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系治理招标公告(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2025)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冶市西南片区水系治理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链接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509005
项目名称:大冶市西南片区水系治理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3447100.00元
最高限价:1634471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投资主体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主要涉及范围包括:水域治理面积7136.74亩,河道整治24.25km,建设内容包括水域治理工程、清淤工程、岸线整治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15日23时59分 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下载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代理操作手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企业入库办事指南);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或者标证通(移动ca)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14-3188070 QQ:技术支持:4009980000 。
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模块中选择需要的项目进行采购文件领取。
3.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 ,可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4、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城北开发区青松路1号402-3室
联系方式:0714-8863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风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两湖一园1栋一单元2802
联系方式:18772325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18772325006
八、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资金来源:自筹。 (3)本次招标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描述的相关流程进行有效投标。 (4)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网站上发布。若开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5)投诉部门: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投诉部门,联系方式:0714-886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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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西南片区水系治理项目(一期)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FCG202509005招标人: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风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项目服务标准和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大冶市西南片区水系治理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链接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FCG2025090052、项目名称:大冶市西南片区水系治理项目(一期)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6344.71万元5、最高限价:16344.71万元6、采购需求:本项目投资主体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主要涉及范围包括:水域治理面积7136.74亩,河道整治24.25km,建设内容包括水域治理工程、清淤工程、岸线整治工程等。7、合同履行期限:两年。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下载。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投标人、招标代理操作手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2、开标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企业入库办事指南);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或者标证通(移动ca)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14-3188070QQ:2120776136。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模块中选择需要的项目进行采购文件领取。3.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4.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城北开发区青松路1号402-3室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14-88633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风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冶市两湖一园1栋一单元2802联系方式:18772325006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曹工电话:18772325006八、其他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资金来源:自筹。(3)本次招标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描述的相关流程进行有效投标。(4)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网站上发布。若开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5)投诉部门: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投诉部门,联系方式:0714-886333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城北开发区青松路1号402-3室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714-886333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风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冶市两湖一园1栋一单元2802联系人:曹工电话:187723250061.1.4项目名称大冶市西南片区水系治理项目(一期)1.3.1招标内容本项目投资主体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具体详见项目服务标准及要求。1.3.2合同履行期限两年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办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招标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3.1.1(10)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内有效3.4.1投标保证金☑不提交□提交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2组织开标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5.2.1(6)解密时间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投标人数量,合理设置解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招标人代表外,其他专家从湖北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6.4评标结果公示媒介同时在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网站上发布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3个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报价按投标总价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10.2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一正四副共五份10.3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无。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支付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4)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6)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7)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9)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无1.10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项目服务标准及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要求澄清模板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逾期不予接收。2.2.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大冶市政府网告知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3.2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的潜在投标人。2.4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一览表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资格审查资料6)技术文件7)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按投标总价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如有)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3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计息标准和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3.6投标文件的编制(按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要求的流程进行操作)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6.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均为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材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的开标顺序;(6)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7)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内容;(8)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9)开标结束。5.2.2在本章第5.2.1(6)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计入开标记录。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5.4特殊情况的处置5.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5.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5.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异议和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名单。7.2中标候选人公示7.2.1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公示中标候选人。7.2.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公告期内如有质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依法予以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示。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第三名之后的投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8.3终止招标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3款、第6.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基本信息或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附件格式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附件格式提交《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按照附件格式提交《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符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2.1.2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3.2其他否决条款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投标人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的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部分10分;商务、技术部分90分。评分办法与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2.2.2(1)报价部分评分标准10分投标报价10分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2.2(2)商务部分评分企业信誉10分未受到行政监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的得10分;被行政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行政处罚是指开标当天通过在“信2.2.2(2)标准20分企业信誉10分用中国”查询投标人有行政处罚记录信息且在公示期内的予以记分)履约承诺10分质量、服务承诺且保障措施得当得10分;有相关承诺且保障措施可行得5分;仅有质量承诺或服务承诺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2.2(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项目策划及目标20分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突出体现项目特点,且策划清晰、科学合理的得20分;较好结合实际,较清晰、合理的得15分;一般结合实际清晰合理的得10分;勉强可行得5分;不合理的得0分。