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退役电池回收处置资格招标公告(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



金龙新能源退役电池回收处置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金龙新能源退役电池回收处置资格入围项目(二次招标)

的下述货物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

选定

回收商

。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

准备工作

,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1.招标编号:

KLNEV20250013

2.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2.1本项目拟设



个合同包,具体招标范围包括如下:

合同包

招标编号

项目

名称

暂定数量(

年)

主要技术规格

1

KLNEV20250013

金龙新能源退役电池回收处置资格入围项目

20万度

磷酸铁锂

/三元锂等

合计

回收

说明:

货物配置



回收

数量以招标人实际

发起竞价通知

为准。

交货期限:

中标方按合同缴款后

,需在(

10

)个日历日内完成

货物转移



交货地点:招标人

全国

指定的地点。

资质

要求:

投标方资质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报价,

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针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所

回收

的所有

货物

应为同一

厂家或贸易商回收

,否则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2.2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招标人实际需





货物回收处置,

按要求配送服务等配套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企业。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

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202

5



09月5日至

202

5



09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

4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项目负责人:洪培发

电话:

18859863995 邮箱:hongpf@xmklnev.com。

5.招标文件(含

退役电池参数

等资料)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以电子档形式免费提供。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

5



09



23



17



30

分(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

邮寄

送至

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收件人:林锋

电话:

13122902273

地址:福建省

厦门市集美区金龙路

807号三楼

}。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开标时间、地点:

202

5



09



24



9



00

(北京时间)在

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

厦门



集美



金龙



807

号)

组织线上

开标

,投标结果通过



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

http://www.xmklnev.com/



公布



投标人无需到场



8

、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

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将通过



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

http://www.xmklnev.com/



发布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9、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

集美区金龙路

807号三楼



电话:

18859863995



联系人:

洪培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退役电池回收处置资格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