价方法(暂行)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上述文件内容如有矛盾之处或政府出台最新政策,按现行要求执行)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7.废止。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营业收入)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Z<2000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Z<100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3.8.格式21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伴随货物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本企业(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的伴随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9.格式22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第3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二次)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项目概况: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包括新建机动车道、人非混行道,安砌边石、土方挖填、外运、拆除现状路面、新建盲道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五、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结算审计后付至工程最终结算审计金额的40%,余款两年内付清,每年各支付30%。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经采购人和相关单位人员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六、其他要求:1、本项目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条)和《辽宁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辽住建〔2019〕131号)和《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价方法(暂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2、投标人中标后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应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22]5号)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帐管理。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3、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导则〉的通知(2024年3月)》以及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导则及图集的通知》(沈建发[2021]41号)文件、《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施工现场移动式围挡设置的通知》、《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建筑工地扬尘及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通知》(2025年5月)等要求执行,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4、投标人中标后关于沈阳市占用城市道路工程钢板铺设要求按照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3月文件《关于印发沈阳市占用城市道路工程钢板铺设通用标准的函》要求执行,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5、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单位所采购材料、设备需经建设单位认可并经监理单位认证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设备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招标人有权对承包内容进行调整。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在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和以细目总价汇总构成的投标报价,不因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现场条件、施工中可预见的障碍及政策性费率变化等做调整,投标报价要充分考虑施工中可预见的风险。7、承包人施工现场的临时办公室、住房、材料仓库等的临时土地占用及其它赔偿、与各专业施工队伍配合费等,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便桥、筑岛围堰、导流等施工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所用材料、设备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量检查委托、相关的检测、检验手续由投标单位办理。8、施工区域内及周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相邻街路和其它需要安全维护的设施,需投标单位踏勘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费用,计入相关报价中,现场不另行签证。9、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和挂靠承包,如有上述行为,发包人有权清退承包人。中标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所有成员均须按投标文件中的名单到场,不允许更换。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常驻现场,不得兼任其它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发包人并经同意方可执行,项目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时名单或不按时到岗,违约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清单编制说明一、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沈北新区。2、工程专业:市政工程。3、工程类型:新建工程。4、工期质量:合格。5、合同工期:按建设单位要求。6、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施工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范围。二、编制范围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主要内容为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包括新建机动车道、人非混行道,安砌边石、土方挖填、外运、拆除现状路面、新建盲道等工程,具体见招标文件。三、编制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2024年辽宁省《市政工程定额》;4、与本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6、各相关图集;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四、其他说明1、本项目不含暂列金;2、图纸不详之处按建设单位要求计入。五、主要材料及设备1、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有合格证、检测报告。六、投标报价须知1.投标报价应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2、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工作内容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招标文件规定或行业相关规定风险等全部费用;3、按要求缴纳的建筑垃圾(含土石方)处置费,不单独列项,投标人在土方外运清单项中考虑,按照清单要求格式填写;;4、土方项目中的土壤类别投标单位依据现场情况自行综合考虑、土质要求、堆放场地、弃置地点、运距由投标人按有关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自行综合考虑,且满足国家规范要求;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措施费、远程视频监控及防尘喷雾系统费、规费、实名制管理费、人工动态调整、税金、附加税应按现行文件并结合投标单位自身情况进行报价;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统一格式填写;7、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及清单要求填写;8、其他特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房、临时用水、用电等):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道路工程标段: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第 1 页 共 7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新建车行道1040203006022沥青混凝土路面 细粒式 机械摊铺 厚度(cm) 41.名称: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2.厚度:4cm;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61.162040203003006沥青层 乳化沥青1.