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 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招标公告(三河市行政审批局2025)
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概况
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RCCG-202508-02
项目名称: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
预算金额:15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征集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承担具体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咨询评估机构(提供国家发改委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截图);(2)具有所申请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其中甲级综合资信等级可替代部分或全部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包括特殊行业或特殊复杂事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4、本项目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 号)文件规定,采用“盲评”形式,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6、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本级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密三路105号
联系方式:0316-3155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三河睿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河市鼎盛西大街407号
联系方式:0316-3662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海旭
电 话:0316-3662329
八、附件
征集文件--工程咨询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
品目
采购单位
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本级
行政区域
三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17: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6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
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预算金额
¥15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艾海旭
项目联系电话
0316-3662329
采购单位
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密三路1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6-3155002
代理机构名称
三河睿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三河市鼎盛西大街40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6-3662329
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征集文件文件编号:SHRCCG-202508-02采购单位:三河市行政审批局采购代理机构:三河睿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目录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服务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征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七部分:评标办法第一部分、征集公告项目概况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 年 09 月 30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征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HRCCG-202508-02项目名称: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预算金额:15200000.00元最高限价:(一)工程咨询评估审查项目:(主审)工程咨询评估审查项目收费,以河北省物价局、计划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0]第10号)规定的计费标准为基础乘以60%(单个项目评审费不超过10万元);(复审)工程咨询评估审查项目收费,以河北省物价局、计划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0]第10号)规定的计费标准为基础乘以60%的基础上下浮20%执行(单个项目评审费不超过8万元);(二)水务工程技术审查服务:项目总投资小于20000万元(含)的1.5万元/次,20000万元至50000万元(含)的2万元/次,大于50000万元的3万元/次;(三)投资计划及概算评审项目:收费(主审)统一按照《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复审)复核费在主审服务费的基础上下浮20%。服务内容:对各镇人民政府、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投资计划、概算评审及水务工程技术审查服务;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对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的项目进行复核。承担包括1.农业、林业;2.水利水电;3.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4.煤炭;5.石油天然气;6.公路;7.铁路、城市轨道交通;8.民航;9.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10.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11.冶金(含钢铁、有色);12.石化、化工、医药;13.核工业;14.机械(含智能制造);15.轻工、纺织;16.建材;17.建筑;18.市政公用工程;19.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20.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21.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22.PPP专项的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项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审项目投资计划及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防洪评价报告。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承担具体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咨询评估机构(提供国家发改委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截图);(2)具有所申请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其中甲级综合资信等级可替代部分或全部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包括特殊行业或特殊复杂事项。三、获取征集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售价:0元四、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4、本项目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规定,采用“盲评”形式,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6、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密三路105号联系方式:卢长起0316-31550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三河睿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河市鼎盛西大街407号联系方式:艾海旭0316-36623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艾海旭电话:0316-366232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征集人三河市行政审批局2征集人/采购人名称: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密三路105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卢长起 0316-3155002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三河睿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河市鼎盛西大街407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艾海旭 0316-36623294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5项目实施地点三河市域内。6项目名称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7服务内容对各镇人民政府、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投资计划、概算评审及水务工程技术审查服务;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对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的项目进行复核。承担包括1.农业、林业;2.水利水电;3.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4.煤炭;5.石油天然气;6.公路;7.铁路、城市轨道交通;8.民航;9.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10.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11.冶金(含钢铁、有色);12.石化、化工、医药;13.核工业;14.机械(含智能制造);15.轻工、纺织;16.建材;17.建筑;18.市政公用工程;19.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20.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21.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22.PPP专项的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项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审项目投资计划及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防洪评价报告。8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9服务标准1、工程咨询评估审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执行;2、概算评审项目按照概算评审项目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和《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范》执行。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12支付标准服务费用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每季度按工作量*中标费率给予支付。注:中标费率为统一折扣率。13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 2025 年 09 月 30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14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2025 年 09 月 30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签字位置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使用CA锁电子签名或者亲笔签字后整页扫描上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7征集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征集响应文件(*.LFTF),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开标时须使用CA秘钥进行文件解密工作。