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
2025年食堂食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清江浦区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CXM-202509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84.8万元
最高限价:184.8万元
采购需求:蔬菜、水果、牛羊肉、猪肉、禽肉、禽蛋、水产、米面粮油、乳品及干调副食等类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
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注:含联系人方式及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308205508@qq.com,联系人:郑工,电话:18816222982。
售价: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
联系方式:左女士 电话:0517-87290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何先生 电话:13337979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5365911155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项目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项目项目编号:HACXM-20250903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09月08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10四、投标文件递交11五、开标与评标11六、中标和合同15七、询问和质疑16八、其他16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2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6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59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清江浦区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ACXM-2025090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预算金额:184.8万元最高限价:184.8万元采购需求:蔬菜、水果、牛羊肉、猪肉、禽肉、禽蛋、水产、米面粮油、乳品及干调副食等类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注:含联系人方式及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308205508@qq.com,联系人:郑工,电话:18816222982。售价: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联系方式:左女士电话:0517-872903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联系方式:何先生电话:133379790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536591115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类 别内 容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编号:HACXM-20250903 项目预算:184.8万元最高限价:184.8万元2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货物项目类别:非信息化项目4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联系方式:左女士 电话:0517-87290321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联系方式:何先生 电话:133379790916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9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10核心产品无1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2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注:含联系人方式及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308205508@qq.com,联系人:郑工,电话:18816222982。售价: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15样品不要求提供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0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0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二、开标一览表:1.★投标报价表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授权委托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函(参考投标文件格式2);3.商务条款偏离表;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服务方案;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1.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日历天。18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提交方式:纸质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方式:线下开标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开标地点: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联系电话:何先生 电话:1333797909119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20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21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 )。R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4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25评标方法及分值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30分,其他因素分值为70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6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27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1)正本1份、副本4份。(2)电子文件 1 份(扫描件)。采用光盘或U盘刻录提交。28代理费用代理费用:(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计价格[2022]1980号75%收取,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29其他补充事项其他补充事项: / 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批准立项。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预算。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投标人3.1一般规定3.1.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资格条件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1.4信用记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2联合体3.2.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材料。3.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2.