名称:粘层沥青;2.规格:0.4升/平方米;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0m26.1163040203006015沥青混凝土路面 中粒式 机械摊铺 厚度(cm) 61.名称: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F);2.厚度:6cm;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61.164040203003004半刚性基层 乳化沥青1.名称:透层沥青;2.规格:0.9升/平方米;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0m26.1165040202023039预拌水泥稳定碎石 水泥含量5% 厚度(cm) 201.名称: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厚度:20cm;3.规格:厂拌,水泥重量比5%;4.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63.526040202023011预拌水泥稳定碎石 水泥含量5% 厚度(cm) 201.名称: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厚度:20cm;3.规格:厂拌,水泥重量比5%;4.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63.527040202024007基层养生1.名称: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养生;2.要求:养生方式自定;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127.048040202023033预拌机械摊铺级配碎石基层 摊铺机摊铺 厚度(cm) 201.名称:级配碎石基层;2.厚度:20cm;3.规格:最大粒径3.15cm100m263.16本页小计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道路工程标段: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第 2 页 共 7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4.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9040202001001路床整形 路床碾压检验1.名称:路床碾压;2.要求:重型击实压实度≥95%;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63.1610040204011001混合料运输 沥青混凝土 自卸汽车运输1.名称:沥青混凝土运输;2.要求:运距自定;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t14.55338911040204010001混合料运输 水泥稳定粒料 自卸汽车运输1.名称:水泥稳定碎石运输;2.要求:运距自定;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t58.336612040201026002山皮石垫层1.名称: 山皮石垫层;2.厚度50cm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331.58新建人行道1040203006031沥青混凝土路面 细粒式 机械摊铺 厚度(cm) 51.名称: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F);2.厚度:5cm;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19.732040203003010半刚性基层 乳化沥青1.名称:透层沥青;2.规格:0.9升/平方米;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0m21.9733040202023040预拌水泥稳定碎石 水泥含量5% 厚度(cm) 201.名称: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厚度:20cm;3.规格:厂拌,水泥重量比5%;4.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21.454040202024008基层养生1.名称:水泥稳定碎石基100m221.45本页小计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道路工程标段: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第 3 页 共 7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层养生;2.要求:养生方式自定;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5040202023042预拌机械摊铺级配碎石基层 摊铺机摊铺 厚度(cm) 201.名称:级配碎石基层;2.厚度:20cm;3.规格:最大粒径3.15cm;4.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21.456040202001003路床整形 路床碾压检验1.名称:路床碾压;2.要求:重型击实压实度≥93%;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21.457040204011005混合料运输 沥青混凝土 自卸汽车运输1.名称:沥青混凝土运输;2.要求:运距自定;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t2.3414588040204010005混合料运输 水泥稳定粒料 自卸汽车运输1.名称:水泥稳定碎石运输;2.要求:运距自定;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t9.8498边石1040204004009侧石 石质 规格(mm) 截面300*1801.名称:边石安砌;2.规格:30*18*99cm;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9.292040204004016缘石 石质 截面150×1501.名称:边石安砌;2.规格:150*150*490mm;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8.643040204004026侧石 石质 规格(mm) 截面300*1801.名称:边石安砌;2.规格:30*18*99cm;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0.084040204017001边石打磨翻新1.名称:边石打磨翻新;10m20.384本页小计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道路工程标段: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第 4 页 共 7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2.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5040204004003人工铺装垫层 预拌混凝土1.名称:混凝土靠背;2.混凝土型号:C20;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m36.38538土方工程及其他1040104003005挖装一般土方1.名称:挖装一般土方;2.使用机械自定,土方类别综合考虑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0m319.6952040104006009土方外运1.名称:土方外运2.要求:运距10km;3.其他:包含土方处置费;4.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0m319.6953040104006010自卸汽车运土方 每增运1km1.名称:自卸汽车运土方 每增运1km;2.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0m319.6954041001005002拆除预制侧缘石 侧石 石质1.名称:拆除花岗岩边石2.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1.545041001001001拆除现状机动车道1.名称:拆除现状机动车道2.规格:厚70cm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0.76041001002004拆除现状沥青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厚45cm)1.名称:拆除现状沥青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厚45cm)2.厚45cm,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2.227041001013005拆除现状设施带1.名称:拆除现状设施带2.详见图纸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1000m30.0297本页小计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道路工程标段: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第 5 页 共 7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求8040105008001装载机装车 石渣1.名称:装载机装车 石渣;2.使用机械自定,土方类别综合考虑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0m30.185539040105009003自卸汽车运石渣1.名称:自卸汽车运石渣;2.要求:运距10km;3.其他:包含土方处置费;4.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0m30.1855310040105009004自卸汽车运石渣 每增运1km1.名称:自卸汽车运石渣 每增运1km2.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0m30.1855311040204002043热熔盲道1.名称:热熔盲道2.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3.481204B001阻车桩1.名称:阻车桩2.