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招标公告(三明市拘留所2025)



三明市拘留所家具采购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三明市拘留所家具采购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欢迎国内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明市拘留所家具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1.

项目概况

为改善三明市拘留所办公、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内务设置标准,拟采购办公室及宿舍相关床具、衣柜、办公桌等家具。

2.

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

188490

元,预算金额同时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3.

项目标的及技术要求

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家具



1

详见附件

4.

商务条件

序号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0



2

交货地点

由采购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验收合格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到货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到货验收合格且安装、固定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9

0

%

,剩余

合同金额的

10%

于保修期满后予以支付。

5.

其他商务要求



5.1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2

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固定,超期未完成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3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

7

×

24

小时应急故障处理服务,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的

2

个小时内派出维护人员到场处理。

5.4

本项目所有家具保修期

1

年,期间因维修、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4

小时内无法维修、维修后影响正常使用的,应予以更换同等参数家具。

5.5

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保障服务,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派出维护人员到场巡检,若发现存在问题,处理方式参照

5.4



6.

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金额

8%

收取。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结束且无违约及无未了事项的情况下,经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7.

违约责任:

7.1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按合同价格的

10%

偿付给采购人违约金。

7.2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进一步提出索赔:

7.2.1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逾期未交货的按

7.2.3

追责,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赔偿;

7.2.2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后服务的;

7.2.3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初验工作为项目完工。延期

7

天以内(含

7

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3%

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

8-15

天(含

15

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8%

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

16-20

天(含

20

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10%

支付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

20

天,除按合同总金额的

15%

支付逾期违约金外,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损失。采购人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未造成重大损失及影响的,采购人也可根据违约金额延长项目维保期限或补充采购相应等值货物。

7.2.4

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7.2.5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7.2.6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

7.3

成交供应商履行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

7.4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7.5

在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及数据如发生安全问题,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失误造成的,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7.6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

密封送达

,包括下列内容:

1.

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2.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

提供项目报价单(含具体报价和型号参数)和技术、商务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司公章,参与报价的单位请预留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报价文件应当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以及“于

2025



X



XX

日之前不准启封报价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报价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并主动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报价单位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5.

未达到

1-4

要求的以及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6.

报价文件(加盖公章)提交截止时间:

2025-9-11 18:00:00

(北京时间)。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警官

18806012121

邮寄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镇碧玉路

201




编:

365009

特此公告。

三明市公安局

2025


9



4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