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改扩建工程 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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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交易机构名称: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项目编号: E4419000748010435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Z99-124419003519028823-20250903-068300-0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6日至 2025年09月26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10435001001
招标编号:SSHWQO12501719
投资项目名称: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工程(标段)名称: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市属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构成: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5%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投资金额:3799500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常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沿原路线进行改扩建,路线总长约50.595公里,包括主线和虎门港支线一期。其中,主线起于东莞市常平镇朗洲村,对接莞惠高速公路东莞段(原虎岗高速公路惠常段),向西经常平镇、大朗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大岭山、大岭山林场、虎门镇,终于五点梅立交,与广深高速公路相交,对接规划的常虎高速公路延长线,长约40.417公里。虎门港支线一期路线起于东莞市虎门镇怀德村,接常虎高速公路主线(设花灯盏枢纽互通立交),经陈村、赤岗社区,终于东莞市虎门镇新联社区,顺接在建狮子洋通道工程,并与广深高速公路呈十字交叉(设新联枢纽互通立交),支线路线全长10.178公里。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莞深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55.74km,包括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改扩建工程(主线)和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主线莞深高速改扩建工程起自东莞市塘厦镇莞深市界附近,接珠三角环线高速深圳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东莞市塘厦镇、黄江镇、大朗镇、松山湖高新区、大岭山镇、寮步镇、东城街道,止于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互通,接珠三角环线高速东城至石碣段,路线全长46.602公里;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起于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村,与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呈T型交叉(设塘厦枢纽互通立交),经樟木头林场、塘厦镇,终于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村,顺接S22惠塘高速公路,并与从莞深高速公路呈十字交叉(设塘清枢纽互通立交),路线全长约9.138km。
招标内容: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以及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共约106.335km,具体以委托人确定的实际规模为准)的路面(包含旧路加铺、拼宽新建及分离新建路面)、互通立交匝道路面(包含旧路加铺、拼宽新建及新建匝道路面)、收费广场路面(包含旧路面利用、扩建及新建收费广场)和服务区新建匝道路面铺装、路面排水、护栏等工程开展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3842720.0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公路)的工程咨询单位。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完成过至少2项类似项目业绩,累计里程不少于50公里。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下载(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6日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30
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1)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狮龙路13号
招标人联系人:黄峻朗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2809169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电话:0769-28091691,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狮龙路13号;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769-23328188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叶子昌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328188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22002153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立新交通大厦六楼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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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招标文件电子版v1….zbs

评标程序附表.pdf

工 程 量 清 单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人: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
(全称、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全称、电子签名)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一)报价说明

1、清单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及规范和图纸(如有)一起使用。

(2)本工程量清单所列的为试验检测项目及费用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这些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人仅需填入各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

(3)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各个单项中,没有列出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不再重复或概列工程及材料的一般说明,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单价和合价时应认真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的有关章节规定。

2、工程量清单费用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合价为综合单价×暂定数量。

投标报价价款包含咨询人完成合同所要求技术服务工作的一切费用。该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所需人员服务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交通费、车辆使用费、生活设施费、开展原材料质量智慧监控、混合料路用性能验证、路面施工均匀性评价所需仪器设备购置和使用的费用、相关交通组织措施等费用、以及需要数据处理、成果文件编制、报告出版、管理软件及信息等有关服务费、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险、各种税费和规费、利润等,以及技术服务方案评审、中间和最终成果审查有关会议的会务和评审费用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上述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2)无论工程量是否列明,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填写单价或合价,对承包人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投标书内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3)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各个单项中,没有列出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投标报价

1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

0

2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

0

3
合计

0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项目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单价报价上限

1
路面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
技术指导

1

0

483200

2
原材料质量智慧监控
扫描电镜(SEM)

8

0

480

高温压碎值

8

0

200

磨光值

4

0

1200

改性沥青标样曲线制作

4

0

3600

改性沥青SBS含量及纯度相似度检测

675

0

720

改性沥青质量波动性分析

2

0

1600

3
混合料路用性能验证
高温稳定性验证(GTM试验)

12

0

2800

高温稳定性验证(汉堡车辙试验)

12

0

3600

高温稳定性验证(单轴贯入试验)

12

0

240

水稳定性验证(浸水飞散试验)

12

0

680

疲劳性能验证(四点弯曲疲劳试验)

12

0

8000

4
路面施工均匀性评价
沥青路面表观纹理均匀性评价(激光纹理仪)

