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工作 医保信息平台等保测评相关服务 医保信息平台密码测评相关服务 医保信息平台等保测评相关 医保信息平台密码测评相关 信息系统密码测评相关服务招标公告(湖南省医疗保障局2025)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疗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工作(等保、密评)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9月11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的医疗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工作(等保、密评)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医疗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工作(等保、密评)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2920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11-20250910-534

4、采购项目预算:1,28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640,000
医保信息平台等保测评相关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
640,000

包2
640,000
医保信息平台密码测评相关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
64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
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2:

投标人须在国家密
码管理局公告(第 49 号)《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内,(提供复
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https://ggzy.hunan.gov.cn)”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2)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4006682666。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9月11日 至2025年09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在
http://www.hnsggzy.com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hnsggzy.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咨询电话:0731-82210016 4006682666。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 09:00

4、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周昌术

2、电话:0731-84900234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 6 号

(3)联系人:周昌术

(4)邮 编:/

(5)电 话:0731-84900234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

(3)联系人:段得前、陈永骏、吕明霞、廖宏均

(4)邮 编:/

(5)电 话:0731-84454586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联系人: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3)电 话:0731-84121592

(4)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doc
招标文件(医保系统网络安全测评项目).doc

1.采购需求第1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配套货物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数量预算(元)服务要求备 注时间地点1医保信息平台等保测评相关 服务-包 1否1 项64000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采购人指定地点2医保信息平台密码测评相关 服务-包 2否1 项640000采购人指定地点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5、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号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排名包1、包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包号先后顺序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包号,取消该投标人在其余包号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将采购合同授予该包号相应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节商务及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1.采购项目名称:医疗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工作(等保、密评)项目2.建设单位:湖南省医疗保障局3.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系统应用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公共服务区的2个子系统,核心业务区的4个子系统,公共服务区包含公共服务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核心业务区包含经办管理子系统(含业务中台)、基金财务子系统、宏观决策子系统(含数据中台)和智慧监管监测子系统。1)公共服务子系统公共服务子系统的建设目标主要是向全省参保人、非参保人、专家、经办人员、参保单位、代办机构、商业保险公司和医药企业等提供统一公共服务入口,支持办理信息变更、信息查询、精准医保、处方外购、政务公开、社会监督、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等医保相关业务。公共服务子系统包括服务门户、个人网厅、单位网厅、机构网厅、查询中心、专家中心、监督举报中心、咨询中心、医疗保障处方外购服务、基层服务、公共服务基础管理、公共服务支撑管理、公共服务运行监测、渠道接入等模块,纵向接入国家医疗保障局局本级信息化平台,支撑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全国医保公共服务统一接口和统一门户。依托省医保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移动终端、自助一体机、开放API(第三方平台)、短信等多种服务渠道,面向医保机构、定点服务机构、参保群众、社会协作机构等提供标准化的医保业务服务、政策服务、知识服务、档案服务、消息服务、数据服务等,实现“全网通办”。2)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业务目标是实现全省统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采监控和管理。遵循国家统一的技术框架和核心数据模型,使用全国统一版本,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的价格、公共服务、立项、审核等进行管理;在统一版本上通过调用包括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立项管理、招标管理、采购管理、协议管理、结算管理在内的各种服务组装本地化特殊功能,建设湖南省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为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提供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应用支持,对全省14个市州医保部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实施统一信息监测,逐步实现招采药品和医用耗材追溯与查询,支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规范指导全省各地医保部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3)经办管理子系统(含业务中台)经办管理子系统的建设目标是打造标准化、流程化、便捷化的医保经办体系,包括医保业务基础管理模块、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模块、内部统一门户管理模块、行政事务管理模块、基础信息管理模块、支付方式管理模块、异地就医管理模块、全生命周期电子档案管理模块、综合柜员管理模块、服务能力管理模块、医保电子凭证管理模块以及智能呼叫中心等主要模块。为医保经办和管理人员提供统一登录入口,接入参保缴费管理、个人待遇管理、医保事务管理和综合柜员服务等经办服务模块;提供可定制的个性化工作台,统一内部消息服务、邮件服务等;实时同步国家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对医保目录、病种目录、医疗救助对象和目录、人员、组织机构、专家库、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待遇参数和身份认证等进行管理;同时还对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制定发布、工作规划、资产、筹资、险种、医药价格、待遇清单、DRGs、系统培训进行管理。业务中台按层级分为国家业务中台和地方业务中台,按部署区域分为核心业务区业务中台及公共服务区业务中台。核心业务区业务中台为业务经办和管理类应用子系统提供服务支撑,包括基本信息中心、用户中心、统一认证中心、政策中心、参保中心、征缴中心、结算中心、风控中心、电子档案中心、消息中心、工作流引擎中心、报表中心、招采中心、电子凭证中心、移动支付中心。共服务区业务中台为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应用APP、第三方渠道等各类公共服务渠道提供服务支撑,包含用户中心、统一认证中心、内容发布中心、电子凭证中心、电子票据中心、消息中心、移动支付中心、基础业务服务中心。业务中台为上层各应用子系统提供基础和公共的服务支撑。前台通过调用业务中台服务组装本地业务逻辑,地方业务中台与国家业务中台对接,支撑协同业务;公共服务区业务中台与核心业务区业务中台进行对接,支撑部分公共服务业务。业务中台属于强约束类应用,统一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发、维护和下发,地方医疗保障局按要求统一部署和升级。4)基金财务子系统基金财务子系统建设目标是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及基金预决算管理。对基金征收、基金支付、基金预决算、基金账务处理、基金出纳和业财一体化等业务模块进行管理,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决算,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基金收付款情况,提高基金使用效益。5)宏观决策子系统(含数据中台)宏观决策子系统建设目标是通过汇聚14个市州的医保业务数据,利用大数据的分析技术和方法,建立分析模型,针对不同的数据应用场景,提供宏观决策和预测分析整合局内外部信息资源,多维度地为医疗保障局提供辅助决策依据。包括数据应用场景管理模块、智能画像管理模块、知识管理模块、风险分析管理模块、舆情管理模块和经济性评价模块等主要模块。通过共享交换资源目录和统一接口管理模块,建立数据共享和交换模块,实现与其他外部横向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设置统一指标,接入预警模型,实现对预警信息进行处理和上报,并跟踪预警处理结果。数据中台基于大数据平台、AI赋能平台和数据资源池提供分布式检索、数据综合治理服务、数据计算服务和AI服务。分布式检索通过分布式检索引擎提供全网检索服务。数据综合治理服务通过数据集成、数据开发、数据治理、数据脱敏等手段实现数据的深度综合治理。数据计算服务通过统计分析、场景模型、第三方算法、报表、精算、数据可视化等服务构建各类数据计算服务能力,实现机器学习、知识服务、离线计算、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和实时计算服务能力,为上层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处理、数据计算、数据分析提供能力保障。