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上门服务招标公告(兴安县民政局2025)
项目概况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5-C3-250051-HRCX
项目名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8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82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月内。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政府开标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3、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5、各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新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原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临时供应商需在新平台启用后重新注册登记。6、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县民政局
地 址:桂林市兴安县湘江路130号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3-6220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3号中隐国际酒店2楼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3-8986680
附件信息:
2025.0908最终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磋商文件.pdf638.4K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项目编号:GLZC2025-C3-250051-HRCX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五、签订合同六、其他事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5-C3-250051-HRCX项目名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820000.00。采购需求(基本概况):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位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1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将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竞标,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3、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5、各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新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原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临时供应商需在新平台启用后重新注册登记。6、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兴安县民政局地址:桂林市兴安县湘江路130号项目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773-62279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3号中隐国际酒店2楼项目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773-8982832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8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项目编号:GLZC2025-C3-250051-HRCX23供应商资格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4参与电子竞标的准备工作4.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4.2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帮助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4.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34参与电子竞标的准备工作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4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用费。4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元整(¥1820000.00)。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3.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采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评委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13.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514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15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15.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应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将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竞标,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供应商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5.3供应商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4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615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5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715.6供应商公章及签字15.6.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5.6.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磋商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磋商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5.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15.6.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与实物印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816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修改16.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16.2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816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修改16.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16.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917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响应文件操作,“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系统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使用加密时的CA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注: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在解密时限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的相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公司开启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未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造成竞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18.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评委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118.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8.2.1磋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8.2.2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1118.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商。18.2.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121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32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1427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3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15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6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17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1830.1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科技支行银行账号:450501112880000001461933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034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73-6220651一、总则1.适应范围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项目编号:GLZC2025-C3-250051-HRCX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6“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特指供应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7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标注“★”项的条款、磋商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以及标明不满足即响应无效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性要求。3.供应商资格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参与电子竞标的准备工作4.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4.2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帮助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4.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4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质疑和投诉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见附表1)。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对于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供应商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6.