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禁止规定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方法及标准(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文件的编制7.1.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7.1.2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7.2投标文件的语言7.2.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并使用中文简化字,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简化字文本为准。7.2.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简化字译本。7.2.3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8.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2.1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9.报价要求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书写、密封、签署、盖章10.1书写10.1.1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10.1.2投标文件内容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若有前述改动,在改动处应由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2密封10.2.1投标文件应胶装或装订成册,避免材料散装、脱落。10.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透明的牛皮纸或档案袋等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信息,避免投标文件被误拆或提前拆封。投标文件正本应按上述要求制作。副本可按上述要求制作,也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0.3签署、盖章10.3.1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处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10.3.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签署。10.3.3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10.3.4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递交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支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4.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4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4.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5.投标资格审查15.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5.1.1审查投标人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5.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投标符合性审查17.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7.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7.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1)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节第18.1条规定执行。(2)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①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无法澄清的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②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3)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18.4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8.5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核价原则1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3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分别给予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分。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不予扣除。同一投标人不得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备注: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1.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21.4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废标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和合同23.中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4.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履约保证金25.1不要求提供。七、询问和质疑26.询问26.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统称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2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3质疑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4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7.5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27.7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28.保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1知识产权29.1.1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9.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9.2.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9.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9.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标准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主要内容如下表。2.2本项目价格分值为30分,其余评审因素分值为70分。评审标准如下表:序号类别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细项分值1价格分(30分)报价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注:投标人以基准价的固定优惠率进行报价,实际供货执行价=基准价*(1-优惠率)。(优惠率以分子为整数的百分数表示,如20%、30%、45%等。例:一件商品原价100元,优惠率30%,则报价为30%,实际供货执行价=100*(1-30%)=70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理费用率,根据自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搬运、售后服务、各项税费等费用情况计算优惠率,本次采购项目只接受一个的统一优惠率(同时适用于单价)。