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验光车招标公告(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
关于购置眼视光中心移动验光车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购置眼视光中心移动验光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2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韶德竞谈(货物)2025-025
项目名称:购置眼视光中心移动验光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购置眼视光中心移动验光车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谈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韶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万达1号写字楼19楼119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 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青海省玉树州结古镇扎西大同北巷4号
联系方式:15597318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韶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1号写字楼19楼11916室
联系方式:0971-55097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971-5509734
附件信息:
青海韶德竞谈(货物)2025-025.pdf600.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购置眼视光中心移动验光车
品目
采购单位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6日 21:2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971-5509734
采购单位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青海省玉树州结古镇扎西大同北巷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597318016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韶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万达1号写字楼19楼119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1-5509734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购置眼视光中心移动验光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韶德竞谈(货物)2025-025采购人: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韶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9月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第二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谈判费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组成6.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谈判文件的询问或质疑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9.报价要求10.保证金11.响应文件的组成12.响应文件有效期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7.谈判小组18.响应文件审查19.谈判程序20.澄清21.退出谈判22.最后报价23.确定成交供应商24.重新评审25.谈判终止26.串通情形认定及处理27.成交信息的公布与通知28.授予合同29.履约验收七、询问与质疑30.对采购过程、结果的询问及质疑八、政府采购政策31.政府采购政策九、其他规定32.代理服务费33.其他规定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十、响应说明十一、重要指标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十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审查部分(二)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部分十三、谈判响应文件附件1:响应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9:谈判保证金证明附件10:谈判首次报价表附件11:分项报价表附件12:技术规格响应表附件13:产品相关资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附件14: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5:最终报价表第五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谈判邀请采购项目名称购置眼视光中心移动验光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韶德竞谈(货物)2025-02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预算额度8000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无分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北京时间)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文件售价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文件发售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人: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联系人:青梅措毛联系电话:15597318016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联系地址:玉树市结古镇扎西大通北巷4号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韶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971-5509734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1号写字楼19楼11916室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收款单位:青海韶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川南路支行银行账号:63050138360900000101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14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谈判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2日14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谈判地点:青海韶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西开启时间及谈判地点宁市城西区万达1号写字楼19楼11916室)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政策功能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10%的价格扣除。代理服务费委托协议为准万元(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其他规定1.本次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玉树藏族自治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976-8830733第4页第二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前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邮箱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3【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第5页4.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组成5.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谈判邀请(2)谈判须知(3)采购需求(4)谈判响应文件格式(5)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5.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第6页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谈判文件的询问或质疑7.