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沉庭院改造招标公告(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2025)



项目概况                                                                
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47号-JLZF-2025-035     
项目名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40942     
最高限价(元):34094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340942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无效。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在2025年成立的,提供近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3.4纳税及社保要求: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
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包含信誉要求全部内容)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网上注册并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 ”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 点击“ 申请获取磋商文件 ”),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和未在指定网站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松原市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松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区开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           
地 址:松原市宁江区和平路2555号          
联系方式:18743842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新村中街26栋107室           
联系方式:13634409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芳芳   
电 话:13634409320  

附件信息:

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政采.doc656.2K

图纸汇总.rar6.5M

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清.xlsx185.5K

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47号-JLZF-2025-035采购人: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2第六章图纸33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34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47号-JLZF-2025-035项目名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340,942.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40,942.00元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地点: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无效。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在2025年成立的,提供近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3.4纳税及社保要求: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包含信誉要求全部内容)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和未在指定网站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3.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4.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5.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五、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三(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方式:远程解密。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30分钟内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和平路2555号联系方式:赵主任18743842222(办公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湖新村中街26栋107室联系方式:陈芳芳13634409320(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芳芳(办公电话)电话:136344093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 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和平路2555号联系方式:赵主任 18743842222(办公电话)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省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南湖新村中街26栋107室联系方式:陈芳芳 13634409320(办公电话)1.1.7项目名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1.1.8项目地点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3.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工1.3.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无效。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在2025年成立的,提供近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3.4纳税及社保要求: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包含信誉要求全部内容)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地 点:工程所在地。1.10.1磋商答疑会□ 召开√ 不召开1.11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 不允许□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补充文件、更正公告等(如有)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相关文件1日内2.3.1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相关文件1日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评标办法中要求的资料,采购人依法对磋商文件所做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当采用转帐、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以转帐、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800.00元。收款人全称:吉林省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荣路支行账 号:0710618031015200013668;1.投标人以转帐、电汇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项目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2.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毕,以到账为准;投标人以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此时间前一天将保函扫描件发送至935386805@qq.com邮箱。未查询到账或未收到保函扫描件导致异常情况后果自负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2024年度,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 年 1月 1 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 年 1月 1 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函和其他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递交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无效。