302客观分(38分)履约能力相关证书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43成功案例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独立承担类似的食材供应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案例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及至少一笔以上货款支付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票复印件与合同双方名称一致,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84技术力量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服务团队中,项目经理具有2年及以上食材供应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的得2分;配送人员均具有1年及以上配送服务经验的得2分;会计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历的得2分;售后人员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经验能力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或服务单位出具的岗位证明)扫描件及投标人自2024年12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85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加工能力1投标人具备一体化屠宰、分割加工能力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不得分。若投标人不是肉品生产商的,则应提供其采购肉品生产商具有前述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6加工能力2投标人承诺具备在采购人收货现场进行食材简易加工能力(如肉类去皮、排骨切块、鸡鸭切块、淋巴肉或多余肥肉修剪、水产类宰杀去鳃去鳞去内脏等) 的得1分;承诺肉类产品能够在屠宰后24小时内供应给采购人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7仓储能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面积≥40平米的得2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仓储仓库面积≥300平米的得3分;投标人自有或固定租赁1台配送车辆的得1分,2台及以上配送车辆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7分,没有或不满足不得分。注:提供场地内外环境实景图片、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及其租赁期内任一笔费用支付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内容应可以体现场地面积信息,否则不得分。提供配送车辆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78检测能力投标人具备食品基础检测设备,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49食品安全险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针对该项目购买600万(含)以上食品安全险得3分,购买400万(含)以上食品安全险得2分,购买200万(含)以上食品安全险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310主观分(32分)技术和服务水平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对本项目的整体业务需求进行理解分析,主要包括:本项目管理的总体设想与安排;本项目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对应的管理措施;如何接受履约监督检查等内容的理解分析是否全面、准确、详细等进行打分。①对项目需求理解全面、准确、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详细、透彻且有独到的思考和分析,得3分;②对项目需求理解到位,阐述的内容有一定的分析但不够详尽,得2分;③对项目需求基本理解,阐述的内容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得1分;④对项目需求不理解或理解错误,以及未提供需求理解的,不得分。311质量安全把控根据投标人对需求中关于供应货物质量把控、检验检疫关键环节把控、不符合质量标准货品处置等把控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7分;②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4分;③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得2分;④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712供应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需求中关于采购能力、储存、分拣管理、现场加工、运输管理、配送时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6分;②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4分;③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得2分;④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613定价与结算要求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需求中定价与结算等能力要求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实现价格信息搜集、执行价确定及对账、结算等数据加工处理能力所需的相关数据处理方法等。①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得5分;②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3分;③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的,得2分;④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14应急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需求中关于在自然灾害、极端事件、市场关闭、物资紧缺等情况下拟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充分供应、按时保障等措施)内容进行打分措施等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6分;②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可操作性不强,方案没有完全结合本项目特点,针对性不强得4分;③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得2分;④方案内容不完整、完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615管理制度投标人应针对食材供应各环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溯源管理制度(含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且农产品销售记录至少保存二年以上)、团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以确保安全、稳定供应。①以上制度制定科学、严密、实用,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②制度制定合理、有一定的严密性、实用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③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但制定不够严密、实用性不够强,不能全面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④方案内容不完整、完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合计100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规则享受价格扣除的条件节约能源政策//保护环境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2.4推荐中标候选人2.