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 污泥处置中心季度考核评分及扣款细则表招标公告(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委托,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90]WH[GK]2025002、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0]WH[GK]2025002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
1(次)

污泥处理中心为处理平潭综合实验区内再生水厂、污水厂的市政污泥而建,规划总用地面积31928.38 ㎡,其中,近期(2023 年)用地面积 13454.79 ㎡,总建筑面积 5784 ㎡,处理规模为 60t/d(80%含水率)。通过开展日常运营维护,确保污泥处理中心正常运行。
2,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采购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实行考核制,如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9-09 至 2025-09-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30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339号福州光明港梅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附属5楼506室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联系方式:13107612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339号福州光明港梅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附属5楼506室
联系方式:0591-833997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敏、董婷、王薇
电话:0591-83399714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9日

相关附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350190]WH[GK]202500220250815001)-文件集.zip

附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置中心季度考核评分及扣款细则表

项目
细目
分值
工作标准
扣分标准

标准
单位
扣分(分)
扣款(元)

一、组织管理(20分)
制度建设
8.0
1.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及厂区巡查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3.制定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制定年度运行计划,同时按要求报送区城乡交建中心;
5.建立科学的运营管理体系。
1.未建立人员管理制度、网格化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制度

2.0
2000.0

2.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或网格化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完善

0.5
500.0

3.未制定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或未定期开展演练

1.0
1000.0

4.未制定年度养护计划或养护计划未落实到位

2.0
2000.0

5.年度养护计划或月养护计划未按要求报送区城乡交建中心

1.0
1000.0

6.未制定科学的养护质量考核体系

1.0
1000.0

7.养护质量考核体系未落实到位

2.0
2000.0

人员配备
12.0
1.应按每年实际处理量配备相应的具有专业技能的专生产人员,人员名单需第一时间报备区城乡交建中心;
2.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厂污泥处理处置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3.供电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工种的上岗证,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4.定期组织应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保证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持证上岗;
5.各岗位工作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1.未按每年实际处理量配备相应的具有专业技能的专生产人员

2.0
5000/月

2.人员名单未报备区城乡交建中心

1.0
1000.0

3.运行管理人员不熟悉本厂污泥处理处置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1.0
1000.0

4.供电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工种的上岗证,或不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2.0
2000.0

5.未定期组织应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1.0
1000.0

6.各岗位工作人员未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3.0
3000.0

二、污泥处置(10分)
污泥处置
10.0
1.进场污泥含水率应低于(含)80%;
2.出厂污泥含水率应低于(含)40%;
3.应对工艺段产物和最终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及检测,并判断产物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1.进场污泥含水率高于80%;

2.0
2000.0

2.出厂污泥含水率应高于40%

2.0
2000.0

3.未对工艺段产物和最终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及检测

2.0
2000.0

4.产物不满足标准要求

2.0
2000.0

三、设施设备维护(40分)
翻抛机、换轨车
6.0
1.定期对翻抛机、换轨车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2.定期对皮带输送机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1.未定期对翻抛机、换轨车进行保养

1.0
1000.0

2.未定期对皮带输送机进行保养

1.0
1000.0

3.未做保养记录

0.5
500.0

除臭系统
6.0
预处理车间除臭装置、废气集中除臭装置运行良好,车间内无臭味。
1.预处理车间除臭装置、废气集中除臭装置运行异常

2.0
2000.0

2.车间内有明显臭味

1.0
1000.0

预处理系统
6.0
厂区系统密封良好,抽风除臭系统应正常开启,进料需及时密闭,废水及时清理、按规处置。
1.抽风除臭系统异常或未开启

1.0
1000.0

2.进料时未及时密闭

1.0
1000.0

3.废水未及时清理或未按规处置

1.0
1000.0

好氧发酵系统
6.0
好氧发酵罐在线仪表工作正常,确保温度安全;按要求投放药品。
1.好氧发酵罐在线仪表工作异常

2.0
1000.0

2.未按要求投放药品

2.0
1000.0

三、设施设备维护(40分)
配套设施
16.0
1.电器控制柜应定期检查、维护; 2.各种闸阀、泵开关装置应定期检查、调整,并及时更换损坏件;
3.处理厂的各种护栏、盖板、爬梯、照明设备等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及时处理或更换损坏件;
4.设备的连接件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定期检查,更换联轴器的易损件;
5.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避雷、防爆装置的测试、检修周期应符合电业和消防部门的规定。
1.电器控制柜未定期检查、维护

