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招标公告(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涿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涿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08点4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YJH2025-008
项目名称:涿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预算金额:342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26.35 元/吨(含运费)
采购需求: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达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独立每年不低于35000吨含水率80%污泥的处置能力,采用掺烧工艺处置污泥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其内容需体现环评报告的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的关键页码)。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2)根据政府采购法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实控的其他公司未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期内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09日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保定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文件。投标方通过“(https://www.bqpoint.com/)”,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河北公共资源版)”可查看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受理科窗口(市民服务中心二层公共资源受理窗口)完成注册核验,咨询电话0312-6788698或4009980000。办理CA秘钥在CA窗口,咨询电话4007073355。下载采购文件咨询电话:4009980000。 2、投标单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 。3、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接受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河北春游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郝一佳0312-3170293;招标人: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李宝峰0312-3630223。5.监督部门:涿州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电话:0312-3867143 邮箱:zzczjcgb@126.com6.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收费7.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范阳西路70号
联系方式:0312-3630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春游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复兴西路康泰国际一号
联系方式:0312-3170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一佳
电 话:0312-3170293
八、附件

9.8-HBCYJH2025-008涿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涿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品目

采购单位
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涿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18: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6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08:45

开标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预算金额
¥342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一佳

项目联系电话
0312-3170293

采购单位
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范阳西路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2-3630223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春游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复兴西路康泰国际一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3170293

