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招标公告(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2025)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9098/TPBidder/memberLogin)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806
项目名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预算金额:140万元
最高限价:14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烟财采〔2022〕24号文)规定,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方式: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9098/TPBidder/memberLogin)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解密上传截止时间:公布潜在投标人名单后20分钟之内。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请各投标人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要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厦
联系方式:0535-692002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塔山路3号2楼
联系方式:0535-6086250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项目联系人:曹守萌
电   话:0535-692002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昌霖、王君霞
电 话:0535-6086250

 

采购需求.pdf附件下载
  
(25.9.3定稿)招标文件-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pdf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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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采购单位: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编制单位: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编制时间:2025年9月-1--一、需求调查情况(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否。(二)需求调查方式(三)需求调查对象L(四)需求调查结果L二、需求清单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工作。(一)项目概况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工作。(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140万元(三)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为扎实推进《烟台市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持续打造“烟台海参”为代表的烟台海产品品牌,我市将通过组团参加重要展会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城市影响力和美誉度,宣传烟台优势海产品,叫响烟台名优海产品特色品牌;并借助高端展会平台,展示烟台市海洋经济发展成果,吸引资金、技术、人才向我市聚集,拟进行本项目的采购。-2-一、活动主题鲜美烟台·好海好鲜二、服务要求1、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单位选定本项目需在国内2个二线城市举办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推介会,每场次邀请组织餐饮酒店、中央厨房、团体餐饮、批发商、代理经销商、商超、电商、MCN机构、康养机构、贸易商、企事业单位、院校、商协会、媒体等100人以上人员参加,安排场次:2次。(1)供应商须熟悉烟台海参产业情况,具有较强的品牌推广能力。(2)供应商须进行前期市场调研,提供适宜的会议场地或展会项目,提交采购人参考和审定。(3)在举办推介会或参加展会前,供应商制定的策划方案须通过采购人审核。2、重点展会服务项目单位选定(1)组织烟台市内企业组团参加不少于5场的国内有影响力的大型展会,供应商负责展位租赁、展区设计搭建、Led大屏、音响、洽谈桌椅等参展必要设备、设施租赁;(2)烟台海参产业主题展位应设计烟台展区标志,展厅内外应有氛围营造,突出展会主题、烟台海参产业特色,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有需要的展位租赁、设计及搭建,展位氛围营造、会场布置、灯光、音响、宣传品等,以及展台、桌椅等租赁。(3)供应商负责展位设计、搭建、布展和撤展等工作,成交后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等提出修改意见,成交人应派专人负责方案调整等事项,并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采购人意见对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等进行修改但不得调整价格,并提供最终方案进行审查。最终施工图纸满足国家的规范和标准要求,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设计方案。(4)设计理念应符合烟台海参产业主题展,设计建设内容及目标展示通过声、光、电等多种形式体现,设计新颖、时尚,创意独特,文化感强。(5)展位路径设置合理,不设置空间死角,整体展台要通透,相邻展位之间不遮挡、不交错、不叠加。设计方案在增加体验感和互动性的基础上,避免使用单调大幅文字图板,充分考虑消防栓的位置,入口尺寸,配电箱的负荷等因素。(6)设计建造要求: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主体结构必须坚固、稳定、可靠,其他构件之间必须有效连接,以保证展台的结构安全,防止展台坍塌、构件坠落等意外事故发生。三、验收要求会期结束之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会议期间用于场地租赁、会场布置,展位设计及搭建、采购商邀约、咨询服务、车辆租赁、设备租赁、会议物料、技术服务、差旅、食宿、交通、通讯、服务人员、保险、利润、税金、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总体策划方案,有会议组织与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度保障措施等各类预案等相关方案以保证在流程、规章制度、会展质量把控、应急处置等各方面满足采购人需求。责任落实到位,保守本次项目工作的相关秘密。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策划方案及展馆设计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3、展馆搭建所用各种材料须符合相关环保要求。4、供应商须具有经验丰富,人员充足,专业能力强的团队;设备设施功能完善,能够为参展提供保障,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5、供应商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6、供应商应具备承担类似项目的能力。(2)商务要求-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付款方式: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余款经验收合格后无息付清。余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正式合规的发票、验收单等相关付款凭证。成交供应商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要充分考虑不可抗力、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的付款不及时,为此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附件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采购单位: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编制单位: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编制时间:2025年9月-6-一、合同订立安排(一)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项目预计于2025年9月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二)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三)委托代理安排招标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由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四)采购项目项目预(概)算及最高限价预(概)算:140万元最高限价:140万元;(五)采购方式(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不需要(六)投标人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7-诺制的通知》(烟财采(2022)24号文)规定,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七)评审规则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专业性较强二、合同管理安排(一)合同类型技术合同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本项目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三)履约验收方案-8-(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2)履约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现场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5)履约验收内容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工作。(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四)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遵照国家政策变化实施。(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按照实际情况调整约定内容。(3)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积极解决质疑。(4)采购失败应对措施:重新组织招标。(5)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6)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严禁出-9-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一经发现,双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标。-10-烟台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806项目名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招标人: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二○二五年九月投标注意事项各投标人: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期限、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6、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联系。联系人:李昌霖联系电话:0535-6086250谢谢合作!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0535)6086250目录投标注意事项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合格的投标人4.其它B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C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1.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报价13.投标货币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5.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16.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D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1.迟交的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E开标和评标23.开标24.评标委员会25.评标原则26.评标方法27.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28.评标纪律F定标29.中标标准G授予合同30.中标通知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2.签订合同H中标服务费33.