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招标公告(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鄄城县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
鄄城县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SDRF2025-09002
2、项目名称:鄄城县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
3、项目地点: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
4、项目规模:鄄城县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工 期:18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编号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元)
一
鄄城县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
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目前并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潜在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62924.55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HZZF)
投标人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HZZF)。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H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鄄城县泰山街557号)不见面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鄄城县古泉南路136号
联 系 人:梁主任
联系方式:0530-242126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仁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黄河路鑫凯国际大厦B栋1219室
联系人:姜经理
联系方式:17854004999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监督机构:鄄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0-2421268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详见中心网站“服务流程→工程建设”栏目《菏泽工程建设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下载》,诚信入库电话:0530-5319100。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服务流程→工程建设”栏目《CF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办理数字证书(CA锁),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电话:15315301315。
3、招标文件一经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详见中心网站“服务流程→工程建设”栏目里菏泽工程建设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下载中的《菏泽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业务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rar
评定分离(审核稿)-肖宁街排水工程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鄄城县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DRF2025-09002招标人: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山东仁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编号:SDRF2025-090022、项目名称:鄄城县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3、项目地点: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4、项目规模:鄄城县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5、工期:180日历天6、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二、项目分标段情况:标段编号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控制价(元)一鄄城县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目前并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潜在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362924.55三、招标文件获取: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HZZF)投标人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HZZF)。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H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鄄城县泰山街557号)不见面开标室。六、联系方式:招标人: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鄄城县古泉南路136号联系人:梁主任联系方式:0530-2421268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仁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黄河路鑫凯国际大厦B栋1219室联系人:姜经理联系方式:17854004999七、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八、监督机构:鄄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530-2421268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十、重要说明:1、投标人首次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详见中心网站“服务流程→工程建设”栏目《菏泽工程建设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下载》,诚信入库电话:0530-5319100。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服务流程→工程建设”栏目《CF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办理数字证书(CA锁),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电话:15315301315。3、招标文件一经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详见中心网站“服务流程→工程建设”栏目里菏泽工程建设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下载中的《菏泽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业务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鄄城县古泉南路136号联系人:梁主任联系方式:0530-2421268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仁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黄河路鑫凯国际大厦B栋1219室联系人:姜经理联系方式:178540049991.1.4项目名称鄄城县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1.1.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1.6标段内容鄄城县肖宁街(禹王路—孙膑路)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规划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1.3.2工期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目前并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潜在投标人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单位根据制作投标文件的需要,自行勘察,费用自理。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须将要求澄清内容发送电子邮件至sdrenfan0530@163.com。2.如果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3.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提出方式:澄清、答疑内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不再给予书面回复,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每天登陆网站浏览。如未能及时查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1分包未经招标人同意,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版投标文件:其中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之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视为主动放弃。3.7.5装订要求为方便存档及后期检查,成交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电子版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文件四份,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胶装方式(不含金属物)装订,并按顺序编写页码,外形尺寸为国际A4纸型,简装本,双面打印,并盖章。2.原则上要求不分册装订,如果资料过多,可分上(中)下册。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通过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土地交易)http://hzsjyzx.cn:81/TPBidder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注: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投标。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8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次开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携带CA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土地交易)http://hzsjyzx.cn:81/TPBidder参加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7.1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期限:3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7.2是否递补定标候选人☑不递补:继续定标或重新招标;☐递补: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其他有效投标人中依次递补。