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种油菜 油菜专用肥招标公告(团风县农业农村局2025)
2025年团风县扩种油菜项目(肥料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团风县扩种油菜项目 (肥料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WYT-20250910-3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1-2025-00206
3、项目名称:2025年团风县扩种油菜项目 (肥料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2.1(万元)
6、最高限价:0.013(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油菜专用肥,有效成分含量≧40%,含硼锌等微量元素,和一批有效成分含量≧45%(N-P2O5-K2O:15-15-15)复合肥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质保期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享受政策优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 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 记证》,且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 生产厂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8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3)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一毂清风电子交易平台(www.hbncp.com.cn)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团风县得胜大道15号
联系方式:13071261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迎宾大道(建筑大厦6层B区办公室)(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15072331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森
电话:15072331626
相关下载
招标公告文件_62215.pdf
磋商文件_20250911124028.docx
相关合同
湖北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1-2025-00206项目编号:HBSWYT-20250910-31项目名称:2025年团风县扩种油菜项目(肥料采购)采购人:团风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亿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ubeiWenyi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WenYi供应商融资友情提示为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团风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抵押保证或保函(履约保证保险)。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供应商提供优惠利率和绿色融资通道,供应商承诺到期还款,招标人承诺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相关配合工作,具体融资事宜由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失信供应商将依法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合作银行:团风楚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团风县团风大道世纪华府一楼(水陆派出所对面)业务联系人:林牧电话:189957406662、合作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团风支行地址:团风县团黄大道特8号业务联系人:汪洪波电话:181717573053、合作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县支行地址:团风县得胜大道36号业务联系人:倪寿章电话:133299497394、合作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支行地址:团风县江北路东方丽都小区1楼业务联系人:甘甜电话:187725325505、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支行地址:团风县团风镇团方大道77号业务联系人:成伟电话:136360207516、合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团风县支行地址:团风县益民路1号业务联系人:张广亚电话:188271722257、合作银行: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团风县团风大道14号业务联系人:彭开辉电话:139959392258、合作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县支行地址:团风县团黄大道特9号业务联系人:熊亮电话:181630031139、合作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团风支行地址:县团风镇人民路广场花园1幢一层业务联系人:龚友春电话:1387198455010、合作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支行地址:团风县团风大道西侧一栋途泊拉酒店门面业务联系人:章翔电话:1768383263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2025年团风县扩种油菜项目(肥料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SWYT-20250910-3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1-2025-002063、项目名称:2025年团风县扩种油菜项目(肥料采购)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52.1万元6、最高限价:标段名称标段预算最高限价技术规格及参数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备注A包76.05万65元/亩油菜专用肥,有效成分含量≧40%,含硼锌等微量元素30日历天一年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供应商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照标段顺序,优先承担排列最前的标段,以此类推)B包76.05万65元/亩有效成分含量≧45%(N-P2O5-K2O:15-15-15)30日历天一年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质保期:一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享受政策优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4.特定资格要求:4.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4.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4.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且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招标文件;(3)供应商登录https://36.138.4.215/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027-67818745。(4)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方式:通过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3)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一毂清风电子交易平台(www.hbncp.com.cn)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团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团风县得胜大道15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迎宾大道(建筑大厦6层B区办公室)(自主申报)联系方式:150723316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童森电话:15072331626日期:2025年09月1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2.2采购人团风县农业农村局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监督管理部门团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2.5项目名称2025年团风县扩种油菜项目(肥料采购)2.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7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2.8项目属性货物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52.1万元,非财政性资金: / 万元。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组织时间: 。地点: 。10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一毂清风汇聚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 易老师 。联系电话: 19171071302 。其他联系方式: 400-112-9919 。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一毂清风等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 / 。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6.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日历日。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9.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2.1实物样品提供 不提供 开启当天 时 分至 时 分,提供至(地点) ,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 。24.1响应文件开启环境准备响应文件开启环境要求:电脑登录一毂清风等供应商客户端正常运行,网络正常访问,硬件设备正常使用等,并按照电子化采购规程进行操作,遵守开标公告中的约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展示。 。操作说明: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25.1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5.2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26.2磋商准备磋商环境要求: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等扩音设备,参与视频磋商的人员所在的背景环境应保持专业、整洁,避免无关物品入镜,确保磋商过程严肃、正式。现场环境噪音应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语音交流清晰可辨,参与磋商的各方应当全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面部特征清晰可见,不得随意离开摄像头视线范围。操作说明: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等待主任评委发起视频邀请,磋商邀请发出时,电脑会持续发出铃声,同时一毂清风等供应商客户端右上角会弹出接受视频的确认弹窗,供应商点击接收即可加入视频。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0.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35.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支付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3.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4.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现金或汇款38.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39.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4%-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40.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 ** 的价格扣除。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详见“供应商融资友情提示”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年 月 日,则“近三年”是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供应商须知1.总则2.适用范围2.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2025年团风县扩种油菜项目(肥料采购)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3.定义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3.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资金来源4.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供应商资格要求5.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6.费用承担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保密7.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语言文字8.1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9.计量单位9.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10.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0.3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0.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合同分包1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1.2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电子标说明12.