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征收服务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2025)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采购通州湾至海门东洲变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庄烈村、凤凰村征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分包编号:HMZC20250910004-1
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采购通州湾至海门东洲变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庄烈村、凤凰村征收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类型:服务
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预算总额:28.80万元(4800㎡)。最高单价限价:有证房60元/㎡;无证房30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单价限价的100%,投标报价费率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7.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为通过南通市海门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2025年度备案公示的征收公司,并提供备案证书。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23日14点30分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
方式:自行下载
备注: 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包先生 联系电话:18629081822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创业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龚先生 联系电话:13390995870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内303幢东单元三楼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吴工 18862609683。技术支持 0513-59001839。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
附件:
磋商文件-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采购通州湾至海门东洲变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庄烈村、凤凰村征收服务项目.docx
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采购通州湾至海门东洲变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庄烈村、凤凰村征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MZC20250910004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代理单位: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九月十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采购通州湾至海门东洲变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庄烈村、凤凰村征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分包编号:HMZC20250910004-1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采购通州湾至海门东洲变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庄烈村、凤凰村征收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类型:服务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预算总额:28.80万元(4800㎡)。最高单价限价:有证房60元/㎡;无证房30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单价限价的100%,投标报价费率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为无效响应文件。7.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为通过南通市海门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2025年度备案公示的征收公司,并提供备案证书。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23日14点30分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方式:自行下载备注: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五、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2.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包先生联系电话:18629081822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创业路1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龚先生联系电话:13390995870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内303幢东单元三楼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吴工18862609683。技术支持0513-59001839。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供应商磋商响应须知(一)企业入库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二)响应竞争性磋商路径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本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中获取。2、下载响应: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下载响应。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未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磋商评审或部分影响磋商评审的,导致磋商评审磋商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5、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6、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四、报价准备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2、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友情提醒: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如不填写,系统将默认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单位后果自负)五、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六、相关费用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费按现行国家取费标准的60%计取,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账户名: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财政工作办公室预算外;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余东支行;账号:10721001040000636),全部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无息)。七、其他说明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肆份通过EMS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海门大生创业园内303幢东单元三楼,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13390995870。2、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始解密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供应商在报名前和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自拟)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第一章采购项目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一)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采购通州湾至海门东洲变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庄烈村、凤凰村征收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情况:项目所在区域户数面积(平方米)庄烈村3户600凤凰村21户4200注:面积及搬迁区域以实际及甲方指定为准。二、收费标准(1)具体内容以甲方实际委托为准。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服务工作量核计实际服务的价款额(实际服务价额款=全费用合同单价*实际发生工作量)。(2)收费标准明细表如下,全费用合同单价=下表中的收费标准*(投标费率):即:实际服务价款额=实际发生工作量*收费标准*(投标费率)序号收费标准:全费用单价备注1有证房60元/平方米2无证房30元/平方米3大田附属:对大田附属物涉及搬迁签订协议的,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按搬迁签约协议总额百分之三的标准计算。三、人员配置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4名(其中组长1人,组员3人)。第二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区域及完成时间节点:1.服务区域:庄烈村、凤凰村。2.完成时间节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天。自项目启动至全部完成止。如乙方在服务周期内不能完成房屋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二、验收合格标准:实施搬迁地块内所有房屋(含有证房、无证房、田头房及临时设施)及附属物(含大田设施)补偿协议签订并送审完毕、腾房验收合格并移交拆除单位,无任何遗留问题。三、上岗人员管理准则:1.应当遵循《南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服务单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海门区房屋征收服务单位日常工作考核细则。2.须与聘用的工作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工作人员应受过必要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熟知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并取得上岗证。地块搬迁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确保工作人员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并自觉接受房屋征收部门的监督、管理。3.确保单位以及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3.1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搬迁人搬迁;3.2向被搬迁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索要或收受金钱、购物卡、礼品或有价证券,接受被搬迁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吃请、应邀参加由被搬迁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支付费用的娱乐休闲活动等;3.3指使、暗示或者帮助被搬迁人通过各种途径骗取搬迁补偿;3.4工作中衣着不端正、举止不文明、语言粗俗、工作态度恶劣等不良行为;3.5被搬迁人未办理交房手续,擅自将被搬迁人房屋拆除;3.6将本协议约定的劳务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主体;3.7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违反的事项。四、结算标准:1.所有费用的结算以甲方出具的房屋搬迁(项目)验收单作为依据。