中标服务费I无效投标与废标J解释权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函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附件三服务范围明细表附件四技术及商务偏离表附件五综合说明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附件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九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清单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受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的委托,现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招标内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2.有关要求:2.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1.1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1.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烟财采〔2022〕24号文)规定,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2.2付款方式: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招标人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余款经验收合格后无息付清。余款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正式合规的发票、验收单等相关付款凭证。中标人未提供发票的,招标人可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要充分考虑不可抗力、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的付款不及时,为此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有关说明3.1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服务工作,要求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3.2投标总报价须包含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前期调研费、资料收集费、项目验收费用、人工、材料、车辆、差旅、保险、利润、税金、通讯、配合、协调、服务、办公设备、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3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3.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服务,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3.5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3.6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政府采购预算: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预算为14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3.10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3.10.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10.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未在报价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报价函的内容附件在开标现场展示或所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信用信息报告的使用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规章制度文件执行。3.10.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10.4信用信息报告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留存。4.招标议程安排4.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潜在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前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招标文件下载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售价:不收取标书费及报名费用。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9月29日8:30至9:00,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4.3开标时间:2025年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5.电子标要求5.1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不需到场。开标前投标人可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视频,腾讯会议房间号:94536379248。本项目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学习。为保证开标效果,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应及时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5.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宋工,咨询QQ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5.3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投标人须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首页(http://ggzyjy.yantai.gov.cn:9095/TPBidder/login)下载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5.4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5.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公布潜在投标人名单后20分之内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解密需要使用投标文件上传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申请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参与网上投标过程中用于投标文件解密的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服务器。6.联系方式:6.1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塔山路3号2楼电话:0535-6086250联系人:李昌霖、王君霞邮箱:ytswzb02@163.com6.2招标人: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厦联系人:曹守萌电话:0535-69200207.招标文件质疑条款:7.1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详见附4:投诉质疑方式)。7.2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如提出质疑,应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通过质疑通道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7.3联系部门招标人: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厦电话:0535-6920020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塔山路3号电话:0535-6086250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二、采购项目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三、项目背景:为扎实推进《烟台市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持续打造“烟台海参”为代表的烟台海产品品牌,我市将通过组团参加重要展会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城市影响力和美誉度,宣传烟台优势海产品,叫响烟台名优海产品特色品牌;并借助高端展会平台,展示烟台市海洋经济发展成果,吸引资金、技术、人才向我市聚集,拟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四、活动主题鲜美烟台·好海好鲜五、服务要求1、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单位选定本项目需在国内2个二线城市举办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推介会,每场次邀请组织餐饮酒店、中央厨房、团体餐饮、批发商、代理经销商、商超、电商、MCN机构、康养机构、贸易商、企事业单位、院校、商协会、媒体等100人以上人员参加,安排场次:2次。(1)投标人须熟悉烟台海参产业情况,具有较强的品牌推广能力。(2)投标人须进行前期市场调研,提供适宜的会议场地或展会项目,提交招标人参考和审定。(3)在举办推介会或参加展会前,投标人制定的策划方案须通过招标人审核。2、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1)组织烟台市内企业组团参加不少于5场的国内有影响力的大型展会,投标人负责展位租赁、展区设计搭建、Led大屏、音响、洽谈桌椅等参展必要设备、设施租赁;(2)烟台海参产业主题展位应设计烟台展区标志,展厅内外应有氛围营造,突出展会主题、烟台海参产业特色,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有需要的展位租赁、设计及搭建,展位氛围营造、会场布置、灯光、音响、宣传品等,以及展台、桌椅等租赁。(3)投标人负责展位设计、搭建、布展和撤展等工作,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成交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等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应派专人负责方案调整等事项,并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招标人意见对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等进行修改但不得调整价格,并提供最终方案进行审查。最终施工图纸满足国家的规范和标准要求,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设计方案。(4)设计理念应符合烟台海参产业主题展,设计建设内容及目标展示通过声、光、电等多种形式体现,设计新颖、时尚,创意独特,文化感强。(5)展位路径设置合理,不设置空间死角,整体展台要通透,相邻展位之间不遮挡、不交错、不叠加。设计方案在增加体验感和互动性的基础上,避免使用单调大幅文字图板,充分考虑消防栓的位置,入口尺寸,配电箱的负荷等因素。(6)设计建造要求: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主体结构必须坚固、稳定、可靠,其他构件之间必须有效连接,以保证展台的结构安全,防止展台坍塌、构件坠落等意外事故发生。六、验收要求会期结束之后,中标人须提供会议期间用于场地租赁、会场布置,展位设计及搭建、采购商邀约、咨询服务、车辆租赁、设备租赁、会议物料、技术服务、差旅、食宿、交通、通讯、服务人员、保险、利润、税金、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七、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总体策划方案,有会议组织与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度保障措施等各类预案等相关方案以保证在流程、规章制度、会展质量把控、应急处置等各方面满足招标人需求。责任落实到位,保守本次项目工作的相关秘密。2、中标人所提供策划方案及展馆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3、展馆搭建所用各种材料须符合相关环保要求。4、投标人须具有经验丰富,人员充足,专业能力强的团队;设备设施功能完善,能够为参展提供保障,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5、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6、投标人应具备承担类似项目的能力。注:1、投标人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同时填写服务方案及商务偏离表;2、投标人所提供的成果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招标人使用该成果或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其成果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招标采购。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得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2.5“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需的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3.