2.0
1000.0

2.各种闸阀、泵开关装置未定期检查、调整

2.0
1000.0

3.处理厂的各种护栏、盖板、爬梯、照明设备等未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0
1000.0

4.设备的连接件未定期检查和紧固

2.0
1000.0

5.未及时处理或更换损坏件、易损件

2.0
1000.0

6.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避雷、防爆装置的测试、检修周期不符合电业和消防部门的规定

5.0
5000.0

四、档案管理(10分)
档案管理
10.0
1.应准确做好设备运行记录表、保养记录表、机器维修记录表、日污泥含水率记录表等。记录报表应准确及时,能真实反映处理厂运行实际情况;
2.应按照区城乡交建中心的要求提供污泥日常进料量联系单、成品外售量联系单、大气检测报告、污泥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
3.运行记录及检测保存时间不少于6年;
4.应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5.化验检测人员应对检测样品编号、登记,化验检测报表应按年、月、日逐一分类整理归档;
6.应定期评价污泥处置各工艺单元运行效能等,并形成评价报告。

1.未做好设备运行记录表、保养记录表、机器维修记录表、日污泥含水率记录表等或记录报表不准确,不能真实反映处理厂运行实际情况

2.0
2000.0

2.未按照区城乡交建中心的要求提供污泥日常进料量联系单、成品外售量联系单、大气检测报告、污泥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

2.0
2000.0

3.运行记录及检测保存时间少于6年

2.0
2000.0

4.未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2.0
2000.0

5.化验检测人员未对检测样品编号、登记,化验检测报表未按年、月、日逐一分类整理归档

2.0
2000.0

6.未定期评价污泥处置各工艺单元运行效能等,或未形成评价报告

2.0
2000.0

五、安全生产
管理(12分)
安全生产管理
12.0
1.应建立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个管理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等;
2.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电气倒闸操作等危险作业,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安全措施落实;
3.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从事操作和维修,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4.发生设备事故应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尽快恢复生产;
5.应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工具和防护用品;
6.应对消防设备、避雷设备、火灾报警设备、有害气体报警设备、应急逃生设施等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并做好记录;
7.每年至少组织一场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8.应定期组织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制定有针对性地控制方案,减少设施对环境的影响;
9.废气、噪音、处理后的污水达到环评批复和技术的要求;
10.维修机械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
11.中控值班室在工厂运行期间应有专人在岗监控。
1.未建立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个管理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等

2.0
2000.0

2.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电气倒闸操作等危险作业,未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或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2.0
2000.0

3.操作和维修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未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从事操作和维修

2.0
2000.0

4.发生设备事故、异常情况未上报或未处理

5.0
5000.0

5.未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工具和防护用品

2.0
2000.0

6.未对消防设备、避雷设备、火灾报警设备、有害气体报警设备、应急逃生设施等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或未做记录

2.0
2000.0

7.未按要求进行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0
2000.0

8.未定期组织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或未制定有针对性地控制方案

2.0
2000.0

9.废气、噪音、处理后的污水未达到环评批复和技术的要求

2.0
2000.0

10.维修机械设备时,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

2.0
2000.0

11.中控值班室在工厂运行期间未有专人在岗监控

2.0
2000.0

六、厂容厂貌(8分)
厂容厂貌
8.0
1.各岗位工作现场应标示工艺系统网络图、安全操作规程等;
2.厂区无明显恶臭,并保持良好环境;
3.厂区标志及栏杆等设施要保证完好、整洁;
4.清理的垃圾应及时清运,保证厂区干净整洁;
5.化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药品及检测样品应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并设置明显标志。