:不日Y道目:HBCHS0S2-008道目州区平州区(二)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资格审查………………………………………………………20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2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4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33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0-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CYJH2025-0082.项目名称:涿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二次)3.项目预算金额:342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326.35元/吨(含运费)4.项目单位: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服务期限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涿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二次)3426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达标处理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独立每年不低于35000吨含水率80%污泥的处置能力,采用掺烧工艺处置污泥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其内容需体现环评报告的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的关键页码)。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2)根据政府采购法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实控的其他公司未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期内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3.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2-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8时45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3.递交方式: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七、其他补充事宜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保定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文件。投标方通过“(https://www.bqpoint.com/)”,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河北公共资源版)”可查看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受理科窗口(市民服务中心二层公共资源受理窗口)完成注册核验,咨询电话0312-6788698或4009980000。办理CA秘钥在CA窗口,咨询电话4007073355。下载采购文件咨询电话:4009980000。2、投标单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3、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接受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河北春游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郝一佳0312-3170293;招标人: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李宝峰0312-3630223。5.监督部门:涿州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电话:0312-3867143邮箱:zzczjcgb@126.com6.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收费7.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范阳西路70号联系方式:李宝峰0312-36302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春游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康泰国际一号联系方式:郝一佳0312-31702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一佳电话:0312-3170293-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属性服务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分,考察地点:。4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5询问方式郝一佳0312-3170293。6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08时45分7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08时45分8开标地点线上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线下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线下开标地点。9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0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1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1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3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否14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6投标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7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河北春游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2-3170293通讯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康泰国际一号18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涿州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312-3867143通讯地址:涿州市腾飞大街与科苑路交叉口西北80米19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6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20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报价且得分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21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2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是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23实现预留的形式(本项目不适用)□分包形式□联合体形式注: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折扣。24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远程异地评审说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6-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说明2.1基本定义2.1.1“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供应商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2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8-(财库〔2019〕16号)。4.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4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4.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6信用记录4.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4.6.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6.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4.7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9-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8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4.9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10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其他政府采购政策。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6.其他说明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10-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更正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更正文件”告知供应商。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偏离程度、服务方案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11-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10.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10.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10.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10.2.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0.3保证金10.3.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3.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0.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0.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0.4投标报价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全部服务的费用。-12-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10.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10.4.4供应商要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10.4.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条。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未根据投标情况明确作出响应,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4009980000。1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14-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更正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四、开标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五、评标程序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20.评审程序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六、中标和签订合同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16-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中标服务费代理费费用说明: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万-500万收取0.8%,500万-1000万收取0.45%,1000万元-5000万元收取0.25%。以每年投标总报价为计费基数,乘以服务期限3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足额支付。八、保密和披露2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24.披露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17-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5.2采购人对技术参数可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7.4事实依据;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25.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2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5.9.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5.9.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25.9.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8-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部分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核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独立每年不低于35000吨含水率80%污泥的处置能力,采用掺烧工艺处置污泥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其内容需体现环评报告的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3-1艺的关键页码)。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3-2根据政府采购法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实控的其他公司未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期内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招标文件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验,无需提供资料。信用中国查询及财政部门处罚公告为准审查结果-2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标内容*1、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为326.35元/吨,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实施、运输、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每月按中标价格及实际处理工作量结算,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协商。4、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的文件,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5、服务文档的提交要求(1)无。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响应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二、技术标内容(一)采购项目概况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张,人口不断高速增长,污水产生量不断快速增长,污水处理后的污泥产量也不断增大,由此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愈加严重。面对日益严重的污泥问题,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示范项目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把重视污泥安全处置列为四大重要任务之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用掺烧工艺,预计每年完成35000吨(如果每年处置量超过35000吨,每年报价不超过1142万元)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使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减少残值排放量,满足城市发展需要,营造宜居环境。-22-(二)服务要求1、须具备完整独立每年不低于35000吨含水率80%污泥的处置能力,采用掺烧工艺处置污泥。2、中标单位须按污泥特性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3、对污泥处置后产生的残留物进行达标处置4、运输车辆手续齐全,进行封闭运输,装车机械设备及人员均由投标人自行配备。(运输和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意外投标人自行承担)(三)其他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23-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4.付款条件;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6.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服务条件及承诺(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1.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4-1.1.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无效投标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2.2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2.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做出明确响应);2.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0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2.1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5-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3.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3.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3.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的澄清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供应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26-投标处理。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6.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等进行分别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结果,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服务方案得分最-27-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6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协商,独立完成。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8.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0.采购项目废标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附表1.商务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完全响应采购项目/采购包中的全部内容;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7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9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9串通投标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10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招标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结果附表2技术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技术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结果四、评定内容及标准(一)报价部分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报价报价分15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标准分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二)商务部分(明标)商务部分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企业实力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3分。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商务部分企业实力3分予计分。商务部分合计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3分。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三)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环境保护措施22分环境保护措施包含废气、废水、排放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整个处理工艺最终产生的固、液、气三项废弃物去向等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措施包含以上两项内容的,每项各得基础分2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项加9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项加5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针对性较差,勉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项加2分;每缺一项或内容较差该项不得分。应急处理方案24分应急处理方案包含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风险评估与预警、应急响应流程、后期处置与恢复等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包含以上四项内容的,每项各得基础分2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充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加4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加2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针对性较差,勉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项加1分;每缺一项或内容较差该项不得分。服务方案21分服务方案包含,项目工艺技术路线;如何实现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对技术方案的系统性、严密性和可执行性等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以上三项内容的,每项各得基础分2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充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加5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加3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针对性较差,勉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项加2分;每缺一项或内容较差该项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15分质量保证措施包含对处理工艺优化、过程质量控制、检查与记录等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包含以上三项内容的,每项各得基础分1分-31-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充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加4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且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加3分;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针对性较差,勉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项加2分;每缺一项或内容较差该项不得分。合计82分注:为提高评审效率,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响应索引或目录(格式自拟),逐项列明所在页数。-32-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合同编号:污泥处置服务合同甲方:乙方:-33-污泥处置服务合同(甲方)就,(项目名称),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词语定义1.1合同:指甲乙双方就本项目达成并签署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共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1)本合同;(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上述文件内容矛盾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2服务: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提供的与合同相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或其他类似的服务。1.3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或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或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活动。1.4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型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5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6不可抗力:指合同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34-件。二、合同标的及履行期限2.1本合同标的为污泥处置服务2.2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中途需终止合同,需一方提出书面终止申请,双方协商解决。三、合同价格3.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含税)合同,单价为元/吨(大写:)。3.2本合同计量方式:每天以实际产生量计算。四、付款方式4.1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五、权利与义务5.1甲方的权利(1)除涉及乙方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外,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污泥处置的基本工艺、方法、设备。(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承担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而引起的经济费用,甲方只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费用。(如甲方污泥中出现危废除外)5.2乙方的权利(1)乙方若有污泥处置成品销售收入,则销售收入归乙方所有。5.3甲方的义务(1)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甲方的项目负责人:,电话:。(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5.4乙方的义务-35-(1)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系,甲方的项目负责人:,电话:。(2)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具有合乎法律要求的污泥处置资格,处置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3)如因乙方污泥处置过程及结果违反相关法律、标准或受到环保等部门的处理、处罚等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六、验收6.1验收内容(1)污泥处置工艺;6.2验收标准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七、违约、索赔与争议7.1违约(1)甲方违约A)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且乙方有权拒收污泥。(2)乙方违约A)乙方造成环境污染事件,或当地政府、环保部门要求治理清运,或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B)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2索赔(1)一方向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36-的有效证据。(2)上述索赔方式适用于甲、乙双方。7.3争议甲方和乙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经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变更或解除(1)合同签订后,因政策或计划调整导致本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时,合同一方可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双方达成一致的,应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未签署书面文件的,本合同依然有效。(2)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并达成书面协议,且:A)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乙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B)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8.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日起生效。8.3合同终止(1)本合同按照约定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2)本合同解除后,合同终止。(3)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确定解除合同后,合同终-37-止。本合同终止后,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九、语言文字与适用法律9.1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和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9.2适用法律本合同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十、其他10.1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0.3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都必须是书面的,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38-(本页为《污泥处置服务合同》的签字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明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供应商情况简介…………………………………………………………()六、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七、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八、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注:供应商可根据投标文件制作需要调整此目录内容、增减目录条款。)*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9、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质、业绩、证明文件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我方负责。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若我方中标,同意并自愿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代理服务费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公章):E-mail: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报价项目报价(元)备注1投标单价(含运费)元/吨投标单价:投标单价大写(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报价项目单价(元)备注1投标单价元/吨2投标报价(一年)元3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合计:投标总价(三年):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注: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五、供应商情况简介*六、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说明: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处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