6)智慧监管监测子系统智慧监管监测子系统建设目标是实现对医保业务的全流程监测,对医保基金形成立体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预警和处理,规范医疗保障资金的生态环境,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监测子系统主要分为智能监管、运行监测、信用评价、内部控制和基金运行审计等业务模块。智能监管通过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审核的方式对基金收支、经办、药品耗材招采、机构、医务人员、参保人等进行监控分析,发现异常信息进行智能稽核和执法;运行监测采集并监测分析经办业务环节、基金财务运行、公共服务、药品耗材、医药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医药机构、执业人员、参保人行为数据,将监测结果进行筛选并展示。信用评价模块针对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执业人员、参保人员、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等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机制,对于违规、欺诈骗保及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发布到公共服务子系统上,并将违规个人或机构纳入信用黑名单。内部控制模块以业务内控监督视角,依据风控理念,在业务规划设计阶段、业务经办、业务回溯等各个环节嵌入风控功能,对医保业务构建涵盖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的风控指标和管理体系,规范医保经办流程。基金运行审计模块通过采集基金收支数据和预决算数据,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分析,通过建立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识别基金运行风险,实现基金运行状况分析和预警。4.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设施云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云计算平台规范》专有、独享的云平台建设要求,本项目包含核心区云平台和公共区云平台两个基础设施系统建设。两个云平台均包含:1)数据中心建设a.计算及存储资源建设按照医保平台业务量测算业务中心所需计算及存储资源,经计算业务中心共需配置318台服务器,其中核心业务区配置257台服务器(包括: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安全服务器等),公共服务区配置61台服务器。b.局域网络建设建设省级数据中心局域网络,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专线、互联网等对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同级资源共享部门、外部关联单位等进行网络全覆盖。数据中心网络架构采用spine-leaf结构,同时结合VxLAN+SDN技术对整个网络进行管理和配置,共配置各类网络设备65台(其中2台负载均衡、4台出口路由器由省政务云平台提供)。c.应用支撑平台业务中心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的软件主要是云平台软件(IaaS层和PaaS层)共42套,其中,虚拟化软件(弹性计算服务、对象存储服务等)10套,中间件软件14套(分布式应用服务、分布式消息队列等),数据库软件6套,大数据软件7套,云管平台软件7套。2)安全系统建设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三级标准建设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全防护体系,构建全局及云上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强化数据和业务安全防护能力、集中的可视化安全管理中心建设。a.构建全局及云上安全防护体系全局安全包括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WEB应用防火墙、抗DDoS攻击系统、日志审计、漏洞扫描系统等。云平台安全包含云防火墙、云主机入侵防护、云主机WEB应用防火墙等,共部署安全设备44台,安全软件2套。终端安全软件包括终端侦测与响应客户端、杀毒软件、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等12174套。(其中数据中心核心业务区和公共服务区的4台出口防火墙、4台IPS入侵防御、4台抗DDoS攻击系统设备由政务云提供)。b.建设数据和业务安全防护体系通过数据库审计、数据脱敏及网络数据防泄漏、APP用户信息防泄漏、电子签章系统,实现数据的全生命周期保护,同时对医保业务APP交易行为实施重点保护。共部署安全设备6台,安全软件4套。c.集中的可视化安全管理中心包括安全管理中心、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含态势感知探针)、终端侦测与响应分析中心、虚拟化运维与应用可视化审计等,共布设安全软件7套。d.集中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中心根据《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建设指南》(医保网信办〔2020〕27号)的要求,省级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所需软件RA、FCMS、LDAP由统一国家局制定下发。需自行配置硬件设备包括服务器密码机、数字签名服务器、身份认证网关-旁路模式、USBKEY;配置软件包括RA、FCMS、LDAP软件所需数据库软件、移动终端制证系统(MCS)和移动终端认证套件。共部署安全硬件12台,安全软件11套,数字证书载体5742个。3)备份系统建设此次项目数据中心采用两地三中心的架构进行建设,建设同城容灾中心(B中心),根据业务重要程度进行分级容灾,同时建设本地和异地备份系统以保障系统安全。a.容灾系统建设(容灾中心)采用两级容灾模式,对公共服务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经办管理子系统、智慧监管监测子系统等4个关键业务进行应用级容灾;对基金财务子系统进行数据级容灾,宏观决策子系统不进行容灾。采用应用级容灾的业务,生产中心、容灾中心可同时对外提供服务,一个数据中心发生故障时切换到另外数据中心,最大数据丢失量(RPO)不超过3分钟,业务中断时间(RTO)不超过2小时;采用数据级容灾业务,最大数据丢失量(RPO)不超过10分钟,业务中断时间(RTO)不超过24小时。考虑到当前运维人员和管理制度暂无法匹配并行运行需求,近期仅生产中心对外提供服务,灾备中心在生产中心出现故障时进行切换,待条件成熟时进行双中心并行运行。a)容灾中心计算及存储资源建设按照医保平台业务中心所需计算及存储资源计算容灾中心所需计算及存储资源,其中容灾中心数据库服务器按照0.9:1计算,应用服务器按照0.5:1计算。经计算容灾中心共需采购152台服务器,其中核心业务区采购105台服务器(包括: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安全服务器等),公共服务区采购47台服务器。其中每个分区包含一台备份一体机。b)容灾中心局域网络建设容灾中心局域网络建设与业务中心保持一致,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专线、互联网等对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同级资源共享部门、外部关联单位等进行网络全覆盖。数据中心网络架构采用spine-leaf结构,同时结合VxLAN+SDN技术对整个网络进行管理和配置,容灾中心B共建设各类网络设备55台(其中4台负载均衡、4台出口路由器由省政务云平台提供)。c)应用支撑平台业务中心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的软件主要是云平台软件(IaaS层和PaaS层)共35套、其中,虚拟化软件(弹性计算服务、对象存储服务等)10套,中间件软件14套(分布式应用服务、分布式消息队列等),数据库软件6套,云管平台软件5套。b.备份系统为保证整体数据中心运行安全建设本地备份和异地备份系统,其中本地备份在每个数据中心的分区(核心业务区和公共服务区)部署一套备份一体机。同时建设异地备份中心C,对医保数据进行全量备份,相关设备有湖南省政务云提供。另:核心区云平台还包括核心区骨干网建设医保系统核心区纵向骨干网基于双政务外网,建设虚拟医保专网,连接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省级资源共享部门和外部关联单位通过专线、政务外网等方式接入横向接入区。省级配置2台上联骨干路由器、2台下联骨干路由器、2台横向接入交换机、2台横向接入下一代防火墙、2台VPN网关、2台AAA服务器、2台身份认证网关-边界接入模式;各地市配置2台骨干路由、2台横向接入防火墙;共70台设备。5.平台总体架构: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采用分布式云架构,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和运行维护体系以及工程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按照核心业务区和公共服务区分别构建IaaS层、PaaS层、中台服务层、应用系统层和系统访问层,为医疗保障信提供综合服务。(1)系统访问层系统访问层包括面向医保内部人员的访问入口(核心业务区)和面向社会(执业人员、医疗机构、社会公众、参保企业)的访问入口(公共服务区),通过身份认证和用户角色,提供对应的应用和系统服务。(2)应用系统层应用系统层包括核心业务区部署的经办管理子系统、基金财务子系统、智慧监管监测子系统、宏观决策子系统和公共服务区部署的公共服务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基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提供的基础版版,根据建设模式,省级进行部署使用、本地化扩展及建设开发。(3)中台服务层中台服务层包括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业务中台由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统一建设,包括核心业务区业务中台、公共服务区业务中台,为各应用子系统提供统一、通用的医疗保障业务服务支撑。其中,核心业务区业务中台包括15个业务中心,分别是基本信息中心、用户中心、统一认证中心、政策中心、参保中心、征缴中心、结算中心、电子凭证中心、电子档案中心、消息中心、工作流引擎中心、报表中心、风控中心、招采中心、移动支付中心;公共服务区业务中台包括9个业务中心,分别是用户中心、统一认证中心、内容发布中心、咨询中心、电子凭证中心、电子票据中心、消息中心、移动支付中心、基础业务服务中心。数据中台由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仅在核心业务区部署,围绕医保大数据的归集、治理、建仓、建模和应用,对宏观决策大数据应用、实时报表分析、实时业务查询等大数据应用提供支持。(4)PaaS层HSAF(医疗保障应用框架)适配框架须具备PaaS层能力,包括服务网关、分布式服务、分布式缓存服务、消息队列服务、分布式数据访问服务、分布式日志服务等,为应用系统提供通用支撑服务。(5)IaaS层IaaS层主要是提供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安全资源等云基础设施,为上层应用提供基础设施支撑。2、采购内容包/品目号包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元)工期包 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测评相关服务8 个系 统64000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不超过 3 个月包 2信息系统密码测评相关服务8 个系 统64000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不超过 3 个月包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根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等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的所有系统(含6个业务子系统、核心业务区及公共服务区2个云平台,共8个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具体内容应包括:(1)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的所有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测评内容至少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安全管理。客观地分析这些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现状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之间的差距。(2)对测评过程检测出来的高危漏洞,须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3)协助采购人进一步完善等级保护管理体系。