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2.4.2本采购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2.4.3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项目2合同编号3合同类型4定价方式5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甲方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甲方相关部门甲方采购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需求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6乙方名称乙方企业性质□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其他乙方地址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7优惠率及预算合同金额本合同优惠率为: %;本合同总预算为:人民币 元,当期合同总预算为:人民币 元。8服务内容本合同服务内容为:按照招标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执行。9合同付款本项目付款方式为月结。(1)核对货款。供应商每次送货均应提供当日送货单,一式两份,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各自留存。采购人每月上旬对上个月供货单进行审核,并确认结算价格。(2)双方核对账目无误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付款材料。每次办理付款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供货明细、货物验收单据等合同约定的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如发生供应商违约等扣减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在支付时予以相应扣减。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双方有争议或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双方协商决定付款日期。对账、开票、付款日遇节假日可顺延。1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1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2项目质量保障期(服务期)一年13合同履约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指定地点。一、合同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合同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3)招标(采购)文件;(4)投标(响应)文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价格形式、费率及预算金额本合同优惠率为:%;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按实际采购货物品种及数量按实结算。本合同总预算为:预算限额人民币184.8万元,当期合同预算限额为:人民币元。4.付款条件本项目付款方式为月结。(1)核对货款。供应商每次送货均应提供当日送货单,一式两份,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各自留存。采购人每月上旬对上个月供货单进行审核,并确认结算价格。(2)双方核对账目无误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付款材料。每次办理付款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供货明细、货物验收单据等合同约定的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如发生供应商违约等扣减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在支付时予以相应扣减。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双方有争议或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双方协商决定付款日期。对账、开票、付款日遇节假日可顺延。(3)当前六个月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60%时或当年度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80%时,甲方可告知当前已结算金额、剩余预算额度及后续采购注意事项;乙方应配合甲方控制采购规模,避免超预算采购。5.其他:其余未列明事项均按照招标采购需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6.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乙方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被授权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采购部门”。1.1.2“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需求部门”。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服务3.1本项目的“服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8项“服务内容”。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3.4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3.5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4.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3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履约验收要求6.1甲方需求部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由甲方食堂管理负责人、食堂厨师长、验菜监督小组成员同时进行货物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投标人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凡涉及到质量安全问题,甲方可以一票否决,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6.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7.履约保证金7.1不要求提供。8.履约延误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8.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8.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违约金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违约金。9.违约责任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9.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8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9.3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9.4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9.5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10.不可抗力10.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0.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1.争端的解决11.1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提起诉讼。11.2.1诉讼应向甲方所在地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2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2.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12.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2.1.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累计达两次的;12.1.