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果类食材 食材招标公告(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
龙水湖职工食堂及西湖苑餐厅水果类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网上询比公告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龙水湖职工食堂及西湖苑餐厅水果类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类型:
服务类
价格类型:
折扣或费率
包 1(标的物种数:1)
保证金金额:2,500 元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限价(最高)
数量
目录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龙水湖职工食堂及西湖苑餐厅水果类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100 %
1 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
2025-09-15 09:00 ~ 2025-09-16 10:30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是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行采家”服务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经签字盖章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1份(PDF格式)。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2025-09-16 10:00 ~ 2025-09-16 10:30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址:
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线下开标时间:
2025-09-16 10:30
线下开标地点:
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项目要求在网上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500 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
账户名: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区分公司
账号:
5005 0100 4341 0000 1332
注:请按要求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7723552629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
15023765498
9.10网上询比文件--龙水湖职工食堂及西湖苑餐厅水果类食材采购项目 (第二次).doc
网上询比文件项目名称:龙水湖职工食堂及西湖苑餐厅水果类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YQDZCG25019采购人: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一、询比项目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四、询比有关说明-5-五、询比保证金-6-六、其他有关规定-7-七、联系方式-8-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9-一、项目一览表-9-二、服务范围、标准及要求-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4-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4-二、报价要求-14-三、基准价确定与结算管理办法-15-四、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16-五、知识产权-16-六、其他要求-17-第四篇询比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9-一、询比程序及方法-19-二、评审标准-21-三、无效响应-22-四、采购终止-2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4-一、供应商-24-二、网上询比文件-24-三、询比要求-2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7-五、领取成交通知书-2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8-八、合同签订-29-九、其他-29-第六篇采购合同(格式)-30-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3-一、经济部分-35-二、服务部分-36-三、商务部分-38-四、资格条件及其他-40-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45-附件一:网上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47-附件二:供应商信息卡-48-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龙水湖职工食堂及西湖苑餐厅水果类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比。1.1.一、询比项目内容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最高折扣限价(%)询比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名)服务期限龙水湖职工食堂及西湖苑餐厅水果类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13.00100.000.2511年特别说明:本项目预算金额仅作参考,不构成最终结算依据。实际结算金额将依据成交供应商的折扣报价、基准价以及实际配送的食材数量进行据实结算。1.2.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为13.00万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询比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四、询比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服务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正式供应商。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网上询比文件发售期限内登陆“行采家”服务平台(https://www.gec123.com),完成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以及澄清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询比不提供纸质版网上询比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网上询比文件发售期限及报名方式1.网上询比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北京时间17:00截止。2.网上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售后不退。3.报名方式:在规定的网上询比文件发售期限内,供应商需将网上询比文件购买费用转入附件一《网上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中指定的二维码账户,并在转账备注中明确标注“供应商名称—YQDZCG25019”。同时,供应商须完整填写《网上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该表的扫描件及购买费用转账凭证的截图一同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31409211@qq.com)。注:在网上询比文件发售期限内,按时间要求及备注要求购买了网上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能被接收。(三)线上报价要求1.报价起始时间:具体时间请参阅本项目采购公告。2.报价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请参阅本项目采购公告。3.供应商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行采家”服务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经签字盖章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1份(PDF格式)。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四)线下响应文件递交要求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9月16日北京时间10:002.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北京时间10:303.询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4.