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租 房产招标公告(厦门宝达投资有限公司2025)



厦门宝达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委托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网上竞标方式确定厦门市集美区乐海路1、3号嘉庚体育馆地下一层西区(乐海路1号)B106室约452.04平方米的场地的承租人。注意本次竞标是通过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ww.xmscgs.com)网上竞标系统操作进行。房产信息和竞标规则等事项如下。
1.报名确认方法:
网上报名:投标人须于竞标保证金截止日期前缴交竞标保证金(不得代缴),并登录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mscgs.com)的房产出租网上竞标系统报名参加投标。按照官网指示在网上注册账号,拍照上传所需材料(法人单位的竞租人须提供有效的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须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的竞租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报名成功。
2.报名联系电话:2381736,赵先生;5838035,郭女士。
监督电话:5898952,谢先生。
3.竞标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9月25日17:00止。
缴交竞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5年9月25日17:00止。
4.网上竞标时间:2025年9月26日,14:30-15:30为自由竞价阶段,     15:00起为限时竞价阶段。
5.竞标保证金缴交注意事项:
(1)不接受到我司或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场缴款,只能转账或到银行以现金方式缴款。
(2)保证金不得代缴。法人单位的竞租人需以单位名下可用银行卡转账缴款。自然人的竞租人需以个人可用银行卡转账缴款。转账请备注“竞标保证金”。
(3)以现金方式缴款时,请携相关资料现场报名。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 “竞标保证金”,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竞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收款的银行卡卡号和开户行。
(4)参加多个标的竞标的,请将各个标的竞标保证金的总和用一张单据一次性缴交。
(5)竞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929021224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嘉禾支行
注意:全部标的的竞标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此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
6.报名确认地址:厦门市体育路41号顺承大厦7楼。
附件:
1.房产出租竞标规则
2.场地招租方案
3.厦门宝达投资有限公司竞标出租房产明细表
4.厦门嘉庚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厦门宝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

