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场地改造设计招标公告(国网南京新电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


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实验场地改造设计

 
 
 
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实验场地改造设计
 
 
 
 
 
标段编码:JNFJ2501279-01SJGH
 
 
 
招标文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国网南京新电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加盖电子印章)
 
2025-09-0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实验场地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经管委行审备[2022]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南京新电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 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国网南京新电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验场地改造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园西路以东、苏源大道以西、白塘路以南
2.2 招标范围: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实验场地改造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工程项目实验场地改造的方案整体设计(含专项方案设计)、规划报建、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综合管网、道路、绿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BIM设计、工艺设计等;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服务期限:9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58336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实验场地改造设计。根据南京科研基地重点布局方向,结合前期规划,成果转化楼和检验检测楼主要为机房、中重型实(试)验场地等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实验室空间进行布局规划,改造区域总面积约18600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49783.88平方米。本项目设计等级为大型。
2.7 其他说明: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08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一)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10、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3月-2025年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9-30 09:0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其余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

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实验场地改造设计招标文件.pdf

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实验场地改造设计标段编码:JNFJ2501279-01SJGH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加盖电子印章)2025-09-081/102目录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开标一览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正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投标减免缴纳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五、费用清单六、资格审查材料(一)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附件)企业相关证明证照文件(附件)企业资质(附件)企业证书(附件)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二)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附件)财务状况(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件)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附件)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四)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五)信誉资料表信誉资料表(附件)企业获奖情况(附件)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附件)基本信息(附件)资格证书2/102(附件)社保(七)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基本信息(附件)资格证书(附件)社保(附件)业绩七、设计方案八、其他资料九、定标资料第七章其他3/102第一章招标公告(江宁分中心)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实验场地改造设计招标公告标段编码:JNFJ2501279-01SJGH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经管委行审备[2022]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南京新电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国网南京新电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验场地改造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江宁开发区家园西路以东、苏源大道以西、白塘路以南2.2招标范围: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实验场地改造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工程项目实验场地改造的方案整体设计(含专项方案设计)、规划报建、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综合管网、道路、绿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BIM设计、工艺设计等;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2.3服务期限:90日历天2.4合同估算价:3,583,360.00元2.5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2.6工程规模:本项目为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实验场地改造设计。根据南京科研基地重点布局方向,结合前期规划,成果转化楼和检验检测楼主要为机房、中重型实(试)验场地等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实验室空间进行布局规划,改造区域总面积约18600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49783.88平方米。本项目设计等级为大型。2.7其他说明: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080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4/102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6、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10、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3月-2025年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5/102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9-3009:00:00。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7.1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是否评定分离:是7.2具体评标办法: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16.00分设计方案部分:50.00分投标报价:10.00分其他评分因素:24.0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和二个最低价。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0~8.00)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改造面积在1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8分,满分8分。(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0~8.00)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评标方法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0~8.00)2020年9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或建安费或总投资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4分,满分8分。(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评标方法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2.2.4(2)设计方案设计构思部分:总体设计思路(0~6.00)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不超过5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设计构思部分: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0~6.00)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不超过6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设计构思部分:方案设计(0~6.00)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不超过6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设计构思部分:建筑功能(0~6.00)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建筑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不超过6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设计构思部分:各专业方案设计(0~6.00)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各专业方案设计。(不超过6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项目解读:进度计划(0~5.00)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不超过4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项目解读:工作规划描述(0~5.00)提出工作实施的具体规划,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不超过4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项目解读:履约能力及质量保证(0~5.00)提出工作实施的履约能力以及质量保障措施,具有严谨性、可行性。(不超过4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7/102项目解读:成本控制(0~5.00)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不超过4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是否设置篇幅扣分:☑否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0~2.00)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建筑专业人员2名(0~4.00)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满分4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结构专业人员1名(0~3.00)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0~3.00)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电气专业人员1名(0~3.00)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暖通专业人员1名(0~3.00)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8/102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造价人员1名(0~2.00)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其他因素(0~4.00)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个,省级奖项的得1分/个,市级奖项的得0.5分/个。满分4分。(奖项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颁发,其余部门颁发的证书不计分。此项限评2个获奖奖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7.3定标方法:票决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1)企业信誉:根据投标人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合同信用等级认定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上述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2)企业实力:根据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类似项目经验等进行综合考虑。(上述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项目团队管理水平:根据拟派团队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及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上述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采用纸质答辩模式,项目负责人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注:1、定标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场进行答辩的(未按要求指: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核验身份不通过),视为自行放弃答辩。2、项目负责人答辩时采用明标,相关暗标要求均不适用。说明: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9/1029.其他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9.2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补偿,补偿标准:招标人给予第二名、第三名500元补偿费,投标人提供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9.3 投标人注意事项:(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9.4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9.5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9.6其他说明:(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定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2)项目负责人与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10/102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设计方案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设计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5)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6)投标人需提供所有项目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3月-2025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①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7家。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7家,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判定项目不具备竞争性,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③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8)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0.联系方式国网南京新电科技研究院有限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招标人: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庄排路1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地址:09号1幢01(江宁开发区)地址:化创意园A座联系人:刘浩联系人:戴海云电话:13913956446电话:1565103618811/10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2102011)12/10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内容相抵触的,以正文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国网南京新电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庄排路109号1幢01(江宁开发区)联系人:刘浩电话:1391395644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联系人:戴海云电话:156510361881.1.4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1.1.5项目建设地点江宁开发区家园西路以东、苏源大道以西、白塘路以南1.1.6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实验场地改造设计。