18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征集响应文件(*.LF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征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19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征集文件第七部分20电子招标投标1、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2、供应商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征集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征集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打开。3、供应商应使用征集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征集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征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征集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征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4、加密的征集响应文件(*.LFTF格式),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征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6、本项目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征集响应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要求制作,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lf.htmlCA线上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CA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316-2920629、1893260192121暗标编制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不得在征集响应文件中设置标记、标识、暗记、暗号等提示性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公章、法人章及电子签章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2网上开标大厅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征集响应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供应商征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征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征集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征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3)供应商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征集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供应商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征集响应文件时生成加密征集响应文件,用于上传征集响应文件;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征集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征集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征集响应文件,系统内征集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征集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征集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征集响应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本项目开标时通过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征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征集响应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供应商多次撤回修改征集响应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供应商自负。(9)可使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10)进入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征集响应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11)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2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三河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三政【2023】72号)文件执行,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精神及最新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等相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是,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6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及入围标准1、入围10家中介机构2、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当淘汰家数不是整数时,向上取整进行淘汰。)3、如淘汰后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大于等于入围家数时,则入围所需供应商家数,如淘汰后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家数不足入围家数时,则按照淘汰后实际数量入围。27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和服务经验,在相对合理、平均分配的基础上,征集人采用直接选定方式对入围供应商签订委托书。28征集项目服务对象三河市行政审批局29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30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定义1.1.1“征集人”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统称征集人。1.1.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供应商”凡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的要求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1.2.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1.2.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代理单位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联合体投标1.4.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4.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知识产权1.5.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5.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二、征集文件2.1征集文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征集响应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征集文件的澄清2.2.1任何要求澄清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下载征集文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单位。代理单位收到澄清后将在2日内以澄清通知形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予以答复,供应商须自行下载澄清通知,供应商未及时下载澄清通知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注:所有书面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本代理机构概不受理。2.2.2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征集文件或清单无疑问,对供应商超出规定时间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2.3征集文件的修改2.3.1在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15天,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征集文件进行修改。2.3.2征集文件的修改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并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3.3为使供应商在编写征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征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单位可以酌情后延投标日期。2.3.4对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放。当征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记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因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三、征集响应文件3.1征集响应文件的编制依据3.1.1采购人提供的征集文件及有关资料;3.1.2相关的法律法规。3.2征集响应文件格式3.2.1征集响应文件应包括本征集文件“第五部分征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供应商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征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资料,如其征集响应文件与其实际不符,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3.2.2编制征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各投标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征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3征集响应文件分为商务标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两个部分。3.3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报价执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款规定,此项为实质性要求。若投标单位不接受报价,按无效标处理。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响应单位所填写的响应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而变动。3、货币:征集文件响应书中的报价全部均采用人民币报价。3.4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4.1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征集人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征集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期限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3.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3.6征集响应文件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征集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6.1征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4对不同文字文本征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7征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3.7.1征集响应文件制作1)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2)供应商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征集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征集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打开。