3.7.4响应文件份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制作响应文件(此响应文件须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无需纸质文件递交。3.7.5响应文件的装订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无需纸质文件递交4.1.2封套上写明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无需纸质文件递交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提前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确保平台可以准确登录。截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人未使用企业CA锁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或因企业 CA 锁原因未能依照采购代理机构提示进行远程解密的,其投标无效。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30分钟内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2.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须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 是5.1磋商程序开标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投标人自行在政采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构成:3人;磋商小组外聘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否7.2中标公示公告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8.1.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人民币)采购预算340,942.00元。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0.2报价轮次本次磋商共2轮报价(含首轮报价)10.3第二轮报价供应商详见第二轮磋商报价(最终报价)格式10.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10.5特殊情况处置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10.5款10.6违法违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10.6款10.7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0.8质保金无10.9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政采购云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一切变更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注: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符之处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5磋商小组:系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1.1.6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确定的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1.1.7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本采购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和服务要求1.3.1本次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磋商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磋商项目提供磋商代理服务的;(4)与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11)被政府列入取消磋商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若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取消其成交资格。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磋商。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磋商答疑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电话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时间及方式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2.3为使响应人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响应文件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磋商报价表(首次)五、投标保证金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施工组织设计九、项目管理团队十、其他材料3.2磋商报价3.2.1响应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通知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响应保证金。3.4磋商响应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磋商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磋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磋商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磋商有效期、服务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递交4.1响应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逾期未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执行。5.2磋商程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宣布会议纪律;(2)宣布采购人、主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4)宣布评审办法及磋商工作时间安排;(5)会议结束。5.3磋商其他事项(1)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6.评审6.1磋商小组6.1.1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6.1.3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6.1.4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利,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磋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6.1.5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其响应文件;(3)编写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6.1.6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4)发现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5)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9)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6.1.7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7.成交信息公告7.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成交通知在公示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授予8.1履约担保8.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递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8.1.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签订合同8.2.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3报价无效及被否决8.