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后评价服务招标公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5)



采购公告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项目编码:CCDC30251970
二、询价文件项目名称:新源融合公司股权投资后评价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采购内容:新源融合公司股权投资后评价服务项目(详见询价文件)
四、采用公开询比的原因及说明:依据需求部门说明,经公司批准,对新源融合公司股权投资后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综合评审法)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如期保障完成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实施能力;
2.近5年(2020年至今)具有相关投资项目后评价业绩;
3.凡为所投标段项目进行主要工程的可研、初步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建设和管理、审计等服务的公司,不得参与响应,并出具相关承诺函,没有提交承诺函的响应人均被否决响应(如后续发现承诺不实的,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4.响应人应提交《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凡在送达响应文件时没有提交《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响应人均被否决投标;
5.响应人需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均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参加本项目。否则所有有关联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均会被否决。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六、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方式:
参与公开询比业务的响应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

七、
报价
及上传响应文件
时间安排


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9月12日11:00:00(北京时间)
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7:00:00(北京时间)
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揭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17:01:00(北京时间)
请各响应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八、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联系人:龚鸣、皮耸
联系电话:01082256356/18618228300(龚鸣)
01084293625/18618228796(皮耸)
报价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6层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021-962600
九、其他信息:
平台内容与询价文件不一致的,以询价文件为准。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
2025年9月12日