3)供应商应使用征集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征集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征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征集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征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3.7.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征集响应文件(*.LFTF格式),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征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3.7.3征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征集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征集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3.7.4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不得在征集响应文件中设置标记、标识、暗记、暗号等提示性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公章、法人章及电子签章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制作征集响应文件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制作暗标:1、字体要求:纸张为A4白纸,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2、排版要求:页边距均为2.5厘米;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正文开始段落首行缩进2个字符,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3、任何情况下,技术标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注意将该部分上传至相应位置。5、投标单位不得在投标文件中设置标记、标识、暗记、暗号等提示性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公章、法人章及电子签章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以暗标部分编制形式随意否决其投标。3.7.5征集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将拒收。3.7.6供应商编辑电子征集响应文件时,根据征集文件要求用河北CA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征集响应文件(*.LFTF格式和*.nLF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河北CA秘钥加密。3.7.7征集响应文件商务标明标封面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签字位置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使用CA锁电子签名或者亲笔签字后整页扫描上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8.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及密封3.8.1供应商在征集响应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征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第3.7条规定将加密版文件递交。未按征集文件要求将加密递交的征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8.2不接受邮寄的征集响应文件。3.9征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9.1供应商在递交征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征集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3.9.2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征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3.10征集响应文件的无效情形3.10.1投标人必须按照暗标编制要求制作征集响应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10.2征集响应文件商务标明标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签字位置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使用河北CA锁电子签名或者亲笔签字后整页扫描上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10.3存在投标人须知4.5的情形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3.10.4未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10.5投标人对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证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否则承担投标无效的后果。四、开标及评标4.1开标4.1.1代理单位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未按规定时间30分钟之内解密的征集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权。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1.2有重大偏离的征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1.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主持人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开标。2)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需在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根据主持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征集响应文件的解密。3)主持人在供应商全部解密征集响应文件成功后,导入全部投标响应文件,根据投标报价进行唱标环节。4)唱标环节结束后,供应商确认有无异议,若供应商有异议,可一一作出答复,所有供应商确认无异议后开标结束。5)开标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转入评标阶段。6)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4.2评标详见征集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4.3征集响应文件的澄清4.3.1评标委员会有权请供应商就征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4.3.2供应商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扫描件形式明确答复,回复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4.3.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征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征集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4.3.4征集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征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4.4废标条件4.4.1未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4.2征集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4.4.3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4.4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4.4.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4.4.6无法人身份证明书的或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或出具的授权书无效的;4.4.7征集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全、扫描件不清晰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4.8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征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征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4.4.9征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4.10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征集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4.4.11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不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4.4.12未按照征集文件格式制作征集响应文件或暗标编制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4.4.13征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件或证明材料无效不能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4.4.1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或未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4.4.15征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4.4.16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4.5甄别串通投标主要情形(一)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9)不同投标人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10)供应商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二)财政部门发现政府采购领域的涉嫌串通投标案件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1)损害采购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成交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4.6其它4.6.1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期间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情形或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理由的,应对其做无效投标,并在评审报告中载明。4.6.2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供应商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4.6.3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五、框架协议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采购的方式,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六、入围结果通知6.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入围结果,在公告入围结果的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七、保密向中标人授予合同之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向提交征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与这些程序无关的人员泄漏与评标和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八、签订合同8.1签订合同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入围供应商须按征集文件规定和其征集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订立书面框架协议。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8.2拒签合同8.2.1除非合同与征集文件有重大背离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则按违约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2.2如采购人无充分理由而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采购人违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8.3供应商法律责任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九、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3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的证明文件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资料。