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招标公告(贵州民族大学2025)


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AD-2025-JZXCS-25-002
项目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AHS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10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范围:包含贵州民族大学南北两个校区的水平衡测试所需的:1、管网勘测、管网图绘制;2、地下管网漏损检测及维修;3、不合格终端器具维修;4、非本校供水单位的管网优化隔断及计量;5、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6、供水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7、采集数据,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自合同签订后 1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提供成果文件(包括:①管网图;②网络图;③水平衡图;④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能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7月至今任意时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 (2020) 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至 2025年09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解密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详见采购文件。

3.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民族大学
地 址: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桂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892864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何奕序、李杨芹
项目联系方式:0851-8472800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奕序、李杨芹
联系方式:0851-84728007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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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文件.G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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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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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页目编号:GAD-2025-JZXCS-25-002采购贵州民族大学采购代理机构: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九月1/12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AD-2025-JZXCS-25-002项目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AHS预算金额(元):100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10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采购范围:包含贵州民族大学南北两个校区的水平衡测试所需的:1、管网勘测、管网图绘制;2、地下管网漏损检测及维修;3、不合格终端器具维修;4、非本校供水单位的管网优化隔断及计量;5、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6、供水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7、采集数据,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提供成果文件(包括:①管网图;②网络图;③水平衡图;④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能正常使用。2/12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7月至今任意时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3/1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时间:2025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4/122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3.其他事项:/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地址: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传真:/项目联系人:桂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89286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何奕序、李杨芹项目联系方式:0851-847280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奕序、李杨芹联系方式:0851-847280075/122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GAD-2025-JZXCS-25-0023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备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货物类格式提供。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7月至今任意时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供应商资格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同时提供:(a)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b)提供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③2025年1月(含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项目实施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和北校区5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提供成果文件(包括:①管网图;②网络图;③水平衡图;④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能正常使用。6质量标准1.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及采购文件的参数要求及采购人要求;2.按照《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22]的标准进行验收,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7采购范围包含贵州民族大学南北两个校区的水平衡测试所需的:1、管网勘测、管网图绘制;2、地下管网漏损检测及维修;3、不合格终端器具维修;4、非本校供水单位的管网优化隔断及计量;5、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6、供水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7、采集数据,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8承包方式总价包干。9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小写: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9最高限价¥1000000.00元)。10质保期1.设备五年质保,供水系统大数据平台两年免费升级维护;2.其他工程2年。11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备注:(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施工配合采购人积极配合中标人做好协调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5供应商的代替方案不接受代替方案。16投标文件的份数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叁份。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胶装)并编制详细目录和页码。1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需使用数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18投标截止时间以发布的采购公告载明的截止时间为准19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载明的开标时间为准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和参加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不见面磋商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磋商结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20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依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代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小写:¥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保证保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0投标保证金险。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咨询电话:0851-85972367、0851-85972032)。未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须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须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保险机构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保证保险有效期。若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若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复印件。递交及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时间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温馨提示: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投标人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1招标代理联系单位名称: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联系电话:0851-84728007联系人:何奕序、李杨芹2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按包干价壹万伍仟元(¥15000.00)收取,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3发布公告的媒介台(贵州省)网上发布。2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后,接到发包方入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指定账户提交合同款5%作为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责任和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若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没收中标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无任何违约,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25付款方式1.本项目无预付款;2.完成勘测、管网图绘制、检测及维修、且全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后,并缴纳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水电费,甲方按学校支付程序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2.