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机 麻醉回路消毒机 高清模块+摄像头+光学镜招标公告(娄底市中心医院2025)



娄底市中心医院2025年9月5日院内公开挂网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申请科室
参数
总预算(万元)
备注

1
麻醉机(2台)
设备科
详见附件
37.8

2
麻醉回路消毒机
设备科
详见附件
16.8

3
高清模块+摄像头+光学镜(硬镜)
设备科
详见附件
39.6

备注:报名期自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18:00止,共计5个工作日,开标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九点,开标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综合楼416。(如有变故,另行短信通知)报名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报名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综合楼415办公室;联系人:张思远(15115875288);各投标人可发送短信报名(内容包含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各参与公司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开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可在挂网公示期内提交书面质疑资料。

附件1:(请点击下载)麻醉机.docx
附件2:(请点击下载)麻醉回路消毒机.docx
附件3:(请点击下载)高清模块+摄像头+光学镜(硬镜).docx

娄底市中心医院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医疗器械采购项目(麻醉机医院公开挂网)二〇二五年八月第一章投标邀请麻醉机项目进行医院公开挂网,将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麻醉机项目2、采购方式1、医院公开挂网,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所有参数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有多个并列最低价,则由并列最低价投标人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开标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综合楼416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名称:娄底市中心医院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思远151158752883、采购人地址:娄底市长青中街51号六、投标须知1、否决投标的情形:1.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1.2、资格评审时,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其说明补正无法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1.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4、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出席开标会的;1.5、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和确认,投标人拒不作出澄清说明和确认的;1.6、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以及证明资料且对投标人有利的,应当否决其投标。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应当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挂网采购:2.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2.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项目序号配件名称数量(台/套)预算总价(万元)1麻醉机237.82、服务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3、服务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二、项目内容及要求(以下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参数:1.气动电控呼吸机。2.麻醉机适用于全年龄段病人,包含成人、小儿、新生儿(提供注册证)。3.≥15.6英寸彩色触摸屏,屏幕非内嵌式设计,外挂式触控屏可以根据操作位置的需要,可多角度旋转调节,可折叠,屏幕旋转角度≥360°。(提供图片证明)。4.电气一体化开关,具有开机自检、快速启动功能、待机功能,关机10秒延迟提醒。5.具备嵌入式顶光照明系统,LED灯泡数量≥8个,且照明亮≥3级可调;6.后备锂电池,使用时间≥150分钟。7.主机机身具备个≥3模块插槽,可与同品牌的插件式监护仪实现模块共享。监测CO2、AG、BIS、O2、EEG等监测。标配呼末二氧化碳监测8.可选配具有国际专利带单独注册证的AGSS废气回收系统,自主吸引废弃排空,同时有效的保证麻醉气体不会被排出浪费。9.氧气,笑气,空气三气源,可进行非纯氧供气,工作压力为0.28~0.6Mpa。10.具备氧气,笑气,空气。调节范围:空气:0-15L/min,氧气:0.2-15L/min,调节精度0.05L,调节分辨率10%,适合低微流量麻醉手术,总流量调节范围0.2L/min~20L/min。11.全电子流量计,直接设置氧浓度、总流量,具有新鲜气体流量水平指示功能,可直接设定氧浓度,电子自动混合。氧气与空气混合时,氧浓度设定范围21%~100%。12.可选配最佳流量指示工具,指导医生进行低微流量麻醉,显示麻醉气体消耗量。13.并配备备用旋钮式电子流量计,在主流量计面板故障时,也能正常使用流量计,机械总流量机调节范围:0-15L/min。14.快速充氧范围25-75L/min。15.具有回路泄漏、顺应性、新鲜气体自动补偿功能,保证潮气量所设即所得。16.气动电控呼吸机,通气模式:手动,VCV,PCV、SIMV-VC、SIMV-PC,可选CPAP/PSV、PRVC、SIMV-PRVC、PSVPro、APRV、AMV。17.VCV模式下潮气量设定范围:10~1500ml;可选PRCV模式下潮气量控制范围:5~1500ml。18.呼吸频率设定范围:2~100次/min。19.吸呼比设定范围:4:1~1:10。20.吸气压力设定范围:5~90cmH2O。21.PEEP设定范围:OFF,3~50cmH2O。22.吸气暂停设定范围:OFF,5%~60%。23.支持压力设定范围:OFF,3~60cmH2O。24.吸气流速:0~180L/min。25.分钟通气量监测范围:0~100L/min。26.吸气和呼气潮气量监测范围:0~3000ml。27.顺应性监测范围:0~300mL/cmH2O。28.其他监测参数:呼吸频率、峰压、平均压、平台压、呼末正压、吸入和呼出氧浓度、吸呼比,可选配:吸入和呼末CO2浓度、吸入和呼末麻醉气体浓度、麻醉深度监测等。29.呼吸力学监测:压力波形、流速波形、容量波形,能够≥5道波形同屏显示。30.可选配压力-容积环、压力-流速环、流速-容积环,二氧化碳环图、顺应性环图,并提供参考环相关呼吸力学参数,波形环图同屏显示。31.标配双向流量传感器监测,流量传感器采样管内置在回路中,具有防水处理装置。32.呼吸回路的进气端和出气端可≥30°旋转,满足不同临床术种。33.安全上升式风箱,便于观察泄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用于各类病人时无需更换风箱。34.集成式、一体化模块化回路,无需工具可徒手拆卸,回路与主机无管路连接,回路容积≤2.5L。35.一体化回路采用PPSU材料制作,回路整体可134℃高温高压消毒且传感器上有标识。36.可选配有辅助新鲜气体出口ACGO,辅助气路开关与辅助气路盖一体化设计,气路盖采用旋转卡扣式设计,方便开启和关闭辅助气路,能外接Bain回路、T管回路等。37.智能化Bypass旁路功能,支持术中更换钠石灰,不影响麻醉机的运行,且无麻醉药泄漏,钠石灰罐具备在位提醒功能,保证麻醉安全。38.标配2个钠石灰罐,安装时能使用单手下拉操作,容量≥2L。39.标配回路加热功能,不接受冷凝处理,消除水汽冷凝,增强病人呼吸舒适性,便于设备维护。40.回路泄漏量不应超过50ml/min。41.具备流量暂停功能,便于给临床吸痰,可选配一键冲洗麻醉气体。42.具备肺复张功能。43.具有体外循环模式。44.双罐位,标配一个七氟醚高标准蒸发罐,具有温度、压力、流量补偿功能。45.挥发罐容量大于300ml,具备安全互锁功能,具备转运T模式,转运无需排空麻药。46.具备30分钟趋势图、趋势表。47.具备BMI、基础代谢率计算。商务参数:1、运输、装卸、培训、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最终通过使用科室、设备科及相关部门确认验收交付使用。国产设备交付,设备必须为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进口设备交付,设备必须为一年内生产的产品。2、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3、交货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将发票交到娄底市中心医院后按程序支付货款90%(按医院财务制度一般情况下4个月内支付、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6个月),甲方在设备验收合格满3年后支付10%余款给乙方。5、质保与售后:整机保修3年,终身维修。验收时出具原厂售后质保承诺书,质保期内每年巡检一次,并提交巡检记录。质保期内出现故障,1小时响应,响应后24小时上门服务。6、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技术参数、技术白皮书、说明书、彩页),并在响应表中备注该条参数响应或正偏离的佐证资料所在页码。三、标书要求1、封面:需注明标的名称、投标文件、单位、时间;2、“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按法律规定提供证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如按法律规定需提供)、产品注册证(如按法律规定需提供);3、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4、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及签全名。5、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资质证明;6、针对此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和评审有关的资料;8、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9、投标文件参数响应表中必须标注响应项佐证材料所对应页面。10、所有资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胶装并用纸质文件袋封好(一正一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在开标现场验证时打开,采用现场开标的方式。四、合同合同编号: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娄底市中心医院法定代表人:杨吉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1300447162073W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51号联系人:朱振宇联系电话:15673845559乙方(供货方):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通过医院公开挂网方式采购麻醉机,乙方为中标/中选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采购项目确定的基础上,就采购麻醉机相关事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采购内容1.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价格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价(元)数量金额(元)麻醉机 2合计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1.2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固定总价,不因物价、市场波动变更,约定价格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调试费、接口费、检测费、检验费、税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附随服务费等在内所有费用。1.3本合同设备无需与甲方使用的信息系统对接。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装卸、搬运2.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在到货后7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办理验收手续并交付甲方使用。2.2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51号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2.3运输、装卸、搬运:由乙方自备交通运输工具将设备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并负责设备装卸、搬运的人工及费用。第三条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包装要求3.1质量标准:乙方提供设备的质量、安装应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如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以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为准;如乙方应交付的设备属于国产设备,则应保证该设备为交付时起近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如乙方应交付的设备属于进口设备,则应保证该设备为交付时起近一年内生产的产品。3.2质量验收:以本合同约定标准按以下方式进行验收:3.2.1到货验收:乙方将设备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后,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厂家标准资料文件(进口设备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海关报关单,其他设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原厂售后质保承诺书。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组织人员对设备按合同约定及厂家出厂装箱单进行到货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单,乙方方可进行现场拆包、安装、调试、培训。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予以更换。3.2.2总体验收:乙方将设备全部拆包、安装、调试、培训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总体验收报告单。如经甲方或第三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予以返工并承担所有费用。3.2.3甲方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交付、安装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该现场记录和备忘录作为乙方补交缺少部件、更换不符标准部件的有效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3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厂包装,外包装到货时应保证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延期交货违约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安装、培训等事项4.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与安装、调试有关事宜,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安装、调试环境。4.2甲方委派邓时敏作为代表,跟踪、检查安装、调试现场。4.3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4.4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五条售后服务5.1本合同设备质保期为3年,自甲方在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5.2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更换、保养、咨询等服务。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响应后24小时内赶到甲方提供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更换、保养、咨询等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或要求乙方将第三方提供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直接支付给甲方。5.3质保期内,乙方每年至少对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并向甲方提交巡检记录。5.4质保期届满后,如设备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响应后24小时上门服务,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5.5乙方须指派(电话:)专门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六条付款时间、方式6.1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款项;甲方在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之日起4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总价款的90%;余款10%,甲方在质保期届满且不存在需被扣除情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免息支付给乙方。