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2025)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MZC20250905001
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类型:服务
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预算金额:240000元
7.最高限价:24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8.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乙级及以上或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③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水资源论证服务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不能体现内容的需再提供其他材料进行佐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自行下载
备注: 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联系方式:
1、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缪先生,18706288798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
2、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单位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顾女士,13921662537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瑞江路苏城大厦7F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丁工 13274510158。
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

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标).doc

南通市海门区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MZC20250905001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代理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九月五日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MZC20250905001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项目类型:服务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预算金额:240000元7.最高限价:24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8.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乙级及以上或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③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水资源论证服务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不能体现内容的需再提供其他材料进行佐证)。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方式:自行下载备注: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五、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八、联系方式:1、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缪先生,18706288798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2、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单位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顾女士,13921662537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瑞江路苏城大厦7F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丁工13274510158。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一章采购项目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项目简介根据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函》、《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和实施细则的函》(苏商开发〔2020〕384号)、《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280号)及《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通商发[2019]114号)要求等,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分析区域水资源条件对规划的保障能力与约束因素,论证规划布局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适应性。梳理区域现状用水情况、水资源条件和相关规划相符情况的基础上,对规划水平内进行需水预测和水资源配置分析,根据以上分析成果合理确定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指标,对现状未达到水校标准和节水要求的项目提出节水技改措施,制定适合海门港经济开发区的项目准入水校标准,达到简化区域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程序,提高区域审批效能。二、论证范围:南通市海门港经济开发区全区域范围三、论证目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应全面分析海门港经济开发区区域水资源条件及开发利用现状,依据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目标、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指标等规划成果和管理要求,结合区域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及发展形势等,分析拟定区域的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提出水资源配置方案,并提出用水定额等产业和项目准入标准和取用水管理要求,从而达到简化区域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程序(材料)、提高区域审批效能、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目的。四、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收集项目区域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水环境等资料,综合评价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开发利用现状评价、水资源平衡预测、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目标分析、取水退水影响评价、水资源优化配置等。最终形成海门港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2)规划水资源论证在规划编制或制订过程中,通过科学评估规划实施的水资源条件,分析论证规划需水规模的合理性、水源配置方案的可靠性以及规划实施对其他用水、水资源以及水功能区等影响,综合评价规划实施水资源支撑条件,提出规划规划实施有关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对策措施以及优化调整的建议,为规划和水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4)收集所在区域水文、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采用数理统计、类比分析等方法,分析区域可利用水资源量,论证建设项目取水的可行性和可靠性。(5)根据水源地及附近水资源的水平和垂直分布特点,综合评价取水目的层的水源条件、建井位置及取水深度的合理性。(6)从水资源管理角度出发,分析取、退水对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地质环境以及其他取水用户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水资源保护措施。五、编制原则相符性原则。南通市海门港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要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承载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符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区域总体规划以及水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约束性原则。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及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的刚性约束要求,坚持以水定需,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协调性原则。南通市海门港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应与区域其他规划的水资源需求与保护管理相协调,统筹开发区各类用水需求的关系及供排水设施的系统性,促进经济开发区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科学性原则。选择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应真实可靠,采用的水文资料应具有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论证思路应清晰正确,采用的论证方法应科学适用,论证结论应真实可信。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水资源论证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主要应包括:(一)规划分析;(二)水资源条件分析;(三)需水合理性分析;(四)水源配置方案论证;(五)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分析;(六)规划实施影响分析;(七)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对策措施。根据不同类型的规划,要突出规划水资源论证的重点:(一)重大项目布局规划的水资源论证,应重点分析规划与区域水资源条件的协调性、区域水源保障及退水出路,分析规划与水资源管理法规及相关水资源规划和配置方案的相符性,强化以水资源条件指导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二)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战略发展规划,应分析预测规划水平年城市发展规模和区域经济结构发展与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适应性,重点论证供水方案可行性和可靠性,以及规划实施对周边区域的影响。(三)农业灌溉、电力开发(核电、水电、火电)、石油化工、钢铁、煤炭、造纸、纺织、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的专项规划,应重点分析其布局及建设规模与水资源条件的适应性、用水效率与国家政策的符合性、排水与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协调性等。七、其他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负责领导和管理团体,与采购单位沟通协调服务内容,提供优质服务(含派专业人员配合业主做好前期方案汇报、会议记录、后期服务等相关工作等)。项目团队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完成项目负责人分配的各项工作。2、投标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工作内容,内部指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总体思路、规划重点和难点以及项目组织进度及质量保证、成果形式、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保障措施等,并根据工作方案实施。3、成交供应商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其他需要成交供应商配合的服务。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服务合约,项目完成以后,如采购单位有需要成交供应商配合的服务,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协助采购单位完善项目内容。4、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需负责及时更正直至采购单位确认,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损坏等责任事故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并通过审查。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二、质量要求:提交的水资源论证成果报告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和实施细则的函》(苏商开发〔2020〕384号)、《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280号)及《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通商发[2019]114号)要求、《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导则》(TJSSL0002-2022)等要求,有最新按照最新要求执行。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省市、地区现行的有关规定,且必须通过行政审批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付款方式:项目方案满足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并通过专家审核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待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一年后付清(以上均不计息)。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信息有误或提供虚假发票,甲方有权对发票金额等值货款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其它相关说明: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采购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5、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对现场情况和影响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根据现场情况考虑相应的投标报价,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成交后和签订合同时及实施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项目造价的要求。第三部分竞谈须知一、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供应商谈判响应须知(一)企业入库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二)响应竞争性谈判路径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中获取。2、下载响应: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下载响应。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未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谈判评审或部分影响谈判评审的,导致谈判评审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5、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6、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四、报价准备1、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各类保险费、高温补贴费、材料费、设备仪器费、交通费、食宿费、报告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完成本服务项目的全部费用。