13500

0

12

沥青路面压实均匀性评价(无核密度仪)

11625

0

12

沥青路面渗水均匀性评价(全断面渗水仪)

5500

0

64

沥青路面行车舒适性评价(高精度断面仪)
km
27

0

160

沥青路面厚度均匀性评价(三维探地雷达)
km
67.5

0

800

5
合计



0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项目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单价报价上限

1
路面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
技术指导

1
0
0

483200

2
原材料质量智慧监控
扫描电镜(SEM)

8
0
0

480

高温压碎值

8
0
0

200

磨光值

4
0
0

1200

改性沥青标样曲线制作

4
0
0

3600

改性沥青SBS含量及纯度相似度检测

675
0
0

720

改性沥青质量波动性分析

2
0
0

1600

3
混合料路用性能验证
高温稳定性验证(GTM试验)

14
0
0

2800

高温稳定性验证(汉堡车辙试验)

14
0
0

3600

高温稳定性验证(单轴贯入试验)

14
0
0

240

水稳定性验证(浸水飞散试验)

14
0
0

680

疲劳性能验证(四点弯曲疲劳试验)

14
0
0

8000

4
路面施工均匀性评价
沥青路面表观纹理均匀性评价(激光纹理仪)

15000
0
0

12

沥青路面压实均匀性评价(无核密度仪)

12875
0
0

12

沥青路面渗水均匀性评价(全断面渗水仪)