响应文件递交程序(1)递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开标的,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第七篇),并现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工作人员核验;②授权代表参加询比开标的,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七篇),并现场出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供工作人员核验;(2)递交网上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一),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3)递交供应商信息卡(格式详见附件二),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4)递交询比保证金转账凭据并加盖公章。(5)递交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存款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按规定递交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说明:①如果网上询比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其递交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②上述文件缺漏任意一项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5.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能被接受:(1)按规定完成报名手续;(2)按规定足额缴纳询比保证金;(3)按要求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4)按规定完成签到;(5)按规定递交响应文件。(五)询比开标时间及地点1.询比开标时间:与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2.询比开标地点:与询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一致。1.5.五、询比保证金(一)询比保证金的缴纳1.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应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本项目的询比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本篇“一、询比项目内容”)。供应商需从其银行基本账户将询比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并在转账(汇款)时注明“询比保证金-YQDZCG25019”。询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的北京时间12:00。2.供应商应按照指定账户缴纳询比保证金。户名: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区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账号:50050100434100001332(1)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供应商在缴纳询比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询比保证金专用账户。(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没有在询比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询比保证金的;(2)询比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3)所缴纳的询比保证金金额与网上询比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三)询比保证金是否有效,由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各供应商缴纳询比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的资料提交给询比小组认定。(四)询比保证金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注:1.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询比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成交供应商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交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承办人处备案。若逾期未提交的,造成成交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6.六、其他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服务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询比费用: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于“行采家”服务平台(http://www.gec123.com)发布的采购公告内容与网上询比文件不一致的,按网上询比文件规定执行,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赵老师电话:15023765498地址: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玉滨路112、114、116、11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7723552629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68号4幢10-6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2.1.一、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备注龙水湖职工食堂及西湖苑餐厅水果类食材采购项目 (第二次)1批13.00本项目预算金额仅作参考,不构成最终结算依据。实际结算金额将依据成交供应商的折扣报价、基准价以及实际配送的食材数量进行据实结算。2.2.二、服务范围、标准及要求(一)服务范围涵盖各类新鲜水果的采购与配送服务,具体包括浆果类(如草莓、蓝莓、葡萄、猕猴桃等)、仁果类(如苹果、梨、海棠果等)、核果类(如桃、杏、李、樱桃、枣等)、柑橘类(如橙子、橘子、柚子、柠檬等)、热带及亚热带水果(如香蕉、菠萝、芒果、荔枝、龙眼等)、瓜果类(如西瓜、哈密瓜、甜瓜等)以及采购人所需的其他各类新鲜水果。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订单要求,针对水果易磕碰、需保鲜的特性,采用专业的运输及适宜的存储方式(如减震包装、控制温湿度),将上述各类水果按时、按质、按量配送至指定地点,并提供详细送货清单,确保水果包装、品质及保质期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二)服务标准及要求1.产品要求品种服务内容需求质量标准浆果类(如草莓、蓝莓、葡萄、猕猴桃等)、仁果类(如苹果、梨、海棠果等)、核果类(如桃、杏、李、樱桃、枣等)、柑橘类(如橙子、橘子、柚子、柠檬等)、热带及亚热带水果(如香蕉、菠萝、芒果、荔枝、龙眼等)、瓜果类(如西瓜、哈密瓜、甜瓜等)以及采购人所需的其他各类新鲜水果按订单要求配送各类新鲜水果,并配合采购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产地信息、农残检测报告等相关票据每日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新鲜水果,满足食堂日常供应、制作果盘及饮品的需求一、外观与感官标准1.色泽要求:浆果类色泽鲜亮,符合品种固有颜色,无褪色、软烂;仁果类果皮光滑,色泽均匀,无明显斑点、变色;核果类色泽自然,果面洁净,无损伤、霉斑;柑橘类表皮光滑,色泽鲜亮,无干瘪、腐烂;热带及亚热带水果色泽饱满,符合品种特性,无发黑、变质;瓜果类色泽均匀,果皮完整,无破损、凹陷。2.质感与状态:浆果类果实饱满,无破损、汁液外溢,果蒂新鲜;仁果类手感坚实,无软烂、畸形,果实完整;核果类果肉紧实,无空心、虫蛀,果核正常;柑橘类手感沉实,无浮皮、枯水,果肉饱满;热带及亚热带水果质地适中,无过硬未熟或过软腐烂;瓜果类果肉多汁,无空心、糠心,成熟度适宜。3.气味要求:具有各类水果固有的清新果香,无异味、发酵味、腐臭味等。二、安全与合规标准1.对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加工水果制品,供应商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前需经严格检验,配送时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新鲜水果需遵循现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确保无安全隐患,配送时提供农残检测报告。2.种植与加工规范:种植环节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行业法规,科学种植,合理使用农药、肥料;采摘后处理过程符合卫生标准,避免污染。3.理化与安全指标:(1)符合对应水果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各类水果分别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农药残留限量严格遵循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各类农药残留含量不超标。