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书”格式见附表2)。6.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3-8982832。通讯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3号中隐国际酒店2楼。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8.特别说明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办法;(5)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10.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2025年3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独立法人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的,除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其所属的法人授权其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③供应商为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并于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总公司法人授权书原件。(4)供应商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三表缺一不可,三表可以是供应商自行编制或是第三方审计的;若供应商为新成立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5)供应商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收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8)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提供)。注:①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②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1.1.2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1)响应函(必须提供);(2)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3)技术要求偏离表(必须提供);(4)商务要求偏离表(必须提供);11.1.3其它有效证明材料:(1)项目实施方案(如有,请提供):针对本项目需求制定实施方案、个性化服务、医养融合等。(2)安全服务应急预案(如有,请提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过程中老人出现意外情况的应对方案、服务人员出现意外情况的应对方案、紧急服务、食品安全卫生事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方案等。(3)上门服务作业流程方案(如有,请提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档案、服务步骤、服务方法、时间与人员配置及人员责任划分、风险管理、质量控制等。(4)服务保障承诺书(如有,请提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服务质量、服务完成率、服务满意率等。(5)拟投入项目的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6)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7)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社会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扫描件】(如有,请提供);(8)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其中“必须提供”的文件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电子签名)的,必须按要求签字(或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1.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必须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2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元整(¥1820000.00)。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3.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采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评委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13.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14.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5.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要求15.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应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将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竞标,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供应商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5.3供应商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4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5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6供应商公章及签字15.6.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5.6.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磋商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磋商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5.6.3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个人CA签章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个人CA签章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5.6.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与实物印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16.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修改16.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16.2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16.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未成功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16.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响应文件操作,“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系统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使用加密时的CA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注: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在解密时限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的相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公司开启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未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造成竞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18.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8.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评委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8.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8.2.1磋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8.2.2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8.2.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19.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9.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9.2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9.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19.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19.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0.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20.1磋商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保管后到达评标室,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0.2磋商小组应当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0.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4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0.4.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20.4.2审查流程:(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供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0.5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20.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采用在线书面形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或电子签名、加盖电子签章)。20.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电子签名)或者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20.7最后报价20.7.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20.7.2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0.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20.9综合比较与评价:21.9.1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9.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最终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各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20.9.3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磋商小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20.10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20.