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空间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2025)



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 (其他)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41375007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1375007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关于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京发改(审)〔2025〕208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资金来源:国家预算:0.000000万元,市政府投资:40951.000000万元,全民自筹:0.000000万元,利用外资:0.000000万元,银行贷款:0.000000万元,其他投资:0.000000万元,区政府投资:0.000000万元 (出资比例: 10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 北京市 , 招标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招标类别: 其他 招标

投资额: 40951 万元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一)河道工程:对10.36 公里河道实施滨水空间提升改造实施河道疏浚及岸坡改造等。(二)雨水口(方涵)工程:改建雨水口129座,雨水方涵12座等。(三)建筑物工程:新建滨水建筑594平方米等(四)水生态工程:种植水生植物73307平方米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S110000A001041375007001 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

标段(包)内容: 需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基准网监测和基坑监测工作

建设地点: 北京市 海淀区 西起安河闸,终点至海淀区界,中间除去清华之洲段。

合同估算价: 2500000 元

计划工期: 365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

其它说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S110000A001041375007001 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质。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 07月01日至 2025年6月 30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7)其他要求: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05日16时00分至2025年09月10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网络下载,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图纸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05日16时00分至2025年09月10日17时00分

图纸获取地点: 海淀区 新华创新大厦4050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办理数字身份认证锁,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绑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法: 网络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 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其它说明: /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7.其他公告内容

/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 01088405807

    9.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路68号
地    址: 新华创新大厦4050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  系  人: **

电  话: 01062470714
电    话: 1501051166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yzgcgl@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 户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材城东路支行

账  号: /
账    号: 0200097009000041678

2025年09月05日

附件列表:

招标公告.pdf

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_招标文件.pdf

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招标项目编号:/),己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关于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5〕208号)),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资金来源:国家预算:0.000000万元,市政府投资:40951.000000万元,全民自筹:0.000000万元,利用外资:0.000000万元,银行贷款:0.000000万元,其他投资:0.000000万元,区政府投资: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00%),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招标人为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类别:其他招标投资额:40951万元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一)河道工程:对10.36公里河道实施滨水空间提升改造实施河道疏浚及岸坡改造等。(二)雨水口(方涵)工程:改建雨水口129座,雨水方涵12座等。(三)建筑物工程:新建滨水建筑594平方米等(四)水生态工程:种植水生植物73307平方米等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标段(包)内容:需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基准网监测和基坑监测工作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起安河闸,终点至海淀区界,中间除去清华之洲段。合同估算价:2,500,000.00元计划工期:365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其它说明:/3.投标人资格要求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7月0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5日16时00分至2025年09月10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网络下载,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图纸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5日16时00分至2025年09月10日17时00分图纸获取地点:海淀区新华创新大厦4050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办理数字身份认证锁,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绑定。5.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递交方法:网络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其它说明:/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开标方式:现场开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7.其他公告内容/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监督电话:010884058079.公告发布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10.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路68号地址:新华创新大厦405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人:**电话:01062470714电话:15010511669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yzgcgl@163.com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材城东路支行账号:/账号:02000970090000416782025年09月05日返回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招标文件标段名称: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开标时间及地点7.其他公告内容8.监督部门9.公告发布媒介10.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附件四开标记录表附件五中标通知书附件六中标结果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附件一否决投标条件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通知附件三投标文件澄清函附件四技术暗标评审有关说明附件五电子化评标方法附件六评标表格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费用清单六、资格审查资料七、监测纲要八、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招标项目编号:以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生成编号为准),己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京海淀发改(审)〔2025〕492号),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统筹北部地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解决(出资比例:100%),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海淀区,招标人为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类别:其他招标投资额(如有):40951万元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一)河道工程:对10.36公里河道实施滨水空间提升改造实施河道疏浚及岸坡改造等。(二)雨水口(方涵)工程:改建雨水口129座,雨水方涵12座等。(三)建筑物工程:新建滨水建筑594平方米等(四)水生态工程:种植水生植物73307平方米等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标段(包)内容:需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基准网监测和基坑监测工作。建设地点(如有):西起安河闸,终点至海淀区界,中间除去清华之洲段。合同估算价(如有):250万元计划工期(如有):365天。建筑面积(如有):/建筑高度(如有):/其它说明(如有):/3.投标人资格要求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至少具有/项已完成/业绩。(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7月0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②/;……(7)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有):(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2)/;……4.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5日16时00分至2025年09月10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网络下载,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图纸获取时间(如有):2025年09月05日16时00分至2025年09月10日17时00分图纸获取地点(如有):北京市海淀区新华创新大厦4050图纸押金(如有):/其他要求(如有):投标人应办理数字身份认证锁,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绑定。5.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递交方法:网络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现场踏勘时间(如有):/年/月/日/时/分投标预备会时间(如有):/年/月/日/时/分其它说明(如有):本项目为电子化投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备查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开标方式:现场开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六层第一开标室7.其他公告内容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监督电话(如有):010-584058079.公告发布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10.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路68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1062470714电子邮件:/传真(如有):/网址(如有):招标人账号(如有):/招标人开户行(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华创新大厦4050联系人:**电话:15010511669电子邮件:yzgcgl@163.com传真(如有):/网址(如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如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路68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1062470714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华创新大厦4050联系人:**电话:150105116691.1.4招标项目名称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深基坑监测)1.1.5项目建设地点西起安河闸,终点至海淀区界,中间除去清华之洲段。。1.1.6项目建设规模(一)河道工程:对10.36公里河道实施滨水空间提升改造实施河道疏浚及岸坡改造等。(二)雨水口(方涵)工程:改建雨水口129座,雨水方涵12座等。(三)建筑物工程:新建滨水建筑594平方米等(四)水生态工程:种植水生植物73307平方米等1.1.7项目投资估算40951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市级统筹北部地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解决,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需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基准网监测和基坑监测工作。1.3.2服务期限365日历天,后期配合至基坑回填结束。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至少具有/项已完成/业绩。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7月0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②/;……7.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按本章附件一格式编写后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递交(适用于召开投标预备会)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发送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一集中列示的所有否决条件。(2)招标范围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投标报价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中包含增值税税金,增值税计税方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满足本须知3.2.5(2)条要求。(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离■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除本章第1.12.1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之外的其他内容偏差幅度:细微偏差或允许修正的偏差。(1)细微偏差:指在个别地方存在疏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2)允许修正的偏差:尽管偏差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就同类问题在投标函及其附录中的承诺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表述不一致,投标函及其附录中的承诺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1.12.3偏离件,且经评标委员会提出澄清要求,投标人按投标函及其附录承诺内容修正投标文件。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形式:按本章附件一格式编写后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递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发送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直接下载澄清通知,无需回复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发送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直接下载修改通知,无需回复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3报价方式(1)投标报价采用金额(费率/金额)报价方式。(2)采用费率报价的,费率指:/。(3)采用金额报价的,需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并汇总得出投标报价总额。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2500000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工程情况,结合市场因素进行自主竞争报价。