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7.3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则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3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第7页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9.报价要求9.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分项报价表”逐一报价;9.2在首次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最后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中标服务费及税金等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9.3供应商的每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9.5谈判报价为总价。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谈判总报价,最后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9.6报价币种为人民币。10.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不少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第8页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谈判保证金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10.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3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退还的除外。(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内容):第9页11.1.1资格审查部分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谈判保证金证明11.1.2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部分1、谈判首次报价表2、分项报价表3、技术规格响应表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7、谈判最终报价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1.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第10页1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谈判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3.2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分别填写谈判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13.3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若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3.4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须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3.5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1页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4.2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密封包装,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7.谈判小组17.1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评审。谈判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7.2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谈判文件;第12页(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编写评审报告;(5)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17.3谈判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方法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谈判小组成员责任;(3)对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情况和谈判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7.4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第13页系。18.响应文件审查18.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18.2在对供应商进行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处理:(1)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2)未按第11.1.1款“资格审查部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谈判有效期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5)谈判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的;(6)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7)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响应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9)谈判小组认为应按无效谈判处理的其他情况;(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谈判程序19.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负责审议所有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19.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第14页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9.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4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表内的报价为首次报价,根据技术、服务等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情况,供应商可进行二次报价。19.5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处理。19.6谈判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谈判工作和谈判结果。20.澄清20.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0.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第15页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退出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2.最后报价22.1谈判结束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3最后报价的评审(1)最后报价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22.4最后报价如果高于其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的,以最后报价为准。2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第16页不得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6若最后报价时出现最低价相同的情形,谈判小组应召集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或直接提出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自主选择)。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最后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顺序排序。23.2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3.