(3)污染物限量严格遵循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铅、汞、镉、砷等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含量不超标。三、包装、运输与配送标准1.包装要求:采用透气、防震的包装材料(如泡沫箱、网套、保鲜盒等),包装完整、无破损,防止挤压、碰撞;明确标注水果名称、产地、采摘日期、保质期等信息。2.运输与贮存要求:针对水果易磕碰、需保鲜的特性,采用专业的运输车,控制适宜温度(不同水果温度有所差异)和湿度;浆果类、热带水果等需特殊保鲜处理,避免高温变质;运输过程中避免堆叠过高,防止挤压损坏。3.配送管理:配送车辆需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卫生;合理规划配送路线,缩短运输时间,确保水果新鲜度;配送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水果破损、变质。4.随附文件:配送时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同步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产地信息、农残检测报告等文件,确保信息完整可追溯。四、验收与追溯要求1.验收流程:供应商须配合食堂完成到货验收,抽样检查比例不低于总批次的15%,检查内容包括外观、色泽、新鲜度、包装完整性、标签标识、证件票据完整性等。2.样品对照:若供应前提供过样品,最终验收以样品质量为基准,供应水果质量不得低于双方共同认可的样品标准。3.不合格处理:抽检不合格的水果,整批次予以退回,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货,确保食堂正常运营;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追溯体系: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水果来源追溯体系,可追溯至种植基地、采摘时间、运输环节等,采购人有权对追溯信息进行核查。2.其他要求(1)所有带外包装的水果类食材外包装须清晰标注品名、执行标准号、采收日期、保质期(如适用)及质量等级,预包装加工水果还应注明加工方式、重量并附上保存方法说明,且包装图案及文字印刷清晰无污渍,储存条件标注醒目以便查验合格证明。(2)所有预包装水果及水果制品必须确保其规格和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包括包装规格、口味和种类的完整性。具体保质期要求如下:①保质期不超过三日的新鲜水果,必须为配送当日采收的新鲜货品;②保质期不超过七日的新鲜水果,配送日期不得晚于采收后的第二日;③预包装加工水果中即食类等保质期不超过三日的,必须为配送当日加工的新鲜货品;干货类等保质期不超过六个月的,配送日期至保质期终止的天数应超过保质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二;④预包装保质期不超过六个月的水果制品(如果酱、果泥等),配送日期至保质期终止的天数应超过保质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二;⑤预包装保质期超过六个月的水果制品(如水果罐头、冻干水果等),配送日期至保质期终止的天数应超过保质期总天数的一半。(3)所有采购的水果类食材,除需满足上述分类标准外,还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定:①符合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②遵守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③满足GB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④遵循GB3162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⑤依照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⑥每种水果必须清晰标注品名、规格、等级、产地及种植或生产单位等信息;⑦所有水果必须符合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4)配送质量与安全要求①供应商须组建专业的水果采购、仓储管理及配送团队,并配备符合水果运输标准的专业运输工具。配送团队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②在运输过程中,需根据水果特性采取针对性防护措施:浆果类等易损水果运输需采用保鲜箱或冷藏车厢,控制适宜温度和湿度,避免果实破损、霉变;仁果类、核果类水果运输需使用防震包装,避免挤压碰撞导致表皮破损;热带及亚热带水果运输需全程冷链或控温保存,防止高温变质;预包装加工水果运输需密封完好,防止二次污染和串味。③运输车辆须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车厢内保持干净卫生,避免与有异味、有毒有害的物品混装,防止交叉污染。若因存储环境不当、防护措施缺失、混装等问题导致水果腐烂、变质、污染或破损,采购人有权拒收,且供应商需承担全部损失。④若浆果类出现破损、霉变、异味,仁果类、核果类出现表皮破损、软烂、霉斑,柑橘类出现腐烂、干瘪、异味,热带及亚热带水果出现变质、软烂、异味,预包装加工水果出现包装破损、污染、变质等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并及时补发合格产品。⑤若因供应商提供的水果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采购人的经济损失。⑥在配送过程中,供应商的配送人员及车辆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供货期间,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任何事故或事件发生,所有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全权负责。(5)配送要求①供应商须每日早上6:00前,准时将采购人所需水果送达指定地点,确保水果的新鲜度和配送的时效性。运输过程中,浆果类等易损水果需做好冷藏保鲜、防震防压处理,避免果实破损或霉变;仁果类、核果类需防碰撞挤压,防止表皮破损或果实软烂;热带及亚热带水果需全程控温,避免高温变质;预包装加工水果需防污染、防泄漏,保持包装完好。②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水果采购清单,依据清单中明确规定的数量、规格及要求,执行配送任务。一旦承担配送任务,供应商必须确保向采购人食堂提供的水果符合既定的品质和规格标准。③供应商所配送的水果数量,应以采购人验收的计量结果为准(浆果类、仁果类等以重量计量,部分按个数计价的水果以个数计量)。对于单一水果的送货量误差,不得超过订购量的±5%(不可分割的水果除外)。若送货量超出订购量,且采购人有需求,可按相同价格购买;若采购人无需求,供应商须及时自行处理。若出现数量不足且采购人有需求的情况,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送。④若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水果无法按时送达,应立即通过电话通知采购人,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说明函。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明,仍需按照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可能导致水果品质受影响的,供应商应及时采取冷藏保鲜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并与采购人协商解决方案。⑤供应商须确保所提供的水果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并配合采购人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农残检测报告、产地证明等相关文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数量不符的水果,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及时更换为符合质量标准的水果。若采购人所需水果规格在市场上出现缺货,供应商可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临时调整配送规格,价格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协商。供应商需规范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严禁强制配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水果,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受污染或来源不明的水果。对于在验收过程中难以直接判断质量,而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水果,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⑥若供应商未按时交货、交货数量不足、未达到采购人要求,或所交水果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补交,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配合完成补货,并确保补货及时且质量符合标准。⑦供应商须确保所有水果来源合法且符合规定,严禁采购和配送受污染、变质、过期或来源不明的水果。