(2)投标报价应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配合审查等,编制文件,设计施工配合,青苗和园林绿化补偿,占地补偿,扰民及民扰,占道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农民工工伤保险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包括电子保函)、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汇入单位名称:北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合作银行指定账户单位开户行:北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合作银行指定开户行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号:北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合作银行指定账号其他要求:(1)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包括银行电3.4.1投标保证金汇、支票、现钞)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其格式可按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合作银行规定格式;(3)投标保证金递交按《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20]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1)对于本章第3.5.1条应附材料的具体说明:(2)对于本章第3.5.2条应附材料的具体说明:(3)对于本章第3.5.3条应附材料的具体说明:(4)对于本章第3.5.4条应附材料的具体说明:(5)对于本章第3.5.5条应附材料的具体说明:(6)对于本章第3.5.6条应附材料的具体说明:(7)对于本章第3.5.7条应附材料的具体说明:(8)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9)/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0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已办理个人电子印章的,可以直接加盖个人电子印章和单位电子印章。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前,应当使用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进行加密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文件无需密封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截止日应当为工作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1)本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2)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通知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送;(3)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澄清申请、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确认、投标文件递交、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通知的回复均需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4)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可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G2/default-index!guide.do);(5)投标文件制作、加密、解密必须使用投标人本单位电子印章,且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必须使用同一个单位电子印章;(6)投标文件、澄清申请、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确认、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通知的回复,需按照要求相应加盖单位和/或个人电子印章;(7)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前,应当使用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进行加密;(8)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使用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必须与投标文件加密使用同一单位电子印章)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已完成深基坑监测类似业绩10.2项目负责人的陈述与答辩■不要求□要求:拟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参加开标会,会后即进行陈述与答辩。陈述与答辩时间为分钟。10.3监测纲要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监测纲要(技术暗标)编制和递交要求:(1)监测纲要(技术暗标)不得含有任何投标人直接或间接的信息,不得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2)/10.4中标后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份数1份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开标注意事项(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并签到;(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达开标现场或在参加开标会议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或未携带单位电子印章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4)设置信用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解密前应采集当日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单位信用等级信息;(5)开标结束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人用单位电子印章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该项目的所有电子标书进行加密,加密用的单位电子印章须由招标人随身妥善保管。10.9信用等级信息的采集(适用于设置信用标评审)(1)投标文件解密前,应现场采集当日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单位信用等级信息。(2)根据《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动态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要求,采用当日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进行评分。在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但未在本市进行信用评价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其信用等级按BBB级赋分,未在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10.9信用等级信息的采集(适用于设置信用标评审)其信用等级按CCC级赋分。(3)当日信用等级的判定标准:1)开标现场在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有记录的,以实时查询结果为准;2)开标现场在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无记录,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了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北京市水利工程协会延续有效证明的,以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写明的等级为准;3)在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以北京市水利工程协会出具证明其已提交信用资料为准。(4)当日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经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确认,并在开标记录表中记录。(5)联合体投标的,应采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信用等级信息。10.10开标异常情况的处理(1)信用等级信息采集异常的处理因不可抗力原因(停电、网络瘫痪、网站故障等)导致开标现场无法采集当日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单位信用等级信息,招标人立即暂停开标程序,如实记录暂停开标的具体原因,由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和各投标人代表当场确认,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解密,待不可抗力解除后重新组织对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2)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因不可抗力原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解密时停电、网络瘫痪、系统故障等),解密时间推迟,推迟的具体时间根据现场情况确定。2)其他原因,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不予退还。②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当场予以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由招标人代表使用单位电子印章将已解密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待问题解决后重新组织开标。③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但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人达到三个(含)以上的,开标继续进行,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3)/10.11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0日(含当日)之前任意时间(注:该时间应不晚于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相对应三年前的时间)10.12评标特殊情况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当有效投标不足3个时,可以继续进行评标,也可以否决全部投标。10.13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且招标人分析原因后的;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中标候选人均不具备中标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6)其他情形:/。(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1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4.1有关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单位:/10.14.2招标代理费□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计取方式:执行1980号文支付时间及要求:10.14.3招投标交易服务费/…………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勘察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测纲要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费用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监测纲要;(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影响招标公正性。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勘察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测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监测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四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监测服务期限信用等级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字最高投标限价备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附件五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格式)(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监测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印章)年月日附件六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确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盖单位电子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技术暗标编制(适用于监测纲要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的规定…………其他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形式评审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本章附件一规定被认定串通投标的任何一种情形…………其他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评审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监测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监测纲要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响应性评审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35分监测纲要部分:55分投标报价:10分其他评分因素:0分(如有)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本章附件五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本章附件五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本章附件五2.2.4(2)监测纲要评分标准见本章附件五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本章附件五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本章附件五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一。附件一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与本章附件一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以本章附件一的规定为准。