厦门宝达投资有限公司房产出租竞标规则为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厦门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厦国资产〔2022〕361号)等规定,制定本规则。一、竞标方式本次竞标采用网上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二、标的说明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竞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权了解标的的情况,若不去查看或错过查看时间,均视同认可标的现状。招标人视所有投标人的行为是在完全了解标的现状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竞标成交后,中标人不得对竞标标的之现状提出异议。三、报名确认符合报名资格的投标人,须于缴交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持竞标保证金缴款单据原件及有效证件(法人单位的竞租人须提供有效的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方可取得参加竞标资格。四、网上竞价的说明网上竞价由自由竞价、限时竞价和原承租人续租三个阶段组成。第一阶段自由竞价,限时60分钟,由竞标人自由竞价;第二阶段限时竞价,限定时限内以自由竞价的最高出价为本阶段的起始报价,计时器启动5分钟倒数。如竞标人更新出价,则5分钟倒数重置,以限定时限截止前的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最高报价;如5分钟内,无更新出价,则限时竞价结束。第三阶段原承租人承租确认,限定时限内由原承租人决定是否接受当前最高报价。如接受,则原承租人以当前最高报价中标;如不接受或超时未予确认,则视为原承租人自愿放弃优先承租权,招租标的由当前最高报价的竞标人中标。五、中标人合同签订和保证金退还中标人须于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厦门嘉庚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逾期未签合同,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没收竞标保证金,竞标标的另行招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已交付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场地租赁保证金和第一期租费,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签订《厦门嘉庚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前补足,超过场地租赁保证金和第一期租费之和的部分竞标保证金,待中标人办理完房产移交手续后,招标人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六、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竞标未中标者交付的竞标保证金,一律于竞标结束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七、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1.政府相关部门以函件、信件等反映中标人租赁标的房产后可能存在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及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规定行为的;2.中标人被政府、司法等有关部门、第三方信用机构列入失信名单等的;3.中标人有恶意违约、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或存在违约诉讼情形等的;4.中标人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等的。八、名词解释1.招标人:指对房产出租提出招标、组织招标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则中的招标人为厦门宝达投资有限公司。2.原承租人:指招标标的在本次招标前的上一期承租人。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中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标,并最终中标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九、本竞标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厦门宝达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9月12日附件1:场地招标方案一、招租概况厦门市集美区乐海路1、3号嘉庚体育馆地下一层西区(乐海路1号)B106室,面积约452.04平方米。二、招租基本情况1.招租业态:文体行业或商业2.招租方式:现状租赁3.租赁期限:3-5年4.竞标人资格要求:(1)竞标人不得有恶意违约、拖欠租金或存在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等情形。(2)竞标企业无不良类和违约类征信信息(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数据为准),不存在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3)招租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租赁要求:(1)承租用途须为文体行业或商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遇体育馆群众性活动需要,需无条件配合,必要时须暂停营业。(2)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承租用途,不得擅自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以合作经营等方式变相转租。(3)承租方需预留符合地下室消防规范要求的消防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做好地下室的消防安全规划,确保地下室符合消防规范要求。(4)如有改造投入,改造方案需事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必要时还需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由承租方负责和承担。(5)承租方应对标的物内原有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护与更新,以确保合同期内和合同届满时始终具备良好的使用功能。(6)租赁区域内新增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投入并自行维保。(7)承租方需向保险公司购买公众责任险及其他相关保险,并在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向出租方报备,保单的保险起算期限不得晚于设备进场的时间,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因承租方经营所发生的全部纠纷与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6.招标价格(1)招标底价:1.50万元/月,即18.00万元/年起。(2)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超过三年的,从第四年起每年递增3%。(3)免租期:根据租赁年限可给予1-3个月(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7.物业管理:由招租方负责。8.支付方式每三个月为一个交租期,在下期租费起算日前的五个工作日足额支付该期租金(首期租金除外)。9.保证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其中合同保证金叁万元,装修保证金壹万伍仟元。10.信息发布及竞标方式:公开招租信息在市国资委、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国贸控股、国贸地产、国贸会展事业部、顺承资产网站及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租公告发布时间10个工作日,发布期满后在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竞标管理系统采用网上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公开竞标。11.竞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伍仟元。由意向竞标人按规定向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竞标保证金。未竞得人的竞标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由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退还。竞得人的竞标保证金由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转入我司账户,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厦门嘉庚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的保证金及第一笔租金,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签订《厦门嘉庚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前补足。12.报价方式:本次招标以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由竞标人在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竞标管理系统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参与竞标。13.竞价规则:竞标人必须符合本招标所列竞标人资格要求,竞价最高者成交。14.中标人须于中标后叁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厦门嘉庚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逾期未签合同,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没收竞标保证金,竞标标的另行招标。15.场地交付:合同签订后叁个工作日内交付。
附件3: 厦门宝达投资有限公司竞标出租房产明细表

2025年第3期



房屋建筑物坐落及名称
楼层
面积
(㎡)
竞标底价
(元/月)
竞标保证金
(元)
租赁
年限
备注

1.0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路1、3号嘉庚体育馆地下一层西区(乐海路1号)B106室
-1.0
452.04
15000.0
75000.0
3-5年

1.上述房产欲招租,须做为文体行业或商业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遇体育馆群众性活动需要,需无条件配合,必要时须暂停营业;
2.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超过三年的,从第四年起每年递增3%。
3.免租期:根据租赁年限可给予1-3个月(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不得有恶意违约、拖欠租金或存在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等情形。
(2)竞标企业无不良类和违约类征信信息(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数据为准),不存在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3)招租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竞标人在报名前须向宝达投资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数据信息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数据信息等证明材料。