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5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17页24.重新评审24.1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25.谈判终止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谈判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串通情形认定及处理26.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2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第18页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7.成交信息的公布与通知27.1代理机构应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9页27.2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5)谈判小组成员名单。27.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采购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28.授予合同28.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28.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履约验收29.1履约保证金:5%(或根据《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数额及方式)第20页2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9.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4采购人应当加强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9.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谈判档案,妥善保存谈判的相关资料。七、询问与质疑30.对采购过程、结果的询问及质疑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过程、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0.2参与所质疑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八、政府采购政策31.政府采购政策3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第21页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1.2价格评审优惠:(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价格按相关规定给予10%-2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与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1.3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1.4响应文件符合本章前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1.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22页的,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竞争。九、其他规定32.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谈判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3.其他规定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3页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十、响应说明1.供应商可以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响应,但必须对所响应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响应,不能拆分或少报,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2.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表”(样表如下),在响应产品“技术参数”栏中列出所响应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如果与谈判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内容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谈判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供应商应该提供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提供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所提供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5.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十一、重要指标1.谈判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产品在性能上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否则,响应无效。2.谈判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第24页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谈判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响应时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项目概况及采购技术参数(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3)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1年。采购技术参数及车辆配置要求:数量:1辆燃油柴油发动机排量不低于1990功率/马力不低于100/140外形尺寸(长)不低于5900外形尺寸(宽)不低于2000外形尺寸(高)不低于2900总质量(Kg)3000-3500额定载客(人)3轴距(mm)≥3700最高车速(km/h)≥110轮胎规格215变速箱自动挡6AT变速箱类型自动变速箱(AT)油箱容积(L)≥70驱动方式前置后驱车体结构承载式前制动类型盘式后制动类型盘式助力类型液压助力进气形式涡轮增压安全气囊主驾ABS防抱死标配轮圈材质钢圈车内中控锁标配巡航系统标配扬声器数量2电动车窗标配外后视镜标配空调温度控制手动空调驾驶室冷暖两用第26页改装要求:车型高顶系列内容加长轴自动改装配置导航彩色电容屏倒车影像后置摄像头柜体组合生态环保柜体镜架存储柜PVC卷帘门、木质储藏盒内部植绒地板配置地板组合台电动升降、移动托盘、可安装牛眼视力表挂架可抽拉金属支臂配电系统全自动自适应逆变器2000W蓄电系统风帆免维护蓄电池照明系统LED净化照明灯内饰窗帘绿色窗帘遮阳棚手动全遮光布前支腿洗手池304不锈钢第27页顶置空调多美达冷暖双模超薄顶置空调后置风扇360度角调整调风速电动踏板平推式防泥沙LED照明裂隙灯(手持)采用3V/1WLED灯珠,亮度可调,提供均匀明亮的照明效果。LED光源寿命长达20000小时,节能环保。裂隙宽度:0-12mm连续可调(最大宽度≥12mm)。放大倍数:6×,工作距离29.5mm,适合眼前节检查。配备3.7V/3400mAh可充电锂电池,支持3.5小时快速充电。连续工作时间≥6小时,满足长时间户外或查房需求。重量仅150克(部分型号可能采用五号电池供电,便携性更强)。单手操作调焦和裂隙宽度调节,磁吸结构设计,方便随身携带视力筛查仪球镜度(DS):-7.50D至+7.50D,分辨率0.25D/0.01D可选,精度±0.50D柱镜度(DC):0.00D至+3.00D,分辨率0.25D/0.01D可选,精度±0.50D轴位(Axis):1°-180°,分辨率1°,精度±5°瞳距:35-80mm,分辨率1mm,精度±1mm;瞳孔直径:4.0-9.0mm,分辨率0.1mm,精度±0.1mm工作距离:1米±5cm测量时间:1秒完成双目检测,全面筛查8项指标(近视/第28页远视/散光/斜视/瞳孔大小不等/屈光参差/固视不对称/异常红光反射)需2秒数据精度:球镜度、柱镜度误差≤±0.50D,瞳距误差≤±1mm支持双眼、单左眼、单右眼模式自由切换自动分析双眼视功能对称性(屈光参差、瞳孔大小不等、注视不对称)异常数据自动标红提示年龄范围:6个月至100岁,支持分段年龄段选择(6月-12月、1-3岁、3-6岁等)显示屏:5英寸彩色触摸屏,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电池:可充电锂电池,续航6小时,支持更换数据接口:Wi-Fi+USB,支持无线打印报告便携性:无线手持式设计,适合大规模校园筛查(单日可完成2000人次)电脑验光仪顶点距(VD):支持0.0,12.0,13.75,15.0mm。球镜度(球面透镜的屈光度):范围从-25.00m-1到+22.00m-1,步长为0.12/0.25m-1(当VD=12mm时)。柱镜度(柱面透镜的屈光度,用于矫正散光):范围从0.00到±10.00m-1,步长为0.12/0.25m-1。轴位:0°到180°,每步1°。瞳距范围:10到85mm,步长为1mm。最小测量瞳孔直径:2.0mm。第29页视标:采用自动云雾图技术。