7.3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有效投标人为3-5名时,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6-10名时,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1名及以上时,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书面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在现有要求基础上,还应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优点和缺点、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内容。7.4定标监督委员会组建招标人组建定标监督委员会。7.5定标委员会组建由招标人按规定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7.6考察定标候选人情况是否考察定标候选人:☑不考察;☐考察:考察小组人员由招标人确定;考察小组在定标会议召开前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并出具考察报告作为定标辅助。考察报告中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考察时,对所有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7.7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票决定标法;☐低中选优定标法;具体程序按菏政办字【2023】53号、菏政办字【2024】51号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7.8是否由定标候选人向定标委员会进行答辩否。7.9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8.1农民工工资中标单位需保证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确保不因工程款支付不及时而引发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否则,将酌情扣罚违约金,列入黑名单,纳入社会征信记录。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因安全、质量、建筑市场、工资拖欠等原因受到的处罚投诉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10.2招标控制价7.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相关费用。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等于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除外),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招标控制价为:¥陆佰叁拾陆万贰仟玖佰贰拾肆元伍角伍分(小写:人民币:6362924.55元)10.3“暗标”评审7.5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10.5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6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权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9.1付款方式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按照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总工程量的80%,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完成全部工程量,经验收合格并审计结算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97%,剩余3%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包含绿化的项目,绿化工程单独结算,养护期2年,结算完成后支付结算价款的50%,一年后支付30%,两年后绿化复验合格后支付20%。10.9.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发的《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10.9.3质保期1年10.9.4绿化养护期2年10.9.5缺陷责任期24个月10.9.6特别说明投标人如有在投标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伪造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做无效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同时进行通报,三年内不得参加投标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次招标,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到发证机关进行核验,凡提供虚假证件者,废除授标,同时进行通报,3年内不得参加投标活动。11电子招投标须知1、本项目使用网上开评标。2、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土地交易)http://hzsjyzx.cn:81/TPBidder;重要提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制作时,系统通过潜在投标人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CA印章。3、招标文件在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土地交易)(http://hzsjyzx.cn:81/TPBidder)上发布。投标企业登录后,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等其他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土地交易)(http://hzsjyzx.cn:81/TPBidder)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土地交易)(http://hzsjyzx.cn:81/TPBidder)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2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代理机构的CA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6)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12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出现上述情况时,对于未开标的项目应暂停开标,对已在系统内评审的,也应立即停止。交易中心确认问题原因,视情况提议,并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对于非系统原因的可将系统内加密版电子文件评审改为系统内导入非加密版电子文件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妥善保密处理。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工程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5)在以往招投标活动中或工程施工中存在行贿等劣迹行为的。1.4.3严禁借用资质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投标的行为,在招标过程中若发现有借用资质行为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将取消该企业的投标资格;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若发现上述行为的,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上述行为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企业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将有关企业纳入社会不良记录名单。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企业承担,中标方已施工所产生的资产归招标人所有。1.4.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有关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管理员等)必须为本公司正式人员,投标人中标后,应当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保证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的机械设备按时、按标准到位。项目负责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所更换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资格不得低于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管理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必须保证每人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国家规定。否则视为转包倒包、转借资质行为。1.4.5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1.4.6招标人及主管部门负责本工程的全过程监督工作,在招标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监管部门对投标人的标书作无效标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监管部门有权提出并要求中标企业予以改正,如果中标企业违规情节严重,监管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人员进行严厉查处。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4.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恶意竞争等行为,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并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投标活动资格的,本项目参照执行。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项目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勘查现场、设计文件、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以便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予以解答。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其他说明及招标文件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工程项目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单价、合价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3.2.4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施工能力,并考虑风险因素,结合施工方案进行自主报价,并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暂定价材料除外)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工程类别按有关规定执行。3.2.5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以最后的投标单价和总报价为准。投标报价应包括现行工程造价构成的全部内容,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管理费、税金、技术措施费、材料费、人工费、设备及场外运输费、安装费、税金、试验费、污染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场地清理费、施工机械进出场费、装卸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3.2.6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3.2.7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与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必须一致,不得增加或者减少项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在不可竞争的费用(如规费、税金等)上让利或者优惠,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8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必须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依据相关预算定额有关规定及山东省、菏泽市现行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等有关规定进行综合单价分析。