厦门嘉庚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甲方:厦门宝达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地点及面积甲方将厦门市集美区乐海路1、3号嘉庚体育馆计租面积平方米的场地,租给乙方作为的经营场所,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二。租赁前,乙方已经对租赁场所进行实地查看,对按照现状租赁无异议。第二条租赁要求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遇有体育馆举办大型活动需要时,甲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以不影响甲方活动为前提,必要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暂停营业。2.乙方自行负责取得营业所需的批文、相关文件,必须确保合法经营。3.乙方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4.在租赁期内,乙方需向保险公司购买公众责任险及其他相关保险,并在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主动向甲方报备;保单的保险起算期限不得晚于开业的时间;在乙方租赁期间因乙方经营所发生的全部纠纷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5.甲方因基于政府行为如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和企业改制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可以提前解约而不视为违约,但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撤离。双方合同解除,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责任。6.乙方应负责租赁区域及门前三包区域的卫生保洁及安全管理,甲方将不定期抽查,如发现问题,乙方应按期按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续租条件租赁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第四条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保证金的约定1.场地租金费用(以下简称“租费”,含税,含物业管理费),每月人民币元整(¥.00)。2.租费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年月日至年月日)¥.00元,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预付。此后每期租费乙方须于下期租费起算日前的五个工作日以转账的方式足额付至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于收到款项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该场所每月的实际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向甲方缴纳,电表底数为度,水表底数为吨,每三个月抄一次水电表,电费(含公摊)1.00元/度,水费(含公摊)按4.5元/吨计费。甲方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抄表,乙方应在抄表后次月5日前向甲方缴清水电费,甲方收到足额费用后向乙方开具相应收据。如果出现政府部门调整价格,原则上按照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出具的电费清单的计费单价峰值进行相应调整。其他因使用场地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通讯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交。4.合同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整(¥.00)作为本合同履行的无息保证金,乙方如未按时向甲方缴纳全额保证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保证金。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用合同保证金抵偿使用费或其他应付款;甲方同意抵偿的,乙方应在抵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合同保证金。本合同终止后,乙方结清所有应付而未付费用且按约办理完租赁场所的交接手续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乙方。5.装修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整(¥.00)作为本合同装修的无息保证金,乙方如未按时向甲方缴纳全额装修保证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交的装修保证金。乙方不得用装修保证金抵偿使用费或其他应付款。装修完成后,经甲方及嘉庚体育馆物业服务处确认,于10个工作日内将装修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第五条租赁场所的交接、装修及返还1.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合同保证金及第一期租费后,按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将租赁场所交付给乙方。若因乙方逾期支付保证金或第一期租费而导致租赁场所移交时间迟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的,租期的起算时间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执行,并不因交付时间推迟而顺延。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场所及其设备,如造成租赁场所及其设备损坏、丢失,应自行负责修复、赔偿。如有涉及使用原有设施设备的,应及时对原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与更新,以确保合同期内和合同届满时始终具备良好的使用功能。租赁区域内新增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投入并自行维保。3.乙方需预留符合地下室消防规范要求的消防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地下室的消防安全规划,确保地下室符合消防规范要求。4.乙方对租赁场所进行装修或改造的,其方案须经甲方及嘉庚体育馆物业服务处书面同意。乙方的装修或改造不得危及嘉庚体育馆安全或妨碍观瞻。乙方自行根据住建、消防等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安全规范进行报批装修,经政府相关部门许可并向甲方报备后,方可入住使用。5.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乙方的一切装修均不得拆除(可移动的装饰物、设备除外),并在10日内将租赁场所清洁良好且各基础设备处于完好、可正常使用的状态后返还甲方,甲方无须给予补偿。乙方逾期返还租赁场所的,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壹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期内最后一期月租费5%的逾期占用费;并且,甲方有权自行收回租赁场所,乙方遗留在租赁场所的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处置所得归甲方。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支付租费或水电费等其他应付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壹日应向甲方支付应缴纳金额3‰的违约金;经甲方书面催缴后,逾期超过20日仍未缴交的,无论乙方是否已缴纳水电费,甲方均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乙方确认对此无异议;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合同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租费标准的违约金。2.租赁期间,甲方除本合同第二条第5项约定外,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比赛馆、训练馆、地下室等整体租赁行为),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期壹个月租费标准的赔偿金。3.租赁期间,乙方需终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租费标准的赔偿金,且甲方保留追究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的权利。4.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承租用途,不得擅自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以合作经营等方式变相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没收合同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租费标准的违约金。5.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将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带入或放置在体育馆内或租赁场地内。承租场所内无人时应关闭自用的电源、电器。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发现乙方有违规的,乙方应立即整改,并且,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没收合同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租费标准的违约金。6.一方因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与对方无关,如有损害对方利益时,违约一方应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在业务活动中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双方各自负责,互不承担对方任何责任。乙方如利用所租赁的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租费标准的违约金。