6.2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的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6.3乙方应在甲方首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以乙方自己名义开具的与本合同总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风险承担7.1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在运输、装卸、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发生事故,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7.2本合同设备毁损、丢失的风险自甲方在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后转移给甲方,此前设备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7.3如甲方因乙方设备、质保服务等原因涉及纠纷、诉讼或被处以行政处罚,由乙方承担甲方因纠纷、诉讼、罚款等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八条廉洁条款8.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合同的有关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甲方利益。8.2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股东、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等)及与乙方本业务有关的任何人员(包括与乙方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的人员),均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友、关系人请客、送礼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给予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其他形式的好处,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反廉洁条款的惩罚性违约金。第九条保密条款9.1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产生的研究、商讨、交流等信息,履行本合同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运营信息、工作人员信息、患陪个人信息等,均属保密信息。9.2乙方应对保密信息采取有效手段严格保密,不得用于非本合同之目的或向第三方泄露。如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乙方提供保密信息,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通报。9.3因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4本合同保密条款在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终止、解除后仍然有效。第十条通知与送达10.1甲乙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书,应以书面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发送,书面方式包括手机短信、微信、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等形式。10.2双方确认的文书(包括未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法院或仲裁机构的送达法律文书)送达地址:10.2.1甲方的联系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51号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联系人:朱振宇,联系电话:15673845559,邮箱地址:7248283@qq.com,或微信号:15673845559。10.2.2乙方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或微信号:。10.3上述通知应被视为在下列时间送达:以快递或专人发送的,在收件人签收之日或拒收之日;以挂号邮件发出的,在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在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电子邮箱服务器之日。10.4以上地址和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通知对方。如未通知,一方按原地址送达的书面资料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按照确认地址送到另一方的书面资料被拒绝签收导致邮件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1.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1.2如甲方因政策变化等非自身主观原因不需要购买本合同全部设备,经书面通知乙方后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因运营需要等原因不需要购买本合同部分设备,不需要购买的部分自动从采购内容中剔除。11.3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价款并解除合同:11.3.1乙方逾期30日仍不能供货;11.3.2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本合同标准或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约定标准;11.3.3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11.3.4其他根本违约的情形。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甲方因11.2情形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剔除部分采购内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予以任何经济赔偿或补偿。12.2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将验收合格的设备交付给甲方使用,除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千分之一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3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甲方因11.3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本合同总价款30%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4无论甲方在任意时候(不限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存在违反本合同廉洁条款及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约定的行为,乙方均须向甲方支付一次性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金额按以下较高者确定:(1)本合同总费用的10%;(2)根据《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规定计算的廉政违约金金额。如乙方除需承担违反廉洁条款及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的违约责任外,同时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乙方仍须就其他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2.5依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价款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扣除部分不足,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解释。13.2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四条附则14.1甲方《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乙方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售后承诺等作为本合同附件。14.2本合同组成文件和优先解释顺序: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合同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议价结果公示/成交公告;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14.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娄底市中心医院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娄底市娄星区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本院医疗器械供应商管理,保证医疗器械采购质量,规范购销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诚信、廉政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考核主体为本院提供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与试剂供应的供应商。二、考核内容(一)诚信、廉政建设:供应商是否涉及诚信与廉政方面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二)配送到货率:设备、耗材、试剂订单发送后供应商响应情况,是否按要求及时送货到院,应急设备、紧急耗材、试剂能否在规定时间准时送达,所有物资是否票证齐全。(三)运输情况:设备、耗材、试剂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冷链试剂是否达到冷链配送要求,运输过程操作是否规范。(四)近效期管理:是否按效期规定供应耗材、试剂,是否推诿或拒绝近效期耗材、试剂退货。(五)产品质量:考核周期内,所供应设备、耗材、试剂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六)产品信息管理:耗材平台价格调整,产品升级后注册证、名称等信息调整时,是否及时报告设备科进行相应更改。(七)售后服务:是否能及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八)服从管理:是否遵守本院相关制度,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到科室宣传推销医疗器械、材料;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给临床科室提供医疗器械试用、使用;是否存在私自更改配送产品的规格型号的情况。三、考核评分标准采取总分100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加减,细节如下:(一)诚信、廉政:出现涉及诚信与廉政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票否决,扣分100分。(二)产品质量:出现产品质量瑕疵(外包装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单个品规扣2分并及时更换;如造成了损失,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并扣10分/次。(三)配送到货率:设备、耗材、试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数量供应的,单个品种扣2分/次;如造成损失,按合同条款赔偿并支付违约金。(四)运输条件与操作:运输条件不达标扣20分/次并拒收,运输操作不规范扣5分/次。(五)近效期管理:常规供应的耗材、试剂近效期在半年内的,每个品种扣5分/次并拒收,特殊品种的试剂除外。-2-(六)产品信息管理:供应商未及时将耗材平台下调的最新价格报告设备科进行相应更改的,扣5分/次;未及时将产品升级的名称信息或注册证信息等报告设备科进行相应更改的,扣3分/次;(七)隹后服务:未按合同约定频次进行售后服务的,扣5分/次:临床科室或患者对产品使用问题或质量提出疑问时,未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妥善处理的,扣5分/次。(八)服从管理:未经批准到科室宣传推销医疗器械、材料的,扣10分/次;未经审批给临床科室提供医疗器械试用、使用的,扣20分/次;存在私自更改供应的产品规格型号情况的,扣15分/次:设备、耗材产品议价报名后,议价现场临时弃权者,扣15分/次;设备、耗材产品议价中选后,不能如期提供货物而弃权者,扣20分/次;违反医院其他管理制度,视情扣2-20分。四、考核方法与等级(一)考核方法:设备科建立供应商档案,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对供应商出现的扣分、加分事项,告知相关供应商并及时记录,每年考核一次,在每年12月份统计各供应商的得分情况。(二)考评等级:得分大于95分为优秀供应商,得分在86-95之间为良好供应商,得分在75-85之间为合格供应商,75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五、考核结果运用(一)出现诚信与廉政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供应商,-3-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取消其在本院的产品供应权及投标资格。(二)经本院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本院立即停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对其持续供应的产品重新采购、遴选,并不再采购该供应商的产品。(三)对因行贿、带金销售等廉政问题导致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除适用上述规定和按企业与我院签订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外,根据该供应商向本院累计供货的货款金额,还应按以下方式向本院支付违约金:金额在50万以下的,违约金为5万;金额在50-100万之间的,违约金为10万;金额在100-300万之间的,违约金为20万;金额在300-500万之间的,违约金为30万;金额在500万以上的,违约金为50万。六、附则本制度由设备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娄底市中心医院2024年3月28日-4-第三章投标文件的格式(必须按以下标题和顺序进行编制)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注:此项内容需包含投标商品名称、数量、品牌、型号、单价、总价、等信息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日期: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资格声明致():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在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罚款在1000元及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2万元及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符合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注册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2023年月日注、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响应程度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响应/偏离偏离说明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文件第二章中采购需求填写本表,逐条应答;(2)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文件第二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3)本项目为最低价评分法,所有参数必须全部响应,并在响应表中逐条应答,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娄底市中心医院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医疗器械采购项目(麻醉机医院公开挂网)二〇二五年八月第一章投标邀请麻醉机项目进行医院公开挂网,将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麻醉机项目2、采购方式1、医院公开挂网,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所有参数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有多个并列最低价,则由并列最低价投标人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开标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综合楼416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名称:娄底市中心医院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思远151158752883、采购人地址:娄底市长青中街51号六、投标须知1、否决投标的情形:1.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1.2、资格评审时,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其说明补正无法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1.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4、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出席开标会的;1.5、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和确认,投标人拒不作出澄清说明和确认的;1.6、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以及证明资料且对投标人有利的,应当否决其投标。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应当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挂网采购:2.