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JZB-20250904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中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6日 至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室
方式:1、网络发售:(1)供应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附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79757519@qq.com;介绍信务必注明: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②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电子邮箱③单位座机及传真号、④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信息错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3)供应商报名资料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付款方式、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 注: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请于采购活动组织当日交至四川金助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现场报名:(1)供应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附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介绍信要求同上)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送至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号,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信息错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3)供应商报名资料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付款方式、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金助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10万元/年,三年共计630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
地址:成都市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462号
联系方式:严老师 028-27267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金助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室
联系方式:艾先生 028-85133989/18111293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先生
电 话: 028-8513398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简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16: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室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10:00
开标地点
四川金助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室)。
预算金额
¥2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85133989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4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严老师 028-27267609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金助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艾先生 028-85133989/18111293028
附件:
附件1
公告附件.pdf
投标邀请四川金助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SCJZB-2025090401二、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食堂规范正常运行,拟启动食堂食材政府采购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资质优良、管理完善、货品新鲜并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食品供应商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本项目采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标的名称所属行业采购预算(人民币)服务期限备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批发业210万元/年,三年合计630万元。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适用)。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途径:电子邮件或现场获取。方式:1、网络发售:(1)供应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附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79757519@qq.com;介绍信务必注明: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②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电子邮箱③单位座机及传真号、④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信息错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3)供应商报名资料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付款方式、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注: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请于采购活动组织当日交至四川金助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现场报名:(1)供应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附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介绍信要求同上)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送至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号,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信息错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3)供应商报名资料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付款方式、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售价:300元。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8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09月28日09∶30(北京时间)-2025年09月28日10∶00(北京时间)九、开标地点:四川金助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室)。十、本次采购采用公告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本次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地址:成都市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462号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28-27267609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金助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307室联系人:艾先生联系电话:028-85133989/18111293028一、项目概述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食堂规范正常运行,拟启动食堂食材政府采购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资质优良、管理完善、货品新鲜并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食品供应商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本项目采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二、项目需求2.1总体要求1.供货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执行,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动物性产品应符合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2.供应商所供应食材应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与要求,国家有出台新标准时,以新标准为准,供应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数量(重量)、质量、卫生和安全。3.因供应商供货质量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4.本项目全部食品、食材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瘦肉精、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等,供应商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要求以及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上述类似违禁添加剂。三、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合同1年1签(经年度履约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采购合同),根据采购人计划提供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四、配送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综合办公区;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滨江路办公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