5300
0
0

64

沥青路面行车舒适性评价(高精度断面仪)
km
30
0
0

160

沥青路面厚度均匀性评价(三维探地雷达)
km
75
0
0

800

5
合计



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担保。(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证明材料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主要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2.1分值构成(总分100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分值:技术建议书:40分主要人员:20分2.2.1分)业绩:25分履约信誉: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报价文件)的分值:评标价: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最高评标限价的计算: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下浮率摇珠区间范围为0%~3%。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最高投标限价可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续上表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2.2.4(1)技术建议书40分技术服务工作的目标和范围(8分)技术服务工作的目标和范围明确的得4.8分,工作任务目标和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结合紧密的,酌情加0~3.2分。技术服务工作机构设置(8分)设置了技术服务工作机构的得4.8分,技术服务工作机构的设置合理,具有可实施性的,酌情加0~3.2分。技术服务方案(16分)有技术服务方案得9.6分,技术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的,酌情加0~6.4分。技术服务的进度服务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8分)有技术服务的进度、服务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的得4.8分,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酌情加0~3.2分。2.2.4(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2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0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在此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合同段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加4分,最多加8分。2.2.4(4)其他因素投标人业绩25分业绩(2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里程每累计增加50公里(尾数不计)加5分,最多加10分。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超出最低要求里程50公里的部分可用于上述累计进行加分。履约信誉5分履约信誉(5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事故被:(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的,扣2分/次。(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且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的,扣1分/次。(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且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的,扣0.5分/次。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行政处罚要以上述单位正式发文为依据,以正式发文时间为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2.2.4(3)评标价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10,E1=0.6,E2=0.3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续上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补充或修改的内容1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及评标组织”,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2评标组织1.2.1协助工作组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1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1.2.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1.3评审工作程序(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初步评审:(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2)报价算术性修正;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3.2.2原3.2.2条款补充细化如下: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时,各评分因素【履约信誉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该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值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1)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分差值(次分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3.2.2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上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准。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6增加3.6.2款: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3.9增加3.9.3-3.9.6款:3.9.3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9.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3.9.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1)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知1.4.3款、1.4.4款、1.12款、3.2款、3.3款、3.4款、3.5款、3.6款、10.3款;(3)本评标办法否决条款;(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SHWQD12501719招标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9月6日重要提示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书。2.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方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到电子认证服务提供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数字证书和个人数字证书)。3.除特别说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4.投标人必须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络(以下简称网络)将投标文件以jjb格式上传提交至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并在网上签到时,关联到对应的投标项目中。5.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必须为机构证书或制作本工程投标文件的业务证书。6.投标人应及时提交投标文件,如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因网络等任何原因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设置投标文件查询密码(用于查询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撤销投标文件及签到时匹配对应的招标文件)。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后,交易系统将自动随机生成投标文件识别码。识别码是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唯一凭证,投标人须妥善保管。识别码丢失后,投标人将无法找回投标文件,需重新上传提交。8.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匹配对应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未提交。9.本招标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等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发布。10.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招标人将加强对评标报告的审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和处理。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核准〔2022〕39号、粤发改核准〔20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分别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5%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招标人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常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沿原路线进行改扩建,路线总长约50.595公里,包括主线和虎门港支线一期。其中,主线起于东莞市常平镇朗洲村,对接莞惠高速公路东莞段(原虎岗高速公路惠常段),向西经常平镇、大朗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大岭山、大岭山林场、虎门镇,终于五点梅立交,与广深高速公路相交,对接规划的常虎高速公路延长线,长约40.417公里。虎门港支线一期路线起于东莞市虎门,镇怀德村,接常虎高速公路主线(设花灯盏枢纽互通立交),经陈村、赤岗社区,终于东莞市虎门镇新联社区,顺接在建狮子洋通道工程,并与广深高速公路呈十字交叉(设新联枢纽互通立交),支线路线全长10.178公里。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莞深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55.74km,包括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改扩建工程(主线)和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主线莞深高速改扩建工程起自东莞市塘厦镇莞深市界附近,接珠三角环线高速深圳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东莞市塘厦镇、黄江镇、大朗镇、松山湖高新区、大岭山镇、寮步镇、东城街道,止于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互通,接珠三角环线高速东城至石碣段,路线全长46.602公里;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起于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村,与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呈T型交叉(设塘厦枢纽互通立交),经樟木头林场、塘厦镇,终于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村,顺接S22惠塘高速公路,并与从莞深高速公路呈十字交叉(设塘清枢纽互通立交),路线全长约9.138km。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2.2.1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2.2.2招标范围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以及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共约106.335km,具体以委托人确定的实际规模为准)的路面(包含旧路加铺、拼宽新建及分离新建路面)、互通立交匝道路面(包含旧路加铺、拼宽新建及新建匝道路面)、收费广场路面(包含旧路面利用、扩建及新建收费广场)和服务区新建匝道路面铺装、路面排水、护栏等工程开展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路面改扩建技术方案优化(1)路(桥)面铺装结构轻量化调整:根据实际需求对路基段或桥梁段沥青铺装层厚进行减薄设计,以降低工程造价并提高桥梁运营安全系数。(2)路(桥)面防排水方案优化:通过设置排水槽、排水沥青路面及优化排水设施几何尺寸等措施,防止积水现象。(3)新旧路面拼接方案优化:确保新旧路面受力均衡,避免拼接处出现纵向开裂。(4)临时通车路面方案优化:选择合适的原材料及铺装材料,确保临通路面行车舒适、抗滑安全。(5)废旧沥青混合料再生利用方案优化:统计废旧沥青混合料工程量,推荐再生利用方案。(6)铺装材料及施工工艺参数优化: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施工条件,优化施工材料技术指标及关键施工工艺参数。2.路面施工技术指导(1)路面施工管理体系建立及技术培训:建立路面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开展技术培训。(2)石场调查及集料加工质量管控:实地调查潜在石场,推荐集料方案,指导优化集料加工工艺。(3)路面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性检查:检查主要机械设备品牌、型号、配置数量等是否符合项目需求。(4)混合料配合比优化调整:指导开展水稳混合料、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及优化。(5)试验段指导及日常施工质量巡查:提供试验段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日常巡查发现质量隐患及时纠偏。3.原材料质量智慧监控(1)集料质量检测评价:补充开展扫描电镜、高温压碎值、磨光值等非常规指标检测。(2)红外光谱沥青质量快速检测:采用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检测沥青质量,快速判定SBS改性沥青中SBS含量。4.混合料路用性能验证(1)沥青混合料高温稳定性验证:通过GTM试验、汉堡车辙试验、单轴贯入试验验证混合料高温性能。(2)沥青混合料水稳定性验证:采用多腔体高温飞散试验机评价混合料水稳定性能。(3)沥青混合料疲劳性能验证:采用小梁四点弯曲疲劳试验评价混合料疲劳耐久性能。5.沥青路面施工均匀性评价(1)沥青路表纹理均匀性评价:采用手推式高精度激光纹理仪测试路表纹理均匀性。(2)沥青路面压实均匀性评价:采用无核密度仪检测压实度及整体压实均匀性。(3)沥青路面渗水均匀性评价:采用全断面渗水状况检测系统评价渗水状况。(4)沥青路面行车舒适性评价:采用手推式高精度断面仪测试路面平整度。(5)沥青路面厚度均匀性评价:采用三维探地雷达评价路面厚度均匀性和内部缺陷状况。