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2.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项目序号配件名称数量(台/套)预算总价(万元)1麻醉机237.82、服务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3、服务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二、项目内容及要求(以下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参数:1.气动电控呼吸机。2.麻醉机适用于全年龄段病人,包含成人、小儿、新生儿(提供注册证)。3.≥15.6英寸彩色触摸屏,屏幕非内嵌式设计,外挂式触控屏可以根据操作位置的需要,可多角度旋转调节,可折叠,屏幕旋转角度≥360°。(提供图片证明)。4.电气一体化开关,具有开机自检、快速启动功能、待机功能,关机10秒延迟提醒。5.具备嵌入式顶光照明系统,LED灯泡数量≥8个,且照明亮≥3级可调;6.后备锂电池,使用时间≥150分钟。7.主机机身具备个≥3模块插槽,可与同品牌的插件式监护仪实现模块共享。监测CO2、AG、BIS、O2、EEG等监测。标配呼末二氧化碳监测8.可选配具有国际专利带单独注册证的AGSS废气回收系统,自主吸引废弃排空,同时有效的保证麻醉气体不会被排出浪费。9.氧气,笑气,空气三气源,可进行非纯氧供气,工作压力为0.28~0.6Mpa。10.具备氧气,笑气,空气。调节范围:空气:0-15L/min,氧气:0.2-15L/min,调节精度0.05L,调节分辨率10%,适合低微流量麻醉手术,总流量调节范围0.2L/min~20L/min。11.全电子流量计,直接设置氧浓度、总流量,具有新鲜气体流量水平指示功能,可直接设定氧浓度,电子自动混合。氧气与空气混合时,氧浓度设定范围21%~100%。12.可选配最佳流量指示工具,指导医生进行低微流量麻醉,显示麻醉气体消耗量。13.并配备备用旋钮式电子流量计,在主流量计面板故障时,也能正常使用流量计,机械总流量机调节范围:0-15L/min。14.快速充氧范围25-75L/min。15.具有回路泄漏、顺应性、新鲜气体自动补偿功能,保证潮气量所设即所得。16.气动电控呼吸机,通气模式:手动,VCV,PCV、SIMV-VC、SIMV-PC,可选CPAP/PSV、PRVC、SIMV-PRVC、PSVPro、APRV、AMV。17.VCV模式下潮气量设定范围:10~1500ml;可选PRCV模式下潮气量控制范围:5~1500ml。18.呼吸频率设定范围:2~100次/min。19.吸呼比设定范围:4:1~1:10。20.吸气压力设定范围:5~90cmH2O。21.PEEP设定范围:OFF,3~50cmH2O。22.吸气暂停设定范围:OFF,5%~60%。23.支持压力设定范围:OFF,3~60cmH2O。24.吸气流速:0~180L/min。25.分钟通气量监测范围:0~100L/min。26.吸气和呼气潮气量监测范围:0~3000ml。27.顺应性监测范围:0~300mL/cmH2O。28.其他监测参数:呼吸频率、峰压、平均压、平台压、呼末正压、吸入和呼出氧浓度、吸呼比,可选配:吸入和呼末CO2浓度、吸入和呼末麻醉气体浓度、麻醉深度监测等。29.呼吸力学监测:压力波形、流速波形、容量波形,能够≥5道波形同屏显示。30.可选配压力-容积环、压力-流速环、流速-容积环,二氧化碳环图、顺应性环图,并提供参考环相关呼吸力学参数,波形环图同屏显示。31.标配双向流量传感器监测,流量传感器采样管内置在回路中,具有防水处理装置。32.呼吸回路的进气端和出气端可≥30°旋转,满足不同临床术种。33.安全上升式风箱,便于观察泄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用于各类病人时无需更换风箱。34.集成式、一体化模块化回路,无需工具可徒手拆卸,回路与主机无管路连接,回路容积≤2.5L。35.一体化回路采用PPSU材料制作,回路整体可134℃高温高压消毒且传感器上有标识。36.可选配有辅助新鲜气体出口ACGO,辅助气路开关与辅助气路盖一体化设计,气路盖采用旋转卡扣式设计,方便开启和关闭辅助气路,能外接Bain回路、T管回路等。37.智能化Bypass旁路功能,支持术中更换钠石灰,不影响麻醉机的运行,且无麻醉药泄漏,钠石灰罐具备在位提醒功能,保证麻醉安全。38.标配2个钠石灰罐,安装时能使用单手下拉操作,容量≥2L。39.标配回路加热功能,不接受冷凝处理,消除水汽冷凝,增强病人呼吸舒适性,便于设备维护。40.回路泄漏量不应超过50ml/min。41.具备流量暂停功能,便于给临床吸痰,可选配一键冲洗麻醉气体。42.具备肺复张功能。43.具有体外循环模式。44.双罐位,标配一个七氟醚高标准蒸发罐,具有温度、压力、流量补偿功能。45.挥发罐容量大于300ml,具备安全互锁功能,具备转运T模式,转运无需排空麻药。46.具备30分钟趋势图、趋势表。47.具备BMI、基础代谢率计算。商务参数:1、运输、装卸、培训、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最终通过使用科室、设备科及相关部门确认验收交付使用。国产设备交付,设备必须为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进口设备交付,设备必须为一年内生产的产品。2、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3、交货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将发票交到娄底市中心医院后按程序支付货款90%(按医院财务制度一般情况下4个月内支付、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6个月),甲方在设备验收合格满3年后支付10%余款给乙方。5、质保与售后:整机保修3年,终身维修。验收时出具原厂售后质保承诺书,质保期内每年巡检一次,并提交巡检记录。质保期内出现故障,1小时响应,响应后24小时上门服务。6、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技术参数、技术白皮书、说明书、彩页),并在响应表中备注该条参数响应或正偏离的佐证资料所在页码。三、标书要求1、封面:需注明标的名称、投标文件、单位、时间;2、“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按法律规定提供证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如按法律规定需提供)、产品注册证(如按法律规定需提供);3、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4、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及签全名。5、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资质证明;6、针对此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和评审有关的资料;8、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9、投标文件参数响应表中必须标注响应项佐证材料所对应页面。10、所有资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胶装并用纸质文件袋封好(一正一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在开标现场验证时打开,采用现场开标的方式。四、合同合同编号: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娄底市中心医院法定代表人:杨吉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1300447162073W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51号联系人:朱振宇联系电话:15673845559乙方(供货方):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通过医院公开挂网方式采购麻醉机,乙方为中标/中选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采购项目确定的基础上,就采购麻醉机相关事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采购内容1.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价格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价(元)数量金额(元)麻醉机 2合计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1.2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固定总价,不因物价、市场波动变更,约定价格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调试费、接口费、检测费、检验费、税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附随服务费等在内所有费用。1.3本合同设备无需与甲方使用的信息系统对接。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装卸、搬运2.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在到货后7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办理验收手续并交付甲方使用。2.2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51号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2.3运输、装卸、搬运:由乙方自备交通运输工具将设备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并负责设备装卸、搬运的人工及费用。第三条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包装要求3.1质量标准:乙方提供设备的质量、安装应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如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以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为准;如乙方应交付的设备属于国产设备,则应保证该设备为交付时起近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如乙方应交付的设备属于进口设备,则应保证该设备为交付时起近一年内生产的产品。3.2质量验收:以本合同约定标准按以下方式进行验收:3.2.1到货验收:乙方将设备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后,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厂家标准资料文件(进口设备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海关报关单,其他设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原厂售后质保承诺书。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组织人员对设备按合同约定及厂家出厂装箱单进行到货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单,乙方方可进行现场拆包、安装、调试、培训。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予以更换。3.2.2总体验收:乙方将设备全部拆包、安装、调试、培训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总体验收报告单。如经甲方或第三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予以返工并承担所有费用。3.2.3甲方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交付、安装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该现场记录和备忘录作为乙方补交缺少部件、更换不符标准部件的有效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3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厂包装,外包装到货时应保证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延期交货违约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安装、培训等事项4.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与安装、调试有关事宜,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安装、调试环境。4.2甲方委派邓时敏作为代表,跟踪、检查安装、调试现场。4.3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4.4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五条售后服务5.1本合同设备质保期为3年,自甲方在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5.2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更换、保养、咨询等服务。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响应后24小时内赶到甲方提供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更换、保养、咨询等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或要求乙方将第三方提供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直接支付给甲方。5.3质保期内,乙方每年至少对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并向甲方提交巡检记录。5.4质保期届满后,如设备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响应后24小时上门服务,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5.5乙方须指派(电话:)专门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六条付款时间、方式6.1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款项;甲方在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之日起4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总价款的90%;余款10%,甲方在质保期届满且不存在需被扣除情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免息支付给乙方。6.2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的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6.3乙方应在甲方首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以乙方自己名义开具的与本合同总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风险承担7.1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在运输、装卸、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发生事故,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7.2本合同设备毁损、丢失的风险自甲方在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后转移给甲方,此前设备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7.3如甲方因乙方设备、质保服务等原因涉及纠纷、诉讼或被处以行政处罚,由乙方承担甲方因纠纷、诉讼、罚款等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八条廉洁条款8.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合同的有关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甲方利益。8.2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股东、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等)及与乙方本业务有关的任何人员(包括与乙方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的人员),均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友、关系人请客、送礼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给予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其他形式的好处,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反廉洁条款的惩罚性违约金。第九条保密条款9.1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产生的研究、商讨、交流等信息,履行本合同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运营信息、工作人员信息、患陪个人信息等,均属保密信息。9.2乙方应对保密信息采取有效手段严格保密,不得用于非本合同之目的或向第三方泄露。如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乙方提供保密信息,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通报。9.3因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4本合同保密条款在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终止、解除后仍然有效。第十条通知与送达10.1甲乙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书,应以书面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发送,书面方式包括手机短信、微信、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等形式。10.2双方确认的文书(包括未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法院或仲裁机构的送达法律文书)送达地址:10.2.1甲方的联系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51号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联系人:朱振宇,联系电话:15673845559,邮箱地址:7248283@qq.com,或微信号:15673845559。