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3.8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3.9为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3.10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4.其它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4.3无论中标与否,已获取标书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B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5.1.1投标邀请书5.1.2招标项目说明及技术规格要求5.1.3投标人须知5.1.4合同格式5.1.5投标文件格式5.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北京时间每日8时30分-17时00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新增提问”界面提出。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复为准。6.3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新增答疑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通知已下载文件的投标人。7.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7.4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文件,随时查看“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并及时下载拟投标项目的澄清文件或补充文件,文件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未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1商务部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费用范围明细表、商务及技术偏差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0.1.2技术部分:相关设备选配方案及技术说明、工作方案、合理化建议、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10.1.3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各章每一项的要求。11.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2.投标报价12.1投标总报价须包含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前期调研费、资料收集费、项目验收费用、人工、材料、车辆、差旅、保险、利润、税金、通讯、配合、协调、服务、办公设备、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3.投标货币13.1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15.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15.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15.2.1所投产品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15.2.2综合说明;15.2.3分项报价表;15.2.4偏离表;15.2.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电子版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印章)。18.4投标文件因上传图片不清晰、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8.5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D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要求上传至开标系统。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根据21条规定,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开标系统。20.2出现第7.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上传。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销,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如果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将上次上传的投标文件撤销才可以重新上传。22.2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到传达的时间和自身网络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逾时传送会被判断为逾期送达。若因传达的时间和自身网络情况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其投标文件。E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标的权力,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改由其它方式进行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3.2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在评审过程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2家时,废标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在书面征得投标人同意并报财政部门核准后,按下列规定变更采购方式,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3.2.1投标人只有2家的,可以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只有1家的,应当终止谈判,重新组织采购。23.3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3.4开标方式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23.4.1交易平台开标操作步骤为:公布投标人→在线解密→公开唱标→开标结束。23.4.2宣读内容: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②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期限;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文件解密需要使用投标文件生成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因投标人自身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登陆状态,随时解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在开评标系统中确认开标记录表中报价信息并签章。如长时间未进行签章确认的,视为认同唱标结果。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4.评标委员会24.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24.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及招标人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评标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4.3评标期间,需要澄清、质疑时,投标人应派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25.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25.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5.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25.3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5.4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25.5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5.6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25.7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25.8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6.评标方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6.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1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大写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6.1.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投标人无资格和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6.1.3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6.1.4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3)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4)项目期限、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6)未按规定报价,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出各分项价格,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7)技术文件部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出详细方案、配置、技术指标或者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8)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所供或所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12)未按招标文件给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进行声明或投标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1.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6.2投标文件的澄清26.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投标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回复。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2投标人对澄清的答复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澄清和答复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3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评标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初审合格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充分审核和评论后由各评委独立进行打分。评审细则:序号内容标准分数备注1投标报价20分评标基准分:2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分2技术评分(73分)对项目的理解及认识10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及认知分进行评分:A.对本项目的政策性理解及认知;B.对本项目的专业性理解及认知;C.对自身所承担职责的理解及认知;D.对本项目预期成果的理解及认知;E.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的实际价值。满分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0.5分(每项最多减2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工作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的整体工作方案进行评分:A.整体服务依据符合实际要求及相关规定;B.整体工作思路;C.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D.应急处理对策及措施;满分12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0.5分(每项最多减3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选定场地8分根据投标人的场地选定情况进行评分:A.