水果须从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种植基地或企业采购,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地证明、检测报告等)须随货物一同提供以备查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进一步详细约定。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3.1.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服务地点:龙水湖职工食堂及西湖苑餐厅(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食材抵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立即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等。若食材外观、包装、质量未能满足收货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配送食材,供应商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2小时内)补充合格食材,以确保不影响正常开餐。对于符合要求的食材,应立即进行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若供应商提供的食材未能达到网上询比文件所规定的要求,采购人将向供应商发出服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采购人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食材抽检和送检。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食材,除无条件退换货外,还需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4.在验收食材时若无法直接判断质量,而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材,供应商应负责退货处理。5.所有按重量计量的食材,均应以物品的净重进行计量结算。3.2.二、报价要求(一)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涵盖的所有食材采用统一的折扣报价,折扣比例不得超过100.00%。报价需全面涵盖食材采购、运输(含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装卸、包装、保险、税费、人员工资、设备维护、管理成本及合理利润等完成本项目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任一品类食材均执行该统一折扣标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漏报、少报,相关风险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补偿。报价示例,供应商折扣报价小写:90.00%,供应商折扣报价大写:百分之九十;在特定月份内,烟台红富士苹果的基准价为20.00元/千克,则该月份烟台红富士苹果的结算单价=20.00×90.00%=18.00元/千克(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二)供应商需结合食材基准价参考,依据自身实力进行综合折扣报价,折扣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波动、食材储存运输要求及行业服务标准,确保报价合理、可行且具备服务保障能力。(三)合同服务期内,所有食材采购品目均采用同一折扣比例进行结算,供应商不得针对不同品目设置差异化折扣或附加费用。(四)若供应商提交多个折扣报价(如针对不同品类分别报价),或折扣报价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折扣限价,视为未对网上询比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由询比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五)严禁供应商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折扣进行恶意报价。若成交供应商的折扣报价经采购人通过市场调研、成本测算等方式核实属于明显低于行业合理成本,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3.3.三、基准价确定与结算管理办法(一)基准价确定1.常规品类基准价:单品价格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行情查询中的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的价格作为基准价。对于具体品类,需明确其规格(例如肉类的部位、鲜冻状态,米面油的等级、包装规格等),以确保价格的对应性。2.特殊品类基准价:对于未列入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产品价格目录的品类,以大足区内新世纪超市、永辉超市、万品超市等任意三家超市的询价结果作为参考依据。将此三家超市单品的最低价格进行平均计算,所得数值即为该品类的基准价。(1)特殊品类询价1)经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市场询价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或线上调研等方式,于重庆市大足区范围内随机选取永辉超市、新世纪超市、万品超市等任意三家超市,开展特殊品类食材的价格采集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时间为准。2)询价小组由食堂管理人员和成交供应商代表构成。询价结束后,参与询价的人员均需在询价表上签字确认(接到询价通知并确认后,询价当日迟到或未参加询定价的人员,视为认可询定价结果)。3)特殊品类基准价确定:询价小组在重庆市大足区范围内的永辉超市、新世纪超市、万品超市等超市中任选3家,对即将采购的特殊品类食材进行询价。同种食材以3家超市中最低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例如,当月“烟台红富士苹果”在永辉超市的询价结果为20.00元/千克,在新世纪超市的询价结果为19.00元/千克,在万品超市的询价结果为21.00元/千克。据此,当月“烟台红富士苹果”的基准价计算如下:(20.00+19.00+21.00)/3=20.00元/千克。4)对于重庆市大足区内任意三家超市存在询价困难的特殊品类食材,或采购人有特殊需求的食材(如本地特色水果),询价小组应以食堂周边任意一家农贸市场(例如双桥农贸市场、龙水综合农贸市场等)同质食材最新询价的最低价格作为基准价,并依据此基准价执行统一折扣后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格。同时,需保证最终的结算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5.在重大节假日(例如春节、国庆等)或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若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双方应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协商,以调整结算单价。在协商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状况、供应商成本变动以及采购人的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以确保价格调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二)结算单价确定某食材当月结算单价=该食材当月基准价×供应商折扣报价。(三)结算方式1.结算周期按月结算,成交供应商应在每月10前,向采购人提交上月食材配送的结算清单及相关凭证。结算清单需详细列明配送食材的种类、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并确保与采购人验收记录一致。2.结算依据以采购人实际验收合格的食材数量、双方约定的结算单价及相关合同条款作为结算依据。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食材,不纳入结算范围,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当月结算金额=Σ(当月各食材结算单价×当月各食材实际配送验收合格的数量)-考核扣除金额(如有)。3.4.四、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无。(二)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结算周期要求,整理配送验收单、价格计算清单等资料,提交结算申请。采购人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核对食材数量、单价及总价。如有疑问,在3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沟通核实。审核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结算款项。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若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款项支付延误或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6.六、其他要求(一)安全及考核办法1.水果类供货前,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提交所有品类水果的供货渠道来源证明及产地信息文件,同时提供农残检测报告(含常见农药残留指标检测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安全水果。