10.2.2乙方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或微信号:。10.3上述通知应被视为在下列时间送达:以快递或专人发送的,在收件人签收之日或拒收之日;以挂号邮件发出的,在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在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电子邮箱服务器之日。10.4以上地址和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通知对方。如未通知,一方按原地址送达的书面资料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按照确认地址送到另一方的书面资料被拒绝签收导致邮件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1.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1.2如甲方因政策变化等非自身主观原因不需要购买本合同全部设备,经书面通知乙方后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因运营需要等原因不需要购买本合同部分设备,不需要购买的部分自动从采购内容中剔除。11.3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价款并解除合同:11.3.1乙方逾期30日仍不能供货;11.3.2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本合同标准或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约定标准;11.3.3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11.3.4其他根本违约的情形。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甲方因11.2情形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剔除部分采购内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予以任何经济赔偿或补偿。12.2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将验收合格的设备交付给甲方使用,除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千分之一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3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甲方因11.3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本合同总价款30%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4无论甲方在任意时候(不限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存在违反本合同廉洁条款及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约定的行为,乙方均须向甲方支付一次性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金额按以下较高者确定:(1)本合同总费用的10%;(2)根据《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规定计算的廉政违约金金额。如乙方除需承担违反廉洁条款及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的违约责任外,同时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乙方仍须就其他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2.5依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价款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扣除部分不足,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解释。13.2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四条附则14.1甲方《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乙方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售后承诺等作为本合同附件。14.2本合同组成文件和优先解释顺序: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合同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议价结果公示/成交公告;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14.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娄底市中心医院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娄底市娄星区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本院医疗器械供应商管理,保证医疗器械采购质量,规范购销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诚信、廉政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考核主体为本院提供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与试剂供应的供应商。二、考核内容(一)诚信、廉政建设:供应商是否涉及诚信与廉政方面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二)配送到货率:设备、耗材、试剂订单发送后供应商响应情况,是否按要求及时送货到院,应急设备、紧急耗材、试剂能否在规定时间准时送达,所有物资是否票证齐全。(三)运输情况:设备、耗材、试剂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冷链试剂是否达到冷链配送要求,运输过程操作是否规范。(四)近效期管理:是否按效期规定供应耗材、试剂,是否推诿或拒绝近效期耗材、试剂退货。(五)产品质量:考核周期内,所供应设备、耗材、试剂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六)产品信息管理:耗材平台价格调整,产品升级后注册证、名称等信息调整时,是否及时报告设备科进行相应更改。(七)售后服务:是否能及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八)服从管理:是否遵守本院相关制度,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到科室宣传推销医疗器械、材料;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给临床科室提供医疗器械试用、使用;是否存在私自更改配送产品的规格型号的情况。三、考核评分标准采取总分100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加减,细节如下:(一)诚信、廉政:出现涉及诚信与廉政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票否决,扣分100分。(二)产品质量:出现产品质量瑕疵(外包装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单个品规扣2分并及时更换;如造成了损失,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并扣10分/次。(三)配送到货率:设备、耗材、试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数量供应的,单个品种扣2分/次;如造成损失,按合同条款赔偿并支付违约金。(四)运输条件与操作:运输条件不达标扣20分/次并拒收,运输操作不规范扣5分/次。(五)近效期管理:常规供应的耗材、试剂近效期在半年内的,每个品种扣5分/次并拒收,特殊品种的试剂除外。-2-(六)产品信息管理:供应商未及时将耗材平台下调的最新价格报告设备科进行相应更改的,扣5分/次;未及时将产品升级的名称信息或注册证信息等报告设备科进行相应更改的,扣3分/次;(七)隹后服务:未按合同约定频次进行售后服务的,扣5分/次:临床科室或患者对产品使用问题或质量提出疑问时,未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妥善处理的,扣5分/次。(八)服从管理:未经批准到科室宣传推销医疗器械、材料的,扣10分/次;未经审批给临床科室提供医疗器械试用、使用的,扣20分/次;存在私自更改供应的产品规格型号情况的,扣15分/次:设备、耗材产品议价报名后,议价现场临时弃权者,扣15分/次;设备、耗材产品议价中选后,不能如期提供货物而弃权者,扣20分/次;违反医院其他管理制度,视情扣2-20分。四、考核方法与等级(一)考核方法:设备科建立供应商档案,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对供应商出现的扣分、加分事项,告知相关供应商并及时记录,每年考核一次,在每年12月份统计各供应商的得分情况。(二)考评等级:得分大于95分为优秀供应商,得分在86-95之间为良好供应商,得分在75-85之间为合格供应商,75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五、考核结果运用(一)出现诚信与廉政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供应商,-3-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取消其在本院的产品供应权及投标资格。(二)经本院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本院立即停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对其持续供应的产品重新采购、遴选,并不再采购该供应商的产品。(三)对因行贿、带金销售等廉政问题导致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除适用上述规定和按企业与我院签订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外,根据该供应商向本院累计供货的货款金额,还应按以下方式向本院支付违约金:金额在50万以下的,违约金为5万;金额在50-100万之间的,违约金为10万;金额在100-300万之间的,违约金为20万;金额在300-500万之间的,违约金为30万;金额在500万以上的,违约金为50万。六、附则本制度由设备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娄底市中心医院2024年3月28日-4-第三章投标文件的格式(必须按以下标题和顺序进行编制)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注:此项内容需包含投标商品名称、数量、品牌、型号、单价、总价、等信息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日期: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资格声明致():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在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罚款在1000元及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2万元及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符合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注册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2023年月日注、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响应程度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响应/偏离偏离说明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文件第二章中采购需求填写本表,逐条应答;(2)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文件第二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3)本项目为最低价评分法,所有参数必须全部响应,并在响应表中逐条应答,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娄底市中心医院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医疗器械采购项目(麻醉回路消毒机医院公开挂网)二〇二五年八月第一章投标邀请麻醉回路消毒机项目进行医院公开挂网,将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麻醉回路消毒机项目2、采购方式1、医院公开挂网,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所有参数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有多个并列最低价,则由并列最低价投标人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开标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综合楼416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名称:娄底市中心医院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思远151158752883、采购人地址:娄底市长青中街51号六、投标须知1、否决投标的情形:1.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1.2、资格评审时,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其说明补正无法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1.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4、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出席开标会的;1.5、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和确认,投标人拒不作出澄清说明和确认的;1.6、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以及证明资料且对投标人有利的,应当否决其投标。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应当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挂网采购:2.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2.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项目序号配件名称数量(台/套)预算总价(万元)1麻醉回路消毒机116.82、服务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3、服务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二、项目内容及要求(以下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参数:1、采用臭氧、过氧化氢、复合醇等多种消毒剂对麻醉机呼吸机回路表面进行消毒灭菌。2、产企业具有国家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有医疗器注册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3、采用闭环控制技术。在运行过程中对臭氧浓度、温度等进行实时监测,以达到稳定的气体输出,实现加湿、消毒、干燥的功能。4、工作模式:2个程序模式(呼吸机、麻醉机),1个手动模式(其他设备)。麻醉机程序模式:15min雾化、60min消毒灭菌、30min干燥。呼吸机程序模式:15min雾化、60min消毒灭菌、30min干燥。手动模式:10min雾化、10min消毒灭菌、10min干燥。(三个步骤时间都可调,步进值为5min)5、过氧化氢快速消毒模式:消毒时间≤20分钟,即可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平均杀灭对数值>3.00(提供检测报告)。6、使用新型臭氧消毒系统专利,让高流速的臭氧气体快速充满医疗器械内部后持续的进行消毒,可以清理及其内部,达到无死角的消毒过程。(提供专利证书)7、供气和排气速度:3~5升/分钟。8、输入臭氧浓度(mg/m3):≥100。9、具备自动加液功能,无液自动报警。10、自动加液可调:加液量1ml-8ml可调,步进1ml。11、过氧化氢浓度:7.5%≤具备安全评价报告。12、臭氧残留量(mg/m3):≤0.04,提供检验报告。13、雾化量:0.2~0.5ml/min。14、报警功能:1)无臭氧发生报警。2)超温报警:消毒过程中,实时自动监测消毒机内部温度并自动报警。杜绝温度过高造成臭氧浓度自动下降而影响消毒效果。15、过氧化氢(复合醇)毒理实验: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中对消毒液的要求,属无毒、无刺激性,提供安全报告。16、消毒时,可人机共存,并保证使用时手术室无污染。17、打印功能:永久保存消毒记录,消毒结束后可打印消毒记录,记录凭证具有消毒模式、日期、时间、消毒因子。具有一键删除消毒记录功能。18、消毒仓:独特大容量消毒仓设计,消毒仓尺寸:192*192*90mm,专为麻醉机相关附件、手术器械等进行单独密封消毒。高效的残气吸收系统,确保工作环境无污染。19、复合醇消毒时间≤20分钟;节约时间,具有无腐蚀报告20、消毒级别: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5代平均杀灭对数值≥3.0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分>6.43、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对数值分>6.18、铜绿假单胞菌杀灭对数值分>6.38、黑曲霉菌杀灭对数值分>5.26、白色念珠菌杀灭对数值>5.11、脊髓灰质炎病毒平均灭活对数值>4.00、人类冠状病毒灭活对数值≥4.00、龟分枝杆菌杀灭对数值>4.0021、≥10.4寸触摸显示屏,一键操作实现雾化、消毒、干燥的全自动消毒灭菌程序。22、自动干燥:干燥模式采用恒温进行,确保内回路彻底干燥,无残留。23、安全及防护要求:产品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24、电磁兼容要求:产品符合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实验》。