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2025)
项目概况 秣陵街道2025-2026年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 JSZC-320115-PCGL-C2025-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5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PCGL-C2025-0004
项目名称:秣陵街道2025-2026年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7.049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对秣陵街道2025-2026年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供应商如是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9-1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凤仪街2号
联系人:陆阳
联系电话:13851615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普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B107室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15305159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欣
电话:15305159116
JSZC-320115-PCGL-C2025-0004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5-PCGL-C2025-0004项目名称:秣陵街道2025-2026年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南京普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6一、总则7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11三、响应性文件递交13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19第四章、评分标准25第五章、合同28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4一、磋商申请及声明36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7三、磋商报价汇总表38四、资格证明文件39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39六、技术要求40七、项目组成员一览表40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41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1十、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42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42十二、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43十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43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4十五、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44十六、节能产品认证文件(如有)44十七、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如有)44十八、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44十九、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附件)45二十、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46第七章、供应商中标后需要提交核验的资料48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秣陵街道2025-2026年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5-PCGL-C2025-0004项目名称:秣陵街道2025-2026年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0.00万元最高限价:137.049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对秣陵街道2025-2026年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信用承诺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信用承诺书)。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2、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址:“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3.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数字证书“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凤仪街2号联系人:赵主任联系方式:025-527529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普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B107室联系方式:李工025-527727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15305159116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南京普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对其秣陵街道2025-2026年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相关信息如下: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编号JSZC-320115-PCGL-C2025-00042项目名称秣陵街道2025-2026年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3代理机构南京普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B107室5磋商文件获取方法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6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柒万零肆佰玖拾陆元整(¥1370496.00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7服务期一年8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天9响应性文件提交信息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00--14:30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10响应性文件份数中标后,投标供应商需无偿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形式,单独封装;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1磋商信息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时30分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12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赵主任联系电话025-5275298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530515911613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80%计取;服务评标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此费用不提供发票;上述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服务、货物类项目不收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上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人可按此标准将此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不计视为优惠,无论中标人是否单列,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补偿。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本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供应商如是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1中小企业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工程为5%)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采购人对中小微企业的报价不给予价格扣除;(4)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5)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7)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3进口产品政策(1)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4.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4.1(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信用承诺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信用承诺书)。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2、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供应商的义务及注意事项5.1集中现场答疑/勘察: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5.2义务5.2.1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提供服务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2.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5.2.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递交。5.2.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2.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5.3注意事项5.3.1本项目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整个项目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5.3.2验收标准5.3.2.1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5.3.2.2供应商随响应性文件提供的货物制造国制造及验收的官方标准或货物验收大纲,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5.3.2.3供应商在澄清响应文件时作出的承诺,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5.3.2.4项目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5.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相应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作无效磋商处理。5.3.4任何供应商中标,须保证所供货物能通过当地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5.3.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5.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五天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及时予以答复;在磋商文件公布期间,代理机构可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的除外。6.2磋商文件公布期间如有实质性变动的,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自变更之日起公布期限顺延,相关供应商应请及时关注。如果潜在供应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应信息,供应商将承担被拒绝参加磋商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风险。7.磋商有效期7.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90天。