2.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在该地块《实施方案》规定的第一时间节点内,有(无)证房屋签约腾房率达100%,服务费按第三条规定的服务费标准基础结算劳务服务费,房屋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后可依申请结付80%服务费,剩余20%待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全部事项后付清。3.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在该地块《实施方案》规定的第一时间节点内,有(无)证房屋签约腾房率虽未达100%,但签约腾房率大于等于95%并在服务周期内完成房屋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的,服务费按第三条规定的结算标准执行,房屋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后可依申请结付70%服务费,剩余30%待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全部事项后付清。4.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在该地块《实施方案》规定的第一时间节点内,有(无)证房屋签约腾房率95%以下,但服务周期内完成清拆的,服务费按第三条规定的服务费标准基础上下浮10%结算劳务服务费,房屋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且审计结束后可依申请结付70%服务费,剩余30%待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全部事项后付清。5.在该地块启动后服务周期内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房屋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的,对该地块未完成签约腾房的部分终止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劳务服务,甲方可以另行寻找合作服务对象。对已完成签约且房屋腾空并已办理移交手续的该部分实际面积按第三条规定的结算标准的60%结付乙方劳务服务费,待乙方对该部分已签约腾房房屋履行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全部事项后,甲方再按协议第三条的结算标准支付乙方该部分20%的服务费。剩余服务费甲方无需支付。6.办理腾房手续,需要现场组、征收服务公司、拆房公司三方确认签字。办理腾房手续后借房的(包括借无证附房),如出现在规定借房期限内实际未做移交拆除的,视作未腾房,并且每发生一户,在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直至保证金扣完为止。7.乙方收取劳务服务费时,按规定向甲方开具发票。五、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可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在签订合同前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帐户名: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财政工作办公室预算外;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余东支行;账号:10721001040000636),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履约结束后退还。2.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六、拟签订合同: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一、代理机构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超过公开磋商限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招标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评审程序、内容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同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评审标准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3、总得分最高的即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技术指标优劣,优者推荐为中标供应商。)(1)商务技术分(70分)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人员9拟投入项目的工作人员数量在满足项目需求(组长1人,组员3人)的前提下,每增加1名加3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①提供投标供应商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②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5年06月至08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③提供上述人员的上岗证。2企业业绩20投标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并完成的类似房屋征收业绩的,有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提供合同和属地政府或征收主管部门清拆证明材料。3服务方案、配置及管理措施等8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说明:结合现有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行、有针对性的方案:内容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得8分;内容合理可行但针对性不强的,得5分;内容针对性也不强的,得3分;内容分析无重点、表述不明确的,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作分析的不得分。82、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各投标单位提出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打分。实施方案切实可行,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技术可行性强的,得8分;实施方案可行,方案较为完整、基本响应需求的,得5分;实施方案可行不高,方案不完整、响应度低,技术可行性低的,得3分;实施方案可行性、方案完整性、响应度、技术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93、服务保证措施:根据投标单位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打分。措施完善、详细的,得9分;措施较完整、较详细的,得6分;措施一般的,得3分;措施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4、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有完备的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健全、规范、有完善的档案移交步骤的,得8分;有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健全、规范、档案移交步骤的,得5分;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健全、规范、没有档案移交步骤的,得3分;档案管理不合理,内容易出现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5、项目服务廉洁管理制度:服务廉洁管理制度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管理制度健全的,得8分;服务廉洁管理制度方案内容详细、完整、但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得5分;服务廉洁管理制度方案内容一般、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②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候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③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签订合同前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2)价格分(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五、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出现: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七、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一、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后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后3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市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拟订服务合同甲方: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乙方: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甲方拟对项目(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开展搬迁工作,为保障该地块的房屋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按规定程序,由乙方协助对该地块实施房屋搬迁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该房屋搬迁项目(地块)中涉及劳务服务事项达成条款如下,供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乙方提供劳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服务项目内容为对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采购通州湾至海门东洲变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庄烈村、凤凰村征收服务项目,面积及搬迁区域以实际为准。1.协助甲方现场组向被搬迁对象送达有关搬迁工作的通知、公告等事宜,将搬迁事宜告知被搬迁对象;2.协助甲方现场组与被搬迁对象洽商房屋搬迁补偿安置、附属设施补偿等事宜;3.协助甲方现场组向被搬迁对象宣传解释房屋搬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甲方现场组在与被搬迁对象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乙方协助进行后续签约协议的送审工作;5.协助甲方现场组督促被搬迁对象结清水、电、燃气等费用,腾空房屋,并配合甲方做好与拆房公司的交接工作;6.协助甲方现场组开展摸号、选房及被搬迁对象选购安置房工作;7.协助甲方现场组做好被搬迁对象不动产权的注销工作;8.做好甲方要求的其他劳务服务;9.做好政策解答、信访化解等工作。第二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天。自项目启动至全部完成止。如乙方在服务周期内不能完成房屋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第三条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结算标准1.本合同总额暂定为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按实结算,当实际发生额达到合同总额时合同自动终止。2.房屋搬迁:合法面积(有证房)元/m2,未认定合法面积的房屋(无证房)元/m2。3.大田附属:对大田附属物涉及搬迁签订协议的,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服务费按搬迁签约协议总额3%的标准计算。第四条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结算程序与办法1.所有费用的结算以甲方出具的房屋搬迁(项目)验收单作为依据。2.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在该地块《实施方案》规定的第一时间节点内,有(无)证房屋签约腾房率达100%,服务费按第三条规定的服务费标准基础结算劳务服务费,房屋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后可依申请结付80%服务费,剩余20%待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全部事项后付清。3.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在该地块《实施方案》规定的第一时间节点内,有(无)证房屋签约腾房率虽未达100%,但签约腾房率大于等于95%并在服务周期内完成房屋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的,服务费按第三条规定的结算标准执行,房屋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后可依申请结付70%服务费,剩余30%待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全部事项后付清。