本征集文件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十、质疑与投诉1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地址。10.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0.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所有材料须用A4纸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两份,邮寄至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告中载明的地址。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格式必须按照“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提供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必要证明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附网上下载文件时间截图)4、相关举证资料。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不予受理:10.4.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10.4.2质疑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形式提出的;10.4.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10.4.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10.4.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10.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0.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本项目投诉向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提出)。10.7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四部分、服务采购需求一、征集人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二、采购金额及最高限价1、本项目采购金额15200000元。2、最高限价:(一)工程咨询评估审查项目:(主审)工程咨询评估审查项目收费,以河北省物价局、计划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0]第10号)规定的计费标准为基础乘以60%(单个项目评审费不超过10万元);(复审)工程咨询评估审查项目收费,以河北省物价局、计划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0]第10号)规定的计费标准为基础乘以60%的基础上下浮20%执行(单个项目评审费不超过8万元);(二)水务工程技术审查服务:项目总投资小于20000万元(含)的1.5万元/次,20000万元至50000万元(含)的2万元/次,大于50000万元的3万元/次;(三)投资计划及概算评审项目:收费(主审)统一按照《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复审)复核费在主审服务费的基础上下浮20%。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5)承担具体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咨询评估机构(提供国家发改委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截图);(2)具有所申请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其中甲级综合资信等级可替代部分或全部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包括特殊行业或特殊复杂事项;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1、服务内容:对各镇人民政府、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投资计划、概算评审及水务工程技术审查服务;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对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的项目进行复核。承担包括1.农业、林业;2.水利水电;3.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4.煤炭;5.石油天然气;6.公路;7.铁路、城市轨道交通;8.民航;9.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10.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11.冶金(含钢铁、有色);12.石化、化工、医药;13.核工业;14.机械(含智能制造);15.轻工、纺织;16.建材;17.建筑;18.市政公用工程;19.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20.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21.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22.PPP专项的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项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审项目投资计划及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防洪评价报告。2、服务要求:2.1.为保证三河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评估审查工作顺利实施,特对供应商做如下要求:(1)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评估审查、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的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能以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形成评审报告,并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3)具有良好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4)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影响报告对象价格或价值等因素进行客观的介绍、分析和评论,作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5)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业务,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审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6)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对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审评价结果,严守秘密;(7)供应商接受评审任务后,如需现场踏勘,保证无论节假日和夜间,有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8)固定联系人及固定联系人助理岗均应为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且具备注册类(一级工程造价师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或工程及工程经济相关类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经中标,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予以调整的,须提前3个月向三河市行政审批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否则视为违约,停止委派业务并解除合同;(9)供应商按约定时间提交出具相关评审报告;(10)能够配合完成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委托的其他相关评审业务服务事项;(11)接受委托服务任务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入选项目的评审服务,不得将入选项目转让给他人;(12)如已具体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以及委托咨询服务、评审等应主动回避,不得接受该项目的评审业务;(13)档案管理至少存放30年,有专用的档案存放室,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14)能及时响应三河市行政审批局要求,接到通知后迅速成立项目小组,小组人员由具体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在2小时内必须响应到位。2.2.工作要求:(1)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不保证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一定有项目评审业务;(2)咨询机构要熟练掌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经济、管理、金融和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还要对工程建设的管理过程有深入的了解,并且熟悉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和招标咨询的具体运作及有关规定。并具有完成审核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和技术能力;(3)供应商应服从三河市行政审批局的监督和管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除乙方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须主动回避外,对在服务期间拒绝接受分配任务达1次以上(含1次)的,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有权终止其评审资格;(4)评审质量问题的处理。为实施对供应商编审结果准确性的监督,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有权对签约供应商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结果进行复审,并对供应商作出如下处理:①供应商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评审结果和效率作为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供应商委托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考核结果支付委托服务费;②对已拨付委托服务费但事后需要抽查或审计的项目,若供应商提供的审核结果有问题需扣减相应供应商委托服务费的,在该供应商今后实施的项目委托服务费中抵扣。(5)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要求,随时调整合同内容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合同。2.3.工作纪律:(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标准。合同服务期间,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2)遵守保密纪律,对项目实施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对受聘期间取得的资料以及掌握的情况和问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3)履行回避制度,供应商与被评单位存在建筑行业相关事项的代理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或其他项目合作专家、工作人员与被评单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回避与该被评单位有关的项目工作;(4)供应商应组织相应专家独立规范地开展工作,对报告的客观公正性、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负责;供应商应保证专家身份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也不得由他人冒充参与评审工作。3、服务标准3.1、工程咨询评估审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执行;3.2、概算评审项目按照概算评审项目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和《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范》执行。五、框架协议采购类型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10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当淘汰家数不是整数时,向上取整进行淘汰。)