投标报价为投标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材料费、改装费、设备使用检测费、人工费、运输费、勘测费、第三方检测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拆除费、保险费、维修费、施工费、管道费、节水办协调费、平台建设费、杂费等均在内,维护保养费、利润及各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供应商如因漏项、漏算、错计工程量而未计入投标报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的费用,视为该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2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2)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被责令停业;(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6)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8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8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代理机构: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联系人:何奕序、李杨芹联系电话:0851-84728007(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五)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29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9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补充变更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磋商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30其他要求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不能超过合同金额10%,如有超过不予收审结算。31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1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工业。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2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本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同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智能远传水表33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3知识产权用。若本表中的内容与正文中的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18/122二、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项目。(二)定义:1、“采购人”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的单位。2、“采购代理机构”系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供应商”指接受邀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经审查符合本次磋商所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并提交相应文件的企业。4、“成交人”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提交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综合评分最高确定的供应商。5、“竞争性磋商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6、“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三)磋商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这次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说明(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所含内容、有关补充通知、会议纪要等。竞争性磋商文件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文件修改:1、为使投标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补充通知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可采用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且可以酌情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及时间。2、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因各种特殊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格式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一)要求19/1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二)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响应文件及和招标代理机构就竞争性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2、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构成1、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供参考,根据磋商文件的实际要求提供)序号内容备注资格证明资料磋商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证明文件5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技术资料序号内容备注技术参数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方案应急方案及培训服务方案商务资料序号内容备注售后服务业绩资料供应商实力及信誉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其他资料20/122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2、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磋商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拟格式。(四)报价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并通过最终验收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材料费、改装费、设备使用检测费、人工费、运输费、勘测费、第三方检测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拆除费、保险费、维修费、施工费、管道费、节水办协调费、平台建设费、杂费等均在内,维护保养费、利润及各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如因漏项、漏算、错计工程量而未计入投标报价的费用,视为该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2、报价要求:2.1、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未填写大写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3、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4、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限价,超过的按无效标处理。2.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2.6、供应商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2.7、供应商所投材料的数量、质量、服务等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则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若由于供应商的失误造成的漏算、错算等,由供应商负责,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并按投标报价执行。2.8、招标要求:供应商一旦成交不得转包、挂靠,一经发现,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2.9、本项目对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现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对供应商做如下要求:21/1222.9.1、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和相关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项目实施时,供应商必须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指示牌等),如因措施不当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安全事故由供应商全权负责;2.9.2、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人暂住管理以及施工时如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2.9.3、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要密切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协调、协作工作。2.9.4、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按承诺的投标工期完成本项目,以良好的施工现场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干扰和影响。2.9.5、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自报工期,本工期的实际工期最终以成交工期为合同工期;2.9.6、本项目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交工验收,违约金额度为合同价的2%,工期提前不奖;2.9.7、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对因文明施工措施不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社会纠纷等,自行协调解决,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2.9.8、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在施工中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规定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垃圾的堆放及清运自行协调解决,不得随意堆放。2.9.9、项目验收时,场地必须清理干净,否则采购人拒绝验收。2.9.10、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交本项目的验收资料。只要验收条件具备,采购人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不合格的项目,供应商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符合验收条件方可组织验收,延期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证明供应商合格的文件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3.1、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和技术能力;3.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修、供应材料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4、证明材料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施工材料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22/122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等,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5、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相比有下浮的,在合同执行时按照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的下浮率乘以单价作为结算时业主结算单价。(七)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按格式要求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响应文件中要求盖章签字处,可以是盖鲜章(或签字)后上传,也可以是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加盖电子公章(或电子印章),投标人最终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应按编制工具的要求电子签章后加密生成。(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九)迟交的响应文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23/122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定标依据1、采购人竞争性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陈述记录材料。二、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三、竞争性磋商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定的原则,采用竞争性磋商。