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招标公告(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



省国动办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
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省国动办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Y-2025106-FW;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12323号;
项目名称:省国动办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0000元;
最高限价:155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4)采购范围:省国动办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7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为155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
供应商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
(2)供应商为大型企业,要求大型企业成交后,将采购项目中不少于预算金额10%的比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企业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明确交由中小企业实施的合同金额占比不少于预算金额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已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响应。(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供应商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响应;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应先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信息并下载源文件。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或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在制作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需申领CA,领取CA后与政采云平台的账号进行绑定,使用CA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和参与响应,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解密(插入CA)-确定”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
5.注意事项:
(1)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2)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
(3)CA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
CA数字证书申请咨询电话:0431-85177688(安信CA)或0431-88779428(翔晟CA),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点击右侧帮助文档查看供应商指南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基隆南街136号
联系方式:0431-82095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17790097358(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锋、路建、刘健
电话:17790097358(办公电话)
4.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策
采购数字金额服务平台(http://xwjf.jljrkg.com:9630/html/)
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https://cczhjf.ccjrkg.com/)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省国动办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rar2.4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省国动办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15: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预算金额
¥1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锋、路建、刘健

项目联系电话
17790097358(办公电话)

采购单位
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基隆南街1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1-82095576

代理机构名称
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790097358(办公电话)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通风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4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拆除

1
011612001001
管道拆除
1.管道种类、材质:风管拆除,直径或长边长2000mm以内
2.管道上的附着物种类:包含风管及相关管件、吊、托支架、阀门及保温层等拆除
m2
519.77

2
011612001002
管道拆除
1.管道种类、材质:风管拆除,直径或长边长1250mm以内
2.管道上的附着物种类:包含风管及相关管件、吊、托支架、阀门及保温层等拆除
m2
667.67

3
011612001003
管道拆除
1.管道种类、材质:风管拆除,直径或长边长1000mm以内
2.管道上的附着物种类:包含风管及相关管件、吊、托支架、阀门及保温层等拆除
m2
845.85

新建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通风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2 页 共 4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4
030702001001
碳钢通风管道
1.名称:通风管道
2.材质:镀锌钢板
3.形状:矩形
4.规格:长边长 2000mm以内
5.板材厚度:δ=1.2mm
6.管件、法兰等附件及支架设计要求:包含管件、法兰、支架及支架刷油等,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m2
519.77

5
030702001002
碳钢通风管道
1.名称:通风管道
2.材质:镀锌钢板
3.形状:矩形
4.规格:长边长 1250mm以内
5.板材厚度:δ=1.2mm
6.管件、法兰等附件及支架设计要求:包含管件、法兰、支架及支架刷油等,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m2
667.67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通风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3 页 共 4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6
030702001003
碳钢通风管道
1.名称:通风管道
2.材质:镀锌钢板
3.形状:矩形
4.规格:长边长 1000mm以内
5.板材厚度:δ=1mm
6.管件、法兰等附件及支架设计要求:包含管件、法兰、支架及支架刷油等,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m2
845.85

7
031201003001
金属结构刷油
1.除锈级别:除微锈
2.油漆品种:红丹防锈漆两遍,银粉漆两遍
3.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kg
8116

8
030703007001
碳钢风口、散流器、百叶窗
1.名称:排风口
2.型号:400*400
3.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65

9
030703007002
碳钢风口、散流器、百叶窗
1.名称:送风口
2.型号:400*400
3.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65

10
030703007003
碳钢风口、散流器、百叶窗
1.名称:板式排烟口
2.型号:500*500
3.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10

11
030703001001
碳钢阀门
1.名称:手动对开多叶调节阀
2.型号:1250*320
3.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6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通风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4 页 共 4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2
030703001002
碳钢阀门
1.名称:手动对开多叶调节阀
2.型号:1000*320
3.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

13
030703001003
碳钢阀门
1.名称:手动对开多叶调节阀
2.型号:800*320
3.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1

14
030703001004
碳钢阀门
1.名称:排烟防火阀
2.型号:1250*320
3.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9

15
030703001005
碳钢阀门
1.名称:排烟防火阀
2.型号:1000*320
3.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1

