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钢班车外包招标公告(宝钢发展有限公司2025)



询价单号
10212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5-09-10T08:52
报价截至时间
2025-09-19T08:52

采购商名称:宝钢发展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10212

浦钢班车外包



1.0



2025-10-19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上海市上海市宝山区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浦钢班车外包
四、技术条款: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附件(1).doc
通勤服务协议(班车服务合同)2025年新.doc

2025年园区通勤事业部浦东新区到五钢、浦东新区到特钢通勤业务外包项目1.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宝钢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需求任务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投标邀请各投标人:我公司计划就本项目邀请供应商参加此次询比,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依据企业自身实力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组织编写投标文件。2.1.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园区通勤事业部浦东新区到五钢、浦东新区到特钢通勤业务外包)。2.项目地点(交货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1592号。3.采购范围:“浦东新区--五钢”(W1)四班三运转通勤线路一条、“浦东新区--五钢”(W2)常日班通勤线路一条。2.2.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自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成立时间不少于2个月。2.宝武集团、宝地资产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3.其他:(一)企业注册资本金大于3000万元。(二)公司营业地为上海市范围(崇明地区除外)。(三)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省级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四)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省际包车客运)。(五)提供上一年的服务中大型企业或者政府的客户服务评价报告。(六)供应在册通勤车辆清单,数量不少于100台。(七)提供参与竞价项目通勤车和参与人员的材料(车辆营运证、驾驶员营运证,承运人责任险≥70万/座的保险单)。(八)第一次竞价单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则该项目流标。2.3.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次询比采购邀请在欧贝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obei.com.cn)上发布。2.4.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具体以欧贝平台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欧贝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5.五、采购人联系方式1.联系人:朱培珵。2.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1592号。3.电话:15921086659。345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规定1服务内容“浦东新区--五钢”(W1)四班三运转通勤线路一条、“浦东新区--五钢”(W2)常日班通勤线路一条2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02500 元(含税9%),W1最高投标价142500元(含税9%),W2最高投标价60000元(含税9%),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4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与方式http://www.obei.com.cn,具体时间以欧贝采购平台发出的通知要求为准5踏勘现场自行踏勘6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要求以盖章扫描的pdf文件格式上传至欧贝采购平台http://www.obei.com.cn;( )纸质版(1份):直接递交或快递至采购联系人;投标文件纸质版的内容应与电子版内容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欧贝采购平台发出的通知要求为准7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简单比价法(1)简单比价法(2)综合评估法8合同形式本项目采用: 总价合同 (1)单价合同(2)总价合同9电子投标文件提示具体可参照:欧贝系统>业务入门>卖家入门>我的报价,进行投标,其中:(1)欧贝系统填写报价时,“采购数量”、“可供量”、“拟签数量”均为1,视为1个采购项(合同),报价请输入合同总价;(2)报价后,请务必上传盖章扫描版投标文件10其它(1)投标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2)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已包括为保证完成全部有关委托事宜及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或可以推测或预见的全部工作所发生的费用6.2.二、投标文件组成要求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已提供部分投标格式文件,详见第七章。2.投标文件中应包含:7.第三章评标办法(简单比价法)7.1.一、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简单比价法”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对于投标文件满足合规性审查要求的单位,按照总报价进行评定,报价最低者中标。最低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后推荐中标人。7.2.二、评标程序序号评审程序名称一否决评审二商务标评审三技术标评审7.3.三、否决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表的标准对投标文件否决投标评审。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序号评审标准1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包括高管交叉任职、股权关联等)2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早于采购文件发出时间3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高度雷同(包括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等)6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包括不在有效期内)7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8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不一致,或资格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9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0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要求11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2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3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存在其他不合规情形14其他否决性评审要求: 。7.4.四、商务标评审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存在金额不一致的以上传欧贝平台的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件的数据为准;(2)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3)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4)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经评审后商务报价(不含税)最低的确定其为中标候选人。7.5.五、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仅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并提出后续实施应关注事项,技术标评审不打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经中标,按照本次采购文件所附合同条件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原则上不做调整,不得因为合同条款问题影响合同签订。请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约定所承担的风险,合理报价。一旦投标报价则被视为完全接受本采购文件及所有附件的要求。)详见附件一8.第五章需求任务书浦东钢铁公司通勤车W15:20塘桥甲、乙:(由由饭店南侧——2135号)、洪山路(昌里路南侧--蔓趣公园斜对面4月13日起)、海阳路(上南路西侧——公交站)。五钢公司7:5013:0020:0515:505:45大沽路丙、丁:(成都北路西侧——快客超市)13:3022:5020:35W26:45上南路成山路南侧公交站上南路西侧海阳路公交站、成都北路(大沽路北侧——加油站)、特钢公司(同济路422号)。五钢公司16: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1.目录第一章投标公函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照文件第二章技术标1.技术文件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商务标1.报价明细表8.2.chapter_tb_1..第一节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次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元(含税价,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金额元,税率%),大写:人民币元的投标总报价,按采购文件、合同条件、需求任务书、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承包本次采购的货物项目。如果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技术文件进行供货,保证按承诺的交货周期进行供货。(3)我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政策调整而导致增值税税费变动,合同价格保持不含税价/除税价不变,税率则执行国家或地方增值税税率调整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附录说明:MF_ZB..MF_ZB..