25、随机免费配送20瓶复合醇;26、复合醇最高限价≤300元/瓶,且不高于省平台中标价,最终结算价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议价。商务参数:1、运输、装卸、培训、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最终通过使用科室、设备科及相关部门确认验收交付使用。国产设备交付,设备必须为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进口设备交付,设备必须为一年内生产的产品。2、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3、交货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将发票交到娄底市中心医院后按程序支付货款90%(按医院财务制度一般情况下4个月内支付、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6个月),甲方在设备验收合格满3年后支付10%余款给乙方。5、质保与售后:整机保修3年,终身维修。验收时出具原厂售后质保承诺书,质保期内每年巡检一次,并提交巡检记录。质保期内出现故障,1小时响应,响应后24小时上门服务。6、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技术参数、技术白皮书、说明书、彩页),并在响应表中备注该条参数响应或正偏离的佐证资料所在页码。三、标书要求1、封面:需注明标的名称、投标文件、单位、时间;2、“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按法律规定提供证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如按法律规定需提供)、产品注册证(如按法律规定需提供);3、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4、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及签全名。5、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资质证明;6、针对此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和评审有关的资料;8、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9、投标文件参数响应表中必须标注响应项佐证材料所对应页面。10、所有资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胶装并用纸质文件袋封好(一正一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在开标现场验证时打开,采用现场开标的方式。四、合同合同编号:医疗设备及专机专用耗材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娄底市中心医院法定代表人:杨吉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1300447162073W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51号联系人:朱振宇联系电话:15673845559乙方(供货方):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通过医院公开挂网方式采购麻醉回路消毒机及专机专用耗材,乙方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采购项目确定的基础上,就采购麻醉回路消毒机及专机专用耗材事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采购内容1.1采购设备1.1.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价格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价(元)数量金额(元)麻醉回路消毒机1合计价款金额(大写): 元整 人民币(小写): 元11.1.2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固定总价,不因物价、市场波动变更,约定价格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调试费、接口费、检测费、检验费、税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附随服务费等在内所有费用。1.1.3本合同设备无需与甲方使用的信息系统对接。1.1.4随机免费配送20瓶复合醇。1.2设备专机专用耗材供应1.2.1耗材名称、规格型号、编号、单价专机专用耗材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单价(元)复合醇1.2.2本合同专机专用耗材供货期限为3年,自本合同设备经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供应期限内,如甲方停止使用麻醉回路消毒机设备,专机专用耗材供应自动终止。1.2.3本合同耗材约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附随服务费、税费、保险费等。1.2.4本合同耗材供货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或交易平台调价:调整后的价格低于本合同价格的,自调价之后发送的书面订单一律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调整后的价格高于本合同价格的,原则上按本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如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协商后的价格执行,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对该耗材公开遴选。本合同约定的医用耗材集采后,甲方库存中剩余耗材均按新的集采价格进行结算。1.2.5如无政府政策性或交易平台调价,甲方接受乙方对本合同约定价格进行下调,自乙方发出价格下调通知之日起,甲方发送的书面订单一律按下调后的价格执行。1.2.6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制度履行合同,接受甲方供应商管理考核,无条件配合甲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耗材HRP系统信息录入、赋码、耗材SPD配送管理等工作,因SPD配送产生的服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及装卸2.1设备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及装卸2.1.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在7设备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办理验收手续并交付甲方使用。2.1.2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51号)。2.1.3运输及装卸:由乙方自备交通运输工具将设备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并负责设备装卸的人工及费用。2.2设备专机专用耗材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及装卸2.2.1交货时间:乙方自甲方发送专机专用耗材书面订单之日起5日内,按书面订单要求将耗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非工作日、节假日正常执行。2.2.2交货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仓库,指定收货人: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仓库管理员。2.2.3由乙方自备交通运输工具将耗材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并负责耗材装卸的人工及费用。第三条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包装要求3.1设备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包装要求3.1.1乙方提供设备的质量、安装应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如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以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为准;如乙方应交付的设备属于国产设备,则应保证该设备为交付时起近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如乙方应交付的设备属于进口设备,则应保证该设备为交付时起近一年内生产的产品。3.1.2设备质量验收:以本合同约定标准按以下方式进行验收:3.1.2.1到货验收:乙方将设备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后,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厂家标准资料文件(进口设备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海关报关单,其他设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原厂售后质保承诺书。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组织人员对设备按合同约定及厂家出厂装箱单进行到货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单,乙方方可进行现场拆包、安装、调试、培训。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予以更换。3.1.2.2设备总体验收:乙方将设备全部拆包、安装、调试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总体验收报告单。如经甲方或第三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予以返工并承担所有费用。3.1.2.3甲方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交付、安装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该现场记录和备忘录作为乙方补交缺少部件、更换不符标准部件的有效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1.3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厂包装,外包装到货时应保证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延期交货违约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3.2专机专用耗材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包装要求3.2.1国内生产的耗材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强制性标准;进口耗材须具备进口医用耗材注册证、批件,口岸药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通关单;乙方送交的耗材均应提供相应合格证书。3.2.2耗材质量验收: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提供耗材时,应组织人员对耗材的数量、包装、有效期等外观进行验收,乙方提供的耗材外观标准与中标(挂网)医用耗材目录品种信息和甲方书面订单要求相符的,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验收;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外观标准与中标(挂网)医用耗材目录品种信息、甲方订单要求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甲方拒收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更换合格的医用耗材。3.2.3效期要求:乙方提供的耗材效期须在12个月以上,如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效期少于12个月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甲方拒收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更换符合效期要求的医用耗材。3.2.4包装要求:医用耗材包装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挂网)医用耗材的信息一致,包装为原产包装且应完全无损,如甲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要求包装。第四条安装、培训、通知等事项4.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与安装、调试有关事宜,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安装、调试环境。4.2甲方委派邓时敏作为代表,跟踪、检查安装、调试现场。4.3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4.4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五条售后服务5.1设备售后服务5.1.1本合同设备质保期为3年,自甲方在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之日起算。5.1.2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维修、更换、保养、咨询等服务。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响应后24小时内赶到甲方提供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更换、保养、咨询等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或要求乙方将第三方提供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直接支付给甲方。5.1.3质保期内,乙方每年至少对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并向甲方提交巡检记录。5.1.4质保期届满后,如设备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通知)24小时响应,响应后4小时上门服务,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5.2耗材售后服务5.2.1在乙方提供耗材的标识标注的有效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响应后24小时内赶到甲方提供更换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2.2乙方提供的耗材应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所有证件、手续合法齐全,如因产品质量原因或手续不齐不合法或未按要求储存、运输(冷链)、包装等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全部由乙方负责。5.3乙方须指派,电话:,专门负责与甲方联系本合同售后服务事宜,如人员及联系电话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六条结算、付款方式6.1设备结算6.1.1甲方在设备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之日起4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设备结算价款的90%;余款10%,甲方在质保期届满且不存在需被扣除情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免息支付给乙方。6.1.2乙方应在甲方首次支付设备货款前,向甲方提供以乙方自己名义开具的与设备结算价款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1.3乙方开具的发票金额应与设备总体验收报告单内容一致,甲方不支付超出设备总体验收报告单内容以外的任何费用。6.2耗材结算:耗材结算价款根据甲方的书面订单、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送货单按月据实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乙方名义开具的与该批次结算金额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符合约定的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且财务入账后180日内(如遇特殊情况顺延)向乙方支付该批次结算价款。6.3乙方委派(联系电话:)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6.4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设备和耗材结算价款,乙方指定账户: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第七条风险承担7.1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在运输、装卸、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发生事故,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7.2设备毁损、丢失的风险自甲方在设备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后转移给甲方;医用耗材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在供货单上签字验收之日起转移给甲方。7.3如耗材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7.4乙方确保本合同约定设备及耗材的权利均无瑕疵,包括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第八条廉洁条款8.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合同的有关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甲方利益。8.2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股东、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等)及与乙方本业务有关的任何人员(包括与乙方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的人员),均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友、关系人请客、送礼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给予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其他形式的好处,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反廉洁条款的惩罚性违约金。