7.乙方承诺其经营行为不会对甲方场馆的声誉、正常运营及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媒体负面报道或卷入诉讼/仲裁,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金、律师费、公关费用等)。8.租赁期间,乙方为租赁场所的实际经营及管理者,不论何种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等)全部由乙方负责。由于在乙方租赁场所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如对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第七条不可抗力因战争、自然灾害、台风、特大暴风雨等不可抗力致使场地毁损或造成任何一方财产损失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特别约定租赁场所因处于地下室,地势较低,在强暴风雨期间可能存在市政管网排水不及时而导致的雨水倒灌潜在风险。甲乙双方对此风险已有充分认知,并同意共同做好防台防汛工作,相关权责如下:1.乙方应主动、及时关注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预警信息;甲方亦应在获取相关气象预警信息后及时通知乙方(包含但不限于微信群组、电话、会面、短信等形式)。2.乙方应自行做好租赁场所内的防汛准备工作与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垫高或转移地面物资、提前准备防洪物资、安排人员应急处置等相应措施;乙方应购买相应财产保险,以覆盖该项潜在风险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3.甲方负责物业公共区域的防汛措施,在建筑物出入口、地下室通道口等易倒灌关键位置提前常备并布置防洪沙袋及防汛挡板,并配备足量、有效的防汛抽水泵等应急设备。4.若发生雨水倒灌险情,甲方应立即启动公共抽排水设备;乙方在自行处置的同时,应配合甲方的统一排水作业。双方应尽力协作,防止损失扩大。5.若因强暴风雨导致市政管网排水不及时,进而引发租赁场所雨水倒灌,由此造成的甲乙双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租赁场所内物资损失、甲方公共区域设备损失、双方经营及用工损失等),均由双方各自承担,甲乙双方互不向对方主张赔偿责任,也不得因该损失问题拒绝履行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如乙方支付租金、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等)。第九条其他条款1.乙方若需设立公司招牌、广告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相关张贴地点、尺寸大小、内容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设立。甲方场馆如遇活动,乙方所设的广告和宣传设施,应按甲方的要求临时收回或采取相应的覆盖措施。2.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租房屋外墙、配套使用公共卫生间、室外广场、所在楼层公共走道等公共部分的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及乙方日常经营产生的垃圾清运(不含装修垃圾)。3.乙方负责租赁场所内的所有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乙方租赁场所内的保洁、保安,乙方所投入二次装修的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等。4.乙方应对租赁场所内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委外施工人员、客户、消费者等)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充分的必要的安全提示,对上述人员及物品负有安全责任并自行投保,如出现人身意外伤害、物品丢失、损坏或者其他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文件精神规定,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一。7.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载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真实有效,乙方同时确认该联系地址亦为相关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有关文件等未能送达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有关文件等被退回或拒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8.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9.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本合同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1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订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书》2.《租赁标的平面示意图》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书编号:bdtz(安)甲方:厦门宝达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文件精神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双方特订立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双方签订的bdtz号租赁合同的补充,以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一、责任目标双方应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本单位工作范围,通过设立必要的机构、岗位、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及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秩序。1.伤亡事故:确保本租赁区域内无因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导致的死亡及重伤事故出现。2.消防考核指标:(1)本企业“三合一”整治达100%(“三合一”含义: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2)专、兼职防火员配备率达100%;(3)消防设施配备、完好率达100%;(4)禁止本租赁区域内使用明火。3.创安工作指标:(1)乙方应开展创安活动;(2)各类隐患整改率达100%。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督促落实。2.定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对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进行纠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求及时进行整改。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教育、学习、考核工作,并组织消防观摩、演习、训练。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在本租赁区域内的办公场所及经营活动的生产安全工作。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督促落实。2.积极参加甲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教育、学习、考核工作,以及消防观摩、演习、训练。3.与***门、甲方密切配合,做好防火、防台、防汛、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等防患工作。4.根据本单位特点组织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消防安全制度在内的生产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5.根据本单位特点对职工进行生产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7.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降低和消除职业健康危害及风险,持续改善经营场所的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8.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结合地域、季节、行业等特点,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9.遵守国家法律,不得将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及重大危险源带入或放置在租赁的物业区域内。10.本单位无人办公时应及时关闭自用的电源、电器、电脑等带电源办公工具。11.甲方有权定期对场馆进行检查,发现乙方有违规或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整改,如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并报送甲方备案。12.租赁区域内出现或可能出现安全生产管理死亡及重伤事故的,应当第一时间向甲方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四、其他约定事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消防联络人):,电话:。五、如发生争议,管辖与主合同一致。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作为bdtz号场地租赁合同的补充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责任书为准。(以下无正文)甲方:厦门宝达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日期:年月日附件2租赁标的平面示意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出租 房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