询价文件约定自报内容MF_ZB..1(W1)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2(W1)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47500元(含税9%),按每月47500元(含税9%)元(含税9%)3(W2)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4(W2)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60000元(含税9%),按每月20000元(含税9%)元(含税9%).........MF_ZB..MF_ZB..询价文件约定自报内容MF_ZB..1(W1)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2(W1)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47500元(含税9%),按每月47500元(含税9%)元(含税9%)3(W2)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4(W2)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60000元(含税9%),按每月20000元(含税9%)元(含税9%).........如服务方案或其它描述中与此自报内容冲突的,以本附录中自报内容为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一班车服务合同供应商报价序号物料明细型号规格使用日期含税拦标价(万元)供应商含税报价(万元)报价税率1浦东新区--特钢”(W1)四班三运转通勤线路一条金龙2025.10.1-2025.12.3114.252“浦东新区--五钢”(W2)常日班通勤线路一条金龙2025.10.1-2025.12.316报价供应商(加盖公章):报价日期:第二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本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投标之日至合同履约完毕。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正面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反面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反面粘贴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第三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照文件8.3.chapter_tb_1..第一节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本项目职务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技术职称执业或资格证书......备注:1.项目管理机构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等;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执业注册职称拟在本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工程概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执业注册职称拟在本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工程概况第二节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进行编制第三节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此处请插入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4.chapter_tb_1..报价明细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提供相关表式。)合同编号:【】【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园区通勤事业部【】【浦钢班车外包】班车服务合同(客运)委托方:宝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业务需求,拟委托具有专业客运公司负责业务所需客运服务的实施和运作;鉴于乙方为合法成立的专业客运公司,拥有相关物流资质,且自愿接受甲方委托的客运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客运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第1条、服务内容序号车辆型号数量(辆)项目运行时间形式费用1金龙1浦东—特钢日班租赁2金龙1浦东—五钢三班租赁总价:人民币(大写) :¥ (含税 %)第2条、行车路线附件)第3条、停靠站点附件)第4条、费用结算方式:按月度结算,未满月的按当月工作天数结算,每月月底前支付当月租车费用(乙方开具发票后30工作日内)。第5条、支付方式:甲方根据乙方开具发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第6条、本协议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7条、签订日期:本协议于202年月日在上海市宝山区签订。第8条、补充条款:甲乙双方次年合同未签订前,乙方按原运行时间、线路继续执行通勤任务,费用结算以双方另行协商为准。第9条、合同附件:/第10条、所附《一般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委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银行账户信息:受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银行账户信息:一般条款第1条服务要求1、甲方应根据实际所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所需车辆信息。2、乙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3工作日内安排车辆,并告知甲方具体信息。3、若甲方临时调整车辆运行内容,必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采取相应调整措施。第2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第2条1.1、甲方应保证乘车人员爱护乙方车辆的设施设备,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设施设备损毁,甲方应照价赔偿。第2条1.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章驾车或在不准停靠车辆的路段上下客。第2条1.3、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第2条1.4、甲方应负责提供每辆车辆所需的公司标识牌和车辆线路明细。第2条1.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不定期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安全可靠性、机械运行状况、空调设备、车辆内外卫生、座椅干净程度、车厢内废弃泄露情况、车厢防雨情况、消毒情况等。甲方检验合格应向乙方出具相关证明,若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维修或更换,直至检验合格为止。(二)乙方权利义务1、车辆运行要求(1)乙方保证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营运车辆行驶安全标准,保证车辆的各项设备状况良好,证照齐全,外观颜色与乙方企业标识清楚、一致。(2)乙方应保证在承运期间不得随意更换车辆(包括车型、车牌等),如需更换车辆应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需求采取定线定车定人、专项服务方式实行日常承运服务,如需变更,应提前经甲方书面确认。(4)乙方应保证承运车辆正确摆放甲方提供的标识牌;按照甲方提供的车辆承运时间、线路、站点,安全、准时运行车辆,保证沿途站点到站时间较准确。(5)乙方驾驶员必须严格认真检查乘车人员的证件,无甲方证件的人员一律拒绝乘车;在承运期间不得溜站、拒载、少载、混载(非甲方员工及其货物)、串线、不按站中途停车等。(6)乙方车辆应做到比发车时间早10分钟到达起始站(起始站需为可以停靠车辆的地点),并保证准时发车。乙方应保证班车到站时间应于规定时间上下浮动5分钟内。(7)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车辆服务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处理和协调甲方现场事宜,服从甲方车辆管理员的管理。(8)乙方应在每周五前将下周承运各线路车辆的车牌号、司机姓名、电话,书面通知甲方车辆管理员。(9)乙方应保证车辆运行中乘坐舒适,温度适宜,乘车人员皆有座位。2、投诉处理(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有关车辆调度、服务质量、车况的投诉后15分钟内给予出面处理或改进办法。对于重大投诉应及时给出书面改正意见或致歉书。若乙方同一车辆接到上述原因连续投诉两次以上的,乙方应更换车辆。(2)乙方驾驶员本着服务的宗旨禁止与员工争吵、打架,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或减少乙方承运的线路。乙方同一驾驶员一个月内被员工投诉两次或三位以上员工同时投诉的,乙方应更换司机。(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改进意见须认真整改并书面通报相关整改情况。3、人员要求(1)乙方应保证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化培训,并持有相应驾照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文明服务,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应保证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行车。(2)乙方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关系,故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承担任何赔偿责任。4、事故处理(1)乙方应保证对车辆进行及时维修和维护,保证车辆安全适运行。(2)乙方应负责按机动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载客人数对车辆进行投保。(3)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的,乙方应妥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障甲方乘车人员正常上下班;由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并致甲方乘车人员伤亡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4)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人员无法乘坐车辆或乙方车辆严重迟到,造成甲方或甲方人员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3条发票乙方开具的发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税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方有权对发票进行审核。乙方出票有有误或延期出票,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第4条违约责任第4条1.6、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滞纳金。