1.各岗位工作现场未标示工艺系统网络图、安全操作规程等

0.5
300.0

2.厂区有明显恶臭

0.5
300.0

3.厂区标志及栏杆等设施脏乱、锈蚀

0.5
300.0

4.未及时清运清理的垃圾

0.5
300.0

5.化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药品及检测样品未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或未设置明显标志

0.5
300.0

5.未向社会公布养护人员、投诉电话,电话无人应答

0.5
500.0

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行管理考核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行管理工作,保障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一、总则本办法适用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行管理考核工作,考核采用日常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度考核的办法,考核厂区运行管理实际成效。考核的结果作为运行管理单位质量评价、运行管理经费发放的重要依据。二、考核内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污泥处理中心组织管理、污泥处置、设施设备维护、档案资料、厂容厂貌等方面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三、考核主体考核主体是负责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的运行管理部门区城乡交建中心。考核对象是受区城乡交建中心委托承担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的运行管理单位。四、检查考核方法(一)日常不定期检查不定期对厂区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周检查一次,现场发现运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并及时复查,复查时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置中心季度考核评分及扣款细则表》(附件1)予以扣罚,并将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问题作为扣分项纳入本季度考核评分,直至整改符合要求。(二)专项检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要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现场发现运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置中心季度考核评分及扣款细则表》(附件1)予以扣罚,并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并及时复查,复查时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予以双倍扣罚,并将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问题作为扣分项纳入本季度考核评分,直至整改符合要求。(三)季度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按《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置中心季度考核评分及扣款细则表》(附件1)进行验收考核,季度考核存在问题按《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置中心季度考核评分及扣款细则表》(附件1)进行扣罚,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并及时复查,复查时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予以双倍扣罚,直至整改符合要求。季度考核采用百分制,按照扣分的原则,下不保底。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定档,定档规则如下:大于等于90分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五、考核程序(一)日常不定期检查现场检查→通知整改→复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按日常不定期检查的规定执行)→确认整改通过。(二)专项检查现场检查→扣罚、整改通知→复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按专项检查的规定执行)→确认整改通过。(三)季度考核通知→现场检查考核→评分、扣罚、通知整改→通报考核结果→复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按季度考核的规定执行)。六、考核应用(一)季度运行管理经费结算检查分为扣罚考核与评分考核。扣罚考核作为支付养护经费的依据,评分考核作为运行管理成效的评定等级依据。原则上运行管理经费每季度计量支付一次,如因运行管理经费未到位等特殊原因,出现无法及时支付的情况,待运行管理经费到位后,可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1.扣罚考核日常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度考核扣罚结果作为本季度扣罚考核的结果。日常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及季度考核中涉及的扣罚金额,直接从本季度运行管理经费中扣除。2.评分考核日常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度考核作为本季度评分考核的结果。(二)季度评分考核结果应用考核评分不合格的,扣除当季度养护费用,约谈运营维护单位法人代表,并全区通报。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行管理考核评分及扣款细则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350190]WH[GK]2025002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包: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计量单位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供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供{供{供{=总价/1,2600000元数1.0000次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350190]WH[GK]2025002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260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5-350190-00812[2025]00355项目编号:[350190]WH[GK]2025002采购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代理机构: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9月-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5-350190-00812[2025]003552、项目编号:[350190]WH[GK]2025002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第2页-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邮编:350400联系人:林金程联系电话:1310761277912、代理机构: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339号福州光明港梅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附属5楼506室邮编:350000联系人:陈晓敏、董婷、王薇联系电话:0591-83399714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第3页-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6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6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1.002,600,000.00次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次元2,6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次元2,600,000.00总价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0.7-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0.