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责任保险招标公告(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重庆三峡中心医院、重庆市三峡肿瘤防治研究所、重庆万州精神卫生中心)2025)
购买医疗责任保险(WZQ25C0009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9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购买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9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WZQ25C00099
项目名称: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50,000.00元
最高限价:2,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2,950,000.00元
1
项
最高限价总计:2,9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具有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因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总公司所属的分支机构只能1家参与投标。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10日 至 2025年9月1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9月10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9月3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采购经办人:张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5810340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琼
代理机构电话:1531002210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40号(力帆时代4栋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琼
项目联系人电话:15310022106
九、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招标文件定稿.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品目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行政区域
万州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17: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网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预算金额
¥2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琼
项目联系电话
15310022106
采购单位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3-58103408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40号(力帆时代4栋2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310022106
附件:
附件1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附件2
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招标文件定稿.doc
-3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项目名称:购买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计划编号:WZQ25C00099招标文件政府采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4-二、资金来源-4-一、招标项目内容-4-第一篇投标邀请书-4-目录2025年9月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9-八、联系方式-8-七、投标有关规定-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五、投标保证金-7-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5-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14-三、付款方式-14-※二、报价要求-14-一、服务期、服务范围-14-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4-一、投标人-2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0-五、废标条款-19-四、无效投标条款-19-三、评标标准-17-二、评标方法-16-七、中标-23-六、定标-22-五、评标-22-四、开标-22-三、电子投标文件-20-二、招标文件-20-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5-十二、项目验收-25-十一、签订合同-24-十、交易服务费-24-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3-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的委托,对其“购买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8-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6-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中标人数量(名)服务期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购买医疗责任保险295无11年其他未列明行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基本资格条件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295万元。二、资金来源(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注:因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总公司所属的分支机构只能1家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具有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三)特定资格条件(五)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及招标文件售价(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CA证书及签章驱动”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北京时间09:00—2025年9月30日北京时间09:3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递交。(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2.招标文件阅览: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3.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万州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陈家坝街道江南大道295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万州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陈家坝街道江南大道295号))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在线开标都是由投标人主观自行决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开标开始后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1.开标时间:2025年9月30日北京时间09:30。(七)开标信息五、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情况,都视为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投标人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八)其他补充事宜(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联系人:张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电话:15310022106联系人:李琼(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65号电话:023-581034081.名称: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四)CA证书厂商(请自行选择任意一家服务机构办理,排名不分先后)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3452691314联系人:吴老师(三)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40号(力帆时代4栋25—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联系人:刘娟2.名称:网证通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联系人:何晓伦注:具体投保数量以最终实际情况为准。二、计费因子数据一、招标项目一览表“※”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项目名称最高限价服务期限购买医疗责任保险295万元1年计费因子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总诊疗人数出院人数数量1365 人2185人465 人2471546人123437人※(四)保障范围※(三)保险险种※(二)被保险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一)投保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三、医疗责任保险方案主险医疗责任保险附加险公平分担损失保险附加险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2.2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在被保险人及其保险单载明的医务人员从事与其诊疗科目、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患者和被保险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在保险期间内,由患方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保险人认可的调解协议,应由被保险人给予患方的适当经济补偿,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2.1附加公平分担损失保险2.