注:具体咨询服务范围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咨询人应无条件服从。在所咨询的工程项目的缺陷责任期阶段,咨询人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2.3全过程咨询服务周期从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路面工程施工完成、所咨询的工程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如交工验收或缺陷责任期进行了调整,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详见附件1),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不适用),均不能参加投标。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09月0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会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1)。6.3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dgjtjt.com.cn)以及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gyl.dgjtjt.com.cn/)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8、扫黑除恶举报欢迎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重点举报内容:一是强揽项目、围标串标、恶意竞标;二是强迫交易、堵路阻工、敲诈勒索,干预项目实施;三是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四是煽动群众闹事缠访,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五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其它涉黑涉恶问题。举报电话: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扫黑办0769-22002528,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招标监督0769-22002153。9.联系方式招标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狮龙路13号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08室邮政编码:523000,邮政编码:523000电话:0769-28091691,电话:0769-23328188传真:/,传真:/联系人:黄峻朗,联系人:叶子昌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478473573@qq.com2025年09月06日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详见招标文件相应内容】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查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狮龙路13号邮编:523000联系人:黄工电话:0769-2809169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08室邮联系人:叶子昌电电子邮箱:3478473573@qq.com编:523000话:0769-233281881.1.4项目名称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1.1.5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1.1.6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5%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技术咨询服务相关工作须满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及项目建设需求。1.3.4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技术咨询服务过程中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条件: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项目负责人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见附录5及以下要求:(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3)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1.4.2联合体☑不接受□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无踏勘集中地点:无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无召开地点:无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内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形式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形式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形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补遗书发出的形式招标人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上发布书面补遗书的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发布,则视为送达给投标人。因此,投标人必须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在网站上密切留意本项目补遗书的发放信息(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并在上述网站上及时自行下载补遗书及补充资料。如投标人未按本项要求留意补遗书的发放信息或未及时下载补遗书及补充资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按本须知2.2.2项规定自行下载,无须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的形式招标人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上发布书面补遗书的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发布,则视为送达给投标人。因此,投标人必须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在网站上密切留意本项目补遗书的发放信息(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并在上述网站上及时自行下载补遗书及补充资料。如投标人未按本项要求留意补遗书的发放信息或未及时下载补遗书及补充资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书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按本须知2.3.1项规定自行下载,无须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组成内容中增加“报价信封”、“中标候选人的公示信息表”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按国家及广东省、东莞市现行的税法相关规定执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1法按国家及广东省、东莞市现行的税法相关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总价☑单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842720元,其中常虎部分1892700元,莞深部分1950020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4.1项内容修改如下:3.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应按以下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相关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的关联时间。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投标人如发现到账异常情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提出保证金或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到账异常处理申请。(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①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②银行电子保函;③保险电子保单。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招标人接受的方式中任选一种提交投标保证金。(4)对应于各种方式的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要求如下:①若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必须及时向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存。投标人必须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办事指南的规定及时向交易中心缴存单项投标保证金,并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匹配到本工程,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人办理转账缴费款项到达后,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查询确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缴交凭证。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确认的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的投标人应将保证金关联至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②缴纳的单项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开具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存入的保证金及相关费用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不由其基本账户转入的,交易中心一律不予认定,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运输局《关于推行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保证出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投标保③若采用银行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投标人必须按东莞市交通函可参考本须知附件一中提供的格式。银行电子保函在投标人签到时关联。④若采用保险电子保单,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备案或注册,并在本公司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5)对于提交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有关注意事项:①投标人所提交的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经核实出现以下情况的,作自动弃权处理:担保的有效期或金额不符合要求的;或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②投标人应当选择具备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相关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函(保单)。具备相关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应满足能与交易中心端口对接、关联基本账户、退款等条件,以保证电子指令的正常发送与接收。③银行电子保函采用“电子保函+电子指令”模式,保险电子保单采用“电子保单+电子指令”模式,即银行(保险公司)向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保单)的同时向交易中心发送经加密的电子指令,投标人自行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确认。④投标人需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办理好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自行查询确认电子指令是否已经送到交易中心,并核对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准确性。若投标人未预留足够的时间办理相关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续,因网络或系统等原因导致电子指令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能到达交易系统导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投标人签到时应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果撤销签到,已关联的投标保证同步取消关联。投标截止后,已关联的单项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不能取消关联。投标人在本工程关联多项保证金时,至少一项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的保证金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不可累计),否则为无效投标人。投标人需要重新关联保证金的,需撤销签到,重新签到并关联保证金。(7)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导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少于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也相应延长。(8)咨询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窗口咨询电话:0769-28330616(9)投标保证金缴存银行帐户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办事指南。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4.3项内容修改如下: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办理:3.4.3.1投标保证金退还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办事指南的规定执行(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查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1)招标代理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送退还指令。(2)招标代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发送退还指令。(3)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按照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办理。