2、磋商小组应根据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技术参数、服务方案、综合实力方面进行综合磋商,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3、磋商小组成员要实事求是、秉公办理、坚持原则,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公正评审。4、磋商时,由磋商小组成员与单一磋商人分别进行商务磋商。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四、成交原则(一)磋商采购小组根据以下标准对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应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符合采购要求、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一投标报价(满分30分)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注:1.磋商基准价指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2.经评审被废标的磋商报价,不进入价格分计算。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会对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分(满分3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1技术分(满分30分)1、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三、技术附件(1)物联硬件设备技术要求中各设备名称对应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计满分21分,每有一种设备的技术参数不满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2、须按照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不满足。供应商提供项目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行业、现状及需求理解、具体实施方案、测绘方案、检测及维修服务方案、部署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及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实施进度计划等)。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的得6分;方案完整,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完整,较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基本完整、不太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不太合理、可行性难以满足项目基本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供应商提供应急方案及培训服务方案,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及培训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完整,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基本完整、不太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三商务分(满分40分)25/1221售后服务(9分)1.在贵州省贵阳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在贵州省贵阳市设置服务网点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供应商应提供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响应时间,(2)售后服务流程,(3)售后服务内容。以上内容完整、没有错误或缺陷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有一处错误或缺陷扣1分,每项内容最多扣2分,直至本项6分扣完为止。2业绩证明(16分)供应商每提供1个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16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实力及信誉(6分)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证书具备齐全的得6分,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9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2.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和2025年1月(含1月)以来任意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6/122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7/122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8/122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9/122(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30/122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31/122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2/12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3/122附2(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序号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同链接(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精确到万元)(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部门(单位)名称:日期:34/122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35/122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36/122(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况时将不被磋商小组推荐进入成交候选人名单:1、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空泛、无针对性;2、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而响应文件未提供相应的内容;五、竞争性磋商内容1、提供服务的质量、服务、项目人员配置及资历、磋商报价等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其它内容。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招标范围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六、磋商程序1、参与磋商:在完成不见面解密后,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磋商议题,收到信息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线答复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解密后的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报价;3、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及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初步评审(详见下表);初步审查表(1)资格性检查序号资格要求1经营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7月至今任意时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7/12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同时提供:(1)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2)提供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公章。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须同时提供:①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②2025年1月(含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9投标保证金: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或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0供应商须满足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7条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工业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审查结论:(2)符合性审查序号符合性审查1商务符合性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质量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质保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8/1224付款方式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履约保证金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供应商自行承诺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无效标检查按磋商文件无效标条款进行审查审查结论:4、参与多轮报价: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多轮报价询问,收到后可进行报价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放弃磋商/报价:供应商可在每一轮收到专家发送的磋商/报价信息后选择放弃磋商/报价,放弃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放弃内容发送至专家。放弃后供应商不可参与后续评审,即被视为无效供应商。5、最终报价:供应商需对专家发起的最终报价进行答复,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回复内容发送至专家。最终报价答复完成后不允许修改报价。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回复超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放弃磋商不参与评标计算。该供应商会被视为无效供应商。6、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7、对最终报价进行报价分值的计算,汇总得分,并按最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9/1223、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且供应商没有提供低于成本价说明的;4、最终报价高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的;5、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6、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个电脑硬盘序列号或同一个计价软件加密锁号生成的;8、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40/122第四章成交及签约一、成交公告发布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媒体。供应商可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评标结果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重新选择成交人。三、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递交一份合同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合同公示。四、招标代理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1/122第五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含南北两个校区的水平衡测试所需的:1、管网勘测、管网图绘制;2、地下管网漏损检测及维修;3、不合格终端器具维修;4、非本校供水单位的管网优化隔断及计量;5、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6、供水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7、采集数据,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二、项目内容及技术标准项目名称技术标准达到要求1管网勘测及管网图绘制管线探测、测绘及管网图应符合《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管线测绘技术规程》CH/T6002的要求,成果图质量应达到《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中良及以上等级达到水平衡测试要求并通过节水办验收2地下管网漏损检测及维修依托新安装的计量水表评估各区域、管段的管网漏水情况,利用探漏设备探测漏水点并修复(含道路、绿化带等开挖后的恢复),管网整体漏损率下降至8%以内后再开展现场测试漏损率低于8%并通过节水办验收3终端器具维修各种《生活型节水型器具》标准达到水平衡测试要求4非本校供水单位的管网达到B级及以上计量标准可精确稳定计量,避免收费纠纷并通4优化隔断及计量达到B级及以上计量标准过节水办验收5物联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详见三、技术附件(1)物联硬件设备技术要求达到采购要求(110套智能远传水表、20套智能测漏设备、水表井110座、阀门及接头若干,见技术附件要求)6供水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详见三、技术附件(2)供水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技术要求达到采购要求(见技术附件要求)7采集数据,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根据《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22]通过贵阳市节水办验收三、技术附件(1)物联硬件设备技术要求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1智慧节水监控平台/1套1.