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密封、签署、盖章;(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未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5)在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评审办法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6)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8)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9)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11)供应商未提交最终报价;(12)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13)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14)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8.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应被否决:(1)到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6)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投标被否决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投标被否决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与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报价轮次: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3第二轮报价:格式附后。10.4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5违法违规情形10.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0.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采购人在二次报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0.5.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5.5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的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评审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项目评审办法。(一)组成磋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及省、市的相关规定,在吉林省综合评审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推荐一名评委担任组长,负责评审全面工作。(二)评审工作评标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推荐、规范合法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步骤。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2.当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不进行详细评审,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3.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依据评标办法分别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三)询标(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对采购文件需要澄清的问题,采用集体询标方式进行。(四)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低的优先;磋商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也相等的,采购人可采用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五)推荐成交候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综合评审结果,采购人授权评委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直接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六)评审报告评审工作结束时,评审会将本项目综合评审结果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各评委对评审报告内容讨论通过后,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评审结果予以确认。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每一轮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标书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标书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标书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吉林省内投标人启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证书查询(http:cxpt.jlsjsxxw.com//AqscxkzDefault.aspx)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内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注:(1)对于启用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http://cxpt.jlsjsxxw.com/JZS_Default.aspx)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2)对于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http://jy.jlsjsxxw.com:8071)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在2025年成立的,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和缴纳税收证明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标书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信誉能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标书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标书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标书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入吉备案证明(如有)外省入吉施工企业须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入吉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其他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采购需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工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价格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权利义务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规定。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造价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按照工程量计价规范中规定的暂列金等不允许调整的项,均不许调整。非本单位的造价人员,投标单位须与其造价人员所在的注册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签订造价合同,其合同复印件、造价师证书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里;同一单位的注册造价师在本项目中不能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他要求没有出现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属于废标的其它情况评审结果(合格、废标)注:1.上述内容中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或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2.上述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初步评审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后期评审。3.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废标”。废标须注明原因。