第九条保密条款9.1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产生的研究、商讨、交流等信息,履行本合同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运营信息、工作人员信息、患陪个人信息等,均属保密信息。9.2乙方应对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手段严格保密,不得用于非本合同之目的或向第三方泄露。如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乙方提供保密信息,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通报。9.3因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4本合同保密条款在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终止、解除后仍然有效。第十条通知与送达10.1甲乙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书,应以书面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发送,书面方式包括手机短信、微信、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等形式。10.2双方确认的文书(包括未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法院或仲裁机构的送达法律文书)送达地址:10.2.1甲方的联系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51号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联系人:朱振宇,联系电话:15673845559,邮箱地址:7248283@qq,或微信号:/。10.2.2乙方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或微信号:。10.3上述通知应被视为在下列时间送达:以快递或专人发送的,在收件人签收之日或拒收之日;以挂号邮件发出的,在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在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电子邮箱服务器之日。10.4以上地址和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通知对方。如未通知,一方按原地址送达的书面资料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按照确认地址送到另一方的书面资料被拒绝签收导致邮件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1.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1.2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价款并解除合同:11.2.1乙方逾期30日仍不能供货。11.2.2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本合同标准或响应文件约定标准。11.2.3乙方未在甲方订单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耗材,经甲方催告3次以上后仍不能提供的;或耗材经甲方验收不合格或乙方提供的耗材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连续2次更换仍不合格的;或提供的耗材、证件手续不齐,甲方不能合法使用的。11.2.4乙方供应的耗材被生产厂家取消配送权的;或乙方不配合耗材管理工作的,如不配合耗材HRP系统信息录入、赋码等、不配合耗材SPD配送管理、未向SPD配送公司交纳配送服务费等。11.2.5乙方违反甲方制度的,或乙方经甲方供应商管理考核为不合格供应商的。11.2.6乙方未经甲方设备科发出书面订单采购私自向甲方科室配送的。11.2.7乙方将订单转包、分包给第三方。11.2.8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质等行政处罚,或乙方被接管、资金被冻结的。11.2.9其他根本违约的情形。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甲方因11.2情形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剔除部分采购内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予以任何经济赔偿或补偿。12.2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将验收合格的设备交付给甲方使用,除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约定设备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3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将验收合格的耗材交付给甲方使用,除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每逾期一日,按该批次耗材结算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4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甲方因11.2情形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金额按以下较高者确定:(1)10000.00元(2)按本合同约定供货期限内耗材累计结算总金额10%计算的违约金金额。12.5无论甲方在任意时候(不限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存在违反本合同廉洁条款及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约定的行为,乙方均须向甲方支付一次性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金额按以下较高者确定:(1)按本合同约定供货期限内耗材累计结算总金额10%计算的违约金金额;(2)根据《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规定计算的廉政违约金金额。如乙方除需承担违反廉洁条款及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的违约责任外,同时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乙方仍须就其他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2.6依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价款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扣除部分不足,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解释。13.2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四条附则14.1甲方《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乙方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售后承诺等作为本合同附件。14.2本合同组成文件和优先解释顺序: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合同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议价结果公示/成交公告;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14.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娄底市中心医院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娄底市娄星区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附件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本院医疗器械供应商管理,保证医疗器械采购质量,规范购销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诚信、廉政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考核主体为本院提供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与试剂供应的供应商。二、考核内容(一)诚信、廉政建设:供应商是否涉及诚信与廉政方面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二)配送到货率:设备、耗材、试剂订单发送后供应商响应情况,是否按要求及时送货到院,应急设备、紧急耗材、试剂能否在规定时间准时送达,所有物资是否票证齐全。(三)运输情况:设备、耗材、试剂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冷链试剂是否达到冷链配送要求,运输过程操作是否规范。(四)近效期管理:是否按效期规定供应耗材、试剂,是否推诿或拒绝近效期耗材、试剂退货。(五)产品质量:考核周期内,所供应设备、耗材、试剂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六)产品信息管理:耗材平台价格调整,产品升级后注册证、名称等信息调整时,是否及时报告设备科进行相应更改。(七)售后服务:是否能及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八)服从管理:是否遵守本院相关制度,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到科室宣传推销医疗器械、材料;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给临床科室提供医疗器械试用、使用;是否存在私自更改配送产品的规格型号的情况。三、考核评分标准采取总分100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加减,细节如下:(一)诚信、廉政:出现涉及诚信与廉政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票否决,扣分100分。(二)产品质量:出现产品质量瑕疵(外包装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单个品规扣2分并及时更换;如造成了损失,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并扣10分/次。(三)配送到货率:设备、耗材、试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数量供应的,单个品种扣2分/次;如造成损失,按合同条款赔偿并支付违约金。(四)运输条件与操作:运输条件不达标扣20分/次并拒收,运输操作不规范扣5分/次。(五)近效期管理:常规供应的耗材、试剂近效期在半年内的,每个品种扣5分/次并拒收,特殊品种的试剂除外。-2-(六)产品信息管理:供应商未及时将耗材平台下调的最新价格报告设备科进行相应更改的,扣5分/次;未及时将产品升级的名称信息或注册证信息等报告设备科进行相应更改的,扣3分/次;(七)隹后服务:未按合同约定频次进行售后服务的,扣5分/次:临床科室或患者对产品使用问题或质量提出疑问时,未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妥善处理的,扣5分/次。(八)服从管理:未经批准到科室宣传推销医疗器械、材料的,扣10分/次;未经审批给临床科室提供医疗器械试用、使用的,扣20分/次;存在私自更改供应的产品规格型号情况的,扣15分/次:设备、耗材产品议价报名后,议价现场临时弃权者,扣15分/次;设备、耗材产品议价中选后,不能如期提供货物而弃权者,扣20分/次;违反医院其他管理制度,视情扣2-20分。四、考核方法与等级(一)考核方法:设备科建立供应商档案,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对供应商出现的扣分、加分事项,告知相关供应商并及时记录,每年考核一次,在每年12月份统计各供应商的得分情况。(二)考评等级:得分大于95分为优秀供应商,得分在86-95之间为良好供应商,得分在75-85之间为合格供应商,75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五、考核结果运用(一)出现诚信与廉政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供应商,-3-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取消其在本院的产品供应权及投标资格。(二)经本院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本院立即停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对其持续供应的产品重新采购、遴选,并不再采购该供应商的产品。(三)对因行贿、带金销售等廉政问题导致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除适用上述规定和按企业与我院签订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外,根据该供应商向本院累计供货的货款金额,还应按以下方式向本院支付违约金:金额在50万以下的,违约金为5万;金额在50-100万之间的,违约金为10万;金额在100-300万之间的,违约金为20万;金额在300-500万之间的,违约金为30万;金额在500万以上的,违约金为50万。六、附则本制度由设备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娄底市中心医院2024年3月28日-4-第三章投标文件的格式(必须按以下标题和顺序进行编制)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注:此项内容需包含投标商品名称、数量、品牌、型号、单价、总价、等信息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日期: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资格声明致():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在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罚款在1000元及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2万元及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符合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注册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2023年月日注、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响应程度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响应/偏离偏离说明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文件第二章中采购需求填写本表,逐条应答;(2)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文件第二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3)本项目为最低价评分法,所有参数必须全部响应,并在响应表中逐条应答,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娄底市中心医院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医疗器械采购项目(麻醉回路消毒机医院公开挂网)二〇二五年八月第一章投标邀请麻醉回路消毒机项目进行医院公开挂网,将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麻醉回路消毒机项目2、采购方式1、医院公开挂网,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所有参数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有多个并列最低价,则由并列最低价投标人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开标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综合楼416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名称:娄底市中心医院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思远151158752883、采购人地址:娄底市长青中街51号六、投标须知1、否决投标的情形:1.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1.2、资格评审时,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其说明补正无法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1.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4、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出席开标会的;1.5、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和确认,投标人拒不作出澄清说明和确认的;1.6、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以及证明资料且对投标人有利的,应当否决其投标。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应当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挂网采购:2.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2.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项目序号配件名称数量(台/套)预算总价(万元)1麻醉回路消毒机116.82、服务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3、服务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二、项目内容及要求(以下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参数:1、采用臭氧、过氧化氢、复合醇等多种消毒剂对麻醉机呼吸机回路表面进行消毒灭菌。