根据南京科研基地重点布局方向,结合前期规划,成果转化楼和检验检测楼主要为机房、中重型实(试)验场地等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实验室空间进行布局规划,改造区域总面积约18600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49783.88平方米。本项目设计等级为大型。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1.1.8项目投资估算108,000,000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本工程属于国有(非政府投资)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实验场地改造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工程项目实验场地改造的方案整体设计(含专项方案设计)、规划报建、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综合管网、道路、绿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BIM设计、工艺设计等;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1.3.2服务期限要求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1.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和规划条件,满足施工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根据专家及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及图审的意见进行完善修改,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图纸审查(其中:消防工程设计必须通过住建、消防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必须通过住建图审主管部门审查;不限于此)。2.国家及地方现行各专业规范、规定、技术标准以及规程;设计需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财务要求:/业绩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6、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10、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3月-2025年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工艺设计允许分包分包金额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答疑(如有)2.2.1投标人提出疑问或澄清的截止时间2025-09-1512:00:00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报价方式总价报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3,583,360元其中:/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和服务的前提下,依据国家相关设计费用的收费标准,参照目前市场行情所能给予的最大优惠。投标报价为本项目招标内容的综合报价,报价标准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标准计取。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投标报价包含相关电子文件、专家方案评审、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制作等工作涉及到的所有费用。2、本项目工程建安费按108000000元计取。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是否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代收代退:是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杨家圩支行账号:320899991010003367741银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江宁市民中心办理流程:(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需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凭缴纳码关联到账信息与投标项目信息,无须随投标文件上传缴款凭证。(2)以纸质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将纸质保函(保险)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对应位置,并将纸质保函(保险)原件提交至上述银行办理收讫手续。(3)以电子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通过出函机构自行办理的,投标人须将电子保函(保险)数据文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对应位置,无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提交;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南京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服务专区”在线办理的,开标前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进行提交。(4)以信用承诺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签署信用承诺书,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5)投标保证金退还节点如下: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起5日内退还;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还,招标人未书面通知交易中心合同签订时间的,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5日内退还。在以上退还节点前,招标人可书面通知交易中心提前退还或延迟退还。注:实行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按《关于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执行。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况。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8技术标暗标要求采用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09-3009:00:00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应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5.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无5.2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长:公布投标人名称后60分钟以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通过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7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不少于:3日7.4.1评定分离要求1.中标候选人数量:7人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7人,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定标委员会人员数量:7人3.因异议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4.是否要求单独提供定标材料:不要求7.4.2定标方法票决法7.4.3确定中标人由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7.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补偿补偿标准:招标人给予第二名、第三名500元补偿费,投标人提供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开标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或招投标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行政监督部门意见相应延10.1长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0.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要求答辩环节:定标答辩地点:其他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江宁市民中心4楼A402室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陈述及答辩所需提供材料: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答辩内容要求: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该项不得分。)10.3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招标人不提供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注:本表下列内容为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补充内容(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2)评标办法相关要求:①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序。②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③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补充内容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若获奖文件等无法上传至该系统的,须扫描上传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④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⑥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3)中标人在中标后无偿提供叁份通过专用投标工具软件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4)投标人必须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和安全责任。(5)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6)本工程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同时负责相关人员的安全。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增加任何费用。因投标人未能全面、完整的进行现场踏勘而导致的投标人中标后相关费用的增加,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费用。(7)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走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10)知识产权转移1)授予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后,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2)授予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收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3)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4)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专利权除外)。5)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11)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需自行考虑该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支付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15%;支付时间:中标人公告发布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全款支付。公证费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各自按比例承担。(12)相关资料下载: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投标人自行下载,邮箱账号:tuzhihuoqu@163.com,密码:QWE123QWE。23/10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24/10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5/102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分包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26/102(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本招标文件中书面形式指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送和接受的且可被该系统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由招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疑问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及时登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澄清后的招标文件,未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及时登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未按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7/102(4)投标保证金(如有);(5)设计费用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设计方案;(8)定标资料(如有)(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未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将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的电子图片随投标文件递交。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28/102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须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等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业绩资料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信誉资料表”应附获奖证明或相关荣誉、信用证书(证明文件)等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证书和社保等证明材料,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上述资料投标人应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主体库从中选择相应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重新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9/102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为数据电文形式,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在封面、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加盖使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可以接受的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3.8暗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设计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暗标编制要求编制设计方案。4.投标4.1投标文件的签章和加密4.1.1潜在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签名、加密、递交投标文件。签名和加密必须使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数字证书。“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申请人均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识别的数字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签章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30/102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5.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见前附表须知。5.2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人名单;(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3)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如有);(4)公布开标结果;(5)投标人提出异议或咨询(如有);(6)招标人在线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或咨询(如有);(7)开标结束。5.