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结合测评结果,协助采购人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体系。(4)协助采购人进一步完善等级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结合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提出的安全防护现状与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之间的差距,明确安全需求,设计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建设整改方案。(5)完成测评备案工作。在完成上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基础上,提交这些系统的测评报告至公安机关等保办,最终完成测评备案工作。2.其他工作(1)利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工具的使用、渗透测试技术等。(2)协助采购人完成对其他指定的重要信息系统基于等级保护的要求作必要的安全检测与评估。(3)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需提供完整的等保测评技术方案,需提供不少于1年时间的应急响应等售后服务。包2:信息系统密码测评根据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商用密码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的所有系统(含6个业务子系统、核心业务区及公共服务区2个云平台,共8个系统)进行密码测评工作。对采购人提供网络和信息安全方面的临时性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协助采购人处理网信、***门通报的安全隐患、安全风险等问题,并输出问题处理报告。1、质量保证: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及国内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如最终用户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需求及国家及国内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最终用户拥有不受时限的追索权,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其所有损失且无责任中止合同。2、服务方案要求:投标人需根据项目情况提供详细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解用户现状、测评技术方案、工作进度及进度控制措施、检测设备工具配置、培训方案、内控和保密制度及措施等,其中:1、测评技术方案是根据服务方案中实施方法和技术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技术测评指标对GB/T3978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密码测评要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过程指南》等标准规范的涵盖程度;2、工作进度及进度控制措施是对项目进度要求的满足程度、进度安排、实施人员安排等内容。三、项目管理要求: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提供详细的项目管理方案,应配备1个独立的项目管理小组,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安排、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关键点控制计划与方案、项目安全控制计划与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1.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成立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的项目组。项目组由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该团队的核心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测评项目经验、应急响应能力。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进场,否则将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2.人员稳定性保证投标人需承诺在项目实施中应保障项目组人员稳定,若有替换,必须与采购人协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每人次人员变动将扣除项目服务费1%。3.人员工作经验保证投标人需承诺建立实施该项目的组织架构,投标所确定的项目经理不得在项目实施期间同时担任其他项目团队工作。投标人需承诺能够提供经验丰富的项目实施队伍参与此项目的实施。4.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完成测评工作并提交测试报告。5.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含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中标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四、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可行性以及所提供服务和产品的完整性,若出现由于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由中标人及时补足,并负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投标人投标资料应真实、客观,如果发现应答与实际情况不符或系统初验后6个月仍达不到验收要求,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已付合同款、并向中标人追加全部合同款额度的18%的违约金。省本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类(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采购项目名称:医疗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工作(等保、密评)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2920号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1195采购人:湖南省医疗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5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二节投标须知13一、总则13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15四、投标19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0六、中标信息公布22七、询问与质疑22八、合同签订23九、政府采购政策23十、其他规定25第三章资格审查271.资格审查主体272.资格审查273.资格审查结果27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9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9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21.评标方法322.评标程序3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24.投标文件的澄清32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36.推荐中标候选人337.复核338.编写评标报告339.停止评标3410.无效投标和废标34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4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5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6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8包1:评标方法及标准38第五章采购需求45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5第二节商务及技术要求46三、项目管理要求:5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5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3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4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66二、电子开标一览表67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68四、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69(一)附件1授权委托书70(二)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1(三)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72(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74(五)附件4联合体协议76(六)附件5投标保证金77五、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79六、商务文件封面80七、投标函81八、开标一览表82九、分项报价明细表83十、商务要求响应84十一、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85十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86十三、商务偏离表87十四、政策优惠证明材料88(一)12-1中小企业声明函89(二)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90(三)12-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91十五、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92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92十六、12-6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9312-6附表:本项目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93(七)12-7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93十七、企业资质94十八、业绩94十九、人员能力94二十、企业实力94二十一、技术文件封面95二十二、货物说明一览表96二十三、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97二十四、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98二十五、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99二十六、技术偏离表100二十七、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1二十八、服务方案101二十九、实施方案101三十、组织方案101三十一、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101第一章投标邀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的医疗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工作(等保、密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医疗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工作(等保、密评)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2920号3、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1195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序号 包名称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1医保信息平台等保测评相关服务-包1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64000064000044002医保信息平台密码测评相关服务-包2详见采购需求164000064000044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01为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包02为投标人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9号)《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系统自动获取)起至(系统自动获取)截止。