3.2.9投标人不得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认定投标人不合理报价成立的,将按照评标办法进行处理。3.2.10施工期间水电费由施工单位缴纳;施工期间,政府执法检查,违规处罚,处理周边环境等经济支出由投标人承担;施工期间遇外部干扰,招标人协助投标人协调,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2.11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工程造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由中标人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竣工时由中标人清运,地点自行考虑。3.2.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现状、道路桥梁、施工环境、社会因素、关系协调以及建筑场地内建筑垃圾外运、渣土外运、土方外运等情况。3.2.13工程结算时单价固定,对发生变更、签证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计算:(1)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已有综合单价的,凡施工做法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或子项,套用此综合单价;(2)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综合单价的,综合单价用以下方法计算后依据控制价与中标价下浮比例作为结算单价,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数量执行相应专业现行消耗量定额、价目表及其费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有关规定,人工单价执行投标报价,材料单价执行经业主、监理认可的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执行山东省现行机械台班单价。3.2.14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3.2.15设计变更和调整必须按规定程序经甲方正式签证批准(签证必须经总监、甲方现场负责人),否则不得变更。竣工验收时比照图纸、招标文件及合同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进行审核,没完成的图纸或合同内容要减少结算造价;增加的工程量,没有按规定程序经甲方齐全签证的,一概不予认可,不予审计,不增加结算造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无3.5资格审查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参与开标的)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中。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应在指定位置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之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3.7.5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各中标候选人应提交一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格式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予退回。3.7.6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提交一式五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格式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销、修改并重新发送,但以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5.开标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5.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4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使用CA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一般为30分钟。若投标人CA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开标时CA在有效期内,投标人CA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因投标人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开标时,CA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人CA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除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违反政府指导价或者低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6)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6.4定标前准备6.4.1定标候选人数量(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有效投标人为3-5名时,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6-10名时,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1名及以上时,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2)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方法及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按得分高低排列顺序。6.4.2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后得分排列顺序,根据有效投标人数量按照6.4.1(1)款规定推荐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并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中不得体现名次和得分情况。(排名不分先后,按照定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第一个字的汉语拼音首字母前后进行展示,第一个字首字母相同的则按照第二个字首字母的前后展示,以此类推;若均相同则自动随机展示。)6.4.2.1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投标及投标文件无效情况说明;(6)废标情况说明;(7)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8)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9)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10)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点;(11)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内容;(12)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6.4.2.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6.4.2.3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6.4.2.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6.4.3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6.4.3.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6.4.3.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6.4.3.3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6.4.4定标候选人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6.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6定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定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6.7定标候选人的补足公示期间,定标人放弃定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定标条件,导致有效定标候选人少于规定数量时,招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决定是否递补定标候选人。对于递补定标候选人需在相关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7.定标定标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定标监督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2)确定定标方案;(3)确定中标人。7.1组建定标监督委员会7.1.1招标人依法组建定标监督委员会。7.2组建定标委员会7.2.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7.2.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从定标成员库中产生,本项目选用定标成员库类别为A类库。定标工作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等工作,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责任。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7.3考察定标候选人情况招标人不组织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7.4定标方法7.4.1招标人自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定标会议(如有异议、投诉的,异议、投诉处理期不计算在此时间内;如招标人组织质询、考察的,质询、考察期不计算在此时间内)。如因招标文件约定及其他特殊原因,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定标会议一般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应提供给招标人作为工程技术档案保存),也可在招标人自行选定具备影音记录条件及封闭保密环境的地点举行。7.4.2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有重大异议或被投诉的项目及其他认为需要的项目,定标会议须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7.4.3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方式客观、公正定标,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定标的其他情形7.5.1定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能履行合同等违法违规情形,招标人可以从余下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组织定标活动,或重新组织招标。