2、产企业具有国家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有医疗器注册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3、采用闭环控制技术。在运行过程中对臭氧浓度、温度等进行实时监测,以达到稳定的气体输出,实现加湿、消毒、干燥的功能。4、工作模式:2个程序模式(呼吸机、麻醉机),1个手动模式(其他设备)。麻醉机程序模式:15min雾化、60min消毒灭菌、30min干燥。呼吸机程序模式:15min雾化、60min消毒灭菌、30min干燥。手动模式:10min雾化、10min消毒灭菌、10min干燥。(三个步骤时间都可调,步进值为5min)5、过氧化氢快速消毒模式:消毒时间≤20分钟,即可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平均杀灭对数值>3.00(提供检测报告)。6、使用新型臭氧消毒系统专利,让高流速的臭氧气体快速充满医疗器械内部后持续的进行消毒,可以清理及其内部,达到无死角的消毒过程。(提供专利证书)7、供气和排气速度:3~5升/分钟。8、输入臭氧浓度(mg/m3):≥100。9、具备自动加液功能,无液自动报警。10、自动加液可调:加液量1ml-8ml可调,步进1ml。11、过氧化氢浓度:7.5%≤具备安全评价报告。12、臭氧残留量(mg/m3):≤0.04,提供检验报告。13、雾化量:0.2~0.5ml/min。14、报警功能:1)无臭氧发生报警。2)超温报警:消毒过程中,实时自动监测消毒机内部温度并自动报警。杜绝温度过高造成臭氧浓度自动下降而影响消毒效果。15、过氧化氢(复合醇)毒理实验: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中对消毒液的要求,属无毒、无刺激性,提供安全报告。16、消毒时,可人机共存,并保证使用时手术室无污染。17、打印功能:永久保存消毒记录,消毒结束后可打印消毒记录,记录凭证具有消毒模式、日期、时间、消毒因子。具有一键删除消毒记录功能。18、消毒仓:独特大容量消毒仓设计,消毒仓尺寸:192*192*90mm,专为麻醉机相关附件、手术器械等进行单独密封消毒。高效的残气吸收系统,确保工作环境无污染。19、复合醇消毒时间≤20分钟;节约时间,具有无腐蚀报告20、消毒级别: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5代平均杀灭对数值≥3.0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分>6.43、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对数值分>6.18、铜绿假单胞菌杀灭对数值分>6.38、黑曲霉菌杀灭对数值分>5.26、白色念珠菌杀灭对数值>5.11、脊髓灰质炎病毒平均灭活对数值>4.00、人类冠状病毒灭活对数值≥4.00、龟分枝杆菌杀灭对数值>4.0021、≥10.4寸触摸显示屏,一键操作实现雾化、消毒、干燥的全自动消毒灭菌程序。22、自动干燥:干燥模式采用恒温进行,确保内回路彻底干燥,无残留。23、安全及防护要求:产品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24、电磁兼容要求:产品符合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实验》。25、随机免费配送20瓶复合醇;26、复合醇最高限价≤300元/瓶,且不高于省平台中标价,最终结算价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议价。商务参数:1、运输、装卸、培训、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最终通过使用科室、设备科及相关部门确认验收交付使用。国产设备交付,设备必须为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进口设备交付,设备必须为一年内生产的产品。2、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3、交货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将发票交到娄底市中心医院后按程序支付货款90%(按医院财务制度一般情况下4个月内支付、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6个月),甲方在设备验收合格满3年后支付10%余款给乙方。5、质保与售后:整机保修3年,终身维修。验收时出具原厂售后质保承诺书,质保期内每年巡检一次,并提交巡检记录。质保期内出现故障,1小时响应,响应后24小时上门服务。6、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技术参数、技术白皮书、说明书、彩页),并在响应表中备注该条参数响应或正偏离的佐证资料所在页码。三、标书要求1、封面:需注明标的名称、投标文件、单位、时间;2、“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按法律规定提供证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如按法律规定需提供)、产品注册证(如按法律规定需提供);3、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4、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及签全名。5、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资质证明;6、针对此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和评审有关的资料;8、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9、投标文件参数响应表中必须标注响应项佐证材料所对应页面。10、所有资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胶装并用纸质文件袋封好(一正一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在开标现场验证时打开,采用现场开标的方式。四、合同合同编号:医疗设备及专机专用耗材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娄底市中心医院法定代表人:杨吉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1300447162073W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51号联系人:朱振宇联系电话:15673845559乙方(供货方):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通过医院公开挂网方式采购麻醉回路消毒机及专机专用耗材,乙方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采购项目确定的基础上,就采购麻醉回路消毒机及专机专用耗材事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采购内容1.1采购设备1.1.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价格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价(元)数量金额(元)麻醉回路消毒机1合计价款金额(大写): 元整 人民币(小写): 元11.1.2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固定总价,不因物价、市场波动变更,约定价格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调试费、接口费、检测费、检验费、税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附随服务费等在内所有费用。1.1.3本合同设备无需与甲方使用的信息系统对接。1.1.4随机免费配送20瓶复合醇。1.2设备专机专用耗材供应1.2.1耗材名称、规格型号、编号、单价专机专用耗材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单价(元)复合醇1.2.2本合同专机专用耗材供货期限为3年,自本合同设备经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供应期限内,如甲方停止使用麻醉回路消毒机设备,专机专用耗材供应自动终止。1.2.3本合同耗材约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附随服务费、税费、保险费等。1.2.4本合同耗材供货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或交易平台调价:调整后的价格低于本合同价格的,自调价之后发送的书面订单一律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调整后的价格高于本合同价格的,原则上按本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如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协商后的价格执行,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对该耗材公开遴选。本合同约定的医用耗材集采后,甲方库存中剩余耗材均按新的集采价格进行结算。1.2.5如无政府政策性或交易平台调价,甲方接受乙方对本合同约定价格进行下调,自乙方发出价格下调通知之日起,甲方发送的书面订单一律按下调后的价格执行。1.2.6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制度履行合同,接受甲方供应商管理考核,无条件配合甲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耗材HRP系统信息录入、赋码、耗材SPD配送管理等工作,因SPD配送产生的服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及装卸2.1设备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及装卸2.1.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在7设备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办理验收手续并交付甲方使用。2.1.2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51号)。2.1.3运输及装卸:由乙方自备交通运输工具将设备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并负责设备装卸的人工及费用。2.2设备专机专用耗材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及装卸2.2.1交货时间:乙方自甲方发送专机专用耗材书面订单之日起5日内,按书面订单要求将耗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非工作日、节假日正常执行。2.2.2交货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仓库,指定收货人: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仓库管理员。2.2.3由乙方自备交通运输工具将耗材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并负责耗材装卸的人工及费用。第三条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包装要求3.1设备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包装要求3.1.1乙方提供设备的质量、安装应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如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以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为准;如乙方应交付的设备属于国产设备,则应保证该设备为交付时起近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如乙方应交付的设备属于进口设备,则应保证该设备为交付时起近一年内生产的产品。3.1.2设备质量验收:以本合同约定标准按以下方式进行验收:3.1.2.1到货验收:乙方将设备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后,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厂家标准资料文件(进口设备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海关报关单,其他设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原厂售后质保承诺书。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组织人员对设备按合同约定及厂家出厂装箱单进行到货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单,乙方方可进行现场拆包、安装、调试、培训。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予以更换。3.1.2.2设备总体验收:乙方将设备全部拆包、安装、调试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总体验收报告单。如经甲方或第三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予以返工并承担所有费用。3.1.2.3甲方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交付、安装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该现场记录和备忘录作为乙方补交缺少部件、更换不符标准部件的有效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1.3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厂包装,外包装到货时应保证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延期交货违约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3.2专机专用耗材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包装要求3.2.1国内生产的耗材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强制性标准;进口耗材须具备进口医用耗材注册证、批件,口岸药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通关单;乙方送交的耗材均应提供相应合格证书。3.2.2耗材质量验收: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提供耗材时,应组织人员对耗材的数量、包装、有效期等外观进行验收,乙方提供的耗材外观标准与中标(挂网)医用耗材目录品种信息和甲方书面订单要求相符的,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验收;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外观标准与中标(挂网)医用耗材目录品种信息、甲方订单要求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甲方拒收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更换合格的医用耗材。3.2.3效期要求:乙方提供的耗材效期须在12个月以上,如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效期少于12个月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甲方拒收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更换符合效期要求的医用耗材。3.2.4包装要求:医用耗材包装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挂网)医用耗材的信息一致,包装为原产包装且应完全无损,如甲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要求包装。第四条安装、培训、通知等事项4.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与安装、调试有关事宜,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安装、调试环境。4.2甲方委派邓时敏作为代表,跟踪、检查安装、调试现场。4.3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4.4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五条售后服务5.1设备售后服务5.1.1本合同设备质保期为3年,自甲方在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之日起算。5.1.2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维修、更换、保养、咨询等服务。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响应后24小时内赶到甲方提供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更换、保养、咨询等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或要求乙方将第三方提供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直接支付给甲方。5.1.3质保期内,乙方每年至少对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并向甲方提交巡检记录。5.1.4质保期届满后,如设备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通知)24小时响应,响应后4小时上门服务,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5.2耗材售后服务5.2.1在乙方提供耗材的标识标注的有效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响应后24小时内赶到甲方提供更换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2.2乙方提供的耗材应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所有证件、手续合法齐全,如因产品质量原因或手续不齐不合法或未按要求储存、运输(冷链)、包装等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全部由乙方负责。5.3乙方须指派,电话:,专门负责与甲方联系本合同售后服务事宜,如人员及联系电话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六条结算、付款方式6.1设备结算6.1.1甲方在设备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之日起4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设备结算价款的90%;余款10%,甲方在质保期届满且不存在需被扣除情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免息支付给乙方。