(4)若工程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时,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有关工作。招标人将按调查结果处理涉事投标保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金。(5)如因投诉等异常情况不能正常签发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可以退回未中标的且不涉及异常情况处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送退还指令。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串通投标;或(5)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前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或(6)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或(7)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行为;或(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9)经查实有行贿舞弊、串通抬价、以致损害国家或他人利益者;为;或或(10)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或无效资料中标,影响中标结果的;或(11)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12)进行恶意投诉;或(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况。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13投标文件其他要求人脸识别相关要求:■(1)投标文件除法定代表人外,在投标文件打包制作过程中,个人签章均需要进行人脸识别。□(2)在投标文件打包制作过程中,个人签章均需要进行人脸识别。■(3)其他: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请投标人严格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相关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对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的“投标书结构”中的“法人委托书”节点不作编制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人须知正文第5.1款的内容修改如下:5.1.1招标人在如下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投标会或通过登录交易系统在线查看开标过程相关信息。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1.2投标人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6时至投标截止时间,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业务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保证金关联及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等的网上签到手续。招标人在投标会现场不受理投标人签到事项,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签到失败、关联相关投标信息错误及不完整的,视为其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5.1.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标结束后,直接在评标室开启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场参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情况记录在案。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4)解密投标文件时间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若全部投标文件均在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经招标人确认,可以提前进入下一环节。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开标。5.3开标异议投标人须知正文第5.3款的内容修改如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审查结果异议提出时间内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如投标人未提出或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出异议的,则认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审查结果。1、交易系统辅助审查结果异议提出时间:解密环节结束且招标人公示资格结果后20分钟内。2、提出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或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原则上3名(评标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以电子中标通知书形式发出。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jtjt.com.cn)以及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gyl.dgjtjt.com.cn/)进行公告,不再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密切留意网站的有关公告信息。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8.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采用银行保函时,为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级或以上级别的分支机构;8.5.1监督部门市交通主管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立新交通大厦六楼电话:0769-22002153、22002157传真:0769-2200215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5.1监督部门邮政编码:523125招标人监督部门: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桑园狮龙路13号电话:0769-28091679邮政编码:523119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4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中(1)目中的“招标项目所在地”指“广东省”。3.2.1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1项增加下述内容: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合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报价信封投标值以及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3.5.1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的扫描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3.5.2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指所咨询的路面施工工程项目取得交工验收的业绩,业绩的计算时间以投标人咨询的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的日期为准。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路面施工技术咨询业绩应同时附①合同协议书;②交工验收报告(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或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其上级单位)或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的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其上级单位)或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的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相关项目的上述证明材料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5.3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3.5.43.5.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其上级单位)或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所出具的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路面施工技术咨询业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人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上述证明材料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5.53.5.5其他人员按投标函进行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其他人员名单。6.1.2投标人须知正文原6.1.2款末增加如下内容:(6)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的下属单位、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8.5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8.5.1款细化如下: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于按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时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行政监督部门接到对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投诉的,应当制止或者要求整改,整改期间可以暂停其招标投标活动。10投标人须知正文10.1款后增加如下条款:10.2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以此类推。10.3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投标人须知1.4.4(1)至(7)的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出现投标人须知1.4.4(1)至(7)的情形之一的,中标候选人须主动书面告知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签收之前将书面函件送达至招标人,否则引起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该中标候选人全部承担。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0.4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类似工程”“类似项目”均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咨询服务项目。路面施工咨询服务指路面施工咨询或路面质量管理方面的服务工作。10.5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期间,出现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过激行为,或出现在开标会现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此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10.6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禁止该投标人再次投标本项目。10.7自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招标人函件(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2.2项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3.1项招标文件修改等)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密切留意上述网站关于本工程补遗书的发放信息(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网站发布即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各投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及时自行下载补遗书及补充资料。如投标人未按要求留意补遗书的发放信息或未及时下载补遗书及补充资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8投标人应提前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30时前自行到办事窗口确认相关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否则造成相关信息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信息,以保证企业和人员各类证件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开标前将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心的系统,检查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及登记的情况。10.9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支付金额、支付时间及支付形式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执行。10.10根据所属路段项目业主的不同,中标人分别与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10.1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招标人将加强对评标报告的审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和处理。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项目名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公路)的工程咨询单位。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1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项目名称业绩要求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近5年完成过至少2项类似项目业绩,累计里程不少于50公里。注:1.近5年指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项”指单份合同项,同一个工程项目的合同只计1项业绩。“完成过”是指所咨询的路面施工工程项目取得交工验收。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业绩证明材料体现其完成的相关工作内容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内容,此业绩不予认定。