若审查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必须重新编制直至通过专家审查为止,造成的一切返工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须系统进行最终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友情提醒: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最后https://www.etradin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五、竞争性谈判程序简介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谈判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六、相关费用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等分摊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50%计取,低于3000元的按照3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3、成交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号,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全部项目完成后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无息)。七、其他说明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三份通过EMS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苏城大厦7F,联系人:顾女士,联系电话:13921662537。2、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始解密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第四部分竞谈程序和内容一、代理机构组织竞谈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财政部门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确认或者制定竞争性谈判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谈判程序、内容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因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而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谈判时间由谈判小组掌握。三、评定方法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最后报价相同且并列第一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同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出现: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采购人按照规定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五、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陆份,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各二份,其余送相关部门。所签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4.成交供应商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采购单位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采购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5.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6.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降低服务标准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合同采购单位(全称):(简称甲方)成交供应商(全称):(简称乙方)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结果、采购单位“采购文件”的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承诺,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同: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二、合同总金额(固定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各类保险费、高温补贴费、材料费、设备仪器费、交通费、食宿费、报告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完成本服务项目的全部费用。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并通过审查。四、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提交的水资源论证成果报告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和实施细则的函》(苏商开发〔2020〕384号)、《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280号)及《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通商发[2019]114号)要求、《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导则》(TJSSL0002-2022)等要求,有最新按照最新要求执行。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省市、地区现行的有关规定,且必须通过行政审批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五、免费服务期为12个月。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执行。六、成果验收要求:必须通过行政审批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提供合格成果文件共肆份。七、付款方式:项目方案满足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并通过专家审核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待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一年后付清(以上均不计息)。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信息有误或提供虚假发票,甲方有权对发票金额等值货款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元。乙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甲方在合同期满且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c.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九、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乙方对甲方委托的水资源区域评估等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不得直接通过网络以及可能泄露的方式途径传输相关资料;不得占有和使用相关资料;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转让、借阅、查询相关资料;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将相关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十一、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2.如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20%的违约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十二、服务安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要严把安全关,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造成甲方被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追偿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十四、违约条款1.甲方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由于本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但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方按实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意按实结算外,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的违约及赔偿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甲方实际损失(含间接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的,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赔偿。(2)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超过约定日期7个日历天仍不能提供服务或提交成果报告的,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过15个日历天仍不能提供服务或提交成果报告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实际损失(含间接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赔偿。(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偿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此造成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5)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①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严重不相符;②超过限期仍不能提供服务或提交成果报告的,并造成重大影响;③不能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标准或采购文件要求;④有转包、分包行为;⑤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十五、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起诉。因甲方维权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由乙方承担。十六、合同其他事项:。十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⒈本合同条款;⒉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⒊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⒋供需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十八、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采购文件为准。十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多页合同供需甲乙必须加盖骑缝公章)二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需方)(盖章):乙方(供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廉政合同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建设,特订立如下合同。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6、甲乙双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叁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年月日1.11.2.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3.投标资料目录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 明1投标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 页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 页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4诚信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第 页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第 页见附件7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8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第 页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①投标供应商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乙级及以上或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③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水资源论证服务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不能体现内容的需再提供其他材料进行佐证)。第 页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第 页11响应报价表上传至商务标价格标部分格式见附件提示:1、第1—10项(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无法获取链接的部分上传至其他材料(第一信封辅助材料)。第11项:响应报价表上传至商务标价格标中。2、因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模板与招标文件中模板存在不一致,请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采用招标文件中模板。3、投标单位主体信息库事宜请联系:4009280095。1.4.投标承诺函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依据贵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HMZC20250905001(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我方符合招标方提出的资格要求,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5.我公司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MZC20250905001)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代理人(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1.5.诚信承诺函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HMZC20250905001(项目编号)的投标,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如成交,我单位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成交通知书。8.如成交,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9.如成交,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愿意接受招标人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注:其他未列明行业的划型标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单位的项目编号为HMZC20250905001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HMZC20250905001(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1.6.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投标报价(元)备注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项目240000 完全接受本谈判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 大写: 注:如有小数点,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系统要求必须上传附件,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