六、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七、服务区域三河市域内。八、评审方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质量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九、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1、入围10家供应商2、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当淘汰家数不是整数时,向上取整进行淘汰。)3、如淘汰后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大于等于入围家数时,则入围所需供应商家数,如淘汰后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家数不足入围家数时,则按照淘汰后实际数量入围。十、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和服务经验,在相对合理、平均分配的基础上,征集人采用直接选定方式对入围供应商签订委托书。十一、合同管理1、合同签订1.1.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1.2.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直接选定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与供应商签订委托书。2、考核标准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按照《咨询评估审查供应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十二、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二)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新的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十三、支付标准服务费用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每季度按工作量*中标费率给予支付。注:中标费率为统一折扣率。十四、其他要求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咨询评估审查供应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咨询评估审查工作,加强对评估审查供应商的监督管理,保证评审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聘咨询评估审查供应商(以下简称“评审供应商”),是指通过政府采购,承担咨询评估审查业务的社会供应商。第三条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股具体实施对评审供应商的业务考核管理。第二章评审供应商执业要求第四条评审供应商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对出具的评审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市行政审批局的监督检查。第五条评审供应商执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作认真、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第六条评审供应商应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执业资格,有从事大中型项目审核的相关业绩;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熟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第七条评审供应商应对所出具评审结果实行严格的复核机制,保证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第八条在执行评审业务过程中,对有较大争议或分歧的问题,评审供应商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向审批局相关股提出书面报告。第九条评审供应商及从业人员因承接评审项目产生关联方关系、间接利益关系或其他问题,可能对项目评审结论产生影响的,不得承接评审项目,必须主动提出回避申请。第十条评审供应商应要求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核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将审核中取得的信息用于审核以外的事项。第三章业务考核管理第十一条评审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第十二条考核原则评审供应商的考核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原则。第十三条考核方式及时间每一个项目审结出具报告后2日内进行考核。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实行100分制,包括综合保障、前期准备、评审过程、评审成果四部分。第十五条考核程序(一)评审项目出具评审成果后,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每季度汇总后将考核结果报分管领导。(二)考核结论通过考核表进行打分,按得分情况分为优[95分(含)-100分]、良[85分(含)-95分]、可[75分(含)-85分]、差[75分以下]四档。分别按照付费计算结果的100%、90%、80%付费,如出现差(75分以下)的情况不予支付评审费用。考核结果在相关股存档备案。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评审供应商考核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给予警告处理,如果同一家评审供应商在一年度内出现考核三次不合格的情况,则解除《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框架协议》。第十八条评审供应商及从业人员未按照回避要求主动进行回避或隐瞒回避关系的,发现后解除《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框架协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操作评审原则或存在重大错误的评审供应商,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免除或扣减相应评审费用,解除《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框架协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评审供应商及从业人员工作出现重大过失,或故意提供虚假工作底稿,给评审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经确认后解除《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框架协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评审供应商及从业人员不得与被评审项目有关单位内外勾结,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被评审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不得接受馈赠或参加有悖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一切活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后,解除《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框架协议》,并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表:《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委托供应商评审项目考核表》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委托供应商评审项目考核表供应商: 项目名称: 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满分得分综合保障(20)人员保障情况 1.项目所需专业人员齐备。2.评审过程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以上要素,每缺失1项,扣2.5分。5机构建设情况 1.项目负责人固定,工作负责,有固定联系方式并保持沟通顺畅。 2.具有严格完整的复审机制(提供复审记录)。以上要素,每缺失1项,扣2.5分。如有电话不畅通情况扣1分。 5纪律执行情况 1.不得擅自勘察现场。 2.不得擅自与评审项目相关单位联系。 3.不得索要建设单位及项目其他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违反任何一项,不得分。 10前期准备(15)评审准备情况 1.专家专业齐全。2.评审会组织及时。 以上要素,每1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送审资料核查及时性 接到送审工程资料后,需对审核项目资料全面核查,及时反馈资料缺少情况,以方案报送时间为基点计算拖延天数。每拖延1天,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5评审过程(35)完成及时性 1 .按规定时限完成评审任务,得满分。 2.每推迟1天,扣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10对量工作情况1.对量准备充分,针对审核中发现问题提前与审批局沟通。 2.按时完成对量工作。 3.能积极解决问题,解释工作有理有据。 以上要素,每缺失1项,扣3分。(如不需要核对工程量,此项得满分)10底稿完整性 工作底稿要素齐全,编写规范, 每发现1处不规范问题,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5初稿质量评审初稿准确。 每发现1处错误,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10评审成果(30)成果文件规范性 1.数字准确。 2.表述清楚。 3.格式正确。 4.装订顺序规范。 5.签字盖章标准、齐全。 以上要素,每发现1处错误,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10综合分析情况 审减情况分析表述准确,金额分配合理。 每发现1处错误,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10资料管理情况1.成果资料规范,完整,数据准确,组卷规范。 2.各项电子数据完整。3.送审资料保管得当。 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送审资料有缺失,该项指标不得分。 10项目得分100项目负责人: 考核人: 股室负责人:日期:第五部分、征集响应文件格式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征集响应文件商务标明标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诚信投标承诺书3、投标函4、开标一览表5、供应商资格审查证明文件6、投标人企业概况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表8、近三年类似业绩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栏11、监狱企业专栏12、中小企业专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详细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供应商:(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征集人):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投标及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天,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需提供此页。2、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确认,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2、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受(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表本企业参加(征集人)组织的项目的采购事宜,现代表本企业及本人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四、不与征集人或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征集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九、中标后,与征集人按照采购文件和入围供应商的征集响应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主动接受并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本公司及投标授权代理人本人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投标函(征集人):我们收到贵方征集文件(项目编号:),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以下资料:加密的电子征集响应文件(*.LFTF),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1)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征集文件及有关附件,同意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计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承接征集文件规定的内容提供咨询评估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为:,服务标准:。