2、商务、技术评审表:序号评分项评分内容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 50 分项目管理机构: 10 分磋商基准价分值: 30 分其他评分因素: 10 分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第二次)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4-0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5-0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5-0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防火、防尘、防盗、防潮等安全要素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5-0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5-0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5-0资源配备计划资源配备计划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5-0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4-0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4-0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平面图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4-0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4-0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必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0其他主要人员其他主要人员配备齐全,人员有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满足施工要求,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比较,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无不得分。提供相应人员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确认。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截图,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6-0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第二次)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0-0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优惠条件对投标人提出的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合理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得5分,良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5-0服务承诺对投标人提出的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合理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5-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具体以采购人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第5章工程量清单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要求二、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图纸(另附)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1、本工程及使用的材料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及标准。2、实际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执行。供应商除按照以上规定施工外,还应该按采购人要求施工。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供应商自行编辑相对应页码)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磋商报价表(首次)五、投标保证金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施工组织设计九、项目管理团队十、其他材料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一)磋商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磋商文件要求,按元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内容:。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我公司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签定服务合同的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电汇等方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用。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 2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5投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工程;。6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7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供应商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详细地址及办公电话: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磋商报价表(首次)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承诺(有/无)备注1、填报的内容必须和响应文件正本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 投标被否决。2、本表另用单独用小信封密封、送达。3、小信封的封面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及包封要求一致。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递交了[工程名称]的投标文件。并附有人民币万元做为投标保证金。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附: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复印件。附: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要求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七、资格审查资料1.1.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企业规模(大/中/小/微型)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注: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要清晰、字迹清楚。1.1.2.(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附后。1.1.3.(三)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业绩复印件附后。(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格式自拟)1.1.41.1.51.1.61.1.7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1.8.年月日1.1.9.(五)近年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25年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六)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七)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1.101.1.111.1.121.1.13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安排计划、原材料进场所计划等主要方面。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安排计划、原材料进场计划及项目管理机构等。2.