2.发布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上发布。3.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意(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https://ggzy.hunan.gov.cn)”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2):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4006682666。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自动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获取(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发布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指定的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七、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省医疗保障局(2)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3)项目联系人:周昌术(4)电话:0731-849002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3)联系人:段得前、陈永骏、吕明霞、廖宏均(4)邮编:410005(5)电话:0731-84454586九、其它补充事宜1、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投标保证金账号:(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九峰支行(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31-896652572、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芙蓉支行银行账号:7401510182600023331财务部联系人、电话财务部联系人:吕女士财务电话:0731-844522693、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医疗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工作(等保、密评)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包接受☑不接受第5.1款电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事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第 1 包:采购预算:640000 元,最高限价:640000 元。第 2 包:采购预算:640000 元,最高限价:640000 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对所投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0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证明资料:基本资格证明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投标人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第14.1(3)款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特定资格证明材料:1、包 01 为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包 02 为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9号)《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保证金:否(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需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收取保证金: 包01为0元;包02为0元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8.1款分包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转包四、投标第20.2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3.2.3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35条处理)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7.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1)本项目分为2个包,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号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2)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排名包1、包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包号先后顺序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包号,取消该投标人在其余包号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将采购合同授予该包号相应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第28.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731-84900234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 6 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电话:0731-84452269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 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七、合同签订第30.1款履约担保□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和不予退还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需要九、其他规定第34.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第35.1款其他规定1、第34.1款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定模版,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若同时参与多个包号的投标,投标人应分包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推荐中标人说明: 1)本项目分为2个包,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号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2)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排名包1、包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包号先后顺序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包号,取消该投标人在其余包号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将采购合同授予该包号相应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传输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完成在线签到,逾期通过网络传输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5、本项目格式文件中要求的所有签章均为电子签章。1.2.第二节投标须知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接受委托、代理采购项目、依法成立中介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2.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附件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5投标保证金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四、商务文件封面五、投标函六、开标一览表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八、商务要求响应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一、商务偏离表十二、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包含:12-1中小企业声明函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2-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12-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第三部分技术部分十三、技术文件封面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六、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七、技术偏离表十八、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九、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3.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15.投标服务及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及其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15.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17.3.2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串通投标行为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3.开标23.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23.2.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3.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委员会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2.6.六、中标信息公布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7.七、询问与质疑28.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2.8.八、合同签订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担保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9.九、政府采购政策32.政府采购政策32.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2.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2.3价格评审优惠:32.3价格评审优惠:32.3.1.