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干燥基挥发分 空气干燥基硫招标公告(安源电厂2025)



业务单位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期次
20250904

报单号
ZD_AYDC_202509_0020

交易方式
招标采购

业务场景
内贸直达

应单时间
2025-09-08 17:00:00 - 2025-09-09 14:00:00

当前状态
评标中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原产地

热值(Kcal/Kg)

硫分(%)

数量(吨)

最小应单量(吨)

最大应单量(吨)

价格类型

限价类型

最高限价

烟煤-原煤

4500.0000

1.0000

20000.0

10000.0

20000.0

到厂价

原煤限价

616.5元/吨

交割信息

需求单位

交货方式

运输方式

发站

到站

交货期起

交货期止

安源电厂

到厂交货

公路

--

--

1757433600000

1758211200000

质量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标准指标值
指标限值
应单必填
备注说明

空气干燥基挥发分
%
18.0
<=35.0


空气干燥基硫
%
1.0
<=1.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Kcal/Kg
4500.0
<=5000.0


交易规则

最高限价(元/吨)

报价次数

是否收取保证金

无效标认定规则

签约主体

公开

1

收取

--

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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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类型\n" + "
支付方式\n" + "
收取标准\n" + "
收取金额(元)\n" + "
保证金收款单位\n" + "
保证金收款账号\n" + "
保证金支付开始时间\n" + "
保证金支付结束时间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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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说明

1.非新疆资源,到厂验收,一票结算; 2.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0元/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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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单附件
直达煤合同模板(4500大卡)一票结算.pdf
洪东耀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25-08-13
直达煤合同模板(4500大卡)一票结算.pdf

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广昌

联系电话:15279639189

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签约时间:2024年月日签约地点:江西南昌甲方(买受人):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出卖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煤炭品名和数量1.1煤炭品名:原煤1.2合同数量:XX吨±10%1.3发站:第二条交货方式、到站及期限2.1到站:泉江站(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2.2交货方式:到站交货。2.3合同期限:2024年X月X日至2024年X月X日。2.4收货人: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质量要求3.1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电厂的锅炉设计和适烧煤质的要求,具体质量要求如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4500Kcal/kg收到基全水分(Mt)空气干燥基挥发份(Vad)>18%空气干燥基硫(St,ad)≤0.8%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否则,造成买受人设备损坏,由出卖人按实际发生金额赔偿买受人。3.3乙方对所供煤炭的热值、硫分、挥发分、水分进行预报,作为甲方配煤掺烧和煤场管理的依据。如乙方来煤发生质量问题影响到甲方发电生产,甲方有权调整供应计划量或中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3.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经发现并经双方确认为有掺假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4.1数量确定数量以甲方轨道衡验收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4.2质量检验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办法进行验收,并出具在合同期限内煤炭质量加权平均结果(以铁路货票上货物发出时间为准),以此作为结算依据。4.3兑现率考核乙方应按合同量(X万吨)全额兑现,合同兑现率应(甲方轨道衡数量除以合同量即为合同兑现率,以下简称兑现率)确保为90%以上。如兑现率低于90%,甲方按少兑1/3现部份扣除煤款,扣款公式如下:(合同量(X万吨)*90%-甲方轨道衡数量)*40元/吨第五条煤炭价格5.1基准价格:煤炭含税到厂价XX元/吨(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4500大卡/千克为基准)。一票结算(煤炭增值税发票13%)。其中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1+法定税率),约为XX元/吨。5.2结算价格:结算价格=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格5.3质量调整价格(质量按一个结算批次的加权平均值核算)5.3.1低位发热量(Qnet,ar)≥4300Kcal/kg时,以4500大卡为基准,每高(低)1大卡/千克奖(扣)(基准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不足1大卡按比例折算;5.3.24000≤低位发热量(Qnet,ar)<4300大卡/千克时,低于4300大卡部分以4300大卡为基准,每低1大卡/千克扣(基准价格*1.5/基准发热量)元/吨,不足1大卡按比例折算。5.3.3低位发热量(Qnet,ar)<4000大卡/千克时,甲方有权拒付煤款。;5.3.4当15%≤空气干燥基挥发份≤18%时,每低1%,煤价扣款1元/吨;当13%≤空气干燥基挥发份<15%时,每低1%,煤价扣款1.5元/吨;当挥发份(Vad%)<13%时,双方另行协商。(价格调整为分段累计计算,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5.3.5当空气干燥基硫在0.8%-1.2%之间,以0.8%为基数,每超0.1%,煤价扣款1元/吨;当空气干燥基硫在1.2%以上者,以1.2%为基数,每超0.1%,煤价扣款2元/吨。空气干燥基硫≥2%,另行协商。(价格调整为分段累计计算,不足0.1%的按比例计算)。5.3.6质量调整价为发热量调整价、挥发分调整价与硫分调整价之和。5.3.7若单批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4000大卡/公斤或含硫超过2%时或空干基挥发份低于13%,对应批次不与合同有效期内其他批次煤炭进行加权平均结算,该批次煤炭价格另行协商。第六条煤款预结算、结算及付款6.1煤炭验收后,甲方凭有效化验单、计量记录等核对无误后并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结算条款进行结算;乙方根据甲方的结算数据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执行一票结算。(13%的煤款增值税发票).6.2结算金额=结算单价×结算数量-兑现率考核6.3结算时发票的单位等必须与本合同约定一致,否则不予结算。6.4以银行电汇、承兑汇票等方式结清货款。6.5乙方在结算煤款时,应该提供符合甲方所在地国税部门要求的以电脑开具的增值税发票。6.4.1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平整,清晰。6.4.2票面下方的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必须填写完整。6.4.3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尽量盖在发票空白处,不能盖住扫描认证区第七条违约责任7.1经双方约定,在合同期内卖方向买方供应X±10%万吨煤炭,卖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按40元/吨向买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X万元整(大写:XX万元整)转入买方2/3银行账户。卖方按照本合同依约如期执行,未出现违约情形的,待买方正常结算完后,由卖方向买方出具保证金退款函,双方核实无误后,履约保证金由买方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无息原路退回给卖方7.2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变动方承担。7.3本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乙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办结算业务。7.4煤炭中含石块的按所含石块三倍数量扣除结算吨位。7.5对于须增加的费用(如转运费、清理石块人工费等),由乙方负担。第八条不可抗力如在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需对不能正常履行的合同负责。第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提请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裁决。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订,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廉政要求,做到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如委托他人代理签订本合同的,必须出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委托代理书,其他人员代签无效。第十一条生效与期限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供货期限。11.2本合同一式叁份,买方执两份,卖方执壹份。11.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电话:0799-2088088电话:传真:0799-2088104传真:增值税号:91360323674993969D增值税号:开户行:建行萍乡芦溪支行开户行:银行帐号:36001750150052503040银行帐号:乙方是否国企:是()否()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干燥基挥发分 空气干燥基硫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