图表及格式要求: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 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 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九、项目管理团队(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注:上述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上述内容中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部门及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上述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上述内容中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部门及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附件2:承诺书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应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获奖证书(如有)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它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上述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上述内容中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部门及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1.1.14.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二)、投标报价声明函(三)、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六)、保证工程不转包、不分包承诺书(七)、承诺函(八)、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投标报价声明函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不低于自身成本,没有恶意竞争行为,按投标报价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全部需求。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时间:年月日(三)、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标、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承诺,在参与(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以及如果中标的后续工作中,我方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1)强揽工程:以黑恶势力承包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等。(2)恶意竞标:以黑恶势力用明显低于建安成本价格中标;利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及威胁手段等方式骗取中标;以黑恶势力使得工程的实际造价远远高于中标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3)扰乱工程招投标活动:以黑恶势力在评标现场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冲击评标现场,打砸破坏评标现场办公设施;用威胁等手段恐吓评标专家、工作人员等行为;捏造事实、恶意投诉、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4)其他任何涉黑涉恶的行为。我方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存在上述情形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我方承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特此承诺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本单位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承诺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在主要新闻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等多种惩戒措施。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保证工程不转包、不分包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单位在(项目名称)招标中,有幸中标,非常感谢评委会及采购人的信任,在这项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内容外,并郑重承诺:在此项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确保工期和质量,并保证不转包中标工程,不分包中标工程,并随时接收建设单位的监督。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食其言,出现转包、分包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质量问题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动撤出现场。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公司承诺没有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且成立至今信誉良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服务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以及企业控股等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以下行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二)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三)建筑业,组织管理服务。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8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8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六)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八)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九)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含组织管理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五、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以企业有关指标上年度数据为定量依据。没有上年度完整数据的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以划型时的数据为定量依据,营业收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六、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的企业即为大型企业。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七、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一)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二)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三)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八、企业规模类型采用自我声明的方式,企业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有关部门可以向有争议的企业登记所在地同级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书面提请认定。九、本规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5年定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修订。十、本规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各部门各地区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十一、个体工商户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011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同时废止。附件2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情况的说明一、修订背景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划型标准》)是经国务院同意,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划型标准》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实施和国民经济统计分类的基础依据,发布十年来,得到了较好地执行,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提供了基础数据和决策参考。