附加险保障范围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和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包含互联网医院,下同)及其保险单载明的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诊疗科目、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保险期间内,由患方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主险保障范围(五)责任限额2.2.3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导致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2.2.2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导致的火灾、爆炸;2.2.1被保险人的公共设施存在缺陷或者被保险人对其管理不善或操作、维护不当;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内(含本采购文件要求的追溯期),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第三者(含患者)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险种责任限额/保险金额医疗责任保险每名患者责任限额5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400万元每名患者精神损害赔偿限额15万元累计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限额120万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5万元累计法律费用责任限额40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5000元或每次事故免赔率10%,两者以高者为准公平分担损失保险每人患者公平分担责任限额10万元累计公平责任限额80万元(在主险累计责任限额内计算)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400万元(在主险累计责任限额内计算)每次事故免赔额500元或每次事故免赔10%,两者以高者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除外)。(八)司法管辖中标人提供足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七)保费支付保险期限为1年。(六)保险期限3.追溯期特别约定本保险的承保基础为期内索赔制,即以索赔发生日期为依据确定保单是否负责赔偿。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时间须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而受害人遭受损害的事故可以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也可以发生在保险期间之前(追溯期内)。2.承保基础特别约定本保险所称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影像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以及医疗管理人员、进修医务人员、外聘医务人员、外请会诊医务人员、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医务人员等。无论其处于何岗位,只要实际从事具体诊疗活动,便属于医务人员。保险人同意投保医疗机构投保时可不提供外请医务人员名单。1.医务人员特别约定(九)特别约定5.责任认定特别约定医疗机构如实提供投保数据,保险人一旦承保,则视为医疗机构足额投保,且保险人不得因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医务人员变动、门诊人次数等投保数据变化而要求比例赔偿或拒赔赔偿。4.足额投保特别约定在追溯期内,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中非故意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其近亲属或合法继承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追溯期是自保单生效日向前追溯的期间,是在以期内索赔为承保基础条件下,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承保责任期限上的优惠,即如设定有追溯期,则承保责任期限不仅仅是保险期限,对于在保险期限之前(追溯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予以赔偿。本保险设定追溯期,本次投保追溯期为1年。(5)人民法院判决;(4)仲裁机构裁决;(3)由重庆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解;(2)由重庆市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1)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患者协商,赔偿金额在1.5万元以下的,无需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保险人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3)保险事故情况说明、赔偿项目清单;(2)患者或其近亲属的书面索赔申请;(1)有关责任人的资格或执业证明;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交下列单证材料:6.索赔单证特别约定(6)保险人认可的其它方式认定。8.律师费特别约定本保险所指的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7.诊疗活动特别约定(6)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5)如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的,需提供被保险人已经向第三者支付赔偿金的书面证明材料;(4)经国家批准或认可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过错或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应提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过错或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书;经重庆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或相关行政部门或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调解、判决、裁决、裁定的,应当提供调解书或判决书、裁定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文件(经法院判决的案件,可不再由医疗机构提供患者病历及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12.保险人应提供“直赔”服务,即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判决等确定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之日起10日之内,索赔手续齐全,保险人应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的赔款代被保险人支付给患方。11.保险人应提供医疗纠纷预防培训等增值服务。10.在被保险人处置纠纷争议过程中,保险人应确定专人到场共同参与纠纷争议的协调、谈判、赔付决策等事宜。本保险特约承保在医疗侵权行为发生后的,按照医疗侵权责任划分程度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包含欠费)。在医疗侵权行为发生前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含欠费)本保险不予赔偿。9.医疗费用特别约定本保险所指的律师费是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产生的费用,律师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1年。(一)服务期一、服务期、服务范围“※”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3.被保险人包括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及各分院、互联网医院。三、付款方式2、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应通过自己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所有因素,在履约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另追加任何费用。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中可能涉及的一切风险,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因投标人少报、漏报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拒绝一切形式的补偿要求。※二、报价要求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及各分院、互联网医院。(二)服务范围五、其他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履约全部结束后全部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2、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之前通过转账或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从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履约保证金账户由采购人提供。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签订合同前缴纳。四、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足额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一)资格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投标人必须在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符合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数量和须提交的相关原件数量(如果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澄清有关问题。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线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室的“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政策性加分除外)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项目项目服务需求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项目商务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20%)2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40%)保险业务办理及服务12分1.