7.5.2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应当从以下后续处理方式中选择一种,具体为:(2)。(1)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其他有效投标人中依次递补;(2)继续定标;(3)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后再定标;(4)重新招标。7.6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依法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票数及理由(采用集体议事法时,只公布定标理由)、中标人等内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标人不得无故放弃中标。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的,招标人可以在剩余定标候选人中,按照原定标程序和方案,组织原定标委员会重新定标,也可以重新招标。7.7中标通知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8履约担保:无7.9签订合同7.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7.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9.3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1)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已施工的工程质量经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3)实施施工工期落后于计划工期较大,且无强有力改进措施的;(4)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格建材施工又不及时改正或违背国家规范操作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5)未经发包人代表(或驻工地监理工程师)同意,随意改变施工图纸施工的;(6)因中标人与其他第三人之间债务引起法律责任使招标人在经济等方面受到侵害的。(7)发包人通知开会、检查、检验等无故不到场的。(8)施工现场酗酒、打架斗殴、影响工程及造成不良后果的。(9)不按照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施工方案、施工日志等资料的。(10)不按照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指令开工、整改、停工的。(11)施工期间,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有关管理及技术人员不能亲临施工现场的。(1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视为转包的情形。(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2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3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4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电子清标中,技术标雷同性分析,存在高度雷同的技术标评分项且企业无法合理解释或高度雷同项达到一定数量的。(具体数量由评审委员会协商确定);(7)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与异议9.5.1异议(1)投标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后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异议期限。(2)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因其未参加后续招标投标活动,故不得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招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提出异议。(3)投标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提出所有异议问题,不接受分批、多次提出的问题。异议实行实名制,并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经理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信用中国”网页截图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上条款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发现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或多项不响应者,将作无效标处理。二、评标详细程序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评分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有效投标人为3-5名时,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6-10名时,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1名及以上时,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商务部分:70分;(2)技术部分:3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C=投标价算术平均值。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评分项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7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的,得基本分70分;高出基准值的,每高于基准值1%,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3分,减完为止;低于基准值,每低于基准值1%,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3分,减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1、总体概述: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方案有针对性,施工段划分清晰、合理、切实可行,酌情得0-4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酌情得0-4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计划编排合理、可行,关键路线清晰、准确、完整,保证措施得当,酌情得0-4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完整、具体、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切实可行、科学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得当,酌情得0-3分;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有具体完整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采用的规范正确,应急救援措施齐全、预案可行,酌情得0-3分;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分工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酌情得0-3分;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酌情得0-3分;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和有针对性,酌情得0-3分;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施工措施明确、科学、合理、可行,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已完工程保护措施完善,酌情得0-3分。注:1、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伪造证件及业绩材料的,一经核实,本次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3、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决其报价的后果。投标人须对扫描件的真伪负责,如有虚假,将否决其报价,并提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没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招标文件中要求必备的证件未能提供的;(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7)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注册证工作单位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8)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不一致的;(9)投标人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不一致的;(10)投标人投标函投标总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不一致的;(11)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有计算错误、漏项的;(1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13)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14)投标人承诺的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保修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5)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不在项目管理机构内或开标时提供项目经理原件与投标文件中不符合的;(1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计算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评标报告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2评标报告应写明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优缺点。二、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定标,招标人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工程、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菏政办字〔2023〕53号)的规定执行。定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2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票决定标法□低中选优定标法□其他:1.1.3定标规则□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主任最终确定中标人。☑票决法(直接票决):定标委员会成员在定标候选人中选择1家进行投票,推荐的得1票,最终按推荐得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人。票决中出现推荐得票数相同以致影响中标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得票数最高且相同的定标候选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者将被确定为中标人(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再次进行投票,得票数高的为中标人)。□票决法(逐轮票决):分为两轮。定标规则具体如下:第一轮,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候选人中选择3家进行投票,按累计得票数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票数高的3家进入第二轮。定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轮的定标候选人选择1家进行投票,推荐的得1票,最终按推荐得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人。