具体样式详见图纸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个5613040204007002砌筑树池 石质条石1.名称:砌筑树池 石质条石2.规格:树池1.2*1.2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5.13614041102008001混凝土垫层模板1.名称:混凝土垫层模板2.模板类型自定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0.073215040501019006管道混凝土垫层1.名称:管道混凝土垫层2.规格:C20混凝土,含泵送、浇筑、振捣、养护等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m30.216本页小计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道路工程标段: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第 6 页 共 7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16041102008003混凝土包封模板1.名称:混凝土包封模板2.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0.27054417040501019025管道混凝土包封1.名称:管道混凝土包封2.规格:C30混凝土,含泵送、浇筑、振捣、养护等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m30.74518040901003001钢筋网片1.名称:单层钢筋网2.规格:φ8@10*10cm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t0.1649519040201021003土工合成材料 土工格栅 单向1.名称:土工合成材料 土工格栅 单向2.规格:详见图纸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0m20.04176其他1041106001007特、大型机械进出场 履带式挖掘机进出场费 1m3以内1.名称:履带式挖掘机进出场费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工地运至另一工地)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费用;回程等完成所需工作的一切工序3.其他:应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台次22041106001009特、大型机械进出场 履带式推土机进出场费 90kW以内1.名称:履带式推土机进出场费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工地运至另一工地)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费用;回程等完成所需工作的一切工序3.其他:应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台次23041106001016特、大型机械进出场 压路机1.名称:压路机进出场费;台次2本页小计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道路工程标段: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第 7 页 共 7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2.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4041106001022特、大型机械进出场 摊铺机1.名称:摊铺机进出场费;2.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台次25041112002003临时围挡、大门 简易围挡1.临时围挡安、拆2.规格高2m,围挡安装、清理维护及施工完成后的拆除后等一切工序3.由施工单位综合考虑拆除后的残值回收4.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00m219.7724本页小计合 计表—0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道路工程标段: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一般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1041109001001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不含第2册)2041109001002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 第2册3041109004001雨季施工费(不含第2册)4041109004002雨季施工费 第2册其他措施项目费5041109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6041109003001二次搬运费7041109004003冬季施工费(不含第2册)8041109004004冬季施工费 第2册904110900700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0041109005001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干扰费合 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道路工程标段: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合 计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道路工程标段:蒲硕路(天乾湖街-东场街)道路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1规费1.1社会保障费1.2住房公积金1.3其它2税金合 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单位市场价数量品牌厂家规格型号备注注:本表中所列材料设备应仅限于承包人自行采购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本表格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扩展。4.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无2、服务要求无3、合同草案条款无综上,本项目无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及评审”、“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6-10%)(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2-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7.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的相关规定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5.10.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1.12.1.按给定格式填写1.13.2.按规定签章1.141.151.16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1.18.2.按规定签章1.191.201.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不适用)1.22.1.信息完整1.23.2.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1.27.1.按要求提供1.28.2.合法有效1.291.301.316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1.32.1.按要求提供1.33.2.合法有效1.341.351.36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37.1.信息完整1.38.2.按规定签章1.391.401.4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不适用)1.42.1.按给定格式填写1.43.2.按规定签章1.441.451.469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1.47.1.按要求提供1.48.2.合法有效1.491.501.5110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52.1.按要求提供1.53.2.合法有效1.541.551.561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1.57.1.按要求提供1.58.2.合法有效1.591.601.611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62.1.按要求提供1.63.2.合法有效1.641.651.66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67.1.按给定格式填写1.68.2.按规定签章1.691.701.7114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72.无供应商须知1.73.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1.741.751.76......1.771.781.791.80结论1.811.821.831.84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5.11.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响应函1.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8.3.按规定签章1.91.101.112报价一览表1.12.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3.3.按规定签章1.141.151.16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7.2.按规定签章1.181.191.204商务条款偏离表1.21.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2.3.