16
030703001006
碳钢阀门
1.名称:排烟防火阀
2.型号:630*1600
3.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

17
030704001001
通风工程检测、调试

系统
1

分部分项合计

措施项目

18
031301017001
脚手架搭拆


1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通风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31302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031302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3
031302003001
非夜间施工增加费

4
031302004001
二次搬运费

5
031302005001
冬季施工增加费

6
031302005002
雨季施工增加费

7
03B001
施工临时保护费

8
031302006001
已完工程保护费

9
03B002
越冬维护费

10
03B003
其他措施费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通风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5
提前竣工(赶工)费

6
优质优价奖励

合 计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通风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税金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合计+总价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清单合计

9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通风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备注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监控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整个项目

1
030502001001
机柜、机架
1.名称:19寸网络标准机柜

1

2
030502010001
配线架
1.名称:ODF光纤配线架

1

3
030501004001
存储设备
1.名称:存储设备
2.类别:存储设备含6TB硬盘x24块,满足摄像头存储时间30天

1

4
030501013001
网络服务器
1.名称:管理平台

1

5
030501013002
网络服务器
1.名称:服务器

1

6
030501012001
交换机
1.名称:核心交换机

1

7
030501012002
交换机
1.名称:24口POE监控交换机

2

8
030502010002
配线架
1.名称:配线架

1

9
030501013003
网络服务器
1.名称:安防服务器

1

10
030501013004
网络服务器
1.名称:解码服务器

1

11
030507013001
录像设备
1.名称:控制键盘

1

12
030413001001
铁构件
1.名称:一般铁构件 制作 安装
kg
599.59

13
030505013001
分配网络
1.名称:AP无线网络(POE供电)

18

14
030502012001
信息插座
1.名称:电话网络合用插座

1

15
030502009001
跳线
1.名称:网络跳线

71

16
030502003001
分线接线箱(盒)
1.名称:接线箱

71

17
030502019001
双绞线缆测试
1.测试类别:测试 4对双绞线缆
链路
71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监控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2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8
030507017001
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
1.名称: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 电视监视系统
系统
1

分部分项合计

措施项目

19
031301017001
脚手架搭拆


1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监控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31302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031302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3
031302003001
非夜间施工增加费

4
031302004001
二次搬运费

5
031302005001
冬季施工增加费

6
031302005002
雨季施工增加费

7
03B001
施工临时保护费

8
031302006001
已完工程保护费

9
03B002
越冬维护费

10
03B003
其他措施费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监控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5
提前竣工(赶工)费

6
优质优价奖励

合 计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监控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税金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合计+总价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清单合计

9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监控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备注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3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整个项目

1
030904017001
报警联动一体机
1.名称: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
2.备注:包含电源、CRT、消防广播、总线盘、报警主机

1

2
030904001001
点型探测器
1.名称:感烟探测器

50

3
030904001002
点型探测器
1.名称:感温探测器

5

4
030904006001
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
1.名称:带电话插座的手动报警按钮

7

5
030904006002
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
1.名称:火灾报警电话

2

6
030904003001
按钮
1.名称:消火栓报警按钮

7

7
030904008001
模块(模块箱)
1.名称:控制模块

22

8
030904008002
模块(模块箱)
1.名称:信号模块

3

9
030411006001
接线盒
1.名称:接线盒
2.安装形式:暗装

96

10
030411001001
配管
1.名称:钢管
2.材质:镀锌钢管
3.规格:SC20
m
2394

11
030408002001
控制电缆
1.名称:控制电缆
2.型号:WDZN-KYJV-6*1.5
m
466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2 页 共 3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2
030411004001
配线
1.名称:配线
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
3.型号:WDZN-RVS-2X1.5
m
1444

13
030411004002
配线
1.名称:配线
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
3.型号:WDZN-RVVP-2X1.5
m
556

14
030411004003
配线
1.名称:配线
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
3.型号:WDZN-BYJ-2.5
m
838

15
030905001001
自动报警系统调试
1.点数:自动报警系统调试
系统
1

16
030905001002
自动报警系统调试
1.名称:消防广播、电话插孔调试

9

17
030411001002
配管
1.名称:墙面开槽及恢复
2.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m
100