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2.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3.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5.1-()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06.监督管理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58.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闽招协[2021]32号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在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二环支行银行账号:35050110285400001208。(2)其他:无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第7页-1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8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第9页-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第10页-(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第11页-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第12页-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第13页-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第14页-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第15页-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第16页-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17页-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8页-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情形明细其他情形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第22页-(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2)出现评标标准中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3)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4)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2)出现评标标准中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3)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4)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价格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第23页-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第24页-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万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5.000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技术项(F2×A2)满分为65.0000分-第25页-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服务内容及要求57.00是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内容逐项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7分。其中未标注★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19项(评审项项下有子项或其他内容的均属于该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标注★的参数(共3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2、重点难点分析2.00否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①重点和难点情况罗列及产生原因分析、②针对重点和难点的解决方案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8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6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3、日常运营管理方案2.00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日常运营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日常检查、项目所有设备、设施的各项检查、维修、维护、保养、大修、例行维护及配合监测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8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6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4、项目运营服务应急预案2.00否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突发事件预案、②停电事件预案、③恶劣天气预案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8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6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5、承诺函2.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进行评审:承诺若中标后,确保污泥处置过程和结果达到无害化目的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本项要求的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20.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人员配备(生产经营部门经理)3.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生产经营部门经理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须同时提供所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参与本项评分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他项人员评分2、人员配备(操作员)2.00是根据投标人在满足2名操作员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操作员具有环境生态类或污水处理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满分2分。【须同时提供所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参与本项评分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他项人员评分3、人员配备(化验人员)1.0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化验人员具有化学(工)环境类或化验类或生物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中级职称的得0.5分。【须同时提供所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参与本项评分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他项人员评分4、人员配备(安全员)1.0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所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参与本项评分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他项人员评分5、人员配备(电焊工)2.0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电焊工具有电焊工中级的得2分,初级的得1分。