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方式,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12.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2.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2.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电子化采购的有关概念:(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4)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2.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2.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磋商文件13.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1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4.1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4.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4本“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四、响应文件一、资格部分(一)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二)资格证明文件二、报价部分(一)报价一览表(二)分项报价表三、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五)业绩证明文件(六)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七)商务响应偏离表(八)其它商务文件(九)技术响应偏离表(十)技术方案(十一)其它技术文件(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磋商报价15.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5.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5.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6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6.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响应文件的编制17.1响应文件应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供应商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加密18.1供应商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8.2供应商应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响应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18.3供应商应保证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启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进行解密。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19.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19.2供应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3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时间,错峰进行递交。供应商递交全部的响应文件后可在递交响应文件的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中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19.4供应商应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响应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启程序时使用。19.5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在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供应商可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2.实物样品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项目演示23.1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五)项目评审24.响应文件开启24.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开启。25.开启时间和地点25.1开启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通过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进入文件开启“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一毂清风汇聚交易系统点击“开启”进入“开标大厅”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5.2响应文件开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5.3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25.4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26.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26.1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6.2磋商准备: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前准备好磋商所需的设备,确保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应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磋商,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成交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成交结果公告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8.2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29.成交通知书29.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签订合同30.履约保证金30.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0.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3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3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质疑和投诉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2.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2.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3.质疑答复3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4.投诉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4.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5.收取方式和标准35.1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36.无效响应36.1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做无效响应处理。37.终止采购活动3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38.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38.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39.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9.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9.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0.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0.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三)其他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适用法律4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44.解释权44.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标段名称标段预算最高限价技术规格及参数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备注A包76.05万65元/亩油菜专用肥,有效成分含量≧40%,含硼锌等微量元素30日历天一年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供应商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照标段顺序,优先承担排列最前的标段,以此类推)B包76.05万65元/亩有效成分含量≧45%(N-P2O5-K2O:15-15-15)30日历天一年二、技术要求2.1、每批检验合格的出厂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总养分、配合式或主要养分含量、本标准号和法律法规规定应标注的内容。2.2、有“含氯(高氯)”标识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产品的适用作物品种和“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2.3、含有尿素态氮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以下警示语:“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2.4、产品外包装袋上应有使用说明,内容包括:警示语(如“氯含量较高、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等)、使用方法、适宜作物及不适宜作物、建议使用量等。2.5、产品外包装容器上应有警示语、使用注意事项等。生产日期或批号、合格证、使用说明等部分产品信息可使用易于识别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标注。2.6、若在产品包装上标明本标准要求以外的肥料添加物应在包装容器上注明添加物名称、作用、含量及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2.7、养分含量的标注应以总物料为基础标注,不得将包装容器内的物料拆分分别标注。2.9、肥料其余标识内容和要求应符合GB18382。注:以上产品的规格需求为满足采购人所需产品的最低要求,非唯一指定要求,如有与某产品的指标或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产品质量、档次、水平的参照,供应商应以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档次、技术、性能的产品参与响应。三、商务要求:3.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采购、运输,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但不得突破服务期限要求)。3.2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按国家三包要求对产品提供服务,质保期限不少于一年。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如无法达到检验产品要求或检验报告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产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投标货物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及文件规定的工艺和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3.3、包装、运输和贮存(1)产品用符合GB8569规定的材料进行包装;(2)在标明的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必须与原物料混合均匀,不得以小包装形式放入包装袋中。(3)在符合GB8569规定的前提下,宜使用经济实用型包装。(4)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潮、防晒、防破裂的措施,凡由于包装、运输过程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3.4、本项目所有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参数、品牌,若无特殊说明,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选型执行,并按经采购人确认的货物数量、型号、规格、参数、品牌进行采购。3.5、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需由正规厂家出厂产品,严禁出售过期或不合格的产品。如若发生侵犯品牌产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采购人的利益。3.6、包装、运输、搬运等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使用人使用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引发的人员伤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3.7交货地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输至现场、搬运至采购人指定位置。3.8验收:搬运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交货验收时,采购人将组织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发现质量不合格采购人不予接收,成交供应商必须对货物进行更换,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9付款方式及结算: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按成交供应商成交单价和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3.10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位为元/亩。