4.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在该地块《实施方案》规定的第一时间节点内,有(无)证房屋签约腾房率95%以下,但服务周期内完成清拆的,服务费按第三条规定的服务费标准基础上下浮10%结算劳务服务费,房屋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且审计结束后可依申请结付70%服务费,剩余30%待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全部事项后付清。5.在该地块启动后服务周期内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房屋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的,对该地块未完成签约腾房的部分终止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劳务服务,甲方可以另行寻找合作服务对象。对已完成签约且房屋腾空并已办理移交手续的该部分实际面积按第三条规定的结算标准的60%结付乙方劳务服务费,待乙方对该部分已签约腾房房屋履行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全部事项后,甲方再按协议第三条的结算标准支付乙方该部分20%的服务费。剩余服务费甲方无需支付。6.办理腾房手续,需要现场组、征收服务公司、拆房公司三方确认签字。办理腾房手续后借房的(包括借无证附房),如出现在规定借房期限内实际未做移交拆除的,视作未腾房,并且每发生一户,在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直至保证金扣完为止。7.乙方收取劳务服务费时,按规定向甲方开具发票。8.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第五条履约保证金的缴纳1.为保证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各自职责,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中标价的5%),缴纳方式:。2.保证金待搬迁项目完成腾房并已办理移交手续后并经甲方审核验收通过后退还给乙方。第六条验收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劳务事项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的合格标准为:乙方以其提供的专业劳务协助甲方完成实施搬迁地块内所有房屋(含有证房、无证房、田头房及临时设施)及附属物(含大田设施)完成签约并送审完毕、腾房验收合格并交付给拆房公司,无任何搬迁方面的遗留问题(含借房),组织选房、摸号,所有被搬迁对象选购安置房结束。第七条乙方及工作人员的要求乙方应当遵循《南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服务单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海门区房屋征收服务单位日常工作考核细则。乙方须与派驻甲方提供劳务的工作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工作人员应熟知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并取得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印制的上岗证。地块搬迁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确保工作人员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并自觉接受房屋征收部门的监督、管理。乙方应当确保单位以及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搬迁人搬迁;2.向被搬迁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索要或收受金钱、购物卡、礼品或有价证券,接受被搬迁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吃请、应邀参加由被搬迁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支付费用的娱乐休闲活动等;3.指使、暗示或者帮助被搬迁人通过各种途径骗取搬迁补偿;4.工作中衣着不端正、举止不文明、语言粗俗、工作态度恶劣等不良行为;5.被搬迁人未办理交房手续,擅自将被搬迁人房屋拆除;6.将本协议约定的劳务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主体;7.擅自与被搬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8.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违反的事项。第八条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1.乙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第三项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不承担任何服务费用。乙方行为如给甲方、征收部门或被搬迁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2.在搬迁过程中,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搬迁诉讼并败诉的,甲方可在结算乙方服务费时按每件败诉案件3万元的标准扣除服务费作为罚金;如由于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信访事件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3万元,甲方在乙方的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甲方由于乙方原因而承担的损失由乙方赔偿。3.乙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劳动关系、安全行为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本项目搬迁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乙方工作人员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如乙方通过弄虚作假等形式与被搬迁人串通、骗取取得三项审批、签订补偿协议等的,超标准部分的补偿款由乙方另行赔偿。5.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自然灾害及社会政治、政策变更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双方可协商顺延服务期限或终止本合同。第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附则1.本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赔偿、补偿、违约等金钱给付的,在乙方结算服务费时由甲方一次性扣除。3.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年月日年月日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共计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安全生产合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在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1.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6、协议份数本协议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共计陆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六部分质疑提出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序号磋商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 明1投标承诺函第 页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第 页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 页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可不提供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1.投标单位与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投标单位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清单(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第 页1.劳动(聘用)合同书;2.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单位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缴纳的2025年06月至08月中任意一个月基本养老保险清单;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5诚信承诺函第 页格式见附件6营业执照第 页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 页格式见附件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第 页详见采购公告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为通过南通市海门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2025年度备案公示的征收公司,并提供备案证书。第 页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第 页格式见附件,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1商务技术方案第 页按照评分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及方案,文件目录前提供评分索引。磋商响应报价表见附件提示:1.因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模板与招标文件中模板存在不一致,请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优先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模板。如不适用,则采用招标文件中模板。2.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部分投标材料无法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制作或上传,可将材料制作后上传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磋商响应报价)相对应的其它材料中。3.第1-10项上传至资格审查部分,无法获取链接的部分上传至第一信封辅助材料;第11项商务技术方案上传至技术标中,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价格;磋商响应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上传至商务标。4.投标单位主体信息库事宜请联系:4009280095-5。附件:投标承诺函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依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我方符合招标方提出的资格要求,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5.我公司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代理人(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诚信承诺函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成交通知书。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接受招标人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的就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采购通州湾至海门东洲变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庄烈村、凤凰村征收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征收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最高费率限价(%)投标费率(%)备注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采购通州湾至海门东洲变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庄烈村、凤凰村征收服务项目100满足采购文件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征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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