7.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性文件。8.磋商费用8.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2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80%计取;服务评标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服务、货物类项目不收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上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人可按此标准将此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不计视为优惠,无论中标人是否单列,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补偿。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9.响应性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性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2磋商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磋商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9.4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9.5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9.6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0.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响应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视为未对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审时不予认可。10.2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1、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11.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磋商申请及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申请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磋商报价表》;★《商务条款响应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注:响应货物如果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否则,磋商评审时不予认可。12、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技术条款偏离表》(2)★项目实施方案;(3)项目组成员一览表;(4)★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13、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3.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3.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所有含税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所需的材料、设备、管理、差旅、维护、利润、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全部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市场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均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13.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中有关项目需求、义务、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和时间进度安排,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等因素,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13.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13.5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磋商,任何盲目压价和低于成本报价将会被拒绝。13.6其他的相关资料。14、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14.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5、响应文件签署15.1响应文件均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三、响应性文件递交16、响应文件的递交16.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6.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磋商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做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3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7、响应文件的解密17.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8、有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8.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9.3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9.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0、诚实信用2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0.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0.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0.6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要求,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磋商组织21.1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磋商评审,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2.3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3.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3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3.4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要求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5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响应文件的审查24.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具体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接受有关询问。24.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包括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包括改变清单设备配置、清单子目数量、单位及清单报价漏项、缺失等)。(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0)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1)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1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13)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4.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25、磋商程序25.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25.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电子公章。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5.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五、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本次磋商的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2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六、成交及合同授予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7.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以及为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7.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6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7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28、编写磋商(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29.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质疑和投诉30、质疑3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30.2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和质疑函的主要内容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0.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0.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30.5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6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疑或多次质疑不成立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31、投诉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一、项目名称:秣陵街道2024—2025年度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服务二、服务周期:一年三、项目概况江宁区秣陵街道共有31个社区(村),面积185.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2100人,户籍人口134812人。基本使用天然气或液化气。为保障居民和非居民燃气使用安全,使燃气安全真正做到智能管理即“人防加技防”,秣陵街道办事处在认真总结多年燃气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制订以下“秣陵街道2025-2026年度城镇燃气使用环境评估及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工作方案,为燃气安全保驾护航。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服务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街道城市地下管网和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创新管理模式,计划聘请专业燃气团队全面负责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关注加强燃气管理、安全隐患整治,实现燃气安全规范管理到位,安全巡查监管到位,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保障燃气安全使用。四、项目服务内容常驻日常工作人员:安排不少于2名燃气方面专业人员全日制驻点街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工作,全面履行辖区内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做好街道燃气安全工作:依据有关文件,制定各有关部门、社区(村)燃气安全职责。落实燃气相关工作会议的材料、资料、会场准备。做好各种燃气相关资料,各类报表统计上报。督促检查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燃气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燃气安全培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上级文件的处理。