2)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3)如果我们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4)我们愿意提供征集人在征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同意按征集文件规定,遵守有关招投标的各项规定。6)如果我方中标,同意按征集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7)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天。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4、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框架协议期限服务区域投标报价小写:最高限价的 %大写:最高限价的 说明示例:1、主审计算方式(1)(冀价经费字[2000]第10号)规定的计费标准为基础乘以60%*报价百分比(单个项目评审费不超过10万元)。(2)小于20000万元(含)的1.5万元/次*报价百分比;20000万元至50000万元(含)的2万元/次*报价百分比;大于50000万元的3万元/次*报价百分比。(3)《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报价百分比。2、复审计算方式(1)(冀价经费字[2000]第10号)规定的计费标准为基础乘以60%的基础上下浮20%*报价百分比(单个项目评审费不超过8万元)。(2)《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的基础上下浮20%*报价百分比。1、2统一折扣率(如:统一折扣为95折,小写投标报价为:95%,大写投标报价为:百分之九十五)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供应商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5)承担具体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咨询评估机构(提供国家发改委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截图);(2)具有所申请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其中甲级综合资信等级可替代部分或全部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包括特殊行业或特殊复杂事项;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本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1.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本项目采购征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征集人):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二)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采购人在本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采购各方损失。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较大数额罚款”: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无其他关联企业同时投标声明函致(征集人):我单位声明与其他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包括:(一)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企业未参与投标;(二)我单位直接控股、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未参与投标;(三)我单位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四)我单位并未与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其他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征集人在本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投标,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采购各方损失。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致:征集人):本公司(供应商名称),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作为投标人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司在此做出承诺:我公司独立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人企业概况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企业类型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员工总人数其中人员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初级工程师 其他人员 经营范围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注册证书及其编号职称及专业拟担任本项目职务备注项目负责人注:本表后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注册证书(如有)、职称证(如有)等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近三年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备注12345678注: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审核报告等业绩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栏(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适用,其他企业可删除本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注: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11、监狱企业专栏(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时适用,其他企业可删除本项)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注: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12、中小企业专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项目服务方案(宋体,四号字)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情况和评审要求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2、注:此部分内容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项目服务方案(公开)”部分,“技术部分(暗标)-投标技术方案及详细描述(公开)”部分上传空白页即可。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1、字体要求:纸张为A4白纸,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2、排版要求:页边距均为2.5厘米;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正文开始段落首行缩进2个字符,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3、任何情况下,技术标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注意将该部分上传至相应位置。5、投标单位不得在投标文件中设置标记、标识、暗记、暗号等提示性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公章、法人章及电子签章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以暗标部分编制形式随意,否决其投标。技术偏离表(宋体,四号字)项目名称:(宋体,四号字)项目编号:(宋体,四号字)序号《征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若无偏离,此处书写“承诺对服务要求及内容全部执行并同意合同条款”)备注:1、如对征集文件中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有偏差的,如实填写偏差内容及原因,注明偏离情况说明;备注:此部分内容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技术偏离表(公开)”部分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甲方: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项目名称)有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框架协议。具体需求,甲方将根据本框架协议与乙方签订具体委托合同,确认具体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一、采购项目名称: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二、采购项目编号:SHRCCG-202508-02三、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对各镇人民政府、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投资计划、概算评审及水务工程技术审查服务;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对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的项目进行复核。承担包括1.农业、林业;2.水利水电;3.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4.煤炭;5.石油天然气;6.公路;7.铁路、城市轨道交通;8.民航;9.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10.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11.冶金(含钢铁、有色);12.石化、化工、医药;13.核工业;14.机械(含智能制造);15.轻工、纺织;16.建材;17.建筑;18.市政公用工程;19.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20.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21.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22.PPP专项的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项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审项目投资计划及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防洪评价报告。2、服务标准:(1)工程咨询评估审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执行;(2)概算评审项目按照概算评审项目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和《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范》执行。3、服务要求3.1为保证三河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评估审查工作顺利实施,特对供应商做如下要求:(1)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评估审查、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的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能以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形成评审报告,并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3)具有良好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4)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影响报告对象价格或价值等因素进行客观的介绍、分析和评论,作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5)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业务,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审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6)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对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审评价结果,严守秘密;(7)供应商接受评审任务后,如需现场踏勘,保证无论节假日和夜间,有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8)固定联系人及固定联系人助理岗均应为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且具备注册类(一级工程造价师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或工程及工程经济相关类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经中标,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予以调整的,须提前3个月向三河市行政审批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否则视为违约,停止委派业务并解除合同;(9)供应商按约定时间提交出具相关评审报告;(10)能够配合完成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委托的其他相关评审业务服务事项;(11)接受委托服务任务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入选项目的评审服务,不得将入选项目转让给他人;(12)如已具体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以及委托咨询服务、评审等应主动回避,不得接受该项目的评审业务;(13)档案管理至少存放30年,有专用的档案存放室,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14)能及时响应三河市行政审批局要求,接到通知后迅速成立项目小组,小组人员由具体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在2小时内必须响应到位。