中标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货物生产、采购、包装、运输、装卸、相关部门验收、售后服务、利润及税金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需承诺中标后此费用不再做任何调整。①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场租、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对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价中。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②结算时须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税务发票,供应商须考虑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供应商需对商务要求的3.1-3.10条所有内容单独作出响应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包装完好,资料齐全。如产品属于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件。供货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有效的证明资料,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验收,本项目在验收前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货物的保管责任。(2)供应商应按国家三包要求提供(包退、包换、包修)服务,详细内容由供应商细化,同时提供国家和企业售后服务的有关标准。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项目采购物资(肥料)的检验报告。(3)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并随产品交付。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应包括修换退期限、范围、条件、方式、记录等。供应商应在产品保证期内定期提供技术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指导正确使用、进行有关技术咨询等。(4)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的数量、型号、规格、参数、品牌,若无特殊说明,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选型执行,并按经采购人确认的设备数量、型号、规格、参数、品牌进行采购。如发现相关性能指标或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要求时,将被视为质量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接收,成交供应商必须更换,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成交成交供应商承担。(5)运输、安装、调试、搬运、施工等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使用人使用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根据的产品质量引发的人员伤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6)成交供应商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货物均需按照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不满足文件指标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不满足要求的货物须承担违约责任;若非采购人原因,供应商逾期交付完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违约责任。(7)合同履行完成后须按远财采[2020]32号文件的要求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全力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将建设实施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只有文档齐全方予以组织验收。(8)保密与产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从职业规范,对项目有关信息资料严格保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非经合同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从对方收集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项目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按有关法规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确保只有为本项目实施有关而合理需要该等保密信息的人员和顾问才能接触到从另一方获得的保密信息。成交供应商有责任确保其所有人员和顾问遵守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将此等人员和顾问的人数限制在最小范围内。本项目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项目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9)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依法必须参与诉讼的,采购人律师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政策,减轻供应商负担,提高办事效率,本项目不再要求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社保缴纳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检验检测报告等)原件。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报行政主管部门查处。(11)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政发〔2018〕26号)、《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12)合同履行完成后须按当地财政的要求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全力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建设档案资料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只有资料齐全方予以组织验收。五、肥料投标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下列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凡是有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的,适用最新版本。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4、《肥料登记管理办法》;5、《复合肥料》GB/T15063-2020;6、《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7、《固体化学肥料包装》GB/T8569-2009;8、《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总则》GB/T16784-2008;9、国家、省、市、县相关标准及农业、行业等其他有关规定。除以上技术服务要求外,所购货物、服务均应满足国家法律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事项,可在合同中完善,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从其规定。本项目履行过程中,有关内容如与国家、省、市、县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2.同品牌检查: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2.3有效磋商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二)响应文件澄清1.评审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三)磋商程序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第一轮磋商1.1本次使用的视频系统为“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一毂清风交易平台的客服系统咨询(400-112-9919、19171071302)。1.2“一毂清风等供应商客户端”(1)登录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台式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等扩音设备;笔记本电脑已配备视频通话功能的,则无需另配。(2)视频通知。磋商视频开始前,一毂清风交易平台会向供应商,拨出视频邀请电话,通知视频准备,请供应商注意接听。(3)磋商视频邀请。供应商接听电话后,等待视频磋商邀请。等待期间不能关闭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不能退出账号,否则无法接收到磋商视频邀请。(4)参与视频。磋商邀请发来时,电脑会持续发出铃声,同时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右上角会弹出接受视频的确认弹窗,供应商点击接收即可加入视频。(5)首次磋商用户可以拨打400-112-9919或添加800182906的QQ号预约客服的开标指导。1.3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5磋商的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将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7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磋商小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1.8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多轮磋商2.1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2.3磋商程序同第一轮磋商。3、最后报价3.1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3.2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技术评审4.1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内容以及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5、报价评审5.1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2价格扣除: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和鄂财采发〔2022〕5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和鄂财采发〔2022〕5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供应商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均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或节能产品(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环境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将根据鄂财采发〔2022〕5号文给予该项投标产品所占价格的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的,将根据鄂财采发〔2022〕5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同时具备上述两项及以上情形的,按最高的报价扣除幅度享受评审优惠,不重复享受政策。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修正后和政策支持调整后的价格进行计算。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方法详见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6、计分办法及复核6.1评审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得分应当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6.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3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7、相同品牌处理原则(本项目不适用)7.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且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8、评审报告8.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8.2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形成评审报告。8.3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9、应予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9.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9.2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10、停止评审的情形10.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评审标准(一)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5)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且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名称审查内容磋商报价(1)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响应文件编制(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书》、《磋商报价明细表》;(2)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方案;(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响应的要求提供所投服务确定的功能表述,明确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其他实质性要求(1)供货期限、质保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围标串标情形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三)评分标准评审项目评审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价格部分(30 分)磋商报价30 分蹉商报价,标准如下:响应报价得分统一采用合理低价优先计算,由磋商小组确定评标基准价,满足响应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为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等于基准价的为满分。 