满分2分【须同时提供所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参与本项评分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他项人员评分6、管理体系认证3.00根据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进行评审: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全部满足得3分,缺一项扣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本项要求的不得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认证证书扫描件;②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网站查询页面并注明网址。7、企业实力12.00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叁级及以上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8、企业实力23.00投标人具有环保类技术、工艺或产品创新实例、专利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9、人员保险2.00是投标人承诺:为拟派驻本项目员工购买的有效期内的人身意外保险情况(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承诺内容进行评议:员工死亡伤残赔付额度≥200万的得2分;包含上述承诺内容,员工死亡伤残赔付额度<200万(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具体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实施细则执行)的得1分,未提供或未注明额度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10、业绩1.00是根据投标人近5年(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或正在履约中的同类型项目的情况进行评分,提供一个业绩的得1分,满分1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已完成项目提供该项目已经业主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正在履约项目出具该项目近五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由业主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29页-生物质污泥污泥混合强制通风及翻堆槽式好氧堆肥污泥陈化发酵成品筛分筛下物打包外运(一)项目地点筛上物返混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项目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组团安海路与兴港南路交叉口东北侧,现金井湾再生水厂西南侧空地上,距金井湾再生水厂0.5km。(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泥处理中心为处理平潭综合实验区内再生水厂、污水厂的市政污泥而建,规划总用地面积31928.38㎡,其中,近期(2023年)用地面积13454.79㎡,总建筑面积5784㎡,处理规模为60t/d(80%含水率)工程建设内容为污泥处理车间(包括进泥车间、辅料及混料车间、变配电间、好氧堆肥区、陈化堆肥区),除臭设备,综合楼,地下消防水池泵房,传达室等主体建设工程,以及室外综合管网、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三)项目运行情况根据近几年来产区实际运营数据统计,目前运行处理量约20t/d,产能达不到设计规模,为非满槽运行。(四)其他情况主要工作区域为污泥处理车间(包括进泥车间、辅料及混料车间、变配电间、好氧堆肥区、陈化堆肥区),除臭设备,综合楼,地下消防水池泵房,传达室等。1、系统按照污泥80%含水率,处理量按60t/d连续运行进行设计。臭气处理采用二级除臭,一级系统采用除臭喷淋塔,主要去除臭气中的氨气及粉尘,喷淋除臭的尾水及好氧堆肥反应器产生的冷凝水进入厂区污水收集系统并建设专管统一接至金井湾再生水厂处理;二级处理采用生物除臭的方式。2、工艺流程简述:本工程80%脱水污泥与生物质及返混料进行等比例混合控制混合物的含水率60%以下,混合后堆放在发酵槽内,进行鼓风曝气,每天进行翻抛,经过15天好氧发酵后,进入陈化发酵车间进行污泥陈化,陈化15天后发酵成熟,成品含水率降至40%左右,成品外运进行土地利用。发酵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处理。图1-1工艺流程框图(1)基本工程规模:60口屯/天(含水率80%)。处置后产出料含水率:40%。发酵周期:一次发酵15天,陈化发酵15天。翻抛频率:每天一次发酵温度:55~80℃返混比例为1:1:1。(2)主要工艺系统配置污泥进料车间污泥进料间分隔为生污泥进料区及生物质、返混料进料区两部分,生物泥进料间设置60m³,80%含水率污泥料仓一座,用于接受新鲜的污泥,该区域尺寸18m×8m×8m,该区域考虑整体除臭,换气次数为8次,除臭风量约10000m³/h。生物质、返混料进料区设一座返混污泥料仓(60m³)一座生物质料仓(60m³)及污泥混料设备,生物质料仓区域不考虑除臭,考虑需暂存一部分生物质,混料区域用透明板材密封,考虑除臭,换气次数为8次,密封区域约145㎡,除臭风量约10000m³/h。该区域尺寸为28.4m×18m×8m,可用于暂存生物质的面积约120㎡。(3)好氧发酵区-第30页-采用槽式好氧堆肥工艺,本项目每日需处理含水率80%的脱水污泥60t,发酵后腐熟料含水率按40%计算,生物质含水率按20%计算,要求混合后混合物的含水率60%左右。污泥好养堆肥的混料比例按体积比1:1:1计算,污泥的密度按1t/m³、返回料的密度按0.5t/m³、辅料的密度按0.20t/m³、混合料的密度按0.75t/m³计算,经混料系统混合好的物料,由布料装置投入发酵槽中,物料开始在发酵槽内发酵。本项目好氧发酵时间为15d,设置4个发酵槽,每个槽长60m,槽的断面尺寸5m×2.5m(宽×高),污泥堆高2.0m,超高0.5m。日处理污泥60t/d,堆体断面5m×2m计算,设计有4个槽,每个槽堆体长度约3.40m,好氧堆肥周期按15天计算,发酵槽长度为51m(考虑进料区设备运行空间,槽长设计56m)。翻抛机工作完成后,停于发酵槽出料口端,由皮带输送机统一输送至后熟车间。(4)曝气系统好氧发酵槽设置Q=20m³/min,P=4.5Kpa风机共16台,陈化发酵设置Q=20m³/min,P=4.5Kpa风机共8台。(5)污泥陈化车间经好氧发酵仓发酵完成后的腐熟料含水率降至45%左右,为使物料进一步腐熟,且最终出料的含水率达到40%以下,陈化车间设计3个污泥槽,污泥陈化周期为12~15d,污泥陈化采用翻抛机翻抛及移位,为加快陈化速度,配备曝气设备,设一台翻抛机并配套移行车。陈化车间后接出料区。陈化及出料车间尺寸L×B×H=43m×20.2m×6.5m。(6)除臭装置需要除臭的场所有污泥进料车区,污泥混料区,好氧发酵装置,污泥陈化车间,发酵仓进出料间等。(7)污泥输送及混料装置进泥车间内,污泥料仓、返混料仓、生物质料仓出料后统一由皮带输送至混料机进行混合每日混合料约102t/d,混合料密度约为0.75t/m³,2h内混合完毕,皮带输送机及混料机设计能力≥68m³/h。混合后的污泥进料及一次发酵后的污泥出料采用专用的布料系统进入好氧堆肥装置及陈化车间。污泥混合区及污泥布料区均进行密封除臭。(8)废水池污泥除臭除尘塔、水洗塔的废水及好氧发酵装置的冷凝水统一收集,进入废水池后由专管送入金井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池尺寸L×B×H=8.0m×4.5m×4m,有效容积120m³,每日废水量约生产废水120m³,生活污水30m³),考虑6h送完,水泵流量Q=25m³/h,扬程H=15m。(五)服务期限:本项目为跨年度采购,预算金额260万元为一年的预算,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及第三年的合同签订根据服务考核结果执行(注:每年服务期满,中标人服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及以上,则予以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反之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并单方面终止合同)。(六)本项目的预算组成与报价要求:1、投标人费用应包含外购原材料(发酵菌种、辅料、生物质等等)、燃料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维修费、其他管理费用(水费、电费等等)、利润、税金、投入服务的人员、设备、管理、辅助和配套设施费用、管理费用、环境保护费用、污泥处置成本等产生的一切关系所可能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人身保险费及完成本项目应该考虑的其他一切费用(以下简称“运营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的成本风险,一旦中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会对其投标报价再做任何补偿。