3.2工作要求:(1)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不保证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一定有项目评审业务;(2)咨询机构要熟练掌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经济、管理、金融和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还要对工程建设的管理过程有深入的了解,并且熟悉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和招标咨询的具体运作及有关规定。并具有完成审核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和技术能力;(3)供应商应服从三河市行政审批局的监督和管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除乙方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须主动回避外,对在服务期间拒绝接受分配任务达1次以上(含1次)的,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有权终止其评审资格;(4)评审质量问题的处理。为实施对供应商编审结果准确性的监督,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有权对签约供应商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结果进行复审,并对供应商作出如下处理:①供应商的工程咨询评估审查评审结果和效率作为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供应商委托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考核结果支付委托服务费;②对已拨付委托服务费但事后需要抽查或审计的项目,若供应商提供的审核结果有问题需扣减相应供应商委托服务费的,在该供应商今后实施的项目委托服务费中抵扣。(5)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要求,随时调整合同内容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合同。2.3.工作纪律:(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标准。合同服务期间,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2)遵守保密纪律,对项目实施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对受聘期间取得的资料以及掌握的情况和问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3)履行回避制度,供应商与被评单位存在建筑行业相关事项的代理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或其他项目合作专家、工作人员与被评单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回避与该被评单位有关的项目工作;(4)供应商应组织相应专家独立规范地开展工作,对报告的客观公正性、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负责;供应商应保证专家身份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也不得由他人冒充参与评审工作。四、框架协议服务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五、框架协议采购类型:封闭式框架协议。六、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和服务经验,在相对合理、平均分配的基础上,征集人采用直接选定方式对入围供应商签订委托书。七、框架协议服务对象范围及地域:服务对象: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履行合同地域:三河市域内。八、支付标准:服务费用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每季度按工作量*中标费率给予支付。注:中标费率为统一折扣率。9、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三河市域内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选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2.对乙方提供的项目技术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3.对乙方承办的服务项目按照合同及服务内容对项目进行验收;4.负责接收送审资料,及时向乙方提供评审所需资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确需第三方增补其他资料的,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5.负责组织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第三方进行交换意见;6.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7.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协议的不合理要求。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对甲方委托的服务内容进行审查。2、在实施项目审查过程中,需要甲方协调服务对象提供的审计资料交接、延伸审查事项,可以向甲方提出,并由甲方协调、协助处理。3、享有本协议约定收取审计费用的权利。4、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或退出框架协议。5、乙方有义务在本单位中选派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人员参与服务工作,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自行更换服务人员,如需要更换,提供同等资格名单,并且提前一个月报甲方同意。6、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管理指导、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期完成服务任务,并确保结果真实、合法和准确。7、乙方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到程序合规,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证据充分适当,评估结果报告格式规范、评审事实表述清楚、审计评价恰当、问题定性及法规适用准确。8、乙方及其派出人员有义务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甲方反映所承担工作事项的相关情况。9、乙方及其派出人员有义务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并向甲方提交内容一致的成果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10、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违反廉洁纪律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服务资格。11、未经甲方同意或组织,不得擅自与项目建设、设计、施工、供应商等单位核对项目有关事项。12、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对承办事项及工作结果有义务参加甲方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听证、复议、裁决或诉讼等工作,负责相关审计事项的解释、答疑和澄清。13、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时,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并予以回避。14、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以甲方及其人员名义从事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15、乙方及其派出人员不得使用甲方委托事项的资料和结果,用于与委托事项无关的目的。16、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实施完成。17、乙方对其出具的成果文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其出具的评估结果报告中评估事实、定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18、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除特殊情况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作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9、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出行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十二、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二)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新的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十三、争议解决方式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三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2、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市采购办一份,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七部分、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关规定,在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基础上,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征集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九条规定情形中的专家及采购人评委应当回避不能担任评委。三、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征集响应文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1评审程序3.1.1资格评审(资格后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资格审查表)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1.2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1.3澄清有关问题。对征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扫描件形式明确答复,回复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不得超出征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征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征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征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征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征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征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或者对报价修正不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1.4比较与评价。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征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等其他因素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1.5确定入围供应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的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1、入围10家服务机构2、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当淘汰家数不是整数时,向上取整进行淘汰。)