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2025)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档案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
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52422G
项目名称: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具体见磋商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5209
质疑联系人:毛科达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2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传 真:0574-8742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冲、史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731、87425467
质疑联系人:方芸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真: /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CBNB-20252422G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docx244.8K
CBNB-20252422G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docx
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CBNB-20252422G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3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7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8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35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7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BNB-20252422G项目名称: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50,000.00最高限价(元):75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7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具体见磋商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虞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5209质疑联系人:毛科达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28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传真:0574-87425386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冲、史维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731、87425467质疑联系人:方芸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传真:/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如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无需进行变动且供应商应答明确,则以书面形式(政采云系统发出磋商响应函或邮件形式等)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视作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根据磋商补充通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验收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2)标的: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六、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投标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采购代理服务费、税费等)均计入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为准。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1)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或直接提交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将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2)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一日17:00(含)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 二 部,收件人: 陈冲 ,联系方式:13081928686 。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3)采用直接提交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止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室详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11250.00。(3)支付形式及账号:①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电汇/现金②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宁波银行科技支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4)支付流程:成交人按照成交结果公告确定服务费金额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后将汇款底单、开票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发送至1115194121@qq.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开具发票。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含初次报价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2)。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四、询问、质疑与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答复3.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质疑回复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3.2.2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质疑函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收件人:郑老师,电话:0574-89295894。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3.关于分公司响应3.1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外,分公司响应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响应文件的组成2.1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联合协议(如果有);(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A、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格式附后);B、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是,请提供);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格式附后)。(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响应函(格式见第七部分);(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七部分);(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七部分);(5)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6)项目实施方案;(7)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8)应急预案;(9)安全保密方案;(10)培训方案;(11)售后服务;(12)管理体系证书(如有,请提供);(13)软件著作权(如有,请提供);(14)同类项目业绩(格式见附件)(15)项目团队实力;(16)根据评分标准内容提供其他资料;(1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果有)。2.3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一览表;(2)其他资料(如有)。注:供应商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2.备份响应文件2.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2.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2.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开启响应文件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信用信息查询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1.1最后报价一览表。十、评审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3.评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十一、成交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注: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名成交人。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二、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4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签订。3.履约保证金(如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4.预付款(如有)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十三、验收1.验收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重要商务条款一览表序号内 容▲1服务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完成全部工作量的三分之一。▲3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暂定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本项目以人工为主);2、成交供应商每年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并经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根据实际完成的档案数量一次性结清款项,首年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时先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备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5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6售后服务: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终身维修服务;2.供应商应有快速保障响应能力,无论在质保期内或质保期之后,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系统、数字化加工成果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故障,比如服务器宕机、系统报错、漏扫、多扫、错别字、坏死图、图像丢失等。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要求修复的通知后,应立即做出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修复错误。二、采购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暂定)单位每卷最高限价(单价,元)1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1500卷500三、技术需求1.在职人员干部档案数字化工作1500卷(暂定),数量以实际制作为准。根据***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干部数字档案报送标准(组通字〔2010〕61号)、《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完成在职人员1500卷(暂定)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编码、档案审核、个人信息采集、目录录入、档案扫描、档案数据审核、数据挂接、存储备份、打印装订等。2.标准化服务内容:2.1整理编码将整本档案以及散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码;严格把原来档案按新标准进行分类整理;严格把关四类、九类的分类和排序标准;严格把关每份材料的类号、页码编注标准;档案材料排序完成后,用铅笔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并在其右下角编写页码。