前期调研,展会选址,地理位置及品牌知名度;B.展会场地配套设施及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完善。满分8分,每缺一小项扣4分;每小项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的减0.5分(每项最多减4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组织实施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实施方案进行评分:A.参展策划方案;B.专题会议组织方案。满分8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0.5分(每项最多减4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媒体宣传方案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媒体宣传方案情况进行评分:A.宣传推广目标及内容;B.宣传方案的主题、节奏及宣传效果;C.宣传形式多样化,全媒体传播。满分共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的减0.5分(每项最多减3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进度控制9分根据投标人的进度控制措施进行评分:A.组织保证措施;B.管理保证措施;C.服务全流程、各环节进度控制措施。满分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0.5分(每项最多减3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质量保障措施9分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分:A.制度保证措施;B.服务全流程、各环节质量控制措施;C.质量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满分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0.5分(每项最多减3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8分根据投标人的向重点与难点解决方案进行评分:A.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情况;B.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满分8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0.5分(每项最多减4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3拟派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2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担任过同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的,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注:以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不得分)。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情况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情况进行评分:A.拟投入的设备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数量充足;B.设备设施功能是否完善,是否能够为展会提供保障。满分4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减0.5分(每项最多减2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5获得的荣誉情况1分投标人近三年获得的社会荣誉,每有1项得1分。注:以荣誉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不得分)。注:1、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3、类似项目业绩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九格式列表说明。27.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串通投标、投标人互相诋毁及投标人所投报主要设备为相同品牌、型号产品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缺乏竞争,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或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招标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改用其它方式进行本项目。28.评标纪律28.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8.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28.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28.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28.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28.6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28.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28.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28.9招标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28.10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28.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8.12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28.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招标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8.14采购人应当依法依规委派采购人代表参加项目评审。推进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由评审组长组织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要求相关评委会成员当场重新核实、确认主观分数,确认后仍维持原评审打分的,由相关评委会成员签署书面理由。评委会成员拒不配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F定标29.中标标准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以此类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独立评分项汇总计算,每个独立评分项由评委评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29.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29.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29.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G授予合同30.中标通知30.1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30.2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30.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4中标结果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32.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32.3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4采购合同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32.5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H中标服务费33.中标服务费33.1依据山东省招标投标协会“鲁招协【2024】13号文”,本次招标服务费按照下表计算招标代理费,标准如下: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标段中标费为基数,根据下表计算后由中标人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报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0%1.5%1.5%100-500万元(含500万元)0.7%1.1%0.8%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5%0.8%0.45%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35%0.5%0.25%5000-1亿元(含1亿元)0.2%0.25%0.1%1-5亿元(含1亿元)0.05%0.05%0.05%5-10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以上0.004%0.004%0.004%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可上www.slzb.com查询。2、本项目代理费按上表中“服务招标”的费率标准计算。I无效投标与废标34.投标人有第26.1.4(1)—(16)条规定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3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35.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35.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35.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35.4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5.5投标人串通投标;35.5.1不同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相同的;35.5.2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35.5.3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相同)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5.5.4不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35.6投标人向招标人、用户、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35.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35.8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3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相同的;(二)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相同)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四)不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J解释权36.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解释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37.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甲方: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甲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由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元。(大写):,元整。4、付款方式: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甲方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余款经验收合格后无息付清。余款付款前,乙方需提供正式合规的发票、验收单等相关付款凭证。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可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要充分考虑不可抗力、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的付款不及时,为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验收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8、项目管理(1)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全程管理。在项目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职责表:9、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审核乙方拟定的活动方案及活动规程,对乙方策划、组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2))委托乙方的管理服务应达到甲方制定的要求。