平台为自主开发且具有在线水平衡测试、供水管网漏损检测定位、供水管网远程监控、节水量实时监测预警、供水管网检测维修管理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操作系统启动时自动运行,运行后实时监听网络数据柜上报来的数据,定时获取第三方系统各种1智慧节水监控平台/1套流量、压力等数据。3.支持NB-I0T技术,可直接与网关数据柜进行数据交换。4.含同步使用的云服务器。2智能远传水表DN2005套1.名称:远传智能水表2.型号、规格:DN50-DN200,壳体球墨铸铁3.防护等级:IP684.压力:1.6MPa5.通讯输出:无线4G6.结构形式:一体型7.精度:±2%8.供电方式: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市电或电池供电9.表前需加装Y型过滤器:(1)材质:球磨铸铁(2)压力:1.6MPaDN15043套DN10044套DN8016套DN502套3智能测漏设备标准型20套测量范围:-0.1…0~0.01…100MPa过载:2倍满量程精确度:±0.25%FS(典型)稳定性:±0.1%FS/年(典型),±0.2%FS/年(最大)零点漂移:±0.03%FS/℃(≤100kPa),±0.02%FS/℃(>100kPa)满度漂移:±0.03%FS/℃(≤100kPa),±0.02%FS/℃(>100kPa)介质温度:-40℃~85℃(扩散硅),-40~135℃(陶瓷压阻,陶瓷3智能测漏设备标准型20套电容)贮存温度:-40℃~120℃供电电源:10~36VDC输出信号:4~20mADC,0/1~5/10VDC通讯协议:标准MODBUSRTU通讯数据报文格式:N,8,1/E,8,1/O,8,1/N,8,2功耗:小于0.4W(含LED显示)负载电阻:≤(U-15)/0.02Ω,≤(U-15)/0.02Ω,>5k过程连接:M20×1.5外螺纹;M27×2外螺纹;卡箍连接(其他可定制)外壳防护:电缆线和接插件连接均为IP65稳定性:≤0.2%FS/年提交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报告4截止闸阀DN2005套材质:黄铜压力等级:1.6MPa连接方式:螺纹安装密封方式:软密封DN15043套DN10044套DN8016套DN502套5止回阀DN2005套材质:球墨铸铁升降式压力等级要求:1.6MpaDN15043套DN10044套DN8016套45/122DN502套6柔性接头DN2005套材质:橡胶压力等级要求:1.6MpaDN15043套DN10044套DN8016套DN502套7表井240×115×53110个砖混结构重型模压井盖(2)供水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技术要求1.平台功能要求-数据采集与传输支持实时采集智能远传水表、智能测漏设备等硬件设备的运行数据。数据传输协议需兼容ModbusRTU、M-BUS、485总线等标准协议,确保数据稳定上传。-数据存储与管理采用分布式数据库架构,支持至少3年历史数据的存储,并具备自动备份功能。数据存储格式需符合国家标准(如GB/T31076-2014《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数据格式》)。支持数据压缩与加密存储,确保数据安全。46/122数据分析与可视化提供水平衡分析模块,自动计算漏损率(要求精度±0.5%)、用水趋势、分区计量等关键指标。支持多维度数据可视化(如地图展示管网分布、历史数据曲线图等)。系统集成与扩展提供标准化API接口,支持与校园现有管理系统(如ERP、物联网平台)对接。支持未来扩展功能模块(如节水优化建议、能耗分析等)。2.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平台响应时间:页面加载≤2秒,大数据查询≤5秒。并发用户数:支持≥100人同时在线操作。系统可用性:≥99.9%(全年故障时间≤8小时)。安全要求求。数据传输采用SSL/TLS加密,存储数据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要47/122具备权限分级管理功能(管理员、运维人员、普通用户三级权限)。-兼容性支持主流操作系统(WindowsServer、Linux)及浏览器(Chrome、Firefox、Edge)。适配移动端(iOS/Android),提供APP或响应式网页访问。48/122第六章商务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1、工期: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2、质量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3、质保期: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4、付款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5、履约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6、供应商自行承诺:(1)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到施工现场,接受采购人的考勤检查。(2)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需以书面报告报采购人批准。(3)我单位承诺项目完工且水平衡测试报告通过贵阳市节水办验收后才申请开展项目验收及项目款支付工作,水平衡测试报告未通过验收,视为项目未完成。(4)我单位承诺按不低于第五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1)物联硬件设备技术要求的货物数量、规格和技术参数要求进行供货。(5)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中标后参与本项目研究的资料、成果等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有关信息。(6)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对涉及项目的所有信息及成果文件进行保密,有关信息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49/122第七章合同条款(本合同仅作参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政府采购合同50/122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AHS技术文件(一)产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偏离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注:行数不足可自行添加。无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部分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的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序号产品名称采购参数要求供应商响应参数偏离情况76/122与最高限价表报价标包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序号报价名称报价形式最高限价报价单位是否主报价报价形式说明1投标报价金额报价1000000.00元是金额报价82/122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AHS技术文件(一)产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偏离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注:行数不足可自行添加。无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部分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的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序号产品名称采购参数要求供应商响应参数偏离情况110/122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AD-2025-JZXCS-25-002项目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AHS预算金额(元):100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10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采购范围:包含贵州民族大学南北两个校区的水平衡测试所需的:1、管网勘测、管网图绘制;2、地下管网漏损检测及维修;3、不合格终端器具维修;4、非本校供水单位的管网优化隔断及计量;5、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6、供水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7、采集数据,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自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提供成果文件(包括:①管网图;②网络图;③水平衡图;④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能正常使用。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7月至今任意时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解密时间:2025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3.其他事项:/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地址: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传真:项目联系人:桂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89286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何奕序、李杨芹项目联系方式:0851-847280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奕序、李杨芹联系方式:0851-84728007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页目编号:GAD-2025-JZXCS-25-002采购贵州民族大学采购代理机构: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九月1/12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AD-2025-JZXCS-25-002项目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AHS预算金额(元):100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10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采购范围:包含贵州民族大学南北两个校区的水平衡测试所需的:1、管网勘测、管网图绘制;2、地下管网漏损检测及维修;3、不合格终端器具维修;4、非本校供水单位的管网优化隔断及计量;5、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6、供水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7、采集数据,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提供成果文件(包括:①管网图;②网络图;③水平衡图;④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能正常使用。2/12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7月至今任意时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3/1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时间:2025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4/122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3.其他事项:/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地址: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传真:/项目联系人:桂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89286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何奕序、李杨芹项目联系方式:0851-847280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奕序、李杨芹联系方式:0851-847280075/122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南北校区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GAD-2025-JZXCS-25-0023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备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货物类格式提供。