18
030413003001
打洞(孔)
1.名称:墙壁打洞
2.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20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3 页 共 3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9
03B001
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拆除
1.名称: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拆除(需要更换及维护部分的拆除)
2.满足设计、招标人及使用人要求等

1

分部分项合计

措施项目

20
031301017001
脚手架搭拆


1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31302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031302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3
031302003001
非夜间施工增加费

4
031302004001
二次搬运费

5
031302005001
冬季施工增加费

6
031302005002
雨季施工增加费

7
03B001
施工临时保护费

8
031302006001
已完工程保护费

9
03B002
越冬维护费

10
03B003
其他措施费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5
提前竣工(赶工)费

6
优质优价奖励

合 计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税金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合计+总价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清单合计

9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备注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消防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6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拆除

1
011612001001
管道拆除
1.管道种类、材质:水喷淋钢管(沟槽连接)拆除 公称直径150mm以内
m
160

2
011612001002
管道拆除
1.管道种类、材质:水喷淋钢管(沟槽连接)拆除 公称直径100mm以内
m
68.5

3
011612001003
管道拆除
1.管道种类、材质:水喷淋钢管(沟槽连接)拆除 公称直径80mm以内
m
96

4
011612001004
管道拆除
1.管道种类、材质:水喷淋钢管(沟槽连接)拆除 公称直径65mm以内
m
22

5
011612001005
管道拆除
1.管道种类、材质:水喷淋镀锌钢管(螺纹连接)拆除 公称直径50mm以内
m
14.5

6
011612001006
管道拆除
1.管道种类、材质:水喷淋镀锌钢管(螺纹连接)拆除 公称直径40mm以内
m
320

7
011612001007
管道拆除
1.管道种类、材质:水喷淋镀锌钢管(螺纹连接)拆除 公称直径25mm以内
m
342

8
011612001008
管道拆除
1.管道种类、材质:消火栓钢管(沟槽连接)拆除 公称直径150mm以内
m
301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消防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2 页 共 6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9
011612001009
管道拆除
1.管道种类、材质:消火栓钢管(沟槽连接)拆除 公称直径65mm以内
m
108

喷淋

10
030901001001
水喷淋钢管
1.安装部位:室内(包含管件)
2.材质、规格:内外热镀锌钢管,DN150
3.连接形式:沟槽连接
4.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m
160

11
030901001002
水喷淋钢管
1.安装部位:室内(包含管件)
2.材质、规格:内外热镀锌钢管,DN100
3.连接形式:沟槽连接
4.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m
68.5

12
030901001003
水喷淋钢管
1.安装部位:室内(包含管件)
2.材质、规格:内外热镀锌钢管,DN80
3.连接形式:沟槽连接
4.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m
96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消防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3 页 共 6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3
030901001004
水喷淋钢管
1.安装部位:室内(包含管件)
2.材质、规格:内外热镀锌钢管,DN70
3.连接形式:沟槽连接
4.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m
22

14
030901001005
水喷淋钢管
1.安装部位:室内(包含管件)
2.材质、规格:内外热镀锌钢管,DN50
3.连接形式:螺纹连接
4.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m
14.5

15
030901001006
水喷淋钢管
1.安装部位:室内(包含管件)
2.材质、规格:内外热镀锌钢管,DN40
3.连接形式:螺纹连接
4.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m
3

16
030901001007
水喷淋钢管
1.安装部位:室内(包含管件)
2.材质、规格:内外热镀锌钢管,DN32
3.连接形式:螺纹连接
4.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m
317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消防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4 页 共 6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7
030901001008
水喷淋钢管
1.安装部位:室内(包含管件)
2.材质、规格:内外热镀锌钢管,DN25
3.连接形式:螺纹连接
4.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m
342

18
031002001002
管道支架
1.材质:型钢
2.管架形式:吊托支架
3.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kg
558.84

19
031201003002
金属结构刷油
1.除锈级别:除微锈
2.油漆品种:刷防锈漆两遍,银粉漆两遍
3.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kg
558.84

20
030901006001
水流指示器
1.规格、型号:DN150(含法兰)
2.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3.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2