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 ×30%×100商务部分(25 分)类似业绩10 分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证明材 料,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并加盖公章)产品性能5 分提供的产品具有农业部门或科研机构出具的能实现油菜高产高效的试验报告,得5分技术人员4 分供应商生产技术人员每具备一个中级职称的得 2 分;每具备一个初级职称的生产技术人员得 1 分,最高得 4 分。(提 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体系认证6 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2 分, 最高得 6 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45 分)产品包装5 分应提供醒目包装标识。从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性能等方面进行评分。1、使用说明内容应包括用法、使用条件,要求产品标签、 标识完好、齐全,有产品合书证,保质期,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全面细致得 5 分;2、内容基本完整、清晰得 2 分;3、未提供得 0 分. (供应商须提供包装图片说明等证明材 料,否则不得分);技术指标10 分提供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每提供一份得 5 分,最多10 分。 (报告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质量保证 措施10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分:1、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且符合 项目实际的给 10 分;2、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较全面,科学合理且较符合 项目实际的给 6 分;3、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的给 2 分;4、未提供得 0 分。综合生产能力10 分供应商生产能力、生产设备的数量及先进程度、生产管理制度健全。1、生产能力强,设备数量充足且先进,生产管理制度完备,得10分;2、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设备数量一般,具备生产管理制度, 得6分;3、有生产能力,有设备,有制度,得 2 分;4、未提供得 0 分.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售后服务10 分对供应商制定货物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货物运输方案、 问题与事故处理方案、货物发放到户方案、技术指导方案、 项目分批验收方案等进行评价1、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得 10 分;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切实可行得 6 分;3、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得 2 分;4、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不可行,得 0 分。合计100【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见磋商文件)2.项目编号:(见磋商文件)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磋商文件)4.项目概况:(见磋商文件)2、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分项合计制造厂家(全称)1货物(服务)名称12货物(服务)名称2………………………合计3、货物(服务)质量(以磋商文件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4、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磋商文件)。5、包装及运输(见磋商文件)。6、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磋商文件)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3.。7、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见磋商文件);2.验收方案:(见磋商文件)。9、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见磋商文件);2.质保(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3.质保(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10、项目培训(见磋商文件)。11、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见磋商文件)。1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3、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磋商文件)。14、保密条款(见磋商文件)。15、其它补充条款。16、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7、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8、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19、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20、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21、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响应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包编号:【如有】采购包名称:【如有】供应商:年月日(一)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承诺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A.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B.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C.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二、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单价总价交货期限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本项目为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金额。报价单位为:元/亩2、此报价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后报价。供应商:日期:(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计价(元)供应商名称:日期:注: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报价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三、商务技术部分(一)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4.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1.1.1.1.1.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标的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1.1.1.1.1.1.2.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1.1.1.1.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1.1.1.1.1.1.4.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共(由供应商填写)个日历日。1.1.1.1.1.1.5.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1.1.1.1.1.6.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1.1.1.1.1.1.7.我方承诺本《响应函》的签章对本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具有约束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签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五)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9…注: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六)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企业获得的认证体系等。(七)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偏离2**************3**************………………………………注: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商务要求”填写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八)其它商务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九)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正偏离/负偏离2**************响应/正偏离/负偏离…………………………………………说明: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技术要求”填写。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十)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方案格式自拟。(十一)其它技术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日期:(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冈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黄办文〔2018〕52号),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采购活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借用或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2025年团风县扩种油菜项目(肥料采购)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团风县扩种油菜项目(肥料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SWYT-20250910-3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1-2025-002063、项目名称:2025年团风县扩种油菜项目(肥料采购)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52.1万元6、最高限价:标段名称标段预算最高限价技术规格及参数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备注A包76.05万65元/亩油菜专用肥,有效成分含量≧40%,含硼锌等微量元素30日历天一年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供应商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照标段顺序,优先承担排列最前的标段,以此类推)B包76.05万65元/亩有效成分含量≧45%(N-P2O5-K2O:15-15-15)30日历天一年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质保期:一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享受政策优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4.特定资格要求:4.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4.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4.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且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招标文件;(3)供应商登录https://36.138.4.215/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027-67818745。(4)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方式:通过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3)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一毂清风电子交易平台(www.hbncp.com.cn)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团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团风县得胜大道15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省文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迎宾大道(建筑大厦6层B区办公室)(自主申报)联系方式:150723316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童森电话:15072331626日期:2025年09 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种油菜 油菜专用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