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招标公告(东台市南沈灶镇中学(东台市南沈灶镇社区教育中心)2025)



东台市南沈灶镇中学灭火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东台市南沈灶镇中学灭火器采购
二、项目最高限价:0.45万元
三、询价采购报价单
附件

四、采购说明:
1、本次采购相关项目只面向企业,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单填写内容字迹必须工整,所填内容均不得修改。
3、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理解采购单位的询价文件要求,对所投产品负责,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供货。成交供应商确保所交付产品的全部配件(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保修卡、零部件、赠品等)与原厂出厂时的发货数量、规格完全一致,且所有配件包装均为原厂未拆封状态(即包装密封完好,无破损、无开启痕迹)。
4、报价文件的组成及份数:(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3)询价采购报价单;(4)与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5、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询价报价文件采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所报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密封,于2025年9月9日15时00分前送达东台市南沈灶镇中学东大门警务室前的投标箱中。
6、采购单位于2025年9月9日15时30分开标,按最低总价成交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所报的最低价出现多家相同时,由采购小组集体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7、成交结果公示后,成交供应商须及时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供货期限要求: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5天内,根据通知的供货数量供货并送达南沈灶镇中学校内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根据我校需要及时送货,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费用。
9、废标条款:(1)询价报价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的;(2)报价文件内容不全的;(3)询价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4)询价报价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报价文件,或在一份询价报价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联系人:胡老师15195187853 徐老师13770094988 周老师13584784048
东台市南沈灶镇中学
2025年9月4日

附件:南沈灶镇中学灭火器采购询价单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灭火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