21
031003001001
螺纹阀门
1.类型:自动排气阀
2.规格、压力等级:DN25
3.连接形式:螺纹连接
4.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2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消防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5 页 共 6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22
031003003002
焊接法兰阀门
1.类型:遥控信号阀(含法兰)
2.规格、压力等级:DN150
3.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4.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2

23
030901003001
水喷淋(雾)喷头
1.安装部位:室内
2.材质、型号、规格:下垂型喷头

242

消火栓

24
030901002001
消火栓钢管
1.安装部位:室内(包含管件)
2.材质、规格:内外热镀锌钢管 DN150
3.连接形式:卡箍连接
4.压力试验及冲洗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
5.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m
301

25
030901002002
消火栓钢管
1.安装部位:室内(包含管件)
2.材质、规格:内外热镀锌钢管 DN70
3.连接形式:卡箍连接
4.压力试验及冲洗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
5.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m
108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消防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6 页 共 6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26
031002001001
管道支架
1.材质:型钢
2.管架形式:吊托支架
3.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kg
134.72

27
031201003001
金属结构刷油
1.除锈级别:除微锈
2.油漆品种:刷防锈漆两遍,银粉漆两遍
3.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kg
134.72

28
031003003001
焊接法兰阀门
1.类型:蝶阀
2.规格、压力等级:DN65
3.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4.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14

分部分项合计

措施项目

29
031301017001
脚手架搭拆


1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消防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31302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031302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3
031302003001
非夜间施工增加费

4
031302004001
二次搬运费

5
031302005001
冬季施工增加费

6
031302005002
雨季施工增加费

7
03B001
施工临时保护费

8
031302006001
已完工程保护费

9
03B002
越冬维护费

10
03B003
其他措施费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消防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5
提前竣工(赶工)费

6
优质优价奖励

合 计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消防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税金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合计+总价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清单合计

9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消防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备注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东厅

1
011605002001
立面块料拆除
1.拆除墙面砖到基层墙体
m2
601.87

2
010903002001
墙面涂膜防水
1.部位:外墙内侧
2.1.0厚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用量不小于1.5Kg/m2)
3.刷素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
m2
601.87

3
011201001001
墙面一般抹灰
1.10厚DPM20砂浆(1:2.5水泥砂浆)
m2
601.87

4
011301001001
天棚抹灰
1.3厚面层耐水腻子刮平
m2
537.66

5
01B001
建筑垃圾外运
1.建筑垃圾外运,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m3
24.07

6
01B002
建筑垃圾垂直运输
1.建筑垃圾垂直运输
m3
24.07

西厅

7
011605002002
立面块料拆除
1.拆除墙面砖到基层墙体
m2
1099.93

8
010903002002
墙面涂膜防水
1.部位:外墙内侧
2.1.0厚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用量不小于1.5Kg/m2)
3.刷素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
m2
1099.93

9
011201001002
墙面一般抹灰
1.10厚DPM20砂浆(1:2.5水泥砂浆)
m2
1099.93

10
011301001002
天棚抹灰
1.3厚面层耐水腻子刮平
m2
883.7

11
01B003
建筑垃圾外运
1.建筑垃圾外运,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m3
44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2 页 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2
01B004
建筑垃圾垂直运输
1.建筑垃圾垂直运输
m3
44

其他工程

13
01B005
防水堵漏
1.高压注浆加固堵漏
2.防水涂料两遍
3.抗碱外墙防水腻子两道
4.20厚12.5防水砂浆找平赶光
5.在裂缝渗水处高压注浆(高分子改性环氧树脂材料)
6.清理基面,清除抹灰

70

14
01B006
顶棚渗漏点堵漏
1.3厚面层耐水腻子刮平
2.1.0厚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用量不小于1.5Kg/m
3.在裂缝渗水处高压注浆(高分子改性环氧树脂材料)
4.拆除导流槽

50

15
011701003001
里脚手架
1.墙面粉饰脚手架3.6m以内
m2
1701.8

16
011701003002
里脚手架
1.天棚粉饰脚手架3.6m以内
m2
1421.36

17
011703001001
垂直运输
1.建筑装饰垂直运输
m2
1421.36

分部分项合计

措施项目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11707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011707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3
011707003001
非夜间施工增加费