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3.1.2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3.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有货物采购时按承接的服务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32.3.1.4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32.3.1.5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2.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2.10.十、其他规定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招标代理服务费34.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按本章正文修订第5.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提示:也可另行规定)本项目规定:评审后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要求得分高低顺序排列。□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价格评审优惠中小企业优惠政策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 格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注: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等材料,享受分包价格扣除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 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第5.3(2)项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提供品目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品目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第5.3(3)项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1)本项目分为2个包,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号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2)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排名包1、包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包号先后顺序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包号,取消该投标人在其余包号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将采购合同授予该包号相应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第10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计算方法: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6.推荐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复核7.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7.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8.编写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3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节7.2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无效投标和废标10.1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1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包1: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范围包1:医保信息平台等级保护测评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0.5商务部分0.4价格部分0.1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服务方案30在正确理解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并在等保测评服务实施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对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和合理性等进行阐述。内容应包含①对本项目现状情况及单位其他系统分析;②整体测评要求理解程度;③测评方案;④保密管理等方面。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等进综合评价,内容完整、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计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5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4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描述、凭空编造、前后内容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思路不清晰、技术要点不明确、标准规范不适用、区域地点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实施方案3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应包含①实施流程;②质量管理;③保密管理;④进度计划;⑤售后服务等方面。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等进综合评价,实施流程完整合理、质量管理和保密管理可行性强,进度计划和售后服务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4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描述、凭空编造、前后内容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思路不清晰、技术要点不明确、标准规范不适用、区域地点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组织方案3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组织方案,内容应包含①项目需求分析;②实施计划;③人员组织;④安全管控;⑤量化测评指标、测评方法;⑥质量保障措施等方面。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等进综合评价,内容完整、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计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3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描述、凭空编造、前后内容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思路不清晰、技术要点不明确、标准规范不适用、区域地点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10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计10分,一般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如应答时缺项,则作为负偏离处理。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企业资质351、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能力范围至少覆盖等级保护测评相关内容),或者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5分,本项最多计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类证书的,每类证书计5分,本项最多计15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投标人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风险评估类)的,三级及以上计10分,二级计6分,一级计2分;或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原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类),一级计10分,二级计6分,三级计2分。本项最多计10分。(两类证书不重复计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4、投标人具有工信部中国软件测评中心与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数据安全专业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的,二级计5分,一级计2分。本项最多计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注:以上材料如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缺漏,均不计分。业绩25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信息安全服务类项目(项目内容包含等级保护测评(三级)服务)或单个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三级)案例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2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注:以上材料如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缺漏的,均不计分。人员能力301.项目经理:具备网络(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高级)、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风险管理(专业级)、CIIP-T证书(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培训证书)、CCRC-DSA(数据安全评估师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12分;2. 除项目经理外的团队其他成员(单个人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① 每提供1个网络(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高级)计2分,最多计10分;②提供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风险管理(专业级)的计2分,最多计2分;③提供注册渗透测试专家证书(CISP-PTS)的计2分,最多计2分;④提供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CISP-CISE)的计2分,最多计2分;⑤提供数据安全官证书(CCRC-DSO)的计2分,最多计2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否则不计分。注:以上材料如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缺漏的,均不计分企业实力10投标人具备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资质证书,甲级计10分,乙级计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注:以上材料如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缺漏,均不计分。