2.2档案审核审核人员基于档案材料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确认,“三龄”即干部的出生时间、党龄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份”是指干部身份。1、出生时间的审核确认重点看三张表:(1)最早记载出生时间的材料,一般为入团志愿书,或者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一般以此确定为出生时间。(2)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目前单位使用的时间。(3)身份证件(户籍证件)。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要看与工作时间、入学时间、家庭成员信息等逻辑关系是否合理。2、参加工作时间的审核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比较多,其中早期的材料一般为第九类中的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劳动合同等,以及第五类中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工龄复查表等。主要看三类材料:①参加工作原始材料;②最新任免表;③转正定级材料。3、入党时间的审核确定干部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材料,仅以干部档案第六类中《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为准,其他履历材料、任免材料也有入党时间的记载,但不作为依据。(1)入党时间:看《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2)在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但都必须经上级党委批准。(3)民主党派入党时间,各民主党派不一致,民革以支部大会通过时间为入党时间;民进、民建、民盟、农工党、社工党、九三学社等入党时间是以地市级以上批准时间为准。台盟入盟时间是以省级部门批准时间为准。民主党派的干部,档案中必须有党派材料,尽量找原始材料,也可以找文书档案中有关文件。(4)2014年5月以后,要求入党的材料归档要求发生变化,过去要求只存入入党志愿书和入党申请书就可以,后来要求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训教育考察材料也必须存入档案。(5)对于丢失《入党志愿书》问题,审核中应依据以下处理办法审查有关材料是否完整:由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并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明其党员身份,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如果原单位不存在,现单位在能够确认党员身份的前提下,出具书面证明,再在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身份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补填材料存档。4、学历学位的审核全日制认定:国民教育学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是全日制。对于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的,***和教育部门全日制概念不一致,按照***定义的概念掌握。其中,***对全日制教育的定义:一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二是全脱产;三是未享受工资待遇;四是毕业后重新分配工作的才算全日制。5、干部经历的审核干部档案中工作经历的材料主要包括第一类中的各种履历表、登记表,第四类中的职称评定材料,第九类中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工资材料等。6、干部身份的审核重点审核干部身份的依据材料。获得干部身份的途径:①全日制大学毕业;②入伍提干;③从工人中选拔,须有干部录用审批材料。审核干部身份是要把学历学位和经历结合起来看:(1)对于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重点审查有无毕业证;(2)对于录用为国家干部、教师的,重点审查有无录用审批表;(3)对于民办转公办教师的,重点审查有无民转公教师审批表;(4)对于工人转为干部的,重点审查有无转干审批表等材料;(5)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6)对新录用公务员,要审查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是否真实有效。7、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审核关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完整性,查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8、其他情况审核(1)奖惩情况的审核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八大团体)奖励材料,应有奖励审批表,如果没有,应以奖状或证书复印件归档,没有以上材料的,应审查其他证明文件。(2)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的审核主要审核填写是否完整,前后是否有出入;要填全配偶、子女、子女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包括退休的、去世的。9、相关表格的填写审核项目涉及填写表格包括:专审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干部人事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2.3个人信息采集仔细核对档案资料,按采购方要求对个人基本信息内容进行采集建库。2.4目录录入严格准确地进行档案目录录入,具体标准如下:逐份录入,不多录、少录;录入目录内容与档案内容完全一致,不错录;目录录入完整目录标题。2.5档案扫描根据档案的材质选用平板扫描方式,扫描时档案摆放与扫描仪四角平行,不对档案原件造成破坏,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对拟扫描档案逐页进行检查,档案严重破损、污染和字迹褪变情况应在《扫描档案登记表》相应栏中标注清楚“原件破损”、“原件模糊”、“原件残缺”等情况说明,影响扫描工作进行的档案,应在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的情况下进行拆件;采用彩色单页jpg的存储格式,扫描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图片文件成品数据为24bit真彩JPG压缩格式;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每份档案须按十大类按顺序进行扫描操作;对年代较早、纸质较差、脆、薄的页必须使用平板扫描,不得使用高速扫描以免档案破损;对纸质较薄,透明的页必须垫白纸扫描,避免前后内容透视重叠;扫描完成后必须正确排列档案文件和页面顺序。2.6数据审核图像处理中不得损坏原有档案信息的完整。目录数据库与纸质目录保持一致。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1‰。扫描图像:漏扫率≤0.2‰。图像质量:=300DPI。图像文件命名:差错率≤1‰。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2.7档案装订归库经核对无误的档案,按《干部档案整理细则》要求进行装订,不可有漏装掉页情况出现,也不可损害文件字符影响阅读,不能损毁档案原件。及时将装订完毕的档案上交采购方工作人员清点收入库并做好交接确认工作,交接需有相关的交接单。2.8数据挂接正确性质检质检人员检查数字化成品文件与目录挂接是否正确,不达标返回重新修正。2.9数据备份项目验收后,提供干部数字档案数据库备份,硬盘备份提交后双方签字登记确认。3.数字加工软件功能要求3.1加工软件能兼容银河麒麟操作系统或其他信创安可系统,软件为B/S+C/S混合模式,具备三员分离功能;采集端为C/S模式,具备档案信息采集、目录采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高清处理功能,能制作出符合《GB/T33870-2017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图像数据,同时能自动挂接档案目录;管理端为B/S模式,具备在线查档功能。3.2软件系统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存储和传输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3.3数据在网络传输和存储中应采取相应的密码保护措施,确保数据传输和存储的安全。3.4软件系统应具备涉密信息完整性检测功能,能发现信息被篡改、伪造、删除等情况,并产生审计日志。4.技术实施做到施工现场局域网络环境部署。5.其它要求5.1采购人免费提供场地、办公电脑、办公桌椅、专用数据存储服务器、监控设备、监控录像、水电、加工耗材和必要的业务指导。但不提供数字化加工所需的扫描仪和数字化加工软件。5.2扫描加工场地的安全及保密措施。成交供应商采取具体保密措施,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信息安全。进入加工现场的计算机设备应做相应处理,封闭所有计算机存储设备外围接口,确保信息安全。计算机硬盘不得带离加工现场,该硬盘最终交由采购人收取保存。5.3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设备,如手提电脑、手机、mp3、mp4及移动存储介质等。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档案管理、整理及数字化处理的相关能力,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能力,能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服务,解决在档案整理过程中的技术难题。2.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应组建至少5人以上的专业人员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4年及以上的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负责项目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需事先书面告知,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更换;3.需为本项目配备培训老师1名(可外聘),培训老师需具备副研究馆员及以上职称(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内容评分因素分项评分标准分值备注商务技术分90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进行评议:①对项目重难点的剖析精准、全面、详尽的得5分;②对项目重难点的剖析比较全面的,有重点但细节上略有欠缺得3分;③对项目重难点剖析片面、缺乏专业性、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5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解决方案进行评议:①对项目重难点的解决措施重点突出、具有针对性、有利于本项目实施且保障到位有效可行的得5分;②对项目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在细节上略有欠缺的得3分;③对项目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可行性较差,内容不全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5主观分项目实施方案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标准化服务内容”要求中的“整理编码”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4主观分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标准化服务内容”要求中的“档案审核”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4主观分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标准化服务内容”要求中的“个人信息采集”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4主观分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标准化服务内容”要求中的“目录录入”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4主观分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标准化服务内容”要求中的“档案扫描”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4主观分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标准化服务内容”要求中的“数据审核”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4主观分7、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标准化服务内容”要求中的“档案装订归库”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3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3主观分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标准化服务内容”要求中的“档数据挂接正确性质检”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3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3主观分9、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标准化服务内容”要求中的“数据备份”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4主观分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数字加工软件功能要求的配备情况进行评审:①软件功能配备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3分;②软件功能配备情况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③件功能配备简单,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3主观分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合理的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5主观分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就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内容的识别及其拟采取的措施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5主观分安全保密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合理的安全保密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5主观分培训方案根据供应商的项目作业人员及客户培训计划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5主观分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1分;④缺项不得分。