2、以下内容为不同日均处理量时对应的处理费单价,此单价均为未折算前的单价:(1)当日均处理量18吨时,处理费单价为352.28元/吨;(2)当日均处理量24吨时,处理费单价为293.64元/吨;(3)当日均处理量30吨时,处理费单价为273.73元/吨;(4)当日均处理量36吨时,处理费单价为259.86元/吨;(5)当日均处理量48吨时,处理费单价为240.73元/吨;(6)当日均处理量60吨时,处理费单价为229.25元/吨;当每季度日平均处理量变化时,按内插法确定处理费单价。如日平均处理量为20t/d时,处理费单价为352.28-(352.28-293.64)/(24-18)*(20-18)=332.73元/吨。-第31页-3、本项目按日均处理量20吨进行测算的预估价格。污泥处理费单价限价为332.73元/吨,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系统设置,报价只能以数字(人民币金额)体现,若投标人电子系统中后台的报价填写的是240万元。那么计算公示如下(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营费用=实际处理量*单价,其中:中标下浮率=【1—其所报的采购包报价(240万元)÷最高限价(260万元)】*100%=8%,折算后的单价即中标单价,中标单价=332.73元/吨*(1—中标下浮率)=306.11元(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本项目中报价金额非实际中标价格,不作结算依据,仅作为本项目的价格评审,采购人按季度支付运营费,据实结算,计算时以元为计量单位(不论小数部分多少,均向元取整)。当季度应拨付运营费=当季度实际处理量*中标单价(元/吨)-当季度考核扣款。合同期间内,最后一季度付款,待项目考核合格并交接完成后拨付。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发改委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和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规范处置污泥,确保污泥处置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若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2、中标后,投标人应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各类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环评报告要求。(评审项1)3、严禁随意倾倒、露天堆放、偷排污泥;如发生偷倒、滴漏、交通事故造成泄漏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评审项2)4、投标人需保证合理安排污泥转运处置工作,及时污泥转运处置,不得影响各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生产。(评审项3)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含检修、改造),无法接收处置污泥或接收处置能力小于规定量,导致采购人污泥积压在污水处理厂内,对污水厂构成安全隐患的,投标人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确认后,投标人应将该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运往其他处置单位进行应急处置,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当投标人的污泥接收处置能力恢复正常后,投标人应及时转运接收处置污泥。(评审项4)6、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及厂区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制定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制定年度运行计划,同时按要求报送区城乡交建中心、建立科学的运营管理体系。★7、人员要求:7.1、厂区运行应至少配备以下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为下列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生产经营部门经理(1人)、操作员(环境生态类或污水处理类相关专业2人,其中:中级职称2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职称证书)、中控人员(1人)、化验人员(1人)、内业人员(1人)、电工(1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安全员(1人)、搬运人员(若干,注:3个(含)以上)、门卫(2人),配备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同时将人员名单第一时间报备采购人。当厂区日实际处理量达48吨/天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员)应增加至4人。(评审项5)7.2、其他要求:7.2.1.应按每年实际处理量配备相应的具有专业技能的专生产人员,人员名单需第一时间报备区城乡交建中心;7.2.2.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厂污泥处理处置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7.2.3.供电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工种的上岗证,熟悉应急处理流程;7.2.4.定期组织应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保证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持证上岗;7.2.5.各岗位工作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评审项6)7.3、人员安全:7.3.1从负责人到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人。-第32页-7.3.2投标人设置的安全员,负责督促、指导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7.3.3投标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7.3.4投标人应对投入项目的人员安全负责,不得出现安全意外、事故等等,否则由投标人承担。(评审项7)8、翻抛机、换轨车:8.1定期对翻抛机、换轨车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定期对皮带输送机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评审项8)9、除臭系统:预处理车间除臭装置、废气集中除臭装置运行良好,车间内无臭味。(评审项9)10、预处理系统:厂区系统密封良好,抽风除臭系统应正常开启,进料需及时密闭,废水及时清理、按规处置。(评审项10)11、好氧发酵系统:好氧发酵罐在线仪表工作正常,确保温度安全;按要求投放药品。(评审项11)12、污泥处置:12.1进场污泥含水率应低于(含)80%、出厂污泥含水率应低于(含)40%;12.2应对工艺段产物和最终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及检测,并判断产物是否满足标准要求。严禁随意倾倒、露天堆放、偷排污泥。(评审项12)13、配套设施:13.1电器控制柜应定期检查、维护;各种闸阀、泵开关装置应定期检查、调整,并及时更换损坏件;处理厂的各种护栏、盖板、爬梯、照明设备等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及时处理或更换损坏件。(评审项13)14、设备的连接件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定期检查,更换联轴器的易损件;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避雷、防爆装置的测试、检修周期应符合电业和消防部门的规定。(评审项14)15、档案管理:15.1应准确做好设备运行记录表、保养记录表、机器维修记录表、日污泥含水率记录表等。记录报表应准确及时,能真实反映处理厂运行实际情况;应按照区城乡交建中心的要求提供污泥日常进料量联系单、成品外售量联系单、大气检测报告、污泥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运行记录及检测记录应完整保存;应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评审项15)16、化验检测人员应对检测样品编号、登记,化验检测报表应按年、月、日逐一分类整理归档;应定期评价污泥处置各工艺单元运行效能等,并形成评价报告。(评审项16)17、安全生产管理:17.1应建立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个管理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等;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电气倒闸操作等危险作业,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安全措施落实;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从事操作和维修,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发生设备事故应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尽快恢复生产。