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亮化建设招标公告(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人民政府2025)
玛纳斯县包家店镇黑梁湾村道路亮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玛纳斯县包家店镇黑梁湾村道路亮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KZB-2025-MNS-0803-2
项目名称:玛纳斯县包家店镇黑梁湾村道路亮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299821.7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玛纳斯县包家店镇黑梁湾村道路亮化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批、套、个
简要规格描述:安装8米高100瓦太阳能路灯100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94-6336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尊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
联系方式:15739600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573960071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玛纳斯县包家店镇黑梁湾村道路亮化建设项目.pdf331.7K
玛纳斯县包家店镇黑梁湾村道路亮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ZKZB-2025-MNS-0803-2采购人: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新疆尊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八月-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ZKZB-2025-MNS-0803-2项目名称:玛纳斯县包家店镇黑梁湾村道路亮化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万最高限价:299821.71元采购需求:安装8米高100瓦太阳能路灯100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合同履约期限:30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自行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9月18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人民政府地址:玛纳斯县包家店镇联系电话:0994-6336703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尊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玛纳斯县联系人:马女士电话:1573960071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1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玛纳斯县包家店镇黑梁湾村道路亮化建设项目2采购人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人民政府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尊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4项目建设地点玛纳斯县包家店镇黑梁湾村5最高限价(元)金额(小写):299821.71元金额(大写):贰拾玖万玖仟捌佰贰拾壹元柒角壹分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6资金来源2025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7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现场踏勘不组织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12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13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需提供二次报价,且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14质量要求合格。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待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决算额的97%,预留3%质保金(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16投标文件份数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指定位置。2、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磋商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3、中标公告发出后5日内中标单位将胶装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纸质版送至招标代理机构。17工期30日18质保期5年19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所有项目包含的全部费用。20履约保证金无21投标文件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小组确定方式:政采云平台自动抽取☑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其他方式:2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网络银行转账、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2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公司的基本帐户汇到招标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据扫描上传至招标文件制作指定位置。账户名称:新疆尊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玛纳斯分公司开户银行:新疆玛纳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银行账号:804060212010114947282行号:402885400184投标保证金交付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备注:注明项目简称;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24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供应商登陆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方式:(1)线上免费获取(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26签字和(或)盖章要求企业公章、法人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7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8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需提供二次报价,且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2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9月18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30响应文件份数☑采用不见面开标:□采用见面开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32知识产权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设施设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32知识产权赔偿责任。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33代理服务费□不缴纳。☑缴纳。缴纳时间:收费标准按照([2011]534号)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形式:电汇、网银等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34中小微型等企业有关政策(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5)、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5其他说明1.请投标单位提前自学线上开标流程;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线上开标环节,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请各投标单位请自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网上进行文件解密以及操作投标事项。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清单、技术需求等如有偏差,如有疑义请澄清中及时提出;否则视为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3.本次采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采购、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CA锁和学习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相关知识。请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进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云平台答疑35其他说明文件获取栏目。具体相关事宜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投标人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各项要求,制作文件及相关资料过程中,若因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予以退还,责任自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有内容冲突的地方,以投标须知要求为准。4.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6解释权构成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商邀请、磋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项目概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3合格的供应商1.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3.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1.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1.3.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报价行为并作无效报价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磋商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磋商答疑会、交纳或退还磋商保证金、开标的;(3)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报价行为。1.4参与磋商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工程量清单(5)响应文件格式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1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磋商文件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3.1一般要求3.1.1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3.1.2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3.2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二、报价一览表三、分项报价明细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五、供应商概况表六、保证金缴纳凭证七、供应商声明函八、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技术部分十一、其他3.3报价要求3.3.1供应商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的要求编制单价、合价和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3.2报价应是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检验、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施工中的水、电费、合同履行中人工及材料涨价因素和其它风险产生的各项费用。3.3.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3.3.4采购项目控制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4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1.3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5磋商保证金3.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1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5.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3.5.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3.5.4发生以下情况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5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函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3.5.6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3.5.7电子保函的应急措施无3.6响应文件有效期3.6.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3.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3.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3.7.1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7.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4.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属于本须知5.4.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五、磋商和评审5.1磋商仪式5.1.1采购机构在磋商须知前附表1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或撤回不符合磋商须知第4.2、4.3项规定的。5.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A.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5.3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与澄清5.3.1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5.3.1.1资格性检查(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4)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5.3.1.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5.3.1.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8)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9)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0)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1)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3.2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4磋商、最后报价5.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以下情况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磋商机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4.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5.4.4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5综合评审5.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5.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对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5.5.3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5.5.4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漏报的,以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价格)或漏(缺)报的项目视同已含在总报价中,不予调整。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5.6成交原则对经比较和评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磋商须知前附表1规定数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由磋商小组按技术指标、实力等综合因素优劣排列。5.7磋商的特殊情形5.7.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三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进入磋商程序。5.7.2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B.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六、成交结果及合同授予6.1成交结果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1规定的媒体上公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6.2签订合同6.2.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6.2.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质疑与投诉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4)磋商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间内。7.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采购单位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7.4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5采购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7.6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规定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1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二.综合评分细则表磋商须知前附2资格性审查表评审内容投标企业名称123…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6中小企业声明函结论:是否通过评审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评审内容评审意见序号是否合格1凡磋商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2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响应文件的提交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4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5一份响应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7投标人的工期未超出磋商文件规定。8响应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综合评分表评分项目评审项目值评标要点及说明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商务部分(5分)工期质保期5分(1)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工期得2.5分;(2)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质保期得2.5分。技术部分(65分)工程概况及特点10工程概况及特点叙述正确,符合实际的得10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符合项目内容的扣1分,得分扣完为止。施工方案10施工方案应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生产率、缩短工期、提供质量、降低消耗的得10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符合项目内容的扣1分,得分扣完为止投入机械设备、仪器10对本工程的针对性好,配置合理,能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得10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说明,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横向对比。每有一处缺陷或不符合项目内容的扣1分,得分扣完为止。施工进度计划10进度计划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合理的统筹安排且符合施工的科学规律的得10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符合项目内容的扣1分,得分扣完为止。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10质量保证措施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得10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符合项目内容的扣1分,得分扣完为止。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10安全保证措施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得10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符合项目内容的扣1分,得分扣完为止。现场文明施工措施5分措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得5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符合项目内容的扣1分,得分扣完为止。三.推荐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四.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以竞争性磋商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按约履行。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约定送达地址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报价一览表三、分项报价明细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五、供应商概况表六、保证金缴纳凭证七、供应商声明函八、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技术部分十一、其他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并在目录中标明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收到贵单位(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我方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愿以元(大写:),工期:,完成上述项目的所有工作。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和完工任务。3.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天。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6.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愿意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采购代理服务费。8.该项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地址:联系人:电话:10.所有有关本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供应商全称总报价(元)大写小写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质保期备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三、清单分项报价明细表(响应工程量清单内容)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职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授权代表,参加(采购人)的,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概况表企业名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资质类型资质等级开户银行开户行号银行账号主营业务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传真后附:营业执照、“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六、保证金缴纳凭证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提供相应凭证。七、供应商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1、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2、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3、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况。4、我单位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况。5、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6、我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试图影响其正常决策的行为。7、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用工标准,做到合理合法用工。8、本项目所有岗位涉及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经采购人评价不具备工作能力的,我单位将无条件调换。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在本项目的成交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投标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供应商实际情况如与上述承诺内容不符的,请如实说明,不得虚假承诺)说明: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八、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亮化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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