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的评分之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测纲要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测纲要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测纲要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测纲要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测纲要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附件一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投标条件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与本附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以本附件的规定为准。注:本附件内容供招标人参考使用,需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编写。(一)开标阶段的否决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3)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4)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5)未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可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生成投标文件的;(6)其他情形:/。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时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达开标现场;(2)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结果拒绝签字确认,且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监管工作人员到场核实无误后,仍拒绝签字确认的。(二)评标阶段的否决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的备选方案外,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本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3.投标函及其附录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函及其附录没有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且没有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印章的。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印章)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电子印章)。6.联合体投标人未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或联合体牵头人。(适用于联合体投标)7.技术暗标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适用于技术暗标采用“暗标”评审)8.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下列重大变化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书面告知招标人的,或更新的资料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或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股权关系、管理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投标人名称、资质和法定代表人等变更;(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变更,或联合体投标人成员分工比例发生变化,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书面告知招标人的,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或更新后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的;(3)联合体投标人的成员发生变化的;(4)其他情况:/。9.投标人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在全国范围或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www.bwea.org.cn/bwea_credit/credit/jsp_credit_index.jsp)公示范围,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0.未真实披露投标人与其关联单位的关系的相关情况的。11.投标文件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指投标人针对投标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整章节、整段落或错误异常一致的,不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规程的通用内容及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内容);(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委托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或同一单位电脑的;(9)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不包括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10)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2.评标委员会要求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原件与扫描件不符,或者原件存在伪造嫌疑,或者投标人不能按时提交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证明或证件原件,且评标委员会不能接受其理由的。13.以他人名义投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4.在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招标人或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5.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为确实影响其履约能力的。16.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招标文件中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报价(不含等于)的;(2)投标报价中未包含增值税税金,或其计税方法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计税方法的;(3)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有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报价其他要求规定内容的实质性偏差;(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5)其他情形:/。17.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监测范围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的招标范围有实质性偏差。18.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监测服务期限超过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的期限。19.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的质量标准。20.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以下任一种瑕疵的:(适用于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保证金出具人与被保证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以保函形式出具时被保证人与该投标人名称不一致;(4)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出具时,担保机构不是合法的担保机构;(5)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是从其基本账户转出;(6)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出具时,保函的实质性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其他:/。22.投标文件中提出对监测或其他相关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限制性条件的分包或转让的。23.投标函附录中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提出附加条件,且该附加条件对招标人权利及投标人义务等造成重大削弱或限制,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4.投标文件监测纲要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2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7.……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通知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函于年月日时前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递交。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年月日附件三投标文件澄清函投标文件澄清函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附件四技术暗标评审有关说明技术暗标评审有关说明1.暗标编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监测纲要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对监测纲要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将随机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号。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技术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后,方可读取暗标编号记录。2.技术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监测纲要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对监测纲要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监测纲要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监测纲要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行。监测纲要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信业绩、投标报价、其他因素评审。在形式评审阶段,因技术暗标编制不符合要求判定为无效投标的,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已完成的监测纲要评审结果无需修改,也不再计入分值汇总。附件五电子化评标方法电子化评标方法1.总则本附件为“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本附件的内容是针对电子化评标的特点和要求,对本章正文和前附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和细化,本章正文部分、前附表部分中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本附件中的规定执行。2.电子化评标细则2.1盖章及签字评标专家的签字应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可的电子手写板签字。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盖章应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可的单位电子印章。2.2暗标编号(适用于技术标暗标评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开始前,使用招标人电子印章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电子标书进行解密,并自动生成技术标暗标编号。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评审并将评审记录保存后,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系统的编码记录确定投标人与暗标编号的对应关系,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2.3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将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牵头人以联合体的名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并按照投标文件投标函的盖章方式,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2.4突发情况处理评标时,如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评标委员会应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解决。附件六评标表格表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评标委员会签到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签到时间12345…………表2:评标专家声明书评标专家声明书本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的评标专家。本人声明:本人在评标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无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本人郑重保证: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本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能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年月日表3: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推荐表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推荐表经(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推荐,(专家姓名)为本次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他成员权利和义务均相等。专家姓名签名同意/不同意……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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