票决中出现推荐得票数相同且影响第二轮入围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得票数相同的定标候选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投标报价较低的依次入围第二轮(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报价相同的单位再次进行投票,得票数高的入围第二轮),直至入围家数满足3家;票决中出现推荐得票数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得票数最高且相同的定标候选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者将被确定为中标人(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报价相同的单位再次进行投票,得票数高的为中标人)。□低中选优定标法:定标委员会对各中标侯选人复核审查无异议后,按照中标侯选人报价相对平均值较低的价格竞争方法,综合考虑中标侯选人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和难易程度)、信用评价情况等方面,合理选择中标人。□其他:1、定标方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详见定标办法前附表。2、定标程序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定标委员会可参照以下程序进行定标:(1)招标人介绍定标程序及须知,定标成员签署承诺书;(2)招标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情况;(3)评标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代表)或招标人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提醒注意事项等;(4)招标人结合对定标候选人的考察、质询及相关资料,汇报各定标候选人的优势、不足、风险等;(5)招标人对上述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汇报内容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说明;(6)定标委员会成员提出疑问,相关人员解答;(7)非定标相关人员离场(不含监督小组等工作人员);(8)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主任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定标意见及定标结果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其他定标法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9)形成定标报告。3、定标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1)企业实力、信誉(包含资质等级、获奖情况、业绩及履约情况、信用评价评级(如有))、投标报价;(2)履约可靠度、服务便利度;(3)合同稳定性、质量安全保障性、劳资纠纷可控度;(4)承接招标人过往项目的履约及配合情况;(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与履约水平;(6)施工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7)定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定标因素。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因素等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然后由定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4、定标规则本招标项目定标规则详见定标办法前附表。5、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定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程序;(2)定标结果;(3)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4)质询报告(如有)。6、监督报告定标监督小组监督情况报告由定标监督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定标监督小组监督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过程情况;(2)监督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仅供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开工前,。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后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保证施工期间一切安全问题,非夜间施工照明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负;办理好场地、环卫、环保等有关手续,不得影响正常施工;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不能影响周围正常生活、办公。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项目施工中的各项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2日历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补齐手续及资料。若未补齐手续资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每发现一次,处罚2000元。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无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处理,处以合同金额千分之二且不低于10000元的罚款,要求承包人纠正其违约行为,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发包合同,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额度的,可进一步要求承包人赔偿。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无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处理,要求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发包合同,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额度的,可进一步要求承包人赔偿;项目经理更换前按无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处理,处以合同金额千分之二且不低于10000元的罚款。(1)如经发包人同意或要求承包人更换后的新任项目经理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并因此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应由承包人承担;(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不称职,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更换。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①经常行为不轨或不认真,品行不端;②履行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③不遵守合同的规定;④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⑤打、骂、威胁发包人及监理人派驻现场人员;⑥工作期间饮酒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称职行为或违法行为;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14日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按5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按5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按无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处理,处以每人每天1000元罚款。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次招标的所有工程。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理。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执行通用条款。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标准与卫生标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已入合同价格中。6.1.7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菏泽市要求做好扬尘治理工作,从施工队伍进场至本工程质保期结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工程师收到后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因政策变化等原因推迟开工需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顺延相应工期,发包人不承担补偿和损失的费用。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在指定之日进场,乙方的人员及机械必须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否则发包人将按每天1000元扣承包人的当期工程款。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该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3、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按施工总进度计划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实际施工进度比施工进度计划滞后超过30天(含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承包人清场处理,对已完成的合格的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工程量进行清算,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计算出并经区财审审核的总工程款下浮10%进行结算,竣工验收备案后无息付款。如承包人拒不配合或阻发包人再次组织施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逾期竣工违约金超过上限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承包人进行清场处理。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规范和发包人要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确定方式如下:待资料完善后,报区财审审核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在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信息价与开标时菏泽市住建局定额站发布的主要材料信息价相比,变化幅度超过±5%时,对超出部分按规定进行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12.2工程进度款支付12.2.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照招标文件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月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50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30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颁发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