3、如淘汰后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大于等于入围家数时,则入围所需供应商家数,如淘汰后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家数不足入围家数时,则按照淘汰后实际数量入围。若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到行贿犯罪记录则不再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入围供应商。3.2评标细则3.2.1本项目投标报价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款规定,此项为实质性要求。若投标单位不接受报价,按无效标处理。3.2.2有效报价指通过了资格后审及初步评审,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除外。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供应商应自行考虑自身报价情况提前准备证明材料,以备递交评标委员会),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3评分标准及因素序号项 目分值内 容报价部分(10分)1报价分10分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 10 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商务标明标部分(20分)1人员配备情况15分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1分,高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5分。②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其他人员具有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和3名注册咨询工程师得5分。③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得1分,最高得5分。注:1)证书须在有效期内;2)人员证书的执业机构与投标人一致;3)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或雇佣合同及退休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业绩5分2022年8月至今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同类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征集响应文件附合同协议书及审核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如合同协议书为入围合同或框架协议还需提供单个项目委托合同或项目委托单,否则不予计分。同一个入围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的多个项目按一个业绩计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技术部分(暗标)(70分)1服务方案25分据项目特点对本项目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目标与范围;(2)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理解;(3)整体实施计划与工作流程;(4)工作计划中的工序组织;(5)质量管理、效率管理及保密措施。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5分,满分25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不具体的扣1分,每项扣完5分为止(不完整不具体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利于项目实施、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不一、科学原理错误、规范及标准不准确、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符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不完整或涉及内容无重点,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未充分体现项目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该方面内容体现不完备等)。2时间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15分时间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时间进度计划安排;(2)对影响进度因素分析;(3)进度保证措施。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5分,满分15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不具体的扣1分,每项扣完5分为止(不完整不具体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利于项目实施、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不一、科学原理错误、规范及标准不准确、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符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不完整或涉及内容无重点,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未充分体现项目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该方面内容体现不完备等)。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5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内部质量控制体系;(2)工作质量控制措施;(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5分,满分15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不具体的扣1分,每项扣完5分为止(不完整不具体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利于项目实施、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不一、科学原理错误、规范及标准不准确、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符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不完整或涉及内容无重点,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未充分体现项目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该方面内容体现不完备等)。4服务承诺5分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质量及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5分,满分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不具体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不完整不具体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利于项目实施、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不一、科学原理错误、规范及标准不准确、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符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不完整或涉及内容无重点,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未充分体现项目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该方面内容体现不完备等)。5廉政制度建设10分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1)廉政规章制度实施计划;(2)制定廉洁管理规章制度措施。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5分,满分1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不具体的扣1分,每项扣完5分为止(不完整不具体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利于项目实施、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不一、科学原理错误、规范及标准不准确、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符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不完整或涉及内容无重点,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未充分体现项目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该方面内容体现不完备等)。合计100分资格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评审标准通过(√)不通过(×)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且在有效期内:通过否则:不通过2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符合征集文件要求:通过,不符合要求:不通过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符合征集文件要求:通过,不符合要求:不通过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5承担具体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咨询评估机构(提供国家发改委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截图);(2)具有所申请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其中甲级综合资信等级可替代部分或全部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包括特殊行业或特殊复杂事项符合征集文件要求:通过,不符合要求:不通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征集文件要求:通过,不符合要求:不通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符合相关法律文件规定要求:通过,不符合要求:不通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征集文件要求:通过,不符合要求:不通过9结论说明:①以上资料在征集响应文件中单独另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对所提交证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否则承担投标无效的后果。②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方可通过资格审查。③以上有一项未通过审查即未通过资格审查,按无效标处理并在备注中写明原因。④如果有关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具有该证件颁发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资料(同时征集响应文件中须附有其相关资料证件),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审查不通过。符合性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评审标准(通过“√”)(不通过“×”)1供应商名称与相关证件名称一致(名称变更的,出具齐全的变更手续证明)。2投标报价按照征集文件填报。3服务标准工程咨询评估审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执行;概算评审项目按照概算评审项目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和《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范》执行。4框架协议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5投标有效期符合征集文件要求。6征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情况符合征集文件要求。7征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五部分“征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8征集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征集响应文件(*.LFTF),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平台【交易业务-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开标时须使用CA秘钥进行文件解密工作。9征集响应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征集文件中对征集响应文件的其他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 工程咨询评估审查服务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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