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阳朔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21.推荐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依次按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安全服务应急预案、上门服务作业流程方案、服务保障承诺、人员配备、信誉业绩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拒绝或迟延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述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签章的,或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期限、服务承诺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供应商未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6)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7)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6)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2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第20.7.2条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5.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2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27.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2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7.3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五、签订合同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签订合同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9.3合同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六、其他事项30.采购代理服务费30.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30.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1.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科技支行银行账号:45050111288000000146。32.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详见附表4.33.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34.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73-6220651附表1: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磋商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2: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采购人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委托验收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计合计大写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服务期限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按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合同条款、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以及行政主管部门政策文件进行验收。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附表4: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说明:(一)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元整(¥1820000.00),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按响应无效处理。(二)本“采购需求”中标注“★”项的条款、磋商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以及标明不满足即响应无效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负偏离,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1项一、服务项目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需统一使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录入项目进度,实行服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2.对负责的辖区居家和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并向采购人及时汇报。3.负责与服务对象间的对接、沟通、协调,和其他方面的支持;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场地。4.协助采购人对申请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配合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供应商负责登记存档并建立服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5.负责与服务对象间服务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做好服务评估、服务投诉处理等工作,定期评估服务对象身体机能,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根据服务对象健康状况、服务需求等变化,及时调整服务计划。老年人去世、住院、搬家或出现其他妨碍服务持续的情形时,服务终止。服务机构要及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销,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备案。6.协助采购人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政策宣传。7.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8.本项目采购居家上门服务供应商1名,服务期5个月。二、服务对象合同期限内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中已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65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中仍符合项目条件的584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服务人数以签订合同时最终核实符合条件的人数为准)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服务对象范围条件的:1.签约服务对象去世;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1项2.签约服务对象居住地变更;3.签约服务机构被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停;4.经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服务对象身体状况不再符合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5.其他导致服务终止的情形。发生第2种情形时,变更后的居住地依然在服务范围内,服务对象可向变更后的居住地村(社区)重新提出申请,签约相关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由相关乡镇及民政部门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后,继续享受居家上门服务。三、服务标准本项目按固定形式,以入户次数计算,每次每户入户时长不得低于2个小时,以服务对象签字确认及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专项信息系统打卡为准。服务规定:1.服务期间,每名服务对象上门不少于33次(服务次数以签订合同时最终核实数据为准),每次服务时长不得低于2小时。上门服务频次:每天1次,每周上门服务频次不得多于3次。2.成交供应商向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时限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四、具体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护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3次以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类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烹饪服务、协助老年人前往老年助餐助餐点就餐、送餐上门等上门助浴或协助前往老年人助浴助浴点进行身体清洁等生活普通助洁包括居家清洁、衣物洗照料助洁涤、物品整理等。个人助洁包括服务洗漱、剪发剃须、洗脚剪指甲等助行协助行走、陪伴外出、参加活动等助急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助医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基础排泄护理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照护服务等基础照(1)供应商必须设有单独的财务机构,负责服务工单结算,确保资(2)供应商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监督机制,负责收集整理服务资料,有效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确保服务质量。服务期结束后,供应商护理协助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康复护理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探访关爱服务远程服务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上门探访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预防保健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常规生理指数监测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委托代办服务代购日常用品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纸品、果蔬等代缴日常费用代缴水、电、暖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代订代取业务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代为申请服务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精神慰藉服务亲情陪护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情绪疏导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心理慰藉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五、服务要求及监督金使用。要将相关服务资料移交采购人。(3)组织评估。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老年人服务满意率、服务时间准确率、服务项目完成率、服务档案的完善率、有效投诉结案率等予以监督考评,评估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4)统一项目标识。项目资金资助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活动,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附件)。(5)供应商需规范实施1.供应商要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做好方案、总结及每月计划、进度等工作,通过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定期向兴安县民政局及所辖乡镇汇报近期工作情况。分类保存各阶段推进项目的文本、照片等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提交给兴安县民政局。2.