价格部分(F3)投标报价100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委评分=F1×A1+F2×A2+……+Fn×An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综合得分前3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说明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包2: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综合评分法适用范围包2:医保信息平台项目密码测评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0.5商务部分0.4价格部分0.1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项目整体方案30分项目整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需求分析、②实施计划、③人员组织、④保密和安全管控、⑤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价,需求分析完整合理、实施计划、人员组织、安全管控和质量保障措施可行性强的,计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3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描述、凭空编造、前后内容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思路不清晰、技术要点不明确、标准规范不适用、区域地点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项目实施方案3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实施管理、②工期计划、③进度控制、④培训方案和验收标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计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5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3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描述、凭空编造、前后内容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思路不清晰、技术要点不明确、标准规范不适用、区域地点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技术方案3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密码应用方案评估、②测评准备、③方案编制、④现场测评、⑤测评结论分析、⑥密码测评报告编制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全面具体,技术路线明确,制定的配套的解决方案和规范、考核制度完善的,计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3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描述、凭空编造、前后内容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思路不清晰、技术要点不明确、标准规范不适用、区域地点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合理化建议10分投标人需对项目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并给出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有利于项目开展、服务目标实现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10分。未提供或建议与无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或与项目无关的不计分。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企业实力40分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均包括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每个计3分,最高计9分;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或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能力范围至少覆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相关内容)的,计5分;3.投标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风险评估或安全审计类)的,其中一级计2分、二级计6分、三级及三级以上计10分。或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CCRC,原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风险评估或安全审计类)的,其中一级计10分、二级计6分、三级计2分。(本条款两类证书,可任选一类计分,且只可选一类。两类证书不重复计分)4.投标人具有密码评估服务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个证书计2分,最高计4分。(注:上述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5.投标人具有利用商用密码设备(商用密码认证产品或商用密码型号产品)搭建的模拟仿真环境,可对被评估系统进行模拟验证,每提供一个商用密码设备或系统(如服务器密码机、动态口令服务器、签名验签服务器、数字证书认证系统、ssl VPN、IpSec VPN),每个计2分,最高计12分。(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上述设备工具应为投标人自有,需提供采购合同和发票,或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如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缺漏的,均不计分。)同类业绩30分自2022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信息化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绩的,每个计6分,最高计30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以上材料如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缺漏的,均不计分。)人员能力30分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证书:(1)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审计师、(2)“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合格证明、(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4)注册渗透测试工程师(CISP-PTE)、(5)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数据安全工程师(高级),每个证书计2分,最高计10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密码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每个计5分,最高15分;3.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试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5分。(注: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及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团队成员单人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以上材料如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缺漏的,均不计分。)价格部分(F3)投标报价100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委评分=F1×A1+F2×A2+……+Fn×An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综合得分前3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说明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第五章采购需求第1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配套货物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数量预算(元)服务要求备 注时间地点1医保信息平台等保测评相关 服务-包 1否1 项64000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采购人指定地点2医保信息平台密码测评相关 服务-包 2否1 项640000采购人指定地点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5、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号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排名包1、包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包号先后顺序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包号,取消该投标人在其余包号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将采购合同授予该包号相应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节商务及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1.采购项目名称:医疗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工作(等保、密评)项目2.建设单位:湖南省医疗保障局3.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系统应用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公共服务区的2个子系统,核心业务区的4个子系统,公共服务区包含公共服务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核心业务区包含经办管理子系统(含业务中台)、基金财务子系统、宏观决策子系统(含数据中台)和智慧监管监测子系统。1)公共服务子系统公共服务子系统的建设目标主要是向全省参保人、非参保人、专家、经办人员、参保单位、代办机构、商业保险公司和医药企业等提供统一公共服务入口,支持办理信息变更、信息查询、精准医保、处方外购、政务公开、社会监督、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等医保相关业务。公共服务子系统包括服务门户、个人网厅、单位网厅、机构网厅、查询中心、专家中心、监督举报中心、咨询中心、医疗保障处方外购服务、基层服务、公共服务基础管理、公共服务支撑管理、公共服务运行监测、渠道接入等模块,纵向接入国家医疗保障局局本级信息化平台,支撑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全国医保公共服务统一接口和统一门户。依托省医保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移动终端、自助一体机、开放API(第三方平台)、短信等多种服务渠道,面向医保机构、定点服务机构、参保群众、社会协作机构等提供标准化的医保业务服务、政策服务、知识服务、档案服务、消息服务、数据服务等,实现“全网通办”。2)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业务目标是实现全省统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采监控和管理。