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7月至今任意时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供应商资格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同时提供:(a)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b)提供2025年1月(含1月)后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③2025年1月(含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项目实施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和北校区5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提供成果文件(包括:①管网图;②网络图;③水平衡图;④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能正常使用。6质量标准1.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及采购文件的参数要求及采购人要求;2.按照《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22]的标准进行验收,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7采购范围包含贵州民族大学南北两个校区的水平衡测试所需的:1、管网勘测、管网图绘制;2、地下管网漏损检测及维修;3、不合格终端器具维修;4、非本校供水单位的管网优化隔断及计量;5、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6、供水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7、采集数据,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8承包方式总价包干。9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小写: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9最高限价¥1000000.00元)。10质保期1.设备五年质保,供水系统大数据平台两年免费升级维护;2.其他工程2年。11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备注:(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施工配合采购人积极配合中标人做好协调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5供应商的代替方案不接受代替方案。16投标文件的份数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叁份。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胶装)并编制详细目录和页码。1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需使用数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18投标截止时间以发布的采购公告载明的截止时间为准19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载明的开标时间为准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和参加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不见面磋商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磋商结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20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依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代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小写:¥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保证保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0投标保证金险。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咨询电话:0851-85972367、0851-85972032)。未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须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须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保险机构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保证保险有效期。若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若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复印件。递交及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时间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温馨提示: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投标人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1招标代理联系单位名称: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联系电话:0851-84728007联系人:何奕序、李杨芹2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按包干价壹万伍仟元(¥15000.00)收取,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3发布公告的媒介台(贵州省)网上发布。2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后,接到发包方入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指定账户提交合同款5%作为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责任和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若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没收中标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无任何违约,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25付款方式1.本项目无预付款;2.完成勘测、管网图绘制、检测及维修、且全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贵阳市节水办竣工验收后,并缴纳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水电费,甲方按学校支付程序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2.投标报价为投标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材料费、改装费、设备使用检测费、人工费、运输费、勘测费、第三方检测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拆除费、保险费、维修费、施工费、管道费、节水办协调费、平台建设费、杂费等均在内,维护保养费、利润及各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供应商如因漏项、漏算、错计工程量而未计入投标报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的费用,视为该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2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2)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被责令停业;(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6)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8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8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代理机构: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联系人:何奕序、李杨芹联系电话:0851-84728007(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五)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29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9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补充变更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磋商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30其他要求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不能超过合同金额10%,如有超过不予收审结算。31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1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工业。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2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本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同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智能远传水表33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3知识产权用。若本表中的内容与正文中的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18/122二、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项目。(二)定义:1、“采购人”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的单位。2、“采购代理机构”系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供应商”指接受邀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经审查符合本次磋商所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并提交相应文件的企业。4、“成交人”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提交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综合评分最高确定的供应商。5、“竞争性磋商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6、“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三)磋商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这次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说明(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所含内容、有关补充通知、会议纪要等。竞争性磋商文件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文件修改:1、为使投标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补充通知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可采用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且可以酌情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及时间。2、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因各种特殊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格式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一)要求19/1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二)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响应文件及和招标代理机构就竞争性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2、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构成1、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供参考,根据磋商文件的实际要求提供)序号内容备注资格证明资料磋商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证明文件5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技术资料序号内容备注技术参数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方案应急方案及培训服务方案商务资料序号内容备注售后服务业绩资料供应商实力及信誉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其他资料20/122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2、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磋商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拟格式。