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迟延累计达20日的;12.1.3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2.1.4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12.1.5乙方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两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2.1.6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12.1.7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甲方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12.1.8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12.1.9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12.1.10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2.1.11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2.1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3.破产终止合同13.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3.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4.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4.1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变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4.2在服务期内,由于甲方工作计划调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5.合同修改或变更15.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5.3由于甲方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与乙方协商处理。16.转让和分包16.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7.合同语言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7.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19.税费19.1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合同服务相关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投标人承担风险。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日期:格式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投标人住址)的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投标、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我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本人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活动的,须提供《自然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签字并由自然人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格式2投标函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的招标公告,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9.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一切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2.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关于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结果应用的相关规定,及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围猎”税务人员、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失信行为,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格式3投标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价格小计123报价合计(小写)报价合计(大写)供货期限质保期…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填报。4.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合计备注123⋮货物费合计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3.本表仅供参考,可扩展。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无/正/负)说明1234……特别说明:1.商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2.如《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3.本表可扩展。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5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5-1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2财务状况报告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8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格式8成功案例一览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调整)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用 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提供20XX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的XXXX的项目案例。2.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采购包:投标人:日期:格式9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情况偏离(无/正/负)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一一对应填写。如果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不做一一响应,而将“投标文件应答情况”简单笼统描述为“无偏离”,则视为无效应答。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须条对条应答,不得遗漏;如有遗漏,则视为无效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3.如《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方案货物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注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技术方案说明投标人应根据第三章评审标准要求编写技术方案。格式11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示例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项目项目编号:HACXM-20250903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09月日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基本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184.8万元。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食堂各类蔬菜、水果、牛羊肉、猪肉、禽肉、禽蛋、水产、米面粮油、乳品及干调副食等类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二)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食堂所需的各类蔬菜、水果、牛羊肉、猪肉、禽肉、禽蛋、水产、米面粮油、乳品及干调副食(及其他需求)类食材,含相应配送。