6.1.2乙方应在甲方首次支付设备货款前,向甲方提供以乙方自己名义开具的与设备结算价款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1.3乙方开具的发票金额应与设备总体验收报告单内容一致,甲方不支付超出设备总体验收报告单内容以外的任何费用。6.2耗材结算:耗材结算价款根据甲方的书面订单、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送货单按月据实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乙方名义开具的与该批次结算金额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符合约定的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且财务入账后180日内(如遇特殊情况顺延)向乙方支付该批次结算价款。6.3乙方委派(联系电话:)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6.4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设备和耗材结算价款,乙方指定账户: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第七条风险承担7.1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在运输、装卸、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发生事故,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7.2设备毁损、丢失的风险自甲方在设备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后转移给甲方;医用耗材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在供货单上签字验收之日起转移给甲方。7.3如耗材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7.4乙方确保本合同约定设备及耗材的权利均无瑕疵,包括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第八条廉洁条款8.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合同的有关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甲方利益。8.2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股东、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等)及与乙方本业务有关的任何人员(包括与乙方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的人员),均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友、关系人请客、送礼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给予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其他形式的好处,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反廉洁条款的惩罚性违约金。第九条保密条款9.1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产生的研究、商讨、交流等信息,履行本合同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运营信息、工作人员信息、患陪个人信息等,均属保密信息。9.2乙方应对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手段严格保密,不得用于非本合同之目的或向第三方泄露。如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乙方提供保密信息,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通报。9.3因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4本合同保密条款在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终止、解除后仍然有效。第十条通知与送达10.1甲乙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书,应以书面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发送,书面方式包括手机短信、微信、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等形式。10.2双方确认的文书(包括未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法院或仲裁机构的送达法律文书)送达地址:10.2.1甲方的联系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51号娄底市中心医院设备科,联系人:朱振宇,联系电话:15673845559,邮箱地址:7248283@qq,或微信号:/。10.2.2乙方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或微信号:。10.3上述通知应被视为在下列时间送达:以快递或专人发送的,在收件人签收之日或拒收之日;以挂号邮件发出的,在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在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电子邮箱服务器之日。10.4以上地址和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通知对方。如未通知,一方按原地址送达的书面资料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按照确认地址送到另一方的书面资料被拒绝签收导致邮件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1.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1.2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价款并解除合同:11.2.1乙方逾期30日仍不能供货。11.2.2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本合同标准或响应文件约定标准。11.2.3乙方未在甲方订单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耗材,经甲方催告3次以上后仍不能提供的;或耗材经甲方验收不合格或乙方提供的耗材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连续2次更换仍不合格的;或提供的耗材、证件手续不齐,甲方不能合法使用的。11.2.4乙方供应的耗材被生产厂家取消配送权的;或乙方不配合耗材管理工作的,如不配合耗材HRP系统信息录入、赋码等、不配合耗材SPD配送管理、未向SPD配送公司交纳配送服务费等。11.2.5乙方违反甲方制度的,或乙方经甲方供应商管理考核为不合格供应商的。11.2.6乙方未经甲方设备科发出书面订单采购私自向甲方科室配送的。11.2.7乙方将订单转包、分包给第三方。11.2.8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质等行政处罚,或乙方被接管、资金被冻结的。11.2.9其他根本违约的情形。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甲方因11.2情形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剔除部分采购内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予以任何经济赔偿或补偿。12.2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将验收合格的设备交付给甲方使用,除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约定设备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3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将验收合格的耗材交付给甲方使用,除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每逾期一日,按该批次耗材结算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4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甲方因11.2情形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金额按以下较高者确定:(1)10000.00元(2)按本合同约定供货期限内耗材累计结算总金额10%计算的违约金金额。12.5无论甲方在任意时候(不限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存在违反本合同廉洁条款及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约定的行为,乙方均须向甲方支付一次性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金额按以下较高者确定:(1)按本合同约定供货期限内耗材累计结算总金额10%计算的违约金金额;(2)根据《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规定计算的廉政违约金金额。如乙方除需承担违反廉洁条款及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的违约责任外,同时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乙方仍须就其他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2.6依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价款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扣除部分不足,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解释。13.2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四条附则14.1甲方《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乙方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售后承诺等作为本合同附件。14.2本合同组成文件和优先解释顺序: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合同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议价结果公示/成交公告;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14.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娄底市中心医院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娄底市娄星区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附件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本院医疗器械供应商管理,保证医疗器械采购质量,规范购销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诚信、廉政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考核主体为本院提供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与试剂供应的供应商。二、考核内容(一)诚信、廉政建设:供应商是否涉及诚信与廉政方面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二)配送到货率:设备、耗材、试剂订单发送后供应商响应情况,是否按要求及时送货到院,应急设备、紧急耗材、试剂能否在规定时间准时送达,所有物资是否票证齐全。(三)运输情况:设备、耗材、试剂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冷链试剂是否达到冷链配送要求,运输过程操作是否规范。(四)近效期管理:是否按效期规定供应耗材、试剂,是否推诿或拒绝近效期耗材、试剂退货。(五)产品质量:考核周期内,所供应设备、耗材、试剂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六)产品信息管理:耗材平台价格调整,产品升级后注册证、名称等信息调整时,是否及时报告设备科进行相应更改。(七)售后服务:是否能及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八)服从管理:是否遵守本院相关制度,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到科室宣传推销医疗器械、材料;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给临床科室提供医疗器械试用、使用;是否存在私自更改配送产品的规格型号的情况。三、考核评分标准采取总分100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加减,细节如下:(一)诚信、廉政:出现涉及诚信与廉政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票否决,扣分100分。(二)产品质量:出现产品质量瑕疵(外包装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单个品规扣2分并及时更换;如造成了损失,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并扣10分/次。(三)配送到货率:设备、耗材、试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数量供应的,单个品种扣2分/次;如造成损失,按合同条款赔偿并支付违约金。(四)运输条件与操作:运输条件不达标扣20分/次并拒收,运输操作不规范扣5分/次。(五)近效期管理:常规供应的耗材、试剂近效期在半年内的,每个品种扣5分/次并拒收,特殊品种的试剂除外。-2-(六)产品信息管理:供应商未及时将耗材平台下调的最新价格报告设备科进行相应更改的,扣5分/次;未及时将产品升级的名称信息或注册证信息等报告设备科进行相应更改的,扣3分/次;(七)隹后服务:未按合同约定频次进行售后服务的,扣5分/次:临床科室或患者对产品使用问题或质量提出疑问时,未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妥善处理的,扣5分/次。(八)服从管理:未经批准到科室宣传推销医疗器械、材料的,扣10分/次;未经审批给临床科室提供医疗器械试用、使用的,扣20分/次;存在私自更改供应的产品规格型号情况的,扣15分/次:设备、耗材产品议价报名后,议价现场临时弃权者,扣15分/次;设备、耗材产品议价中选后,不能如期提供货物而弃权者,扣20分/次;违反医院其他管理制度,视情扣2-20分。四、考核方法与等级(一)考核方法:设备科建立供应商档案,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对供应商出现的扣分、加分事项,告知相关供应商并及时记录,每年考核一次,在每年12月份统计各供应商的得分情况。(二)考评等级:得分大于95分为优秀供应商,得分在86-95之间为良好供应商,得分在75-85之间为合格供应商,75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五、考核结果运用(一)出现诚信与廉政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供应商,-3-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取消其在本院的产品供应权及投标资格。(二)经本院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本院立即停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对其持续供应的产品重新采购、遴选,并不再采购该供应商的产品。(三)对因行贿、带金销售等廉政问题导致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除适用上述规定和按企业与我院签订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外,根据该供应商向本院累计供货的货款金额,还应按以下方式向本院支付违约金:金额在50万以下的,违约金为5万;金额在50-100万之间的,违约金为10万;金额在100-300万之间的,违约金为20万;金额在300-500万之间的,违约金为30万;金额在500万以上的,违约金为50万。六、附则本制度由设备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娄底市中心医院2024年3月28日-4-第三章投标文件的格式(必须按以下标题和顺序进行编制)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注:此项内容需包含投标商品名称、数量、品牌、型号、单价、总价、等信息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日期: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资格声明致():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在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罚款在1000元及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2万元及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符合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注册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2023年月日注、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响应程度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响应/偏离偏离说明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文件第二章中采购需求填写本表,逐条应答;(2)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文件第二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3)本项目为最低价评分法,所有参数必须全部响应,并在响应表中逐条应答,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麻醉机 麻醉回路消毒机 高清模块+摄像头+光学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