(四)报价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并通过最终验收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材料费、改装费、设备使用检测费、人工费、运输费、勘测费、第三方检测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拆除费、保险费、维修费、施工费、管道费、节水办协调费、平台建设费、杂费等均在内,维护保养费、利润及各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如因漏项、漏算、错计工程量而未计入投标报价的费用,视为该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2、报价要求:2.1、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未填写大写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3、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4、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限价,超过的按无效标处理。2.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2.6、供应商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2.7、供应商所投材料的数量、质量、服务等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则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若由于供应商的失误造成的漏算、错算等,由供应商负责,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并按投标报价执行。2.8、招标要求:供应商一旦成交不得转包、挂靠,一经发现,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2.9、本项目对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现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对供应商做如下要求:21/1222.9.1、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和相关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项目实施时,供应商必须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指示牌等),如因措施不当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安全事故由供应商全权负责;2.9.2、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人暂住管理以及施工时如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2.9.3、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要密切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协调、协作工作。2.9.4、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按承诺的投标工期完成本项目,以良好的施工现场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干扰和影响。2.9.5、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自报工期,本工期的实际工期最终以成交工期为合同工期;2.9.6、本项目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交工验收,违约金额度为合同价的2%,工期提前不奖;2.9.7、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对因文明施工措施不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社会纠纷等,自行协调解决,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2.9.8、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在施工中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规定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垃圾的堆放及清运自行协调解决,不得随意堆放。2.9.9、项目验收时,场地必须清理干净,否则采购人拒绝验收。2.9.10、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交本项目的验收资料。只要验收条件具备,采购人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不合格的项目,供应商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符合验收条件方可组织验收,延期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证明供应商合格的文件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3.1、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和技术能力;3.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修、供应材料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4、证明材料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施工材料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22/122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等,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5、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相比有下浮的,在合同执行时按照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的下浮率乘以单价作为结算时业主结算单价。(七)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按格式要求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响应文件中要求盖章签字处,可以是盖鲜章(或签字)后上传,也可以是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加盖电子公章(或电子印章),投标人最终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应按编制工具的要求电子签章后加密生成。(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九)迟交的响应文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23/122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定标依据1、采购人竞争性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陈述记录材料。二、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三、竞争性磋商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定的原则,采用竞争性磋商。2、磋商小组应根据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技术参数、服务方案、综合实力方面进行综合磋商,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3、磋商小组成员要实事求是、秉公办理、坚持原则,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公正评审。4、磋商时,由磋商小组成员与单一磋商人分别进行商务磋商。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四、成交原则(一)磋商采购小组根据以下标准对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应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符合采购要求、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一投标报价(满分30分)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注:1.磋商基准价指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2.经评审被废标的磋商报价,不进入价格分计算。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会对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分(满分3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1技术分(满分30分)1、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三、技术附件(1)物联硬件设备技术要求中各设备名称对应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计满分21分,每有一种设备的技术参数不满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2、须按照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不满足。供应商提供项目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行业、现状及需求理解、具体实施方案、测绘方案、检测及维修服务方案、部署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及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实施进度计划等)。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的得6分;方案完整,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完整,较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基本完整、不太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不太合理、可行性难以满足项目基本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供应商提供应急方案及培训服务方案,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及培训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完整,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基本完整、不太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三商务分(满分40分)25/1221售后服务(9分)1.在贵州省贵阳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在贵州省贵阳市设置服务网点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供应商应提供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响应时间,(2)售后服务流程,(3)售后服务内容。以上内容完整、没有错误或缺陷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有一处错误或缺陷扣1分,每项内容最多扣2分,直至本项6分扣完为止。2业绩证明(16分)供应商每提供1个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16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实力及信誉(6分)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证书具备齐全的得6分,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9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2.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和2025年1月(含1月)以来任意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6/122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7/122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8/122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9/122(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30/122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31/122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2/12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3/122附2(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序号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同链接(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精确到万元)(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部门(单位)名称:日期:34/122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35/122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36/122(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平衡测试、管网测绘、管道渗漏检测及维修、节水载体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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