眼压计测量范围:0~60mmHg测量量程:30mmHg,60mmHg测量精度:1mmHg工作距离:11mm对焦方法:对焦点+对焦提示对焦方式:三维自动对焦/手动对焦/触摸屏对焦内部固视灯:绿LED显示方式:彩色大屏幕液晶显示屏输出方式:快速热敏打印机摇杆运动行程:前后40mm,左右80mm,上下20mm存储信息:温度:常温(0℃-30℃),湿度:40.0%~80.0%,其他:干燥防潮视力灯箱符合国家标准对数视力表设计,支持成人及儿童不同视距需求(2.5米/5米)光源类型:LED背光,光线均匀柔和,支持红绿散光检测成人款:2.5米或5米视距版本可选,灯箱厚度为超薄设计儿童款:2.5米视距,搭配卡通元素挂图,提升儿童配合度材质:高密度亚克力面板,防眩光处理,耐磨耐刮擦遥控版支持6档亮度调节及色温调节功能,适配不同环境光照条件组合验光额定电压:220V-230V/50Hz,电机功率24V/90W,照明灯源第30页台12V/10W输入功率:典型值120W(含验光仪、投影仪等)组合台尺寸:约102cm×123cm×158cm(长×宽×高),台面升降行程145-200mm净重:106-250kg(型号差异较大,如DK-2000为106kg,CS-400为240kg)球镜度:-19.00D至+16.75D,支持0.25D/0.50D步长调节柱镜度:±8.75D,轴位0°-180°,瞳距调节范围50-80mm台面可90°旋转,内置抽屉适配镜片箱收纳,小托盘支持180°旋转固定验光仪电动摆臂行程420mm,升降行程200mm,挂臂旋转范围4°-90°座椅与验光头挂臂均支持电动升降(遥控控制),适配不同身高操作者工作台面可选不同颜色,材质耐磨防刮,厚度多为超薄设计焦度计球镜(S):0~±25.00D;柱镜(C):0~±10.00D;下加光(ADD):0~10.00D散光轴位:0°~180°;棱镜基底:0°~360°;棱镜度:水平15△,垂直20△镜片直径测量范围:Ø7~110mm;镜片厚度:≤20mmUV透过率测量:支持^[7]{.red}(仅部分配置型号)瞳距(PD)测量:30~100mm第31页热敏打印功能:内置,支持检测数据即时输出屏幕:5.7英寸彩色触控屏(中英文菜单);电源:AC220V50Hz尺寸:210mm×280mm×400mm(宽×厚×高)升降凳可调节高度(420-560mm),透气网布材质试镜架主体材质:采用纯钛材料,具备高强度、轻量化(整机含包装重量约225g)及抗腐蚀性,适合长时间佩戴;镜框结构:镜框支持多规格试镜片快速插拔,单侧最多可同时插入5个镜片(双眼共10片),卡扣设计确保稳固固定;人体工学优化:镜腿长度、鼻托高度及前倾角均可调节,适配不同头型与鼻梁高度,减少佩戴压迫感。瞳距范围:双眼整体调节范围48~80mm(单侧独立调节);瞳高调节:支持上下移动,精准匹配用户瞳孔高度;镜眼距调节:可通过框架前后位置调整控制镜片与角膜顶点的距离,优化验光准确性。尺寸与重量:包装体积200×120×65mm,整机重量225g(含包装)牛眼整机尺寸:外形尺寸1020×1780×1920mm(含工作台及摆臂升降组件),工作台尺寸420×1000mm;重量:设备净重150kg(含标准配件),验光头部件重量约4.5kg;调节范围:摆臂升降距离280mm,椅座高度调节范围170mm;第32页顶点距离调节12mm,前头枕调整量16mm。屈光度调节:球镜范围-29.00D~+26.75D(步长0.25D);柱镜范围0~-8.00D(搭配辅助镜片可达更大范围),轴位调节步长5°;交叉柱镜±0.25D,内置偏振片与红绿滤镜。瞳距调节:远用瞳距48~75mm,近用瞳距51~75mm(单侧独立调节);旋转棱镜范围0~20Δ(步长1Δ)。收敛性调整:默认调整值380mm(适配直径64mm镜片)。输入电压:支持110V/220V(频率50Hz/60Hz),总功率120W;照明系统:主照明灯功率27W,夜视功能适配弱光环境;验光头光源采用高显色性设计,减少视觉疲劳。标准配置:圆环状镜片、双偶数镜片组、液晶视力表;检影补偿镜+1.50D(适配67cm检影距离)瞳距仪瞳距测量范围:50mm~80mm(单眼/双眼模式)最小读数精度:0.1mm(部分模式下可达0.5mm)支持单眼和双眼测量,可选择右眼、左眼或双眼综合测量。数字显示结果,支持右、右+左、左三种模式切换。适应30cm、40cm、50cm、1m、2m及无穷远距离测量。示值误差:≤±0.5mm(符合医疗设备标准)。不对称性误差:≤±0.5mm(确保左右眼测量一致性)。第33页非接触式测量,仅需几秒完成一次操作,效率高。采用先进光学传感器与算法,结合红外线或激光技术,穿透力强,穿透涂层模式下可测量带油漆表面。光源与视标:提供清晰视标辅助定位。读数系统:液晶/数字显示屏实时显示结果。机械调节:可调式测量头适配不同瞳孔位置。电源:支持直流供电,续航稳定。供应商投报车辆为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目录”内的车型(提供“汽车产品公告目录”所在页面截图),并承诺提供公安和车辆管理部门落户上牌所需要的完备、齐全、有效的一切文件,确保所投车辆能够在使用地上牌。第34页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十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审查部分1、响应函(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4、供应商承诺函(见附件4)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见附件6)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见附件7)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附件8)9、谈判保证金证明(见附件9)(二)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部分1、谈判首次报价表(见附件10)2、分项报价表(见附件11)3、技术规格响应表(见附件1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附件13)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见附件14)7、谈判最终报价表(见附件15)第35页十三、谈判响应文件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第36页附件1:响应函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们收到,(项目名称及编号)谈判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37页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38页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谈判、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39页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代理机构名称)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谈判,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优质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40页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代理机构名称)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1、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参加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响应,不虚列业绩。3、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4、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5、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41页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第42页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本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行政机关出具无欠缴应纳税款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第43页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44页附件9:谈判保证金证明谈判保证金证明致:青海韶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45页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部分)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第46页附件10:谈判首次报价表谈判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首次报价交货期备注大写:小写: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响应文件报价为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中标服务费及税金等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交货期”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时间。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4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验光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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