新源融合公司股权投资后评价服务项目(标段8)询价文件(202509).docx

天发22川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类项目询价书采购项目:新源融合公司股权投资后评价服务项目(标段8)寻源方式:公开询比(综合评审法)使用部门:集团公司审计部主办单位: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邀请公告日期:2025年9月11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或中煤能源”)就新源融合公司股权投资后评价服务项目(标段8)进行公开询比(综合评审法)。一、项目建设内容:采购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新源融合公司股权投资后评价服务项目(标段8)新源融合公司股权投资后评价服务项目(详见后评价服务要求)二、后评价服务要求(一)工作范围对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并出具有关报告(二)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围绕项目投资决策、投资过程、投资成效等重要环节进行评价分析,聚焦项目建设实施运营等环节运作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经济效益性、可持续性和风险隐患等方面,总结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项目后评价报告》。后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全过程回顾,项目效果和效益评价,项目环境和社会效益评价,项目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价,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结论和建议等。(三)服务方式对投资项目实施现场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四)提交工作成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五)工作标准受托中介机构须在项目进点1.5个月内,开展并完成工作范围要求的相关工作内容,出具符合质量要求的后评价报告。其工作过程及工作成果需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的监督和考核,未达考核标准的,按相关规定扣减中介机构服务费。如因中介机构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成果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项目基本情况新源融合公司(股权投资后评价)。项目单位注册资本20亿元,2022年,中煤电力已并购中国电力持有的项目单位60%股权,并购金额12.64亿元。项目单位拥有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及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涉及煤电装机容量476万千瓦。(后评价单位的评价范围包括新源融合公司上述所属两家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三、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请供应商登陆中煤供应链平台进行线上报价(含税)并上传响应文件(http://ego.chinacoal.com/),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9-12上午11:00:00,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9-22下午17:00:00。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如期保障完成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实施能力;2.近5年(2020年至今)具有相关投资项目后评价业绩;3.凡为所投标段项目进行主要工程的可研、初步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建设和管理、审计等服务的公司,不得参与投标,并出具相关承诺函,没有提交承诺函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如后续发现承诺不实的,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4.投标人应提交《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没有提交《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5.响应人需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均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参加本项目。否则所有有关联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均会被否决。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五、评分标准本次询价内容依据以下评审原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小组只对真实有效的且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响应文件中提出的评分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后评审小组推荐出拟成交人。序号评分项目明细项目标准分值备注1相关业绩(20分)一是基础得分16分。近年来(2020年至今),投标单位具有2项后评价工作业绩,得基准分16分。二是业绩加分4分。2020年至今,投标单位每具备1项所投标段对应行业的后评价业绩,加2分,累计加4分为止。投标单位须提供合同清单等相关证明资料,并统计累计得分,基础得分和业绩加分涉及的审计业绩不可重复。202工作方案(30分)工作目标明确、范围准确、工作方法和技术措施先进科学合理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53后台专家及信息支持。后台专家资历深厚、能提供有效合理支持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54项目方案内容详实、条理清楚得基本5分,项目风险管理和工作质量控制措施完善,工作安排合理者酌情加分。105保证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后评价工作并出具后评价报告,得基本分5分,计划安排合理、保证措施有力,酌情加分。106参与项目整体人员素质与水平能力(20分)项目负责人执业经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2项及以上后评价经验,得基准分6分;执业评价优良、经验丰富的,酌情加分,最多加4分。107人员配备结构。参与该项目整体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造价师及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各不少于2人,满足该条件者得基准6分,人员结构合理酌情加分,最多加4分。108基本报价(30分)合理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评标的基准价(即分别去掉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评标的基准价)。将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得分为30分;每高于基准报价1%,减0.5分,最低得20分,每低于基准报价1%,减0.25分,最低得25分。309合计100六、中标规则同一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可优先承担费用较高的标段,其他标段由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担,以此类推。七、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本次项目服务代理机构为开发公司,按照采购服务费收取相关规定,服务费从成交供应商收取,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1%,支付到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户。附件:响应文件的格式附件一:响应函致:一、我司在了解了竞标条件、要求以及竞标办法后,决定参加贵公司的公司XX项目的竞标。二、我司遵照贵公司要求提出正式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三、我司也完全理解,贵公司有权选择任何贵公司可能收到的响应方案。四、我司向采购人承诺以上条款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参选和担任贵公司公司项目期间持续有效。响应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地址:电话: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申明:(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响应方”)任命:(公司名称)(职务)(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XX项目的评审工作中,以响应方的名义签署响应书、签署合同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授权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地点:时间:响应单位:(公章)附件三:技术实施方案响应内容附件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承诺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附件五:合同文本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建设项目后评价实施服务合同(模板)合同编号:质量监管方:中国中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方:xx建设单位咨询方:签订地点:北京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服务合同中国中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量监管方),经与下属二级单位xx(以下简称建设方)及咨询方(以下简称咨询方)各方协商一致,建设方和咨询方自愿服从质量监管方进行后评价质量把控,在充分理解各方出发点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质量监管方委托咨询方为以下项目提供项目后评价: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项目后评价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合同附件;4.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合同执行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建设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方确认应支付酬金。五、建设方同意给与咨询方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及经按时支付质量监管方确认的酬金。六、咨询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等业务。七、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业务自进点开始实施,至各方履行完权利业务后止。八、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贰份,建设方肆份,咨询方贰份。九、合同签订同时必须签署《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质量监管方:中国中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建设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帐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签订时间:咨询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帐 号:税 号:邮政编码:签订时间: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审计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质量监管方”是指代表中国中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使后评价归口管理的单位或部门,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建设方”是指中国中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接受后评价的建设单位,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咨询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业务和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第三人”是指除质量监管方、委托方及咨询方以外与本咨询及后评价业务有关的当事人。5、“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中文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中文合同文本为准。咨询方的义务第四条向建设方及质量监管方提供与本建设项目后评价有关的资料,包括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后评价工作计划等,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后评价业务。第五条咨询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建设方提供的后评价服务。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建设方的义务第七条建设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建设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方提供与本项目后评价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建设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建设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建设方应当指定代表,负责与质量监管方、咨询方联系。质量监管方的义务第十一条质量监管方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有关的建设方与咨询方协调工作。咨询方的权利第十二条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方以下权利:1.