若发现有伪劣假冒水果(包括但不限于变质水果、农残超标水果、来源不明水果等),经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认证后,成交供应商需承担所有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并将情况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2.成交供应商需保存并提供水果类完整溯源信息,包括产地(种植基地名称及地址)、种植户或生产企业(名称及资质证明)、生产批次(采摘日期)等详细资料。采购人有权对水果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验,重点检查新鲜度、感官性状及农残情况。对有疑问的水果可提取样品送权威部门检验,相关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若配送的水果因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如食源性疾病等),或根据《考核标准》评分未达到75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赔偿)。同时,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所有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名誉损失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配送水果的质量和数量以接收货物单位现场验收、核验的结果为准。质量验收需检查新鲜水果的色泽亮度、果实饱满度、有无破损腐烂,预包装水果的包装完整性、有无变质异味等感官性状,以及是否符合对应的农残检验要求;数量验收需对各类水果进行称重或计数,确保与订单数量一致。验收工作需在每日8点前完成,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水果存在质量或数量问题,接收货物单位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记录相关情况。5.考核标准(考核基准分为100分)项目考核指标考核说明货品质量配送水果类质量合格出现腐烂、霉变、异味等严重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 5 分并做退货处理;出现色泽发黄、轻微枯萎等其他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出现以次充好(如低品质水果冒充高品质水果、夹杂陈旧水果)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经检测,如出现因质量问题导致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情况较轻微的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25分以上。配送品类、规格、品质等符合约定标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品类、规格(如指定品种水果换成其他品种、既定规格水果随意更改)等,随意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并做退货处理;供应商以无货品、无利润为由,拒绝配送的,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每月退货次数达到3次的扣2分,每月退货次数达到4次及以上的,扣5分。配送货品具备完整溯源及检验检疫信息水果需提供对应农残检测报告、产地证明等资料,缺失任何一项检验资料的,每个单品每次扣减2分;溯源信息(产地、种植基地、采摘日期等)不完整的,每个单品每次扣1分。配送数量浮动标准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如超过相应比例视作违规配送,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特殊情况商请采购人同意的除外)。抽检管理在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要求进行不少于5次的抽检,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抽检结果需及时报送管理方,若缺少一次抽检,将扣除1分。此外,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检,若检测发现农残超标、污染物超标等不合格情况,将采取退货(或换货)处理,并扣除3分。服务质量配送时间每日所需水果须于约定时间前送达,应急保障任务的水果必须按约定时间送达,迟到30分钟内,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因迟到影响开餐的(含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5分。漏送货、退换货及补货情况漏送在不影响开餐的情况下,每月第一次警告提醒,第二次起每次扣1分,超过三个品种的每次扣2分;因漏送、退货等导致货品不足的,须按规定时间补足,未补足影响开餐的一次扣4分。其他应急任务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急保障任务中的货品供应,每次扣4分。代购物资需代购的物资,急需物资按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每个单品逾期一天扣2分,最多扣10分;特殊保障物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如延误,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采购人提供样品或指定采购地点的,未按要求采购的,一次扣2分。缴纳履约保证金情况因考核等原因扣除履约保证金的,须在3日内补交,延误一天扣2分,以此类推,每月最多扣6分。履行合同约定情况合同、采购文件等中关于供应的约定或承诺事项,未完成一项每次扣2分。其他因供应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被通报一次扣5分。加分项目应急任务1个月内顺利完成30分钟内的应急物资保障任务,加2分;顺利完成45分钟内应急物资保障任务,加1分。说明1.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等级(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下同);2.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且低于90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3.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且低于85分的为“较差”等级,以85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货款500元;4.达到75分(含75分)为“差”等级,以80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货款1000元,累计两次低于75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二)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违反此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须对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承担赔偿责任。(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4.第四篇询比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4.1.一、询比程序及方法(一)询比小组的组建: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询比小组。(二)询比开标按照网上询比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进行,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出席。(三)询比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不具备进入详细评审环节的资格。1.资格性审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网上询比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以判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询比保证金按照网上询比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询比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网上询比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网上询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网上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网上询比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网上询比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数量和须提交的相关原件数量(如果有)符合网上询比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网上询比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询比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澄清有关问题。