遵循国家统一的技术框架和核心数据模型,使用全国统一版本,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的价格、公共服务、立项、审核等进行管理;在统一版本上通过调用包括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立项管理、招标管理、采购管理、协议管理、结算管理在内的各种服务组装本地化特殊功能,建设湖南省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为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提供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应用支持,对全省14个市州医保部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实施统一信息监测,逐步实现招采药品和医用耗材追溯与查询,支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规范指导全省各地医保部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3)经办管理子系统(含业务中台)经办管理子系统的建设目标是打造标准化、流程化、便捷化的医保经办体系,包括医保业务基础管理模块、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模块、内部统一门户管理模块、行政事务管理模块、基础信息管理模块、支付方式管理模块、异地就医管理模块、全生命周期电子档案管理模块、综合柜员管理模块、服务能力管理模块、医保电子凭证管理模块以及智能呼叫中心等主要模块。为医保经办和管理人员提供统一登录入口,接入参保缴费管理、个人待遇管理、医保事务管理和综合柜员服务等经办服务模块;提供可定制的个性化工作台,统一内部消息服务、邮件服务等;实时同步国家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对医保目录、病种目录、医疗救助对象和目录、人员、组织机构、专家库、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待遇参数和身份认证等进行管理;同时还对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制定发布、工作规划、资产、筹资、险种、医药价格、待遇清单、DRGs、系统培训进行管理。业务中台按层级分为国家业务中台和地方业务中台,按部署区域分为核心业务区业务中台及公共服务区业务中台。核心业务区业务中台为业务经办和管理类应用子系统提供服务支撑,包括基本信息中心、用户中心、统一认证中心、政策中心、参保中心、征缴中心、结算中心、风控中心、电子档案中心、消息中心、工作流引擎中心、报表中心、招采中心、电子凭证中心、移动支付中心。共服务区业务中台为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应用APP、第三方渠道等各类公共服务渠道提供服务支撑,包含用户中心、统一认证中心、内容发布中心、电子凭证中心、电子票据中心、消息中心、移动支付中心、基础业务服务中心。业务中台为上层各应用子系统提供基础和公共的服务支撑。前台通过调用业务中台服务组装本地业务逻辑,地方业务中台与国家业务中台对接,支撑协同业务;公共服务区业务中台与核心业务区业务中台进行对接,支撑部分公共服务业务。业务中台属于强约束类应用,统一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发、维护和下发,地方医疗保障局按要求统一部署和升级。4)基金财务子系统基金财务子系统建设目标是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及基金预决算管理。对基金征收、基金支付、基金预决算、基金账务处理、基金出纳和业财一体化等业务模块进行管理,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决算,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基金收付款情况,提高基金使用效益。5)宏观决策子系统(含数据中台)宏观决策子系统建设目标是通过汇聚14个市州的医保业务数据,利用大数据的分析技术和方法,建立分析模型,针对不同的数据应用场景,提供宏观决策和预测分析整合局内外部信息资源,多维度地为医疗保障局提供辅助决策依据。包括数据应用场景管理模块、智能画像管理模块、知识管理模块、风险分析管理模块、舆情管理模块和经济性评价模块等主要模块。通过共享交换资源目录和统一接口管理模块,建立数据共享和交换模块,实现与其他外部横向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设置统一指标,接入预警模型,实现对预警信息进行处理和上报,并跟踪预警处理结果。数据中台基于大数据平台、AI赋能平台和数据资源池提供分布式检索、数据综合治理服务、数据计算服务和AI服务。分布式检索通过分布式检索引擎提供全网检索服务。数据综合治理服务通过数据集成、数据开发、数据治理、数据脱敏等手段实现数据的深度综合治理。数据计算服务通过统计分析、场景模型、第三方算法、报表、精算、数据可视化等服务构建各类数据计算服务能力,实现机器学习、知识服务、离线计算、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和实时计算服务能力,为上层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处理、数据计算、数据分析提供能力保障。6)智慧监管监测子系统智慧监管监测子系统建设目标是实现对医保业务的全流程监测,对医保基金形成立体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预警和处理,规范医疗保障资金的生态环境,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监测子系统主要分为智能监管、运行监测、信用评价、内部控制和基金运行审计等业务模块。智能监管通过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审核的方式对基金收支、经办、药品耗材招采、机构、医务人员、参保人等进行监控分析,发现异常信息进行智能稽核和执法;运行监测采集并监测分析经办业务环节、基金财务运行、公共服务、药品耗材、医药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医药机构、执业人员、参保人行为数据,将监测结果进行筛选并展示。信用评价模块针对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执业人员、参保人员、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等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机制,对于违规、欺诈骗保及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发布到公共服务子系统上,并将违规个人或机构纳入信用黑名单。内部控制模块以业务内控监督视角,依据风控理念,在业务规划设计阶段、业务经办、业务回溯等各个环节嵌入风控功能,对医保业务构建涵盖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的风控指标和管理体系,规范医保经办流程。基金运行审计模块通过采集基金收支数据和预决算数据,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分析,通过建立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识别基金运行风险,实现基金运行状况分析和预警。4.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设施云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云计算平台规范》专有、独享的云平台建设要求,本项目包含核心区云平台和公共区云平台两个基础设施系统建设。两个云平台均包含:1)数据中心建设a.计算及存储资源建设按照医保平台业务量测算业务中心所需计算及存储资源,经计算业务中心共需配置318台服务器,其中核心业务区配置257台服务器(包括: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安全服务器等),公共服务区配置61台服务器。b.局域网络建设建设省级数据中心局域网络,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专线、互联网等对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同级资源共享部门、外部关联单位等进行网络全覆盖。数据中心网络架构采用spine-leaf结构,同时结合VxLAN+SDN技术对整个网络进行管理和配置,共配置各类网络设备65台(其中2台负载均衡、4台出口路由器由省政务云平台提供)。c.应用支撑平台业务中心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的软件主要是云平台软件(IaaS层和PaaS层)共42套,其中,虚拟化软件(弹性计算服务、对象存储服务等)10套,中间件软件14套(分布式应用服务、分布式消息队列等),数据库软件6套,大数据软件7套,云管平台软件7套。2)安全系统建设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三级标准建设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全防护体系,构建全局及云上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强化数据和业务安全防护能力、集中的可视化安全管理中心建设。a.构建全局及云上安全防护体系全局安全包括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WEB应用防火墙、抗DDoS攻击系统、日志审计、漏洞扫描系统等。云平台安全包含云防火墙、云主机入侵防护、云主机WEB应用防火墙等,共部署安全设备44台,安全软件2套。终端安全软件包括终端侦测与响应客户端、杀毒软件、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等12174套。(其中数据中心核心业务区和公共服务区的4台出口防火墙、4台IPS入侵防御、4台抗DDoS攻击系统设备由政务云提供)。b.建设数据和业务安全防护体系通过数据库审计、数据脱敏及网络数据防泄漏、APP用户信息防泄漏、电子签章系统,实现数据的全生命周期保护,同时对医保业务APP交易行为实施重点保护。共部署安全设备6台,安全软件4套。c.集中的可视化安全管理中心包括安全管理中心、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含态势感知探针)、终端侦测与响应分析中心、虚拟化运维与应用可视化审计等,共布设安全软件7套。d.集中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中心根据《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建设指南》(医保网信办〔2020〕27号)的要求,省级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所需软件RA、FCMS、LDAP由统一国家局制定下发。需自行配置硬件设备包括服务器密码机、数字签名服务器、身份认证网关-旁路模式、USBKEY;配置软件包括RA、FCMS、LDAP软件所需数据库软件、移动终端制证系统(MCS)和移动终端认证套件。共部署安全硬件12台,安全软件11套,数字证书载体5742个。3)备份系统建设此次项目数据中心采用两地三中心的架构进行建设,建设同城容灾中心(B中心),根据业务重要程度进行分级容灾,同时建设本地和异地备份系统以保障系统安全。a.容灾系统建设(容灾中心)采用两级容灾模式,对公共服务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经办管理子系统、智慧监管监测子系统等4个关键业务进行应用级容灾;对基金财务子系统进行数据级容灾,宏观决策子系统不进行容灾。采用应用级容灾的业务,生产中心、容灾中心可同时对外提供服务,一个数据中心发生故障时切换到另外数据中心,最大数据丢失量(RPO)不超过3分钟,业务中断时间(RTO)不超过2小时;采用数据级容灾业务,最大数据丢失量(RPO)不超过10分钟,业务中断时间(RTO)不超过24小时。考虑到当前运维人员和管理制度暂无法匹配并行运行需求,近期仅生产中心对外提供服务,灾备中心在生产中心出现故障时进行切换,待条件成熟时进行双中心并行运行。a)容灾中心计算及存储资源建设按照医保平台业务中心所需计算及存储资源计算容灾中心所需计算及存储资源,其中容灾中心数据库服务器按照0.9:1计算,应用服务器按照0.5:1计算。经计算容灾中心共需采购152台服务器,其中核心业务区采购105台服务器(包括: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安全服务器等),公共服务区采购47台服务器。其中每个分区包含一台备份一体机。b)容灾中心局域网络建设容灾中心局域网络建设与业务中心保持一致,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专线、互联网等对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同级资源共享部门、外部关联单位等进行网络全覆盖。数据中心网络架构采用spine-leaf结构,同时结合VxLAN+SDN技术对整个网络进行管理和配置,容灾中心B共建设各类网络设备55台(其中4台负载均衡、4台出口路由器由省政务云平台提供)。c)应用支撑平台业务中心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的软件主要是云平台软件(IaaS层和PaaS层)共35套、其中,虚拟化软件(弹性计算服务、对象存储服务等)10套,中间件软件14套(分布式应用服务、分布式消息队列等),数据库软件6套,云管平台软件5套。b.备份系统为保证整体数据中心运行安全建设本地备份和异地备份系统,其中本地备份在每个数据中心的分区(核心业务区和公共服务区)部署一套备份一体机。同时建设异地备份中心C,对医保数据进行全量备份,相关设备有湖南省政务云提供。另:核心区云平台还包括核心区骨干网建设医保系统核心区纵向骨干网基于双政务外网,建设虚拟医保专网,连接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省级资源共享部门和外部关联单位通过专线、政务外网等方式接入横向接入区。省级配置2台上联骨干路由器、2台下联骨干路由器、2台横向接入交换机、2台横向接入下一代防火墙、2台VPN网关、2台AAA服务器、2台身份认证网关-边界接入模式;各地市配置2台骨干路由、2台横向接入防火墙;共70台设备。5.