4
011707004001
二次搬运费

5
011707005001
冬季施工增加费

6
011707005002
雨季施工增加费

7
011707006001
施工临时保护费

8
011707007001
已完工程保护费

9
01B001
越冬维护费

10
01B002
其他措施费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建筑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5
提前竣工(赶工)费

6
优质优价奖励

合 计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税金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合计+总价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清单合计

9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建筑工程
标段: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备注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表-21

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封—1

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造 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复 核 时 间:
年 月 日

扉—1

广宇招标GUANGYUZHAOBIAO省国动办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GY-2025106-FW采购人: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2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3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4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5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6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7第九章评审方法61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85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省国动办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GY-2025106-FW;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12323号;项目名称:省国动办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50000元;最高限价:1550000元;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采购范围:省国动办红旗街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75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为155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供应商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2)供应商为大型企业,要求大型企业成交后,将采购项目中不少于预算金额10%的比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企业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明确交由中小企业实施的合同金额占比不少于预算金额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已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响应。(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供应商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响应;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应先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信息并下载源文件。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或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售价:¥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5年9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在制作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需申领CA,领取CA后与政采云平台的账号进行绑定,使用CA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和参与响应,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开启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解密(插入CA)-确定”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5.注意事项:(1)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2)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3)CA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CA数字证书申请咨询电话:0431-85177688(安信CA)或0431-88779428(翔晟CA),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点击右侧帮助文档查看供应商指南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基隆南街136号联系方式:0431-820955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联系方式:17790097358(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锋、路建、刘健电话:17790097358(办公电话)4.监督部门信息名称: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策采购数字金额服务平台(http://xwjf.jljrkg.com:9630/html/)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https://cczhjf.ccjrkg.com/)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三家及以上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55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55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本项目属于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为155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供应商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2)供应商为大型企业,要求大型企业成交后,将采购项目中不少于预算金额10%的比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企业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明确交由中小企业实施的合同金额占比不少于预算金额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如果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有明显的信息填写错误或漏项等情况,视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不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比例为90%)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扣除比例为4.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成交结果公示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8磋商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9履约担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0磋商文件咨询联系电话:17790097358(办公电话)11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电话:17790097358(办公电话)12成交通知书领取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3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14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符合规定的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5供应商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17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18装订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19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格,额度为成交价格的1%,由成交单位支付公对公转款账号信息:开户名称: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账 号:2205014501000911001820现场踏勘不组织21合同形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2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3质量保证金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4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3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专家库中随机抽聘2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7期间计算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四条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项目约定如下: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计入,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28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允许中小企业以保函(保险)代替磋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支持中标(成交)供应商开展合同融资贷款。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已开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专区,成交人凭相关材料可通过融资专区获得融资贷款支持29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应按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并使用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上传。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政采云)”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即可。 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文件加盖CA签章时,请勿遮挡文件中关键信息。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评审前准备 4.1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2各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工程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不适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前附表要求磋商保证金的适用)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并使用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上传。18.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政采云)”及本采购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8.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文件加盖CA签章时,请勿遮挡文件中关键信息。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8.4评审前准备18.4.1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响应文件。18.4.2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8.5其他说明18.5.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18.5.2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8.5.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8.5.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电子签章一致,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拒收。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向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或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推送的通知后才可以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二次报价。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拒收。21.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1.3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4.成交结果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4.3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0.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1.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3.履行合同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以须知前附表为准。35.验收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5.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6.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支付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八、磋商纪律要求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2018]第94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十、其他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41.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第九章“评审办法”中磋商评审细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技术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册)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以实际磋商内容为准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目录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并编制对应页码。第一部分、资格响应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资质证书四、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五、信誉要求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提供)七、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其他要求第二部分、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质量要求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三部分、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报价函致:(采购人全称)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组织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为此,我方着重声明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揽项目,质量要求达到。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的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限。