5主观分质保期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保期情况进行评审:质保期仅满足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一、重要商务条款一览表”中“5、质保期”基础要求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6个月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1客观分管理体系证书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客观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客观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客观分软件著作权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档案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客观分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档案数字化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能清晰反映所完成的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金额,不完整的不得分。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完整的不得分(若多个合同为同一采购人的,则业绩仅算一个。)1客观分项目团队实力 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档案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4年及以上项目经验(以职称证书取得时间计)的得1分;4、服务承诺:承诺项目负责人全程跟进至本项目完成的得1分;注:响应文件提供服务承诺书。4客观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的得3分;注:响应文件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配置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学历、职称、人员培训证书、类似项目经验进行评审:人员配备及岗位安排合理、人员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得3分;人员配备及岗位安排较合理、人员专业性较强、经验一般的得2分;人员配备及岗位安排欠合理、人员专业性较差、缺少经验的得1分。(注:响应文件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3主观分价格分(1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最终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价格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10客观分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一、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让人;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五、评审须知1.响应文件的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最后报价的修正原则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2.7政采云平台填报的报价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3.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3.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7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3.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3.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11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3.12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3.13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3.14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3.15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16《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3.17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3.18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9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20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21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2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5.终止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采购单位)住所地:联系方式:乙方:(响应人)住所地: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方经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_____________项目服务的提供单位,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一、服务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三、服务范围1、合同服务范围包括: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有关技术资料。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服务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或短缺的技术服务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补齐。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服务质量保证金/元。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由乙方按合同约定进行履行。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或认可地点。九、考核验收1、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2、服务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具体以采购要求中的要求为准。3、若因突发原因甲方需要加快进度或甲方需增加服务人数,乙方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内容。若乙方无法满足甲方需求或乙方经甲方考核多次不合格,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款项支付1、甲方按以下第(2)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提供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分期支付: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2、乙方每年完成本项目本部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并经验收通过后,甲方根据实际完成的档案数量一次性结清款项,首年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时先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备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4、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乙方需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现场等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能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使用。5、乙方提供≤4小时响应的项目后期维护服务。6、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保密条款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备案一份。5、本合同附件:采购人的招标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见证方(盖章):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要提醒:根据鄞州区政府采购要求,本招标项目的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名盖章后,还须经招标代理公司盖章见证(非鉴证),请勿忘!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页码)(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页码)(3)联合协议(如果有)………………………………………………………(页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A、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格式附后)……………………………(页码)B、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是,请提供)………………………………………………(页码)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格式附后)…………………(页码)(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页码)2、商务技术文件(1)评分索引表…………………………………………………………………(页码)(2)响应函………………………………………………………………………(页码)(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页码)(5)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页码)(6)项目实施方案………………………………………………………………(页码)(7)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页码)(8)应急预案……………………………………………………………………(页码)(9)安全保密方案………………………………………………………………(页码)(10)培训方案……………………………………………………………………(页码)(11)售后服务……………………………………………………………………(页码)(12)管理体系证书………………………………………………………………(页码)(13)软件著作权…………………………………………………………………(页码)(14)同类项目业绩………………………………………………………………(页码)(15)项目团队实力………………………………………………………………(页码)(16)根据评分标准内容提供其他资料…………………………………………(页码)(1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3、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一览表……………………………………………………………(页码)(2)其他资料(如有)…………………………………………………………(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52422G】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52422G】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的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单位的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名):日期:(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二、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自评分说明证明文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根据评分标准逐条填写(价格部分除外)三、响应函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52422G】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除响应文件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4、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7.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7.