管理制度20分项目管理制度非常完整的得20分;较完整的得15分;完整性一般的得10分;勉强可行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实施方案20分方案描述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20分;较强的得15分;一般的得10分;勉强可行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运营、管理方案10分方案描述详细具体、科学性强、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10分;具体、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较合理、基本可行的2分;不可行的不得分。1.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在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基础上,由经评标委员会,采用“百分制”评标办法,按下述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的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3.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3.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4.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4.3评标争议处理4.3.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2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4.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集体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集体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集体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为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地点: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项目内容:5.项目承包范围:二、合同履约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履约期限总日历天数:。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项目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章项目服务标准和要求一、项目编号:ZFCG202509005二、项目名称:大冶市西南片区水系治理项目(一期)三、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四、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五、项目服务标准和要求:本项目投资主体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主要涉及范围包括:水域治理面积7136.74亩,河道整治24.25km,建设内容包括水域治理工程、清淤工程、岸线整治工程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一览表二、投标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技术文件七、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一、投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1投标报价(投标总价报价)2项目负责人3合同履行期限4付款方式5联系方式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注:1.项目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标段(包)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编辑,最多只能填写、编辑五项内容,否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无法正常打开;2.内容由各投标人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一览表”中要求的项进行填写。二、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对此无异议,愿意以本投标文件所附《投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等承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安排的大冶市西南片区水系治理项目(一期)。2.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及《投标一览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4)同意提供按照你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一切数据或资料。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招标人)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工作单位:代理人姓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五、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号经营范围备注备注:1.本表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标段(包)实际情况编辑,投标人按照提供的表格内容填报。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格)证书(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等材料的复印件。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个人简介类似项目经验项目使用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总金额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说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的完整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附件附件一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3.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五诚信投标承诺函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固定电话: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在此慎重作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2、我单位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我单位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行贿,牟取成交;4、我单位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骗取成交;5、我单位不出借资质,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6、我单位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7、我单位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8、我单位在成交后不转包和非法分包;9、我单位在成交合同履行中不违背合同实质性条款;10、我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诚实守信。本单位如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要求退还的权利。同意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并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6)企业信誉情况6-1投标人信誉声明(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备注:1.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6-3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备注:1.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签订或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或未裁决的仲裁。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或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2.近3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以仲裁裁决或判决书时间为准。3.投标人不如实填报或隐瞒实情,视为弄虚作假。没有相关情况应明确填“无”。6-4近3年投标人获得奖项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获奖名称获奖日期颁奖单位备注:1.近3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表彰文件、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2.本表后应附表彰文件、颁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7)其它资格审查材料依据招标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所必需的其它材料。六、技术文件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所必需的材料。七、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依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及技术评分标准所必需的材料。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大冶市西南片区水系治理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链接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202509005项目名称:大冶市西南片区水系治理项目(一期)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63447100.00元最高限价:1634471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投资主体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主要涉及范围包括:水域治理面积7136.74亩,河道整治24.25km,建设内容包括水域治理工程、清淤工程、岸线整治工程等。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5日23时59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下载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代理操作手册》)。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企业入库办事指南);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或者标证通(移动ca)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14-3188070QQ:技术支持:4009980000。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模块中选择需要的项目进行采购文件领取。3.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4、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城北开发区青松路1号402-3室联系方式:0714-88633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风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冶市两湖一园1栋一单元2802联系方式:187723250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工电话:18772325006八、其他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资金来源:自筹。(3)本次招标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描述的相关流程进行有效投标。(4)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网站上发布。若开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5)投诉部门: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投诉部门,联系方式:0714-8863336。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大冶市西南片区水系治理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链接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202509005项目名称:大冶市西南片区水系治理项目(一期)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63447100.00元最高限价:1634471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投资主体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主要涉及范围包括:水域治理面积7136.74亩,河道整治24.25km,建设内容包括水域治理工程、清淤工程、岸线整治工程等。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5日23时59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下载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代理操作手册》)。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企业入库办事指南);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或者标证通(移动ca)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14-3188070QQ:技术支持:4009980000。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模块中选择需要的项目进行采购文件领取。3.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4、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城北开发区青松路1号402-3室联系方式:0714-88633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风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冶市两湖一园1栋一单元2802联系方式:187723250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工电话:18772325006八、其他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资金来源:自筹。(3)本次招标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描述的相关流程进行有效投标。(4)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网站上发布。若开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5)投诉部门:大冶市耕云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投诉部门,联系方式:0714-88633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系治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