(评审项17)18、应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工具和防护用品;应对消防设备、避雷设备、火灾报警设备、有害气体报警设备、应急逃生设施等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并做好记录;每年至少组织一场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定期组织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制定有针对性地控制方案,减少设施对环境的影响。(评审项18)19、废气、噪音、处理后的污水达到环评批复和技术的要求;维修机械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中控值班室在工厂运行期间应有专人在岗监控。(评审项19)20、厂容厂貌:20.1各岗位工作现场应标示工艺系统网络图、安全操作规程等;厂区无明显恶臭,并保持良好环境;厂区标志及栏杆等设施要保证完好、整洁。20.2清理的垃圾应及时清运,保证厂区干净整洁;化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药品及检测样品应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并设置明显标志。环境保护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要求;无被上级部门处罚、通报或工作媒体负面报道。-第33页-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采购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实行考核制,如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交货地点污泥处理中心3交货条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发改委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和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规范处置污泥,确保污泥处置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若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国家、省、市、实验区现行规范与有关标准的规定,均为验收依据。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省、市、实验区)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质量合格标准。6合同支付方式1、此条款为固定格式,具体要求按序号8执行,达到付款条件起1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且中标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8其他关于合同支付方式的补充:1.招标文件标的总价款系含税价,包括中标人为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费用,除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的事项外,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凡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支付其他费用。)2.采购人应付款项若因政府财政拨款迟延等原因造成延期支付的,中标人不得追究采购人逾期付款的相关责任,付款时间相应顺延。招标文件若有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3.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完成季度养护工作,经采购人考核通过且财政资金批复到位后,据实支付季度养护经费。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先出具正式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其他商务要求其他商务要求★9、违约责任(注:违约追究若有重复条款的,以中标人的较重违约条款追究责任。)9.1中标人在生产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导致的安全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9.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采购人查实的,每发现一次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壹万元。若1年的服务期内累计发现三次以上的(含三次),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违约金,-第34页-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采购人还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9.3中标人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污泥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若因此造成采购人遭受损失或名誉受损的责任及经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9.4若因中标人调度等自身原因导致中标人无法按合同要求处置污泥量,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采购人还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9.5中标人若无法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污泥处理,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采购人还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9.6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采购人组织的监督检查,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9.7如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中标人无故不履行或不及时足额接受采购人污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采购人还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9.8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9.9若发生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全额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承担对相关人员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9.10若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过程或采购人工作场地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导致中标人、采购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任何第三方因安全事故发生而向采购人提出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根据上述条款承担全部责任。相关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积极维护采购人名誉。9.11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包他人或随意变更企业法人,若中标人因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合法原因需变更企业法人的,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否则,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除支付相应的赔偿外,采购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9.12因可归咎于中标人原因致使采购人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商誉损失、诉讼费用、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律师费、可预期利益、赔偿或补偿费用),中标人均应予以全额赔偿。