如不能达到,甲方将对此发出整改通知,连续两次通知仍不能达到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其他依法应由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4)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服务工作。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根据响应文件实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的具体工作方案以及操作规程;乙方应确保其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3)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等,无论何种原因发生,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接受服务主管部门和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5)其它依法应由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当的义务。10、分包与转让(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12、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成果,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迟交成果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3、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已经履行部分产生的费用据实结算,未履行的部分免予承担责任。14、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烟台市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两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开户银行:(0535)6086250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注:本合同为简易格式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时间:年月日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函(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1、我单位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2、总投标价格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有,须分包填写)。3、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单位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6、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后附)。9、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我单位为(请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后附)。10、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信用信息报告1、投标人须将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报价函后面,作为报价函的内容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平台。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规定,在烟台市政府采购领域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1)信用信息报告获取渠道:招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2)信用信息报告的使用: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规章制度文件执行。(3)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投标人下载并作为报价函的内容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后留存。附件二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总价(人民币元)项目期限备注一宗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职务: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投标人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如有,须分包填写)并按照要求填写齐全。2.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3.招标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附件三服务范围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服务明细服务内容单价数量合计价备注12...合计总价:大写:小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如有其它费用请单独列明。(2)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一致。(3)本表未填写或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的前后不一致,评审时不予承认。人员配备情况(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联系电话主要工作经历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完成时间在项目中承担的角色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拟派项目组人员组成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项目组任职备注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情况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备注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四技术及商务偏离表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即使投标人在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2.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3.商务偏离中项目期限、付款方式、质保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附件五综合说明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技术实力、所提供服务的总体情况描述及企业基本状况表;2.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及投标有效期(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3.对本项目的理解及认识;4.工作实施方案;5.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附件11);如为残疾人福利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详见附件11);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6.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注:投标人编制内容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可以根据本项目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填充。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全称主要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成立日期现有职工人数资质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号: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最近3年内受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投标单位组织机构简介:技术人员总数:人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等文件的复印件。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其他组织提供组织证明、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针对此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其它证件无效);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须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6个月任意1个月交纳的完税凭证(完税凭证自行确定要求);(3)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6个月任意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根据烟财采〔2022〕24号文《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符合要求且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未缴纳。供应商应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资格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后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①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并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如实填写声明;③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④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7.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未在报价函后附“信用信息报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9098/TPBidder/memberLogin)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806项目名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第二批)烟台名优海产品宣传推介会和重点展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预算金额:140万元最高限价:14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1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烟财采〔2022〕24号文)规定,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关于印发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020]46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2011]300【】业类型。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方式: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9098/TPBidder/memberLogin)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解密上传截止时间:公布潜在投标人名单后20分钟之内。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请各投标人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要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厦联系方式:0535-692002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塔山路3号2楼联系方式:0535-60862503.项目联系方式招标人: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项目联系人:曹守萌电话:0535-6920020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项目联系人:李昌霖、王君霞电话:0535-60862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渔业品牌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