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4.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完成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的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业绩均不予认定。5.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2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工程咨询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注:上述“最新年度”是指交通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的信用评价年度,目前已公布的广东省信用评价最新年度为2024年,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相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了新一年度的结果,则按其已公布的最新结果为准。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注:1、近5年指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担任过”是指项目负责人在上述时间段内曾担任过项目负责人。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4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上表中路桥相关专业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桥隧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与桥梁、隧道等相近专业。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技术人员3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至少参与过一项类似项目工作。注:,1、近5年指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2、本表所要求人员在投标时无需具体填报,只需按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作出承诺即可,中标人在进场前按照投标函承诺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3、本表中路桥相关专业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桥隧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与桥梁、隧道等相近专业。4、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咨询工作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不适用);(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含备选,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造价咨询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造价咨询工作。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须经发包人同意,且投标人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5招标文件的合法性2.5.1招标人及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该电子签名对招标人及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产生与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2.5.2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及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如有)的电子数字证书电子签名。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构成3.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4)资格审查资料;(5)其他材料;(6)技术建议书。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报价信封;(3)报价清单;(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信息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费用清单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服务费用。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其他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3.5.8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3.5.9如果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则同一个投标人在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重复;如果投标人允许中多个标,则同一投标人在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不可重复。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标书形式编制。投标人使用网络上传投标文件。3.7.2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发布的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以下简称“电子标书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工作。3.7.3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该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7.4投标人在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及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5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编制的要求编制电子标书。如投标文件未按上述编制要求编制的,所引起交易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6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7款、第1.8款、第3.1款的规定编制,按本须知第3.2款的规定填报投标报价,本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列明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不能有漏缺。3.7.7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8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函、资格审查资料、联合体协议书应按电子标书制作软件要求的电子文件类型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或评标办法的要求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扫描件的形式附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7.9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投标文件应按其格式要求由投标人进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3.7.10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编制并生成报价信封,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值为投标报价,投标值大写与小写须一致,且投标值须与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大写金额数字用“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填写。3.7.1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信息表编制要求:中标候选人的公示信息表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并转换成PDF格式合成到电子投标文件中。中标候选人的公示信息表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填报内容应当与对应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致。3.7.1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文件上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或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无需联合体各方共同进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或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招标文件另有约定要求联合体各方各自进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或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3.7.13本须知前附表的其他要求。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并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上述方式外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在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设置投标文件查询密码(用于查询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撤销投标文件及签到时匹配对应的招标文件)。上传成功后,投标人应打印“电子标书网站上传回执”作为成功上传的凭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交易系统将生成投标文件识别码。本识别码是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唯一凭证,投标人须妥善保管。识别码丢失后,投标人将无法找回投标文件,需重新上传提交。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2.3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4.3.2投标人应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投标文件识别码及投标文件查询密码通过网络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4.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的除外)。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会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有关部门监督或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开标会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2)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4款规定的条件对各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信息进行系统辅助审查(开标会上对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及登记的情况等进行初步审查,详细审查或者其他资格审查在评标期间进行,并且资格审查以评标报告中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按本章3.4款规定审查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4)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投标会现场不受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等事项。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5)招标人确认交易系统辅助审查结果,公布通过审查有效的投标人名单及拒绝或否决投标的理由。(6)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8)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参会人员、监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会结束。5.2.2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标结束后,直接在评标室开启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2)摇取下浮率(如有),下浮率在评标现场采用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开启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4)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5.2.4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过程中,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4)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及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不一致的。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如在中标公示期间发现计算错误的,招标人将对计算结果进行纠正,并将重新公示中标结果。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5.4否决投标的规定开标、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当否决其投标:5.4.1投标人资格不满足本须知第1.4款的要求;5.4.2未按本须知第3.4款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5.4.3上传的投标文件损坏或无法读取的;5.4.4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填报的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信息与事实不相符的。5.4.5投标文件中使用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版本,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新版本不一致的;5.4.6投标文件未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名的;5.4.7投标文件签名使用的数字证书与签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5.4.8投标会上签到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与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的;5.4.