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在赔偿违约金之后,足额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9.13按照合同约定应由中标人支付的违约金、补偿费、赔偿费等费用,采购人有权自应付但未付给中标人的合同余期价款中优先扣除,应付但未付价款不足以抵扣中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补偿费、赔偿费等费用的,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另行向中标人主张。9.14运营期间,中标人未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停产的,中标人不得擅自停产,第一次发现中标人擅自停产超过24小时的,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第二次发现中标人擅自停产超过24小时的,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若1年的服务期内累计出现二次以上停产行为的(含二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承担对相关人员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若因不可抗力、法律政策、污泥处理方式变化等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违约责任,但采购人应根据中标人已完成的合格工作量支付相应的服务费。9.15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计划及时完成污泥转运处置而影响污水厂生产运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影响情节严重程度实际进行赔偿,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接收污泥的,每次(超过3小时)处罚5000元,并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可抗力除外)。因中标人原因处理污泥不到位,被有关部门通报处罚事件发生,每被通报一次扣罚中标人10000元处置费,并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可抗力除外)。9.16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污泥处置不当或遇政府责任部门因环保问题等原因禁止污泥再运往中标人进-第35页-行处置的,则污泥处置合同自该日起自动终止。已运往处置点但尚未进行处置的污泥,中标人必须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合法妥善处置,并承担后续转运的运费及处置的费用,采购人不会对此作任何形式的补偿,中标人在投标时应一并考虑该风险。但因采购人原因导致污泥处置不当,中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及处罚。9.17中标人如在处置过程中产生污泥污染环境的行为、将污泥用于合同约定外的处置工艺,采购人将停止对应合同的支付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一切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9.18中标人如将污泥倾倒在处置点外的地点,或任何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一切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9.19中标人若有其他违约行为,经采购人催告后,限期内仍未整改完毕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9.20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注:违约金的扣款均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扣除时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9.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合同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平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但合同应继续依约履行。★10、合同价款及范围说明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相应款项的有效税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采购人向合同中中标人指定收款账户转账完毕即视为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中标人应对提供的账号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如发现错误或者账号变动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上述款项若因政府财政拨款迟延等原因造成延期支付的,中标人承诺不予追究采购人逾期付款的相关责任,付款时间相应顺延。★11、知识产权方面说明11.1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中标人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5%赔偿采购人违约金,若造成采购人其他损失或额外支出的,采购人还可就损失或额外的支出向中标人完全追偿。★12、其它具体考核条款以“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处理中心运行管理考核办法”为准。在项目运营期间,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有权对考核办法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中标人应按照调整后发布的考核办法开展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3、合同期结束后,技改后的设备(若有)所有权归采购人。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与上一家服务商的交接安排(以下有涉及的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三方协商调整):(1)交接启动时间:自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项目业主)组织中标人、上一家服务商召开现场会,明确交接范围及时间节点等。(2)交接内容:剩余污泥量、未结清的水电费,水电户名变更等;其他与项目运营相关的钥匙、密码等。(3-第36页-)特殊情况顺延:若因交接延误、现场条件不具备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按时进场,中标人需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招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进场时间可相应顺延。2.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中标人须完成项目运营所需全部水电户名变更手续,将户名变更至中标人自身名下,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工本费、过户费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第37页-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第38页-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第39页-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十、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十一、合同期限十二、保密条款-第40页-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7.5其他-第41页-十八、合同附件十九、合同融资支付约定19.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_______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第42页-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第43页-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第44页-索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第45页-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处理中心运营服务类 污泥处置中心季度考核评分及扣款细则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