完成城镇燃气相关的其他事务。燃气使用环境评估:安排专业团队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辖区内约830户非居民商户(数据存在动态变化,以实际用户数为准)的燃气使用环境、设备设施和操作管理等进行评估,以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建议,每次完成约830户,每年不少于8次。燃气报警系统维保:对辖区内约830户非居民商户的燃气报警系统进行维保。包括:1、检测报警器主机、探测器、切断阀是否正常运行;2、清理报警器上影响灵敏度的污垢和遮挡物;3、进行报警器探测器的校验,并出具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4、对切断阀上出厂配备的测试电池3个月内更换,后期非测试电池将按实际寿命定期更换,确保报警装置电池使用正常。液化气供应站点燃气安全检查:安排专业团队人员组织对辖区内4个液化气供应站点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证照资质、安全机构、规章制度、气瓶库、经营场所、日常管理、消防器材等,每月每站点不少于1次。五、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培训按照甲方要求对各社区分管负责人及网格员、企事业及单位安全员、餐饮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培训;根据甲方的要求,组织开展燃气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六、建立燃气安全一整套台账资料1、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台账2、建立燃气日常档案资料台账3、建立燃气会议档案资料台账4、建立燃气安全培训档案资料5、建立燃气安全宣传档案资料6、建立燃气安全检查档案资料7、建立燃气安全其他台账七、付款方式按季付款,服务结束并达到考核要求后支付实际已完成工作量价款95%,余款一年后付清。八、报价要求:序号项目工作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派驻街道专职人员安排两名燃气方面专业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燃气相关部门颁发的入户安检证、熟悉电脑相关软件,且有相关工作经验满三年以上)全日制驻点街道负责燃气日常工作,工作内容:做好各种资料、各类报表统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完成甲方派发的其他事务;2人2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安排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团队成员具有中高级职称、燃气相关部门颁发的入户安检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对城镇燃气安全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的一种方法。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燃气使用环境、设备设施和操作管理等进行评估,以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建议;约830户(每年不少于8次)户3燃气报警系统维保1、检测报警器主机、探测器、切断阀是否正常运行;2、清理报警器传感器上的污垢和遮挡物;3、进行报警器探测器的校验,并出具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4、对切断阀上出厂配备的测试电池3个月内更换,后期非测试电池将按实际寿命定期更换,确保报警装置电池使用正常约830户户4液化气供应站点燃气安全检查安排专业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团队成员具有中高级职称)组织开展对辖区内4个液化气供应站点进行检查:证照资质、安全机构、规章制度、气瓶库、经营场所、日常管理、消防器材等;4*12(每月每站点不少于1次)站点5燃气安全培训按照甲方要求对各社区分管负责人及网格员、企事业及单位安全员、餐饮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培训;根据甲方的要求,组织开展燃气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次6资料档案台账根据甲方的要求,建立全年燃气安全一整套台账资料;含: 1、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台账2、建立燃气会议档案资料台账3、建立燃气安全培训档案资料4、建立燃气安全宣传档案资料5、建立燃气安全检查档案资料6、建立燃气安全其他台账1项7合计备注:本项目为全费用固定单价,工作量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九、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扣分原因检查依据(10分)根据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列》、《江宁区城镇燃气居民和餐饮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风险源辨识1、检查内容无依据,每条扣1分;2、检查内容所依据燃气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已不适用,每次扣1分。(扣满10分为止)检查范围(25分)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约830户非居民商户(数据存在动态变化,以实际用户数为准)的燃气使用环境、设备设施和操作管理等进行评估,以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建议,每次完成约830户,每年不少于8次。安排专业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团队成员具有中高级职称)组织开展对辖区内4个液化气供应站点进行检查:证照资质、安全机构、规章制度、气瓶库、经营场所、日常管理、消防器材等;(25分)1、每年8次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检查每次完成约830户,每少1户扣1分;安排专业团队对液化气供应站进行检查,每少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3、未开门场所未登记检查,每户扣1分。(扣满25分为止)检查现场(10分)按时检查(5分)1、检查当天迟到、早退未说明理由,每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检查结果和整改建议(5分)1、未当场告知检查结果及整改建议,每次扣1分;2、告知的检查结果及整改建议不清晰、不准确,每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数据汇总(15分)数据汇总准确(15分)1、汇总表内容未填写完整,扣1分;2、未按社区分类汇总或社区归属错误,扣1分3、汇总数据错误、遗漏,扣1分。(扣满15分为止)检查人员(10份)人员管理(5分)1、现场检查人员无故不服从街道城镇燃气专委会工作时间安排,每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检查资质(5分)1、现场检查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不足,每人次扣1分;2、现场检查人员无燃气安全检查资质,每人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驻点人员(10分)工作完成情况1、无故迟到、早退,离岗,每次扣1分;2、无故不完成街道城镇燃气专委会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相关任务,每次扣1分。(扣满10分为止)工作态度(10分)积极主动完成安全检查1、不配合或消极对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临时安全检查工作,每次扣1分。(扣满10分为止)安全生产事故(10分)安全生产事故1、因应查出而未查出的安全隐患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起扣10分。总得分第四章、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方法。本次采购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当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备选供应商顶替,成为新的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组织采购。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1、评标基准分:1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分10分2服务方案及人员配置及管理措施2.1、检查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出的项目服务方案能够完全覆盖文件所涉及的工作范围和履职要求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详细全面,可行性、针对性强,有不同于其他人的新颖思路的的,得15分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的,得12分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得9分方案内容全面性及针对性均不合理,含糊不清的,得6分内容分析无重点,表述不明确,得3分未作分析的不得分15分2.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15分;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较完备,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得12分;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基本完备,对本项目针对性不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9分;4、预案不完备、不健全,对本项目针对性不强,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6分;5、没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不得分。15分2.3、质量保障方案1、根据投标人的检查方案中的安全检查工作质量的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保障措施充足、安全系数高的得15分;2、保障措施一般、安全系数一般的得12分;3、保障措施简单、安全系数低的得9分;4、保障处没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差,得6分;5、无不得分。15分2.4、培训方案1、相关安全技术服务专项指导、培训方案,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5分。2、相关安全技术服务专项指导、培训方案,较为详细、较为合理,操作性不够合适,得12分。3、相关安全技术服务专项指导、培训方案,不详细、不合理,操作性不强,得9分。4、相关安全技术服务专项指导、培训方案,较差的,得6分。5、未提供得0分。15分3人员配置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以上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团队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燃气企业工作经历且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具有燃气企业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得分6分,每个成员只计最高得分,不重复计算得分。3、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燃气相关部门颁发的检查证、燃气灶具维修资格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4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项目成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具有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社保证明,退休再聘人员应有退休证及聘用合同)15分4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5分,此项最高得15分。(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或无法体现类似项目的不得分)15分5合计100说明: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给予报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为准)。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采购人对小微企业的报价不给予价格扣除;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五章、合同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秣陵街道2025-2026年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具体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据项目开展拟定,本文件仅供格式参考)采购人: (以下称甲方)供应商: (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暂定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形式,最终工作量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合同的履行和验收1、服务周期:2、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按季付款,服务结束并达到考核要求后支付实际已完成工作量价款95%,余款一年后付清。