但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执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部分中小企业规模过大。因采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双指标并集划型,导致少数从业人员少而营业收入高或资产规模大的企业划入中小企业。二是行业分类复杂繁琐,且未覆盖“教育”门类和“卫生”大类。三是定性标准缺位。四是部分行业划型指标不适合行业大多数企业经营特征。五是定量标准需随劳动生产率提高等进行调整。二、修订的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划型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路径。二是综合现实发展需要和历史衔接。《划型标准》修订既要适应国民经济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又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三是注重与国际一般标准的可比性。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确定各行业划型指标及标准,为中小企业发展国际比较提供参照。四是注重简单易行,便于操作。从实际出发,注重易于理解、识别和执行。三、修订的主要内容(一)关于行业分类的修订一是部分行业分类保持不变。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涉及企业数量约占60%)。二是以门类为基础调整简并行业分类。如将住宿业、餐饮业合并,按“住宿和餐饮业”门类统一划型;将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合并,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门类统一划型;将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合并,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门类与工业统一划型。三是增加《划型标准》尚未覆盖的行业,如“教育”门类和“卫生”大类。四是行业性质或特征相近的行业归并划型。将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除外),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除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新增的教育、卫生等八个行业门类归并统一划型。五是将不属于中小企业扶持重点领域的“组织管理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门类,主要包括“企业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等资产密集型行业小类)采用建筑业指标划型,降低其小微企业占比。本次修订后,行业分类由原来的16类减少为9类,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除金融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三个门类之外的所有行业企业。(二)关于划型指标的修订各行业划型指标基本沿用现行《划型标准》,主要是采用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双指标划型,仅有农业采用营业收入、建筑业和组织管理服务采用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划型。(三)关于双指标并集转交集的调整本次修订借鉴欧盟双指标交集模式,即双指标同时低于微型、小型、中型企业的阈值标准,才能划入相应规模类型,强调“小企业要有小企业的样子”。这样可有效解决从业人员少、营业收入高或资产总额大的企业划入中小企业的问题,更为客观地反映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并可降低从业人员统计口径对企业规模变化的影响。(四)关于定量指标阈值的调整1.关于从业人员指标阈值。鉴于现行《划型标准》从业人员指标标准基本具有国际可比性且符合国情。微型企业的人员标准基本与其他国家接近;中型和小型企业标准与其他国家有所差异,但基本适应我国人口众多、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的基本国情。因此,本次修订中从业人员指标阈值主要沿用现行《划型标准》,仅对仓储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物业管理业等少数涉及行业分类调整的从业人员指标进行调整。2.关于财务指标阈值。参考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本次修订主要考虑四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影响;二是双指标划型区间并集转交集的影响;三是定量指标阈值调整与部分行业现有统计规模(或限额)口径衔接;四是各行业规模类型比例相对稳定。修订后,各行业各类型企业比例与《划型标准》制定时的大中小微企业类型分布比例相对稳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分布维持相对合理比例。所有行业的规模(限额)以上企业中将不再含有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均为规模(限额)以下企业。(五)增加定性标准为解决实践中大型企业所属子公司因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挤占中小企业有限的政策资源或悬空大型企业法律责任义务问题,借鉴欧美日等设置中小企业独立经营方面定性标准的经验,增加“定性”标准,即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将大型企业所属或直接控制企业排除在中小企业之外。(六)增加有关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我声明及认定内容按照《******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实践做法,《划型标准》修订中明确“中小企业规模类型采用自我声明的方式,企业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明确“在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有关部门可以向有争议的企业登记所在地同级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书面提请认定”。(七)建立《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借鉴国际经验,设立我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由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5年定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修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附表:二次报价(最后磋商报价)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最后磋商报价,在采购代理机构发起新一轮报价(即为最后磋商报价)后,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新一轮报价(即为最后磋商报价);供应商如逾期未完报价的,其视为退出本项目磋商。\n\n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工程\n\n招标工程量清单\n\n\n\n\n招 标 人:\n\n\n\n\n\n(单位盖章)\n\n\n\n造价咨询人:\n\n\n\n\n\n(单位盖章)\n\n\n\n\n 年 月 日\n\n\n\n\n封—1\n\n\n\n\n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工程\n\n\n招标工程量清单\n\n\n招 标 人:\n\n\n造 价咨询人:\n\n\n\n(单位盖章)\n\n\n(单位资质专用章)\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n\n(签字或盖章)\n\n\n(签字或盖章)\n\n编 制 人:\n\n\n复 核 人:\n\n\n\n(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n\n\n(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n\n编 制 时 间:\n 年 月 日\n\n复 核 时 间:\n 年 月 日\n\n\n\n扉—1\n\n\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1 页 共 9 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暂估价\n\n\n\n拆除工程\n\n\n\n\n\n\n\n1\n011602002001\n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n拆除钢筋混凝土梁\nm3\n0.8\n\n\n\n\n2\n011602002002\n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n拆除钢筋混凝土板\nm3\n1.18\n\n\n\n\n3\n011610002001\n金属门窗拆除\n拆除M1524\nm2\n18\n\n\n\n\n4\n01B015\n拆除钢梯\n拆除原钢梯\n项\n1\n\n\n\n\n5\n011609002001\n隔断隔墙拆除\n拆除隔墙\nm2\n110.89\n\n\n\n\n6\n01B016\n拆除彩钢屋面\n拆除原彩钢屋面\nm2\n22.3\n\n\n\n\n7\n010103002001\n余方弃置\n拆除垃圾外运,运距5km\nm3\n40.7\n\n\n\n\n\n\n新建工程\n\n\n\n\n\n\n\n\n\n砌筑工程\n\n\n\n\n\n\n\n8\n010402001001\n砌块墙\n200厚墙体采用煤矸石空心砌块墙\nm3\n7.34\n\n\n\n\n\n\n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n\n\n\n\n\n\n\n9\n010502001001\n矩形柱\n1.