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7.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8、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法人授权书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52422G】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联合体响应授权书(扫描件加盖上传单位电子签名)(适用于联合体响应)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52422G】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6、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项目实施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九、应急预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0、安全保密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1、培训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二、售后服务(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三、管理体系证书(如有,请提供)十四、软件著作权(如有,请提供)十五、同类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联系人/电话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文件页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六、项目团队实力(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七、根据评分标准内容提供其他资料(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八、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果有)(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九、初次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元标项名称报价(元/卷)总价报价(元)服务期限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十、其他资料(如有)(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附件一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本招标文件就有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质量及服务事项告知如下:一、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须知《鄞州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由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按统一格式制作,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向招标机构领取、填写并粘贴在设备醒目位置(不适合粘贴的除外),工程和服务项目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协商解决,保证采购人在遇到售后服务问题时能及时便利与投标人联系。二、政府采购质量跟踪和检查须知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将根据不定期检查的情况或采购人填写的《鄞州区政府采购质量、服务存在问题反馈表》的反馈情况,聘请质量监督部门、政府采购专家和有关单位鉴定供货(服务)质量,检查是否符合和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配置,有否存在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售后服务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或故意推诿、拖延等情节。投标人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三、投标人监督管理须知1.对不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货物上粘贴售后服务联系单(不适合粘贴的除外)的投标人,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次发现的作为该投标人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2.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偷工减料或降低供货质量的投标人,一经查实,即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三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人按有关法规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3.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对采购人的工作造成影响的投标人,经查实,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并作为该投标人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第二次发现的即由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人按有关法规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4.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附件二特别告知函各供应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检测验收工作的意见》(鄞财[2009]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等相关规定,我区自2009年11月开始对单项预算10万元以上货物类采购项目统一由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进行验收(标准额以下的货物类采购个别项目也视情况实行),来进一步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的供货验收文件。对验收中发现不按采购文件、响应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的供应商,将给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1至3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拒不改正的除按有关法规处理外,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因此希望各供应商必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计算响应报价并保证供货质量,否则将被严肃处理,得不偿失。特此告知。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附件三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贵方组织的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52422G】采购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四《政府采购现场活动确认书》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2、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及获知其他供应商信息进行如实声明并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以扫描件形式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1115194121@qq.com。(2)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供应商可看到所参与标项的供应商名称,在确认与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声明书中所列利害关系的情况下,请在一中的“□不存在利害关系”打钩,二中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打钩,四中的2个下划线用斜杠“/”划掉。(3)此声明书非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无需编入响应文件中。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CBNB-20252422G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3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7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8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35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7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BNB-20252422G项目名称: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50,000.00最高限价(元):75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7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具体见磋商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虞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5209质疑联系人:毛科达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28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传真:0574-87425386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冲、史维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731、87425467质疑联系人:方芸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传真:/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如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无需进行变动且供应商应答明确,则以书面形式(政采云系统发出磋商响应函或邮件形式等)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视作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根据磋商补充通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验收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2)标的:鄞州区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六、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投标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采购代理服务费、税费等)均计入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为准。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1)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或直接提交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将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2)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一日17:00(含)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 二 部,收件人: 陈冲 ,联系方式:13081928686 。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3)采用直接提交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止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室详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11250.00。(3)支付形式及账号:①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电汇/现金②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宁波银行科技支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4)支付流程:成交人按照成交结果公告确定服务费金额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后将汇款底单、开票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发送至1115194121@qq.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开具发票。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含初次报价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2)。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提供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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