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第4条1.7、非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擅自更换车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4条1.8、乙方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甲方投诉达两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4条1.9、乙方驾驶员未按约定运行,给甲方人员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4条1.10、乙方严重违反合同其他约定,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运营或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无法履行合同时,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须赔偿对方当月合同费用。第5条保密条款所有各方的通信和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对方的保密资料。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经济损失。本款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第6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以及地震、洪水、龙卷风对履行合同造成影响的自然灾害。2、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合同一方不能、不充分或延期履行合同的,该合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自己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且尽可能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实际发生或扩大。第7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部分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双方争议部分外,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第8条其他第8条0.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解除。第8条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第8条0.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共同上级单位协调。第8条0.4、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续签合同。第8条0.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8条0.6、本合同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附件浦东钢铁公司通勤车W15:20塘桥甲、乙:(由由饭店南侧——2135号)、洪山路(昌里路南侧--蔓趣公园斜对面4月13日起)、海阳路(上南路西侧——公交站)。五钢公司7:5013:0020:0515:505:45大沽路丙、丁:(成都北路西侧——快客超市)13:3022:5020:35W26:45上南路成山路南侧公交站上南路西侧海阳路公交站、成都北路(大沽路北侧——加油站)、特钢公司(同济路422号)。五钢公司16:30廉洁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年月日在宝山签订:甲方:宝钢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1592号法定代表人:张骏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为保证甲乙双方全面、合法、正常地开展业务合作,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决定,双方签订本廉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在开展业务往来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本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以资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均由义务确保其本身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廉洁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账外暗中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等)等礼物,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或其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和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在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本人及亲属或者特定关系人(包括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等经济合同相关的业务活动。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与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建立任何形式的借贷、担保和租赁关系。八、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洁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九、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财物。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十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等)等礼物,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或其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十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承担住宿费用、虚开发票、给予零花钱等甲方规定甲方工作人员在出差(出国)期间应自行负担的费用。十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为借口,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者安排其外出旅游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有财物输赢的活动。十四、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及下属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家电等物品。十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方面的各种方便。十六、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属或者特定关系人(包括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相关的业务活动。十七、乙方承诺甲方的任何领导人员、管理者和采购销售人员或有权做出或影响甲方有关决策的人员,或上述人员的亲属或者特定关系人均不是乙方的股东、所有者、高级职员、董事或经理。十八、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洁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十九、乙方若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中止其行为;若甲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甲方纪检部门进行调查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二十、甲方若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为谋取自身的不正当利益,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中止其行为;若乙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举报。乙方进行调查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二十一、若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主合同,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致使甲方工作人员构成违纪或违法、犯罪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造成后果采取以下相应措施:面谈或书面通知乙方整改、暂停业务往来、终止一切业务关系、或将乙方列为不受欢迎单位,在甲方公司内部予以公布。二十二、乙方因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所得,应返还甲方。因乙方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二十三、本协议不影响乙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中其他条款承担相关责任。二十四、本廉洁协议所称亲属是指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甲方工作人员和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特定关系人是指甲方工作人员亲属以外有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二十五、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二十六、因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争议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二十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根据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期间发生法律效力。二十八、本协议在甲方与乙方合同关系续存期间有效,并作为本协议签订之后所有甲、乙双方所签主合同的附件,不因原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与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合同关系存续期内不可撤销。二十九、本协议约定与主合同不符的,以本协议约定内容为准。三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宝钢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上海书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浦钢班车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