考核方法见合同附件。第九条双方责任1、1.乙方委派甲方指定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联系人,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法律事务工作,乙方指派担任法律服务联系的律师,如因工作变动、调动等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乙方应及时另派甲方认可的律师接替,并通知甲方。2.乙方受聘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3.乙方受聘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4.乙方受聘律师在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代理人;5.乙方受聘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6.乙方对甲方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7、甲方将对乙方及其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员工有违反甲方的规定和制度的行为,甲方将要求其改正,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乙方必须予以辞退。8、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服务管理不受干扰。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章):乙方(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附件:考核办法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扣分原因检查依据(10分)根据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列》、《江宁区城镇燃气居民和餐饮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风险源辨识1、检查内容无依据,每条扣1分;2、检查内容所依据燃气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已不适用,每次扣1分。(扣满10分为止)检查范围(25分)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约830户非居民商户(数据存在动态变化,以实际用户数为准)的燃气使用环境、设备设施和操作管理等进行评估,以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建议,每次完成约830户,每年不少于8次。安排专业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团队成员具有中高级职称)组织开展对辖区内4个液化气供应站点进行检查:证照资质、安全机构、规章制度、气瓶库、经营场所、日常管理、消防器材等;(25分)1、每年8次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检查每次完成约830户,每少1户扣1分;安排专业团队对液化气供应站进行检查,每少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3、未开门场所未登记检查,每户扣1分。(扣满25分为止)检查现场(10分)按时检查(5分)1、检查当天迟到、早退未说明理由,每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检查结果和整改建议(5分)1、未当场告知检查结果及整改建议,每次扣1分;2、告知的检查结果及整改建议不清晰、不准确,每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数据汇总(15分)数据汇总准确(15分)1、汇总表内容未填写完整,扣1分;2、未按社区分类汇总或社区归属错误,扣1分3、汇总数据错误、遗漏,扣1分。(扣满15分为止)检查人员(10份)人员管理(5分)1、现场检查人员无故不服从街道城镇燃气专委会工作时间安排,每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检查资质(5分)1、现场检查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不足,每人次扣1分;2、现场检查人员无燃气安全检查资质,每人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驻点人员(10分)工作完成情况1、无故迟到、早退,离岗,每次扣1分;2、无故不完成街道城镇燃气专委会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相关任务,每次扣1分。(扣满10分为止)工作态度(10分)积极主动完成安全检查1、不配合或消极对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临时安全检查工作,每次扣1分。(扣满10分为止)安全生产事故(10分)安全生产事故1、因应查出而未查出的安全隐患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起扣10分。总得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行数不够,自行添加注:建议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书》制作详细目录,并将该《评分索引表》放在投标书目录之前。一、磋商申请及声明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根据已收到的磋商文件,遵照规定,我单位经现场考察和认真研究上述磋商文件后,愿以(大写)人民币(¥元)作为磋商报价,服务期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注册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三、磋商报价汇总表磋商报价汇总表本项目须进行二次报价,需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秣陵街道2025-2026年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份 副本: 份项目负责人工期其它(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采购人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等,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湿地保护小区方案编制任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磋商报价。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参考)1.磋商公告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材料2.磋商公告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材料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有其他证明文件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传真/电话: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供应商在南京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六、技术要求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七、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本项目职务证书备 注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种,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十、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我公司就项目编号为“”的“”项目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如下:(供应商自拟)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二、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我方承诺,除上表所列内容外,我方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十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我方承诺,除上表所列内容外,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十五、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六、节能产品认证文件(如有)节能产品认证文件(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十七、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如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十八、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十九、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附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附件)(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注:1、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2、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做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十、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工作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派驻街道专职人员安排两名燃气方面专业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燃气相关部门颁发的入户安检证、熟悉电脑相关软件,且有相关工作经验满三年以上)全日制驻点街道负责燃气日常工作,工作内容:做好各种资料、各类报表统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完成甲方派发的其他事务;2人2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安排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团队成员具有中高级职称、燃气相关部门颁发的入户安检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对城镇燃气安全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的一种方法。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燃气使用环境、设备设施和操作管理等进行评估,以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建议;约830户(每年不少于8次)户3燃气报警系统维保1、检测报警器主机、探测器、切断阀是否正常运行;2、清理报警器传感器上的污垢和遮挡物;3、进行报警器探测器的校验,并出具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4、对切断阀上出厂配备的测试电池3个月内更换,后期非测试电池将按实际寿命定期更换,确保报警装置电池使用正常约830户户4液化气供应站点燃气安全检查安排专业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团队成员具有中高级职称)组织开展对辖区内4个液化气供应站点进行检查:证照资质、安全机构、规章制度、气瓶库、经营场所、日常管理、消防器材等;4*12(每月每站点不少于1次)站点5燃气安全培训按照甲方要求对各社区分管负责人及网格员、企事业及单位安全员、餐饮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培训;根据甲方的要求,组织开展燃气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次6资料档案台账根据甲方的要求,建立全年燃气安全一整套台账资料;含: 1、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台账2、建立燃气会议档案资料台账3、建立燃气安全培训档案资料4、建立燃气安全宣传档案资料5、建立燃气安全检查档案资料6、建立燃气安全其他台账1项7合计备注:本项目为全费用固定单价,工作量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此表为表样,招标要求内容不得更改,其余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上表中的“报价总计应当等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数。第七章、供应商中标后需要提交核验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1.以上资料如电子响应文件中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2.响应文件(纸质份数):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提供叁份通过专用投标工具软件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燃气装置综合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