承诺上门办理签单、收取相关资料和及时送达保单:有专人办理医疗责任险有关承保手续,送达保险资料等,享受承保优先的服务的得2分,未承诺或未满足要求得0分。2.承诺每个理赔案都有专门理赔人员负责得2分,未承诺或未满足要求得0分。3.承诺索赔手续齐全情况下,保证10日内赔付。达到上述要求者得2分,未承诺或未满足要求得0分。4.提供相应院外调解场所供医疗纠纷调解使用,并承诺配备相应人员参与案件调解,达到上述要求得2分,未承诺或未满足要求得0分。(须提供调解场所证明材料,如照片)5.承诺案件响应时效,投标人在接到报案通知后应立即响应:出险现场在万州区主城范围内,要求在接到报案通知后的0.5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勘;出险现场在万州区主城辖区范围以外,投标人或委托的其在当地的保险机构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勘。满足得2分,未承诺或未满足要求得0分6.对重(特)大保险责任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对最终赔偿金额尚未确定的大额案件,投标人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损失金额,按照其确定损失金额的50%进行预付赔偿。承诺得2分,未承诺或未满足要求得0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2服务部分(40%)综合服务方案18分投标人需提供可实施的完整的服务方案:内容应至少包含:1.医疗纠纷预防方案。2.理赔手续简化方案。3.重大事故的处理措施方案。4.“调赔结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方案。5.本项目专业性服务人员配置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上述五项全部内容且不存在瑕疵,得1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缺少以上任意一项内容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拟。注:方案所称的瑕疵是方案内容中任有一处存在以下任意一情形的,视为一处瑕疵:1.内容欠缺、仅有标题而无实质意义叙述内容、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关键分析点;2.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4.方案不适用本项目特性、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相关内容不利于项目目标实现;5.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服务内容;6.内容空泛,无具体方法或措施内容;7.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2服务部分(40%)投诉情况10分1.投标人总公司在2025年一季度保险业消费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亿元保费投诉量≤0.3得5分;0.3<亿元保费投诉量≤0.5得4分;0.5<亿元保费投诉量≤0.7得3分;0.7<亿元保费投诉量≤0.9得2分;0.9<亿元保费投诉量得1分。2.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一季度保险业消费万张保单投诉量:万张保单投诉量=0件,得5分;0件<万张保单投诉量≤0.1件,得4分;0.1件<万张保单投诉量≤0.3件,得3分;0.3件<万张保单投诉量≤0.6件,得2分;万张保单投诉量>0.6件,得1分。投标人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2025年一季度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监管通报》文件及2025年一季度保险业消费投诉监管通报数据统计表(财产保险公司),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40%)承保经验10分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保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每承保一个得2分,最多不超10分。承保同一医疗机构的,只计一次,不重复计算。提供相应的保险项目合同或保险单或保险单抄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40%)理赔经验10分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处理医疗责任保险赔案2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投标人提供理赔计算书及付款凭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商务部分(40%)最大承保能力8分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每一风险单位法定最大承保能力(注册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10%。100亿元(含)以上得8分;70亿元(含)至100亿元(不含)得6分;40亿元(含)至70亿元(不含)得4分;40亿元以下得2分。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此项不得分。3商务部分(40%)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12分投标人总公司在2025年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在0%(含)~100%(不含)的得2分;在100%(含)~200%(不含)的得7分;在200%及以上的得 12分。提供总公司《2025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拒绝联合体投标时适用);(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参考第一篇第四条“投标、开标有关说明”)和下载流程;无论投标人在线获取和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投标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评审。电子投标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一)电子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电子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无(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联合投标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投标人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五)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报价”即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为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汇总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采购人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截图证明(获取招标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截图);1.4.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本项目因使用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万州发改价【2024】2号文件规定的金额收取。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重庆市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代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渝招投协〔2015〕11号文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二、项目验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招标文件编号:项目计划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 履约保证金(以 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 。(二)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以 方式向乙方支付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交易中心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签字):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签字):(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二、服务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三)其他商务资料(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其他服务资料(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如有)(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内容投标总报价(元/年)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不分包全部需求1年采购方指定投标总报价(元/年)(大写): 备注:单位:元招标项目名称:(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序号服务名称及内容服务期限单价(元/年)合计123456……总计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计划编号(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其他服务资料(如果有)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计划编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该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格式: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四、其他”,需在资格文件中一并提交。”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结束)(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责任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