询比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询比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六)询比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网上询比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七)询比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询比小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询比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评分项及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经济部分(25%)询比报价(25分)满足网上询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要求且折扣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折扣为询比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询比报价得分=(询比基准价/询比折扣报价)×价格权值×100高于最高折扣报价为无效报价。2服务部分(60%)配送服务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配送服务方案:(1)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效率高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得15~11分;(2)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较为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效率较高且表述清晰但逻辑性稍有不足的,得10~6分;(3)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效率一般,表述清晰度、逻辑性有不足的,得5~2分;(4)方案内容不具备针对性,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表述清晰度以及逻辑性较差的,得1分;(5)未提供者不得分。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询比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方案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供应商的得分取所有询比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配送运输储存保障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配送运输储存保障方案:(1)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效率高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得15~11分;(2)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较为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效率较高且表述清晰但逻辑性稍有不足的,得10~6分;(3)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效率一般,表述清晰度、逻辑性有不足的,得5~2分;(4)方案内容不具备针对性,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表述清晰度以及逻辑性较差的,得1分;(5)未提供者不得分。应急处理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应急处理方案:(1)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效率高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得15~11分;(2)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较为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效率较高且表述清晰但逻辑性稍有不足的,得10~6分;(3)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效率一般,表述清晰度、逻辑性有不足的,得5~2分;(4)方案内容不具备针对性,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表述清晰度以及逻辑性较差的,得1分;(5)未提供者不得分。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案:(1)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效率高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得15~11分;(2)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较为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效率较高且表述清晰但逻辑性稍有不足的,得10~6分;(3)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效率一般,表述清晰度、逻辑性有不足的,得5~2分;(4)方案内容不具备针对性,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表述清晰度以及逻辑性较差的,得1分;(5)未提供者不得分。3商务部分(15%)业绩(15分)2022年起至今有与政府机关单位或学校或医院或部队等企事业单位有食堂食材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得3分,最多可得15分。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或者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询比开标的;(三)供应商未按照网上询比文件要求缴纳足额询比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折扣限价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询比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供应商询比有效期不满足网上询比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时适用);(十二)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不接受合同分包时适用);(十三)法律法规和网上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比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五)项目出现其他实质性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形。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5.1.一、供应商(一)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参加询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供应商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网上询比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网上询比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网上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网上询比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响应。(四)法律责任: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五)询比费用: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比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二、网上询比文件网上询比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询比小组进行评判的依据和标准。此外,该文件还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一)网上询比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询比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格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等七部分组成。