按规定签章1.231.241.255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26.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1.271.281.296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1.3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1.3.按规定签章1.321.331.347电子文件与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1.35.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6.3.按规定签章1.371.381.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1.4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41.3.按规定签章1.421.431.449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45.3.按规定签章1.461.471.4810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1.49.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50.3.按规定签章1.511.521.5311响应报价1.54.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55.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1.561.571.58结论1.591.601.611.62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3评分细则(1)基本评分标准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10分)响应报价(10分)1. 评审基准价:系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2. 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0技术部分(63分)施工技术方案与措施(8分)(1)编制依据、施工部署和施工准备科学合理可行;施工现场布置、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完善;重点与特殊部位施工措施和方法、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组织管理详尽且合理可行得8分;(2)编制依据、施工部署和施工准备可行;施工现场布置、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较为完善;重点与特殊部位施工措施和方法、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组织管理可行得6分;(3)编制依据、施工部署和施工准备基本可行;施工现场布置、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一般;重点与特殊部位施工措施和方法、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组织管理基本可行得4分;(4)编制依据、施工部署和施工准备混乱;施工现场布置、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较差;重点与特殊部位施工措施和方法、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组织管理不合理得2分;(5)未提供不得分。8质量保证措施(8分)(1)项目质量目标明确;施工前中后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得8分;(2)项目质量目标明确;施工前中后质量控制措施较为合理、基本可行得6分;(3)项目质量目标基本明确;施工前中后质量控制措施一般得4分;(4)项目质量目标不明确;施工前中后质量控制措施混乱得2分;(5)未提供不得分。8安全保证措施(8分)(1)项目安全目标明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合理可行且完善得8分;(2)项目安全目标明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可行,内容较好得6分;(3)项目安全目标基本明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一般得4分;(4)项目安全目标不明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混乱得2分;(5)未提供不得分。8施工进度计划(8分)(1)供应商提供完整施工各阶段进度计划表得1分;(2)供应商承诺在约定工期内完成项目所有任务得1分;(3)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完善、合理可行得6分;施工进度计划较好,基本能够满足要求得5分;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3分;施工进度计划混乱,无法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8施工造价控制计划(8分)(1)有行之有效的控制造价的手段和措施,措施内容完善得8分;(2)控制造价的手段和措施较好,有一定可行性得6分;(3)控制造价的手段和措施内容一般,基本可行得4分;(4)控制造价的手段和措施内容混乱且不合理得2分;(5)未提供不得分。8文明施工、环保措施(8分)(1)文明施工措施内容详尽且合理可行;环保措施合理可行得8分;(2)文明施工措施内容较好;环保措施可行得6分;(3)文明施工措施内容一般;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得4分;(4)文明施工措施内容较少且不可行;环保措施不合理得2分;(5)未提供不得分。8资源配备计划(6分)(1)各工种配备合理;材料和设备配备完善得6分;(2)各工种配备较好;材料和设备配备基本可行得5分;(3)各工种配备基本合理;材料和设备配备一般得3分;(4)各工种配备不合理;材料和设备配备较少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6应急预案(5分)(1)针对本项目编制应急方案和应急保障措施,能够保证及时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应急预案内容完善合理可行得5分;(2)对本项目编制应急方案和应急保障措施,能够保证及时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应急预案内容可行性较好得4分;(3)对本项目编制应急方案和应急保障措施,基本保证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应急预案内容基本可行得3分;(4)对本项目编制应急方案和应急保障措施,不能够保证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应急预案内容较少且不合理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5噪音、扬尘污染控制措施(4分)(1)扬尘防治目标明确;扬尘防治技术措施完善;噪音控制措施合理得4分;(2)扬尘防治目标明确;扬尘防治技术措施较好;噪音控制措施基本贴合得3分;(3)扬尘防治目标基本明确;扬尘防治技术措施基本可行;噪音控制措施基本合理得2分;(4)扬尘防治目标不明确;扬尘防治技术措施混乱;噪音控制措施不合理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4商务部分(27分)项目组配置(8分)配备人员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外埠企业如有政策执行不同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与公司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关系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人员证件齐全的得8分,每少一项减1分,没有不得分。8项目经理职称(2分)项目经理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需提供职称证、与公司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务关系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明细。2项目组成人员资格(8分)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每具备一个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最高得8分,每具备一个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最高得6分。(1)本项累计最多得8分(2)需提供职称证、与公司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务关系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明细。8企业业绩(4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1)业绩要求为道路工程相关内容。(2)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4项目经理业绩(2分)每提供一个担任道路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得2分,最高得2分。(1)业绩要求体现项目经理姓名。(2)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2体系认证(3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之内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之内得1分;具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之内得1分,否则不得分。3(2)加分项评分标准(如适用)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6.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