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招标公告(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区分局2025)
V2020
公告代码:
061309022025090500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数量:
null
项目名称:
新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
项目联系人:
李宁
联系方式:
0317-5207740
代理机构:
河北厚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和标准:
null
新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05
采购项目编号:HBHSZB-ZC-202505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ull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南大道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薛腾 0317-320002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解放西路以南狮城大道东京贵中心3#办公楼1308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宁 0317-5207740 采购预算金额:1029000.00 采购用途 : 新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detail#新华区无人机变更中小企业预留比例论证#_#pdf#_#35a8e555-60dd-4323-8513-be54188d9c96@_@新华二次公告#_#pdf#_#cf952a96-a8e9-4195-9444-def8bba645af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面向全部类型企业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09-0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09-12 时刻说明:9:00-12:00-12: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0001-01-01 00:00 开标时间:2025-09-19 09:3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null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沧州市新华区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585862;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5207740;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能及时下载磋商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项目概况
新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001年01月01日00点00分2025年09月19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新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HSZB-ZC-2025052 项目名称: 新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29000.00 最高限价: 1029000.00 采购需求: 新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detail#新华区无人机变更中小企业预留比例论证#_#pdf#_#35a8e555-60dd-4323-8513-be54188d9c96@_@新华二次公告#_#pdf#_#cf952a96-a8e9-4195-9444-def8bba645af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面向全部类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8日至 2025年09月12日,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9日09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19日09点3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沧州市新华区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585862;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5207740;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能及时下载磋商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本级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南大道20号 联系方式: 薛腾 0317-320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厚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解放西路以南狮城大道东京贵中心3#办公楼1308号房 联系方式: 李宁 0317-52077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宁 电 话: 0317-520774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无人机巡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