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搬运招标公告(2025)
项目所在地:北京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我部于9月5日组织“仪器设备搬运”项目第一次开标评审,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流标处理。
现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仪器设备搬运
二、项目编号:2025-JQYYCY-F3010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仪器设备搬运
详见文件第二部分
北京市海淀区
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时间分阶段完成服务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预算:19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9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注册及报名
按照附件《供应商报名材料核对表》中的核对内容准备材料,表格加盖公章。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组邮箱:jqyycy@126.com。
(三)获取方式:采购机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将采购文件统一发送至各潜在报价人(供应商)报名时所留邮箱。采购文件已审核备案,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23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9月16日15时00分。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联系人:王老师。
(四)联系电话:15010701173。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朱老师
办公电话:66937256、66935306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杨老师
办公电话:669397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仪器设备搬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