供应商开展服务要做到敬老爱老,态度和蔼,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名誉权。3.供应商不得在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过程中开展非法集资、推销假药、伪劣商品等违法活动。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6)从业人员要求1.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资质,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遵纪守法,信守职业道德,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具有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2.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简洁、清晰。尊老敬老,对老年人富有爱心、耐心、孝心。★二、商务条款1.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2)项目实施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立即开始实施项目。(3)服务地点:广西桂林市兴安县。2.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由供应商提交可行的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上门服务有效时长达到总要求服务时长的60%提供佐证材料向采购人请款,请款金额根据佐证材料进行结算。项目期满,根据服务记录,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按实际服务人数进行最终结算。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服务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最终金额不得超出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总金额,超出部分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售后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接到服务对象的上门需求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服务对象地点;(2)定期回访服务对象,及时跟踪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有特殊需求应及时报送至采购人;(3)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本项目“金民系统”信息录入工作;(4)其余按供应商承诺。4.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满足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各类人员(如:人力资源师、医生、护士、社会工作师等)。(2)成交供应商应对拟投入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成交供应商项目实施时应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应的培训照片等作为佐证材料)。5.报价及其他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元整(¥1820000.00),供应商磋商报价应包含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劳保费、实地考察费用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磋商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予支付合同以外的其他费用。供应商负责工人人身、设备安全责任,验收前,设备丢失自行负责。6.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在服务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结论或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三、其他要求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安全服务应急预案、上门服务作业流程方案、服务保障承诺书等。附件:“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LOGO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第四章评审办法一、评标原则(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1名采购人代表和2名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二)评标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报价、项目实施方案、安全服务应急预案、上门服务作业流程方案、服务保障承诺、人员配备、信誉业绩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对进入详评的,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1.价格分………………………………………………………………………………10分(1)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最终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10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10分。2.项目实施方案分…………………………………………………………………2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需求制定实施方案、个性化服务、医养融合等内容进行独立评审并打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一档(7分):所提供的实施方案服务内容包含工作思路及基本原则、服务对象、人员投入、信息化管理、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工作程序和步骤(服务内容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管理和协调方方法,基本对应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较合理,方案表述简单。二档(12分):所提供的实施方案服务内容包含工作思路及基本原则、服务对象、人员投入、信息化管理、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工作程序和步骤(服务内容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管理和协调方方法,满足对应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较合理,基本能体现内容与目标之间较清晰的逻辑关系。三档(15分):所提供的实施方案服务内容包含工作思路及基本原则、服务对象、人员投入、信息化管理、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工作程序和步骤(服务内容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管理和协调方方法,严格对应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详细、合理,能体现内容与目标之间清晰的逻辑关系,可行性一般。四档(20分):所提供的实施方案服务内容包含工作思路及基本原则、服务对象、人员投入、信息化管理、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工作程序和步骤(服务内容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管理和协调方方法、医养融合(包含不限于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助医助急服务等)内容综合评定,高度对应且满足项目需求及目标,且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可行性较高的针对性举措,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详细、严密,能充分体现内容与目标之间清晰的逻辑关系,有一定的可行性。注:投标人未完整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或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未达相应评审档次全部标准的,相应降低一个档次;未达一档标准的,相应不予得分。3.安全服务应急预案分…………………………………………………………………1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服务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过程中老人出现意外情况的应对方案、服务人员出现意外情况的应对方案、紧急服务、食品安全卫生事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方案等),进行独立评审并打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一档(4分):拟定的安全服务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简单,安全服务预防、紧急情况应对能力显不足;二档(8分):拟定的安全服务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详细,考虑较周全,较符合本项目实际,具备较强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三档(15分):拟定的安全服务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合项目实际,措施得力、方案详实完善且针对性、可操作强;对采购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快速调配力量作妥善处理。注: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安全服务应急预案”或所提供的“安全服务应急预案”未达相应评审档次全部标准的,相应降低一个档次;未达一档标准的,相应不予得分。4.上门服务作业流程方案分…………………………………………………………………1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门服务作业流程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档案、服务步骤、服务方法、时间与人员配置及人员责任划分、风险管理、质量控制等,进行独立评审并打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一档(4分):提供的上门服务作业流程不够合理、流程包含步骤、方法,可操作性不强;二档(9分):提供的上门服务作业流程较合理、流程包含步骤、方法、时间进度、人员配置、以及配置人员的责任划分,符合一般规范要求;三档(15分):提供完善的上门服务作业流程,流程包含建立服务人员档案、服务步骤、服务方法、时间与人员配置及人员责任划分、风险管理、质量控制,在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标准作业流程,且科学合理、规范、全面、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注:投标人未完整提供“上门服务作业流程方案”相应内容的或所提供的“上门服务作业流程方案”相应内容未达相应评审档次全部标准的,相应降低一个档次;未达一档标准的,相应不予得分。5.服务保障承诺分…………………………………………………………………1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保障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服务质量、服务完成率、服务满意率等,进行独立评审并打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一档(4分):服务保障不太详细、不全面,可行性不强的;二档(8分):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保障且内容较详细、较全面,可行性较强的;三档(15分):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保障且内容详细、全面,可行性强的且有实施过同类或类似项目经验(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图片资料、活动资料等扫描件)。注:投标人未完整提供“服务保障承诺书”相应内容的或所提供的“服务保障承诺书”相应内容未达相应评审档次全部标准的,相应降低一个档次;未达一档标准的,相应不予得分。6.人员配备分…………………………………………………………………………11分(1)供应商项目实施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取得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心理)证书(中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师证书中的其中一个证书的,得1分;同时取得以上二个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2)供应商实施人员中,服务团队不能少于16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取得医生(护士)、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保健按摩师、心理咨询师、财务管理、老年人评估师证书的,每有一个得0.5分。