项目实施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项目交货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食堂(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二、项目需求(一)食材质量安全要求1.食材质量要求(1)蔬菜总体质量要求①所有食材均为非转基因,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同时保证食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②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食品,供应商应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同批次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如复印件应加盖公章)。③当季各类新鲜蔬菜或大棚种植蔬菜,包括但不限于叶菜、茄果、根茎、豆、菌菇、葱姜蒜类等类别,所配送蔬菜应提供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④实际验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标准,招标文件未明示的验收标准参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行业惯例。(2)蔬菜新鲜有光泽,无黄叶、枯死叶,心部不腐烂,原菜应保证菜面干净、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无农残气味。具体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①叶菜类质量要求青菜、菜心、生菜形状完整,颜色翠绿,无黄叶、烂叶,无过多虫眼,底部无腐烂。包菜形状饱满,紧实,绿叶完整,无黄叶,无腐烂。茼蒿颜色翠绿,叶片完整,触感脆嫩,有特殊清香。大白菜色泽鲜亮,包心紧实,根削平,无枯老叶、烂叶,棵大帮小。②茄果类质量要求瓜果类外表光亮,形状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软塌处。黄瓜鲜绿色,瓜条较直、瓜形端正,果实硬实,外观良好。冬瓜皮薄、肉厚,表面基本光滑。南瓜表面伤痕少、硬实。青椒、尖椒表面光泽鲜绿,富有弹性,外皮硬脆,不发软,皮肉较厚,大小基本均匀。茄子外表颜色纯正,果蒂鲜绿,无空心。西红柿大小均匀,光泽亮艳,有弹性,八成熟,疤痕少。③根茎类质量要求藕等食材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菜花根短(以叉根为标准),花球洁白,无茸毛,脆嫩,花球紧实,无虫害,无霉斑,无发霉。芹菜色泽鲜绿,叶柄厚,茎部稍呈圆形,内侧微向内凹,菜叶翠绿而稀少,杆部易折断。莴笋条顺直、叶少,质地脆嫩,叶折之处有白汁。土豆2-3个/斤,大小基本均匀、表皮光滑、无发芽。胡萝卜肉质紧密,条直匀称,硬实不软,水分大,无病虫害,皮色光滑。④豆类质量要求四季豆颜色鲜绿,无黄棕色斑点,外形完整,无明显破损、裂缝或虫蛀。毛豆豆荚碧绿,颜色鲜亮,豆粒饱满,内有豆衣。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芽身挺直、稍细,芽脚不软、脆嫩,不带豆壳杂质,无腐烂、异味。⑤菌菇类质量要求鲜菌菇肉质肥厚,表面有丝状光泽,菌体粗细均匀,新鲜无萎蔫,株形完整,菇体修割整齐,干燥整洁,无异常外来水分。⑥葱姜蒜类质量要求大葱新鲜青绿,无空心,无枯、焦、烂叶,葱株粗状匀称、硬实,无折断,扎成捆,葱白长,管状叶短,干净,无泥无水,根部不腐烂。生姜姜块完整、丰满结实,无损伤,辣味强,无姜腐病,不带枯苗和泥土,无焦皮,不皱缩,无黑心、糠心现象,不烂芽。洋葱红皮,无破损,个头大,无青苔。蒜苗质量颜色青绿、根部易折断。生蒜个头大,瓣少、瓣大,整齐坚实,用手掂量感到分量重,蒜瓣不发芽,无臭味,干燥、不发霉,大小均匀,不皱缩。(3)水果质量要求果面干净,无虫、无杂质,化学药物不超标,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芯部不腐烂,口感新鲜、甘甜,无明显酸涩,水分充足。大小符合订单要求并基本统一,不过熟或欠熟,包装完好。几种主要类别水果质量标准如下:①柑橘类(脐橙、蜜橘、西柚、蜜柚等):果实结实、有弹性,手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有色泽,无疤痕,不萎缩、变色、受挤压变形,柚类无褐斑、黑点。②苹果类(蛇果、青苹果、红富士等):结实,甜而多汁,有光泽,表面光滑,无压伤、疤痕,不干皱。③梨类(鸭梨、雪梨、贡梨、香梨等):结实,甜而多汁,个体均匀,不变色,干皱,无压伤。④浆果类(葡萄、柿子、香蕉、火龙果等):果实结实饱满,大小均匀,无压伤。火龙果表皮鲜红,叶片鲜绿,结实而有弹性,有黑色种子,口味淡甜。香蕉果实象牙状,未成熟青绿色、成熟后鲜黄色,软糯香甜。⑤瓜类(哈密瓜、香瓜、木瓜、西瓜等):果形完整,结实,无开裂、压伤。⑥核果类(桃等):形状规整,颜色鲜艳且均匀。桃子表面无斑点,桃香浓郁。(4)牛羊肉、猪肉、禽肉质量要求①所有食材均为非转基因,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同时保证食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②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食品,供应商应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同批次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如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供应商所配食材检测报告应显示供应商为本批食材直接采购人。③鲜肉类食材应保证新鲜,表皮洁净、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膘厚适中、脂肪洁白,无异味、无毛;外表微干或微湿润,按压无水迹,肉质有弹性,放手后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冻肉类外包装应密封、完整,无破损,商品合格证齐全。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承诺退货。配送食材送达时,食材剩余保质期限不低于其原保质期的2/3(例如:食材保质期限为10天以内的,送达时间不能超过生产日期3天;食材保质期为6个月以内的,送达时间不能超过生产日期2个月,其他同理以此类推)。④实际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标准,招标文件未明示的验收标准参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行业惯例。⑤鲜猪肉通用质量要求鲜猪肉应为宰杀时间在24小时之内的冷鲜肉,精修,瘦肉部分颜色呈鲜红色、红色或者粉红,脂肪颜色为白色,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无异味,无淋巴结、淋巴肉。主要部位肉符合GB/T9959相关规定,均要求一级品。Ⅰ.五花肉质量要求一级五花肉,肥膘厚度≤2.0cm,肥瘦相间,肉质细腻,三面见花。Ⅱ.猪前腿肉质量要求去皮,新鲜有光泽,肉质紧实有弹性。Ⅲ.猪后腿肉质量要求去皮,表面湿润有光泽,肉质紧实有弹性,无过多脂肪。Ⅳ.猪里脊质量要求新鲜色淡,红有光泽,纹理清晰,无刀伤,脂肪修理干净。Ⅴ.猪排质量要求本项目采购的猪排特指肋排和仔排。要求肋排无尾骨和颈骨,纹理清晰,边缘整齐;仔排无龙骨和软骨,粗细均匀。Ⅵ、筒子骨质量要求色泽鲜亮红润,带肉不肥。Ⅶ、猪脏器及副产品质量要求心肝、腰子类;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异味、无病变,颜色正常。肚: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疡面及其他病变现象,无内容物,无边油。大肠、肥肠类:品质新鲜,无明显破损,无病变组织,无肠头细毛,无内容物,去净粘膜。舌:不带根,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病变,无异物,附肉少,无血污、泥污。耳:不带根,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烂、病斑,无破损。蹄爪类:本项目采购的猪蹄特指猪前爪,要求品质新鲜,去蹄壳,刮除粗毛、细毛及趾间黑垢,无松香残留。蹄筋类: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无充血现象,顺直、干燥。猪尾:品质新鲜,去毛洁净,不带毛根或绒毛。⑥鲜牛肉通用质量要求精修牛肉,颜色呈正常鲜红状,脂肪微黄,表面有光泽有正常油脂分泌,肉质紧密,触摸略感粘稠,按压有弹性,无发酸发臭气味,无腐坏变色现象,挤压无水溢出。主要部位肉要符合GB/T29392-2022相关规定A.牛里脊肉质量要求精修牛里脊,长条状,肉质非常细嫩。B.牛腩质量要求精修牛腩肉,牛腹部及靠近牛肋处的松软肌肉,带有筋、肉、油花的肉块。C.牛腱子质量要求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肌肉纤维分明,富有光泽,表面无粘液。D.牛排骨(切块)质量要求切块形状规整,大小一致,骨肉连接紧密,肉质饱满,无明显缺损或变形。