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和电子文档。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质量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回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商务主要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理以采购金额5%发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虚假情况的。15、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全称(印章):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报价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项目经理姓名: 2工期 3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4履约担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5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6工期提前承包人提前竣工,不奖励。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8偏离本工程不允许偏离9……101112131415………………………………备注: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其在磋商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公章:年月日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以下贴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四、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资源配备计划(7)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8)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9)施工现场平面图(10)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11)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招标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六、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标明序号。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标明序号。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七、其他主要人员(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称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专业养老保险注:1.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岗位人员。应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等,主要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岗位名称姓 名年 龄性 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八、其他材料第九章评审方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磋商结束后,……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同时,该条第三款提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其中,“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2.6、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章2.2.5和2.2.6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本章2.2.5和2.2.6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质量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磋商评审细则:1.资格审查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审查内容要求,资格审查即为不合格)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基本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内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磋商小组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注:(1)吉林省内供应商启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磋商小组通过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证书查询(http://cxpt.jlsjsxxw.com/AqscxkzDefault.aspx)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3基本资质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已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响应。(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响应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基本资质资格条件承诺函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响应文件内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基本资质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6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为155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供应商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是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为大型企业,要求大型企业成交后,将采购项目中不少于预算金额10%的比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企业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明确交由中小企业实施的合同金额占比不少于预算金额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7基本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内附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磋商小组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注:(1)吉林省内供应商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磋商小组通过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http://jy.jlsjsxxw.com:8071)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8基本资质其他要求(1)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响应;(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内(3)至(5)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2.符合性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审查内容要求,符合性审查即为不合格)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商务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75天3商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商务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5商务权利义务符合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规定6商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符合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一致,经注册造价师签字盖专用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2.提供为工程量清单盖章的注册造价师的证书。加盖非本单位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的提供注册造价师证书同时还需提供相关单位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响应文件内附注册造价师证书、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单位的注册造价师在本磋商项目中不能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加盖执业印章7商务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及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规定8商务开户许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材料。9报价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3.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类型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主、客观项1报价(30分)响应报价得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30-0客观项2商务(15分)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响应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0客观项其他主要人员除项目经理之外的其他主要人员,每提供一人得1.5分,满分6分(1)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响应文件内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施工员、质量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响应文件内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响应文件内附有效期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0客观项优惠条件根据供应商提出的优惠条件,提出不少于5条实质性优惠条件、确实有利于采购项目的,得3分;提出3~4条实质性优惠条件、确实有利于采购项目的,得2分;提出1~2条实质性优惠条件、确实有利于采购项目的,得1分;无明显实质性优惠条件,或对项目运行存在负面影响、优惠条件存在漏洞,或未提供优惠条件的,不得分。3-0主观项服务承诺结合本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描述内容没有疏忽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得3分;描述内容存在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弥补的,得2分;描述内容有遗漏或错误,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0主观项3技术(55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结合本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描述内容没有疏忽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得5分;描述内容存在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弥补的,得3分;描述内容有遗漏或错误,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0主观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结合本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描述内容没有疏忽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得5分;描述内容存在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弥补的,得3分;描述内容有遗漏或错误,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0主观项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描述内容没有疏忽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得5分;描述内容存在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弥补的,得3分;描述内容有遗漏或错误,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0主观项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描述内容没有疏忽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得5分;描述内容存在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弥补的,得3分;描述内容有遗漏或错误,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0主观项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描述内容没有疏忽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得5分;描述内容存在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弥补的,得3分;描述内容有遗漏或错误,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0主观项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本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描述内容没有疏忽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得5分;描述内容存在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弥补的,得3分;描述内容有遗漏或错误,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0主观项资源配备计划结合本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描述内容没有疏忽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得5分;描述内容存在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弥补的,得3分;描述内容有遗漏或错误,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0主观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结合本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描述内容没有疏忽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得5分;描述内容存在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弥补的,得3分;描述内容有遗漏或错误,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0主观项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结合本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描述内容没有疏忽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得5分;描述内容存在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弥补的,得3分;描述内容有遗漏或错误,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0主观项施工现场平面图结合本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描述内容没有疏忽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得5分;描述内容存在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弥补的,得3分;描述内容有遗漏或错误,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0主观项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结合本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描述内容没有疏忽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得5分;描述内容存在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弥补的,得3分;描述内容有遗漏或错误,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0主观项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投标人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投标人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防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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