(满分8分)(注:以上人员应提供其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或者技能(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等扫描或复印件】和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7.业绩及其他分…………………………………………………………………………14分(1)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开展类似社会服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满分4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2018年以来供应商(含相关负责人)在省级(含)以上的民政部门或共青团部门参与撰写民政服务类或涉及民政服务对象发表评比中,有撰写、指导获奖的证书,每个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予计分)(3)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募集社会资金或从慈善基金会筹集资金,累计金额达到100万以上(含)的,得2分;累计金额达到300万以上(含)的,得4分;累计金额达到500万以上(含)的,得6分。(满分8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予计分)(4)供应商在各级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被评定为最佳(优秀)以上的服务组织的,得2分。(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予计分)4.综合得分=1+2+3+4+5+6+7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磋商报价相同的,依次按项目实施方案、安全服务应急预案、上门服务作业流程方案、服务保障承诺、人员配备、信誉业绩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其余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合同主要条款甲方:兴安县民政局乙方:为不断满足兴安县不同层次老年人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名称:居家养老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继续提供居家上门服务项目二、合同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5个月)三、双方的职责(一)甲方的职责:1.甲方有权根据项目要求,了解、监督和配合乙方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规范使用;3.甲方应为乙方实施项目提供必要的帮助;4.由甲方组织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对象所在地乡镇民政部门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方式采用电话和入户走访;发现不实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如整改要求合法合规,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按服务涉及的次数和时长扣除相应服务费用。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老年人服务满意率、服务时间准确率、服务项目完成率、服务档案的完善率、有效投诉结案率等予以监督考评,评估费用由乙方负责。5.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经费。(二)乙方的职责:1.乙方需提前完成服务人员组建工作,包括人员培训、划分服务区域、配备服务设备等,以便按照服务方案上门签约并提供服务;派出的上门服务人员应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或与乙方有合作协议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并需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开展服务要做到敬老爱老,态度和蔼,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名誉权。2.乙方应结合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照护需求,为老年人制定上门服务计划。乙方应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签订居家上门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时间、服务计划等。乙方应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制定上门服务风险预案、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上门服务前做好服务风险告知。3.乙方需合理安排服务对象的评估及上门服务等工作,每月应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将入户服务情况、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安全风险防范机制等内容纳入运营月报每月报送甲方。4.乙方要确保老年人基础信息、服务机构信息、服务协议、服务数据等有关数据信息及时报送录入相应系统,并做好及时更新和维护。分类保存各阶段推进项目的文本、照片等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提交给甲方。5.乙方依托兴安县属地化养老资源,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居家上门服务工作:(1)建立具有新时代特色的兴安县居家上门服务模式;(2)整合、集结本地区专业为老服务资源,做好县城居家上门服务工作;(3)加强为老服务人员素质培养和能力建设;(4)建立服务质量跟踪、评估体系、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以保证为老服务质量和效果、保障项目顺畅进行。评估费用由乙方负责。6.统一项目标识。项目资金资助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活动,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四、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一)项目费用:1.该项目合同价为:元整(小写:¥00.00元)(合同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验收、评估、培训、技术服务、税费、所有风险所有责任及其他一切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不予支付合同以外的其他费用。)。2.服务内容及费用结算计算办法:合同期限内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中已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65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中仍符合项目条件的584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每名服务对象上门不少于33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得低于2小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护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小时40元。上门服务频次:每天1次,每周上门服务频次不得多于3次。类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生活照料服务助餐烹饪服务、协助老年人前往老年助餐点就餐、送餐上门等助浴上门助浴或协助前往老年人助浴点进行身体清洁等助洁普通助洁包括居家清洁、衣物洗涤、物品整理等。个人助洁包括洗漱、剪发剃须、洗脚剪指甲等助行协助行走、陪伴外出、参加活动等助急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助医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基础照护服务排泄护理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基础照护理协助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康复护理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探访关爱服务远程服务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上门探访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预防保健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常规生理指数监测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委托代办服务代购日常用品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纸品、果蔬等代缴日常费用代缴水、电、暖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代订代取业务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代为申请服务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精神慰藉服务亲情陪护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情绪疏导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心理慰藉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二)支付方式:1.在项目执行期内,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分三次支付:①签订合同后由乙方提交可行的实施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元);②第二次付款时间:乙方上门服务有效时长达到总要求服务时长的60%提供佐证材料向甲方请款,请款金额根据佐证材料进行结算,即:人民币,元整(¥00.00元);③第三次付款时间:项目期满,根据服务记录,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乙方共同按实际服务人数进行最终结算。即:人民币,元整(¥00.00元)。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服务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最终金额不得超出合同签订总金额,超出部分乙方自行承担。④乙方指定收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2.甲方根据实际服务量核算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款项。(三)其他情形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发生时,服务终止:1.签约服务对象去世;2.签约服务对象居住地变更;3.签约服务机构被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停;4.经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服务对象身体状况不再符合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5.其他导致服务终止的情形。发生第2种情形时,变更后的居住地依然在服务范围内,服务对象可向变更后的居住地村(社区)重新提出申请,由相关乡镇及民政部门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后,继续享受居家上门服务。五、违约责任签约各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合同履行期可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予以延长。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六、争议处理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处理。需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兴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文本与生效日期本合同于20年月日在兴安县签订,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公章)兴安县民政局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社会信用代码:114503250078555385社会信用代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封面标记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上门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