咨询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建设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要求建设方予以解释或提供书面说明。2.咨询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的与本后评价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到工程现场勘察。建设方的权利第十三条建设方有下列权利:1.建设方有权向咨询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建设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建设方有权配合质量监管方对咨询方进行监督和考核。质量监管方的权利第十四条当质量监管方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质量监管方、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质量监管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方的责任第十五条如因非咨询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由各方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六条咨询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建设方或质量监管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酬金总额30%。第十七条咨询方对质量监管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方应承担责任。第十八条咨询方向质量监管方、委托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质量监管方、建设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九条咨询方根据时间节点或者业务节点,向质量监管方提出《咨询单位项目后评价情况考核表》(附表1)及《后评价费用支付申请表》(附表2)。建设方的责任第二十条建设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方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一条建设方如果向咨询方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二十二条自接到咨询方递交的经过质量监管方确认的《后评价费用支付申请表》后30日内,根据《后评价费用支付申请表》所列金额进行支付。质量监管方的责任第二十三条质量监管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方造成的损失。第二十四条根据咨询方提出的《咨询单位项目后评价情况考核表》及《后评价费用支付申请表》,依据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考核内容和付款比例进行审核确认。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二十六条由于建设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质量监管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由于咨询方原因使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给建设方、质量监管方造成损失的,质量监管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服务费,并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赔偿。第二十七条当事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其他各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任意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八条咨询方由于建设方或质量监管方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三十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三十一条如果质量监管方对咨询方提交的《后评价费用支付申请表》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内向咨询方发出异议的通知,但质量监管方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确认,建设方根据质量监管方确认的酬金对咨询方进行支付。第三十二条支付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三十三条因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业务的需要,咨询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质量监管方和建设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建设方负责。第三十四条咨询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业务范围以外经建设方和质量监管方共同认可其费用由建设方承担。第三十五条未经各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六条咨询方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项目后评价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另两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三十七条咨询方违反合同标准条件第十四条约定的义务的,应向质量监管方(或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给质量监管方(或建设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八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合同三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其现时有效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合同专用条件第三十九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四十条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业务范围:对建设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第四十一条咨询方应向质量监管方提交的审计成果及提交时间1、工作成果:后评价报告2、提交后评价报告时间:现场工作60天后10日内出具,且最晚不迟于2025年10月底。第四十二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分析,与可研或初设文件预估指标进行比对,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措施,开展项目后评价,形成《项目后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全过程回顾,项目效果和效益评价,项目环境和社会效益评价,项目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价,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结论和建议等。第四十三条服务方式按专用条件第四十二条所述实施现场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工作成果。第四十四条工作要求咨询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并完成工作范围要求的相关工作内容,出具工作成果要求的相关后评价报告。其工作过程及工作成果要接受建设方和质量监管方的监督和考核,未达考核标准的,按相关规定扣减服务费。如因咨询方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后评价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建设方或质量监管方应在7日内对咨询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四十六条咨询方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累计赔偿金不超过建设工程后评价酬金总额的30%。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10%第四十七条建设方及质量监管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与金额,确认并支付咨询方的正常服务酬金:后评价费为元(大写:元整)。后评价费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与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四十八条咨询方应根据下列时间节点将《咨询单位项目后评价情况考核表》及《后评价费用支付申请表》提交至质量监管方,质量监管方对审计情况及酬金进行审核确认,建设方自收到质量监管方确认的酬金数额后30日内进行支付:后评价费支付节点:1、本协议书约定的所有工作完成,提交后评价工作成果(见第四十一条),通过质量监管方相关审核流程并无异议的情况下,将《咨询单位项目后评价情况考核表》及《后评价费用支付申请表》提交至质量监管方审核确认,通过审核后由质量监管方通知建设方履行付款程序。2、后评价费采用考核兑现方法:支付后评价费=当期应付后评价金额*考核得分/100,考核表上所列内容作为对咨询方业务水平能力的考核要求,考核兑现发生扣减时,扣减金额将不再予以支付。3、本合同项下付款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每次付款前咨询方应向建设方出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四十九条由于咨询方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业务,由此造成工作延误,每天按后评价费的0.1%计算承担质量监管方损失。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酬金总额30%。第五十条咨询方进驻现场工作时间根据质量监管方及建设方具体要求为准,现场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但现场工作人员累计不得少于10人次,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造价师、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各不得少于2人。咨询方后评价团队驻场时间按2档划分管理:后评价服务费大于50万元且小于等于100万元的,咨询方团队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人天;后评价服务费小于等于50万元的,咨询方团队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人天。第五十一条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里罗列参与该项目的真实工作人员,如存在虚假情况,质量监管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减相应的后评价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非经质量监管方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第五十二条对超过合同约定期限10日以上,未将后评价报告、全部后评价资料送交的质量监管方的(特殊情况可书面申请并经同意的除外);擅自将后评价项目再次对外委托;未及时、准确汇报后评价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违纪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告知,导致后评价结果失真等情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延缓或不予支付后评价费、解除合同、直接列入“黑名单”等处罚。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1.《咨询单位项目后评价情况考核表》2.《后评价费用支付申请表》3.《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附件1咨询单位项目后评价情况考核表序号考核指标考核明细考核细则基准权重考核得分备注1后评价成果后评价报告时效性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在约定时间或提前提交相应成果报告得基准10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每延迟一天扣1分。10后评价报告完成质量质量符合要求得基准分40分,经集团审计部抽检,如存在报告内容要素不完整不准确、数据口径勾稽错误、逻辑结构混乱、表述不清晰产生较大歧义,以及经验和教训总结不够充分,揭示问题未能查深查透,评价结论不够准确等情况,每发生一次扣1分。402后评价成效揭示问题能够客观、精准反映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关合理建议得基准分20分,作为合格咨询方应发现问题而未揭示,经评审发现或被其他管理、监督部门发现重要问题,每发生一次扣2分;如咨询方能够发现项目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事项将导致严重后果的并予以揭示,每发现一处加2分。203服务质量人员配备咨询方应按合同约定保障人员配置及工作时长,更换相关人员须经质量监管方同意,如未按约定配备有关人员,每少配置1人或人员资质低于约定要求,每发生1次扣1分;现场后评价时长每少1人天,扣2分。304扣分项职业操守咨询方应符合职业操守要求,如发现有违职业操守行为或集团有关文件要求,每发生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10合计100质量监管方:(盖章) 建设方:(盖章)咨询方:(盖章)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日期:日期:附件2后评价费用支付申请表序号费用类别合同价评价参数应支付金额考核得分1后评价费2其他费用3小计注:1、后评价费应支付金额=应付合同价*考核得分/100; 2、其他费用主要指合同约定的额外服务;质量监管方:(盖章)建设方:(盖章)咨询方:(盖章)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日期:日期:附件3:供需廉洁互保协议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第五条监督与举报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渠道:甲方设立举报电话:[甲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甲方举报邮箱],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举报处理: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投资后评价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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