⑦鲜羊肉质量要求精修羊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无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羊腿肉肥瘦相间,背部膘头厚度适中,无多余脂肪及血管。⑧冻畜肉质量要求色泽:颜色比冷却肉鲜明,在表面切开处为浅玫瑰色至灰色,用手或热刀触之,立显示鲜红色。脂肪猪、羊为白色,牛为淡黄色。肌腱为白色,石灰色。外表:无杂质,无肌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斑、紫斑,无污血,无过多冰衣、白霜。气味:化冻时,有肉的正常味,略潮,没有熟肉味。包装: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无破损,有生产日期。⑨鲜禽类质量要求鲜禽类食材宰杀时间在12小时之内,眼球无干缩凹陷或晶体状浑浊现象;外表具有其固有表皮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无绿、紫等异常颜色;无残羽(尤其在脖、翅等处无较长细毛)、无破损、无残缺,新切面不发粘;具有其固有气味、无异味;有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⑩禽肉(冻)类质量要求无冰衣,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外观滋润,呈乳白或微黄色;基本无血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紫斑,无腐臭气味;分割部件应符合标准,外包装完好,商标规格、产品说明清晰完整。(5)蛋类质量要求配送蛋类应为品牌有保证的一级品鸡蛋、鸭蛋、鹌鹑蛋,包装完好,蛋壳清洁完整,呈规则卵圆形,具有蛋壳固有的色泽,表面无肉眼可见污物。鸡蛋应为保洁蛋,蛋白浓稠、蛋黄圆润。(6)鲜活、冰鲜、冷冻水产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禁止提供产自污染水域的水产品。①鲜活水产保持鲜活,验收时发现病态、伤残或死亡的,予以拒收。验收合格的鲜活水产现场宰杀称重;②冰鲜水产未经冷冻,鱼身完整无损,鱼鳃鲜红,无明显腥味、腐臭味,肉质结实有弹性,不易骨刺分离;虾色青光亮,无虾壳和肉之间分离,头和身体应连接紧密、没有脱落现象。③冷冻水产选取优质品牌,包装完好未化冻,解冻后水产保证完整无损害。(7)大米质量标准符合GB/T1354-2018中关于一级米的标准,加工精度为精碾,小碎米含量≤1.0%,不完善粒≤3.0%,带壳稗粒≤3粒/公斤,带谷粒≤4粒/公斤。(8)面粉(含面粉配料)质量标准通用面粉达GB/T1355-2021国家标准。高筋(小麦)面粉达GB/T8607-1988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GB/T8608-1988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9)面条米线质量要求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无杂质。以小麦、大米为原料的面条、米线颜色呈白色、乳白色、奶黄色,色亮,不发灰、发暗。表面结构细密、光滑。软硬适中,爽口不粘牙,口感光滑,具有粮食清香,无异味。(10)食用油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菜籽油、葵花籽油、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等,标签标识需符合GB/T1536、GB/T10464、GB/T1535、GB/T1534和GB/T19111;应为非转基因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证,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及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正常植物油色泽、透明度、气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11)豆制品质量要求豆制品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豆腐、千张、香干、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14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豆制品定型包装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12)干调类质量要求调味品类(如酱油、醋、料酒、面酱、盐、糖、味精等)应选用优质名品,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标志清楚完整。色味纯正,无杂质霉变,无虫蛀。酱油、醋、料酒等浆液色泽正常,无异常浑浊及絮状物;盐、糖、味精等干爽无杂质,颜色纯正,颗粒均匀。干货制品(如木耳、香菇、银耳、紫菜等)表面干爽,无受潮现象,无异味,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无霉点。(13)乳制品质量标准选取优质品牌,包装完好,日期新鲜,酸奶必须符合GB19302-2010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送达时不超过有效期的20%;鲜奶类(巴氏奶)必须符合GB19301-2010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鲜奶配送日期保证在上市当天。(14)其他食材质量标准未详细列明的其他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质量标准。(15)特殊准入认证要求对实行食品质量(SC)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应在验收时提供SC认证的相关证明资料。2.食品安全把控方案要求供应商应按照前述食材质量要求提供食品安全把控方案。方案内容详细描述供应食材质量把控措施、食材来源追溯的方法和渠道、食材检验检疫的方法和措施、针对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食材的应对处置方案等内容,确保提供食材安全可靠。(二)食材供应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科学合理的供应方案。方案应包含采购团队管理措施、内部采购管理措施、储存分拣管理措施、科学合理运输措施、配送时效、食材验收及服务团队保障措施。1.供货范围及确认①针对鲜冻畜禽肉类食材,尤其是冷冻类食材,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各类可供应食材的生产、加工基地名称或品牌规格清单,由采购人选择。供应指定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官方公布范围之外的食材品种(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销售记录及价格),应经采购人查验确认后方可进行供货。②针对干调、乳制品、米面油等食材,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各类可供应食材的品牌规格清单,由采购人选择。供应指定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官方公布范围之外的食材品种(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销售记录及价格),应经采购人查验确认后方可进行供货。2.采购及溯源能力要求供应商所供食材均需来源清晰、供应链明确且可追溯至源头。供应商对项目内主要食材应提供品牌名称,同时具备完善的内部采购管理措施及成熟稳固的采购渠道,保证货源安全足量,供应及时。3.储存分拣加工管理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仓储加工能力,对自产、购入食材认真检查,严格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分类、分拣等操作,按照要求贮存食品,科学管理库存,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4.运输管理要求供应商整个运输过程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有关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对运输工具做到每日清洗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卫生。冷鲜农产品、生鲜肉类、冷冻制品等冷链食品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冷链车进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食材收货地点,应当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污染收货区域应及时清理,因不当操作导致人员、设施损伤,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5.配送时效要求供应商应指定专人、明确有效方式接受采购人的订单。采购人原则上按天向供应商发布采购订单内容,供应商应在核对确认采购内容无误后,按采购人时间要求配送至指定验收地点。