(二)本项目的网上询比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平台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网上询比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四)网上询比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网上询比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网上询比文件。一经进入询比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网上询比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五)评审的依据为网上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询比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网上询比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5.3.三、询比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询比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询比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本网上询比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格式由供应商自拟)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若供应商未按照规定制作响应文件,询比小组将视其为无效响应并予以处理。(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否则按无效处理。(三)询比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四)询比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询比保证金”;2.询比保证金为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的有效约束条件。3.询比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询比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询比保证金:6.1供应商在询比有效期撤回响应文件的;6.2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6.3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询比程序的。(五)响应文件的份数与签署1.响应文件需提交一式四份,其中纸质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响应文件一份(以光盘或U盘作为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每套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否则由询比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电子文档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内容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未按此要求执行,询比小组将视其为无效响应。3.在响应文件中,对于网上询比文件规定需签署、盖章之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签署、盖章。4.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做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6.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六)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询比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均需密封后送达询比开标地点,封套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以及“日期”。若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封套上还需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封套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未按规定封装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2.相关原件递交要求(若有):若网上询比文件要求提交相关原件,需将原件完整封装,封套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封套封口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并于询比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递交至指定地点(例如:询比开标时间为上午10:30,则原件递交开始时间为上午10:00)。相关原件递交地点与线下指定询比开标地点一致。(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供应商需派1-2名代表参与询比开标,其中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注:询比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查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网上询比文件“第一篇”规定的需现场递交的资料,即网上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供应商信息卡、询比保证金转账凭据等响应文件递交程序中要求递交的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比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上级部门报告,上级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5.5.五、领取成交通知书(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网上询比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网上询比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自拟。(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上级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监督管理机构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上级相关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包干价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该费用,并在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采购代理服务费—YQDZCG25019”。(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区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账号:500501004341000013325.8.八、合同签订(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网上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网上询比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按其要求执行。5.9.九、其他(一)参与行采家电子竞采项目的供应商在报价前应保障其平台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该参与项目预算金额的0.3%,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二)发布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需按成交额的0.3%缴纳平台服务费(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三)发布结果公告后,若供应商未成交,行采家系统将根据该供应商的报价时的支付记录自动退回该笔款项。(咨询电话:023-88158017)。6.第六篇采购合同(格式)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鉴于甲方需要食材配送服务,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配送食材范围:。2.配送服务要求(1)乙方按照甲方每日或定期提供的订单,在约定时间内将食材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地址:)。(2)每次配送时,乙方应提供详细的送货清单,注明食材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并由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一方需终止合同,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三、质量标准1.