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招标公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告
为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强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
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二批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5〕600号)和《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通知》(承发改能源〔2025〕37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申报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优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选原则
优选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选项目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对我县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为已批复的储备类项目,且符合围场风电、光伏发展布局要求。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电网接入条件。
(三)申报项目应兼顾较好的经济性,具备完整项目用地条件,企业投资意愿强,开发实力较强。
(四)项目开发主体应为独立法人企业,且不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的暂停新增项目申报企业范围内。
(五)申报项目应于
2028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三、申报程序
优选工作按照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合规性审查及专家评审打分、结果公示、确定入选项目清单、正式申报项目的程序进行。
(一)请申报企业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
9月12日17点30分前报送县发改局能源股,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定于
9月13日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9月14日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告结束后正式上报。
联系方式:鹿有林
0314-7516460
电子邮箱:
qjnygzzb@163.com
附件:围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出库竞争性配置方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9日
附件
围场
风电、光伏
发电
项目
出库
竞争性配置
方案
为
加快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落地建设
、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提升风光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延续性,根据《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规模竞争性配置导则》(冀发改能源
〔
2021
〕
885
号文附件)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风电、光伏发电储备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冀发改能源
〔
202
3
〕
1618
号)的要求,制定
本方案
。
一、
竞争性配置项目
范围
本
方案
所称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是指符合
围场
风电、光伏发展布局要求,
已
纳入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包括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二、
竞争性配置
原则
竞争性配置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项目优选应遵循有利于
围场县域
经济发展,对我
县
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基本原则。
三、竞争性配置程序
(
一
)
评选机构选定
按要求科学选聘本次竞配机构,组织申请出库企业进行竞配。
(二)竞配流程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按照发布竞争性配置公告、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合规性审查及专家评审打分、结果公示、确定入选项目清单
、
正式申报项目的程序进行。
四、评选条件
1、符合地区风电、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明确开发主体;
2、项目用地条件基本落实前提下
(取得市、县林草、资规部门支持意见,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等)
,优先安排资金实力强,具有开发建设和运营经验,企业负债率低且无违约失信行为的开发主体项目;
3、优先支持具备较强示范作用和对我
县
清洁能源产业有较强拉动作用的项目;
4、优先安排2年内具备并网送出条件项目的开发主体
。
五、申报要求
1、项目开发主体应为独立法人企业,且不在省发展改革委明确的暂停新增项目申报企业范围内;
2、提交开发主体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扫描复印文件和开发业绩;如开发主体为分公司或子公司性质,需要提供其上级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相关文件;
3
、提交市
、
县
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关于项目选址符合用地政策且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同时核查项目用地涉及压覆矿情况,并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4
、项目应具备基本的技术经济可行性,满足工程项目常规技术要求
。
六、评分标准
(一)企业综合能力评价
1、企业资金能力
开发企业
(
指在我县注册登记的从事风光电项目建设的
主体
)
注册资本及实缴出资额情况
,
每月的资产情况
;
注册资
金
占项目资本金
比例
;企业资产负债率。
2、企业业绩
(
二
)技术经济可行性
1、
风电
项目
是否有
测风数据
(
注:测风数据需提供测风塔经纬度坐标和原始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
光伏项目用地面积
是否
满足装机容量需求及土地综合利用。
2
、可行性研究设计,
是否
取得具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3
、示范类项目,
是否属于
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有积极示范作用的
项目
,如采用构网型风光电设备,电网友好型新能源项目等。
(三)项目建设条件
1、项目成熟度
项目选址坐标具备可实施性,不与已建成、在建、省储备库及同批次项目冲突
;项目完成核准(备案);核查用地压覆矿;取得用地无压覆矿证明或签订压覆矿互不影响协议;取得水务、生态环境、军事、文物、社稳评估、土地预审、林草地批复等支持意见
。
2
、承诺按照省下达年度开发计划指标批复要求按期并网。
(四)电网接入条件
1、选址与现具有接入容量或规划输变电站距离55公里以内。
2、取得市级以上电网公司(含市级)接入初步支持意见
。
(
五
)否决项
1、未提供
市、县
自然资源部门、林草部门用地意见的
企业
,取消参评资格。
2、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取消参评资格。
3、查实提供弄虚作假材料
的企业
取消参评资格。
4
、根据用地支持性文件判定,不同项目间存在用地交叉,取消相关
企业
参评资格。
(
六
)
加分项
综合考虑,对迁入或新注册央企三级子公司、引进外资、与国有平台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支持或参与县域各项事业发展等情况予以加分。
七
、附则
本方案只适用于
2025年度出库项目竞配;方案中涉及评分项均需参评企业取得相关部门书面证明(说明)材料;
本
方案
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发展和改革
局
负责解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