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n2.混凝土强度等级:C40\nm3\n3.82\n\n\n\n\n10\n011702002001\n矩形柱(模板)\n现浇模板安拆 矩形柱\nm2\n42.3\n\n\n\n\n11\n010502002001\n构造柱\n1.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n2.混凝土强度等级:C25\nm3\n0.27\n\n\n\n\n12\n011702003001\n构造柱(模板)\n现浇模板安拆 构造柱\nm2\n3.64\n\n\n\n\n13\n010503002001\n矩形梁\n1.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n2.混凝土强度等级:C40\nm3\n0.91\n\n\n\n\n14\n011702006001\n矩形梁(模板)\n现浇模板安拆 矩形梁\nm2\n41.5\n\n\n\n\n本页小计\n\n\n\n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n\n\n\n表—08\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2 页 共 9 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暂估价\n\n15\n010505001001\n有梁板\n1.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n2.混凝土强度等级:C40\nm3\n12.26\n\n\n\n\n16\n011702014001\n有梁板(模板)\n现浇模板安拆 有梁板\nm2\n49.31\n\n\n\n\n17\n010505001002\n有梁板\n1.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n2.混凝土强度等级:C35\nm3\n3.75\n\n\n\n\n18\n011702014002\n有梁板(模板)\n现浇模板安拆 有梁板\nm2\n16.43\n\n\n\n\n19\n010505006001\n栏板\n1.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n2.混凝土强度等级:C35\nm3\n1.35\n\n\n\n\n20\n011702021001\n栏板(模板)\n现浇模板安拆 栏板\nm2\n21.93\n\n\n\n\n21\n010506001001\n直形楼梯\n1.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n2.混凝土强度等级:C35\nm2\n31.53\n\n\n\n\n22\n011702024001\n楼梯\n现浇模板安拆 楼梯\nm2\n31.53\n\n\n\n\n23\n010515001001\n现浇构件钢筋\n1.钢筋种类、规格:圆钢筋HPB300、直径≤10mm\nt\n0.13\n\n\n\n\n24\n010515001002\n现浇构件钢筋\n1.钢筋种类、规格:圆钢筋HPB300、直径≤18mm\nt\n0.126\n\n\n\n\n25\n010515001004\n现浇构件钢筋\n1.钢筋种类、规格:带肋钢筋HRB400以内 直径≤10mm\nt\n1.284\n\n\n\n\n26\n010515001005\n现浇构件钢筋\n1.钢筋种类、规格:带肋钢筋HRB400以内 直径≤18mm\nt\n1.036\n\n\n\n\n本页小计\n\n\n\n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n\n\n\n表—08\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3 页 共 9 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暂估价\n\n27\n010515001006\n现浇构件钢筋\n1.钢筋种类、规格:带肋钢筋HRB400以内 直径≤25mm\nt\n0.952\n\n\n\n\n28\n010515001007\n现浇构件钢筋\n1.钢筋种类、规格:箍筋 圆钢HPB300 直径≤10mm\nt\n0.019\n\n\n\n\n29\n010515001008\n现浇构件钢筋\n1.钢筋种类、规格:箍筋 带肋钢筋HRB400以内 直径≤10mm\nt\n0.732\n\n\n\n\n30\n010515001009\n现浇构件钢筋\n1.钢筋种类、规格:箍筋 带肋钢筋HRB400以内 直径>10mm\nt\n0.145\n\n\n\n\n31\n010516003001\n机械连接\n电渣压力焊接 钢筋直径≤20mm\n个\n56\n\n\n\n\n32\n010516003002\n机械连接\n直螺纹钢筋接头 钢筋直径≤16mm\n个\n5\n\n\n\n\n33\n010516003003\n机械连接\n直螺纹钢筋接头 钢筋直径≤20mm\n个\n8\n\n\n\n\n\n\n门窗工程\n\n\n\n\n\n\n\n34\n010802003001\n钢质防火门\nFM甲1524\nm2\n18\n\n\n\n\n35\n010802001001\n金属(塑钢)门\nM1222\nm2\n2.64\n\n\n\n\n36\n010807001001\n金属(塑钢、断桥)窗\nC1218\nm2\n2.16\n\n\n\n\n\n\n屋面及防水工程\n\n\n\n\n\n\n\n本页小计\n\n\n\n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n\n\n\n表—08\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4 页 共 9 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暂估价\n\n37\n010902003001\n屋面刚性层\n屋面-1\n1、20厚1:2.5水泥砂浆保护层,设表面分隔缝,分隔面积1m2\n2、10厚低标号砂浆隔离层\n3、1.0厚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n4、刷基层处理剂一道\n5、一布两浆,不小于3厚\nm2\n17.34\n\n\n\n\n38\n010902001002\n屋面卷材防水\n屋面-1\n8、3厚SBS聚合物改性沥青隔汽层\n9、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n10、现浇钢筋混凝土板\nm2\n17.34\n\n\n\n\n39\n010903001001\n墙面卷材防水\n8、3厚SBS聚合物改性沥青隔汽层\n9、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nm2\n8.25\n\n\n\n\n40\n010201002001\n铺设土工合成材料\n地下室顶板\n2、土工布过滤层\nm2\n96.95\n\n\n\n\n41\n01B001\n塑料排水板\n地下室顶板\n3、塑料排水板\nm2\n9.02\n\n\n\n\n42\n010902003002\n屋面刚性层\n地下室顶板\n4、8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10@200钢筋网(3mx3m分隔缝)\nm2\n96.95\n\n\n\n\n本页小计\n\n\n\n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n\n\n\n表—08\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5 页 共 9 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暂估价\n\n43\n010902001003\n屋面卷材防水\n地下室顶板\n5、10厚石灰砂浆隔离层(石灰膏:砂1:4)\n6、4厚聚合物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n7、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nm2\n96.95\n\n\n\n\n44\n010902003003\n屋面刚性层\n地下室顶板\n8、最薄30厚LC7.5轻集料混凝土找坡层(重量≥18KN/立方米)\nm2\n96.95\n\n\n\n\n45\n010902001004\n屋面卷材防水\n地下室顶板\n10、1.5厚无胎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Ⅱ型)\n11、2厚特种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卷材\n12、P6抗渗钢筋混凝土顶板\nm2\n96.95\n\n\n\n\n\n\n保温、隔热、防腐工程\n\n\n\n\n\n\n\n46\n011001001001\n保温隔热屋面\n屋面-1\n6、1:10水泥珍珠岩找坡层,最薄处30厚,i=3%\nm2\n17.34\n\n\n\n\n47\n011001001003\n保温隔热屋面\n屋面-1\n7、130厚B1级EPS保温板(容重≥20kg/m3)\nm2\n8.91\n\n\n\n\n48\n011001001002\n保温隔热屋面\n屋面-1\n防火隔离带500宽A级岩棉保温板\nm2\n8.43\n\n\n\n\n本页小计\n\n\n\n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n\n\n\n表—08\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6 页 共 9 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暂估价\n\n49\n011001003002\n保温隔热墙面\n女儿墙内侧\n5、一布两浆,不小于3厚\n6、50厚B1级EPS保温板,锚栓固定双向间距600(燃烧性能B1级,容重20kg/m3)\n7、3厚建筑胶水泥砂浆粘结层\n8、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nm2\n11.06\n\n\n\n\n50\n011001003001\n保温隔热墙面\n外墙\n5、一布两浆,不小于3厚\n6、100厚B1级EPS保温板,锚栓固定双向间距600(燃烧性能B1级,容重20kg/m3)\n7、3厚建筑胶水泥砂浆粘结层\n8、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n9、基层墙体\nm2\n70.56\n\n\n\n\n51\n011001005001\n保温隔热楼地面\n地下室顶板\n9、100厚B1级XPS保温板(容重≥35kg/立方米)\nm2\n96.95\n\n\n\n\n52\n011001006001\n其他保温隔热\n窗口保温做法参见吉J2016-115(2/43)\nm2\n0.24\n\n\n\n\n\n\n楼地面装饰工程\n\n\n\n\n\n\n\n53\n011106002001\n块料楼梯面层\n1.8-10厚防滑地砖,干水泥擦缝\n2.20厚1:3水泥砂浆结合层,表面撒水泥粉\n3.