平台总体架构: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采用分布式云架构,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和运行维护体系以及工程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按照核心业务区和公共服务区分别构建IaaS层、PaaS层、中台服务层、应用系统层和系统访问层,为医疗保障信提供综合服务。(1)系统访问层系统访问层包括面向医保内部人员的访问入口(核心业务区)和面向社会(执业人员、医疗机构、社会公众、参保企业)的访问入口(公共服务区),通过身份认证和用户角色,提供对应的应用和系统服务。(2)应用系统层应用系统层包括核心业务区部署的经办管理子系统、基金财务子系统、智慧监管监测子系统、宏观决策子系统和公共服务区部署的公共服务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基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提供的基础版版,根据建设模式,省级进行部署使用、本地化扩展及建设开发。(3)中台服务层中台服务层包括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业务中台由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统一建设,包括核心业务区业务中台、公共服务区业务中台,为各应用子系统提供统一、通用的医疗保障业务服务支撑。其中,核心业务区业务中台包括15个业务中心,分别是基本信息中心、用户中心、统一认证中心、政策中心、参保中心、征缴中心、结算中心、电子凭证中心、电子档案中心、消息中心、工作流引擎中心、报表中心、风控中心、招采中心、移动支付中心;公共服务区业务中台包括9个业务中心,分别是用户中心、统一认证中心、内容发布中心、咨询中心、电子凭证中心、电子票据中心、消息中心、移动支付中心、基础业务服务中心。数据中台由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仅在核心业务区部署,围绕医保大数据的归集、治理、建仓、建模和应用,对宏观决策大数据应用、实时报表分析、实时业务查询等大数据应用提供支持。(4)PaaS层HSAF(医疗保障应用框架)适配框架须具备PaaS层能力,包括服务网关、分布式服务、分布式缓存服务、消息队列服务、分布式数据访问服务、分布式日志服务等,为应用系统提供通用支撑服务。(5)IaaS层IaaS层主要是提供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安全资源等云基础设施,为上层应用提供基础设施支撑。2、采购内容包/品目号包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元)工期包 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测评相关服务8 个系 统64000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不超过 3 个月包 2信息系统密码测评相关服务8 个系 统64000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不超过 3 个月包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根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等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的所有系统(含6个业务子系统、核心业务区及公共服务区2个云平台,共8个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具体内容应包括:(1)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的所有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测评内容至少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安全管理。客观地分析这些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现状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之间的差距。(2)对测评过程检测出来的高危漏洞,须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3)协助采购人进一步完善等级保护管理体系。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结合测评结果,协助采购人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体系。(4)协助采购人进一步完善等级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结合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提出的安全防护现状与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之间的差距,明确安全需求,设计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建设整改方案。(5)完成测评备案工作。在完成上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基础上,提交这些系统的测评报告至公安机关等保办,最终完成测评备案工作。2.其他工作(1)利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工具的使用、渗透测试技术等。(2)协助采购人完成对其他指定的重要信息系统基于等级保护的要求作必要的安全检测与评估。(3)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需提供完整的等保测评技术方案,需提供不少于1年时间的应急响应等售后服务。包2:信息系统密码测评根据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商用密码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的所有系统(含6个业务子系统、核心业务区及公共服务区2个云平台,共8个系统)进行密码测评工作。对采购人提供网络和信息安全方面的临时性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协助采购人处理网信、***门通报的安全隐患、安全风险等问题,并输出问题处理报告。1、质量保证: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及国内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如最终用户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需求及国家及国内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最终用户拥有不受时限的追索权,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其所有损失且无责任中止合同。2、服务方案要求:投标人需根据项目情况提供详细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解用户现状、测评技术方案、工作进度及进度控制措施、检测设备工具配置、培训方案、内控和保密制度及措施等,其中:1、测评技术方案是根据服务方案中实施方法和技术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技术测评指标对GB/T3978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密码测评要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过程指南》等标准规范的涵盖程度;2、工作进度及进度控制措施是对项目进度要求的满足程度、进度安排、实施人员安排等内容。三、项目管理要求: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提供详细的项目管理方案,应配备1个独立的项目管理小组,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安排、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关键点控制计划与方案、项目安全控制计划与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1.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成立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的项目组。项目组由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该团队的核心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测评项目经验、应急响应能力。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进场,否则将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2.人员稳定性保证投标人需承诺在项目实施中应保障项目组人员稳定,若有替换,必须与采购人协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每人次人员变动将扣除项目服务费1%。3.人员工作经验保证投标人需承诺建立实施该项目的组织架构,投标所确定的项目经理不得在项目实施期间同时担任其他项目团队工作。投标人需承诺能够提供经验丰富的项目实施队伍参与此项目的实施。4.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完成测评工作并提交测试报告。5.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含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中标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四、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可行性以及所提供服务和产品的完整性,若出现由于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由中标人及时补足,并负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投标人投标资料应真实、客观,如果发现应答与实际情况不符或系统初验后6个月仍达不到验收要求,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已付合同款、并向中标人追加全部合同款额度的18%的违约金。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和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服务和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能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3)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在服务期内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服务或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服务或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6)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服务和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服务和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服务和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和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和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或行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14.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1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或货物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解除服务或货物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工作 医保信息平台等保测评相关服务 医保信息平台密码测评相关服务 医保信息平台等保测评相关 医保信息平台密码测评相关 信息系统密码测评相关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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