采购人有权要求临时补货,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的临时补货需求后1个小时内完成配送。供应商接受订单渠道应全天候备勤。6.现场加工能力要求对采购人提出的在收货现场进行食材简易加工的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能力。7.食材验收要求(1)食材到货前供应商应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安排食堂管理负责人、食堂厨师长、后勤服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至少三人共同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当食堂管理负责人、食堂厨师长、后勤服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且无法客观计量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是否合格,但涉及到质量安全问题,采取一票否决制。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2)供应商应在验收时提供与送货内容一致的送货单,并提供相应食材质量合格检测报告(鲜肉类食材验收时应提供24小时内检验检疫票,食材来源应与票面上注明的送检公司名称一致),应配合验收人员进行去皮称重,对采购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共同签字确认。(3)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食材,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以下食材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的,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完成食材补送(补货食材送达之前,不合格食材样品暂存采购人处):①质量不合格的;②不符合订单要求的种类与规格的;③原包装受损的;④使用有毒塑料制品包装的。8.服务团队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专业的管理和采购团队,团队编制和人员资质要保证运营服务质量,且服务团队需保持稳定。投标人应科学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人、配送人员2人、会计1人、售后人员1人等,拟派团队人员应具备协调沟通能力。团队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采购方的规章制度,确保食材采购和配送过程合法合规。9.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围绕食材验收入库后的调换、质量问题争议处理等提供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售后服务方案,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务事宜。(三)定价与结算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切实可行的报价与结算保障方案,包括对所供食材指定渠道的价格信息进行搜集、比较及数据加工处理的具体方法措施。1.食材定价要求实际供货执行价=基准价×(1+优惠率)。供应商以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ongze.gov.cn/)公布的具体食材综合平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确定具体的“食材报价基准价格”(简称“基准价”),定价单位为500克;官网未公布的食品,参照参照大润发、苏果和绿禾、临河等大型农贸市场价格区间中间价的平均值(如某个品种在上述市场中只有部分市场公示价格中包含,则仅取已公示的中间价平均值,如都不包含则由采购人验收小组确定具体价格)。以上网站、批发市场(商超)没有的食材和货物,参照“供货地点”周围2公里内的菜市场当日售卖价格进行定价,食材类定价单位为500克,供货执行价=(1-优惠率)×菜市场食材(货物)价格。实际供货执行价每半月报价一次,采购人于每月下旬确定次月两次报价日,投标人以报价日网站公布的具体食材平均价格,根据中标优惠率计算食材的实际供货执行价,由采购人进行审核确定,如发现供应商所供食品的价格资料造假,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首月执行价格参照开始供货日上周和当周公示价格平均价执行。(2)如遇某品目食材市场价格在一个价格周期内出现剧烈波动超过5%以上的,中标供应商应主动向采购人提交申请,经双方友好协商,该食材的结算价格在该价格周期可做调整。(3)最终结算总价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2.货款结算要求食材费用按月结算。(1)核对货款。供应商每次送货均应提供当日送货单,一式两份,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各自留存。采购人每月上旬对上个月供货单进行审核,并确认结算价格。(2)双方核对账目无误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付款材料。每次办理付款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供货明细、货物验收单据等合同约定的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如发生供应商违约等扣减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在支付时予以相应扣减。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双方有争议或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双方协商决定付款日期。对账、开票、付款日遇节假日可顺延。(四)应急保障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在自然灾害、极端事件、市场关闭、物资紧缺等突发紧急情况下拟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充分供应、按时保障等措施,确保食材及时供应不间断。(五)保密要求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禁止将双方在洽谈、协商、合作或履行合同过程中从采购人获取的采购人或其关联单位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公布或泄露。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六)违约风险管控1.供应商有以下情况的,采购人为保障供应可以进行小额紧急采购:(1)所需食材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大型商超(大润发、苏果和绿禾、临河等大型农贸市场价格)未公布价格且就结算价与供应商协商无果的;(2)所需食材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大型商超(大润发、苏果和绿禾、临河等大型农贸市场价格)已公布价格,但供应商通过指定报价渠道明确表示不能按要求响应或1天内未响应的;(3)供应商虽及时响应采购人订单,但所需食材未按时送达的;(4)供应商供应食材不合格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应承担违约金:(1)供应商配送食材品相和质量不符合要求但补货合格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承担退货食材同等结算金额的违约金。属于同批食材中掺杂次品的,则承担该批食材总价的0.5倍违约金;(2)供应商配送食材品相和质量不符合要求且补货不合格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承担退货食材结算1倍金额的违约金。(3)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供餐延误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承担退货食材结算1.5倍金额的违约金;(4)供应商配送的食材报价高于约定结算价格的,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承担该食材相应结算金额1.5倍的违约金。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剩余不再执行的合同期间对应合同金额(总中标价款减除已执行金额的剩余部分)10%的违约金,按此方法计算的违约金超过10万元的按照10万元执行:(1)供应商通过指定报价渠道明确表示对全部或部分食材不再供货的;(2)供应商虽未通知采购人不再供货,但对采购人发出的一份或多份订单在24小时内未响应的;(3)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无法供餐或延误供餐三次以上的;(4)因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的;(5)供应商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