水泥浆一道\nm2\n31.53\n\n\n\n\n本页小计\n\n\n\n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n\n\n\n表—08\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7 页 共 9 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暂估价\n\n\n\n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n\n\n\n\n\n\n\n54\n011407001001\n墙面喷刷涂料\n外墙\n1、真石漆饰面\n2、复补腻子磨平:\n3、1.0厚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n4、20mm厚防水砂浆\nm2\n70.56\n\n\n\n\n55\n011407001002\n墙面喷刷涂料\n女儿墙内侧\n1、真石漆饰面\n2、复补腻子磨平:\n3、1.0厚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n4、20mm厚防水砂浆\nm2\n11.06\n\n\n\n\n56\n011201001001\n墙面一般抹灰\n1.涂料饰面\n2.2厚纸筋石灰罩面\n3.12厚1:3:9水泥石灰膏砂浆打底分层抹平\n4.刷素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nm2\n46.54\n\n\n\n\n\n\n天棚工程\n\n\n\n\n\n\n\n本页小计\n\n\n\n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n\n\n\n表—08\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8 页 共 9 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暂估价\n\n57\n011301001001\n天棚抹灰\n1.涂料饰面\n2.2厚纸筋石灰罩面\n3.3-5厚底基防裂腻子分遍找平\n4.5厚1:0.5:3水泥石灰膏砂浆\n5.3厚1:0.5:1水泥石灰膏砂浆打底\n6.素水泥浆一道甩毛(内掺建筑胶)\nm2\n17.29\n\n\n\n\n\n\n其他装饰工程\n\n\n\n\n\n\n\n58\n011503001001\n金属扶手、栏杆、栏板\n不锈钢栏杆详见22J403-1 2-7页 A2型\nm\n12.56\n\n\n\n\n59\n011606003001\n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n拆除采光屋面板\nm2\n68.5\n\n\n\n\n60\n010901004001\n玻璃钢屋面\n采光屋面板恢复,不含主材(屋面板及龙骨)\nm2\n68.5\n\n\n\n\n\n\n其他工程\n\n\n\n\n\n\n\n61\n01B012\n聚四氟乙烯板支座\n5厚聚四氟乙烯板支座\n块\n5\n\n\n\n\n62\n050101009001\n种植土回(换)填\n地下室顶板\n1、种植土\nm3\n48.48\n\n\n\n\n63\n01B011\n成品玻璃雨篷\n成品玻璃雨篷\nm2\n3.15\n\n\n\n\n\n\n加固工程\n\n\n\n\n\n\n\n64\n01B002\n植筋\n新增柱植筋长度300mm,直径20\n根\n45\n\n\n\n\n65\n01B003\n原基础表面凿毛\n原基础表面凿毛\nm2\n0.65\n\n\n\n\n66\n01B004\n植筋\n新增梁植筋长度300mm,直径14\n根\n12\n\n\n\n\n67\n01B005\n植筋\n新增梁植筋长度300mm,直径16\n根\n10\n\n\n\n\n本页小计\n\n\n\n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n\n\n\n表—08\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9 页 共 9 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暂估价\n\n68\n01B006\n植筋\n新增梁植筋长度300mm,直径18\n根\n16\n\n\n\n\n69\n01B007\n原梁混凝土剔除\n原梁混凝土剔除\nm2\n1.3\n\n\n\n\n70\n01B008\n植筋\n新增板植筋长度100mm,直径10\n根\n132\n\n\n\n\n71\n01B009\n原梁混凝土凿毛\n原梁混凝土凿毛\nm2\n1.71\n\n\n\n\n72\n01B013\n梁加固卸载支撑\n梁加固卸载支撑\n端头\n2\n\n\n\n\n73\n01B014\n碳纤维加固\n碳纤维包裹梁,具体要求详见图纸\nm2\n16.02\n\n\n\n\n\n\n措施项目\n\n\n\n\n\n\n\n74\n011701001001\n综合脚手架\n地下室\nm2\n119.1\n\n\n\n\n75\n011701001002\n综合脚手架\n地上\nm2\n22.15\n\n\n\n\n\n\n分部分项合计\n\n\n\n\n\n\n\n\n\n措施项目\n\n\n\n\n\n\n\n\n\n单价措施合计\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本页小计\n\n\n\n合 计\n\n\n\n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n\n\n\n表—08\n\n\n\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1 页 共 1 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计算基础\n费率\n(%)\n金额\n(元)\n调整\n费率(%)\n调整后\n金额(元)\n备注\n\n1\n081311001001\n安全文明施工费\n\n\n\n\n\n\n\n2\n081311002001\n夜间施工增加费\n\n\n\n\n\n\n\n3\n08B001\n非夜间施工增加费\n\n\n\n\n\n\n\n4\n081311003001\n二次搬运费\n\n\n\n\n\n\n\n5\n081311004001\n冬季施工增加费\n\n\n\n\n\n\n\n6\n081311004002\n雨季施工增加费\n\n\n\n\n\n\n\n7\n081311005001\n施工临时保护费\n\n\n\n\n\n\n\n8\n081311006001\n已完工程保护费\n\n\n\n\n\n\n\n9\n08B002\n越冬维护费\n\n\n\n\n\n\n\n10\n08B003\n其他措施费\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 计\n\n\n\n\n\n编制人(造价人员):\n\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n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n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n\n\n\n表-11\n\n\n\n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1 页 共 1 页\n\n序号\n项目名称\n金额(元)\n结算金额(元)\n备注\n\n1\n暂列金额\n\n\n明细详见表-12-1\n\n2\n暂估价\n\n\n\n\n2.1\n材料暂估价\n—\n\n明细详见表-12-2\n\n2.2\n专业工程暂估价\n\n\n明细详见表-12-3\n\n3\n计日工\n\n\n明细详见表-12-4\n\n4\n总承包服务费\n\n\n明细详见表-12-5\n\n5\n提前竣工(赶工)费\n\n\n\n\n6\n优质优价奖励\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 计\n\n\n—\n\n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n\n\n\n表—12\n\n\n\n暂列金额明细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1 页 共 1 页\n\n序号\n项目名称\n计量单位\n暂定金额(元)\n备注\n\n1\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 计\n\n—\n\n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n\n\n\n表—12—1\n\n\n\n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n\n工程名称:土建工程\n标段:松原市中心医院下沉庭院改造项目\n第 1 页 共 1 页\n\n序号\n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n计量单位\n数量\n暂估(元)\n确认(元)\n差额±(元)\n备注\n\n暂估\n确认\n单价\n合价\n单价\n合价\n单价\n合价\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下沉庭院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