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1/102(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7.4.1当合格投标文件数大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时,按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由高至低,推荐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用继续定标,招标人继续定标。采用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中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小于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做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7.4.2招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定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其中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程序应当符合《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7.5中标通知32/1027.5.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拟定中标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拟中标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33/102(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02开标一览表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实验场地改造设计,标段编码:JNFJ2501279-01SJGH评标相关参数: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设计负责人质量目标服务期限(日历天)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应缴金额(元)投标保证金实缴金额(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失信行为解密情况备注1234567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行政监督:开标地点:,见证人:,公证机构:35/10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暗标(如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有关暗标的编制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总监)红牌警示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红牌警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总监)黄牌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36/102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雷同性评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未出现雷同的情况允许的偏差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招标人其他要求无经批准的其他要求无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16.00分设计方案部分:50.00分投标报价:10.00分其他评分因素:24.0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0~8.00)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改造面积在1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8分,满分8分。(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评标方法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0~8.00)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0~8.00)2020年9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或建安费或总投资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4分,满分8分。(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评标方法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2.2.4(2)设计方案设计构思部分:总体设计思路(0~6.00)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不超过5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设计构思部分: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0~6.00)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不超过6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设计构思部分:方案设计(0~6.00)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不超过6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设计构思部分:建筑功能(0~6.00)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建筑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不超过6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设计构思部分:各专业方案设计(0~6.00)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各专业方案设计。(不超过6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项目解读:进度计划(0~5.00)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不超过4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项目解读:工作规划描述(0~5.00)提出工作实施的具体规划,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不超过4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项目解读:履约能力及质量保证(0~5.00)提出工作实施的履约能力以及质量保障措施,具有严谨性、可行性。(不超过4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38/102项目解读:成本控制(0~5.00)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不超过4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是否设置篇幅扣分:☑否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0~2.00)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建筑专业人员2名(0~4.00)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满分4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结构专业人员1名(0~3.00)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0~3.00)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电气专业人员1名(0~3.00)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暖通专业人员1名(0~3.00)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39/102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造价人员1名(0~2.00)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其他因素(0~4.00)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个,省级奖项的得1分/个,市级奖项的得0.5分/个。满分4分。(奖项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颁发,其余部门颁发的证书不计分。此项限评2个获奖奖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4.3.2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1)企业信誉:根据投标人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合同信用等级认定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上述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2)企业实力:根据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类似项目经验等进行综合考虑。(上述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项目团队管理水平:根据拟派团队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及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上述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采用纸质答辩模式,项目负责人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注:1、定标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场进行答辩的(未按要求指: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核验身份不通过),视为自行放弃答辩。2、项目负责人答辩时采用明标,相关暗标要求均不适用。说明: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40/102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41/102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勘察纲要/设计方案/全过程实施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勘察纲要/设计方案/全过程实施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签署《专家声明书》,并共同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42/1023.1.2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与评标有关的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和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得带有不公正、影响或排斥某些投标人的情况。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研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应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但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合法有效电子签名)(3)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2)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不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5.7条款要求的,评委会应按上述第六款予以否决。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3/102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3.2评分分值B的计算应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其他评审因素各评分点得分应由评委会共同确认,如存在争议,按本章3.6条处理。3.3.3投标人得分=A+B+C+D。3.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44/1023.5.3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但不少于3人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3.5.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间内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3.6评标争议处理3.6.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6.2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决。表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表决可以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3.6.3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1)按本章3.2条款投标做废标处理的;(2)按本章3.3条款投标人有关资格、业绩等认定的;(3)按本章3.4条款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招标人利益的。3.6.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3.6.5评标委员会形成的最终评审结论,应能体现大多数评委的评审意见,如有超过二分之一的评委提出异议的,应当当场重新评审。4.定标方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4.1中标候选人确定方法4.1.1当合格投标文件数大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时,按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由高至低,推荐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4.1.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用继续定标,招标人继续定标。采用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中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小于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做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4.2定标委员会4.2.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相关要求组建,代表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人员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定标委员会组长在定标会上推荐产生。45/1024.2.3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出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委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专家提问。4.2.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定标工作。4.2.5招标人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4.3定标方法4.3.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4.3.2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和定标因素进行定标,具体定标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3.3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46/10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7/102GF—2015—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8/10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工程项目设计。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3.工程内容及规模: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5.工程投资估算:万元。6.工程进度安排:总工期日历天。根据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国家及地方现行各专业规范、规定、技术标准以及规程;设计需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实验场地改造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工程项目实验场地改造的方案整体设计(含专项方案设计)、规划报建、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综合管网、道路、绿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BIM设计、工艺设计等;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49/102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2.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中国电科院南京科研基地实验场地改造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工程项目实验场地改造的方案整体设计(含专项方案设计)、规划报建、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综合管网、道路、绿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BIM设计、工艺设计等;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其他价格形式;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50/1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场地改造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