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5.4.10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的;5.4.11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3.7款的要求编制、签字和盖章的;5.4.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4.1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有效性审查或评定为不合格的;5.4.14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失效或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的;5.4.15经认定属于5.5款规定的围标串标情形的;5.4.16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为无效标的;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5.5围标串标的情形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为围标串标,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5.5.1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5.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5.3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5.5.4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5.5.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5.5.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由招标人认定,存在于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及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咨询服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服务期限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担保。(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c.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证明材料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主要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2.1分值构成(总分100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分值:技术建议书:40分主要人员:20分2.2.1分)业绩:25分履约信誉: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报价文件)的分值:评标价: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最高评标限价的计算: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下浮率摇珠区间范围为0%~3%。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最高投标限价可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续上表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2.2.4(1)技术建议书40分技术服务工作的目标和范围(8分)技术服务工作的目标和范围明确的得4.8分,工作任务目标和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结合紧密的,酌情加0~3.2分。技术服务工作机构设置(8分)设置了技术服务工作机构的得4.8分,技术服务工作机构的设置合理,具有可实施性的,酌情加0~3.2分。技术服务方案(16分)有技术服务方案得9.6分,技术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的,酌情加0~6.4分。技术服务的进度服务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8分)有技术服务的进度、服务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的得4.8分,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酌情加0~3.2分。2.2.4(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20分拟投入本项目能力(20分)的人员资格和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在此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合同段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加4分,最多加8分。2.2.4(4)其他因素投标人业绩25分业绩(2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里程每累计增加50公里(尾数不计)加5分,最多加10分。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超出最低要求里程50公里的部分可用于上述累计进行加分。履约信誉5分履约信誉(5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事故被:(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的,扣2分/次。(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且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的,扣1分/次。(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且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的,扣0.5分/次。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行政处罚要以上述单位正式发文为依据,以正式发文时间为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2.2.4(3)评标价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其中:F=10,E2。E1=0.6,E2=0.3100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续上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补充或修改的内容1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及评标组织”,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2评标组织1.2.1协助工作组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1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1.2.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1.3评审工作程序(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初步评审:(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2)报价算术性修正;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3.2.2原3.2.2条款补充细化如下: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时,各评分因素【履约信誉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该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值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1)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分差值(次分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3.2.2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上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准。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6增加3.6.2款: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3.93.9.3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增加3.9.3-3.9.6款: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3.9.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3.9.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1)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知1.4.3款、1.4.4款、1.12款、3.2款、3.3款、3.4款、3.5款、3.6款、10.3款;(3)本评标办法否决条款;(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投标保证金四、资格审查资料五、其他材料六、技术建议书一、投标函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职称:。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全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递交履约担保;(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人员,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人员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8.(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全称、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全称、电子签名)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说明: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授权委托书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全称、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全称、电子签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全称、电子签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3.如果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全称、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全称、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年月日注:,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三、投标保证金注:本次招标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情况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核查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编制本条内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格式如下。投标保函(银行电子保函参考样式)编号:致:鉴于:,(下称“投标人”)根据贵方于年月日发出的编号为的招标文件/标书拟向贵方投标承接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标书,投标人需向贵方提交投标保函。根据保函申请人的申请,我行(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币种)元(大写)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一、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且符合本保函约定的,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人付款。索赔文件约定如下: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函编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2)投标人中标后未与受益人签约;或(3)投标人中标后未在合约生效日后的日内向受益人提交可接受的履约保函;或(4)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为确保索赔文件的真实性,索赔文件须经受益人开户行确认签字、盖章真实、有效并经其提交保证人,寄送地址为。二、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三、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四、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于年月日失效。本保函失效后,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保证人:(公章)有权签字人:日期:年月日四、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企业资质(或资信)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金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时间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说明: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说明: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表3-1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简述证明资料所在页码123456……注:1、项目特征简述,请参考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已经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业绩评分中“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对项目特征进行简述,如“工作内容”,“项目性质”,“规模”等。说明: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表3-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项目投标人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 路面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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