食材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等。(2)食材应无变质、无异味、无虫害,具有该食材应有的色泽、形态和口感。2.包装要求(1)食材包装应使用无毒、无害、清洁、卫生的材料,确保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损坏。(2)包装上应清晰标注食材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四、基准价确定与结算方式五、付款方式六、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权利(1)有权对乙方配送的食材进行检验、验收,如发现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2)有权对乙方的配送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2.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食材配送费用。(2)提前合理时间向乙方提供食材订单,明确食材的种类、规格、数量等要求。(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协助乙方完成食材的验收和交接工作。(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食材配送费用。2.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订单要求,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食材。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配送,应提前小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2)负责食材在配送过程中的保管和运输安全,确保食材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的品质符合合同要求。(3)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留食材采购、检验、运输等相关记录,以备甲方或相关部门检查。(4)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评价,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七、违约责任1.若乙方提供的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立即更换合格食材,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同一批次食材出现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扣除该批次食材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累计出现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2.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配送食材,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当次配送食材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另行采购食材,由此产生的费用差额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条款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正/副本)供应商名称:(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优惠承诺(格式自拟)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果有)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业绩(如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7.1.一、经济部分7.1.1.(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网上询比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比。1.愿意按照网上询比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折扣报价为大写:百分之,小写:%。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询比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网上询比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网上询比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询比结果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网上询比文件规定,交纳网上询比文件要求的询比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网上询比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联系人:年月日7.2.二、服务部分7.2.1.(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盖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全部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网上询比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如有扩展,须逐页签字或盖章。7.2.2.(二)服务方案(格式自拟)7.3.三、商务部分7.3.1.(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盖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全部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网上询比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如有扩展,须逐页签字或盖章。7.3.2.(二)其他优惠承诺(格式自拟)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7.4.1.(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7.4.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询比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7.4.3.(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询比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注:授权代表参与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4.4.(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7.4.5.(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果有)7.5.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7.5.1.(一)业绩(如有)7.5.2.(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询比保证金缴纳凭证、开户行相关信息、总体情况介绍以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结束)7.6.附件一:网上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网上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网上询比文件售价:¥500元/份发售人: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说明:在规定的网上询比文件发售期限内,供应商需将网上询比文件购买费用转入右侧指定的二维码账户,并在转账备注中明确标注“供应商名称—YQDZCG25019”。同时,供应商须完整填写《网上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该表的扫描件及购买费用转账凭证的截图一同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31409211@qq.com)。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壹真書(*杨)微信支付7.77.8.附件二:供应商信息卡供应商信息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该“供应商信息卡”由供应商在现场递交(内容填写完整后打印并加盖公章,不得装入密封响应文件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果类食材 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