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地力提升、有机肥招标公告(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2025)
同心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河西片区)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发改审发〔2024〕3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2.2 建设规模:河西片区:施投有机肥(动土区域400kg/亩)230.03t,施投有机肥(农田区域200kg/亩)3610.60t,机深翻18238亩。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八个标段;
二标段:河西片区地力提升、有机肥采购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实际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交货期限:按施工需求供货,并于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所有供货(实际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它:(1)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不见面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开标时间前使用本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参与开标活动并完成开标解密;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3)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
联 系 人:赵俊
地 址:同心县新城罗山路 1 号
电 话:1869527079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与正源北街交界处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联 系 人:黄迎桃
电 话:0951-8671957、13895090007
10.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3-8030556
2025 年 09 月11日
[A6400000141100278001002]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河西片区)施工二标段.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
(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河西片区))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09月02日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河西片区)二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4〕3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2.2建设规模:河西片区:施投有机肥(动土区域400kg/亩)230.03t,施投有机肥(农田区域200kg/亩)3610.60t,机深翻18238亩。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八个标段;二标段:河西片区地力提升、有机肥采购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2.5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实际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交货期限:按施工需求供货,并于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所有供货(实际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9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4.4其它:(1)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不见面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开标时间前使用本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参与开标活动并完成开标解密;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3)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联系人:赵俊地址:同心县新城罗山路1号电话:18695270790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与正源北街交界处和信创展中心十楼联系人:黄迎桃电话:0951-8671957、1389509000710.监督部门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80305562025年09月11日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河西片区)二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4〕3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2.2建设规模:河西片区:施投有机肥(动土区域400kg/亩)230.03t,施投有机肥(农田区域200kg/亩)3610.60t,机深翻18238亩。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八个标段;二标段:河西片区地力提升、有机肥采购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2.5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实际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交货期限:按施工需求供货,并于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所有供货(实际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9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4.4其它:(1)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不见面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开标时间前使用本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参与开标活动并完成开标解密;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3)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联系人:赵俊地址:同心县新城罗山路1号电话:18695270790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与正源北街交界处和信创展中心十楼联系人:黄迎桃电话:0951-8671957、1389509000710.监督部门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80305562025年09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地力提升、有机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